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讲解

合集下载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分析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分析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丁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1.0.4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以及工程造价鉴定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专专业资格的工程造价人员承担。

1.0.5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的工程造价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1.0.7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载明建设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2.0.4 分部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是单项或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项或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分部的工程;分项工程是分部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不同施工方法、材料、工序及路段长度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项或项目的工程。

2.0.5 措施项目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项目。

2013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2013清单计价规范详解

五、修编的主要内容及变化
(一)计价规范 “13规范”共设置16章、54节、329条,比“08规范”分 别增加11章、37节、192条,表格增加8种。 (二)计量规范 “13计量规范”是在“08规范”附录A、B、C、D、E、F基 础上制订的,内容包括: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工 程、通用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矿山工程、 构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工程等9个专业。正 文部分共计261条,附录部分共计3957个项目,在“08规范” 基础上新增2222个项目,减少419个项目。
三、修编原则
(一)“13计价规范” 1.依法原则 2.权责对等原则 3.公平交易原则 4.可操作性原则 5.从约原则
(二)“13计量规范” 1.项目编码唯一性原则 2.项目设置简明适用原则 3.项目特征满足组价原则 4.计量单位方便计量原则 5.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原则
四、“13规范”的特点
1.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2.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范围 3.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 4.强化了工程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 5.注重了与施工合同的衔接 6.明确了工程计价风险分担的范围 7.完善了招标控制价制度 8.规范了不同合同形式的计量与价款交付 9.统一了合同价款调整的分类内容 10.确立了施工全过程计价控制与工程结算 11.提供了合同价款争议解决的方法 12.增加了工程造价鉴定的专门规定 13.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14.增强了规范的可操作性 15.保持了规范的先进性
5.关于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03规范”出于实体工程与措施项目分离的考虑,将模板工程作为措 施项目单列,但未给出如何实施的具体规定。本次修订中,意见也不完 全一致,主要有两种:一是维持“08规范”不变,二是将模板与混凝土 构件归并,模板工程不单列。考虑到模板与混凝土结合紧密,以及各专 业、各地区不同的计价习惯,“13规范”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在 “工作内容”中增加模板及支架的内容,并在正文中说明:“本规范对 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在“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 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 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 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解决了不同方式的现浇构件模板计价问 题。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201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2003年《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出台,这是我国 工程计价模式的改革的一个里程碑。
二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发展
2003年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近 年来再我国各地区、各部门的工程建设中得到了有效推行,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 了丰硕的成果。
三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1
强制性
2
通用性
3
竞争性
三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强制性
通用性
竞争性
1.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颁布的,共有15条 强制性规定;
2. 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规定了招标人编制 工程量清单以及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遵守的规则;
3. 明确规定合同履行期间相关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调整、工程结算办理 等必须遵循的要求。
三 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
强制性
通用性
竞争性
我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项目划分、工程计量单位、 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编码等全国通用,不收地方和部门的限制,为 建立全国统一的建设市场打下了基础。项目名称明确清晰,工程量计 算规则简洁明了,符合工程项目设置标准化、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化 、工程造价确定市场化的要求。
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总结推行“03规范”的经验和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和完 善计价规范,于2008年7月和2012年12月发布了“08规范”和“13规范”,住房城 乡建设部、财政部2013年3月印发了新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适应了工 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
这标志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逐步走向成熟,对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 计价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了十分重要的深远影响。

2013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2013清单计价规范解读

在工程 计价 争议 处理 章节里 ,只 是简 单提 “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 对发生 到发承 包双 方发 生合 监理或造价工程师暂定、管理机构的 同纠纷 时, 应通 过下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做出具体 解释或认定、友好协商、调解、仲裁 列办法 解决 :双 方协 说明与明确的处理可执行性更 、诉讼、造价鉴定 商、提 请调 解、 向仲 强。 裁机构 申请 仲裁 或向 人民法院起诉。 8 可执行性 会更加强 化 在竣工 结算 章节 说明 里,对 发承 包双 方递 交、核 对材 料的 时间 约定是 “按 合同 约定 时间”。
6
工程计 量时 ,若 发现 工程量 清单 中出 现漏 项、工程量计算偏 差,以 及工 程变 更引 起工程 量的 增减 ,应 按承包 人在 履行 合同 义务过 程中 完成 的实 条文说明 际工程量计算。 会精确量 因分部 分项 工程 量清 化 单漏项 或非 承包 人原 因的工 程变 更, 造成 增加新 的工 程量 清单 项目, 其对 应的 综合 单价按下列方法确 定:合 同中 没有 适用 或类似 的综 合单 价, 由承包 人提 出综 合单 价,经发包人确认后
4
5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应当采 用单价合同。合同工期较短、建设规 原则说明 实行工 程量 清单 计价 模较小,技术难度较低,且施工图设 更加清晰 的工程 ,宜 采用 单价 计已审查完备的建筑可以采用总价合 明确 合同。 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特 别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采用成本加酬 金合同。
“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 对发生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做出明确 的处理时间约束,可执行性更 强。
承包人在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提交或 明确答复竣工结算文件发包人应在收 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28天 内审核完毕承包人在收到核实意见后 14天内按照发包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补 充资料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再次提 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28天内予以复核 发、承包人对复核结果无异议的,应 在7天内在竣工结13清单 13新规范征求意见稿 :建筑与装饰工 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 工程、矿山工程、仿古建筑工程、构 筑物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爆破 工程,共九个专业。 13新规范意见稿新增子目招标工程量 清单: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 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 编制的,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构成合同文件组 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标明价格,经算 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 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对其的说明和 表格。工程量偏差:承包人按照合同 签订时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 人提供的图纸)实施,完成合同工程 应予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 清单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

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解读

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解读

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解读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解读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规定及解读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其需要我们强化理解与执行的是对强制性条文的学习。

强制性条文的定义是:必须、严禁。

违反强规是不允许的。

《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同时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什么标准中都有强制性条文,一般在强制性条文的前面都冠以:必须、要、严格执行等字样,如果是推荐性条文,一般在前面都冠以,应、可等字样!新《规范》强制性条文共15条,分别是:第 3.1.1、3.1.4、3.1.5、3.1.6、3.4.1、4.1.2、4.2.1、4.2.2、4.3.1、5.1.1、6.1.3 、6.1.4、8.1.1、8.2.1、11.1.1条。

【3.1.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解读】本条规定了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标准的用词说明凡使用“必须”者,则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所以,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施工发承包,不分建设工程规模大小,均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所谓国有资金(含国家融资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国有资金占投资总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

根据国家计委第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规定:1、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2)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3)使用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并且国有资产投资者实际拥有控股权的项目。

2、国家融资项目的范围包括:(1)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集资金的项目;(2)使用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项目;(3)使用国家政策性贷款的项目;(4)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的项目;(5)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K28213 6E35 渵25980 657C 敼26789 68A5 梥38313 95A9 閩w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讲义)
【要点说明】 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主体。 本条与“08规范”相比,增加了“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造价 鉴定等”。根据国家对工程造价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作 出了这一规定。
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人发[1996]77号)规定,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工程造价人员实行 执业资格制度。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 第十八条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上签字并盖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造价员应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 盖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要点说明】本条阐述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和法律依据。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计价
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计价方法”,与“08规范”相比,将“工程量清单” 改为“计价文件”,其目的正如本规范第3.1.3条定义的“不采用工程量 清单计价的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除工程量清单等专门性规定外的其 他规定”。例如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 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等条款。
5.关于现浇混凝土构件模板
“03规范”出于实体工程与措施项目分离的考虑,将模板工程作为措 施项目单列,但未给出如何实施的具体规定。本次修订中,意见也不完 全一致,主要有两种:一是维持“08规范”不变,二是将模板与混凝土 构件归并,模板工程不单列。考虑到模板与混凝土结合紧密,以及各专 业、各地区不同的计价习惯,“13规范”对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在 “工作内容”中增加模板及支架的内容,并在正文中说明:“本规范对 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在“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 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对此,由招标人根据工程 实际情况选用,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 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 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解决了不同方式的现浇构件模板计价问 题。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析6.22

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解析6.22

(2)工程变更 (4)工程量清单缺项 (6)物价变化 (8)计日工 (10)不可抗力 (12)误期赔偿 (14)暂列金额
(11)提前竣工(赶工补偿)
(15)发承包双方约定的其他调整事项
二、新《规范》的内容与亮点
【亮点七】 造价与合同管理更加契合 与2013年7月1日即将实施的《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相配套。 招标控制价编制、复核、投诉、处理的方法; 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支付;安全文明施工 费的支付;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纠纷处理方法等与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高度统一。 要求造价管理人员在进行造价管理的同时, 要充分了解合同内容以及合同管理水平。
招投标 阶段

本 内 容
实施阶段
竣工结算 阶段
二、新《规范》的内容与亮点
【亮点一】 专业划分更加精细
新《规范》将原《规范》中的六个专业(建筑、装饰、安装、市政、 园林、矿山),重新进行了精细化调整: 1、将建筑与装饰专业合并为一个专业; 2、将仿古从园林专业中分开,拆解为一个新专业; 3、新增了构筑物、城市轨道交通、爆破工程三个专业。 调整后分为以下九个专业: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 (2)仿古建筑工程 (3)通用安装工程 (5)园林绿化工程 (7)构筑物工程 (9)爆破工程 (4)市政工程 (6)矿山工程 (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
新 《规 范》 的 亮 点
二、新《规范》的内容与亮点
【亮点八】 规范的可操作性更加强化
(1)明确了52条术语的概念,要求提高使用术语的精确度; (2)增强了与合同的契合度,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 (3)提高了合同各方面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要求发、承包双方 明确各自的风险范围; (4)细化了措施项目清单编制和列项的规定,加大了工程造价 管理复杂度; (5)改善了计量、计价的可操作性,有利于结算纠纷的处理。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则重点总结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则重点总结

2013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那么总结一、平整场地:建筑物场地厚度在土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墙中心线)计算二、基础土方开挖1、清单规那么:挖基础土方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十.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X挖土深度。

2、定额规那么: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

底长和宽是指基础底宽加」]作面,需放坡放坡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3、清单计算:土方体积二挖土方的底面积X挖土深度。

4、定额计算:沟槽开挖:V=(A+2C+KXH)HXL;A底宽;C工作面;H深度;L长度。

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墙净长计算,交接重合不扣。

基坑开挖:V=%I[S1+S2+J(S1*S2)]。

基坑四面放坡实际为倒棱台坑、棱台、圆台的计算公式均为上述公式。

5、基础土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外表至交付施I:场地标高,无交付施「•场地标高时,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6、土方类别区分:底宽W7m且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W3倍底宽且底面积W150肝为基坑其余为挖一般土方,自然地面挖至地坪,桩间挖土不扣除桩体积7、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放坡起点、放坡系数、分类土厚度加权平均计算8、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外表计算,垫层厚度小于200mm时,可在垫层顶开始放坡三、回填土1、基础回填:3、屋面木基层:按斜面积计算,不扣孔洞,出檐不增加。

二十三、门窗工程1、木门、金属门、卷帘门:槿或洞口面积2、木门框:单独列项按橙或m3、铁丝门、银质花饰大门:槿或nf,按门框或扇nf4、木窗:橙或洞口尺寸nf5、木飘窗(凸)、木橱窗:植或洞口尺寸nf,框外围展开面积6、木纱窗:按纱扇面积7、门窗套:m/nf/橙,按展开面积8、贴脸;按图示数量槿/m9、木窗帘盒、饰面夹板、资料窗帘盒、铝合金属窗帘盒、窗帘轨均按m二十四、屋(墙、地)面及防水1、瓦、型材屋面:斜面积不扣房上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等,屋面小气窗的出檐局部不增加2、阳光板、玻璃钢屋面:斜面积of,不扣除W0.3nf孔洞3、膜结构屋面:水平投影nf4、屋面防水平面按水平投影,斜面按斜面积,不扣除房上烟囱、竖风道、风帽底座、屋顶小气窗和斜沟等女儿墙、伸缩缝、天窗凸起,并入屋面5、地面、地下室防水层一主墙间净空面枳计算;扣除:凸出地面构筑物、设备基础等所占的面积;不扣:柱I垛I间壁墙I烟囱及0.3m2以内孔洞与墙面连接处垂直高度在300mm以内者按展开面积计算,并入平面工程量内;超过300顾时,按立面防水层计算。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点讲解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要点讲解
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 作为竞争性费用
规费和税金 必须 按国家或省级、行业建必须 载明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 必须 根据相关工程现
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 制
2013版清单充分考虑了未来建筑市场的市场化需要,制定 建筑市场秩序,让市场和公民自主选择,是响应《国务院关于
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 “两个凡是①的”
体现。为今后建筑市场的市场化推广做了良好的铺垫。
①两个凡是: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 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凡可以采用
措施项目清单必须根据相关工程现行国家 计量规范的规定编制 (新增)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 须编制招标控制价(新增)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工程成本(新增) 工程量必须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 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新增) 工程量必须以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 量的工程量确定
条款 1.0.3
工程价款管理实务
—— 基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13)
1
目录
绪论 2013版清单总体变革 一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格约定的规范与应对 二 2013版清单对合同价款调整的规范与应对 三 2013版清单对支付与结算的规范与应对
2
前言
2013版清单计价规范是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重要基 础。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适应我国工程投资体制和建设管理 体制改革的需要,是深化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项重要工 作,对于规范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市 场秩序,建立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2013建设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2013建设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

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

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

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

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

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

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

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

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

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1·1 总则【概述】规范的第一章“总则”,通常从整体上叙述有关本规范编制与实施的几个基本问题。

主要内容为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以及执行本规范与执行其他标准之间的关系等基本事项。

本规范总则共7条,与“08规范”相比,总条文数减少1条。

具体为:原1.0.3、1.0.4移入本规范第三章,改为3.1.1、3.1.2;减少1条(1.0.8),原因是“08规范”附录已改为国家计量规范;增加1条为1.0.5条;原4.1.1移入本章改为1.0.3条。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新规介绍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新规介绍
可抗力、承包人违约、发包人违约四种不同条件下解除合同的价款结算问 题 ;P110)
二 、内容详解(修编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13)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P11分别不同情况,对合同价款争议
的解决作了规定,但要注意“裁”和“审”不是一裁二审的关系;P112 )
(14)工程造价鉴定(P11新增了工程造价鉴定一章,分三节作了原
二 、内容详解(修编的主要内容和变化)
(9)合同价款调整(P11在“08规范”4.6节、4.7节及其条文说明的
基础上编写的,共分15节。对由于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发生变化、工程变更、 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物价变化、暂估价、 计日工、不可抗力、赶工、误期、索赔、现场签证等导致合同价款调整的, 均作了较明确的规定 ;P72 )
(10)合同价款期中支付(P11新增了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规定;新增
了总价项目的支付分解规定,并在条文说明中列举了三种分解方法供选 择 ;P92 )
(11)竣工结算与支付(P11在“08规范”4.8节的基础上编写的,分
为6节,进一步明确了竣工结算及其支付保证金以及最终结清等规定; P99 )
(12)合同解除的价款结算与支付(P11本章新增了协商一致、不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七)13规范的特点(十七大特点) 1、确立了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形成 2、扩大了计价计量规范的适用原则(由08规范的“适用
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改为“必须按本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 进行工程计量”,但8.1.1的条文说明和宣贯资料对定额法、完全价格 清单法没有留余地)
3、深化了工程造价运行机制的改革(坚持“政府宏观调
会标准的关系)
13 、细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
第一部分、修编概况

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介绍及修缮定额交...

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介绍及修缮定额交...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
(五)建立的管理机制及管理主体

建立的管理主体
宏观主体 是政府部门
按照“谁制定政策,谁负责管理”原则,直 接或间接对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竣工结算书 实施报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查的管 理体制。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
(五)建立的管理机制及管理主体

建立的管理主体
• 修改意见审查、报告完成。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
(一) 编制背景
• 2011年7月21日以建标 造函[2011]87号文件印 发征求征求意见稿通知 , 要求8月31日前完成反馈。
• 征求意见审查。
• 2012年10月完成征求意 见稿审查,于明年1月起 施行。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
(一)架构体系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
(七)13规范重要名词、条文、表格使用解读
1、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清单项目所需 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 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释义】 本条改变的是:工程设备费。 本条所指“综合单价”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费用综合单价, 而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等不可竞争的费用没包括 在其中。国际上所谓的综合单价,一般是指全费用综合单价,但在 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本规范规定了税金和规 费等为不可竞争的费用的做法很有必要。这一定义,与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中定义综合单价的做法是一致的。
一、2013清单规范解读
(七)13规范重要名词、条文、表格使用解读
2、工程量偏差
承包人按照合同签订时图纸(含经发包人批准由承包人提供的 图纸)实施,完成合同工程应予计量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标工程量清 单列出的工程量之间的偏差。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讲义

2013年清单计价规范讲义
数量以及规费、税金项目等内容的明细清单。 ❖ 2.0.2 招标工程量清单 ❖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
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价规范》GB50500-2013
❖ 2.0.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
制原则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 规范。 ❖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 1.0.3 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应由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本规范有时又称投标人。 ❖ 2.0.38 工程造价咨询人 ❖ 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接受委托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活
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 2.0.39 造价工程师 ❖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
的专业人员。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 2.0.43 工程计量 ❖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承包人完成合同工程的数量进行的计算
和确认。 ❖ 2.0.44 工程结算 ❖ 发承包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在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
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包括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 结算。 ❖ 2.0.45 招标控制价 ❖ 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 法,以及拟定的招标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编制的招 标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概况《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是在《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附录A、附录B基础上制订的。

内容包括:正文、附录、条文说明三个部分,其中正文包括:总则、术语、工程计量,工程量清单编制,共计29项条款;附录部分包括附录A土石方工程,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附录C桩基工程,附录D砌筑工程,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附录G木结构工程,附录H门窗工程,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附录N天棚工程,附录P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等17个附录,其中附录R拆除工程、附录S措施项目为新编。

共计557个项目,在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基础上新增188个项目,减少33个项目。

具体项目变化详见相关教材二、修订依据(详见相关教材)三、本规范与“08规范”相比的主要变化情况1.结构变化(1)将原“08规范”附录A、附录B内容融合为本规范,更名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2)将原“08规范”附录A中“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拆分为“附录B 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与“附录C 桩基工程”。

(3)附录D砌筑工程,将“08规范”“A.3砌筑工程”整个章节的顺序做了调整,分“D.1砖砌体”、“D.2砌块砌体”、“D.3石砌体”、“D.4垫层”4个小节,将砖基础、砖散水、地坪,砖地沟、明沟及砖检查井纳入砖砌体中,将砖石基础垫层纳入垫层小节,将砖烟囱、水塔、砖烟道取消,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

(4)附录E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取消“08规范”“A.4.15混凝土构筑物”小节,移入《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新增常用的“化粪池、检查井”项目。

(5)附录F金属结构工程中,单列“F.1钢网架“小节,将钢屋架、钢托架、钢桁架、钢架桥归并为F.2小节,将原“08规范”“A.6.7金属网”更名为“F.7金属制品”小节,将金属网及其他金属制品统一并入金属制品小节。

(6)附录G木结构工程中,将原“08规范”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小节移入附录H门窗工程中,增\\列“G.3屋面木基层”小节。

(7)附录J屋面及防水工程中,将“08规范”“A.7.1瓦型材屋面”更名为“J.1瓦型材及其他屋面”,将“A.7.2屋面防水”更名为“J.2屋面防水及其他”,将“A.7.3墙、地面防水、防潮”,拆分为“J.3墙面防水、防潮”和“J.4楼(地)面防水、防潮”二个小节。

(8)附录K保温、隔热、防腐工程中,将“08规范”“A.8防腐、隔热、保温工程”更名为“保温、隔热、防腐工程”,同时将“A.8.3保温隔热”调到“A.8.1防腐面层”、“A.8.2其他防腐”的前面。

(9)将原“08规范”附录“B.1楼地面工程”更名为“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B.1.7扶手、栏杆、栏板装饰”移入附录Q其他装饰工程中。

(10)将原“08规范”附录“B.2墙、柱面工程”更名为“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

(11)增补附录R拆除工程。

(12)增补附录S措施项目,包括“S.1脚手架工程”、“S.2混凝土模板及支架(撑)”、“S.3垂直运输”、“S.4超高施工增加”、“S.5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S.6施工排水、降水”、“S.7安全文明施工及其他措施项目”等小节。

2.有关计量、计价规定的主要变化(1)土石类别的划分。

1)原“08规范”“表A.1.4-1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重新定义整理。

其中:土壤分类按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定义;岩石分类按国家标准《工程岩体分级标准》GB50218-94和《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2009年版)整理。

2)取消原“08规范”“表A.2.4土质鉴别表”,桩与地基基础工程土壤及岩石分类执行新规范统一的“表A.1-1土壤分类表”及“表A.2-1岩石分类表”。

(2)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与市政工程保持一致。

(3)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的内容,同时又在措施项目中单列了现浇混凝土模板工程项目。

对此,招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用。

若招标人在措施项目清单中未编列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清单,即表示现浇混凝土模板项目不单列,现浇混凝土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模板工程费用。

(4)预制混凝土构件按现场制作编制项目,“工作内容”中包括模板工程,不再另列,若采用成品预制混凝土构件时,构件成品价(混凝土、钢筋和模板等)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编制招标控制价时,可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定额和造价信息组价。

(5)金属结构构件按成品编制项目,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6)门窗(橱窗除外)按成品编制项目,成品价应计入综合单价中。

若采用现场制作,包括制作的所有费用。

(7)对于工程量具有明显不确定性的项目,如挖淤泥、硫砂,桩,注浆地基,现浇构件中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双层钢筋用的铁马等,在注中明确:编制工程量清单时,设计没有明确,其工程数量可为暂估量,结算时按现场签证数量计算。

(8)为了计价方便,建筑物超高人工和机械降效不进入综合单价,与计价定额保持一致,进入“超高施工增加”项目。

3.项目划分的主要变化项目划分坚持“简洁适用,方便使用”原则,体现先进性、科学性、适用性。

(1)增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

例如:现浇混凝土短肢剪力墙、声测管、机械连接、钢架桥、断桥窗、自流地坪楼地面等。

(2)将“防水工程”从原“08规范”附录“B.1楼地面工程、瓦屋面项目”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置楼地面防水、防潮项目;将油漆工程从原“08规范”附录“A.5木结构工程”、“A.6金属结构工程”、“B.4门窗工程”分离出来,在本规范附录N油漆、涂料、裱糊工程中,增补与之相匹配的相关油漆项目。

(3)将砖基础与其垫层独立开来,单独在附录D砌筑工程中设置除混凝土垫层之外的垫层项目。

(4)在本规范附录L楼地面装饰工程中单独设置“平面砂浆找平层”项目,附录M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中单独设置“立面砂浆找平层”项目,此项目适用于仅做找平层的平面、立面抹灰,屋面及墙面做防水工程和保温工程的找平层也按此项目执行。

(5)原“08规范”“A.7屋面及防水工程”“瓦屋面”项目中,将“檩条、椽子、走水条和挂瓦条”从项目中分离出来,单独在附录G木结构工程中设置“屋面木基层”项目。

(6)原“08规范”附录“B.4门窗工程”项目设置显得重复零乱,此次修订进行了大量综合和归并。

例如:1)将镶板木门、企口板门、实木装饰门、胶合板门、夹板装饰门、木纱门、综合归并为“木质门”项目。

2)将金属平开门、金属推拉门、金属地弹门、全玻门(带金属扇框)、金属半玻门(带扇框)、塑钢门综合归并为“金属(塑钢)门”项目。

3)将木质平开窗、木质推拉窗、矩形木百叶窗、异形木百叶窗、木组合窗、木天窗、矩形木固定窗、异形木固定窗、装饰空花木窗综合归并为“木质窗”。

4)将金属推拉窗、金属平开窗、金属固定窗、金属组合窗、塑钢窗、金属防盗窗综合归并为“金属(塑钢、断桥)窗”项目。

(7)对措施项目均以清单形式列出了项目,对能计量的措施项目,列有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算规则。

原“08规范”附录B装饰装修工程措施项目“2.3室内空气污染测试”取消(因第三方检测),在原“08规范”基础上增补“非夜间施工照明”、“超高施工增加”项目。

4.项目特征的主要变化(1)对整个项目价值影响不大、难于描述或重复的项目特征均取消,例如:砖墙体高度、现浇混凝土柱、梁截面尺寸、柱高、梁底柱高、混凝土拌和料、颜色等。

(2)对“08规范”没有反映的体现其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或对计价(投标报价)有影响的项目特征,进行了增补。

例如:现浇混凝土构件增补了“混凝土种类”;门窗增补了“代号及洞口尺寸”,防水项目增补了“厚度”等。

(3)按招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因此,取消“品牌”的项目特征描述。

(4)金属构件、门窗工程等均以成品编制项目,凡有关“制作”的项目特征描述均取消。

例如:门窗工程取消“框断面尺寸、材质、骨架材料种类、面层材料的品种、规格、品牌、颜色、五金材料品种、规格等”。

(5)对项目特征不能笼统归并在一起的,均拆分且单独表述其特征。

例如:木纱门与木门,石材门窗套与其他材质门窗套等独立表述。

(6)对项目特征不能准确描述的情况做了如下明示:1)土壤分类应按本规范A.1-1土壤分类表确定,如土壤类别不能准确划分时,招标人可注明为“综合,由投标人根据地勘报告决定报价”。

2)对于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的地层情况描述按表A.1-1土壤分类表和表A.2-1岩石分类表的规定,并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按单位工程各地层所占比例(包括范围值)进行描述。

对无法准确描述的地层情况,可注明“由投标人根据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自行决定报价”。

(7)对施工图设计标注做法“详见标准图集”时,也明示了“在项目特征描述时,应注明标注图集的编码、页号及节点大样”。

5.计量单位与计算规则的主要变化(1)方便操作,本规范部分项目列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

但编制清单时,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同一招标工程选择其中一个确定,例如:金属结构油漆列有“t”、“m2”,柜类、货架列有“个”、“m”等两个计量单位和计算规则。

(2)“平整场地”改为“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

(3)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计算规则按原“08规范”不变,但在注中说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管沟工作面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如并入各土方工程量中,办理工程结算时,按经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按本规范规定的工作面、放坡计算。

(4)钢筋计量在注中说明,现浇构件中伸出构件的锚固钢筋应并入钢筋工程量内,除设计(包括规范规定)标明的搭接外,其他施工搭接不计算工程量,在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5)钢结构将“不扣除切边切肢”以及“不规则或多边形钢板,以其外接矩形面积以厚计算”取消,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质量计算,金属构件切边、切肢、不规则及多边形钢板发生的损耗在综合单价中考虑。

(6)膜结构屋面改为: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需要覆盖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7)楼(地)面防水、防潮,增补工程量计算规则为“楼(地)面防水反边高度≤300mm 算作地面防水。

反边高度>300mm按墙面防水计算”,且在注中说明:墙面、楼(地)面、屋面防水搭接及附加层用量不另行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