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普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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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很详细课件
《合同法很详细》PPT课件
• • 3、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
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 诺成合同,是指以当事人的意思一致为合
同的成立条件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合 同,主要是这类合同。 •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 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才的成立的合同,如抵 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价款合同等。
• (2)承诺生效也采取到达生效主义。承诺 的期限有:A:要约以对话方式的,承诺期 限为对话当时;B:非对话方式的,承诺期 限为合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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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合法原则
•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含义有:
• 1、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要遵循法律、行政 法规中关于合同的形式、内容等规定;
• 2、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要维护社会公德,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很详细》PPT课件
• 本章思考题:
• • 1、合同的概念及理解。 • 2、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 •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思考。 • 4、合同法的发展。
《合同法很详细》PPT课件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本章的主要内容有: • 一、合同订立概述; • 二、合同的内容; •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 四、合同成立 • 五、缔约过失责任。
要有: • 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体
现为(1)保证合同自由;(2)保证当事人 的合同得以履行;(3)追究当事人的违约 责任;(4)确立保全和担保制度,维护债 权人债权的实现。 • 2、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 3、为合同当事人提供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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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根据合同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
件,可以将合同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 诺成合同,是指以当事人的意思一致为合
同的成立条件的合同,《合同法》规定的合 同,主要是这类合同。 •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一致外,还 需要交付标的物合同才的成立的合同,如抵 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价款合同等。
• (2)承诺生效也采取到达生效主义。承诺 的期限有:A:要约以对话方式的,承诺期 限为对话当时;B:非对话方式的,承诺期 限为合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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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合法原则
• 《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 、履行合同,应当遵循法律、行政法规,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 社会公共利益”。主要含义有:
• 1、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要遵循法律、行政 法规中关于合同的形式、内容等规定;
• 2、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要维护社会公德,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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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思考题:
• • 1、合同的概念及理解。 • 2、合同法的调整对象及适用范围。 •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思考。 • 4、合同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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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本章的主要内容有: • 一、合同订立概述; • 二、合同的内容; • 三、合同订立的程序; • 四、合同成立 • 五、缔约过失责任。
要有: • 1、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体
现为(1)保证合同自由;(2)保证当事人 的合同得以履行;(3)追究当事人的违约 责任;(4)确立保全和担保制度,维护债 权人债权的实现。 • 2、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 3、为合同当事人提供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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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013年4月
2021/3/9
授课:XXX
1
主要内容
总则
➢ 一般规定 ➢ 合同的订立 ➢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履行 ➢ 其他规定 分则
➢ 建设工程合同
2021/3/9
授课:XXX
2
总则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1/3/9
授课:XXX
10
总则
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
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
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 行。
2013年4月
2021/3/9
授课:XXX
1
主要内容
总则
➢ 一般规定 ➢ 合同的订立 ➢ 合同的效力 ➢ 合同的履行 ➢ 其他规定 分则
➢ 建设工程合同
2021/3/9
授课:XXX
2
总则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
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
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
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
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21/3/9
授课:XXX
10
总则
合同的履行
第一百二十条 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
责任。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
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
第六十一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
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
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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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合同的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成立的地点
01
(一)确定合同成立地点的基本依据
02
03
(三)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04
(四)以行为成立合同时合同的成立地点
合同成立,是通过要约、承诺的程序实现的。承诺生效,则合同成立。因此,“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第492条第1款)。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492条第2款)。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483条)。承诺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实质要件,也是判断合同成立时间的标准。
《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要约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效力
要约生效的时间
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非对话方式要约的生效时间
要约对双方当事人的效力
对要约人的效力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第一节 要约与承诺
要约的撤回
要约的撤回,是指要约人阻止要约发生效力的意思表示。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要约撤回,有两种情况:其一,撤回通知先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此时不会给受要约人造成任何损害,自应允许撤回要约,要约不发生效力。其二,撤回通知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此时受要约人也不会因信赖要约而行事,不会产生损害,撤回通知也足以消灭要约。
合同法课件全
72
二、合同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 4、标的的确定和可能
2021/5/27
73
三、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2、两者的决定权来源不同 3、两者的作用阶段不同 4、两者的责任不同
2021/5/27
74
2021/5/27
38
2 要约对要约人的效力
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指要约一经生效, 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回、撤 消或对要约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2021/5/27
39
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效力 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指受要约人在要
约发生效力时取得承诺的资格
没有承诺的义务
没有通知的义务
(一)合同成立的条件 1、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意思表示一致 3、能够履行
2021/5/27
50
(二)合同成立的时间 1、口头合同 普通的书面合同 2、书面合同 信件、数据电文形式
( 33条)
3、有特别规定或特别约定的合同
2021/5/27
51
(三)合同成立的地点 1、承诺生效的地点 2、合同书形式 3、数据电文形式
2021/5/27
79
第三节 可撤销合同
一、概念及特征
因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通过撤消权人行使 撤消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
2021/5/27
80
特征
1、意思表示不真实 2、由撤消权人行使 3、即可以变更,也可以撤消,在撤消之前 是完全有效的
四、合同生效的时间 1、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2、合同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3、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4、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
《合同法》课件
目前,合同解除的条件和程序较为繁琐,不利于合同双方 及时解决争议。未来,合同法在解除合同方面需要进行改 革,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合同违约责任的多样化
为了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未来合同法将进一步 丰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引入惩罚性赔偿等措施。
05
《合同法》案例分析
Chapter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履行案例分析
在合同履行案例中,我们需要分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
合同履行案例解决方法
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履行问题,可以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例如,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 决争议。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 对方的权益。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合同 履行过程中遵守约定,防止违约
行为。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 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律规定,保
障各方权益。
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纠纷,确保合
同顺利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典》的关系
《合同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协调 一致。
《合同法》PPT课件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 《合同法》案例分析
01
《合同法》概述
Chapter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合同违约责任的多样化
为了更好地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未来合同法将进一步 丰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如引入惩罚性赔偿等措施。
05
《合同法》案例分析
Chapter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合同履行案例分析
在合同履行案例中,我们需要分析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和程序,以及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的情况。同时,还需要考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影响合同履行的因素。
合同履行案例解决方法
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履行问题,可以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例如,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仲裁等方式解 决争议。在解决争议的过程中,需要注意遵守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也要尊重 对方的权益。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合法,合同 履行过程中遵守约定,防止违约
行为。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 解除合同,应遵循法律规定,保
障各方权益。
合同的监督与检查
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及时发现和解决纠纷,确保合
同顺利履行。
《合同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与《民法典》的关系
《合同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相互补充、协调 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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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法》的主要内容 • 《合同法》的实践应用 • 《合同法》的未来发展 • 《合同法》案例分析
01
《合同法》概述
Chapter
《合同法》的定义和特点
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因合 同行为而产生的民事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
❖ 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 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 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 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13
借款合同
❖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 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 付逾期利息。
❖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 期间计算利息。
8
买卖合同
❖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 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一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 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 ok
9
借款合同
❖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 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 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 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 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over
15
16
❖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 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ok
7
合同争议的解决
❖ 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 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 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 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ok
❖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 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损失。
11
借款合同
❖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 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 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13
借款合同
❖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 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 付逾期利息。
❖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 期间计算利息。
8
买卖合同
❖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 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 另有约定的除外。
❖ 第一百四十条 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 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 ok
9
借款合同
❖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 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 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 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 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 over
15
16
❖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 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ok
7
合同争议的解决
❖ 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 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 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 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 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 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ok
❖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 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 损失。
11
借款合同
❖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 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 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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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请回答有关要约与承诺的几个问题: 1、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现有存粮若干, 欲卖与你方,速派人前来。——是不是要约? 2、甲向乙发出一份信函:我处有上等棉花 1000公斤,单价每公斤50元,欲售与你方,限 10日内答复,若不答复则视为同意。结果,乙 方没有在10 日内答复。——乙方是否违约?
2017/8/24
72
二、合同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缔约时有相应的缔约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及公序良俗 4、标的的确定和可能
2017/8/24
73
三、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关系 1、两者的构成要件不同 2、两者的决定权来源不同 3、两者的作用阶段不同 4、两者的责任不同
2017/8/24 69
5、甲向乙发出一份要约,向乙方订购1000公 斤小麦,乙方回复条件完全同意,但是,现只 有500公斤。——乙方的答复是否是承诺?
2017/8/24
70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2017/8/24
71
第一节
合同效力的概述
一、合同效力的概念 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所具有的法律赋予的 拘束力。
一时性合同
继续性合同
2017/8/24
21
(九)以合同约束的对象不同将合同分为:
束己合同 涉他合同
2017/8/24
22
第二节 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古代合同法 二、资本主义的合同制度 三、前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合同法 四、我国社会主义的合同制度
2017/8/24
23
(一)我国合同制度的初创阶段 (1950年——1965年) (二)我国合同制度的停滞阶段 (1966年——1976年) (三)我国合同制度的发展成熟阶段 ( 1978年----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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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要件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效力待定的合同 无效合同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
合同的生效要件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内容违法的民事法律行为
我是一名大学毕业生,毕业后尚等待分 配。闲来无事,便在大街上摆了一个代 笔摊,专门替人写各种材料。一天,来 了张某,出1000元要我替他代写一篇论 文,说是提职称用,当时留下200元的定 金。5天后,张某取走了论文,至今未给 我剩下的800元。请问,我能以诉讼程序 要求张某支付剩下的800元吗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因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 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与显失公平
我是一名乡村教师,我家祖上留下来一 只花瓶,我一直当普通饰物放在客厅。 去年搬家时,因安置不便,我将它以50 元的价格卖给了一个对文物颇有研究的 朋友。后来我听说这位朋友将花瓶拿到 文物鉴定机关进行鉴定,原来该花瓶系 宋代所产,现在价值数万元。由于我对 文物的无知和经验欠缺,竟轻易售让, 我后悔不迭,请问我能反悔吗?
合同法课件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合同的概念
平等主体的自 然人、法人、其他 组织之间设立、变 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特征
•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 律行为 ;
• 合同是双方或多方 意思表示一致的民 事法律行为 ;
• 合同当事人的地位 是平等的
哪些属于合同关系?
物资学院和建筑公司工程承包合同 张**和**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买卖
合同法概念及调整范围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合同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课件》课件
权利,以保障自己的利益。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合同法课件完整版》ppt课件
contents
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撤销权
当债务人实施了危害债权的行为 时,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 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债权人撤销权
当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 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 买他人财产时,债权人有权请求
法院撤销该行为。
04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变更和解除的条件
01
02
03
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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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合同法概述 • 合同的成立 • 合同的履行 •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 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合同的诉讼时效
01
合同法概述
合同法的定义和性质
合同法定义
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设立 、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合同法性质
合同法是私法领域中的基本法, 具有规范性和任意性,其目的是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 会经济秩序。
合同法的历史发展
01
古代合同法
古代合同法以奴隶制和封建制为基础,强调契约自由和形式主义,但实
际上受到政治和社会因素的限制。
02
近代合同法
随着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近代合同法开始强调个人权利和自由,并逐
渐形成了现代合同法的雏形。
03
现代合同法
现代合同法在形式上更加灵活,注重保护弱势方利益,并强调公平和诚
诉讼时效的中断和延长
诉讼时效中断
在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 者同意履行义务,都可以使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延长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 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的效力
实体权利消灭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 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关于合同法的详细介绍的PPT
或符合法定形式
22
合同效力的认定
• 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 • 表见代理行为 • 代表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 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
23
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追认期限1个月未作
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
• 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 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0
缔约过失责任
• 概念——缔约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由于自己 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所需 承担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4、当事人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
34
债权人的代位权
•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 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 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 三人的权利。
1、债务均到期 2、非专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 4、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35
债权人的撤销权
• 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实施无偿 或低价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 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 债务人所实施行为的权利。
26
可撤销的合同
•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撤消权人可以通过行使 其撤消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 存在撤销原因的合同叫可撤销的合同。
22
合同效力的认定
• 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 • 表见代理行为 • 代表行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
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 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
23
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追认期限1个月未作
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
• 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 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20
缔约过失责任
• 概念——缔约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成立前的缔约过程中由于自己 的过错致使合同不成立或无效,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所需 承担的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4、当事人违反合同附随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
34
债权人的代位权
• 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 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 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 三人的权利。
1、债务均到期 2、非专属于债务人自己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 4、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
35
债权人的撤销权
• 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或实施无偿 或低价处分自己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 人的债权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 债务人所实施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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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销的合同
• ——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撤消权人可以通过行使 其撤消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消灭。 存在撤销原因的合同叫可撤销的合同。
第七章-合同法律制度ppt课件(全)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一项有效的承诺应具备下列
条件: (1 (2)承诺必须在要约要求的有效或者合理期限内作出。
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 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 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 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 承诺有效。 (3)承诺应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4)承诺的方式应符合要约的要求。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一方因 违背诚实信用义务致使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所应 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
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4)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
三、无效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四、可变更、可撤销的的合同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 背对方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 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 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 担。
三、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
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前,拒绝 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2、先(后)履行抗辩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课件ppt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到达受要约人。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 不得撤销:
•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 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 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 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附则
-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六条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 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 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 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 到达时间。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七条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 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 第十八条 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 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 前到达受要约人。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 不得撤销:
• (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 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 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 作。
• 第二十二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 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 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 第二十三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 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 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 (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 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附则
-
总则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
第一条 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制定本法。
•
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
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课件ppt
案例一: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合法交易、合同履行、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向乙出售一套房屋。在合 同履行过程中,甲发现乙并非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而是 无处分权人。甲因此主张合同无效,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购 房款。法院审理后认为,乙作为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依 然有效,但因乙无法实际交付房屋,构成违约,判决乙返 还甲已支付的购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条件
合同解除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合同目 的无法实现、对方违约等。在合同解除时, 应当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并尽可能减少双方 的损失。
程序
合同解除需要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并通过 书面形式进行确认。在协商一致后,当事人 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内容履行。 同时,合同解除后,双方应当互相返还财产 和利益。
诉讼解决
法律保障
01
诉讼解决是通过法律程序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
,能够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规范程序
02
诉讼程序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能够确保裁决结果的公正
性和合法性。
权威判决
03
诉讼解决由法院作出判决,具有权威性和终局性,能够为双方
当事人提供最终的解决方案。
08
合同法实践案例分析
合同解除的后果
返还财产
在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应当互相返还财产和 利益。如果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应 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赔偿损失
在合同解除后,如果一方因对方违约而遭受 损失,则可以向对方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双 方均有过错,则应当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承
担责任。
06
合同违约责任与救济
违约责任的形式
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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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由撤消权人行使 3、既可以变更,也可以撤消,在撤消之前是完全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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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上的)撤销权:a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合同
被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b行为人没有代理 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被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合 同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c重大误解、显失公 平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 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撤销。d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 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也得请求撤销。e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对受委托人的委托,但给受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应予赔偿。
2、承运人在运输期间将客货安全运到目的地的义务 3、承运人有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的义务
上学搭客车受伤 大学生起诉车站
大学生在龙海买票去泉州上学, 不承想,高速路上追尾,摔成四级伤 残。闽南快运承运。
Page 25
龙海法院审理认为:龙海汽车站以自身名义出售小张客运票,与小张 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合同合法有效。龙海汽车站作为承运人,负有 安全运输的义务,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Page 9
《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 提供借款时生效。”
《合同法》第367条为“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法》第90条: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Page 10
补充:赠与的撤消
◇赠与的任意撤消——限制
1、标的物未转移登记或尚未给付 2、未进行公证
Page 17
三、相关权利
(一)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
Page 18
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
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
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 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不是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
◇赠与的法定撤消
1、赠与人的撤消权(1年)
1)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严重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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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效力
Page 12
(一)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龙海汽车站受闽南快运委托,代办客车的营运业务,按售票营业收入 额的比例计收客运代理费,并将承运小张等乘客的义务交由闽南快运 履行。闽南快运为实际承运人,其客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致小张及其他乘客遭受人身损害,应当与合同承运人——龙海汽车站 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司机小郭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行为 人,在运输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川水天花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 侯垠 二O一五年五月
Page 32
Page 19
(二)权利顺位
权利分为物权和债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 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 权利。 物权:留置>质押>抵押 >债权
Page 20
四、常见合同及审查
请欣赏短片《“送钱”协议》
(体会《合同法》的运用)
Page 21
7、合同的担保; 8、合同的解释;
9、保密条款;
10、违约责任;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Page 28
(三)合同审查(详见资料)
比如: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查看一下对 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
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经法院确认,小张伤残4级,包括护理费等经济损失43万 余元,扣除闽南快运之前支付的医疗费,实际经济损失33 万余元。故龙海法院一审认为,龙海汽车站与作为实际承 运人的闽南快运都有赔偿责任,判令其共同支付小张33万 余元,司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Page 26
拓展
只要驾驶员同意上了车 就负有安全运抵的责任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 人意思表示一致即 可认定合同成立的 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在当事
诺成
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须有实际交付标的 物或者有其他现实给 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
实践
同。 确认时必须有法律
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eg: 保管、民间借贷、
定金等 。 但 赠 与 合 同、
质押合同不再是实践合同。
合同法
主讲:侯垠
四川水天花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人力行政部
如果你今天不在这儿, 你会在做什么不情愿做的事情呢?
Page 2
主要内容
01
合同法基础 合同效力
合同相关权利
02
03
04 常用合同及审查
Page 3
一、合同法概述
Page 4
(一)合同的概念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1.免票儿童同样求偿
2.中途上车的也可求偿
3.“好意同乘”可减轻赔偿
Page 27
(三)合同内容
合同的具体种类不同会有小范围的调整,但大致有下列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2、标的(唯一性、准确性);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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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后果: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
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
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
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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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
公诉人问证人;“你刚才说案发那天你去拜访了被告, 那么他说了什么?” “反对!”辩护律师说:“提问不符合程序!”
接着,公诉人和律师就这句提问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辩 论了足足一个小时,最后法官裁决: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 答这个提问。
证人答:“没说什么,当时他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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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
陈某与高某签订买卖耕牛合同,双方约定高某以800元人 民币购买陈某的耕牛,高某当场交付人民币500元,言明 第二天上午10点前将余款交齐将牛牵走。不料当晚牛被雷
击毙。第二天高某依约而来。见牛已死亡。要求陈某退还
人民币500元。陈某则认为,高某已给自己500元,买卖已 成交,所有权已归买方,牛系意外死亡,责任应由高某承 担,故拒绝退还。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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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 合同 法 》第 1 0 条:当事人订立合同,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和其他形式。
(二)合同形式
Page 6
注意!书面形式≠纸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 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
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订立合同。
Page 7
Page 8
证件,因为从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由于连续两年 不参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Page 29
合同内容要注意通俗易懂,要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 看得懂,看得明白。为什么这样说,合同不仅仅是合同当
事人之间的问题,在发生争议时还关系到法官,律师等第
三方,争议双方必然是对合同约定有各自的理解,特别是 在是否违约方面,往往是你说我违约,我说你违约,要法 官如何来判断,还得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内容第三 方看不明白,那如何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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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权转移时间
动产——交付 不动产——登记 注意:机动车——登记对抗主义 路途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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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则:买卖不破租赁!
Page 24
(二)运输合同
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在合同订立中的强制性义务(289条:从事公共运
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Page 14
(二)效力待定合同
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定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定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制度
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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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撤销合同
可撤消合同的类型: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 3、乘人之危 特征
1、意思表示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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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上的)撤销权:a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在合同
被法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b行为人没有代理 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被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合 同在被代理人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c重大误解、显失公 平以及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趁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 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 撤销。d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 合理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也得请求撤销。e 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对受委托人的委托,但给受委托人造成损失的, 应予赔偿。
2、承运人在运输期间将客货安全运到目的地的义务 3、承运人有按通常的运输路线运输的义务
上学搭客车受伤 大学生起诉车站
大学生在龙海买票去泉州上学, 不承想,高速路上追尾,摔成四级伤 残。闽南快运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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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海法院审理认为:龙海汽车站以自身名义出售小张客运票,与小张 建立了运输合同关系,合同合法有效。龙海汽车站作为承运人,负有 安全运输的义务,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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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210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 提供借款时生效。”
《合同法》第367条为“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生效,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担保法》第90条: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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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赠与的撤消
◇赠与的任意撤消——限制
1、标的物未转移登记或尚未给付 2、未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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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关权利
(一)抗辩权、代位权、撤销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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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位权:《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
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
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
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 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3、不是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
◇赠与的法定撤消
1、赠与人的撤消权(1年)
1)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有严重的侵害行为 2)受赠人对于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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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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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52条)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龙海汽车站受闽南快运委托,代办客车的营运业务,按售票营业收入 额的比例计收客运代理费,并将承运小张等乘客的义务交由闽南快运 履行。闽南快运为实际承运人,其客车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 致小张及其他乘客遭受人身损害,应当与合同承运人——龙海汽车站 共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司机小郭是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行为 人,在运输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四川水天花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人力行政部 侯垠 二O一五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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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顺位
权利分为物权和债权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 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 权利。 物权:留置>质押>抵押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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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常见合同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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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会《合同法》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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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合同的担保; 8、合同的解释;
9、保密条款;
10、违约责任; 11、解决争议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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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审查(详见资料)
比如:审查合同主体资格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查看一下对 方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参加年检的证明资料。不能仅凭其名
片、介绍信、工作证、公章、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经法院确认,小张伤残4级,包括护理费等经济损失43万 余元,扣除闽南快运之前支付的医疗费,实际经济损失33 万余元。故龙海法院一审认为,龙海汽车站与作为实际承 运人的闽南快运都有赔偿责任,判令其共同支付小张33万 余元,司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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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驾驶员同意上了车 就负有安全运抵的责任
(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 人意思表示一致即 可认定合同成立的 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在当事
诺成
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 尚须有实际交付标的 物或者有其他现实给 付行为才能成立的合
实践
同。 确认时必须有法律
规定或当事人约定。 eg: 保管、民间借贷、
定金等 。 但 赠 与 合 同、
质押合同不再是实践合同。
合同法
主讲:侯垠
四川水天花月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人力行政部
如果你今天不在这儿, 你会在做什么不情愿做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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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01
合同法基础 合同效力
合同相关权利
02
03
04 常用合同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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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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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的概念
“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 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 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1.免票儿童同样求偿
2.中途上车的也可求偿
3.“好意同乘”可减轻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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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内容
合同的具体种类不同会有小范围的调整,但大致有下列的主要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 2、标的(唯一性、准确性);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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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后果:合同法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因该
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
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
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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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正义
公诉人问证人;“你刚才说案发那天你去拜访了被告, 那么他说了什么?” “反对!”辩护律师说:“提问不符合程序!”
接着,公诉人和律师就这句提问是否符合程序的问题辩 论了足足一个小时,最后法官裁决:反对无效,证人必须回 答这个提问。
证人答:“没说什么,当时他不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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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
陈某与高某签订买卖耕牛合同,双方约定高某以800元人 民币购买陈某的耕牛,高某当场交付人民币500元,言明 第二天上午10点前将余款交齐将牛牵走。不料当晚牛被雷
击毙。第二天高某依约而来。见牛已死亡。要求陈某退还
人民币500元。陈某则认为,高某已给自己500元,买卖已 成交,所有权已归买方,牛系意外死亡,责任应由高某承 担,故拒绝退还。问: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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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国 《 合同 法 》第 1 0 条:当事人订立合同, 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 和其他形式。
(二)合同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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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书面形式≠纸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当事人以合同书或者 电报、电传、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形式
等各种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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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因为从实际案例中我们发现有的企业由于连续两年 不参加年检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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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内容要注意通俗易懂,要让合同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 看得懂,看得明白。为什么这样说,合同不仅仅是合同当
事人之间的问题,在发生争议时还关系到法官,律师等第
三方,争议双方必然是对合同约定有各自的理解,特别是 在是否违约方面,往往是你说我违约,我说你违约,要法 官如何来判断,还得依据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内容第三 方看不明白,那如何来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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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权转移时间
动产——交付 不动产——登记 注意:机动车——登记对抗主义 路途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转移:自合同成立时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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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则:买卖不破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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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运输合同
承运人的义务 1、承运人在合同订立中的强制性义务(289条:从事公共运
输的承运人不得拒绝旅客、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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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效力待定合同
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定立的合同
2、无权代理人定立的合同 ——表见代理制度
3、无权处分人订立的合同——善意取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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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可撤销合同
可撤消合同的类型:1、重大误解;2、显失公平; 3、乘人之危 特征
1、意思表示不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