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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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检测站的设施条件

机动车检测站的设施条件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安全性能检测站的设施条件(根据安徽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及国标的相关规定)2、人员条件及要求(指每条线)结算员高中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2名3、车间供电要求1)总配电容量应与检测线的总用电量相适应。

在使用高转速粘砂式大滚筒制动台时(2X11kW,稳压电源(3-5kw)、底盘间隙(2.2kw)等各设备及空压机(一般7.5kw)同时工作时实际用电总量为35kw 左右,考虑制动和空压机启动电流较大,检测线的总配电容量应大于50kw。

综检站还应考虑底盘测功机、转角仪(2X1.5kw),悬架振动(2X1.5kw)等设备的用电应相应追加16kw(如使用带反拖功能的测功机则应增加50kw)。

2)车间照明应符合一般试验室要求照度不小于75CX3)检测线内的不得采用架空线送电,原则上采用电缆沟馈电。

4)本工程最好由独立的变电室供电,照明、动力接成一个保安系统,在配电柜内与零线相接。

各检测车间的配电盘处需打一个电极,将零线重复接地,地极散流电阻不应大于五欧姆。

5)为了提高信号质量和稳定性,系统电器部分供电要求单独接地。

6)本设计是按三相四线380/220V的标准供电,如果当地供电部门要求动力和照明分开供电的话,照明线应另外敷设。

7)电压波动应不大于10%,频率波动应不大于1H z;应具备控制系统配电柜和净化稳压电源;?采用标准三相四线制380/220V供电,并与照明电路分开供电。

8)应选用GB1405C中规定的TT或IT接地型式,安全保护地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Q。

可用三根长度1.3m的40mn X 40mn角钢深埋入地下1.8m,角钢间距1m,呈三角形或直线型分布,上端用扁铜相连(一并埋入地下),并用 2.5平方独芯铜线引至检测车间的电缆沟,以便连接各仪器接地。

9)设置防雷保护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且与安全保护地或交流工作地不应有电气连接。

屋顶避雷线沿屋檐周边敷设,并与构造主筋联接,下端用一40mr X 4mn扁铜埋入地深1.5米,接地极要距建筑物3m10)信号屏蔽地一般要求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但具体做法又因所在地域的土质结构、气候状况而定。

2023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2023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2023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一、引言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为确保汽车安全性能、降低尾气排放、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等目的而建设的设施。

随着汽车行业发展的迅速,车辆技术不断创新,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环保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因此,在建设和规划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时,需要考虑到2023年的发展需求和环境要求。

二、技术要求1. 检测设备要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配备完善的检测设备,以确保对车辆的各项性能进行准确测量。

其中包括车身定位测量设备、底盘测量设备、排放测量设备、刹车测量设备等。

2. 数据处理系统: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具备先进的数据处理系统,方便对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并且能够进行数据的远程传输。

同时,数据处理系统应具备高度可靠性和安全性,以保护客户的隐私和数据安全。

3. 检测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根据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检测,其中包括安全性能检测、排放性能检测、能源利用率检测等。

4. 技术研究和创新:为了适应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变化,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具备技术研究和创新的能力,不断改进检测方法和设备,提高检测效率和准确性。

三、场地要求1. 地理位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地理位置应选择在交通便利的地区,以方便车辆进出和客户的前来检测。

同时,地理位置应考虑到环境因素,避免污染源和噪音干扰。

2. 场地面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场地面积应根据设备和检测任务的要求进行合理规划。

一般而言,场地应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以确保车辆可以自由行驶和检测。

3. 道路布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设置合理的道路布置,以模拟真实道路情况,包括直线、曲线、上坡、下坡等路段,以便对车辆的各项性能进行全面检测。

4. 建筑物设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建设相关的建筑物设施,包括检测大厅、数据处理室、办公室、员工休息室等。

建筑物应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具备良好的环境和空气质量。

5. 设备配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根据检测任务的要求,合理配置相关设备,包括车身定位测量设备、底盘测量设备、排放测量设备、刹车测量设备等。

2024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2024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2024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随着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的建设和设施要求也随之不断提高。

为了满足未来汽车技术和市场发展的需要,2024年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设施规模、设备技术、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等。

一、设施规模方面:1. 建筑面积:2024年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具备充足的建筑面积,以容纳各类车辆的检测和试验需求。

建筑面积的大小应根据当地汽车市场的规模和发展预期进行合理规划。

2. 检测道数量:应根据当地汽车销量和交通状况,合理确定检测道的数量。

同时,考虑到检测效率的提高和工作流程的优化,可根据实际情况引入智能化的检测设备和管理系统。

3. 环境设施:检测站的周边环境设施也应配套完善,包括充电设施、加油站、洗车设施等,以满足车辆的充电、加油和清洁需求。

4. 办公设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还需要拥有完善的办公设施,包括办公楼、会议室、培训室等,以方便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交流。

二、设备技术方面:1. 测试设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配置先进的测试设备,包括发动机测试台、底盘测功机、排放测试设备等。

这些设备应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的特点,以确保测试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为了实现对汽车性能的全面评估,检测站还需要建立完善的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

这些系统应具备高效的数据采集能力和精确的数据分析功能,以帮助工作人员对测试结果进行科学的解读和评估。

3. 智能化设备:随着人工智能和物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智能化设备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中的应用也越来越广泛。

例如,智能化车辆识别系统可以实现对车辆的自动识别和信息采集,智能化数据分析系统可以实现对测试数据的自动分析和处理。

三、环境保护方面:1. 废气治理设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配备先进的废气治理设施,包括废气处理装置、废气排放监测系统等。

这些设施应能够有效净化废气,降低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

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

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

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状况,保障在用运输车辆完好和维修质量,健全车辆质量监控体系,加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为本地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主管部门。

交通厅(局)对检测站的建立,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第四条经认定的检测站,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监督检测和技术服务机构。

检测站对运输车辆进行技术状况监督检测,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章检测站的职责第五条检测站的主要任务:(一)对在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测;(三)接受委托,对车辆改装、改造、报废及其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科研成果等项目进行检测,提供检测结果;(四)按受公安、环保、商检、计量和保险等部门的委托,为其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测,提供检测结果。

第六条检测站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

尚未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项目,可根据地方标准进行检测;没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项目,可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测。

第七条检测站使用的计量仪具应按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周期检定,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八条对经过综合性能检测的车辆,经认定的检测站应出具检测结果证明,检测结果证明可作为交运输管理部门发放或吊扣营运证依据之一和维修车辆的出厂凭证。

第九条检测站应建立检测档案,并定期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提供统计资料;检测结果证明和检测档案的格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制定。

第三章检测站分级和基本条件第十条根据检测站的职能,检测站分为A、B、C三级。

A级站:能承担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检测任务,即能检测车辆的制动、侧滑、灯光、转向、前轮定位、车速、车轮动平衡、底盘输出功率、燃料消耗、发动机功率和点火系状况,及异响、磨损、变形、裂纹、噪声、废气排放等状况。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服务规范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服务规范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责任,保障检测机构质量安全,根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制定本《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服务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地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用于规范检测站的日常运营服务活动。

第二章设备安装
第三条为了确保检测设备安全可靠,检测机构应当采用正规的安装方式,拆卸和维修设备也应当遵守相应的安装规则进行操作。

第四条检测设备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不得改变安装位置或者移动检测设备。

也不得改变检测设备的连接方式或者拆卸部分检测设备,以免影响检测设备的正常工作。

第三章检测环境
第五条检测环境必须确保室内温度在16~30°C之间,湿度在40%~60%之间,否则可能会影响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六条检测环境必须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不得有昆虫、灰尘、污渍等物质介入检测环境,以免影响检测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检测设备维修、检测
第七条检测机构应当定期检查设备的正常性,及时发现设备的故障,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维护和修理,以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八条维修检测设备时,应当使用正规的配件。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12.05•【文号】交公路发[2002]587号•【施行日期】2002.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的通知(2002年12月5日交通部交公路发[2002]587号文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减负办印发的《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治理向机动车乱收费和整顿道路站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国减负[20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实施意见》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收费,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要认真进行整顿、规范,收费标准过高的要坚决降下来;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要一律取消”等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审核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开业条件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道路运输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汽车及其他机动车的技术状况(包括安全性、动力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噪声、尾气排放等)、维修质量和车辆改装、改造、报废等提供检测诊断技术服务的经营实体。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或其所属的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下同)要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强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健全和完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网络。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设立,必须符合交通部制订的开业条件,符合当地道路运输业发展规划,领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登记和取得计量认证后,才能从事汽车及其他机动车的检测诊断技术服务经营活动。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审批管理。

对申请设立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条件》和部颁有关管理规章进行审批。

对现有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要重新进行审核。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一个专门用于对汽车进行性能检测和评估的设施,以确保汽车符合相关的安全和环保标准。

建设一座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要求,包括场地选择、建筑设计、设备购置和管理等。

以下是对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的要求的详细描述。

一、场地选择1. 位置选择:首先要选择一个方便交通且容易访问的地点,以便车主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方便地到达检测站。

最好选择在城市附近或主要交通干道旁边的地方。

2. 场地面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有足够的场地面积来容纳各种测试项目,同时还需要为停车场、办公室、设备储存等配套设施预留足够的空间。

一般来说,场地面积应该不小于5000平方米。

二、建筑设计1. 功能区划:根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不同功能,应合理划分不同的区域,如试车区、排放检测区、噪声检测区、动力性能测试区等。

各功能区域之间应有合理的交通、通风和防火通道等。

2. 建筑布局:建筑布局应充分考虑降低噪音和排放物对附近环境的影响,如将试车区域和噪声检测区域远离附近居民区,并与办公区域和候车区域分隔开来。

3. 建筑材料和设施:建筑材料应具有良好的隔音和隔热性能,以降低噪音和温度对办公区域的影响。

此外,还应设置充足的门窗和通风设施,以保持空气流通和新鲜。

三、设备购置1. 测试设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购置各种测试设备,如发动机分析仪、排放测试设备、噪声测试设备、动力性能测试设备等。

这些设备应具备高精度、稳定性和可靠性,以确保测试结果准确可靠。

2. 检测设备:除了测试设备,还需要购置其他检测设备,如轮胎磨损测试机、制动力测试机、悬挂系统测试机等,以进行更全面的汽车性能检测。

3. 安全设施:为保证安全,还需要购置一些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护栏、紧急停车装置等。

四、管理和操作要求1. 人员配备: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配备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技术人员队伍,包括工程师、技术员、检测员等,以进行检测和维修工作。

安徽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指南

安徽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指南

安徽省机动车检验机构管理指南前言为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行为,保障机动车检验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南。

一、总则1.1 遵守法律法规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遵守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机动车检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1.2 诚实守信原则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秉承诚实守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独立开展检验工作。

二、机构设置和资质管理2.1 设置审批拟设立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向县级以上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后,方可设立。

2.2 资质条件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场地、设备和管理制度等资质条件。

2.3 资质审查资质条件发生变化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及时向原审批机构申请变更。

2.4 监督检查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

三、检验操作规范3.1 检验项目和方法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安徽省规定的机动车检验项目和方法开展检验。

3.2 检验数据检验数据应当如实记录,不得伪造、篡改。

3.3 检验环境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为检验工作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

3.4 检验安全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检验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

四、结果管理4.1 检验结果检验结果应当及时出具,并如实载明车辆状况。

4.2 结果存档检验机构应当建立检验记录存档制度,保证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4.3 信息共享检验结果和相关信息应当按要求及时上传相关信息系统。

五、监督管理5.1 信息公开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主动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5.2 投诉渠道应当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制度,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投诉。

5.3 违规责任对违反本指南的行为,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给予处理或处罚。

5.4 自律管理机动车检验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律,遵守行业规范,维护良好形象。

六、附则6.1 本指南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的管理,健全营运车辆技术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检测站规范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x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经营的检测站。

第三条检测站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允许道路运输车辆就近检测,合法真实的检测报告全省通用。

第四条检测站是独立的、社会化的、自负盈亏的经营性技术服务企业;检测站的设立,应遵循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建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营运车辆检测市场。

第五条省交通厅主管全省检测站管理工作;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全省检测站的规划、审批、认定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本辖区的检测站的日常监督管理。

第六条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机构计量认证合格的检测站负责对机动车动力、经济、安全、可靠及环保性能进行检测诊断,为道路运输营运车辆提供技术状况和维修质量的检测或鉴定服务,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检测数据及报告。

第二章开业条件、标准和程序第七条检测站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17993-200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和《x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用技术规范》(见附件)等有关标准执行。

第八条凡申请建立检测站的单位和个人,须向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建站申请书;(二)可行性报告;(三)资信证明;(四)土地使用证明;(五)环境保护证明。

第九条市(地)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建站申报材料后提出初步审核意见,同时将申报材料上报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实地评审。

第十条申请人应向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如实提供设计方案和设备目录、型号及测量标准项目。

第十一条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接到相关材料并进行实地审核后,15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立项决定,批准立项的签发立项通知书。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规范 (正式稿)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规范 (正式稿)

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规范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企业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规范服务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企业和从业人员,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企业实施质 量信誉考核以及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从业人员实施诚信考核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检测企业及关键岗位从业人员服务质量的评价方法及规则见附录 E。
5
DB34/T 1327-2011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流程
车辆进站
否 燃料消耗量达标
车型检查
是 是否合
格?

是否为在用营 运车辆? 是
交费
外检
是否合 格?

登录车辆信息
否 车辆出站调试、 维修
上线检测
否 是否合
2
DB34/T 1327-2011
人员、管理部门监督(投诉)电话等有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4.1.3 咨询投诉 4.1.3.1 在醒目位置设置顾客意见箱,放置意见薄,做到及时收集和反馈信息。 4.1.3.2 实行首问负责制,设立咨询、投诉窗口,每日安排技术人员做好客户咨询、解答等服务工作。 4.1.3.3 接待顾客的工作人员应热情大方,有问必答,无论是否属于职责范围内,都应给予明确答复或引领到 相关责任人处解决。 4.1.3.4 顾客不论以何种方式或途径反映的意见、建议、申诉、投诉等,应有专人接待、记录,及时处理,并 以当面沟通、书面或电话等方式予以答复,答复时限不超过 24 小时,需要调查及写出书面材料的不超过 3 个 工作日。 4.1.4 经营行为 4.1.4.1 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切实履行服务承诺,自觉接受行政监管、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4.1.4.2 建立健全检测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规范检测行为。 4.1.4.3 依法诚信经营,不缺、漏检测项目,不出具虚假检测报告。 4.1.4.4 严格执行检测收费标准,依法开具发票。 4.1.4.5 定期组织客户座谈会或以电话回访等方式征求服务意见或建议,并记录和答复。 4.2 关键岗位从业人员要求 4.2.1 基本要求 4.2.1.1 统一着工作装,仪表端正,举止大方,使用文明用语。 4.2.1.2 持证上岗,微笑服务。 4.2.1.3 工作期间不得饮用带有酒精成份的饮料,不得有工作期间吸烟、聊天、吃零食、玩游戏等影响工作的 行为发生。 4.2.1.4 严格按照各个岗位的操作流程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检测,消除安全隐患。 4.2.2 外检员 4.2.2.1 核对车辆的唯一性,确保车、证相符。 4.2.2.2 按照车辆外观检查项目、方法和程序,逐项检查、记录,认真按要求如实、工整、规范填写外检报告 单并签字,及时送交登录员。 4.2.2.3 检查中发现受检车辆有危及行车(检验)安全的故障隐患,应向客户指出其危害性和有可能造成的后 果,劝导其出站排除故障后重检。 4.2.2.4 遇有客户对检查结果提出质疑时,应耐心听其申诉,并以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加以解释,争取客 户理解。对客户仍不理解的,应按程序文件的规定处理。 4.2.2.5 检查过程中认真做到轻开、轻关、轻放,正确使用量具,确保受检车辆不受损伤。 4.2.2.6 检查结束后引导车辆驶出外检区。 4.2.3 检测登录员 4.2.3.1 对外检合格的受检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票据等进行认真核对,若有不符之处应与客户核实,直至 证照相符后给予登录,登录结束后将证照整理好后如数交还客户,提示客户去休息区等候检测结果。 4.2.3.2 按车辆登记证书、车辆出厂合格证或道路运输证上的内容完整准确登录车辆信息,按车辆类型和检测 类别登录检测项目。 4.2.3.3 核对外检报告单,将外检结果录入微机,做到外检单和检测报告单的项目、评定结果一致。 4.2.3.4 将登录完的外检单有序摆放,与检验结果报告存档联一并存档。 4.2.4 引车员 4.2.4.1 接车后应与客户检查并交接驾驶室物品,并提请客户去休息场所等待检验结果。 4.2.4.2 在规定的区域内对受检车辆的操作稳定性进行动态检查,发现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或检测安全的故障 隐患应做好记录,按程序文件相关规定上报处理。 4.2.4.3 工位检测时发现仪表异常或总成件有异响,应及时将车驶离现场至停车区,并按程序文件相关规定上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的通知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的通知

安徽省质监局关于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公布日期】2017.01.16
•【字号】皖质办函〔2017〕7号
•【施行日期】2017.01.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关于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2016)》的通知
各市质监局、工商质监局、省直管县市场监管局,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以下简称新版标准)已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2017 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为执行新版标准,现就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从2017 年1月1日起,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一律按照新版标准的要求考核发证。

二、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应针对新版标准修订的有关内容,进行改造,并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办理新版标准变更手续。

三、各市、县(区)质监部门要加强对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的监管,组织
对新版标准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已取得资质认定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验机构未执行新版标准的,应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17年1月16日。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汽车行业中非常重要的设施,用于对汽车进行各种性能测试和评估。

这些测试主要包括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控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的检测。

对于汽车制造商、维修商和消费者来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是非常重要的资源,可以为他们提供有关汽车性能和品质的准确信息。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建设涉及到场地选择、设备配置和管理运营方面的问题。

以下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和场地设施方面的要求:1. 场地选择: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选择一个相对平整、开阔的场地,面积要满足各项测试所需的空间。

同时,还需要考虑到场地的交通便利性,以方便参与测试的汽车进出。

最好是选取远离居民区的地点,以减少噪音和污染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

2. 建筑物和设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建设相应的建筑物和设施。

建筑物主要包括测试大厅、办公楼、维修区域等。

测试大厅应该具备宽敞的测试场地和高强度的地面,以适应各项测试的需求。

办公楼应该提供充足的空间,设有办公室、会议室和实验室等。

维修区域应该配备适当的设备和工具,以方便车辆的维修和保养。

3. 仪器设备:为了进行各项测试,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配备相应的仪器设备。

这些仪器设备主要包括测功机、车速测量仪、制动性能测试设备、悬挂系统测量设备等。

这些设备应当具备高精度、高稳定性和高可靠性,并且要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4. 安全设施: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需要配置一定的安全设施,以保障测试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这些安全设施主要包括消防设施、紧急停车设施、安全通道、安全警示标志等。

此外,还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工作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测试过程中的安全性。

5. 环境保护: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该建立环境保护意识,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造成的污染。

例如,可以对废水进行处理,减少废水排放;定期清理和维护设备,减少噪音和振动的影响;使用环保材料和设备,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机动车检测站地设施条件

机动车检测站地设施条件

精心整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安全性能检测站的设施条件(根据安徽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及国标的相关规定)1、场地设施及要求:2、人员条件及要求(指每条线)11kw),16kw(如;?采用标准三相四线制380/220V供电,并与照明电路分开供电。

8)应选用GB14050中规定的TT或IT接地型式,安全保护地的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可用三根长度1.3m的40mm×40mm角钢深埋入地下1.8m,角钢间距1m,呈三角形或直线型分布,上端用扁铜相连(一并埋入地下),并用2.5平方独芯铜线引至检测车间的电缆沟,以便连接各仪器接地。

9)设置防雷保护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且与安全保护地或交流工作地不应有电气连接。

屋顶避雷线沿屋檐周边敷设,并与构造主筋联接,下端用一40mm×4mm扁铜埋入地深1.5米,接地极要距建筑物3m。

10)信号屏蔽地一般要求接地体的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但具体做法又因所在地域的土质结构、气候状况而定。

本要求仅为一般要求,具体制做方案可咨询当地电力部门,以当地电力部门的方案为主。

接地的性质因作用不同有多种,我们所要求的接地是独立的工作接地。

因此,本接地应和建筑的防雷接地、保护接地等严格区分,不可混用,且本接地体施工的接地点也应与其他接地的接地点保持有足够大的安全距离。

一般接地的制作施工方法如下:A、准备好L70×70×7的镀锌角钢,并将其加工为图1所示的形状(将一端截为尖端)数根(可稳压器(也称稳压电源)的位置,在扁钢端面打孔备用(连接接地线)。

注:打接地体的接地点应距引出位置尽可能靠近,引出位置应靠近稳压电源。

4、车间供气要求1.车间供气用1Mpa、0.8立方(最好1立方,一般7.5kw)气泵。

2.在车间外单独设气泵房,并留有通风孔。

3.与车间之间预埋气管。

尽量减少预埋气管的转弯数量和长度。

5、车间工位布置安检线工位布置按最新要求和发展趋势采用分布式控制方式。

2023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2023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

2023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一、场地要求:1. 场地面积: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场地面积应不少于5000平方米,以确保能够容纳车辆检测、试验及停放等需要的空间。

2. 道路布局:车站的道路布局应符合安全、高效的要求,包括主要道路、测试路、停车路等,分布合理、通畅顺畅。

3. 场地地形:场地地形应尽可能平坦,以方便车辆行驶和测试操作。

场地不得有明显的倾斜、坑洼等地形。

4. 车站设施:车站内应设置检测及试验设备所需的各类设施,包括测试道路、车辆停放区域、试验宽敞区、车辆电充电区、维修保养区等。

二、建筑要求:1. 办公楼:车站应有一栋办公楼,用于存放及管理车辆检测数据、办公会议、员工休息等。

办公楼应具备必要的设备和设施,如空调、电脑、电话、打印机等。

2. 车辆检测区:车站内应设置车辆检测区,包括无人驾驶车辆测试区、动力性能测试区、悬挂系统测试区、刹车系统测试区、灯光测试区、车辆噪音测试区等。

每个区域应设有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如测速仪、测功机、底盘检测线,同时要设立车辆停放区,方便车辆等待检测。

3. 试验区:车站内应设置试验区,用于车辆相关参数的试验、测量、数据分析等,包括车辆工况试验室、测量记录室、参数分析室等。

试验区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仪器,如排放测试设备、测量仪器和计算机等。

4. 维修保养区:车站应设有维修保养区,用于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及故障排除等工作。

维修保养区应具备必要的工具和设备,如汽车维修台、起重设备、空气压缩机等。

三、环境要求:1. 水电供应:车站应有稳定的供水、供电设施,以满足各类设施和设备的需求。

2. 环境保护: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环保要求,设有处理废气、废水和其他废弃物的设备和设施。

3. 安全设施:车站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设备、安全警示标志、应急疏散通道等。

四、其他要求:1. 通信设施:车站内应有良好的通信设施,以保证与外界的联系和交流。

2. 停车场:车站应有专门的停车场,用于员工和访客的车辆停放。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能力的通用要求
一、通用要求
1.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实验室设备应齐全,具有完善的实验设施和可
靠的记录设备;
2.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具备车辆检测设备:尾气检测仪,动力性能
检测设备,汽车整车检测设备,安全性能检测设备等。

3.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具备合格的车辆检测场地,检测路径应符合
检测车辆类型和所需的检测要求,路面平整,有良好的照明有条件设置拖
拉机拖曳试验;
4.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有专业的检测技术和管理人员,对汽车综合
性能检测技术有深入的了解,具有相应专业技术和检测记录能力;
5.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具备安全技术检查和技术应用设备,能够
完成安全技术要求的检测,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6.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设有完整的技术文件以及设备操作手册,建
立完整的管理体系,定期实施检测计划,根据检测参数及时调整检测设备;
7.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具备较高的质量控制水平,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实施质量检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可靠,避免质量出现异常
现象;。

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9号

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9号

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正文:---------------------------------------------------------------------------------------------------------------------------------------------------- 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管理办法(1991年4月23日交通部令29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掌握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状况,保障在用运输车辆完好和维修质量,健全车辆质量监控体系,加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汽车运输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的检测站(以下简称检测站)。

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为本地区车辆综合性能检测站的主管部门。

交通厅(局)对检测站的建立,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避免重复建设。

第四条经认定的检测站,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监督检测和技术服务机构。

检测站对运输车辆进行技术状况监督检测,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二章检测站的职责第五条检测站的主要任务:(一)对在用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检测诊断;(二)对汽车维修行业的维修车辆进行质量检测;(三)接受委托,对车辆改装、改造、报废及其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科研成果等项目进行检测,提供检测结果;(四)接受公安、环保、商检、计量和保险等部门委托,为其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测,提供检测结果。

第六条检测站应根据国家和行业标准进行检测,确保检测质量。

尚未制定国家、行业标准的项目,可根据地方标准进行检测;没有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项目,可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检测。

第七条检测站使用的计量检测仪具有应按技术监督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周期检定,保证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八条对经过综合性能检测的车辆,经认定的检测站应出具检测结果证明。

检测结果证明可作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发放或吊扣营运证依据之一和维修车辆的出厂凭证。

团体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规范》

团体标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规范》

页眉内容ICS 03.220.20R 16江苏省团体标准T/JSATL 2—2017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规范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automotive multiple-function testing2017年5月2日发布2017年6月2日实施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发布目次目次 (I)前言 (III)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规范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3.1 (1)客户customer (1)3.2 (1)服务功能区service functional area (1)3.3 (1)汽车综合性能automotive multiple-function (1)4 基本要求 (1)5 服务流程 (2)5.2 车辆进/出站 (2)5.3 办理委托手续 (2)5.4 登录 (3)5.5 收费 (3)5.6 车辆交接 (3)5.7 外观检验 (3)5.8 上线检测 (3)5.9 车辆下线 (3)5.10 出具报告 (3)6 服务功能区 (3)6.1 业务厅 (3)6.2 客户休息区 (4)6.3 停车场 (5)6.4 外检区 (5)6.5 检测车间 (5)6.6 驻车坡道和试车道 (5)7 服务质量管理 (6)7.1 人员管理 (6)7.2 制度管理 (6)7.3 档案管理 (6)7.4 设备管理 (6)7.5 安全生产管理 (6)7.6 环境管理 (7)7.7 信息化管理 (7)8 服务礼仪 (7)附录A (8)附录B (9)附录C (10)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中的附录A为规范性目录,附录B和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江苏省交通物流协会、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田永生、蔡健、陈潮洲、许书权、刘富佳、邬果昉、俞伟民、万军、董国亮、蔡凤田、李强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功能区、服务质量管理及服务礼仪等内容。

2024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三篇)

2024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三篇)

2024年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建设及场地设施要求第一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规划及布局汽车检测机构是一个一次性投入较大,经济效益并不太高的为社会提供机动车辆技术数据的服务型机构。

该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有汽车制造、流通、物流、维修以及质监、公安、交通、工商、环保、政法、保险等行业管理部门。

按检测机构的工作性质可分为:为自身服务的内部检测机构,为汽车定型服务的以道路测试为主的检测机构和以室内检测为主的主要服务于在用车辆的检测机构。

目前,以室内不解体检测为主的服务于在用车辆的检测机构(即安全检测和综合性能检测,以下简称汽车检测站)拥有量较多,承担的检测任务较重,服务面较广,该类检测站合理的规划设计是保证更好地服务社会,确保机动车辆安全运行和检测质量的重要前提。

一.检测站的规划设计原则1.与当地经济发展相适应检测站是利用现代技术,使用不解体的方法,让车辆快速通过检测设备仪器即完成检测、诊断工作,故车辆检测过程是一个快速运转的流水线作业过程。

对检测站的规划设计必须考虑到当地的经济及其发展状况,汽车是经济发达程度的体现,车辆的拥有量及增长状况等因素,是确定检测站的规模的重要依据。

2.符合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原则和要求检测站是一个一次性投入大,长期见效的工程,其规划设计时,必须考虑与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建设相吻合,符合城乡发展规划思路。

交通应安全、方便,由于进出检测站的车辆较多,不宜规划在人口密集区和车辆流量较大道路不畅的地段。

3.规划应有利于检测站的可持续发展在检测站的规划时,应充分满足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标准,同时应考虑今后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场地、检测车间、设备、设施和控制系统应留有扩展的空间,以保证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标准更新时用较少的投入或不投入就能满足要求,使检测站能持续有效的运行。

4.合理利用资源在检测站规划时,应充分根据现有的检测业务和今后能够开展的其他业务,进行设施设备的配置和场地厂房的合理布局,作到功能齐全,组合方便,以最少的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各类汽车检测任务的要求,使一次性投入的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机动车检测站地设施条件

机动车检测站地设施条件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以及安全性能检测站的设施条件(根据安徽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管理及国标的相关规定)1、场地设施及要求:3、车间供电要求1)总配电容量应与检测线的总用电量相适应。

在使用高转速粘砂式大滚筒制动台时(2×11kw),稳压电源(3-5kw)、底盘间隙(2.2kw)等各设备及空压机(一般7.5kw)同时工作时实际用电总量为35kw左右, 考虑制动和空压机启动电流较大,检测线的总配电容量应大于50kw。

综检站还应考虑底盘测功机、转角仪(2×1.5kw),悬架振动(2×1.5kw)等设备的用电应相应追加16kw(如使用带反拖功能的测功机则应增加50 kw)。

2)车间照明应符合一般试验室要求照度不小于75CX。

3)检测线内的不得采用架空线送电,原则上采用电缆沟馈电。

4)本工程最好由独立的变电室供电,照明、动力接成一个保安系统,在配电柜内与零线相接。

各检测车间的配电盘处需打一个电极,将零线重复接地,地极散流电阻不应大于五欧姆。

5)为了提高信号质量和稳定性,系统电器部分供电要求单独接地。

6)本设计是按三相四线380/220V的标准供电,如果当地供电部门要求动力和照明分开供电的话,照明线应另外敷设。

7)电压波动应不大于10%,频率波动应不大于1Hz;应具备控制系统配电柜和净化稳压电源;?(可B、根据具体地型确定将其排列为Y形、多边形、网形、一字形(图2所示)。

C、先确定打入接地体的位置,可在此位置挖适当深的土坑。

D、将制做好的角钢尖端冲下,用大锤锤角钢上端,将其分别打入地下。

E、使用镀锌扁钢连接(电焊焊接)所有打入地下的角钢上端,并将扁钢引入检测线内靠近交流稳压器(也称稳压电源)的位置,在扁钢端面打孔备用(连接接地线)。

注:打接地体的接地点应距引出位置尽可能靠近,引出位置应靠近稳压电源。

4、车间供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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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服务规范为促进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行业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我省机动车检测行业“微笑服务、温馨交通”建设,切实保障车主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章,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全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应共同遵守,自觉执行,相互促进。

一、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服务制度必须建立和实行以下制度:1、业务公开制度。

依法公开机动车检测业务的相关标准、业务流程、收费依据、服务承诺、监督电话、意见簿等,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2、首问负责制度。

首次接待客户检测咨询、申诉等其他事项的工作人员,对属于职责内的事应当耐心给予讲解和说明,对不属于自己负责或职责以外的事,应当先行接待,做好记录,及时移交有关岗位和人员办理,并向客户说明情况。

3、咨询接待制度。

每日由一位负责人在工作大厅负责接待,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处理客户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处理不了的,由负责接待的向有关部门请示及时予以答复。

二、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服务规范1、遵章守法规范经营遵守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规章,规范经营行为。

在接待大厅公开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收费许可证、资质认定等有效证照,公开机动车检测流程、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

确立“公正、科学、规范、诚信”的经营理念,保证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不出虚假检测报告,不缺、漏检测项目,不人工键入和修改检测数据。

严格执行检测收费标准,按规定使用发票,自觉接受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

2、践行承诺保证质量坚持诚信为本,完善管理制度,保证工作质量。

认真实施服务承诺,改进工作作风,检测人员应持证上岗,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检测设备管理制度,做好日常维护,严格执行定期检定,保证检测设备仪器完好有效,不带故障或超出检定日期检测;车辆档案和各种资料按规定保存完整并可控,方便查对;控制系统运行良好,及时上报传送检测数据和监控图象。

3、文明礼貌热情服务工作人员应用语文明,持证上岗,迎送有礼。

树立为客户服务,向客户负责的思想,做到“谦”、“温”、“尊”。

设立咨询服务窗口,尊重客户的知情权,耐心解答客户疑问,主动为客户提供相关的车辆诊断意见和维修建议,为客户排忧解难,不得要求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到指定厂点维修。

建立客户档案,定期跟踪回访,主动征求意见。

及时受理客户投诉,承担检测质量保证责任。

4、健全制度树立形象建立健全机动车检测公正性保障、工作质量保障、安全生产和廉洁自律制度,倡导以“公正诚信,优质服务”来取得客户信任,严禁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索要或收受钱物;严禁不按规定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严禁刁难客户,违规作业;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检测;严禁服务中粗暴、野蛮言行;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

反对竞相压价,树立良好行风,维护行业形象和整体信誉,努力提高行业公信力。

推动横向联系和协作,加强信息交流,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共创汽车检测文明行业。

5、文明生产环境整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检测标准,严格操作规程,不准无证驾驶车辆,确保安全检测。

车间宽敞明亮,工位布局合理。

站内环境优美,各种标志牌、指示牌规范明晰。

营业厅场地清洁、卫生、整齐、安静,员工衣着整洁,不得吸烟。

各类物品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弃物品按规定及时处理。

文明检测,不乱动客户车辆中的物品。

三、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关键岗位服务规范1、外检员服务规范:外检员应熟知本岗位职责,掌握机动车外观和底盘检验内容、方法,准确、如实、工整填写外检报告单。

1.1外检人员应熟悉机动车性能、构造及有关使用的一般知识,熟悉掌握外检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检验项目的技术标准。

1.2外检员应首先核对车辆的唯一性,做到车证与受检车辆相符。

1.3外检员应严格按照检验项目、方法和程序,逐项检查、记录,认真按要求如实填写外检报告单并签字。

1.4把检测结果录入微机,做到外检单和检测报告单项目、评定结果一致。

1.5外检项目不符合标准的,外检员有义务把检测数据和结果如实告知,对客户的提问,应热情、耐心、细致的回答;需要出站维护的,应正确引导客户驶离检测站。

1.6对客户提出的有关检测方面咨询,依据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或相关规定给予解释。

2、收费员服务规范:收费员应熟知本岗位职责,微笑服务。

1.1认真学习财务管理政策和业务知识,搞好专业技术,做好收费工作,遵守劳动纪律。

1.2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和项目收费,收费开票务求准确。

1.3收费时要认真辨别货币真伪,发现伪钞一律按规定处理,每天核对帐目,日清月结,做到帐目清楚。

1.4开票时,要核对外检单或行驶证、营运证,开出的票据要正确填写车牌号或客户名称。

1.5热情服务,文明用语,遇到有疑问的客户要耐心解释,方便来检人员。

1.6工作时未经批准不得离岗,接待来访者,不准无关人员进入收费室,以免干扰工作。

1.7经常保持收费室整洁卫生。

3、登录员服务规范登录员应熟知本岗位的职责,仪表端庄,持证上岗,微笑服务。

1.1登录员应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及计算机网络系统使用维护基本知识。

1.2对受检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外检单和检测发票进行校对,对不一致的要及时反馈和沟通,耐心向客户解释。

1.3严格按出厂合格证或行驶证上的内容完整准确登录车辆信息,按车辆类型和检测类别登录检测项目。

1.4热情服务,文明用语,遇到有疑问的客户要耐心解释。

1.5熟练对微机的操作和登录软件的应用,车辆的登录时间控制在每辆车最长90秒内。

4、引车员服务规范:引车员应熟知本岗位职责,持证上岗,熟练操作,文明引车。

1.1引车员应熟悉各种车辆的基本性能、构造和有关使用的驾驶操作要领;掌握检验项目的技术标准;能熟练驾驶车辆在各检测工位进行检测作业。

1.2对受检车辆的行驶操作稳定性进行动态检查并在外检单上做记录。

发现有事故隐患的车辆应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并做好记录,上报说明情况,如遇重大事故隐患车辆应立即停止检测并上报,待领导批准后再做处理。

1.3熟练掌握各种车型的驾驶操作,检测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与受检要领,与检测员密切配合,保证检测质量。

1.4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受检车辆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检测,妥善处理,以确保设备和人员安全。

1.5检测时,制止无关人员乘车随行,对由于驾驶操作错误而造成的检测事故负责。

5、废气检测员服务规范报告员应熟知本岗位职责,持证上岗,文明检测,保证质量。

1.1熟悉和掌握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标准与方法,了解车型的技术结构和性能。

1.2每日检测前做好设备预热,不少于15分钟,准确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1.3双怠速检测时正确安装转速计,直至大屏显示出实时速度。

1.4不透光检测时保证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有效深度在300mm 以上,双怠诉检测时,当发动机降至高怠诉后,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管中,深度等于400mm,并固定于排气管上。

1.5设备应放在阴凉干燥空气流通的环境中,避免高温及阳光直射,擦拭仪器时应用带有中性洗涤剂或水的潮湿软布。

探头不用时要垂直悬挂,不要平放,防止管内积水腐蚀取样探头。

1.6废气分析仪每周用标准气体校正一次,校正一次做一次记录,水分离器应经常排水,滤清器检查脏污程度。

6、底盘测功人员服务规范报告员应熟知本岗位职责,持证上岗,文明检测,保证质量。

1.1熟悉和掌握机动车驱动轮输出功率检测标准与方法,了解设备和车型的技术结构和性能。

1.2每日检测前确保设备气路畅通,气压符合要求,举升器升降自如,滚筒转动自如,无杂音,准确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和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1.3检测前确认车辆轮胎花纹内无石子、铁钉、油、泥等杂物,在非驱动轮前方放上橡胶三角垫。

1.4每隔一定时间,抄写温度、湿度、大气压力环境参数,并录入微机。

1.5按照屏幕提示,与引车员合作做好检测工作,如遇异常情况立即告知引车员停止检测,并配合异常情况检查、处理和记录。

1.6测试时,确保受检车辆周围尤其前方不能站人。

1.7每日测试完毕,依次关闭主机、显示屏和控制机电源。

7、报告员服务规范:报告员应熟知本岗位职责,持证上岗,微笑服务,文明用语。

1.1熟悉和掌握机动车检测标准与方法,了解部分车型的技术性能参数。

1.2根据客户提供的外检单和发票核对无误后,及时、准确地分别打印出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单和二级维护检测报告单,交技术负责人签字和审核盖章后发送给客户。

1.3对客户要微笑服务,文明用语,尽可能解释客户对报告单的疑问,否则应引导到咨询服务窗口。

1.4每天做好检测报告单的统计工作,如实填写统计报表,做到准确无误,并签字。

1.5随时在计算机上观察车辆上线的情况,当出现非正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技术负责人处理。

1.6按序号领用检测报告单,每个工作日整理好后移交档案室存档。

1.7经常保持报告岗位的清洁卫生。

8 技术负责人服务规范技术负责人应熟知本岗位职责,熟练掌握机动车检测相关标准,正确签发报告单,仪表端庄,持证上岗。

1.1 技术负责人应根据国家有关检测标准核对检测数据,对项目完整、数据真实、符合标准的,应及时签发报告单。

1.2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机动车,要尽可能用通俗语言耐心向客户讲解检测中发现的故障、产生故障的原因,提醒客户要维修后再前来检测。

1 3 客户对检测结果、检测结论提出异议的,对客户的异议要正确对待,给于耐心、客观解释。

1.4在检测过程中遇技术问题,应及时组织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方法,重大问题应向站领导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

1.5 组织研究技术和服务质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9、质量负责人服务规范:质量负责人应熟知本岗位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受理客户投诉,提高检测质量,仪表端庄,持证上岗。

1.1建立健全检测站质量保证体系,积极推行资质认定认证工作。

1.2组织编制和修订《质量手册》以及相关程序文件。

1.3负责《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的解释和宣贯工作以及相关质量、计量管理知识的培训工作,组织监督质量体系的运行。

1.4组织单位质量体系的内审工作以及指导常规情况下的运行检查工作。

1.5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设备的校准、检定和维护工作。

1.6收集本行业先进质量管理经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推广计划。

1.7受理客户对检测质量的申诉、意见、抱怨,能现场予以处理的,向客户合理解释,对不能现场处理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反馈处理意见并记录。

10、其他工位检测人员服务规范:检测员应熟知本岗位职责,仪表端庄,持证上岗,熟练操作,文明检测。

1.1遵纪守法,坚守岗位,认真接受客户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了解汽车检测的基本原理,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格执行检测标准,对各自承担的检测项目的质量负责1.2工作前,必须对工作设备仪器进行通电预热并检查有无异常,不得对设备乱拆、乱动或强行使用异常设备。

1.3应保持检测环境的清洁和各仪器设备的卫生,熟练掌握汽车检测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工作,每天填写设备使用情况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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