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的特点和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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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中的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法中的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法中的行政诉讼制度行政诉讼是行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行政行为而与行政机关之间产生争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争议的一种法律程序。

行政诉讼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旨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本文将从行政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程序和特点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行政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行政诉讼制度基于法律的设定和规范。

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的争议也必须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 适格原则: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当事人才有资格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通常是受到行政行为直接损害或法律利益受侵害的个人、组织或者其他权利主体。

3. 逐级审查原则:行政诉讼一般按照从下级行政机关到上级行政机关的层层审查制度进行。

这种逐级审查的原则可以确保行政机关对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有助于保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4. 诉讼平等原则: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之间应当享有诉讼平等的权利。

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地位应当平等,公正地对待当事人的诉求。

二、行政诉讼制度的程序1. 申请立案:行政诉讼的第一步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的申请,要求法院受理并立案。

当事人需要提交书面起诉状,详细叙述争议的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

2. 受理与调解:法院受理行政诉讼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该案件。

在受理过程中,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进行调解,寻求和解的可能性。

3. 证据调查:一旦行政诉讼案件被受理,法院会进行证据调查和鉴定。

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证据,也可以依法调取行政机关的有关材料。

4. 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通过开庭审理的方式来进行。

在开庭审理中,法院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审查证据,并进行法律适用。

5. 判决与执行: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诉讼的判决,并通知行政机关执行。

行政机关必须按照判决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拒不执行,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学习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学习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

学习行政诉讼法心得体会作为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行政诉讼法是我们必修的一门课程。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深刻体会到了行政诉讼法的重要性,也对行政诉讼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下面我将就我对行政诉讼法的心得体会进行分享。

一、行政诉讼法的特点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政府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实施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提出的诉讼活动。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支重要分支,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政诉讼法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

行政诉讼法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行为提起的诉讼,不仅适用于中央和地方的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还适用于其他行政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和公共机构。

其次,行政诉讼法体现了行政诉讼的特殊性。

行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方式,其特殊性主要表现在程序上的灵活性、速度上的快捷性和法定仲裁制度的存在。

最后,行政诉讼法注重对行政行为的法律监督。

行政诉讼法的目的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因此,行政诉讼法在对行政行为进行法律监督的同时,也注重保护行政机关的合法权益。

二、行政诉讼法的核心原则行政诉讼法涉及许多核心原则,这些原则对于行政诉讼的公正和公平至关重要。

在学习过程中,我对以下几个核心原则有了深入的了解。

1. 法定途径原则法定途径原则是行政诉讼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它要求行政诉讼的提起必须依法进行,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条件和程序。

2. 合法权益原则合法权益原则是行政诉讼法的核心价值取向,它要求行政诉讼的目的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3. 公平公正原则公平公正原则是行政诉讼法的核心要求,它要求行政诉讼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平公正,任何一方都不能得到特殊待遇或歧视。

4. 速裁速决原则速裁速决原则是行政诉讼法的核心要求,它强调行政诉讼的快捷性和效率,要求行政诉讼案件在合理的时间内得到审理和裁决。

三、行政诉讼法的挑战与改革然而,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行政诉讼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行政诉讼的法律性质与特点

行政诉讼的法律性质与特点

行政诉讼的法律性质与特点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起的一种法律程序。

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相比,行政诉讼有其独特的法律性质和特点。

本文将从法律性质、诉讼主体、诉讼目的、诉讼程序以及特定诉讼程序等方面探讨行政诉讼的法律性质和特点。

行政诉讼的法律性质是一种特殊的行政法律行为。

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规范体系,而行政诉讼便是通过法律程序保障公民权益的一种行政法律行为。

行政诉讼的本质是行政相对人对于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的审查和追究,旨在维护法治原则和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行政诉讼可以视为公民对行政机关行为实施监督和制约的一种法律手段。

行政诉讼的诉讼主体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在行政诉讼中,任何受到行政行为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诉讼。

这一特点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的主体限制不同,体现了行政诉讼的公民参与和民主监督的特色。

再次,行政诉讼的诉讼目的主要是恢复被违法行政行为侵害的合法权益。

行政诉讼的当事人通过起诉行政机关,要求法院判决行政机关撤销违法行政行为、恢复原权益、赔偿损失、履行法定义务等。

行政诉讼的目的是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政诉讼的特点还体现在诉讼程序上。

行政诉讼的特定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区别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一般而言,行政诉讼分为行政案件的审查和一般行政案件两种程序。

行政案件的审查程序是指法院对行政机关行为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全面审查,主要由行政诉讼法规定;一般行政案件的程序则较为简化,主要依照行政规章进行。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限也较短,一般不超过六个月,以保证迅速解决争议。

最后,特别诉讼程序是行政诉讼的另一重要特点。

特别诉讼程序是指行政诉讼法中规定的对特定行政行为提起的特定诉讼程序。

例如,环境保护诉讼、行政许可证的无效确认、行政强制执行案件等,都有其特殊的诉讼程序。

特别诉讼程序的设立,为特定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提供了便利,同时也体现了对特定行政行为的特殊保护和权益维护。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准备的阶段。尽管在这个阶段从事行政法教学研究,
为行政诉讼制度在中国的诞生奔走呼号的人并不多
(不到100人),但由于其主张反映了现代社会发
展的趋势,因此最终能在中国社会得以实现。
第二阶段:司法实验阶段(1982—1986)
由于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 范围仅限于法律规定,而当时乃至其后两三年时间
里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还很少,因此
1982年以后人民法院开始的行政审判尚只是我国行
政诉讼制度的试验阶段,并非已是完全正式的、常
态化的制度运作。
1982年至1986年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由人
民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主要有九类,其中除1986年 9月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治 安管理处罚条例》之外的八类案件大多数是经济管 理领域的行政案件,在法院行政审判庭建立之前, 这些案件大多是由经济审判庭审理的。
三、 确定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方式
(一)列举式 (二)概括式
(三)折中式
四、《行政诉讼法》及《若干解释》划定行政
诉讼受案范围的方法
(一)对受案范围的总体划定(总体标准)。 (二)对受案范围的正面列举。 (三)对不可诉行为的排除(反面排除)。
五、受案范围规定方式的特点
第一,肯定规定与排除规定相结合。 第二,与行政行为的分类相结合。
从行政法学来看,大多数行政法学教科书均将 行政诉讼法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部分写入。行政法 与行政诉讼法总体上都是有关行政的法,教科书的 做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从实践来看,行政诉 讼法与行政法一样,都是关键的基本法律部门。因 此,将行政诉讼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对待, 更为合理。
(三)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
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三、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行政诉讼特有 的原则) 四、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原则 五、当事人诉讼法律地位平等原则

行政诉讼法选择题

行政诉讼法选择题

行政诉讼法选择题一、选择题1.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概念、特点及作用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行政诉讼是指行政当局与被行政行为的对象之间,因确认行政法律关系、确认行政行为合法性、维护合法权益等而发生的法律争议解决活动。

B.行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行政立法活动,它是行政权力的一种运用方式。

C.行政诉讼是外行政当局与个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涉及个体之间、个体与社会之间的法律关系。

D.行政诉讼是国家行政管理中的一项基本制度,是行政法治的重要保障。

2.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实体划分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行政行为行政争议诉讼,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职权产生的与行政法律关系有关的争议的诉讼。

B.行政合同争议诉讼,是指行政机关和其他组织或个人之间,基于行政合同而发生的法律纠纷的诉讼。

C.行政不作为行政争议诉讼,是指行政机关的职权未依法行使而引发的法律争议的诉讼。

D.行政赔偿纠纷诉讼,是指行政机关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给予损害赔偿的法律争议的诉讼。

3.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规则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行政诉讼是一种特殊的诉讼方式,行政诉讼规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B.行政诉讼规则由宪法规定,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规定,并由最高人民法院负责统一解释。

C.行政诉讼规则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依法进行,合法性是行政诉讼规则的核心要求。

D.行政诉讼规则的特点是程序主义、法定主义,强调公正、公开、公平。

4.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适格主体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行政诉讼的原告是行政行为的非直接当事人,必须具备与被告当事人之间存在特定的法律关系。

B.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实施行政行为的直接行政机关和上一级行政机关。

C.行政诉讼的第三人是与行政行为的效力和真实性、合法性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组织或个人。

D.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应当符合一般诉讼主体的法定资格要求,并具备特定的行政诉讼资格。

5.下列关于行政诉讼的审判程序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行政诉讼的审判权限应当由法律明确规定,不能超越法定的审判权限范围进行审理。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法律审的内容
• (1)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否具有 法定职权。 • (2)具体行政行为所作的事实结论是否有主 要证据支持。 • (3)行政机关在个案中对其所适用的法律的 解释是否正确。 • (4)具体行政行为所作的处理结果是否合法, 是否符合法律理性。 • (5)行政机关在做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是否符 合法定程序。
• 诉讼请求(1)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铁复 (2001)1号行政复议决定,并责令被告依法 履行《行政复议法》第26条规定的审查及转送 的法定职责;(2)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关 于2001年春运期间部分旅客列车实行票价上浮 的通知》 • 理由: • (1)根据价格法第20条之规定,制定火车票 价应当经国务院批准,但被告只由国家计委批 复; • (2)没有召开听证会。
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 政行为
(二)不能受理的行政争议
• 2、公安、国家安全等机关依照刑事诉讼 法的明确授权实施的行为; • 3、调解行为以及法律规定的仲裁行为 • 4、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行为; • 5、驳回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申诉的重 复处理行为; • 6、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 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 事实审观点: • 行政审判也要审查事实问题。 • 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 是否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是否在法律规定的幅 度内做出","确定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离 不开对该行为据以作出的具体事实的认定","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既包括法律审查, 也包括事实审查"。
全面审查
• 较为普遍的观点是全面审查。其依据是: 《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从法律上肯定了行 政审判既是事实审又是法律审。 • 也有学者认为,是以法律审为主,以事 实审为辅。 • 有的学者则认为,从严格的意义上说, 行政诉讼应当是一种法律审。

何海波 行政诉讼法 第三版 读后感

何海波 行政诉讼法 第三版 读后感

何海波行政诉讼法第三版读后感摘要:一、引言二、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三、第三版行政诉讼法的特点四、对第三版行政诉讼法的评价五、读后感的总结正文:作为一名行政法律研究者,我有幸阅读了何海波教授的《行政诉讼法》第三版,这本书不仅深入浅出地阐述了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和作用,还详细介绍了第三版行政诉讼法的新特点和亮点。

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的读后感。

行政诉讼法作为我国行政法治的重要支柱,旨在规范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法律关系,保障民生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该书首先介绍了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包括行政行为、行政争议、诉讼类型等,使读者对行政诉讼法有了初步的了解。

同时,强调了行政诉讼法在平衡行政权力和公民权利、规范行政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在阐述第三版行政诉讼法的过程中,作者突出了其鲜明的时代特点。

首先,第三版行政诉讼法更加注重保护公民权益,明确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扩大了原告主体资格,降低了诉讼门槛,使得更多的公民能够享受到行政诉讼的保障。

其次,第三版行政诉讼法强化了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完善了审查标准,提高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

此外,第三版行政诉讼法还加大了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然而,该书也指出了第三版行政诉讼法仍存在的问题。

例如,在诉讼程序方面,立案难、审理慢、执行难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在法律适用方面,部分行政机关和法官对行政诉讼法的理解和运用仍有待提高。

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如进一步完善诉讼程序,强化法律培训等。

总之,何海波教授的《行政诉讼法》第三版是一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的著作。

该书对行政诉讼法的基本概念、作用以及第三版行政诉讼法的新特点进行了全面梳理,对于行政法学研究者、法律工作者以及关心行政法治建设的广大读者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在阅读过程中,我深感行政诉讼法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也更加认识到完善行政诉讼制度、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性。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
引言
本文档旨在提供关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的概述和解析,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该法律文本的核心内容和实际应用。

请注意,本文仅为学术性质,不包含任何广告、敏感信息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

第一部分:行政法基础理论
行政法的概念与特征
- 定义:行政法是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的法律规范总称。

- 特征:包括法定性、强制性、公权力性等。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合法性原则:所有行政行为必须依法进行。

- 公平性原则:保障各方利益平衡,确保行政公正。

- 效率原则:提高行政效率,简化程序。

第二部分:行政诉讼法概论
行政诉讼法的目的与功能
- 目的: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 功能:解决行政争议,维护法律秩序。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与管辖
- 受案范围:涉及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问题。

- 管辖:根据案件性质和地域等因素确定管辖法院。

第三部分:行政行为与行政诉讼
行政行为的分类
- 具体行政行为:针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决定。

- 抽象行政行为:制定普遍适用的规则和政策。

行政诉讼的程序
- 起诉:当事人对行政行为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 审理:法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 判决:法院作出是否支持原告请求的判决。

结论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八版是对我国行政法律体系的重要补充和完善,它不仅为行政机关提供了明确的行动指南,也为公民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救济途径。

通过对该法律的学习和应用,可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保障公民权利,实现社会公正和谐。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法
主体
内容
客体
三、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同行政法律关系、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区别
1、行政诉讼法律关系同行政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不同;
二、抽象行政行为
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制定发布针对不特定对象、具有反复适用性和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的行政行为。
判断标准:
普遍约束力
对象不特定
反复适用性
三、行政机关对其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行为
四、终局裁决行为
指法律规定的由行政机关作出最终决定的行为。
<3> 它是关于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二、种类
1、法定管辖与裁定管辖
2、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3、共同管辖与单一管辖
第二节 级别管辖
一、基层人民法院的管辖
二、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
<1> 确认发明专利权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
六、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原则
七、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原则
第三节 行政诉讼的合法性审查
一、合法性审查的含义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诉讼行为。
二、合法性审查的内容
1、合法性审查针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与特征
1、概念
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权限划分。
2、特征
<1> 它是法院之间对行政案件的管辖权限的划分,不包括法院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的职权划分;
<2> 它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同级法院彼此之间受理与审判行政案件的权限分工;
普通法是由无数案例加起来,慢慢发展变成一套系统,整个法系,包括民法、合同法、侵权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等等,都是综合无数案例慢慢整理出一套法系。

什么是行政诉讼法

什么是行政诉讼法

什么是行政诉讼法导读: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

本文主要介绍行政诉讼法的意义、目的以及特点三方面的知识。

一、行政诉讼法的意义1、行政诉讼法的出现行政诉讼法是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并建立资产阶级国家以后的产物。

现代国家的行政法,同刑法、民法不同,大多数国家的许多行政法律文件中,都既规定了实体法规范,又同时规定了相应的程序法规范。

而在刑法领域和民法领域中,实体法同程序法已基本分开,形成了刑法、刑事诉讼法和民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2、行政诉讼法的发展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有一些国家已制定了行政程序方面的单行法律,如美国的《联邦行政程序法》、日本的《行政案件诉讼法》、德国的《联邦行政诉讼法》等。

有的国家还设有行政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把程序法同实体法逐步分开来形成为两个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已成为当代行政法发展的必然趋势。

3、中国行政诉讼法中国行政诉讼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法典中比较集中地规定的一些行政诉讼法律规范,和分散规定在其他许多法律、法规中的行政诉讼法律规范的总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一部重要的基本法律。

4、基本原则这部法典于1989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典分为11章,75条,规定了制定这部基本法律的目的和贯穿适用于整个法典的一些基本原则;什么样的行政案件由哪一级法院来管辖;可以告到法院去的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各种参加人和他(它)们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有关的一些问题;行政案件的起诉程序、受理程序、审理程序、裁判程序和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制止妨害行政诉讼行为的必要措施;由国家(政府)名义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行政赔偿制度;有关涉外行政诉讼的一些原则;以及诉讼费用和施行日期等问题。

二、行政诉讼法的特点中国行政诉讼法的主要特点是:1、规定被告一方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引言: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是现代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行政法旨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共利益的实现。

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公民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监督行政机关行为的一种方式。

本文将从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原则与特点、适用范围以及发展趋势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行政法是指规范行政机关行为的法律体系,包括了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适用范围、行政法的主体和客体等方面。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是行政行为的法律规范,它主要通过行政法规、行政法令和行政合同等形式来实现。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还包括了行政机关的法定职权、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和行政机关的行政程序等方面。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监督行政机关行为的一种方式。

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是公民通过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权益,监督行政机关行为的一种方式。

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还包括了行政诉讼的主体和客体、行政诉讼的程序和行政诉讼的效力等方面。

二、行政法与行政诉讼的原则与特点行政法的原则主要包括了法治原则、公正原则、合法性原则和公共利益原则等。

法治原则是行政法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

公正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不能滥用职权。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使,不能违法乱纪。

公共利益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维护公共利益,不能损害公共利益。

行政诉讼的原则主要包括了合法性原则、公正原则、公开原则和迅速性原则等。

合法性原则是行政诉讼的核心原则,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使,不能违法乱纪。

公正原则是行政诉讼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正、公平、公开,不能滥用职权。

公开原则是行政诉讼的基本要求,它要求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公开透明,不能搞秘密。

行政诉讼法(1)

行政诉讼法(1)
▪“解释”No.13—No.18
▪ 二、行政诉讼的被告
▪ 诉讼法:No.25,“解释”No.19—No.22 ▪ 确定行政诉讼被告的几个原则:
➢第一、有行为必有被告; ➢第二、谁行为谁被告; ➢第三、谁主体谁被告; ➢第四、谁署名谁被告; ➢第五、谁组建谁被告。 ▪
被告确认
行为者
不作为案 件
原主体被 撤销
➢3、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被告方有义务提供赖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 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的证据,原告有权质证
和反驳;
➢4、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例外情况:(1)被告方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的;(2)法院根据原告申请或依职权裁定 停止执行的(“解释”NO.94、95);(3)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停止执行的(《治安 管理处罚法》NO.107)。
▪ (四)行政案件的构成条件 ➢原告 ➢被告 ➢受案范围及管辖 ➢法定期限 ➢复议前置的已经过复议 ➢申请复议的已作出复议决定。
▪ 二、行政诉讼法的渊源
▪ (一)行政诉讼的宪法依据
➢ No.2、41:确立了公民控告违法、失职的国 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主体资格和权利——确 认了公民的原告资格及相关诉讼权利;
▪ ⑵不动产案件
▪ 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三)裁定管辖
➢管辖上,由于法律规定的受理行政案 件原管辖法院层级过低,加之同级政 府在人、财、物诸方面对法院的实际 制约,使得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中难 以独立行使审判权,无法摆脱地方保 护和来自各方面的非法干预。对有些 控告同级或上级政府的案件,法院不 敢受理、不愿受理时,可以裁定管辖。
法有3类案件
▪ ①违犯出入境管理法,受拘留处罚的,对处
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 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 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答案第一部分:选择题1. 行政诉讼的特点是()。

A. 具有强制性B. 立案不受限制C. 独立于行政执行D. 不受法律保护答案:A2. 行政诉讼的目的是()。

A. 保护行政机关的权益B. 解决行政争议C. 保护个人合法权益D. 收集证据答案:C3. 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

A. 前置程序B. 最终程序C. 中间程序D. 独立程序答案:A4. 行政主体的违法行为的确认是行政诉讼的()。

A. 前置程序B. 最终程序C. 中间程序D. 独立程序答案:C5. 行政诉讼的委托诉讼是指()。

A. 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诉讼B. 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社会机构代理诉讼C. 法院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D. 当事人可以委托法律援助机构代理诉讼答案:A第二部分:主观题1. 对行政争议的解决方式进行简要阐述。

(300字)答案:行政争议的解决方式主要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形式。

行政复议属于行政争议的前置程序,是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行政行为或者决定进行自我审查的过程。

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来解决行政争议,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繁琐的诉讼程序。

而行政诉讼则是指当事人不满意行政机关的复议决定或者被行政机关拒绝复议申请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

行政诉讼的特点是有法定的诉讼条件和法定的诉讼期限,一旦符合诉讼条件,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的裁决具有强制性,行政机关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决定。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方式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行政争议的解决机制。

2. 论述行政诉讼中的法律援助制度。

(500字)答案:法律援助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弱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对经济困难的人提供诉讼费用减免、法律服务等帮助措施的制度。

在行政诉讼中,法律援助制度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法律援助制度可以帮助那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享受诉讼费用减免的待遇。

行政诉讼中,律师费用和案件受理费等费用都会成为一定的负担,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来说可能难以承担。

行政诉讼法详解

行政诉讼法详解

行政诉讼法详解引言行政诉讼法是中国在1990年颁布的一部重要法律,它为公民和组织提供了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程序。

本文将详细解读行政诉讼法,分析其构成要素、诉讼程序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方面。

一、行政诉讼的定义与构成要素行政诉讼是指公民和组织通过法院起诉行政机关,要求司法机关裁决行政机关的行为是否合法。

行政诉讼具备以下构成要素:1. 主体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公民和组织。

公民包括自然人以及法人、其他组织等。

在行政诉讼中,公民和组织拥有平等的起诉权利和法律地位。

2. 客体行政诉讼的客体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制定的、针对具体个案的、具有强制力的行政决定。

3. 争议行政诉讼需要存在争议。

争议可以是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

4. 法院裁决行政诉讼的目的是通过法院裁决,制约行政机关的行为。

法院裁决以法律为依据,对行政行为进行评判和裁决。

二、行政诉讼的程序及特点行政诉讼程序可以分为诉前准备、立案受理、审查调查、开庭审理和裁判执行五个阶段。

1. 诉前准备在行政诉讼程序中,诉前准备是提交诉状的前置步骤。

公民和组织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法院递交诉状。

2. 立案受理法院在收到诉状后将进行立案受理。

法院将对诉状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如果符合要求,法院会立案并通知被告行政机关。

3. 审查调查在审查调查阶段,法院将对诉讼双方的意见和证据进行审查和调查。

法院可以要求行政机关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据,并可以进行合法性和合规性审查。

4. 开庭审理开庭审理是行政诉讼的重要环节。

法院将组织双方进行辩论和申辩,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护意见,并进行证人传唤、专家意见征询等。

最终,法院将对争议进行裁决。

5. 裁判执行在法院作出裁决后,行政机关需要按照裁决结果进行执行。

如果行政机关不服裁决,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程序具有以下特点:a. 专属性行政诉讼法规定了行政诉讼的特殊程序,区别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的法律地位

行政诉讼的法律地位

行政诉讼的法律地位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所作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行政诉讼在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文将从行政诉讼的定义、特点、法律依据以及权力保障等方面探讨行政诉讼的法律地位。

一、行政诉讼的定义行政诉讼是指在国家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后,对其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正当性进行司法审查的一种诉讼行为。

行政诉讼是行政司法的一种重要方式,通过司法程序保证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有效维护了行政机关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行政诉讼的特点行政诉讼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对行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司法审查: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行为,其目的在于对行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2. 保护公民权益的法律程序:行政诉讼是一种法律途径,公民可以通过合法的程序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 双方平等地位: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和公民双方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法院对双方的主张和证据进行公正的审查和判决。

4. 强制执行裁判:一旦法院判决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行政机关有义务按照判决内容履行,否则将承担强制执行等法律后果。

三、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行政诉讼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宪法和行政诉讼法。

1. 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并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2. 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对行政诉讼程序进行具体规定的法律,它确保了行政诉讼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四、行政诉讼的权力保障行政诉讼作为一种司法行为,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防止了行政机关的滥用和过错。

行政诉讼的权力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案件受理权:法院有权受理公民提起的行政诉讼请求,保证了公民合法权益得到司法保护。

2. 知情权和陈述权: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将行政机关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意见,确保双方公平发言。

行政诉讼法解释

行政诉讼法解释

行政诉讼法解释本文将按照行政诉讼法解释的格式,对行政诉讼法进行详细阐述。

行政诉讼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对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作用。

一、行政诉讼的定义与特点行政诉讼是指因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犯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或者有权机关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提出争议,通过法院审判来解决争议的一种司法活动。

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点:1. 行政行为性质:行政诉讼的争议需要涉及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

2. 当事人地位: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要求当事人之间具有合法的利益关系。

3. 法院审理:行政诉讼必须通过法院的审判程序来解决,涉及行政争议的一方可以主张自己的权益,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决。

二、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行政诉讼的实施必须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司法公正和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这些原则包括:1. 法定原则:行政诉讼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进行,法院必须依法审理案件。

2. 独立性原则:行政诉讼中的法院必须独立于行政机关,保证审判过程的公正性。

3. 公开原则:行政诉讼的审理过程应当公开,当事人、媒体和公众可以进入法庭旁听。

4. 听证原则:对于需要事实认定的行政诉讼案件,可以进行听证程序,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

5. 适格原则:行政诉讼的起诉必须符合法定的适格条件,包括起诉期限、管辖权等。

三、行政诉讼的程序行政诉讼的程序包括起诉、受理、调查、庭审和判决等环节。

1. 起诉:行政诉讼起诉要求受到侵犯的一方向行政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包括请求撤销、改变或确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 受理:行政诉讼受理阶段,行政法院将对诉讼请求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3. 调查:行政诉讼调查阶段,行政法院会对争议事实进行调查和认定,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论。

4. 庭审:行政诉讼庭审阶段,行政法院将组织庭审活动,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和举证。

5. 判决:行政诉讼判决阶段,行政法院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并对争议行政行为做出具体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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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行政诉讼的第三个功能---解决纠纷

行政诉讼首先是一种诉讼制度,最主要的内容是解决行政争议,通 过对行政争议的解决调节行政权力与公民权益的冲突,以求满足人们最 大的利益要求,同时引导人们向着正确的行为标准行事。 这一功能在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看作首要功能的时代在实践中基 本不被重视,法院将行政诉讼看着是司法权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也就 造成原告在提起行政诉讼后就变成了法院站在对既定规则维护的立场 上对行政权力的监督,而原告在完成起诉后就本就没有他什么事了。 造成了原告提起一个刑事行政诉讼要求解决一些行政争议,但是最后 判决结果根本就漏掉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而单纯的变成了司法权对行 政权的监督而纠纷本身并没有得到解决。这一现象造成了多数原告没 有提起行政诉讼的欲望,同时这样的判决也没有很好的维护原告人的 合法权力。
2、行政诉讼的第二功能—监督功能与权力制约功能
行政机关可能有不守法的时候,行政系统内部有不能自我约束的时 候。因此,行政权力的行使必须受到外部的监督。司法审查是法院监督 行政机关遵守法律的有力工具,没有-司法审查,行政法治等于一句空话, 个人的权利就缺乏保障。 因此行政诉讼的一个功能是监督功能即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法院可以视为公众“最终说理的地方”,让行政机关自行判断自己行为 的是非,显然违反了“任何人不能做自己的法官”的原则;而即使让上 级行政机关纠正下级行政机关的谬误依然是“快刀难断藕丝情”。 而来自外部的行政诉讼制度,恰恰作为一种外部的监督和制约机制, 具有普遍性、经常性、程序严格性、公正性等优点。而行政诉讼恰恰 提供了这样一种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救济制度,公民认为行政机关行使 职权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据行政诉讼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对行政行为进行广泛的、经常的监 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行政诉讼的第二个功能—权力制约功 能。
(4)行政诉讼是解决特定范围内行政争议的活动。 行政诉讼并不解决所有类型的行政争议,有的行政争议不 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刑事诉讼和民事诉 讼均无类似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的限制。比如对于行政 合理性性问题行政诉讼就不受理,以为行政合理性是行政 机关自己权力使用幅度的问题,同时也体现 了行政诉讼 的司法权力对于行政权的有限制的制约而不是全面的介入 行政权力的实施之中。至于,不属于行政诉讼解决的行政 争议只能通过其他的救济途径解决。
4、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中国行政诉讼的功能定位
近年以来我国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把国家治理的各项 事项纳入到法治中来。当然也就包括了要求政府依法行政,但是行政 权力依法行政只是一种因然的法治状态,也就是说行政权力违法侵害 权利是可能存在的,因此我们就必须要制定一定的法律规范来对被侵 害后的权利予以维护,把行政权力的违法行为也应该考虑在内。而解 决行政权力违法引起的行政争议争议所对应的就应当是。 其次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功能定位从其第一条就可看出来来,“第 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 据宪法,制定本法。”其基本功能定位在于保护公民合法权利,监督 并制约行政权力,同时实现对行政争议的解决。因此我们行政诉诉讼 的构建基本就围绕这三个功能定位而设计。
(2)行政诉讼是通过审判方式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司法 活动。 这是行政诉讼与其他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和途径的区别。 在中国,行政争议的解决途径不止行政诉讼一种,还有行 政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等等。而行政诉讼是由人民法院运 用诉讼程序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也就是行政复议是国家 权力的内部审查,体现的是行政权力的内部监督,而行政 诉讼的体现的是国家司法权对行政权力的制衡和监督,其 意义远远大于行政权力内部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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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行政诉讼法功能的先关规定: 一直以来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功能一直都有不小的争议, 部分观点认为(这部分观点也是我们行政诉讼法颁布之初 的主要功能)行政诉讼法的功能是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保 障,这一功能可以很好的从修改前(现行)《行政诉讼法》 的第一条里面看出来,“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 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 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 定本法。”修改后的为(尚未生效)“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 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在我国历史上不同时代也曾今出现过对理论基础的不 通观点,如曾经的:人民主权论,民主论、三权分立论, 功利主意论。但是这三个观点都有其合理和不合理之处在 此不再多做赘述。我们在这里要讲到的理论基础主要从一 下的几个方面来讲,首先是现代法治理论方向,权力制衡 理论方向,权利救济理论方向,以及契合当下的全面推进 依法治国与中国行政诉讼的功能定位。
1、权力制衡理论 这一理论的核心来源于三权分立的西方政治法律思想, 其核心在于强调在行政诉讼中国家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的 制约和相互平衡。其认为绝对的权力趋向于绝对的危险。 其强调通过国家司法权力对行政权力和公民之间的部分冲 突的介入裁判而从权力方面制约行政权力的使用。从而让 强势的国家行政权力的大棒被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而不是 随心所欲的挥舞而侵犯到公民的合法权力。
三、行政诉讼法的功能
功能的辨析: 法的功能是指法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
规范本身所固有的性能或功用。这就是说 , 不论法是否直 接实际地影响于社会 , 法的性能或功其结构所决 定的某些潜在的能力。行政诉讼功能是指行政诉讼由其属 性、内部诸要素及其结构所决定的某些潜在的能力。行政 诉讼目的即立法者的主观意向 , 行政诉讼功能并非是指这 些主观的意向,而是指可见的客观后果。
的事实基础。 也就是说我们要提起一个行政诉讼首先需要有一个行政争议,这是提 起一个行政诉讼的事实基础。如果没有一个行政争议那么就不可能有 行政诉讼,因此我们要讲行政诉讼的特点就首先要探讨的就是何为行 政争议,这直接关系到了。 行政争议的定义: 所谓行政争议,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因行使行政职权 而与另一方发生的争议。这里被纳入行政诉讼来解决的行政争议是相 对有限的,必须要求引起争议的行政行为必须是法定机关对直接利害 关系人做出的具体的对外的行政行为。
1、行政诉讼的首要功能—保护合法权利功能

由于行政争议不同于民事争议,民事争议发生在民事主体之间,民事 主体地位平等,在实体法上也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纠纷的解决就意 味着法律对权利义务的认可和保障。解决纠纷就成为民事诉讼首要的 功能;而在行政争议中,争议双方是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不平等主体 ,尽管 有学者称是一种平等主体。 但事实上行政机关比相对人有更多的权力。只有承认他们之间的 不平等,才能在立法时给予公民更多的保护,如行政诉讼中的被告负举 证责任。所以将行政诉讼的首要功能定位于保护权利,更有利于行政诉 讼目的和价值的实现。行政诉讼的目的主要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对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行政管理相对 人提供法律救济。 综上,行政诉讼虽具有解决争议的功能 ,司法审查的功能 ,但其核心 在于权利救济,保障人民的权益。因此保护功能是行政诉讼的首要功能, 其余的功能都是围绕它展开的。
二、行政诉讼的特点
所谓行政诉讼的特点就是行政诉讼区别与其他诉讼法法的 不同之处。 刑事诉讼解决的是被追诉者刑事责任的问题;民事诉讼解 决的是民商事权益纠纷的问题,而行政诉讼解决是行政争 议,即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政争议。
(1)首先我们行政诉讼的第一个特点是行政诉讼以行政争议为诉讼
(5)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 行政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相对方,即公民、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诉讼的被告只能是行政管理中的管 理方,即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 织。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双方的诉讼地位是恒定的,不允许 行政主体作为原告起诉行政管理相对方。这个特点与民事 诉讼和刑事诉讼不同。民事诉讼中诉讼双方当事人均为平 等的民事主体,原被告不具有恒定性,允许被告反诉;而 刑事诉讼,也存在着自诉案件中允许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所 诉自诉人。这样的恒定性反映了行政诉讼的初衷是对于陷 入特定范围行政争议中的原告一个救济救济手段,以对抗 优势的国家公权力。
行政诉讼法的特点和功能
诉讼法学:付建
一、 行政诉讼的理论基础
所谓行政诉讼制度理论基础的涵义,也称为行政诉讼制 度的理论依据,指的是决定一国行政诉讼法之存在价值与 发展发展方向的根本理念,是决定一国行政诉讼制度得以 合理存在的根本的理论形态。行政诉讼制度理论基础是一 国行政诉讼法学体系中的出发点和核心问题,是行政诉讼 制度得以建立的理论前提,是行政诉讼制度为什么能够存 在的理论依据。 也就是说,行政诉讼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的是行政诉讼 制度建立的原因,回答是行政诉讼制度在理论上为什么能 够存在的问题。
2、现代法治理论 此理论强调的是依法治国任何权力都应该在法律之下运行, 行政权力也不例外,没有权力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其核 心就是法律至上理论,在此理论之下任何权力的违法都应 该被法律审判。因此在这种理论下行政权力的违法也应该 被纳入到法院审判中来,强调法律的至上性。
3、权力救济理论 这中理论认为有救济是权利的保障,有权利就应该有救济 途径如果没有救济途径那么权利就只是纸上谈兵而已。这 一理论认为侵犯公民权利的主体多样化救济也应该对应, 对于私主体对私主体的权利侵犯我们有民事诉讼法、刑事 诉讼法来进行保障救济,因此对于公主体对私主体的权利 侵犯我们也应该有相对应的救济手段,否则公民权利就无 从谈起。行政诉讼法制定所要解决的也就正是国家公权力 对于私权利的侵害时如何救济的问题。
(3)行政诉讼是通过对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以 解决行政争议的活动。 其中进行审查的行政行为为具体行政行为,审查的根本目 的是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违法行 政行为的侵害。这就决定了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和民事诉 讼在审理形式和裁判形式上有所不同。如行政诉讼案件不 得以调解方式结案;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举证责任 由被告承担;行政诉讼的裁判以撤销、维持判决为主要形 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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