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安全隐患排查、等级、分级及消耗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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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制度[4]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4]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 制度目的本制度订立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运营,削减安全隐患的发生,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通过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适时发觉和除去安全隐患,防备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本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区、生产车间、仓库、试验室、停车场及员工宿舍等各类场所。

3. 管理标准3.1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为了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利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依照紧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指较为严重的安全隐患,存在极大的安全风险和潜在事故隐患,需要立刻实行措施予以整改。

•二级:指中等程度的安全隐患,对人员和财产安全存在肯定威逼,需要适时排出。

•三级:指一些细小的安全隐患,不会对人员和财产安全带来直接危害,但仍需要适时整改。

3.2 安全巡查责任分工为了确保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有效进行,各部门需要明确安全巡查的责任人员,实在分工如下:•负责人员:每个部门需要指定一名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负责,包括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以及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意识提升。

•安全巡查人员:每个部门需要指定肯定数量的安全巡查人员,定期巡查本部门的安全情况,适时发觉和报告安全隐患,并帮助负责人员进行整改。

3.3 安全隐患排查流程安全隐患排查依照以下流程进行:•步骤1: 计划订立–每年初订立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各部门的排查内容、时间和责任人。

–依据实际情况,将排查计划分为季度、月份或者每日的实在任务。

•步骤2: 巡查检查–依照排查计划,布置负责人员和安全巡查人员进行巡查。

–巡查人员要认真记录发觉的安全问题,并依照分级管理标准进行分类。

•步骤3: 安全隐患整改–负责人员依据巡查记录,订立整改措施和时限,并进行布置。

–对一级和二级安全隐患,要立刻实行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问题得到适时解决。

–对三级安全隐患,要依据整改计划,订立合理的整改时限,尽快除去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是指根据隐患的性质、重要程度和紧迫度,将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管理,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排查治理。

该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隐患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特点和类型进行分类,如火灾隐患、生产安全隐患、设备安全隐患等。

2. 隐患评估:对每个隐患进行评估,确定其存在的风险程度和危害程度。

评估可以根据隐患的可能性、严重程度、暴露人数等指标进行。

3. 隐患分级:将隐患按照评估结果进行分级,通常分为一级、二级、三级等。

一级隐患指的是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要立即治理;二级隐患指的是存在较大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需定期治理;三级隐患指的是存在一定安全风险和危害的隐患,可适时治理。

4. 隐患排查: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有针对性地进行隐患排查。

对一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二级、三级隐患进行定期排查。

5. 隐患治理:根据分级确定的优先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计划,对隐患进行治理。

一级隐患要求及时整改,二级、三级隐患可以根据情况有计划地进行治理。

6. 隐患督导:建立隐患治理的督导机制,对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和跟踪,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理。

通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可以科学、有序地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社会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工作场所和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所、办公场所、会议场所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1.工作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设备设施、用火用电、化学品安全、危险作业、高处作业等方面。

2.安全隐患排查应当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定期报告排查情况,并及时整改。

3.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整改方案,并设定整改期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处置。

第四章治理措施1.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当立即停止相关作业,并立即通知相关负责人和部门。

2.对于一般安全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填写整改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无法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加强监测和管理,确保不发生事故。

第五章监督检查1.安全监督检查机构应当定期对本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2.安全监督检查结果应当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对重大安全隐患直接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3.对于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有权进行处罚,直至责任人员追责。

第六章法律责任1.对于因安全隐患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受害人的损失。

2.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事故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

3.对于故意隐瞒安全隐患或虚报整改情况的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加强安全监督。

第七章其他规定1.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加强自身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履行自己的职责。

2.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宣传教育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3.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地方,请及时修改完善。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稳定进行。

通过建立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对企业内部安全生产隐患的发掘、排查、整改、评估和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实现安全生产的常态化、长效化管理。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安全生产的企业,特别是存在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行业。

三、职责分工1.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应为安全生产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并明确其工作职责,确保制度的顺利实施。

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应定期组织进行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整改、评估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3.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负责对企业整改后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检测,确保企业所采取的整改措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四、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1.隐患排查企业管理层应定期对企业内部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其中包括设施设备、场所、作业流程等方面的隐患排查。

2.隐患分级(1)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者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其后果严重且难以控制的安全隐患。

(2)较大隐患指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安全隐患。

(3)一般隐患指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违反安全规范、安全标准或引起一定程度损坏、污染的安全隐患。

3.隐患整改企业管理层应针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统筹协调企业各部门对隐患进行整改。

4.隐患评估企业管理层应在整改后,对隐患进行评估,确保整改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5.隐患监督管理企业管理层应确保隐患的整改情况得到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隐患的彻底清除。

五、制度执行与监督1.制度执行企业应制定详细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执行。

2.制度监督企业应设立监督部门,建立监督机制,对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反馈。

同时,还需要对制度进行定期评估,不断完善和提升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六、制度评价该制度的出台,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管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度,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效避免和减少了事故损失。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安全生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并采取相应的排查、治理和监控措施。

第二章等级划分第四条事故隐患等级划分如下:(一)一级隐患(重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二)二级隐患(较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轻伤、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三)三级隐患(一般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隐患。

(四)四级隐患(微小隐患):可能导致轻微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但不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的事故隐患。

第三章排查与治理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实行分级负责制,各级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第六条一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全面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工作。

2. 制定详细治理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二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分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八条三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部门负责人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四级隐患排查治理:1. 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排查,确定整改责任人。

2. 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3. 现场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整改情况,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章监控与奖惩第十条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行监控管理,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单位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安全生产隐患:指可能导致事故、事故环境隐患,以及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内部安全规章制度等造成的安全隐患。

2.隐患排查:指对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行系统、有计划、全面的检查与控制。

3.隐患分级:根据安全生产隐患的危害等级将其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第四条责任1.行政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和评估本制度的贯彻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2.部门责任:负责落实本制度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隐患排查和整改、隐患分级和管理等。

第五条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排查计划制定1.每年初由行政责任人组织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

2.排查计划应明确排查的对象、范围、时间和责任部门。

第七条排查责任部门不同部门根据其职责范围,分别负责相应区域或区域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

第八条排查内容与方法1.排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设施、设备、仓库、生产工艺等方面的隐患。

2.排查方法可以通过现场检查、设备监测、人员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

第三章隐患分级与管理第九条分级标准1.安全生产隐患分为一级、二级、三级,根据不同危害程度进行划分。

2.一级隐患:具有重大危害,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或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二级隐患:具有较大危害,可能导致较大事故发生或造成相对较大人员伤亡。

4.三级隐患:具有一般危害,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发生或造成一般人员伤亡。

第十条隐患整改1.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各责任部门应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2.一级和二级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不得继续生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一、背景及意义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也是员工生命财产的保障。

为了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安全,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安全隐患是指可能引发事故的各类潜在危险因素,既是安全问题的表现,也是安全事故的滋生源。

通过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的实施主要目的是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管理部门和职责,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

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相衔接。

3. 本制度要求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强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及时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责任和职责1. 上级单位:(1) 制定和修订本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并将上级的要求通知下级。

(2) 监督督促下级单位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按照一定的频次进行检查和评估。

(3) 发现严重安全隐患,并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

2. 下级单位:(1) 根据本级制度的要求制定本级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2) 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和职责,并确保工作的落实。

(3) 按照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3. 监督部门:(1) 负责对各级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 定期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并及时向上级单位汇报。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1. 隐患排查(1) 制定隐患排查工作计划,明确排查的内容、范围和周期。

(2) 确定排查人员和责任,制定排查任务分工表,并组织人员进行培训。

(3) 制定排查细则和要求,明确排查的方法、步骤和标准。

(4) 进行隐患排查,按照排查细则和要求对各项安全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模版一、背景二、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建立一套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分级管理机制,确保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消除,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三、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的所有岗位和工作环境,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生产车间、储存区域等。

四、制度内容1.安全隐患排查组织本单位应设立安全隐患排查组织,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督促落实。

该组织应由安全管理部门、生产部门、工会等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会议,总结上一季度的排查情况,并制定下一季度的排查计划。

2.安全隐患排查分级管理本制度将安全隐患分为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和严重隐患三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的隐患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和时限。

具体的规定如下:1)一般隐患:指不会直接导致事故发生,但对工作环境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产生一定影响的安全隐患。

对于一般隐患,责任部门应制定整改方案,并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2)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对工作环境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安全隐患。

对于重大隐患,责任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3)严重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对工作环境和员工的安全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安全隐患。

对于严重隐患,责任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并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

3.监督和考核本单位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考核机制。

具体做法包括但不限于: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汇报和分析。

2)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绩效目标和考核办法,对各部门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

3)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并对起到重要作用的员工进行表彰和奖励。

4、培训和教育本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具体做法包括但不限于: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邀请专业人士讲授相关知识和技能。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2023-10-27•制度概述•隐患排查分级管理组织与职责•隐患排查标准与流程目录•隐患治理与整改措施•监督与考核机制•相关文件与附件01制度概述背景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安全隐患,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降低安全事故发生概率,制定本制度。

目的明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级别划分、责任分工、排查内容及要求,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隐患排查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制度背景与目的制度适用范围与对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岗位及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场所。

适用对象公司员工、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负责人。

制度原则与方针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各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落实。

方针以“科学、严谨、细致、务实”为方针,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

02隐患排查分级管理组织与职责班组长负责本班组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隐患。

组织架构及职能分工安委会负责制定和修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包括组织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汇总分析隐患信息、督促整改等。

车间(部门)安全员负责本车间(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隐患。

主要负责人职责制定和修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考核和奖惩。

组织开展全企业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针对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整改。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负责具体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包括组织隐患排查、协调相关部门、汇总分析隐患信息、督促整改等。

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隐患排查工作,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对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进行统计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1]

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级管理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进展的前提,是企业对员工、社会和国家的责任,是企业进展的基石。

然而企业的进展也离不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已经渐渐成为监管部门的紧要职责之一。

为了更好地防范和避开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实行防患于未然的措施,特订立本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级管理制度。

二、定义安全隐患是指潜匿在企业生产过程中、安全设施中、安全管理中的各种安全风险,包括设备故障、不安全品泄漏、消防安全、电气安全、环境污染、人员安全管理等。

三、分级管理制度1. 安全隐患识别级别依据安全隐患的程度和性质将其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一般隐患、较重隐患和重点隐患。

•一般隐患:指存在肯定安全风险的隐患,但若适时处理可以除去隐患的不安全。

•较重隐患:指存在肯定安全风险的隐患,若不适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对人员和设备可能造成较大损害的隐患。

•重点隐患:指可能对人员、设备、财产等造成巨大损失和后果的隐患,若不积极实行应急措施,隐患将变成严重事故。

2. 安全隐患管理流程通过订立安全检查计划明确安全隐患的排查时间和地点,明确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方法,确保全面、有序和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同时,对于检查发觉的安全隐患,要适时召开整治工作会议,确定隐患处理方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加强隐患整改落实。

3.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一般隐患:立刻实行相应的矫正措施,整改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报告上级部门和安全负责人。

•较重隐患:立刻实行加固、封闭、停产等临时措施,订立整改方案,规定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重点隐患:立刻实行停产、撤离等措施,订立应急预案,以便快速应对突发情况。

同时,对于重点隐患要成立专项整改小组,依照整改计划,进行全方位的整改,确保除去隐患。

四、实施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实行分级管理,督促企业依据制度严格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生产的稳定进展。

五、结语本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分级管理制度通过分级管理、流程管理和整改管理三个方面精细划分,从实际启程对企业可能显现的安全隐患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讨论,旨在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避开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防备和监管双管齐下,真正做到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全面性。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该制度对隐患排查进行了分级管理,明确了责任主体、排查内容、排查周期和整改措施,以及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一、制度目的和依据:(一)目的:为了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和财产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以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和项目单位。

三、隐患排查的分类和责任主体:(一)分类:1.重大隐患: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

2.一般隐患:指可能导致一般事故的隐患。

3.一般违章:指企业安全管理规定中的违章行为。

(二)责任主体: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政策,对整个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员工:有义务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并积极参与整改工作。

四、隐患排查的内容和周期:(一)内容:1.生产车间设备的完好性、安全性、运行条件等,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液压设备等。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化学物品的存放、运输和使用条件等。

3.工作环境的卫生、通风、照明等条件。

4.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安全培训、安全宣传等。

5.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问题。

(二)周期:1.重大隐患:每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后立即整改完成。

2.一般隐患:每季度排查一次,每次排查后立即整改完成。

3.一般违章:每年排查一次,每次排查后立即整改完成。

五、隐患整改和验收:(一)隐患整改:1.发现隐患后,责任主体应当立即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2.整改措施应当具体明确,包括整改的时间、责任人和费用等。

3.整改完毕后,应当进行隐患整改的验收,由责任主体负责。

(二)验收标准:1.重大隐患:经过整改后,经过专业人员的验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体系,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将其进行分级管理,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序化。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一份关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总则(一)目的和依据:明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分级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安全隐患的分级管理(一)安全隐患划分:根据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将安全隐患划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隐患三个级别。

一般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较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隐患。

(二)责任人的划分: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职能和组织结构,划分相应的责任人,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人、安全生产组织治理责任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和隐患整改责任人等。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流程(一)隐患排查:由安全生产责任人指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隐患排查工作。

包括对企事业单位的各个部门、区域或岗位进行隐患排查,使用专业的设备和工具进行检测和记录。

(二)隐患评估:将排查出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和风险等级进行评估,确保评估结果准确、科学和客观。

(三)隐患整改:由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组织和实施隐患整改工作。

根据隐患评估的结果,制定整改方案,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和消除。

(四)隐患验收:由安全生产责任人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对未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及时上报安全监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分级管理的制度要求(一)信息化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隐患的记录、跟踪和统计等工作的自动化和规范化。

(二)宣传培训:加强对责任人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能力。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3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3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监控管理制度。

一、安全隐患的概念及分级(一)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是危险的根源,包括管理上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或临时的生产、搬运、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或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二)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具体指违反《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等国家、上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例、指令等有关这些危险物质的管理规定、标准及要求。

重大隐患:主要指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治理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

日常管理安全隐患:除重大隐患以外的安全隐患。

(一)矿长是矿隐患排查的第一责任者。

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落实,安全费用的筹集、使用和管理,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事故处理等方案的决策权和批准权,监督、检查同级副职及各矿井一把手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总工程师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隐患排查治理技术工作全面负责,负责一通三防、防治水方面重大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监管。

(三)各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管。

(四)各业务科室是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方案的审查、批准及上报部门,是本专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的业务主体。

(五)各区、队、车间负责人是本责任区域安全隐患现场排查第一责任人。

(六)安全部门是重大隐患排查的管理和监督部门,对重大隐患排查工作负责,并负责隐患的收集、汇总和上报,是隐患排查治理的验收牵头组织部门。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范本(2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范本(2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保护企业及其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高效的管理体系,本制度制定。

##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保障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员工,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权限### 1. 高层管理人员高层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安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同时,高层管理人员应提供足够的资源,保障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 2. 中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负责具体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检查计划,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和宣传工作。

### 3. 员工每位员工都有责任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整改工作。

员工应参加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自身的工作安全意识。

## 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程序### 1.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

该计划应具体细化各类隐患的排查内容、方法、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

### 2. 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实施按照排查计划,各部门组织人员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排查工作应包括对设备、场所、工艺、作业方式等各个方面的检查,全面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点。

### 3. 安全隐患排查结果的整理和分析对所有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点进行整理和分类,并进行风险评估和优先级排序。

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表。

### 4. 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实施各部门按照整改时间表,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工作。

整改工作完成后,对整改效果进行评估,确保达到预期效果。

### 5.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效果的评估和总结定期评估整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效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要求(3篇)

安全隐患排查分级要求(3篇)

第1篇一、引言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分级要求。

二、分级原则1. 根据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安全隐患分为四个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2. 一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3. 二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较大人员伤亡或较大财产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影响。

4. 三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一般人员伤亡或一般财产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5. 四级安全隐患:可能导致轻微人员伤亡或轻微财产损失,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轻微影响。

三、排查范围1. 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2. 建设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等。

3. 公共场所:包括学校、医院、商场、体育场馆、旅游景点等。

4. 城市基础设施:包括道路、桥梁、隧道、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

5. 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

四、排查内容1.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预案等。

2.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方案、施工设备、施工人员、施工材料、施工工艺、施工环境等。

3. 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用电安全、用气安全、设备设施安全、人员疏散、应急救援等。

4. 城市基础设施:设施运行安全、设备维护保养、人员管理、应急预案等。

5. 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状况。

五、排查方法1. 查看资料:查阅相关安全生产文件、记录、档案等。

2. 询问了解:向生产经营单位、项目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等了解安全生产情况。

3. 实地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工程项目、公共场所、城市基础设施等进行实地检查。

22安全隐患排查、等级、分级及消耗制度

22安全隐患排查、等级、分级及消耗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分级督办及销号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强化项目部或工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监督检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项目部、工区和劳务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前款所称物的危险状态,包括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的危险状态以及作业环境和条件存在危险因素。

第四条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一般隐患报项目部督办解决;较大隐患报驻地办督办解决;重大隐患报指挥部督办解决;特别重大隐患由指挥部报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省厅督办。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 项目经理对项目所辖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驻地办辖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条 项目部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实;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属实后,应根据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 隐患排查第八条 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都负有隐患排查上报的义务和权利,凡在现场内发现的隐患都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重大隐患应及时向工区长、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企业、地方政府和公共机构的安全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在这个背景下,安全隐患排查成为了一个十分迫切的问题。

然而,由于问题的复杂性和难度,需要一个系统化和科学化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以确保问题的及时发现和解决。

二、概述本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科学、规范的安全隐患排查管理机制,使一个组织或者公司在工作时、生产时对于安全隐患的感知更加敏锐,并且提前消除风险,保障工作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本制度中,将安全隐患排查分为五个等级,并且对应有相应的处理方式。

三、排查等级1.一般性排查:进行一般的、常规性的安全隐患筛查。

主要针对一些比较简单的,但是仍然需要重视的安全隐患问题。

2.重点排查:针对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区域或者环节进行细致深入的安全隐患排查。

比如生产线、电子仓库、高压电配电室等。

3.应急排查:当突发事故发生时,对事故现场进行及时的安全隐患排查、处理和回顾。

这是最紧急和最及时的一级排查。

4.主动巡查:以时间为轴,鼓励每一个员工在工作、生产时及日常生活中自觉发现和排查安全隐患问题,以及及时上报管理层和相关部门。

5.外部审核:对于一些敏感性比较高的区域或者环节,可能需要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比如政府部门、专业安全机构、行业协会等。

四、治理方式1.启动治理:研究制定治理方案和实施计划,调动相关人员的积极性,确保通过实施治理方案达到良好结果。

2.治理跟进:随着治理方案的执行,需要进行实时的工作调度和管理,有效控制成本和进度,确保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治理评估:在治理结束后,进行相应的治理效益评估。

以保证治理成果和效果,确定治理的持续性维护工作。

五、实施步骤1.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方案,根据公司、企业等特定情况进行调整。

2.针对制度方案进行培训和推广,确保每个员工能够掌握相关处理技巧。

3.组建治理小组,根据所制定的治理方案执行治理,确保治理的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1. 简介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事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评估、管理与处理来保障企业员工及财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必须依据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各种安全生产行为。

4. 基本要求4.1 全员安全意识培养:企业应该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使其逐步形成自我保护和共同保护的思想。

4.2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排查,利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和手段,对隐患进行评估、分级和判断,及时制定相应的整改计划。

安全生产隐患包括设备设施、工艺、操作行为等因素存在的潜在或明显的安全隐患。

4.3 安全生产隐患处理:企业对已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应根据隐患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消除隐患的根本原因,控制风险,防止事故的发生。

4.4 安全生产隐患记录管理:企业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手段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评估和整改计划进行记录,并按照一定的管理程序进行储存和保管。

4.5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管理: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事业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企业应采取深度、专业、系统的安全生产隐患评估标准,对隐患进行分级管理。

5. 安全生产隐患分级标准5.1 A级隐患:属于一种非常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需要立即采取措施整改。

5.2 B级隐患:属于比较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可能导致一定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需要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整改。

5.3 C级隐患:属于比较轻微的安全生产隐患,可能对人员和财产造成一定的威胁,需要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整改。

6.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程序6.1 安全生产隐患发现:任何人员发现安全生产隐患都应当及时上报安全管理部门或者直接与负责人联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模版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1. 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防范和控制安全隐患,制定本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下称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员工、合作单位等,涉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整改等相关工作。

3. 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制度,按照一级、二级、三级的安全隐患等级进行分类管理,分担责任、防范风险,形成安全隐患持续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原则1.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高度重视。

2. 分级管理原则,一级为重大隐患,二级为较大隐患,三级为一般隐患。

3. 分级制度要科学合理,分类明确,便于管理和报告。

4. 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应当及时、全面、有效,重大隐患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1. 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总责。

2. 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人,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职责。

3. 安全管理部门要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培训体系。

4. 全体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

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程1. 安全隐患排查(1)各部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

(2)按照排查清单、检查表,开展系统、全面的排查工作。

(3)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理报告并分级分类。

2. 安全隐患治理(1)依照分级管理原则,制定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治理措施。

(2)治理措施要具体、可行,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应急措施。

(3)治理过程要有记录,记录要详细、准确。

3. 安全隐患报告(1)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报告,包括隐患情况、等级分类、治理方案等。

(2)报告要及时上报,确保隐患得到重视,有关部门要及时进行验证和整改。

4. 安全隐患整改(1)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安全隐患分级治理制度

安全隐患分级治理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日益增多,各类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多。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明确安全隐患分级治理的原则、程序和责任,提高安全隐患治理效率。

2. 规范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治理。

3.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制度内容(一)安全隐患分级1. 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一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死亡或者重伤、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安全隐患。

(2)二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轻伤、较大财产损失、较大环境污染等较大后果的安全隐患。

(3)三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轻微伤、一般财产损失、一般环境污染等一般后果的安全隐患。

(4)四级隐患:可能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一般环境污染等轻微后果的安全隐患。

2. 安全隐患等级的划分标准:(1)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如火灾、爆炸、中毒、窒息、触电、机械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

(2)根据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

(3)根据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后果,如严重、较大、一般、轻微等。

(二)安全隐患治理程序1. 发现隐患: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企业内部工作人员、社会公众等,发现安全隐患后,应及时报告。

2. 确定等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后果,确定安全隐患等级。

3. 制定治理方案:根据安全隐患等级,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4. 实施治理:按照治理方案,实施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5. 验收评价:治理完成后,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企业内部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评价,确保治理效果。

6. 跟踪监控:对治理后的安全隐患,进行跟踪监控,确保隐患不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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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分级督办及销号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项目部或工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监督检查,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各项目部、工区和劳务队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前款所称物的危险状态,包括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的危险状态以及作业环境和条件存在危险因素。

第四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一般隐患报项目部督办解决;较大隐患报驻地办督办解决;重大隐患报指挥部督办解决;特别重大隐患由指挥部报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省厅督办。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项目部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项目经理对项目所辖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
负责。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对驻地办辖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七条项目部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安全环保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核实;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属实后,应根据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记录备查。

第二章隐患排查
第八条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都负有隐患排查上报的义务和权利,凡在现场内发现的隐患都应及时向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汇报,重大隐患应及时向工区长、安全主管部门汇报。

第九条现场专职安全员督促各施工班组实行班前检查,由班组长和安全员负责组织对各自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品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 ,要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安全后方可施工。

第十条现场安全员发现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应采取措施预防,并及时上报。

第十一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收集、汇总、筛选安全隐患,及时将各类隐患分解,提出整改意见。

并对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单到施工队进行落实,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督促落实整改。

第十二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采取定期性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等方式,对事故隐患实施排查治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每月对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
一次全面检查, 并将检查出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尽快逐级反映 ,一直到问题得到解决,项目部每月月末和驻地办一起对所辖内的施工安全检查情况的综合情况进
行检查。

第十四条项目部督促各工区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
况进行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按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应急预案“五到位”整改,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复查。

写出检查分析、总结并发通报。

工区专职安全员要深入工地,不定期进行检查, 及时向工区长反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 , 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现场安全员督促具体的作业班组实行日常检查,对区域内的各生产环节、设施等安全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并做好记录。

第三章隐患逐级报送
第十六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现场安全员上报至各工区。

第十七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各工区上报项目部,项目部同时报送驻地办和指挥部(总监办)。

第十八条对于重大及以上事故隐患,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以及驻地办、总监办进行书面报告。

重大以上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第四章隐患分级督办
第十九条事故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挂牌督办:
(一)由省交通厅质监局负责挂牌督办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二)湖北江南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总监办)负责挂牌督办全部标段内重大隐患。

(三)湖北顺达公路工程咨询监理驻地办负责挂牌督管辖段内较大隐患。

(四)项目部负责督办管辖内的一般事故隐患,各工区全程跟踪、检查、督促。

(五)各级隐患督办中及时下达隐患督办通知书,并提出督办要求。

必要时,重大及以上隐患报请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挂牌督办。

第二十条项目经理部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项目经理负总责,组织开展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一条现场安全员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应严格
控制安全风险,避免产生安全事故,同时按要求及时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直至该隐患完成治理并销号为止。

第二十二条各工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督促施工队完成生产安
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的,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并在安全日记中详细说明,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治理完成后,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按规定向驻地办报送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并附相关验收资料;验收不合格的,要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继续排查治理,直至验收合格。

第五章隐患排查登记和销号
第二十四条项目部对隐患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建立隐患排
查登记台帐。

在隐患排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登记。

第二十五条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各工区应当按照“三定”原则,立即督促施工队组织整改。

“三定”是指定时间、定责任人、定整改措施。

第二十六条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按照“五到位”原则督促整改。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驻地办驻地主任、总监办并组织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制定并实施治理方案。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事故隐患在整改过程中,现场安全员要及时向现场安全负责人、工区长报告整改进度、整改存在问题等情况,工区长应及时指挥、协调、解决隐患整改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

第二十八条各工区在督促施工单位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要求施工队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事故隐患治理完成并核销以前或者正在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防止事故发生。

第二十九条各工区是隐患整改的责任主体,必须加强隐患整改落实。

对一般事故隐患销号: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按期限整改完成后,整改责任人要向监理书面汇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对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销号: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应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做到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人、应急预案“五到位”。

安全隐患整治后,向督办单位提交销号申请,督办单位及时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核查,确认达标后,予以销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指挥部有关规定有不符合的或者不全面的,遵守国家和指挥部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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