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干部管理办法标准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全面了解和识别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有效地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避免用人失误,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深化干部人事改革纲要》和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除尘滤布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副县级领导职务;市人大、市政协工作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副县级领导职务;市纪委内设机构的副县级领导职务;市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国家权力机关任命的副县级领导职务;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中非选举产生的副县级领导职务。
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发出试用通知时计算。
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第四条试用期间,压滤机滤布厂家任职干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市委组织部和干部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试用期满,由干部本人写出一年工作总结,并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转正申请,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做出鉴定,并呈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由市委组织部报请市委常委会,提前结束试用期,免去试用职务,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六条市委组织部根据呈报单位意见,组织考察组对干部进行考察考核,并报请部务会研究讨论。
经考察考核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主管书记批准,办理正式任职手续。
第七条经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免去试任职务。
按试用期前职级由原所在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第八条考察考核工作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
考察组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大型国企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管理办法
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管理,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考核新选任中层管理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财政部等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3号—人力资源》第八条、《xx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选拔任用暂行办法》和《xxxxxx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集团总助,部门正、副职及外派专职董事;直管二级、三级及代管企业领导班子;其他参照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
直管二级、三级企业按照本办法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本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管理办法,开展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管理工作,并接受集团党群工作部的监督。
同职级交流的中层管理人员,不实行任职试用期。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集团各相关部门和下属公司职责分工如下:(一)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为制度的拟定部门和执行部门,对集团中层管理人员任职试用期管理办法的拟定和执行相关规定承担指导和监督责任。
(二)集团法律事务部负责对制度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法律事务部开展监督问责的情况,由审计风控部进行监督。
第三章试用期限和待遇第四条凡新选任本办法第二条所列职务的,均实行任职试用期。
试用期为一年,期满不能正式任职的,可延长试用期一次,延长试用期不超过一年。
试用期自任免机关试用任职通知成文日期起计算。
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和工资待遇。
第五条中层管理人员在试用期间一般不调整工作岗位。
确因工作需要调整岗位的,试用期按新任职时间重新起算。
第六条试用期间,因产假、疾病等特殊原因离岗半年以上的,要根据离岗时间延长试用期,但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第四章考核程序和内容第七条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满,按照管理权限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管理的中层管理人员由集团党群工作部按照集团党委的要求进行考核。
干部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参考)
干部试用期制度实施办法(参考)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更好地选拔和使用干部,切实解决好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公司决定实行干部试用期制度。
一、试用对象
试用对象主要是新提拔的机关部室负责人,分公司各领导干部。
二、试用期限
新提拔的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时间从发文之日算起。
三、试用期间的待遇
干部在试用期间享受与所任职务相应待遇并按经济责任制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间的管理
1、干部在试用期间,要根据试用干部分管的工作和岗位职责,对其提出工作目标和要求,并由主管领导进行指导和帮助。
试用干部工作半年后要向综合办公室及主管领导提交一份书面汇报材料。
2、干部在试用期间,综合办公室实行跟踪考核,及时了解掌握试用干部的思想、工作表现,如实记录其工作业绩。
试用半年后,综合办公室进行一次考察。
五、试用期满的考核
试用期满后,试用干部在本人所在单位或部门进行公开述职,综合办公室进行考核测评,从工作业绩、组织领导能力、勤政廉洁等方面对试用干部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试用干部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
力和职责履行情况。
六、试用干部的任免和使用
公司根据综合办公室对试用干部的考核测评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正式聘(任)用。
经考核测评定为称职以上的干部,正式聘(任)用,由综合办公室办理正式任职手续,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经考核测评定为基本称职的,可延长半年试用期。
经考核测评定为不称职的或延长半年试用期后考核仍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解除或免去其试用期职务,重新安排工作。
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范本
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干部选拔培养,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充分发挥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是指干部在担任某一职务之前,在一定时间内接受试用、考察和评估的制度。
第二条干部任职试用期的目标是通过试用期的考察评估,选出更加适应工作岗位、具备较高素质和能力的干部,促进领导岗位真正上岗的干部能力。
第三条干部任职试用期适用于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重要岗位。
第四条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的实行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激活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创造力,注重选拔和培养优秀干部。
第五条任职试用期制度的实行要与考核评价制度相结合,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作用,做到任职试用期考核评价以及后续评估相互衔接、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试用期的安排第六条试用期的设定要根据干部岗位的工作需要,具体安排试用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不超过1年。
第七条试用期的开始时间,是指干部正式任职开始试用的日期。
第八条干部在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待遇,工资、福利和待遇按规定执行。
第九条试用期内发现干部不适宜担任该岗位的,可以提前终止试用期,并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条试用期满后,按照考核评价结果,确认干部是否适宜担任该岗位,并将结果告知干部。
第三章试用期考核评价第十一条试用期考核评价是指对干部在试用期内工作成绩、工作作风、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和评价的程序。
第十二条试用期考核评价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第十三条试用期考核评价的内容主要包括:(一)工作成果评价:对干部在试用期内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价,包括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问题解决的能力等。
(二)工作作风评价:对干部在试用期内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执行力等方面进行评价,包括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协调能力、领导能力等。
(三)工作能力评价:对干部在试用期内的专业知识掌握、工作技术熟练度、决策能力、执行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全文)
干部任职试用期规定第一条根据《XX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提拔担任下列非选举产生的副厅级以下(含副厅级)领导职务的干部:省、地(州、市)XX委、政府(行署)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治理机构)的副职和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县(市、区)XX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和部门治理机构)的副职;省人大、省政协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县(市、区)纪委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省、地(州、市)RM法院和RM检察院内设机构的非GJ权力机关依法任命的领导职务。
省、地(州、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RM团体内设机构的领导职务,依照本办法执行。
由非领导职务转任上述同级领导职务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任免机关决定试任职之日起计算。
按干部治理权限,需要任职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或办理备案手续的,应在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或办理备案手续后再发出任职通知;需要任职后备案的,在任职通知发出后及时办理备案手续。
第四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行使相应的权力,享受同职级干部待遇。
第五条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一般不作交流或调整。
第六条试用期满,按干部治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干部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全面了解干部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考核程序:试用期满前一个月,由所在单位XX委(XX组)通知试用干部本人撰写述职报告,并提出任用的初步意见;按干部治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时应在《条例》规定范围内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第七条试用期满,经考核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正式任用:(一)思想政治素养方面存在严峻问题。
(二)组织领导能力弱,工作实绩不突出,不能胜任现职领导岗位。
中层干部试用期管理规定
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中层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对新聘用中层管理人员加强试用期管理,建设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及《中层管理人见管理办法(暂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试用期的中层管理人员。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主管公司领导、人资部、纪检部门、工会等岗位为成员的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试用期考核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新任中层管理岗位人员试用期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试用期间人员的管理、考察和组织测评工作;试用期满考察预告的发布;试用期合格人员的上转岗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监审部职责:参与试用期考察;负责对试用期考察过程的监督。
第六条其它部门的职责:负责组织本部门新聘用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试用期考察;负责对本部门新聘用的人员提出评价部门内部意见;参与相关部门新聘用中层管理人员的试用期满考察评价。
第三章试用期管理第七条中层管理岗位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自完成上岗审批手续后开始计算。
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转岗或解聘。
试用期最多为六个月。
第八条试用期间绩效系数按低于所上岗位一个等级执行。
岗位绩效系数原则上从次月起执行。
第九条新任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间,履行所上岗位的职责。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应遵守《大唐武安发电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
第十一条人资部和所在部门随时了解掌握试用期人员的表现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与指导。
第十二条试用期间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人员,提前结束试用期。
同时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章考核第十三条试用期满的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了解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干部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干部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公司干部试用期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编码:XX-XX-XX-XX)编制:审核:签发:生效日期:年月日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一条目的 (3)第二条适用范围 (3)第三条原则 (3)第四条试用期考核周期 (3)第二章试用期考核 (4)第五条定义 (4)第六条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 (4)第七条各相关责任人职责分工 (4)第八条试用期考核安排 (5)第九条考核流程 (6)第十条试用期考核应用 (7)第三章其他 (8)第十一条考核 (8)第十二条申诉机制 (8)第十三条执行与实施 (8)第四章附件 (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对公司所有新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业绩、能力、态度有一个公平、客观的评价,了解其职业倾向,并为新员工的转正去留及转正定级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各分、子公司副总以下岗位。
第三条原则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注重过程定性考核与注重结果定量考核相结合原则;多角度考核原则;“师徒制”原则。
第四条试用期考核周期1、考核以实际发生月度为周期;2、根据公司规定,所有人员试用期均为 6 个月,表现优秀者可提前转正但试用期最短不得少于 3 个月。
第二章试用期考核第五条定义试用期考核适用于全体岗位新入职员工。
第六条试用期工资标准及待遇试用期工资:副总监级及以下岗位依照标准月度工资的80%,转正考核合格实行标准工资;总监级及以上岗位依照标准月度工资100%发放;当出现考核期跨时间非考核时,试用期考核成绩与绩效工资挂钩;福利:试用期期间享受社会保险;享受交通补、餐补等福利待遇,详见《当代东方薪酬福利制度》。
第七条各相关责任人职责分工1、各级人力资源/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试用期员工考核的组织管理;向考核指导人发放相关考核表;考核结果通知及考核面谈;试用期员工转正(辞退)的办理;对考核过程中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以保证考核质量;对考核结果及考核标准等相关文件和表单进行存档。
中层干部试用期管理规定
中层干部试用期管理规定第一篇:中层干部试用期管理规定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中层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制度,对新聘用中层管理人员加强试用期管理,建设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及《中层管理人见管理办法(暂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试用期的中层管理人员。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第三条成立以公司主要领导、主管公司领导、人资部、纪检部门、工会等岗位为成员的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对试用期考核工作的指导。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是新任中层管理岗位人员试用期考核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试用期间人员的管理、考察和组织测评工作;试用期满考察预告的发布;试用期合格人员的上转岗手续的办理。
第五条监审部职责:参与试用期考察;负责对试用期考察过程的监督。
第六条其它部门的职责:负责组织本部门新聘用中层管理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试用期考察;负责对本部门新聘用的人员提出评价部门内部意见;参与相关部门新聘用中层管理人员的试用期满考察评价。
第三章试用期管理第七条中层管理岗位的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试用期自完成上岗审批手续后开始计算。
考核不合格者,可延长试用期、转岗或解聘。
试用期最多为六个月。
第八条试用期间绩效系数按低于所上岗位一个等级执行。
岗位绩效系数原则上从次月起执行。
第九条新任中层管理人员试用期间,履行所上岗位的职责。
第十条中层管理人员在试用期内的应遵守《大唐武安发电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十一条人资部和所在部门随时了解掌握试用期人员的表现情况,加强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帮助与指导。
第十二条试用期间不能履行相应职责、工作出现重大失误或犯有严重错误,不宜继续试用的人员,提前结束试用期。
同时不再享受相应待遇。
第四章考核第十三条试用期满的考核,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在了解试用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同时,重点考核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公司新任干部试用期管理规定
1. 目的为规范公司新任干部试用期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干部的新晋升或任用的试用期管理。
3. 组织与职责3.1. 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安排新任干部到职,包括协助新任干部原部门办理工作交接,办理新任干部到岗的人事相关手续,协助新任干部到新部门报到;作为新任干部和下属、主管和上级的沟通桥梁,协助新任干部尽快进入工作状态;为新任干部提供管理和工作方法的支持和协助;在试用期间定期了解新任干部在新岗位工作情况,收集下属、主管和上级的反馈;组织干部转正答辩,并办理转正相关手续。
3.2. 原部门主管原部门主管负责安排新任干部的工作交接。
3.3. 新任干部直接上级新任干部直接上级从人力资源部、原部门主管等处了解新任干部工作情况、特点;安排新任干部到岗,对新任干部试用期工作提供及时的辅导和指导;对新任干部试用期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德、能、绩、勤的评价;参与转正评估,提出新任干部从到岗到当前的综合表现及变化情况,为转正评估提供客观依据。
3.4. 原岗位任职者原岗位任职者配合新任干部到岗,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向新任干部介绍其所负责业务主要特点、未来主要工作指标、相关主要的流程、与其它部门接口关系和主要下属的情况等,保证新任干部尽快熟悉部门情况。
3.5. 新任干部新任干部负责向原岗位继任者进行工作交接;负责接手新岗位遗留工作;主动了解新岗位工作情况、员工特点、主要业务流程、接口关系等,尽快熟悉工作;就日常工作情况积极与人力资源部、上级沟通;参加转正评估,准备评估相关资料;部门职责规定的其它工作。
4. 规定公司新任干部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考察(一般为六个月,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以考察新任干部是否具备本岗位所要求素质和能力,以及对岗位的适应性。
试用期是指新任干部到新岗位报到开始,到完成转正评估、办完转正手续这段工作时间。
试用期是选拔过程的自然延伸,在这个阶段仍然需要对新任经理从能力、品德、态度、绩效等方面进行跟踪和考察,保证最终“选对人、用好人”。
公司试用干部岗位管理方法.doc
公司试用干部岗位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懂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的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训和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和使用”。
第二章岗位和条件
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宣布试用干部。
的岗位
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是:3+ (1)学历:大专以上学历(2)工作经历:从事管理工作或担任组长3年以上,属于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3)年龄:4×XXX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XXXX年数,考核为良好
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被评定为优秀或以上,但由于三级经理设定的名额,不能履行录用手续的,试用期待遇继续。
第五章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尝试了干部岗位管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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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干部管理办法标准
试用期干部管理办法标准第一篇:试用期干部管理办法标准试用期干部管理办法标准1.1 适用对象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1.1.1 领导干部,统称为试用期干部。
1.2 职责和待遇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1.2.1 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按同级干部管理,享受同级干部政治待遇、工资待遇和其他方面应享有的待遇。
1.3 有关情况的处理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1.3.1 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将终止其副科级干部资格,自动免职;对于副科级(主持工作)的干部将自行终止主持工作正科级待遇级别,按照同级别副科级待遇执行。
1.3.1.1 所在单位发生轻微伤(主要责任人)、轻伤及二级以上非发生严重“三违”或违章指挥行为的;跟班、带班期间,本班职工故意严重“三违”并不制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被集团公司领导在公开场合点名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在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因擅离职守或严重不负责任造成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不论数额多伤亡事故(次要责任人)的;1.3.1.2 1.3.1.3 止,造成严重后果的;1.3.1.4 批评或下发文件进行通报的;1.3.1.5 1.3.1.6 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1.3.1.7 少);1.3.1.8 克扣工人工资、奖金、福利和违规套取资金,造成职工在工作日和值班期间酗酒,影响正常工作,对干部队伍对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不执行或执行由于作风问题(参与黄、赌、毒活动),有损干部形象打架、斗殴,发生偷盗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不认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言谈举止不能自觉维群众意见大,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不论数额多少);1.3.1.9 造成不良影响的;1.3.1.10 不力,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的;1.3.1.11 的;1.3.1.12 1.3.1.13 护集团公司和我公司利益、荣誉和领导权威,造成不良影响的;1.3.1.14 1.4 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
移动分公司关于试用干部的管理办法【精品范文】
移动分公司关于试用干部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章岗位及条件第三条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公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件:(一)文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3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40岁以下(四)认同企业文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章报名和选拔第五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六条选拔程序(一)竞聘报名: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源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40%,素质测评10%,领导班子评议40%,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件的,交分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四章考核和待遇第七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10级考核发放。
第八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九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移动分公司关于试用干部的管理办法
移动分公司关于试用干部的管理办法1. 背景为了进一步加强移动分公司的人才培养和管理,提升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试用干部的选拔和任用2.1 选拔标准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以以下标准为基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扎实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技能;•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和协调能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具备为公司发展作出贡献的意识。
2.2 选拔程序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公司中层领导提名;•人力资源部初步审核;•组织综合测评;•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通过。
2.3 试用期限试用干部的试用期限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要求的不同,一般为6个月至1年。
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评估合格者转为正式干部,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2.4 任用程序试用干部的任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经人力资源部综合测评确立人选;•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通过;•经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长任命。
3. 试用干部的职务管理3.1 评估机制试用干部的评估应当经过严格的测评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职业素养;•业绩表现;•工作态度;•团队协作等。
3.2 培训计划公司应当制定试用干部的培训计划,包括领导力、才能提升和企业文化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试用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同时应该注意和鼓励ICT等技能方面的培训。
3.3 工作任务分配为避免试用干部担任职位不当,应当按照工作需要,结合试用干部的实际情况,合理分配工作任务。
3.4 监督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试用干部工作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随时掌握试用干部的工作情况,对工作积极的试用干部进行表扬激励,对工作不力的试用干部进行督促、纠正。
同时,加强试用干部之间的交流,促进经验分享和相互学习。
4. 离任和转正4.1 转正程序在试用期满后,经综合评估表现出色的试用干部,可以在公司规定的条件下正式聘用。
正式聘用程序应当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者董事长任命。
4.2 离任程序在试用期满后,评估表现不佳的试用干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任免机构讨论决定后,予以离职。
领导人员试用期制管理办法
领导人员试用期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公司领导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制度,形成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动领导人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暂行规定》和《***领导人员试用期制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领导人员,是指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中,由****党委管理并履行考察、任免或推荐程序的新提任领导班子,以及****本部机关部门新提任的中层领导人员.第三条本办法所指试用期制,是指****、****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新提任的领导人员实行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评价,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或退出领导岗位。
第四条****党委干部部作为****党委的工作部门,负责新提任领导人员试用期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试用期管理- 1 -第五条领导人员任职试用期为一年,从试用任职通知生效之日起计算。
试用期领导人员的管理,按照领导人员管理的有关办法进行。
第六条****党委干部部对试用期领导人员进行动态管理,实施跟踪考核,及时了解试用期领导人员的任职情况及各方面的情况,建立和完善试用期领导人员的考核文书档案.第七条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关心、帮助试用期领导人员,支持他们大胆工作,使他们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尽快适应新的工作岗位。
第八条所在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试用期领导人员的监督,督促他们严格按照廉洁自律要求的内容开展工作,积极引导他们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试用期领导人员在试用期内工作一般不作调整,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原试用期不变。
第十条试用期间因脱产学习培训等原因离职时间超过半年的,试用期顺延。
第十一条领导人员在试用期内,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三章试用期考核评价第十二条新提任领导人员试用期满,由****党委派出考察组或委托所在单位党组织进行考核评价.第十三条试用期满考核评价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 2 -则,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试用期间对所任职务的适应能力和履行职责的情况。
移动分公司关于试用干部的管理办法
移动分公司关于试用干部的管理办法一、背景作为一个大型的国有企业,移动分公司在日常的运营和管理中,需要不断的推陈出新,拥有一批专业化、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为了保证干部队伍质量的提高,移动分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其中试用干部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衔接环节。
试用干部管理办法是为规范试用干部选拔、任免、考核、聘用等管理活动而制定的一套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移动分公司试用干部的选拔、任免、考核、聘用等管理活动。
三、试用干部的选拔1. 岗位设置移动分公司每年将根据实际需要,针对各岗位进行试用干部招聘。
试用岗位应当为分公司需要具备一定技术或者管理能力的中高级干部岗位。
2. 笔试面试试用干部招聘主要通过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基本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才智、能力、胆识和责任心等。
3. 公示试用干部招聘结果将公示于公司各部门,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招聘结果经公司党委组织部审核后,方可选用。
四、试用干部的任免1. 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
在试用期内,试用干部应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学习和培训,接受公司辅导和督导,全面了解并适应工作环境和组织文化。
2. 评估试用期结束前,公司应当对试用干部进行综合考核。
主要考察试用干部在试用期内的业绩、态度、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试用干部的决策依据。
3. 聘任经过试用期的考核,试用干部表现突出者将经公司领导批准,提前聘任为公司正式干部,并按公司干部职业化实行的职级和薪酬体系分别予以调整和确定。
五、试用干部的考核1. 周期试用干部每月要接受一次上级领导的业绩考核,并按月进行绩效考评。
试用期结束前,公司还将对试用干部作为进一步的考核。
2. 考核内容试用干部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责任心、执行力、组织协调能力、员工管理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3. 考核结果公司将根据试用干部的考核结果,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的优劣排名,进行相应的激励或者处罚。
移动分公司关于试用干部的管理办法
移动分公司关于试用干部的管理办法第一总则第一条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制度,培养一支讲政治懂业务精技术会管理的干部队伍,根据有关规定和本司实际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试用原则是“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坚持备用结合,实行动态管理,服从工作大局,统一调配使用”。
第二岗位及条第三条司根据工作需要布试用干部岗位。
第四条试用干部应具备的条:一化程度:大专以上学历二工作经验:从事管理工作或班组长年以上,属业务技术或管理骨干。
三年龄:岁以下四认同企业化和价值观,有较强的执行能力,有良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政治素质高,组织原则性强,有良好的专业知识,富有创新精神,身体健康。
第三报名和选拔第五条试用干部一般通过竞聘上岗程序进行。
第六条选拔程序一竞聘报名:符合条者自愿报名,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人力资部审查合格后,参加竞聘上岗。
二竞聘内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素质测评%,领导班子评议%,最后择优试用。
三特殊情况,由总经理提出考察名单,由人力资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考察,严格按照规定条和资格要求把关,特别要把好政治关,全面考察拟选人员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发展潜力,注重了解其熟悉业务范围和主要专长。
四试用干部的选拔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广开推荐渠道,实行民主集中制,符合条的,交分司党委集体讨论,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由总经理决定是否聘用。
决定聘用的,签订试用干部合同。
第四考核和待遇第七条试用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工资按原职级岗位工资不变,奖金按职级级考核发放。
第八条试用期间经考核仅为合格或欠佳的,退回原工作部门,并取消相关待遇。
第九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的,在不突破三级经理编制的前提下,正式履行聘用手续,享受相关待遇。
第十条试用期满一年,经考核为良好及以上,但由于受三级经理编制的限额不能履行聘用手续的,继续按试用期待遇执行。
第五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从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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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干部管理办法标准
1.1 适用对象
1.1.1 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统称为试用期干部。
1.2 职责和待遇
1.2.1 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按同级干部管理,享受同级干部政治待遇、工资待遇和其他方面应享有的待遇。
1.3 有关情况的处理
1.3.1 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将终止其副科级干部资格,自动免职;对于副科级(主持工作)的干部将自行终止主持工作正科级待遇级别,按照同级别副科级待遇执行。
1.3.1.1 所在单位发生轻微伤(主要责任人)、轻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次要责任人)的;
1.3.1.2 发生严重“三违”或违章指挥行为的;
1.3.1.3 跟班、带班期间,本班职工故意严重“三违”并不制止,造成严重后果的;
1.3.1.4 工作中出现重大差错,被集团公司领导在公开场合点名批评或下发文件进行通报的;
1.3.1.5 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上报,造成严重后果的;
1.3.1.6 在安全生产关键时期,因擅离职守或严重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1.3.1.7 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不论数额多少);
1.3.1.8 克扣工人工资、奖金、福利和违规套取资金,造成职工群众意见大,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不论数额多少);
1.3.1.9 在工作日和值班期间酗酒,影响正常工作,对干部队伍造成不良影响的;
1.3.1.10 对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不执行或执行不力,连续三个月完不成生产任务的;
1.3.1.11 由于作风问题(参与黄、赌、毒活动),有损干部形象的;
1.3.1.12 打架、斗殴,发生偷盗或其它刑事犯罪行为的;
1.3.1.13 不认同集团公司企业文化,言谈举止不能自觉维护集团公司和我公司利益、荣誉和领导权威,造成不良影响的;
1.3.1.14 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的。
1.4 考核办法
1.4.1 公司成立试用期干部考核小组
1.4.1.1 考核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人力资源部部长兼任,成员党群部部长、综合办主任,监察科科长及纪委相关人员组成。
1.4.2 考核形式
1.4.
2.1 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在试用期间实行“考核制”,考核方式分为自我鉴定和统一考核两种形式。
1.4.
2.1.1 自我鉴定新提拔的副科级(试用期一年)和副科级(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每季度写出一份不低于1500字的自我鉴定材料,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6日前上交至考核小组办公室主任处。
1.4.
2.1.2 民主测评考核采取民意测评的形式进行,每半年一次,对于科室的试用期干部由本科室全体成员进行打分,对于基层区队的试用期干部抽取本单位30%的职工进行打分,平均分低于70分的新提拔副科级(试用期一年)自动免职,副科级(主持工作)取消主持工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