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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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筑面积指标

文化建筑面积指标

文化建筑面积指标文化建筑面积指标(一)剧场建筑面积指标剧场每座建筑面积指标(m2/座)表1甲等乙等丙等5.00~6.004.00~5.002.00~3.00剧场面积定额(使用面积)1.前厅部分表2-1项目甲等乙等丙等前厅不小于0.30m2/座不小于0.20m2/座不小于0.12m2/座休息厅不小于0.30m2/座不小于0.20m2/座不小于0.12m2/座存衣0.04~0.08m2/座0.04~0.08m2/座小卖0.1m2/座0.1m2/座0.1m2/座吸烟0.07m2/座0.07m2/座0.07m2/座厕卫间0.07~0.08m2/座0.07~0.08m2/座0.07~0.08m2/座清洁器具储藏10~15m210~15m210~15m2前厅值班室15~30m215~30m215m22.观众厅部分表2-2项目甲等乙等丙等观众厅不小于0.70m2/座不小于0.60m2/座不小于0.55m2/座3.舞台部分表2-3大型中型小型项目宽×深宽×深宽×深乐池75~80m255~60m235~40m2主歌舞(30~33)×(27~30)×(24~27)×(21~24)(18~21)(15~21)话剧(24~27)×(24~24)×(18~24)×(15~18)(15~18)(12~15)台戏曲(21~24)×(18~21)×(15~18)×(15~16)(12~15)(10~12)侧台总面积不宜小于主台面积的1/34.后台部分表2-4项目大型中型小型化歌舞300~600m2200~400m2100~200m2妆(可按2.8m2/人)(可按2.8m2/(可按2.8m2/人)室话剧戏曲100~200m2100~200m280~120m2(可按3m2/人)(可按3m2/人)(可按3m2/人或由其它房间兼用)演员歌舞100m280m250m2卫生话剧戏曲60m240m2间服歌舞、京剧装72~720m2室话剧、地方戏64~160m2道小道具室12~20m2具室大道具室25~50m2候演室30~50m2抢妆室12m2(亦可与化妆室兼用)头部造型室12~24m2(亦可与化妆室兼用)医务室16m2(亦可与其它房间兼用)其它根据具体设计需要而定(二)电影院建筑面积指标电影院面积定额(使用面积)(m2/座)表1名称使用及交通面积备注甲等乙等丙等1.宜取0.65~0.85观众厅不宜小于0.80不宜小于0.70不应小于0.602.面积算至银幕后的墙面门厅休息厅(廊)面积门厅、休息厅不宜小于0.50不宜小于0.30不宜小于0.1小卖部不小于0.04m2衣物存放处不小于0.04m2配电、通风空调设备用房0.300.200.10机等按分离式布置考虑综合计算,灵活调配大0.03~0.040.03~0.04卫生间中0.03~0.040.03~0.040.03~0.04包括前室小0.05~0.080.04~0.060.03~0.051.小型电影院包括放映,倒片,配电用房放映区(包括交通面大0.05~0.070.04~0.06积),平均取可5m2放映用房中0.06~0.090.05~0.080.04~0.072.甲等大型电影院内小0.08~0.20.07~0.180.06~0.17增设机修、专用卫生间,平均可取75m 2。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体育设施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社区体育设施用地指标

注:①表中服务人口指小型馆所在城镇或服务片区内的规划总人口。

②表中用地面积为单个小型馆建设用地面积。

注:①表中服务人口指中型馆所在城镇或服务片区的规划总人口。

②表中用地面积为单个中型馆建设用地面积。

注:①表中服务人口指大型馆所在城市的规划总人口。

②表中用地面积是指大型馆建设用地(包括分2处建设)的总面积。

③大型馆总藏书超过1000万册的,可按照每增加100万册藏书,增补建设用地5000㎡进行控制。

注:大型馆覆盖的4.0km服务半径内不再设置中型馆;大、中型馆覆盖的2.0km服务半径内不再设置小型馆。

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分级面积指标表6.0.1
注:①较大人口规模的指标均包含较小人口规模的指标。

②在30000-50000人规模的社区中宜集中设置一处社区体育中心,其面积指标为10300-13600 m²(室
外)和3600-4900 m²(室内),已包含在本表的指标中。

③当室外项目设置于室内时,用地面积指标相应减少,室内建筑面积指标相应增加,反之亦然。

注:备注中所指较大规模的的场地面积指标是指按照单项用地指标中的上限取值。

图书馆设计规范

图书馆设计规范

●书库、阅览室藏书区净高不得小于2.40m。

当有梁或管线时,其底面净高不宜小于2.30m;采用积层书架的书库结构梁(或管线)底面之净高不得小于4.70m。

●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书库应至少有一套书刊提升设备。

四层及四层以上不宜少于两套。

六层及六层以上的书库,除应有提升设备外,宜另设专用货梯。

书库的提升设备在每层均应有层面显示装置。

●书库与阅览区的楼、地面宜采用同一标高。

无水平传输设备时,提升设备(书梯)的位置宜邻近书刊出纳台。

设备井道上传递洞口的下沿距书库楼、地面的高度不宜大于0.90m。

●阅览区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入口附近设管理(出纳)台和工作间,并宜设复印机、计算机终端等信息服务、管理和处理的设备位置。

工作间使用面积不宜小于10m’,并宜和管理(出纳)台相连通。

目录柜组合高度:成人使用者,不宜大于1.50m少年儿童使用者,不宜大于1.30m.目录检索空间内采用计算机检索时,每台微机所占用的使用面积按2.00m2计算。

计算机检索台的高度宜为0.78~0.80m .目录检索空间中目录柜所占用的面积可按本规范附录C所列公式计算。

中心(总)出纳台应毗邻基本书库设置。

出纳台与基本书库之间的通道不应设置踏步;当高差不可避免时,应采用坡度不大于1:8的坡道。

出纳台通往库房的门,净宽不应小于1.40m,并不得设置门坎,门外1.40m范围内应平坦无障碍物。

平开防火门应向出纳台方向开启。

出纳空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出纳台内工作人员所占使用面积,每一工作岗位不应小于6.00m2,工作区的进深当无水平传送设备时,不宜小于4.00m;当有水平传送设备时,应满足设备安装的技术要求。

2 出纳台外读者活动面积,按出纳台内每一工作岗位所占使用面积的1.20倍计算,并不得小于18.00m2;出纳台前应保持宽度不小于3.00m的读者活动区。

3 出纳台宽度不应小于0.60m。

出纳台长度按每一工作岗位平均1.50m计算。

出纳台兼有咨询、监控等多种服务功能时,应按工作岗位总数计算长度。

(完整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完整版)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08]74号)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2007年北京(建标[2008]74号)编制说明《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是根据原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和文化部《关于请组织编制<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等三项建设用地指标的通知》精神,按照原建设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编制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1989]国土[建]字第169号)的规范要求,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对公共图书馆建设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了大量的现状建设统计资料,总结了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参照国内外公共图书馆建设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经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形成了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共分四章:总则、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基本术语和建设用地指标。

本建设用地指标为初次编制,在施行过程中,请各有关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发现有需要修改及补充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反馈至文化部计划财务司(地址: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以便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2007年8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 (2)第三章基本术语 (3)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 (4)第一节分类与用地构成 (4)第二节设置与选址原则 (4)第三节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5)附录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用词用语说明 (8)附加说明 (9)附件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条文说明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公共图书馆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定本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公共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的尺度;也是城市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 2008年11月1日前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负责解释。

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5)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7)第四章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10)第五章建筑设备 (12)附录一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表 (13)附录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6)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7)第一章总则 (18)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21)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25)第四章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29)第五章建筑设备 (3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图书馆规范

图书馆规范

4建筑设计4.1一般规定4.1.1图书馆建筑设计应根据馆的性质、规模和功能,分别设置藏书、借书、阅览、出纳、检索、公共及辅助空间和行政办公、业务及技术设备用房。

4.1.2图书馆的建筑布局应与管理方式和服务手段相适应,合理安排采编、收藏、外借、阅览之间的运行路线,使读者、管理人员和书刊运送路线便捷畅通,互不干扰。

4.1.3图书馆各空间柱网尺寸、层高、荷载设计应有较大的适应性和使用的灵活性。

藏、阅空间合一者,宜采取统一柱网尺寸,统一层高和统一荷载。

4.1.4图书馆的四层及四层以上设有阅览室时,宜设乘客电梯或客货两用电梯。

4.1.5图书馆各类用房除有特殊要求者外,应利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外墙、外门窗和屋顶等围护结构应区别使用要求,按照本规范第7.2.1条所规定的温度、湿度指标及当地室外气象计算参数和有、无采暖、通风、空气调节等具体情况,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合理的构造,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当需要采暖时,围护结构的传热热阻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

2当需要空气调节时,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执行。

3当无采暖和空气调节时,书库的外墙和屋顶的传热热阻值分别不应小于0.66m2·K/W 和0.90m2·K/W4.1.6各类用房的天然采光标准,不应小于表4.1.6中的规定。

4.1.7各类用房在平面设计时,应按其噪声等级分区布置,其允许噪声级不应大于表4.1.7中的规定。

4.1.8电梯井道及产生噪声的设备机房,不宜与阅览室毗邻。

并应采取消声、隔声及减振措施,减少其对整个馆区的影响。

4.1.9建筑设计应进行无障碍设计,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的有关规定。

4.1.10建筑设计应与现代化科学技术密切结合,宜根据建设条件为建筑物的智能化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可能性。

4.2藏书空间4.2.1图书馆的藏书空间分为基本书库、特藏书库、密集书库和阅览室藏书四种形式,各馆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确定。

《工程建设国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国标》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 108 -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市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 2008年11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年北京前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驻防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负责解释。

本标准编制组成员:组长:詹福瑞执笔人:李国新、冯守仁、朱为振起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邓菊英、尹岚宁、冯守仁、刘志学、朱为振、李国新、汤更生、张广钦、洪森、富平、程亚男2007年1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5)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7)第四章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10)第五章建筑设备 (12)附录一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表 (13)附录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6)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7)第一章总则 (18)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21)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25)第四章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29)第五章建筑设备 (3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年11月1日前言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标准、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负责解释。

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5)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7)第四章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10)第五章建筑设备 (12)附录一公共图书馆用房项目设置表 (13)附录二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16)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17)第一章总则 (18)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 (21)第三章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 (25)第四章总体布局与建设要求 (29)第五章建筑设备 (3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一、学生宿舍面积指标宿舍面积是体现高等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水平的重要指标。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应满足以下要求:1.针对本科生的宿舍,标准面积应不低于8平方米/人,包括卧房、卫生间、阳台等区域。

2.针对研究生的宿舍,标准面积应不低于10平方米/人,包括卧房、卫生间、阳台等区域。

二、教室面积指标教室作为学生上课学习的场所,其面积标准应满足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教学质量的要求。

1.对于大型专业课程教室,建筑面积应满足每人要求不低于2平方米,并且考虑到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2.对于小型专业课程教室,建筑面积应满足每人要求不低于1.5平方米,并且考虑到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3.对于普通理论课教室,建筑面积应满足每人要求不低于1平方米,并且考虑到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三、实验室面积指标实验室是高等学校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其面积应满足实验教学的需求和安全要求。

1.基本实验室的建筑面积应按每个学生不低于1.5平方米进行规划。

2.高级实验室的建筑面积应按每个学生不低于2平方米进行规划。

3.特殊实验室(如生物安全实验室、化学实验室等)的建筑面积应按每个学生不低于2.5平方米进行规划。

四、图书馆面积指标图书馆是学生学习和自主阅读的重要场所,其面积应满足学生的需求和图书馆的功能要求。

1.根据学校规模和师生比例,图书馆的建筑面积应按每个学生不低于0.6平方米进行规划。

2.同时考虑到阅览室、自习室、电子阅览室、儿童阅览室等功能的需求,提供相应的建筑面积。

五、体育场馆面积指标体育场馆是学校体育锻炼和体育教学的重要场所,其面积应满足学生体育活动的需求和教学的要求。

1.学校应提供标准田径场,并考虑到学校规模、师生比例和体育课程需求,提供相应的建筑面积。

2.学校应提供标准体育馆,并考虑到学校规模、师生比例和体育课程需求,提供相应的建筑面积。

综上所述,普通高等学校的建筑规划面积指标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求、学生生活需求和各项职能要求来确定的。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适应我国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促进公共图书馆建设和节约集约用,制定本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和审批公共图书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其建设用地规模的依据,是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初步设计文件、核定和审批建设用地面积的尺度;也是城市规划确定公共图书馆发展用地的依据。

第三条本指标适用于公共图书馆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以及公共图书馆的规划布局。

规模较小的县、街道、社区或村镇图书馆建设可参照本指标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设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按照专业化协作和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统筹兼顾,精心规划、设计,切实做到科学合理、节约用地。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项目建设用地,除执行本指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第六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应综合考虑所在城镇服务人口规模、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以及自然环境条件等特点,合理确定中的规模和服务半径。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纳入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布局,应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尽可能结合城市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活动空间综合布置。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的总平面布置,在满足服务功能和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应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间。

第十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减少新增用地;因条件所限无法扩建,确需异地新建的,原馆的使用性质应保留。

第十一条用地十分紧张的城市或山地城市,公共图书馆的用的面积应适当减少。

第二章基本术语第十二条公共图书馆:指由各级人民政府投资兴办,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图书馆,是具有文献信息资源的收集、整理、存储、传播、研究和服务等功能的公益性文化与社会教育设施。

第十三条服务半径:指读者到达公共图书馆的最远直线距离。

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8.裱糊、修整用房应按每工作岗位使用面积不小于10m2计算,最小使用面积不小于30m2。
9.采用化学方法杀虫时,必须在密闭间或密闭容器内进行,消毒室面积不小于10m2。
10.报告厅的厅堂使用面积每座不应小于0.8m2。
11.寄存处按每一阅览座位不小于0.02m2;多雨地区可按0.03m2计算。
开架藏书 180-240 160-210 350-500(半开架)
闭架藏书 250-400 250-350 500-600
报纸合订书 110-130
注:①表中数字为包括线装书、中文图书、外文图书、期刊合订本的综合指标平均值。外文书刊藏量大的图书馆和读者集中的开架图书馆取低值。盲文书容量应按表列数字的1/4计算。
②期刊每册半年或全年合订本,报纸按4-8版,每册为四开月合订本。
③开架藏书按6层标准单面书架,闭架按7层标准单面书架;报纸合订本按10层单面报架,行道宽800mm计算。
④书架每层搁板的工作容量填充系数按75%计算。
2.图书馆阅览室每座面积指标
序号 名称 面积指标(m2/座)
3.内部业务和技术设备用房
1.采编用房的使用面积,可按每一工作人员不小于10m2计算。
2.典藏工作间的使用面积,可按每工作人员不小于6m2计算,最小房间不宜小于10m2。
3.内部目录总数量应按每册藏书一张卡片计算,每万张卡片占使用面积不小于0.18m2,最小房间不小于10m2。
4.待分配上架的书刊存放可按1000册书和300种资料为周转基数,占使用面积不小于12m2推算。
9 儿童阅览室 1.8
10 盲人读书室 3.5
注:①表中面积或管理台、目录柜等所占面积。不包括阅览室藏书区及独立设置的工作间面积。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主要指标分析及应用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主要指标分析及应用

规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6
与公共图书馆建筑设计要求相适应。
图书馆规模类型
藏书量
小型图书馆
20万册以下
中型图书馆
20-80万册
大型图书馆
80-500万册
特大型图书馆
500万册以上
鲍家声主编的《图书馆建筑设计手册》(中国建 筑工业出版社,2004年12月出版)
规模分级和分级指标 7
与国际标准接轨
《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规范政府规划、决策、建设公共图书 馆的行为
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公共图书馆建设走上了法制的轨道
(一)我国公共图书馆建设规范化 历程——五个阶段
无法可依的阶段(1949-1986年); 建设部、文化部《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1987
年制定,1999年修订) 文化部《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标准》(1995 -
(二)服务人口的概念和计算方法 3
县(市)公共图书馆,
以其所在县城关镇、所在镇的常住人 口为服务人口数。
服务人口的计算方法 4
1、直接服务人口与间接服务人口 ——所在城市(所在镇)人口与本辖
区全部人口 2、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 ——为外来务工人员服务 3、实际人口和规划人口 ——未来十年的规划总人口
2.表中服务人口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 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其建筑面积、藏书量和阅 览座席指标。
3.建筑面积指标所包含的项目见附录一。
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指标
千人拥有公共图书馆面积(㎡/千人)指 标,是指每一千服务人口需要的公共 图书馆建筑面积,
用于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计算和确定 其建筑规模和面积。
150以上~ 400
9.5~6
38000~ 60000

英国_澳大利亚_日本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指标_王萱

英国_澳大利亚_日本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指标_王萱

英国、澳大利亚、日本的公共图书馆建设指标王萱徐珊摘要在英国,和公共图书馆建设相关的规范性指标包括在5英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6中。

澳大利亚没有全国普适性的图书馆建设标准,目前专门针对公共图书馆的建设标准主要有昆士兰州的5图书馆建设标准6和新南威尔士州的5公众空间:新南威尔士州公共图书馆建设指南6。

日本1999年修订之前的5图书馆法施行规则6专门就有关馆长资格、年新增藏书量、专业馆员配置数量、建筑物面积等事项规定了/最低标准0。

1999年,该/最低标准0的规定被删除。

此后,日本图书馆建设标准由5公立图书馆设置与运营的期望标准6和5公立图书馆的任务与目标6两个文件共同规范。

表8。

参考文献11。

关键词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英国澳大利亚日本分类号G258.9ABST RACT The authors analyze t h e B ritis h standard s/Pub li c L i brary Servi ce Standards0and/C o m preh ens i ve, E ffici en t and M od ern Pub lic L i braries for W ales)Pro m oti ng H igher Service S t andards0,w h i ch are abou t t h e net w ork of pub li c li b rari es and service coverage rate;t h e standard of Queen sland,Au stralia,/L i brary Bu ild i ng S t andards0and t he gu i d eli ne ofN e w S outh W ales/Peop l e P l aces:A Guide for Pub li c L i b rary Bu il d i ngs i n N e w Sou t h W al es0,wh ich are rel ated to t he locati on and size of li b rari es;the/m ini m um st andard s0of t he pub li c li b rari es i n J ap an p s/E nforce m en t Regu l ati ons ofL i brary La w0,t he pri n ci p l e of li brary estab lis hm en t i n/Gu i deli n es for Pub lic Li b rari es0,and t h e bu il d i ng i nd i cators of/Reg i onal L i brary0of the/L i brary Syste m0i n/Th e m ission and ob jecti ves of pub lic li b rary0.8tabs.11 ref s.K EY W ORDS Pub lic li b rary.Bu il d i ng standards.U.K.Au stralia.Japan.CLASS NUM BER G258.91英国1.15英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6的相关规定在英国,和公共图书馆建设相关的规范性指标包括在5英国公共图书馆服务标准6中。

公共图书馆建设规范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规范标准(建标108-2008)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促进公共图书馆设施建设,加强公共图书馆建设决策科学化与管理规范化,依据建设部《关于印发〈二○○四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2005﹞19号)编制《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党和国家有关发展图书馆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立足中国现实,参考国际标准,功能优先,经济适用,使图书馆建筑能够满足体现现代图书馆理念的图书馆服务活动的开展。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规模分级和项目构成,给出了公共图书馆的总建筑面积和分项面积控制指标,提出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选址、总体布局的原则要求,明确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基本要求。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的主编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邮编:100020),主编单位是中国图书馆学会,批准部门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批核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评估指标
1
2
3
4
5
6
附件1: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中有关图书馆的指标
一.生均图书
1.合格:
本科:100册(综合、师范、民族、语文、财经、政法类学校);80册(工、农、林、医、艺术类学校);70册(体育院校)
高职(专科):80册(综合、师范、民族、语文、财经、政法);60册(工、农、林、医、艺术类学校);50册(体育院校)
2.限制招生
本科:50册(综合、师范、民族、语文、财经、政法类学校);40册(工、农、林、医、艺术类学校);35册(体育院校)
高职(专科):45册(综合、师范、民族、语文、财经、政法类学校);35册(工、农、林、医、艺术类学校);30册(体育院校)
二.生均年进书量(合格)
本科:3册(综合、师范、民族、语文、财经、政法、艺术院校);2册(工、农、林、医、体育院校)
备注:
1.折合在校生数=普通本、专科(高职)生数+硕士生数*1.5+博士生数*2+留学生数*3+预科生数+进修生数+成人脱产班学生数+夜大(业余)学生数*0.3+函授生数*0.1 2.生均图书=图书总数/折合在校生数
3.生均年进书量=当年新增图书量/折合在校生数
4.进修生数指进修及培训时间在1年以上的学生数
5.电子类图书已在相关指标的定量中予以考虑,测算时不包括在内
6.本评估指标除最后一栏(评分依据和评分标准)为本省制定以外,其余各栏均为全国高校图工委制定。

7。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城市公共项目主要包括图书馆、文化馆、体育馆、学校、医院等。

主要标准如下。

一、公共图书馆建设用地指标该标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于2008年4月16日发布,2008年6月1日起实施。

共4章,包括总则、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基本术语、建设用地指标。

根据服务人口数量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对应服务人口150万人、20万~150万人、5万~20万人,建筑面积20000m2,4500~20000m2,1200~4500m2。

针对服务人口数量的不同,规定容积率为0.8~1.2,建筑密度为25%~40%。

二、文化馆建设用地指标该标准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编制,于2008年7月8日发布,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

共3章,包括总则、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建设用地指标。

根据行政管理级别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文化馆、市(地、州、盟)级文化馆和县(旗、市、区)级文化馆。

按其建设规模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和小型馆,对应建筑面积6000m2,4000~6000m2,2000~4000m2。

针对场馆规模的大小,规定容积率为1.0~1.3,建筑密度为25%~40%。

三、体育训练基地建设用地指标该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于2011年12月28日发布,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共3章,包括总则、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建设用地指标。

指标包括36项竞技体育项目:田径、赛艇、羽毛球、棒球、篮球、拳击、皮划艇、自行车、马术、击剑、足球、体操、举重、手球、曲棍球、柔道、摔跤、游泳、现代五项、垒球、跆拳道、网球、乒乓球、射击、射箭、铁人三项、排球、帆船。

分别给出每个单项训练馆用地面积,以及配套用房用地指标和绿化交通用地指标。

四、城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用地指标该标准由国家体育总局负责编制,于2005年9月9日发布,2005年11月1日起实施。

共6章,包括总则、节约和合理用地的基本规定、术语、基本项目及面积指标、配套设施与面积指标、设置规定与控制指标。

图书馆建设标准

图书馆建设标准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2008年1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建设项目的决策水平,加速公共图书馆建设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的进程,以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利用图书馆的权利,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的知识、信息和文化需求,依据法律、法规及国家现行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投资水平的全国性统一标准;是审核批准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的依据;是有关部门审查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尺度。

第三条本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

街道、乡镇、新建居民区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参照本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属于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城市建设规划。

第五条公共图书馆建设应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文化事业和加强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以人为本,科学规划,规模适当,功能优先,经济适用,环保节约,以大型图书馆为骨干,以中小型图书馆为基础,立足于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普遍均等、惠及全民的公共图书馆服务网络。

第六条公共图书馆应按照统筹兼顾,量力而行,逐步改善的原则进行建设。

第七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项目宜一次规划建成。

投资确有困难的可分期实施,并留有发展余地。

第八条公共图书馆的改建或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原有场地和设施。

第九条公共图书馆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规模分级、项目构成与选址第十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公共图书馆规模,应以服务人口数量和相应的人均藏书量、千人阅览座位指标为基本依据,兼顾服务功能、文献资源数量与品种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服务人口是指公共图书馆服务范围内的常住人口。

第十一条公共图书馆分为大型馆、中型馆、小型馆,其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见表1。

表1 公共图书馆建设规模与服务人口数量对应指标第十二条公共图书馆的建设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建筑设备和图书馆技术设备。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主要指标分析及应用

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主要指标分析及应用

中型馆设置1处;
小型馆每20万人口设置1处;
人口在20万以内的:
小型馆:设置1处。
?建设标准?和条文说明
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一〕建设标准总建筑面积控制指标
规模
服务 人口 (万)
建筑面积
千人面 积指标 (㎡/千人)
建筑面 积控制
指标 (㎡)
藏书量
人均藏书 (册、件 /人)
总藏量 (万册、 件)
助服务区
5 业务区
9
6 行政办公区 5
7 技术设备区 4~3
8 后勤保障区 6
比例(%) 中型
小型
55~60 55
5~3
5
15~13 15
10~9 10
5
5
4
4
6
6
〔三〕分区面积指标 1
〔三〕分区面积指标 2
公共效劳和辅助效劳区使用面积比例 为10~16%,
标准在附录中标准了公共效劳和辅助 效劳区的工程内容和标准,
通量综合考虑; 功能定位与效劳人口; 全面评估;
影响建设规模的其他因素 2
以效劳人口为根本依据
兼顾
效劳功能
文献资源的数量与品种
当地社会经济开展水平
三、公共团书馆的设置和用地指标
人口150万以上的城市:
大型馆1-2处〔最多2处〕;
中型馆每50万人口设置1处;
小型馆每20万人口设置1处;
人口20-150万的城市:
地市级 直辖市和副省级市下的区 367
408
县级市、县、自治县、旗、
县级
地级市下的区
2861
2240
东、中、西部地区省级馆 平均面积和千人面积比较
35000 30000 25000 20000 15000 10000

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1.书库单位面积容量综合指标2.图书馆阅览室每座面积指标3.内部业务和技术设备用房4.公共用房5.行政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按有关规范规定6.辅助用房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1.书库单位面积容量综合指标单位:册/m2藏书方式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开架藏书 180-240 160-210 350-500(半开架)●闭架藏书 250-400 250-350 500-600报纸合订书 110-130注:①表中数字为包括线装书、中文图书、外文图书、期刊合订本的综合指标平均值。

外文书刊藏量大的图书馆和读者集中的开架图书馆取低值。

盲文书容量应按表列数字的1/4计算。

②期刊每册半年或全年合订本,报纸按4-8版,每册为四开月合订本。

③开架藏书按6层标准单面书架,闭架按7层标准单面书架;报纸合订本按10层单面报架,行道宽800mm计算。

④书架每层搁板的工作容量填充系数按75%计算。

2.图书馆阅览室每座面积指标序号名称面积指标(m2/座)1 普通报刊阅览室 1.8-2.32 普通(综合)阅览室 1.8-2.33 专业参考阅览室 3.54 检索室 3.55 缩微阅览室 4.06 善本书阅览室 4.07 舆图阅览室 5.08 集体视听室 3.0~3.59 儿童阅览室 1.810 盲人读书室 3.5注:①表中面积是指使用面积,包括阅览桌椅、走道及必要的工具书架,出纳台或管理台、目录柜等所占面积。

不包括阅览室藏书区及独立设置的工作间面积。

②序号1、2项开架阅览室用高值,闭架阅览室及小型图书馆用低值。

③集体视听室使用面积3.0m2/座,包括演播室2.25m2/座及控制室0.75m2/座。

如考虑办公、维修器材及资料间在内时,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5m2/座。

语言、音乐专业图书馆,使用面积按实际需要另加。

3.内部业务和技术设备用房1.采编用房的使用面积,可按每一工作人员不小于10m2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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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1.书库单位面积容量综合指标
2.图书馆阅览室每座面积指标
3.内部业务和技术设备用房
4.公共用房
5.行政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按有关规范规定
6.辅助用房
图书馆建筑面积指标
1.书库单位面积容量综合指标
单位:册/m2
藏书方式公共图书馆高等学校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
开架藏书 180-240 160-210 350-500(半开架)
●闭架藏书 250-400 250-350 500-600
报纸合订书110-130
注:①表中数字为包括线装书、中文图书、外文图书、期刊合订本的综合指标平
均值。

外文书刊藏量大的图书馆和读者集中的开架图书馆取低值。

盲文书容量应
按表列数字的1/4计算。

②期刊每册半年或全年合订本,报纸按4-8版,每册为四开月合订本。

③开架藏书按6层标准单面书架,闭架按7层标准单面书架;报纸合订本
按10层单面报架,行道宽800mm计算。

④书架每层搁板的工作容量填充系数按75%计算。

2.图书馆阅览室每座面积指标
序号名称面积指标(m2/座)
1 普通报刊阅览室 1.8-2.3
2 普通(综合)阅览室 1.8-2.3
3 专业参考阅览室 3.5
4 检索室 3.5
5 缩微阅览室 4.0
6 善本书阅览室 4.0
7 舆图阅览室 5.0
8 集体视听室 3.0~3.5
9 儿童阅览室 1.8
10 盲人读书室 3.5
注:①表中面积是指使用面积,包括阅览桌椅、走道及必要的工具书架,出纳台或管理台、目录柜等所占面积。

不包括阅览室藏书区及独立设置的工作间面积。

②序号1、2项开架阅览室用高值,闭架阅览室及小型图书馆用低值。

③集体视听室使用面积3.0m2/座,包括演播室2.25m2/座及控制室
0.75m2/座。

如考虑办公、维修器材及资料间在内时,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5m2/座。

语言、音乐专业图书馆,使用面积按实际需要另加。

3.内部业务和技术设备用房
1.采编用房的使用面积,可按每一工作人员不小于10m2计算。

2.典藏工作间的使用面积,可按每工作人员不小于6m2计算,最小房间不宜小于10m2。

3.内部目录总数量应按每册藏书一张卡片计算,每万张卡片占使用面积不小于0.18m2,最小房间不小于10m2。

4.待分配上架的书刊存放可按1000册书和300种资料为周转基数,占使用面积不小于12m2推算。

5.业务辅导用房。

(1)业务辅导室按每一工作人员使用面积不小于6m2计算。

(2)业务资料阅览室,每座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50m2计算。

(3)业务资料编辑室每人使用面积按不小于8m2计算。

6.咨询室的使用面积按每一工作人员不小于8m2计算。

7.美工工作室使用面积应不小于30m2,并宜另设材料存放间。

8.裱糊、修整用房应按每工作岗位使用面积不小于10m2计算,最小使用面积不小于30m2。

9.采用化学方法杀虫时,必须在密闭间或密闭容器内进行,消毒室面积不小于10m2。

10.报告厅的厅堂使用面积每座不应小于0.8m2。

11.寄存处按每一阅览座位不小于0.02m2;多雨地区可按0.03m2计算。

12.电子计算机房、缩微与照像用房、静电复印用房、声相控制室等以使用要求
按有关规定设计。

4.公共用房
1.门厅面积可按每一阅览座位占使用面积0.1~0.15m2计算,但不小于9m2。

2.寄存处的使用面积按每一阅览座位0.025m2计算,兼有雨具寄存时按0.035m2计算。

3.报告厅的厅堂使用面积每座不小于0.8m2。

4.读者休息室(处)的使用面积可按每阅览座位0.1~0.15m2计算。

5.行政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按有关规范之规定
6.辅助用房
1.多层图书馆宜分别设置公用和专用厕所及清洁卫生间,有条件时宜分层设置。

2.少年儿童图书馆(室)宜设置少儿读者专用厕所和洗手间,采用少儿专用卫生用具。

3.劳动强度大及有污染的工种设置工作浴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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