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1997.01.03•【文号】国税发[1997]3号•【施行日期】1997.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7]3号1997年1月3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为了加强对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工作质量,促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制定了《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办法为了加强对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工作的质量,促进培训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保证各级税务机关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根据《国家公务员培训暂行规定》,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培训目的和原则(一)培训目的:税务机关根据税务工作的需要,按照职位的要求,有组织、有计划地对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
通过培训使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不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熟悉和掌握所需的专业知识与工作技能,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合格的国家公务员。
(二)培训原则: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服务,为税收工作和税务干部队伍建设服务的原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坚持分级分类培训,因人施教的原则;坚持培训、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二、培训对象各级税务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均为税务系统国家公务员培训的对象。
凡税务系统的国家公务员,都有接受公务员培训的权利和义务。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权限地税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促使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不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政治觉悟、业务素养和理论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一、权限地税系统工作人员应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税收业务水平。
二、政治学习主要以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以及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为主;业务学习由各股室、各单位(含直属机构、二级机构、派出机构。
下同)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不同的学习重点。
既要学有所长,又要广博精通。
三、政治、业务学习学前要有计划,学时要有记录。
个人要有学习笔记,学后要有学习总结或简报,必要时应编发学习纪要。
专项学习个人要有心得体会或学习小结。
四、县局应制订年度学习总体方案,按季或月下达学习指导性计划。
五、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
集中学习采取集中领学、专题讲授、集体培训、基地教育、网络(视频)教育、交流座谈、拓展训练等方式;自学内容重点包括省、市、县局推荐的学习书目以及税收业务知识,应涉及政治思想、哲学、经济理论、财政金融、区域情况、税务管理、业务技能、信息技术、历史文化、人文地理、文学艺术等。
六、集中学习应坚持日学、周会、月评、季考等方式。
县局机关应坚持每天早点名会利用15分钟做哟普时间进行集体学习,每周二下午利用半天时间进行集体学习。
各分局、二级机构除应坚持每日计提学习外,应坚持非税款征期每周不少于2个半天的集体学习,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周二、周四下午。
每周学习会和月度点评会有主持学习会的单位领导进行点评,或有单位主要领导就有关事项进行强调。
县局人教股负责学习效果的测试工作,应按季组织对相应学习内容的考试。
七、如有必须,集中学习可事实开展或调整学习时间。
八、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
集中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吃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九、县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由人教股负责组织实施。
局机关各股、室应根据学习计划安排或局领导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拟定每周学习计划,并讲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与每周一向分管局领导汇报后报县局人教股。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税收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税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合同制员工等。
第三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行税收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职责:1. 认真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2. 负责办理纳税人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3. 加强税收征管,防范税收风险,确保税收安全;4. 积极开展税收宣传,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5. 参与税收调研,为税收政策制定提供参考;6. 承担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权限:1. 对纳税人申报、缴税、退税等业务进行审核;2. 对税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3. 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 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保密;5. 参与税收业务培训、研讨等活动。
第三章日常管理第六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工作质量。
第七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按时参加单位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业务培训等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八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税务机关形象。
第九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章奖励与惩罚第十条对在税收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纪律规定和工作要求的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税务机关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2024年税务分局的落实情况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2024年税务分局的落实情况一、前言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强化党的建设,提高税务分局的治理效能,我们在2024年对税务分局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
本报告旨在总结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以期为税务分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税务分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2.1 党的政治建设税务分局在党的政治建设方面,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税收工作全过程。
分局领导充分发挥示范作用,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
2.2 党的组织建设在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税务分局严格落实党的组织原则,健全组织体系,加强党组织建设。
分局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同时,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党员发展程序,提高党员素质。
2.3 党的作风建设税务分局在党的作风建设方面,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强“四风”问题整治。
分局领导注重以身作则,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严明党纪国法。
同时,加强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2.4 党的纪律建设在党的纪律建设方面,税务分局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追究。
分局领导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党的纪律要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同时,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
2.5 制度建设税务分局在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分局领导注重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发挥作用。
同时,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税务管理的智能化、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具体如下:3.1 部分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不足部分税务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足够的重视和自觉性。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跟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标 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颁布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文 号】鲁国税发﹝2005﹞143号【发文日期】2005-10-26【实施时间】2005-10-26【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其他各市国家税务局,山东省税务学校,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国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提高领导班子、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促进全省国税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现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凝心聚力,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基础,突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两个重点,抓好精神文明创建这个载体,不断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国税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理论武装,把握方向。
要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国税干部头脑,贯穿于思想政治工作全过程,体现在思想政治工作各个方面,确保思想政治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
二是以人为本,凝聚力量。
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认真研究干部的实际需求,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培养人、造就人,把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实现自身价值与促进国税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干事创业中实现人生价值。
三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必须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把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上来,促进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和税收作用的全面发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培育税务精神,凝聚税务力量,彰显税务形象,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四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
第六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筑牢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七条开展税务职业道德建设。
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培育和践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用思想文化引领人、行为文化锤炼人、精神文化激励人、制度文化规范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共同理想、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提升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资料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培育税务精神,凝聚税务力量,彰显税务形象,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四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
第六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筑牢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七条开展税务职业道德建设。
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培育和践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用思想文化引领人、行为文化锤炼人、精神文化激励人、制度文化规范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共同理想、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提升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税务岗位管理制度
税务岗位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税务岗位的管理,提高税务工作效率,保障税收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税务人员,包括税务局局长、税务科长、税务专员、税务稽查、税务征收员等相关税务岗位人员。
第三条税务部门应当依法履行税收征收和管理职责,维护税法的尊严,维护国家财政的正常秩序,维护税务工作的纪律。
第四条税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税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五条税务部门要求税务人员维护税收征管的形象,保持工作纪律,维护税务工作的秩序。
第六条税务人员应当尊重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严格履行税收征管的职责。
第七条税务人员应当以身作则,恪守专业操守,保护税收征管的权威和严肃性。
第八条税务人员应当加强学习,提高政策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二章岗位设定第九条税务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税务岗位,科学配备税务人员。
第十条税务岗位应当符合职能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合理划分工作范围。
第十一条税务岗位设置应当适应税收征收和管理的需要,充分发挥税务人员的专业特长。
第十二条税务局应当建立完善的税务岗位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岗位人员的考核和评价。
第十三条税务部门应当加强对税务岗位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税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十四条税务人员在担任税务岗位时,应当履行职责,忠诚尽责,勤勉奉公。
第十五条税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税法和税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保障税收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六条税务人员应当依法征收税款,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税收征收和管理的正常秩序。
第十七条税务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税务部门的工作,提高税收征管的效率和质量。
第四章岗位管理第十八条税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税务岗位管理制度,细化税务岗位职责,严格规范工作程序。
第十九条税务部门应当对税务岗位进行科学管理,加强对税务人员的考核和评价。
第二十条税务部门要求税务人员做到言行一致,保持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税务部门的相关规章制度。
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
---------------------------------------------------------------范文最新推荐------------------------------------------------------税务分局各项规章制度集考勤制度一考勤由分局长室负责,建立考勤登记表,每月进行一次汇总,由***负责整理与装订并报送人教科。
二、自觉遵守作息时间,未驻乡干部每天上午8:00前到分局长室签到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代签到者扣代签人1分。
三、临时性请假须向分局长申请,由局长决定批准与否和替换人员,擅自外出每次扣2分(以查岗或组长报告为准)。
四、事假三天以内必须写出局面请假条,由分局长批准,三天以上(含三天)报县局人教科批准,擅自旷工一天扣5分。
五、县局、分局会议、学习及集体活动时间一律不允许缺席(特殊情况除外),每迟到一次扣1分,无故缺席一次扣5分。
办税服务厅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办税服务厅的管理,使办税服务质量更上一个台阶,特制定以下制度:一、纳税人来大厅办理有关纳税事宜,工作人员要使用文明用语微笑服务,坚持首问责任制,不得与纳税人发生争吵。
二、纳税大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大厅内必须为纳税人提供干净的座位、必备的纸笔。
三、大厅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中途有1 / 28事请假需向局长说明,一天以上需凭请假条向分局长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四、工作人员不得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不得在工作岗位上听音乐吃零食及早餐,不得串岗,不准大声喧哗,必须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五、服务大厅实行卫生责任制,坚持一天一扫,专人负责,每周五下午5:00进行全面清扫。
六、大厅必须设立来电登记薄和意见箱,电话记录由胡蓉管理,不准乱打与联系工作无关的电话,接来客电话要做到文明礼貌、用语礼貌。
七、大厅服务人员上班时间一律着装。
八、大厅服务人员应遵守县局有关税收操作程序,爱护好一切办公用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下班离开时要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闭。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
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的通知【标 签】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条例【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国税发﹝1995﹞199号【发文日期】1995-10-31【实施时间】1995-10-31【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和《全国税务系统基层建设纲要(试行)》根据全国税务系统第四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讨论的意见作了修改,经国家税务总局党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我局。
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一日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暂行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改进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税务队伍,保证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力保证,调动广大税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根本性措施。
各级税务机关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税务队伍建设的首位,充分发挥其服务和保证作用。
第三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第二章 任务、对象和内容 第四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根本任务是:教育和引导税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全面提高素质,充分发挥积极性,为税收事业的发展而努力奋斗。
第五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是税务人员的思想和行为。
要特别重视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和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
要坚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
第六条 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是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
税务机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查摆出问题及整改措施[修改版]
第一篇:税务机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查摆出问题及整改措施税务机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查摆出问题及整改措施税务机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查摆出问题及整改措施税务机关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查摆出问题及整改措施近年来各级税务机关在作风、队伍管理、行政效能、税收执法、为基层服务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机关税务干部不深入基层、为基层服务的意识不强,对基层单位的一些请示批复办理不及时;二是个别税务干部仍然存在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纪律散漫等问题,缺乏敬业精神,责任意识不强,马马虎虎,得过且过;三是个别单位和个别税务人员还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监督不力等问题;四是存在个别的对上级工作布置落实不到位的现象;五是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办税服务厅仍然存在纳税人排长队的现象;个别税务干部对工作缺乏热情,对事业缺乏激情,对服务对象缺乏真情,“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还在个别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六是有些同志不注重知识的更新,不勤于思考,创新意识不强,思想不够解放,工作上习惯于老思路、旧经验,特别是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仍然存在。
为此,必须从六个方面抓好落实: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完善相应的制度,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强化内外监督,畅通群众投诉渠道。
二是要加强宣传动员,在全系统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在媒体上公开宣传报道我局开展行政效能建设的相关规定、措施和做法。
三是全面开展自查和整改活动,检查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检查为纳税人服务的情况,对纳税人反映较多的问题进行自查,检查工作纪律是否严格执行,税务检查的程序是否合法,税法宣传是否到位等。
四是要在办公大楼的公共场所、各办税服务厅设置群众投诉意见箱,设立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开通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布,诚恳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对税务系统作风建设、行政效能建设方面的投诉、监督。
地方税务局工会工作总结
编号:_____地方税务局工会工作总结学校:_________教师: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第1 页共9 页地方税务局工会工作总结XX年度,**州地税局工会在州总工会的领导下,在局党组的指导和其他组织的密切配合以及全体会员的大力支持下,以维护职工权益为己任,努力维护各族职工的政治、经济权益,始终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不断加强工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干部群众的业务素质,圆满完成了工会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学习,提高税务干部政治业务学习(1)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
我局工会在局党组的统一部署下,于每周五下午定期学习政治理论,重点学习了温总理政府工作报告、钱勇书记题为《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促进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进一步深化发展》的讲话以及区局五月初召开的全区地税系统案例分析会上钱勇书记、纪检组长于利民的讲话和四个案件通报、深入学习了党的三代领导人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理论、十七届三中全会公报,积极参加“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加强民族团结、维护法律尊严”大讨论。
通过学习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心进一步加强。
(2)学习典型事迹,发挥榜样作用。
我们组织职工学习新源县地税局稽查局长三等功荣立者刘海涛与癌症作斗争、埋头苦干、敬业奉献以及荣获自治区青年卫士称号的刘震,见义勇为不留名的库热西、业务学习尖子李恩铭等一批涌现在州地税系统的优秀典型的先进事迹,通过用先进的社会主义文化教育职工,极大地促进了职工的创业精神。
(3)开展形式多样的技术比武活动,比、学、赶、帮、带,提高第 2 页共 9 页干部职工业务素质,增强其学习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今年5月中旬,我们在系统内进行了税收征管、办税服务、税务稽查、公文写作和少数民族国语5个项目的业务与智能竞赛活动。
不仅在全系统兴起了“争当业务尖子、争当岗位能手”的热潮,更营造了广大税务干部比学习、比创新、比技能、比贡献的良好氛围。
2024年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参考(三篇)
2024年税务局年度工作总结参考在局领导与同事们的深切关怀与鼎力支持下,我秉持着严谨求实的态度,致力于学习与工作的双重提升,实现了个人在思想观念、业务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多方面的显著飞跃。
现将过去一年中的工作与学习情况,作如下官方且系统的总结:一、坚定思想政治学习,深化理论修养我始终将提升个人的思想政治素养视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投身于学习之中。
我深入研习并透彻理解了____的核心理念,即高举____伟大旗帜,以____、____、____为行动指南,坚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凝聚共识、攻坚克难,矢志不渝地沿着____的道路砥砺前行,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奋斗。
我牢记“四个坚定不移”的原则,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及____为核心,大力倡导求真务实之风,保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坚持____、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与政策,不断强化依法治税、规范行政的自觉意识。
我秉持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职业操守,深切体会执法为民的深远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法治观、创新观、效率观、服务观与责任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脚踏实地、勤勉工作,力求实现税收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全面提升工作质量与效率。
通过持续的学习与自我完善,我的思想理论素养得到了显著提升,更加坚定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信念与追求。
二、深耕业务知识,精进工作技能我深刻认识到学习对于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的重要性,因此,我始终秉持“终身学习”的理念,将学习视为提升业务素质的必由之路。
我积极参与局里组织的各项业务培训,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并自觉主动地学习国家的税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与本职工作紧密相关的财会、金融、计算机及企业生产管理等知识。
我刻苦钻研现代化科学技术,不断优化自身的知识结构,以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
我深知,唯有不断拓宽视野、积累知识、锐意进取,才能紧跟时代步伐,不被时代所淘汰,并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资料
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新形势下税收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和改进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是全面推进税收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第三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牢记“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使命,培育税务精神,凝聚税务力量,彰显税务形象,为税收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四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科学理论武装、注重理想信念教育的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创新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主要内容第五条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性政治理论教育和经常性思想工作。
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分析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途径,解决新问题。
第六条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加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持续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为人民服务宗旨教育,党风廉政和法纪教育,筑牢全体税务干部职工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七条开展税务职业道德建设。
把道德教育和实践养成贯穿思想政治工作始终,深入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
培育和践行爱岗敬业、公正执法、诚信服务、廉洁奉公的税务职业道德规范,推动道德讲堂活动开展,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培训。
第八条加强税务文化建设。
用思想文化引领人、行为文化锤炼人、精神文化激励人、制度文化规范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推进税收现代化的共同理想、工作作风以及行为规范,提升税务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税务人员工作总结6篇
税务人员工作总结6篇税务人员工作总结 (1) 20xx年,本人负责税收管理员岗工作,在分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科室同志的大力帮助下,已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年来,本人的工作情况如下:一、以学习为本,努力提高政治业务素养人生在世,要安身立命,惟有学习最重要。
我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观点,也时刻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政治业务素质的头等大事来抓。
在学习过程中,我努力做到"三学"即学政治、学科技、学业务。
在政治学习方面,我重点抓好"科学发展观"的学习,从精神的领会,到思想的剖析,到问题的整改,一环扣一环,一丝不苟。
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在思想上积极构筑抵御资产阶级民主和自由化、拜金主义、自由主义等一切腐朽思想侵蚀的坚固防线。
在学科技方面,挤出点滴时间忙操练,已基本掌握了办公自动化、办公无纸化等操作,熟悉了"金税工程3期",基本适应了当前国税系统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在业务学习方面,我积极参加会记培训,加紧自学,做到学习有笔记,认识有体会,以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法律知识,结合自己工作实际特点,利用闲余时间,选择性地开展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以诚信为本,努力理顺各个方面的关系在工作、生活中,我始终坚持"诚心"待人,以"诚恳"感人,以"诚实"做人。
组织布置的工作无条件地服从,全局利益无条件地维护,对工作没有阳奉阴违,对同事没有里外是非,祥和为上,热情待人。
在与纳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纳税人常常会提出一些难以答复的政策问题,遇到这种情况,我总是先把问题记下来,然后就请教同仁或请示上级业务部门,并及时向纳税人作解答,决不糊弄纳税人,向纳税人摆架子。
三、以勤奋为本,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代征点负责纳税户开票和宣传政策,特别是宣传营改增政策,辅导纳税人进行账务处理,努力融洽征纳关系。
局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
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
下面是我们第一范文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为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精神,增强县畜牧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内容1、政治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廉政规定和其他政策精神。
2、业务学习:畜牧行业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其他与畜牧业相关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学习时间、地点:每周学习一次,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或自学时间。
若遇工作安排,学习时间相应后推。
学习地点设在局机关大会议室。
三、学习方式: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采用播放电教片、宣读报刊文件、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及领导讲话、组织讨论等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1、每次学习都要有详细的学习记录,半年及年终有>。
政治学习由党支部负责记录,业务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记录。
2、每位干部职工都必须做好学习笔记,每年书写学习心得不少于两篇。
3、学习日实行点名制,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对无故两次以上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处罚款50元。
4、学习过程中,全体干部职工要将手机调成振动或静音模式,严禁任何干部职工出现吃零食、嚼口香糠、随意出入会场等影响学习效果的现象发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五、组织实施政治学习由局党支部和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业务学习由兽医站、动监所、草原站、草原监理所及局业务股室(兽医股)等业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上述学习牵头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按照学以致用原则,拟定学习内容,制定>,并报经主管领导审阅。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为加强教职工的政治业务学习,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使我校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2.02.25•【文号】国税发[2002]18号•【施行日期】2002.0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的意见(国税发[2002]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为了适应新形势发展和税制改革、征管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努力造就一只“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税务干部队伍,开创两个文明建设的新局面,确保各项税收任务的圆满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在全国税务系统进一步推行岗位责任制。
具体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以党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治税思想,进一步推行和完善岗位责任制,把各级税务机关和基层建设成为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执法严明、服务优质、廉洁勤政、秩序优良的战斗集体。
推行岗位责任制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两手抓”的原则。
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思想,坚持“一岗两责”,坚持抓好收入工作和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坚持标本兼治,使政治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确保推行岗位责任制工作的正确方向。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各级税务机关和各类税务人员必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在税收行政和税收征收工作中以法制、公平、文明、效率为准则,做到按法律法规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杜绝随意性和盲目性。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税务干部是搞好税收工作的决定力量。
各级税务机关要从实际出发,加强思想教育,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
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中,既要严格管理,从严治队,又要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切实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1.02.10•【文号】国税发[2011]21号•【施行日期】2011.02.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1]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现将新修订的《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报告税务总局(教育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二○一一年二月十日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税务系统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以下简称初任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初任培训质量和效果,提高新录用公务员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发[2006]3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的通知》(中组发[2008]1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3号)等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初任培训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新时期税收工作指导思想,按照统一培训目标、统一培训内容、统一培训考核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按需施教、注重能力、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突出适应性和实用性的原则,通过统一规范的初任培训,培养适应税收工作需要的合格公务员。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三条初任培训在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指导下,由省税务机关组织实施。
地方税务局可按地方人事部门的要求,参加其组织的公共知识初任培训,并由省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统一要求,组织实施税务专业知识初任培训。
地税税政科工作制度
地税税政科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地税税政科工作,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税政科是地税局的重要职能部门,主要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解释、执行和监督,以及税收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税政科工作应遵循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勤政高效、廉洁奉公的原则,确保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职责第四条税政科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一)负责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及时向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信息,提高纳税人的税收意识;(二)负责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和监督,确保税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三)负责税收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质量;(四)负责税收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为领导和上级机关提供决策依据;(五)负责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和推广工作,不断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六)负责纳税人权益保护工作,及时处理纳税人投诉和咨询,提高纳税人满意度;(七)负责税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工作程序第五条税政科工作程序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拟定工作计划: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拟定税政科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二)开展调查研究:针对税收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三)制定工作制度: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地税工作实际,制定税政科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四)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组织实施税收管理工作,确保税收任务的顺利完成;(五)监督检查:对税收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税收工作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六)工作总结:对税收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工作情况和结果。
四、工作制度第六条税政科应建立健全以下工作制度:(一)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制度:定期组织税务干部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税务干部的税收业务水平;(二)税收数据报告制度:定期收集、整理和分析税收数据,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机关报告税收工作情况;(三)税收业务指导制度:对税收业务进行指导和协调,提高税收工作效率和质量;(四)纳税人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健全纳税人投诉和咨询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纳税人投诉和咨询;(五)税收宣传教育制度:定期组织税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税务干部的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能力;(六)廉洁自律制度: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加强税务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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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税务局政治业务学习制度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实施省局提出的"1+3"治税方略,增强税务人员自身修养,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结合区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学习内容
1,政治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廉政规定和其他政策精神.
2,业务学习:税收法规,财会知识和其他与税收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3,微机知识:微机操作,使用及维护的基本常识.
学习时间,地点
每周星期五下午为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学习地点设在区局会议室或其他学习地点(以临时通知为准).
学习方式
集中学习与分散自学相结合,采用互教互学,专题讲授,组织讨论等方式.
四,学习要求
1,每次学习都要有详细的学习记录,半年有学习总结.由人事教育监察股负责.
2,每位干部职工都必须做好学习笔记,每年学习心得不少于二篇,分别于六月底和十二月底交人事教育监察股检查.
3,学习日实行签到制,由人事教育监察股负责.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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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五,组织考核
政治学习由人事教育监察股和办公室具体组织,业务学习由税政法规股,征管股,信息中心等相关业务部门具体组织.上述学习牵头部门应结合实际工作,学以致用原则拟定学习内容,学习内容包括为每周学习计划(含知识点和5道以下习题),每周学习计划于每周一报人事教育监察股,人事教育监察股于每周二汇总报分管领导.此项工作将列入目标管理考核.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由人事教育监察股检查干部职工的学习笔记.每月终了后5日内由人事教育监察股汇总本月学习计划并存档备查.
采取学考相结合的方式,以考促学,区局将每月的学习内容汇总,组织一次抽考,每次抽10人左右考试,并将测验成绩计入个人的日常考核,作为个人年终考核,评先的依据.
对没有学习笔记和心得的,一次扣款20元,并限期改正;限期不改的,扣款100元.对无故缺席,迟到,早退者,按《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考勤管理暂行办法》处理.对无故二次以上不参加政治,业务学习的,进行通报批评.每次抽考不及格者,一次扣款20元.无故不参加者,一次扣款50元.
六,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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