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走进这座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整洁明亮的接待大厅。
几位服务员微笑着问候来访者,引导他们到指定窗口办理业务。
在这里,市民可以办理各种证件、搞定各类服务,解决很多实际问题。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新时代下的一项创新举措,旨在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基层政府服务能力和水平,助力脱贫攻坚、回归社会、推动乡村振兴。
然而,管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也是一项重要的任务,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运用是关系到服务中心是否能够顺利发挥作用的重要环节。
一、加强人员培训和管理人员是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服务质量和效率。
因此,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该加强对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升华人员服务意识和能力。
首先,加强对基层干部和服务人员的培训,全面提高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服务人员要掌握准确而丰富的业务知识,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化解服务难点,让来访者感受到微笑、温暖和专业。
其次,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人员服务意识。
通过对个人的表现加以特别关注和嘉奖,同时对长期工作较一般人员的工资、职称等方面进行考虑,并提供晋升和保送等政策支持,增强广大员工的荣誉感和责任感,为他们工作带来积极性。
二、加强运营与服务质量管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作为一个权威机构,要不断提升服务品质,也必须加强整体运营管理,确保服务质量。
首先,要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服务评价机制。
通过对服务质量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价,不断完善完整的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同时,定期开展重点服务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尽早解决,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其次,运营管理方面的工作也要不断强化。
如完善票务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保障交易公平公正,提高用户使用满意度;加强对物品的质量管控,限制外部物品进入服务区域,保证服务质量。
三、解决矛盾纠纷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来访者往往带着很多问题和困扰,这就要求服务中心能够及时响应并寻求解决方案。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积极加强内控,并加强外部社会管理,提高自身形象。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1 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居民的需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中心的日常管理活动,包括服务流程、工作要求、岗位职责等。
1.3 中心的管理应遵循便民、高效、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服务流程管理2.1 中心应建立完善的服务流程,确保居民能够方便快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2.2 中心的服务流程应明确每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时限。
2.3 中心应定期评估服务流程的效果,根据居民的反馈和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
三、岗位职责管理3.1 中心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高效和协调。
3.2 中心负责人应对各岗位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3.3 岗位职责应与工作绩效挂钩,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人员管理4.1 中心应招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的员工,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和能力。
4.2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机制,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4.3 中心应关注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待遇,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福利待遇,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五、投诉处理管理5.1 中心应设立专门的投诉处理机构或岗位,负责接收、登记和处理居民的投诉。
5.2 投诉处理程序应公开透明,及时告知居民处理结果。
5.3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记录和反馈机制,总结投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类似问题。
六、信息安全管理6.1 中心应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居民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6.2 中心应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和漏洞修复,确保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6.3 中心应对员工进行信息安全培训,强调信息保密的重要性,并建立保密责任制度。
七、财务管理7.1 中心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7.2 中心应定期进行资金收支和账目核对,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7.3 中心负责人应对财务管理进行监督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2(试行)Microsoft Word 文档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着力推进乡镇人民政府职能转变,提高行政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健全上下联动的便民服务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机构。
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接受县纪委的监督检查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
第三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宗旨是便民、高效、务实、廉洁。
第四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协调、监督和指导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纪委书记兼任,负责日常工作;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由乡镇按照需要具体派驻。
第六条凡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具有行政许可(审批)权的项目、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均应纳入便民服务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第七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职能:(一)宣传解释各项政策、法律法规、接受群众咨询;(二)负责发布各类农作物、农副产品加工贸易、劳务需求、土地经营权流转等信息;(三)便民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代理企业、群众申请的生产性、经营性项目的各种批文、证件、证照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四)组织、协调乡镇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五)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等;(六)承办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第八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职责:(一)负责对进驻中心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指导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二)负责对办理事项的受理、审核和决定等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三)负责召集各入驻窗口召开并联审批协调会,协调、督促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四)负责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五)负责制定、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并实施监督检查。
第九条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职责:(一)负责申请事项的登记、受理、上报和承诺限时办理;(二)负责对前来咨询或提交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申请当事人进行一次性告知;(三)负责对办理结果的反馈;(四)承办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便民服务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工作。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协助居民处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
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依法独立行使权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为广大居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工作,加强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机构包括中心主任、副主任和职能部门等。
第七条中心主任是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和决策,必要时可以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八条中心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工作,负责分管相应的职能部门,处理日常事务和应急情况。
第九条职能部门包括业务办理部门、信息咨询部门、政策宣传部门等,各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内容。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配备情况,适时调整组织机构和职能部门设置。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协助居民办理各类业务办理事项,提供便民服务;(二)提供信息咨询和政策宣传等服务,回答居民咨询;(三)收集和反馈居民的意见建议,为居民提供参与和监督的机会;(四)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沟通与协作,提高综合效益。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如下:(一)接待居民:居民前来办理业务或咨询事项,由接待员进行接待,并登记相关信息;(二)业务办理:根据居民的要求和需求,由业务办理部门进行相应的工作办理;(三)咨询解答:居民有关业务办理和政策宣传方面的问题,由信息咨询部门进行解答;(四)政策宣传:主动向居民宣传相关政策和法规,并及时反映居民的要求和意见;(五)意见反馈:收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和落实;(六)工作总结:定期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工作流程。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组织管理1.设立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的管理规定和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中心管理问题。
2.设立中心办公室,负责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协助管理委员会履行职责。
3.成立多个工作小组,分别负责中心的各项工作,包括政务服务、社区服务、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确保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4.建立健全中心内部的沟通机制,确保各个岗位之间的沟通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岗位设置和职责划分2.社区服务岗位:包括社区服务员、志愿者等,负责组织社区活动、解决市民困难,提供社区服务。
3.人员管理岗位:负责招聘、培训和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与职责相匹配。
4.财务管理岗位: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核算、资金管理、预算编制等。
5.督导评估岗位:负责对中心的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确保中心的工作按照规定进行。
三、工作流程1.开展市民需求调研,了解市民的需求和意见,及时调整和改进中心的服务内容和方式。
2.规范窗口服务流程,制定详细的办事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保服务过程规范化、高效化。
3.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确保中心服务时间覆盖市民的需求,并保证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荷合理。
5.组织各类专题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服务质量管理1.建立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对中心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2.建立市民满意度调查机制,了解市民对中心服务的满意度和改进建议,作为改进工作的依据。
3.加强市民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市民的问题和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建立激励机制,对出色完成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发工作积极性。
以上是一份针对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的规范和落实,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市民的需求,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四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为居民提供各种行政、公共事务等服务的机构,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形式和具体服务内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责任主体是所在单位或部门,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人员和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质量管理要求:1. 提供便利、高效、规范的服务,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
2. 维护服务场所的秩序和整洁,保证安全和环境卫生。
3. 保护居民的个人隐私,确保信息保密和数据安全。
4. 建立健全的问题反馈和解决机制,及时处理投诉和意见。
5. 定期开展服务评估和改进,提升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第二章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提供行政办事指导和咨询服务。
2. 受理居民的各项证件、申请和登记等业务。
3. 提供居民身份认证和证明。
4. 开展社区宣传教育活动。
5. 协助处理居民的投诉和纠纷。
6. 组织开展各类便民服务活动。
第三章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管理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设置管理岗位,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管理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足够数量的工作人员,确保服务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服务设施,保证服务的顺畅进行。
第四章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标准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应符合以下标准:1. 规定办事人员的工作时间和服务窗口,提供合理的服务时间段。
2. 制定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明确各项事项的受理和处理程序。
3. 提供便民服务手册和宣传材料,让居民了解办事流程和所需材料。
4. 建立办事预约和排队系统,提高服务效率和用户体验。
5. 设置服务反馈渠道,及时收集用户反馈和意见,并进行处理和回复。
第五章管理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所在单位或部门应对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定期的管理监督和评估,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态度进行考核和奖惩。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便民服务中心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解决市民日常生活中的办事需求,集中提供便利服务、咨询和办事指导的社区服务机构。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任务是开设窗口提供行政审批、咨询信息、投诉处理、社区民生服务和其他为市民提供便利的服务。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依法提供面向公众的免费服务,提高服务效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主要相关部门、社区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等组成。
管理委员会由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
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相关窗口,包括行政审批窗口、服务咨询窗口、社区民生服务窗口等。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工作小组,由相关部门派遣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工作的安排和协调。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投诉和意见处理制度,接受投诉和意见,并及时处理和回复。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服务内容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审批、办事指导、信息查询、咨询指导、社区活动等。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依法提供行政审批服务,明确办理材料、流程、时限等,方便市民办事。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充分的咨询和办事指导,解答市民关于法律、政策、程序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提供及时的信息查询服务,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提供便民查询服务,方便市民获取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积极组织社区活动,增强社区凝聚力,提高市民的参与度。
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明确服务标准和要求,确保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信息技术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便利程度。
第十七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第十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方便获取办事信息和协同办事。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二程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1、坚持依法办事原则,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业务知识,增强服务意识和宗旨意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实行窗口集中式办理与进村入户上门服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工作平台前移,服务重心下沉。
3、在坚持“五制办理”、“六件管理”、“办事七公开”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制度的同时,积极开展全程代理服务、预约服务、委托办理、跟踪回访等便民服务,最大限度地方便办事群众。
4、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一专多能,一人多岗,满足群众全方位服务需要。
5、办理各种证照证件,要认真受理,严格照章办事,执行规范的操作程序,快捷高效地办理。
6、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要文明热情、不推诿、不拖沓,妥善解决,让群众满意。
7、积极提供各种涉农政策、科技信息、劳务输出、民事调解等咨询服务,更新服务观念,拓宽服务内容。
8、耐心细致,贴心服务,耐心诚恳对待办事群众,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信守服务承诺。
9、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英工作制度和纪律,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
10、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违规违纪办件,严禁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自觉接受监督。
工作人员守则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坚守岗位,服务民众,进村入户,方便群众;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热情周到;执行制度,严肃纪律,廉洁勤政,不徇私情;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二程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行为规范(一)服务用语规范1、工作时,提倡讲普通话。
2、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主动打招呼“您好,你要办理什么”等,办理完毕要说“再见”。
电话铃响三声以内要接听,首先讲“您好,XX便民服务中心,请讲”。
服务中注意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十字文明用语。
3、遇到本人无法回答的问题要讲:“对不起,请稍等,我帮您问一下别的同志”;或把服务对象引导到应去的窗口。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文章节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的便民服务,便于群众办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全体工作人员。
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工作职责,保密工作内容,维护便民服务中心的形象。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确保大家了解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并依法执行。
章节二:组织结构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结构由镇政府审批设立,中心主任负责全面组织工作。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下设多个部门,包括咨询部、办事部、投诉部等。
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人员配置由中心主任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设立值班制度,保证正常工作时间内有工作人员值班,对来访者提供信息咨询、办事指导等服务。
第七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来访者的咨询、办事、投诉等情况进行登记记录,方便日后的查询和统计。
章节三:工作职责第八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提供各类政务服务信息的咨询和查询。
2. 协助解答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等问题,指导来访者办理相关业务。
3. 接收并处理来访者的投诉和意见,妥善解决各类问题。
4. 提供各类便民服务,如提供表格、办理证件等。
5. 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九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进一步完善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为来访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便民服务的方式和渠道,并接受来访者的监督和建议。
章节四:工作要求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办事流程和材料要求,能够解答来访者的咨询,处理来访者的投诉。
第十二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保密性,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接受任何物品、礼金等。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为了更好地服务乡镇居民,提高社区治理水平,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应运而生。
为确保这些服务中心能够高效、有序地运营,制定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制度进行详细探讨。
一、服务中心职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解决居民生活中的疑难问题而设立的机构。
其主要职责包括:1. 提供基本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疏通下水道、修理水电设施、绿化美化等基础设施服务。
2. 办理各类证件: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的办理、挂失、补办等服务。
3. 指导咨询服务:向居民提供有关法律法规、社会福利、教育信息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
4. 社区活动组织:组织社区居民参与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等社区建设活动。
二、管理人员的要求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人员是保障其正常运营和服务质量的关键。
管理人员需要具备以下要求:1. 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居民提供帮助,热心耐心地回答居民的问题。
2. 丰富的知识储备:了解国家政策、地方法规等相关知识,可以为居民提供正确的指导和咨询。
3. 沟通能力强:能够与居民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理解居民需求并有效地解决问题。
4. 团队合作能力:与其他员工密切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服务流程为了提高服务效率,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制定了明确的服务流程:1. 服务接待:当居民前来咨询或申请服务时,服务人员应及时接待并听取居民需求。
2. 信息登记:服务人员应准确记录居民的相关信息,以便后续跟进服务事项。
3. 问题解答:根据居民提出的问题,服务人员提供相应的解答和指导。
4. 办理服务:根据服务需求,服务人员办理相关手续或提供相关服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
5. 反馈意见:服务人员应及时收集和整理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管理人员,以不断改进服务。
四、服务质量保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致力于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为此,制定以下服务质量保证措施:1. 培训与考核: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
对坡镇便民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制度
对坡镇便民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制度一、背景说明为进一步提高坡镇便民服务中心服务质量,规范管理行为,建立动态监督管理机制,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监督管理制度1. 监督人员的职责便民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工作由便民服务中心办公室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监督人员要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便民服务中心对外公开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标准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全天候服务的能力和服务态度。
(3)便民服务中心开展各项服务时所收取费用的真实性和透明度。
(4)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对象的需求,以及服务实施的效果。
2. 监督机制的建立(1)集体监督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例会,进行业务交流和经验分享,同时用作监督管理的方式。
(2)个人监督机制:将便民服务中心职工的业绩、实际效果、规范执行程度等指标纳入考核体系,以此监督和考核工作质量。
(3)外部监督机制:对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服务的情况进行公告公示,并鼓励用户对服务内容提出评价、反馈和投诉,通过用户的监督来加强对服务的监管。
3. 监督管理措施(1)收集信息:监督人员定期收集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及服务的实际情况、用户反馈及其它相关信息。
(2)分析信息:监督人员对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在发现问题时及时组织调查和督促整改。
(3)反馈信息:监督人员将收集到的实际情况、用户反馈和其他信息反馈到便民服务中心,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通报整改情况。
(4)处理投诉:若用户对便民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存在投诉,监督人员将对该投诉进行妥善处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整改。
三、总结制定便民服务中心监督管理制度,是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的有力措施。
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监督体系,切实维护好便民服务中心的日常运作及服务质量,让用户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方便的服务。
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镇便民服务中心是为了方便广大群众生活、提高服务质量而设立的,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也需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保障所有服务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规章制度:一、服务时间:服务时间为每天早上8点至晚上5点,节假日除外。
二、服务对象:所有居民均可享受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
三、服务项目: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生活缴费、证件办理、咨询服务等。
四、服务流程:顾客在前台登记后,在服务区域等待叫号服务,如需咨询可向工作人员提出。
五、服务费用:生活缴费按实际收费标准收取,证件办理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咨询服务免费。
六、服务质量:服务人员应周到、热情、耐心、细致,为居民提供良好的服务体验。
七、服务态度:服务人员应遵守服务规范,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随意更改服务流程。
八、安全管理:服务中心应设立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服务区域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九、餐饮限制:服务中心禁止食品饮料进入服务区域,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以上是镇便民服务中心规章制度,希望在提供便民服务的同时,也能够遵守这些规定,让服务质量更加高效、有序。
随着现代化的步伐加快,在生活中的服务质量和效率成为越来越重要的问题,这就需要创建一些便民服务中心,以提供更好的服务,确保所有的服务项目得以顺利完成。
便民服务中心的建立不仅给人们提供了便捷、高效、舒适的服务环境,同时也为社会进步和发展带来了积极的影响。
一、服务时间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时间通常为早上8点至晚上5点,除节假日外。
服务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进行。
二、服务对象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对象应该是所有的居民,即市民和非本地居民。
尤其对于那些没有更好的服务资源的居民,更应该提供咨询和相关服务。
三、服务项目便民服务中心可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项目,如生活缴费、证件办理、咨询服务等,以解决生活和工作上的各种问题。
四、服务流程顾客在前台登记后在服务区域等待叫号服务,如果需要咨询,可以向工作人员提出。
然后将会被联系到相应的工作窗口。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行为,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体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是政府部门为了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服务,便于群众办事的一种机构。
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接受群众咨询、办理相关手续、提供公共信息等工作。
第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需要遵守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保证服务的公正、公平、高效。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为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置服务窗口,提供不同类别的服务,确保群众能够快速、便捷地办理相关业务。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个指挥中心,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解决日常问题。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个监督机构,负责对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服务的公正、规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统一的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操作流程和规范,确保服务的快捷和准确。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相关业务,不得擅自变更办理流程,确保服务的规范性。
第十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服务过程的全程监控和记录,确保服务的可追溯性和可查询性。
第四章服务质量第十三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服务行为规范,礼貌待客,热心解答群众的问题,确保服务的高质量。
第十四条便民服务中心应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了解群众对服务的评价,及时改进服务。
第十五条便民服务中心应积极引入新技术,提升服务水平,提供更便利的服务方式,满足群众多样化的需求。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反工作规定,严禁索要、收受群众财物,不得泄露群众隐私。
第十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私自请假,确保工作的正常进行。
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方案
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方案一、背景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区居民,提升居民的生活质量,规范镇决定成立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为方便居民办事而设立的综合性服务机构,旨在为居民提供便捷、快速、高效的公共服务。
二、便民服务中心的职责和任务便民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为居民提供便民服务和政府公共服务,以下是其主要任务:1. 提供各种政府公共服务:为居民提供户口登记、社保、公积金、机动车登记、驾照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婚姻登记等各种政府公共服务。
通过提供一站式服务,方便居民办事,优化营商环境。
2. 开办一些居民普及课程:开设法律咨询、心理咨询、职业技能培训等课程,帮助居民解决生活中遇到的问题。
3. 发布政策和宣传信息:为居民提供政策解读和宣传服务,及时将政府工作和重要信息传达至社区居民,提高社区居民的知情权。
4. 组织社区服务: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工作人员和社会团体提供义务服务,通过社会化管理,提高社区服务质量。
三、人员配备1. 门口接待员:2名,主要职责是接待居民咨询,引导办事流程。
2. 办事员:8名,提供户口登记、社保、公积金、机动车登记、驾照办理、出入境证件办理、婚姻登记等各种政府公共服务。
3. 财务会计:1名,主要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的财务核算和管理。
4. 信息管理专员:1名,主要负责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
5. 安保人员:2名,负责维护便民服务中心的安全和秩序。
四、服务标准为了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需要制定以下服务标准:1. 办理时间:办理时间应保证在法定时间范围内,且无其他人为阻碍办事的情况下,居民的办理时间不超过45分钟。
2. 办理流程:便民服务中心必须确保办事流程顺畅无阻,保证办事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3. 办理效率:便民服务中心必须按照办事民众的诉求尽快办理,目标业务办结率达到90%以上。
4. 档案保存:便民服务中心应当按照规定时间保存居民办事携带的证明材料,确保居民权益得到维护。
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汇编
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汇编镇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服务行为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并以居民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第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注重团队合作,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以满足居民的多样化需求。
第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形象,遵守职业道德和业务规范。
第二章招待与礼仪第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每天上班前应做好仪容整洁,穿着符合规定。
第七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待居民时,要礼貌待人,主动询问居民的需求,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第八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善于倾听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并做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接待居民时,要注意保护居民的隐私和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十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保持办公区域的卫生。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一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标准化的服务流程,确保服务的高效运作。
第十二条居民办事需通过预约系统预约办理业务,工作人员按照预约顺序提供服务,确保公平公正。
第十三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居民的业务过程中,要详细介绍相关政策和流程,解答居民的疑问,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
第十四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时,要认真审核材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办理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第十五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在办理完业务后,要向居民反馈办理结果,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六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
第十七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做到守信用,按规定办事,不得私自出售办事所需的文件和证明。
第十八条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应保持工作秩序,不得在办公场所私自聚餐、吸烟和喧哗。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3篇)
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镇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便于群众就近享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一个管理委员会,由相关镇政府部门负责人和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组成。
2. 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综合服务窗口、业务办理区域、信息咨询区域等。
3. 综合服务窗口负责服务咨询、业务受理和证件发放等工作,业务办理区域负责各类行政办证等工作,信息咨询区域负责提供政府政策解读和便民信息咨询。
三、服务内容:1. 综合服务窗口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办理、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社保办理等。
2. 业务办理区域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注册、土地使用权办理、农民工就业登记等。
3. 信息咨询区域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解答政府政策、提供最新便民信息。
四、服务流程:1. 群众前往便民服务中心需办理相关业务前,先在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咨询和确认业务受理流程。
2. 综合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群众需求提供相关材料清单,群众提供相关材料后交付窗口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综合服务窗口将业务办理区域的办理号码告知群众,群众按号码等待办理。
4. 业务办理区域工作人员按照流程进行相关业务办理,办理完成后将相关证件交给群众。
5. 如需提供咨询服务,群众可前往信息咨询区域进行咨询。
五、办事指南:1. 群众前往便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时,携带相关材料齐全,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2. 服务人员要高效、规范办理业务,不得搞脱离工作职责之外的私活。
3. 服务人员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给予解答,提供专业和准确的指导。
4. 办理过程中,如有群众投诉,需及时由管理委员会接待并记录投诉内容,以便及时处理。
六、服务评估:1. 定期对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进行评估,以保障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2. 通过电话回访、上门调研等方式对群众对服务质量的满意度进行调查,及时改进服务不足之处。
七、职责追究:1. 对于严重失职、玩忽职守的工作人员,将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批评教育、扣减奖金等。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首问责任制度1、凡第一个遇到来中心办事的服务对象或第一个接听服务对象询问电话的中心工作人员,即为镇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向服务对象提供主动、热情、周到的服务。
3、服务对象需办理事项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处理,一时不能办理的,要耐心说明理由。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有责任向服务对象指明负责该项工作具体承办人。
4、接到服务对象联系工作或询问电话时,属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要热情礼貌地给予答复,属其他承办人职责范围的,要清楚地告知该承办人的电话号码。
5、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6、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追究责任人责任。
二、服务承诺制度1、服务承诺制度是指将服务内容、程序、时限及服务标准事项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所承诺事项的落实,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2、承诺办事程序。
当服务对象来办事时,工作人员应将规定办事程序告知服务对象,并严格按告知程序办事。
3、承诺办事时限。
对服务对象所办事项,能立即办结的应立即办结,对不能立即办结的应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结期限,并在承诺期限内予以办结。
4、承诺廉洁办事。
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接受吃请或赠送礼品、礼金,不得收取任何代办费用。
5、承诺文明办事。
对服务对象做到热情相待,语言文明。
三、一次性告知制度1、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2、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3、对于联办件,具体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4、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办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等组织为满足广大市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集中化、高效便利的服务机构。
第三条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提供安全、快捷、便利的服务,为市民解决生活中的各类问题和需求。
第四条服务中心应坚持依法办事、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对市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五条服务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完善服务流程,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六条服务中心应定期公布服务项目、服务流程、服务时间等信息,及时回应市民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服务中心的设置和管理第七条服务中心的设置应当根据服务需求和市民群众的就近便利原则,在人口密集的区域设置,并依法取得相应的审批和备案手续。
第八条服务中心应有合适的场所和设施,满足市民的基本服务需求,提供舒适愉悦的服务环境。
第九条服务中心应当设置统一的标识、导标和指示牌,并将服务项目、流程、时间等信息明确告知市民,方便市民知晓和使用。
第十条服务中心应当设立接待窗口和办事大厅,指定专人值班,确保服务中心的正常运转和市民的安全顺利办事。
第十一条服务中心应当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保证提供良好的服务,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十二条服务中心可以根据需要开展网上办事和自助服务,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方式。
第十三条服务中心应对服务事项进行分类管理,并及时更新和调整,以适应市民需求的变化。
第十四条服务中心应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服务水平。
第三章服务中心的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第十五条服务中心应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明确服务项目、材料要求和办理时限,保证办事流程规范、简化和透明。
第十六条服务中心应通过现场办理、网上办理、预约办理等方式,满足市民的不同需求。
第十七条服务中心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意见,并向市民公开处理结果。
xx(乡)镇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xx(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为加强对便民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便民中心)的管理,提高便民中心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民、务实、勤政、廉洁”的良好政府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便民中心是xx(乡)镇党委、政府设立的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的机构和场所。
第二条坚持精简、统一、效能、便民、透明的原则,为办事群众提供规范、高效、优质服务。
第三条实行“集中开放式”办公运行模式,集中受理、限时办结。
第四条对本(乡)镇便民中心实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便民中心是xx(乡)镇党委、政府的常设机构,由(乡)镇党委、政府直接领导,成立便民中心管理委员会,(乡)镇长任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任委员,负责对便民中心进行监督、管理和协调,组织对便民中心的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不定期考核,将业务办理、考勤、抽查情况等报(乡)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负责便民中心日常考勤等工作。
第六条便民中心管理委员会的职责:(一)负责对服务项目运转情况进行协调、监督。
(二)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三)受理对便民中心部门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四)负责便民中心的后勤保障等。
第七条便民中心的主要职能:1、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
办理或代办行政审批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行政事业收费等;提供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和信息等服务。
2、科技服务。
提供农业科学技术指导、咨询和信息等服务;解决种、养、加工等生产环节的科学技术问题。
3、村级帐务。
提供村级帐务公开,村帐乡管等服务。
第八条便民中心设置的窗口主要为:民政、财政、国土、村建、计生、农业、林业等部门。
第九条窗口工作人员纳入便民中心进行日常管理,由便民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考核,作为年底评优、奖惩依据。
第三章学习和考勤第十条便民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要勤奋学习,正确执行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要端正态度、热情服务,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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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便民服务中心是镇政府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集中、联合办理行政事务的场所。
为确保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转,向社会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敞开式集中办公的运作机制,按照“集中受理、公开透明、优质高效、便民服务”的原则运作。
第三条所有进驻大厅的工作人员均应遵循本办法,按规章制度办事,服从统一管理,接受公众监督,做到礼貌热情接待,认真耐心解答,依法严谨,高效、廉洁办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四条便民服务中心职责是:面向公众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对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协调办理,具体为:
1、负责建立完善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办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进驻大厅的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管理和监督,受理相关政策及有关证明、申请表格申领的咨询、释疑、资料发放、信息发布等事项;
3、负责对进驻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
4、对群众的请求或投诉进行登记、受理、交办、催办和监督;
5、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清洁维护、办公设备保养等后勤服务事务。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七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由综合素质高,熟悉业务、服务意识强的骨干入驻便民服务中心。
第八条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统一接受管理,业务工作由各分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领导,日常工作、服务规范由大厅主任负责管理。
第九条便民服务中心为工作人员办公区域,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第十条窗口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调整,须书面报镇主要领导同意后调整。
第十一条便民服务中心按《镇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执行,大厅工作人员病事假,需提前联系B岗工作人员代岗,并按照镇党委政府有关规定向分管领导办理请销假手续,离岗前向大厅负责人说明。
第四章事项受理
第十二条申报登记。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报事项时,首先须进行收件登记,对于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办理规定的申报事项应向来人详细告知退件原因,不得随意、无正当理由退件。
第十三条办理方式。
实行首问责任制,当服务对象询问有关问题时,大厅工作人员必须热情回答;咨询问题属于自身工作范围的须详细解答,并对结果负责;不属于自身工作范畴或不清楚的,应耐心解释,并详细告知到相关窗口进行咨询;申办人在政务大厅办理事项,受理窗口必须一次告知申办人所在窗口办理过程中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所需材料。
受理者作为承办第一责任人,承办件应由第一责任人负责在窗口内完成其应办事项直至办结。
第十四条办理要求。
1、服务对象对承办件的办理情况,可在承诺时限内,到原受理窗口查询。
对办理情况或结果有异议的,可要求受理窗口明确答复。
2、各窗口的办理工作必须严格按规定程序运行,各事项的受理和办理过程,均应有记录备案。
3、办理时限按国家法定工作日计算,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4、对首问责任人的追责,在服务过程中不得出现推诿塞责或刁难群众现象。
5、政务大厅主任负责大厅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大厅进行检查监督。
第五章服务规范
第十五条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言行举止要得体,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办事群众来时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第十六条要对办事群众做到五个一样: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第十七条禁止在大厅出现不文明举止、不文明用语,禁止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事项,不得在大厅内吸烟。
第六章卫生管理
第十八条便民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上班时,先检查门、窗等部位是否整齐完好,对重要资料须妥善保管,以防失窃;下班时,必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和办公设施电源。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及所辖清洁区进行清扫,始终保持办公室内外、台前台后整洁。
同时,加强对办事群众的文明意识宣传教育,引导服务对象讲文明、讲卫生、讲秩序,共同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