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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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本文旨在介绍《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的目的和背景,并解释智能化管理对煤矿安全和效率的重要性。

煤矿是一个高风险行业,安全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传统的管理方法往往存在一些局限性,如信息流通不畅,管理决策反应较慢等。

而随着智能化技术的发展,智能化管理在煤矿中的应用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引入先进的信息技术和智能设备,提高煤矿的安全性和生产效率。

它包括了各个环节的智能化管理措施,包括人员管理、设备监控、安全预警、信息共享等。

智能化管理对煤矿安全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智能化管理能够提高信息共享和处理的效率,使得煤矿内部各个环节的管理更加协调和高效。

其次,通过智能设备的应用,可以实时监控煤矿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此外,智能化管理还能够提供科学依据,支持决策制定和管理措施的优化。

通过引入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可以改善传统管理方式的局限性,提升煤矿的安全水平和生产效率,为煤矿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本《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主要由以下组成部分和框架结构构成:管理层级:制度确立了明确的管理层级结构,包括煤矿智能化管理的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以及他们之间的协作关系和职责划分。

责任分工:制度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和部门在煤矿智能化管理中的责任分工。

该部分详细描述了每个职位的职责和权力,确保智能化管理工作的高效推进。

决策流程:制度规定了煤矿智能化管理中的决策流程。

这包括了决策的程序、参与者的角色和决策的时间节点等重要信息,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其他内容:除了上述主要组成部分外,制度还可以包括其他相关内容,如信息管理、技术保障、风险评估等,以完善智能化管理制度的全面性和可操作性。

该制度框架为煤矿智能化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保障煤矿智能化管理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本文旨在阐述《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的具体要求和标准。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一、引言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智能化技术在煤矿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是为了适应这一发展趋势,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减少人为因素对生产的影响,实现高效、绿色、安全的煤矿生产方式。

本篇范文将从煤矿智能化的背景、管理制度、技术应用、安全管理、环保及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全面介绍。

二、煤矿智能化背景1. 提高生产效率:随着煤矿生产深度的增加,矿井环境复杂多变,传统的人工采矿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高产高效的需求。

智能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2. 保障生产安全:煤矿生产过程中存在很多危险因素,如瓦斯、煤尘、水害等。

智能化技术可以实现对矿井环境的实时监测,提前预警,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3. 环保要求:我国政府对环保越来越重视,煤矿行业作为传统的高污染行业,需要通过智能化技术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实现绿色生产。

三、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1. 组织架构:建立煤矿智能化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形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2. 技术标准:制定煤矿智能化技术标准,规范智能化系统的选型、安装、调试和运行。

3. 安全规程:制定煤矿智能化安全规程,确保智能化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4. 培训与考核:加强对煤矿员工的智能化技术培训,提高员工对智能化系统的操作能力和维护水平。

四、煤矿智能化技术应用1. 自动化采矿:采用自动化采矿设备,实现矿井的高效、安全开采。

2. 信息化管理:通过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矿井生产、安全、环保等数据的实时采集、处理和分析。

3. 智能化监控: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矿井环境、设备状态等进行实时监控,提高矿井安全保障水平。

五、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1. 安全风险防控:通过智能化技术,对矿井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预警,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2. 事故应急预案:根据智能化系统提供的数据,制定科学合理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3. 安全培训与教育:利用智能化系统,开展安全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为规范运维服务,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优化整合运维资源,确保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作取得实效。

省能源局印发了《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20〕67号)。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办公厅政策文件工作规程的通知》(厅发〔2020〕4号)要求,省能源局会同有关单位对《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20〕67号)开展政策解读,形成解读材料。

一、出台背景201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省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40处生产煤矿实施辅助系统智能化升级,实施覆盖率达到96%。

项目建成后,运行维护管理成为影响智能化系统稳定运行的关键要素。

2019年,省能源局及市县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对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运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结果显示:一是智能化系统涉及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等相关设施,专业性强,大多数煤矿现场操作人员对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二是部分承建单位售后服务不到位,配备的维护人员不能及时排除故障;三是企业配备的备件不全,零部件发货时间偏长等现象时有发生。

以上原因致使智能化系统运行不正常或停运,给煤矿安全生产带来隐患。

为切实发挥煤矿智能化系统减员提效的应用效果,贵州省能源局探索专业运行维护机构与煤矿合作发展的新模式,确保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高效生产。

省能源局印发了《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20〕67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二、目标任务切实发挥煤矿智能化系统减员提效的应用效果,探索专业运行维护机构与煤矿合作发展的新模式,围绕大数据战略行动,打造“互联网+”模式下智能化煤矿运维服务保障体系,采用“线上线下+同步运维”的方式破解运维难题,确保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高效生产。

三、主要内容《暂行办法》包括5个部分,即总则、运维服务体系建设、运维内容及运维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办法【最新版】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办法【最新版】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能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省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促进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持续稳定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智能化设备供应商、升级改造承包商、运维服务机构,在省内承担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软、硬件业务的企业等,以及省内生产、新建和改建的煤矿。

第三条煤矿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按照《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管理的通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确保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和功能完善。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传递和使用煤矿智能化数据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运维服务体系建设第五条构建全省线上线下一体化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服务体系,旨在优化整合运维资源,规范运维服务,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与管理水平。

第六条省能源局负责指导运维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省煤矿智能化技术服务基地”整合社会资源,组建商业化煤矿智能化运行维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运维服务中心”)。

支持煤矿智能化承建商和设备供应商利用自身优势在设置区域维护服务站。

支持煤矿企业、运维服务中心、区域维护服务站共同建立运维配件库。

第七条运维服务中心负责建设运营煤矿智能化运维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运维服务平台”),配备专业队伍提供煤矿智能化运维及其他技术服务,协调设备供应厂商、区域维护服务站等其他运维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运维服务平台为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提供线上支持,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信息枢纽,其主要功能为:远程监测煤矿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状态,整理数据信息上传“能源云”,满足行业管理对监管和服务的需求,省、市(州)、县(市、区、特区)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权限登录运维服务平台掌握煤矿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状况。

及时发布煤矿智能化系统/设备故障隐患及维修维护信息,定期提供智能化系统/设备质量、运维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综合分析报表,实现运维流程线上管理,促进运维服务质量提升。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办法【最新版】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办法【最新版】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能源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障省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促进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持续稳定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煤矿智能化设备供应商、升级改造承包商、运维服务机构,在省内承担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软、硬件业务的企业等,以及省内生产、新建和改建的煤矿。

第三条煤矿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按照《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煤矿智能化机械化升级改造项目验收管理的通知》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确保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和功能完善。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传递和使用煤矿智能化数据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运维服务体系建设第五条构建全省线上线下一体化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服务体系,旨在优化整合运维资源,规范运维服务,提高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提升行业治理能力与管理水平。

第六条省能源局负责指导运维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省煤矿智能化技术服务基地”整合社会资源,组建商业化煤矿智能化运行维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运维服务中心”)。

支持煤矿智能化承建商和设备供应商利用自身优势在设置区域维护服务站。

支持煤矿企业、运维服务中心、区域维护服务站共同建立运维配件库。

第七条运维服务中心负责建设运营煤矿智能化运维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运维服务平台”),配备专业队伍提供煤矿智能化运维及其他技术服务,协调设备供应厂商、区域维护服务站等其他运维服务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第八条运维服务平台为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提供线上支持,是煤矿智能化建设的信息枢纽,其主要功能为:远程监测煤矿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状态,整理数据信息上传“能源云”,满足行业管理对监管和服务的需求,省、市(州)、县(市、区、特区)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权限登录运维服务平台掌握煤矿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状况。

及时发布煤矿智能化系统/设备故障隐患及维修维护信息,定期提供智能化系统/设备质量、运维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等综合分析报表,实现运维流程线上管理,促进运维服务质量提升。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系统维护质量,避免因设备维护不力造成信息传递不畅、监测监控失效等事故发生,充分发挥智能化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管理规定按照“统一管理、相互协作”的原则对智能化系统设备及线缆实行管理。

第四条全矿各科室应遵循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各系统进行规划、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为切实加强对矿智能化工作的领导,促进矿智能化工作协调发展,成立**煤矿智能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其他矿级领导、副总师、机电科长、供应科科长及调度室主任。

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及考核。

第六条矿领导主要职责:(一)矿长对全矿智能化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机电矿长分管智能化工作,对现场网络、工业电视、智能系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机电设备原因无法通讯、无法供电,影响智能化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总工程师负责对智能化的技术管理、工艺技术的优化负直接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

第七条机电科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矿智能化管理工作,是全矿的智能化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智能化系统方案,设备点布置、线缆敷设的需求调研、规划和上报等工作;(二)负责编写智能化系统设备、线缆日常维护和保养的质量标准化规范,负责矿井生产过程中的数据管理;(三)依据质量标准化要求,对井下系统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标识牌的悬挂等进行统一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四)负责智能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制定、修订执行,监督矿各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健全智能化管理体系;(五)贯彻落实集团智能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并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六)负责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矿山智能化建设任务,并对智能化管理、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七)负责智能化资料和智能化部分的建设工作;(八)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智能化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维护制度

智能化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维护制度

智能化瓦斯抽采系统运行维护制度1、为了提高矿井智能化抽采系统管理水平、保障系统维护质量、避免因设备维护不力造成信息传递不畅、监测监控失效等事故发生,导致抽采系统运行不正常发生安全事故,充分发挥智能化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订本运行维护制度。

2、本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城郊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办法》和《城郊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突管理办法》,结合矿井实际制定。

3、本制度按照“统一管理、相互协作”的原则对智能化抽采系统、设备、传感器等进行统一管理。

4、全矿各科室、使用区队应遵循本制度,对智能化抽采系统进行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

5、组织与职责:城郊煤矿成立以矿长和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智能化抽采系统小组,小组人员针对智能化抽采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可能存在的问题,制定详细的管控方案,并根据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对各项工作进行推进,确保方案制定后各项工作能够按时高标准完成。

城郊煤矿智能化抽采系统小组机构如下:组长:党委书记、矿长副组长:总工程师、防突副矿长成员:通防副总工程师、通防科、地测科、生产科、调度室、供应科及其他涉及的单位有关人员。

6、当班司机必须按时巡回检查设备,对设备的异常情况要做到及时发现、分析、处理,做好记录并向上级及时汇报。

7、每2小时至少巡回检查一次,巡检时应严格按照巡检流程进行,避免出现遗漏。

8、当班司机巡检后,应将巡检时间、巡检结果、处理措施等作好记录。

9、遇到下列情况时要增加巡检次数:(1)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时间停运重新投入运行的。

(2)设备运行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3)负压、流量及瓦斯浓度不稳定时。

(4)恶劣气候,设备运行有可疑现象时。

10、瓦斯泵等大型机械设备检修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熟练了解瓦斯泵的原理、性能、工作方式、机械结构,每季度至少进行检修一次。

IE检修保养泵站内电气设备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12、瓦斯泵站内必须配备电气设备防爆性能检查记录本,电工每天对电气设备进行防爆检查,认真填写记录。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系统维护质量,避免因设备维护不力造成信息传递不畅、监测监控失效等事故发生,充分发挥智能化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贵州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管理规定按照“统一管理、相互协作”的原则对智能化系统设备及线缆实行管理。

第四条全矿各科室应遵循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各系统进行规划、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为切实加强对矿智能化工作的领导,促进矿智能化工作协调发展,成立**煤矿智能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其他矿级领导、副总师、机电科长、供应科科长及调度室主任。

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及考核。

第六条矿领导主要职责:(一)矿长对全矿智能化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机电矿长分管智能化工作,对现场网络、工业电视、智能系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机电设备原因无法通讯、无法供电,影响智能化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总工程师负责对智能化的技术管理、工艺技术的优化负直接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

第七条机电科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矿智能化管理工作,是全矿的智能化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智能化系统方案,设备点布置、线缆敷设的需求调研、规划和上报等工作;(二)负责编写智能化系统设备、线缆日常维护和保养的质量标准化规范,负责矿井生产过程中的数据管理;(三)依据质量标准化要求,对井下系统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标识牌的悬挂等进行统一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四)负责智能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制定、修订执行,监督矿各单位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健全智能化管理体系;(五)贯彻落实集团智能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并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六)负责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矿山智能化建设任务,并对智能化管理、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七)负责智能化资料和智能化部分的建设工作;(八)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智能化采煤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智能化采煤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智能化采煤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和信息化管理工作,提高队伍管理能力和操作水平,确保采煤工作面智能化建设稳步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涵盖矿井智能化采煤工作面管理的全过程,包括:工作面设计、设备选型、安装调试、验收、回采、回撤、设备日常管理和信息化管理等内容。

本办法主要针对采煤工作面智能化建设方面进行了规范,与智能化建设无关的部分和未提及内容仍按照原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XX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下发的《关于加快全省煤矿智能化发展的实施意见》、《XX省煤矿智能化建设验收办法(试行)》、≪XX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试行)》、XX能源化工集团下发的《XX能源化工集团煤矿智能化建设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发的《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智能化采煤工作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制定。

第二章智能化采煤工作面设计要求第四条设计原则(一)工作面设计应布置在地质条件简单、煤层赋存稳定的区域,面内不得存在落差7m以上断层和火成岩等地质构造,避免后期爆破作业。

(二)工作面设计尽量规则布置,减少加减支架次数。

(三)工作面切眼宽度满足智能化设备安装需求。

(四)工作面设计要满足设备碉室化、供电、供液远程化需要。

第五条支护设计原则(一)工作面切眼扩刷后应尽快进行设备安装,不宜放置时间过长。

(二)顺槽支护设计原则上按照后期回采期间超前主动支护形式进行支护设计,满足智能化回采需要。

(三)若顺槽内应力集中且顶板破碎,不适合采用超前主动支护技术,可采用超前液压支架等方式进行支护,超前液压支架实现远程监控和自动化控制功能。

(四)顺槽及工作面安设顶板矿压监测系统,满足掘进和回采期间矿压在线动态监测要求。

第三章智能化采煤工作面设备选型要求第六条总体选型原则采煤工作面设备选型应满足设备生产能力和性能配套要求,形成一条配套生产能力由里向外的“喇叭口”煤流系统,用综采设备的协调性来保证工作面快速推进的需要。

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智能化管控平台在各行各业得到广泛应用。

智能化管控平台的稳定运行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智能化管控平台的正常运行,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和高效,制定一套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十分必要。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智能化管控平台的运行维护。

2. 本制度的宗旨是确保智能化管控平台的稳定运行,为公司的业务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

3. 所有参与智能化管控平台运行维护的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智能化管控平台维护工作管理1. 安全管理(1) 智能化管控平台的安全防护是维护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系统安全性,及时处理和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

(2) 设置有效的访问权限,对于特殊权限的账号应进行严格审批和授权,定期更新用户权限,并及时清除无效账号。

(3) 建立系统备份机制,确保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备份数据应储存于安全可靠的地方。

(4) 定期进行系统漏洞扫描和安全审计,对于系统漏洞和弱点,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2. 故障处理管理(1) 设立故障处理团队,制定故障处理流程,明确责任人和负责范围。

(2) 对于系统故障和问题,及时响应、分析和解决,确保系统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

(3) 建立故障记录和分析机制,对系统故障进行统计和汇总,提供故障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

3. 维护工作计划管理(1) 制定及时的维护计划和安排,对系统进行定期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系统的稳定性。

(2) 维护工作计划应提前制定、评审和批准,并按计划进行执行,必要时可进行调整和变更。

(3) 维护工作计划应包括:维护内容、维护时间、维护人员、维护方式等详细信息。

4. 性能监控管理(1) 建立系统性能监控机制,对系统的运行性能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并记录系统性能指标。

(2) 按时进行系统性能测试,对系统的负载、响应时间和吞吐量等性能指标进行分析和评估。

(3) 在系统性能达到极限或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措施优化系统性能或处理异常。

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煤矿智能化水平,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煤矿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矿井、地面生产单位以及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技兴安、以人为本的原则,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

第四条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组织机构及职责(二)安全教育培训(三)安全技术措施(四)安全监测监控(五)应急救援(六)安全检查与考核(七)奖惩制度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矿成立智能化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智能化安全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修订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协调、监督各职能部门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

第七条矿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智能化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指导、监督各基层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三)负责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四)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五)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六)定期向智能化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矿必须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二)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三)煤矿安全技术知识;(四)煤矿事故案例分析;(五)应急救援知识。

第十一条新职工必须经过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在职职工必须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不少于24学时。

智能化矿山设备维护与管理技术

智能化矿山设备维护与管理技术

智能化矿山设备维护与管理技术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矿山行业也逐渐走向智能化。

智能化矿山设备的应用极大地提高了矿山生产效率和安全性,但同时也对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智能化矿山设备是一系列先进技术的集成,包括自动化控制、传感器技术、数据分析等。

这些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能够实时监测自身状态、收集数据,并通过网络将信息传输到控制中心。

然而,由于其复杂性和高精度性,一旦出现故障,可能会导致整个生产流程的中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在设备维护方面,预防性维护是至关重要的。

传统的定期维护模式已经难以满足智能化设备的需求。

通过对设备运行数据的实时分析,可以准确预测设备可能出现的故障,并提前进行维护和修理。

例如,通过监测设备关键部件的振动、温度、压力等参数,结合历史数据和机器学习算法,能够提前判断部件的磨损情况和潜在的故障风险。

智能化的诊断技术也是维护工作的重要手段。

利用传感器收集到的数据,结合专家系统和故障诊断模型,可以快速准确地定位故障点,并给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这不仅提高了维修效率,还减少了因故障造成的停机时间。

同时,远程监控和维护系统也在智能化矿山设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技术人员无需亲临现场,就可以通过网络实时获取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故障信息,并进行远程诊断和控制。

这在一些环境恶劣、人员难以到达的矿山区域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在管理技术方面,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信息系统是基础。

该系统应涵盖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运行数据等,为设备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数据支持。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分析,可以评估设备的性能和可靠性,为采购决策和设备更新提供依据。

此外,人员的培训和素质提升也是不可忽视的。

智能化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需要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综合素质的人员。

矿山企业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先进的维护技术和管理理念,能够熟练操作和管理智能化设备。

设备的供应商管理也是智能化矿山设备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选择优质的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可以保证设备的质量和售后服务。

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全面监控和管理。

2. 降低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提高矿工安全意识。

3. 保障煤矿生产秩序,提高生产效率。

三、组织机构1. 成立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智能化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煤矿智能化安全管理工作。

四、智能化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定位系统管理(1)人员定位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控、历史回溯、紧急呼叫等功能。

(2)人员定位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矿工进入矿井前,必须佩戴定位卡,确保人员定位系统准确无误。

2. 瓦斯监控系统管理(1)瓦斯监控系统应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确保瓦斯浓度不超过安全限值。

(2)瓦斯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准确可靠。

(3)瓦斯超限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

3. 人员定位与调度系统管理(1)人员定位与调度系统应实时掌握矿工位置、工作状态等信息。

(2)调度人员应根据矿井生产需求,合理调配人员,确保生产安全。

(3)系统应具备紧急撤离、人员搜救等功能。

4. 视频监控系统管理(1)视频监控系统应覆盖矿井主要生产区域,确保监控无死角。

(2)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3)监控画面应实时传输至监控中心,便于管理人员实时掌握现场情况。

5. 信息化安全管理(1)建立健全信息化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安全职责。

(2)加强信息化安全教育,提高矿工信息化安全意识。

(3)定期对信息化系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智能化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智能化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煤矿智能机械化运维管理办法2020.2.25

煤矿智能机械化运维管理办法2020.2.25

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能源局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能源行业供给侧结构改革,确保贵州省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实现贵州省煤炭工业转型升级持续稳定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智能化设备供应商、升级改造承包商、运维服务机构等,在贵州省辖区内承担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软、硬件业务的企业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贵州省境内生产、新建和改建煤矿。

第四条煤矿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维护,按照《贵州省煤矿智能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黔能源科技〔2017〕158号)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执行,确保煤矿智能化系统正常运行和功能完善。

第五条未经省、市、县煤炭行业管理(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接入煤矿智能化数据。

第二章运维服务体系第六条省能源局引导构建全省线上线下一体化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服务体系,支持“贵州省煤矿智能化技术服务基地”整合单位和社会资源组建贵州煤矿智能化运行维护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运维服务中心),建设并运营贵州煤矿智能化运维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运维平台)。

运维平台是规范煤矿智能化系统运维服务、保障煤矿企业利益、高质量提供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服务所需数据,为全省煤矿智能化系统的安全有效运行保驾护航的信息枢纽。

第七条运维平台通过远程监测各煤矿智能化系统的运行状态,结合运维服务中心的分片区驻矿技术人员、设备厂商、承建商、其它运维服务机构/平台和煤矿企业反馈的信息,实时整理、发布各煤矿智能化系统/设备的故障隐患、维修维护、先进服务管理理念、先进技术和设备的开发研究进展和推广使用情况,以及智能化系统/设备质量对比、运维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比较等信息,协调、调度各设备厂商和运维服务机构为煤矿“零距离”提供技术支持、维修维护服务和知识技能培训。

运维平台将煤矿智能化系统运行状态监测数据、运维服务信息上传贵州“能源云”,满足行业管理部门对煤矿、设备厂商、运维服务机构的监管和服务要求。

省、市(州)、县(市、区、特区)各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可根据权限登录运维平台深入了解、掌握煤矿智能化系统的基础数据。

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一、全断面掘进机(TBM)(一)掘进机责任划分及日常使用管理1.责任划分全断面掘进机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维护”原则。

2.日常使用管理2.1 全断面掘进机使用单位要配专职电钳工维修,执行设备包机制,按设备完好标准和说明书要求进行维护保养。

2.2 全断面掘进机生产期间管理由当班跟班队长负责,严格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和班检制度。

2.3 检修工每天要仔细对全断面掘进机(TBM)进行检查、维护、保养,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机电队长或检修班长要对检修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二)全断面掘进机完好标准前盾、前盾尾壳、伸缩盾、撑紧盾、护顶盾、扭矩梁、顶部稳定器、撑靴、纠滚环等各关键部位螺栓齐全紧固。

1.主驱动系统1.1 主驱动内外密封出油情况均匀,无积渣现象。

1.2 主驱动齿轮箱油位正常。

1.3 主驱动减速机冷却回水温度不超过45℃,减速机温度不超过55℃,运行正常无异响。

1.4 主驱动电机表面清洁,运行声音正常无断续的或异常的声响、振动,电机运行温度不超过90℃。

1.5 扭矩限制器工作情况正常,润滑油加注符合规定。

1.6 所有螺栓齐全紧固。

2.主机其他部件2.1 主机机械部件结构、平台等连接螺栓连接紧固;主推油缸、辅推油缸、撑紧油缸涨套的螺栓连接紧固;各焊接部位无开焊现象。

2.2 伸缩盾盾体正常无变形,上下分块焊缝完好无开焊现象连接螺栓齐全紧固,底部无积水、积渣现象。

2.3 扭矩梁外观正常无变形润滑状况良好,防尘挡圈使用正常,液压系统油缸活塞杆外观完好、密封无渗漏。

2.4 各伸缩油缸销轴及耳座正常,销轴润滑情况良好,油缸活塞杆清洁无损伤,液压管路连接及防护正常。

2.5 顶部稳定器各管线连接及防护正常。

2.6 撑紧盾外观正常,检查撑紧盾各焊缝完好。

2.7 撑靴各钢结构正常无变形,撑靴销轴及支座正常无变形,油缸活塞杆清洁无损伤,液压管路连接及防护正常。

2.8 前盾尾壳检查尾盾外观正常,尾盾各焊缝完好无开焊现象。

智能化井工煤矿运行与维护管理标准框架

智能化井工煤矿运行与维护管理标准框架

智能化井工煤矿运行与维护管理标准框架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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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

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确保系统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工作面生产效能,保障井下人员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的煤矿,包括矿井公司和相关施工单位。

第三条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是指一套完整的设备、设施和技术集成,用于实现掘进工作面的自动化、智能化、信息化和网络化。

第四条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高效稳定。

第二章责任与权限第五条矿井公司应配备专职的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六条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具备操作和应急处理系统故障的能力。

第七条矿井公司应制定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维护管理的详细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并在全体管理人员中进行培训和指导。

第八条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和调整。

第九条若矿井公司无法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应委托专业的外部单位或人员进行运行维护管理。

第三章系统运行第十条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正常运行时间应达到95%以上,系统故障不得超过5%。

第十一条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中,应定期进行系统巡检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无误操作。

第十二条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应具备自动报警和故障诊断功能,及时发现并解决系统故障。

第十三条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运行中,应监测关键参数,如电气、液压、机械等,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第十四条系统运行人员应做好设备开关记录、故障记录、运行记录等工作,记录系统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过程。

第四章维护管理第十五条智能化掘进工作面系统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长时间稳定运行。

第十六条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维护技能和经验,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维护工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矿山智能化设备的智能维护与管理策略

矿山智能化设备的智能维护与管理策略

矿山智能化设备的智能维护与管理策略在当今数字化和智能化飞速发展的时代,矿山行业也迎来了重大变革。

智能化设备的广泛应用显著提高了矿山的生产效率和安全性,但与此同时,如何对这些设备进行有效的智能维护与管理,成为了矿山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智能化设备在矿山中的应用范围日益广泛,从开采设备、运输设备到监测设备等,几乎涵盖了矿山生产的各个环节。

这些设备依靠先进的传感器、控制系统和通信技术,实现了自动化运行和数据采集。

然而,随着设备复杂度的不断提高,传统的维护与管理方法已经难以满足需求。

智能维护与管理的核心目标是通过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策略,实现对设备状态的实时监测、故障预测和精准维护,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设备停机时间,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降低维护成本。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首先,建立完善的设备监测系统是基础。

通过在设备上安装各类传感器,实时采集设备的运行参数、温度、压力、振动等数据,并将这些数据传输到中央控制系统进行分析。

这就需要确保传感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以及数据传输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同时,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有效的分析和处理是关键。

利用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算法,对设备的运行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建立设备的运行模型,从而能够提前发现潜在的故障隐患。

例如,通过分析设备振动数据的频谱特征,可以判断设备是否存在零部件磨损或失衡等问题。

在设备的维护方面,应推行预防性维护策略。

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预测的故障风险,制定合理的维护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

预防性维护不仅可以减少突发故障的发生,还可以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同时,结合预测性维护技术,在故障发生前及时进行干预,避免故障的扩大化。

例如,当监测到设备的某一关键部件即将达到使用寿命时,提前安排更换,避免因部件损坏导致整个设备停机。

人员素质的提升也是智能维护与管理的重要环节。

维护人员需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智能化设备的工作原理和维护要求。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
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煤矿智能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提高煤矿生产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
1. 组织架构:建立健全煤矿智能化领导小组、工作小组等组织架构,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2. 工作计划:制定煤矿智能化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明确项目进度、任务分解、责任人等内容。

3. 技术研究与创新:鼓励煤矿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等合作,开展煤矿智能化技术研究,推动技术成果转化。

4. 人才培养:加强煤矿智能化技术人才培训,组织各类技能培训、研讨交流等活动,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水平。

5. 安全生产:强化煤矿智能化建设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项目安全稳定推进。

6. 投资保障:落实煤矿智能化建设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充足、
合理使用。

7. 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确保煤矿智能化建设合规合法。

8. 信息化建设:推进煤矿信息化建设,实现矿井生产、安全监测、经营管理等信息的实时采集、传输和分析。

9. 设备管理:加强智能化设备的选购、安装、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性能稳定、运行可靠。

10. 验收与评估:项目竣工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和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11. 持续改进: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定期对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提高管理效能。

以上是煤矿智能化管理制度的一些建议,具体实施时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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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辅助智能化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智能化运行管理水平,保障系统维护质量,避免因设备维护不力造成信息传递不畅、监测监控失效等事故发生,充分发挥智能化系统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管理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省煤矿智能机械化建设与验收暂行办法》,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条管理规定按照“统一管理、相互协作”的原则对智能化系统设备及线缆实行管理。

第四条全矿各科室应遵循管理规定的规定,对各系统进行规划、安装、使用、维护及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为切实加强对矿智能化工作的领导,促进矿智能化工作协调发展,成立**煤矿智能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副组长:机电副矿长成员:其他矿级领导、副总师、机电科长、供应科科长及调度室主任。

机电副矿长具体负责日常业务管理及考核。

第六条矿领导主要职责:(一)矿长对全矿智能化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机电矿长分管智能化工作,对现场网络、工业电视、智能系统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因机电设备原因无法通讯、无法供电,影响智能化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三)总工程师负责对智能化的技术管理、工艺技术的优化负直接领导责任和技术责任。

第七条机电科主要职责:(一)负责组织和协调全矿智能化管理工作,是全矿的智能化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智能化系统案,设备点布置、线缆敷设的需求调研、规划和上报等工作;(二)负责编写智能化系统设备、线缆日常维护和保养的质量标准化规,负责矿井生产过程中的数据管理;(三)依据质量标准化要求,对井下系统设备安装、线缆敷设、标识牌的悬挂等进行统一的质量标准化建设和考核;(四)负责智能化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的制定、修订执行,监督矿各单位格落实管理责任制,健全智能化管理体系;(五)贯彻落实集团智能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和要求,并负责组织、管理和实施;(六)负责组织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矿山智能化建设任务,并对智能化管理、工程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与考核;(七)负责智能化资料和智能化部分的建设工作;(八)其他应履行的职责。

第八条各相关科室的主要职责(一)机电科1.负责智能化日常的监督管理责任,对提高智能化质量负直接领导责任;2.负责对生产、运输过程中出现的损坏智能化设备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有组织鉴定、追查、落实;3.负责操作员的管理,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各类记录和报表;4.负责智能化各类记录、报表的审定工作;5.负责对智能化系统设备的完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确保无失爆等情况发生;6.负责相关设备、线缆进行质量标准化维护管理;7.负责巡检、工作,保障设备及系统安全可靠运行。

(二)供应科1.负责智能化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发放工作;2.负责对智能化系统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的监督工作。

第三章井下现场维护管理第十六条设备运行管理标准(一)对设备操作者及维护者要求:1.设备的操作者及维护者必须讲过技术培训并取得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2.设备的操作者应熟知“三知四会”(知道设备结构、知道设备性能、知道设备安全保护原理,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派出一般故障)。

3.设备操作者应责任心强,做到“五格”(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格执行操作规、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4.设备操作者在操作和运行中应注意力集中,精心操作,发现异常问题应立即停机检查。

设备日常运行情况应及时向维修工通报。

(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1.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搞好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创造整洁、通畅的设备运行环境。

2.根据设备使用和维护的要求,配备设备安全保护装置,确保其灵敏可靠。

(三)建立健全必要的设备运行管理制度1.建立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设备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建立完善的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应包括的容;(1)设备的主要性能和量大允负荷;(2)正确的操作法和操作步骤(启动、停止顺序、操作注意事项);(3)设备运行过程应注意事项;(4)设备的记录填写要求;(5)设备的清扫、维护保养、检查法等基本要求;(6)操作者和维修者应具备的基本素质;(7)操作者和维修者应遵守的规章制度和相关规定;(8)设备与人身的安全注意事项。

2.建立交接班制度对重要的运行设备必须实行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由设备操作人员执行,在交接班时,应与日常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交接班设备检查,主要容包括:(1)交班人对接班人能否胜任工作要求进行检查;(2)接班人对交班人岗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3)交接班人员共同对设备卫生、环境卫生进行交接检查。

第十七条日常维护管理1.依据矿井采掘计划负责对信息系统设备、线缆的安装和线缆敷设;2.负责井下公共区域综合信息自动化系统设备、线缆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保养,格执行**煤矿智能化质量标准化规,线缆不得有灰尘、设备安装不影响人车行走、标识牌书写清晰准确无误、设备标号无误;3.对采掘巷道智能化系统设备、线缆进行日常巡检,发现不符合标准化要求及规程要求的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关责任人予以维护;4.依据质量标准化相关要求,负责对采掘巷道的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信号连接、设备取电、标识牌悬挂等工作;5.依据巷道掘进计划,负责智能化系统的设备安装、线缆敷设和质量标准化建设。

6.依据智能化系统质量标准化规要求进行系统维护,系统回收工作;7.负责智能化系统的回收工作,应依据设备完好无损、线缆损耗率不大于10%的原则对所交付的系统设备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损耗原则的将按照设备、材料采购费用进行考核;8.负责向供应科提交系统设备、线缆延伸申请;9.智能化系统设备、线缆回收时应注意保护设备的完好,线缆回收时不得随意剪短或挪作它用。

第十八条设备统计1.格做好台账登记工作,设备入库时认真登记,无漏登、错登现象发生;2.设备移交时,认真做好现场设备的清点工作,格填写设备移交单,设备移交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分发给供应科。

第十九条系统报废1.智能化系统报废设备,经机电科检测且符合报废标准时可进行报废处理,编制报废记录,报废标准;2.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装置;3.通过修理,虽然恢复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值的80%以上;4.达不到防爆性能的;5.遭受意外灾害,损坏重,无法修复的;6.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第二十条设备安装标准1.大型防爆机电设备应安装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等场所,安设时应垫支架,支架焊接牢固,接地符合标准,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不影响日常行人、行车;2.本安型设备应采用壁挂式安装,安装位臵便于观察、维修、无滴水,安装位置醒目,固定牢固,不影响日常行人、行车。

第二十一条线缆敷设标准1.光缆敷设标准(1)施工布线前须对待敷设安装的光缆进行测试,检查光纤是否断坏,并校核光缆实际长度;(2)光缆顺着井下供电线路的高压电缆敷设,采用悬挂走线式,利用井下巷道壁上现有的线缆钩,将光缆挂于线缆钩上与原有通信线捆扎在一起沿着巷道壁敷设;(3)光缆敷设走线高度与现有线缆基本一致,为避免过大的电磁波干扰,光缆不得与高压电缆捆扎一起,两者之间必须距离不得小于300mm;(4)在现有的两线缆钩之间的距离过长时,应按800mm的距离加钉线缆钩,两线缆钩之间的缆线不宜扯拉过紧,应留适当余量稍做下垂状;(5)施工布缆时应对光缆做适当的余量预留,按总长度的10%预留,每隔100米预留5米,在接分站的地须预留1米的长度,预留部分结成“o”型卷圈固定;(6)两段光缆熔接前应剪去一段长度,确保接续部分没有受到机械损伤,对光缆接线盒要做好防水、防潮措施;(7)光缆敷设时的牵引力不得大于120KG,而且须牵引光缆的加强心部分,同时做好光缆头部的防水加强处理;(8)光缆敷设时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光缆直径的20倍(可参考相关产品说明)。

禁光缆打小圈及扭曲;(9)光缆敷设完毕必须对光缆加上标签,便于管理和维护,标签要求明显且经久耐用。

2.线缆敷设标准(1)固定敷设的通信电缆,应采用矿用铠装或非铠装电缆,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电源电缆电压等级为127V,经过稳压电源转为12V 供给读卡器。

(2)水平巷道或倾斜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其悬挂高度不得小于1.8m,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3)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巷的距离为800mm。

4.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电缆上禁悬挂任物件。

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并保持300mm以上的距离。

(4)通信电缆悬挂应使用38mm矿用PVC电缆挂钩,悬挂通信电缆时应为第一钩,不得与人员定位、安全监测系统共用电缆挂钩。

(5)巷道,通信电缆与动力电缆间距不小于300mm。

(6)系统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时,接线盒型号应与接入的最大对数电缆的型号一致,接线盒应放臵在托架上或固定在巷道壁上,不应使接头承力。

(7)通信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密封堵管口。

3.标识牌悬挂标准(1)标识牌的制作需采用经久耐磨、能够反复使用的反光材料。

(2)巷道读卡器、隔爆接线盒(5对以上)、本安接线盒(5对以上)应悬挂五小电器责任牌,数据传输接口应悬挂设备完好标识牌。

(3)线缆标识牌悬挂需采用扎带绑扎不得采用炮线、铁丝绑扎。

(4)线缆标识牌的制作需采用经久耐磨、能够反复使用的反光材料。

(5)线缆标识采用油性记号笔书写,书写容清晰,准确无误。

第四章智能化管理平台运行维护管理办法1.网络机房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

防火墙、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由专人进行配置或更换,不能挪作它用。

2.不私自安装任软件,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在安装软件和进行远程数据或程序交换时,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可使用。

3.格网络用户权限及入网用户名及口令管理。

实行专人管理。

软件使用人员应经过适当的操作培训和安全教育能上岗操作。

4.对系统软件的重要数据定期进行备份。

5.任单位和个人未经机电科允,不允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不得私自对网络设备、线路等进行更改或重新安装;不得私自对计算机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增加;不得私自对网络交换机、服务器等设备的设置参数进行修改,对网络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6.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程序。

7.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接触计算机及网络设备。

8.调度室值班人员每天需将数据及时录入管理平台。

9.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禁迟到早退。

10.禁擅自向外提供或拷贝软件、文件、资料,禁将未经杀毒的U盘插到电脑上,引起主机中毒。

11.工作期间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防计算机病毒,确保设备安全运作。

12.未经批准,禁非工作人员擅自进入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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