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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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操作规程

塔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塔机在安装好投入使用前。

必须经有关权威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操作工应会同维修人员共同检查塔机起重量、力矩、吊钩高度、变幅、回转各限位器是否确实有效,制动器是否有效,进行静、动载荷试验后,才能投入生产、使用
2严禁酒后上机进行检查、操作、维修。

3起升重物时。

应严格按塔机[ 十不吊 ]标准来确定起吊物品是否能起吊。

当出现违章情况时,应立即停机。

违章情况纠正后,才能正常起吊.
3.起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4.提升的重物平移时,重物要高出障碍物0.5m以上。

5.作业前要检查机械结构传动是否正常,齿轮液压油位是否符合标准,连接螺栓有无松动。

6.钢丝绳磨损及穿绕滑轮应符合规定。

钢丝绳磨损超过15%应强制性报废,更换新绳。

7.供电线缆应无破损,电源电压应在380v、变动范围不超过20v。

8.登机作业、塔机先空载运转。

起升、变幅、回转、制动等确认正常、各限位装置灵敏有效后,方可作业。

9.操作时,要依次操作,力求平稳。

严禁急开急停,严禁“三车同转”。

10.作业后,起重机应停放前臂中问。

臂杆应顺风方向停放;吊钩提升到臂杆顶端2一3m处。

11.下机前,控制开关应拔至零位、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

下机切断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12.上塔机检查修理时,应佩带安全带[绳]。

上机时,严禁穿皮鞋及硬质底鞋子。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保证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国家标准和行业实践,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及维护人员,包括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信号员、维护人员等。

第三条塔式起重机的驾驶员在操纵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本规程的各项规定,确保塔式起重机的安全、高效运行。

第四条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五条塔式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心理健全。

第二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六条操作人员在进行塔式起重机的操作前,必须熟悉该起重机的技术性能、规格等信息,并进行设备的检查确认。

第七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塔式起重机的额定载荷,不得超载操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保持专注和集中,不得在操作过程中接听电话、接收信息等干扰操作的行为。

第九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信号员的指示,确保操作的安全和协调。

第十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随时保持塔式起重机油液的正常工作状态,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时刻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并与信号员、现场人员保持有效的沟通。

第三章安全场地要求第十二条使用塔式起重机的工地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第十三条使用塔式起重机的工地必须平整、坚实,并有足够的容量来支撑起重机和吊物的重力。

第十四条使用塔式起重机的工地周围必须设置防护网,以防止吊物掉落对周围人员的伤害。

第十五条使用塔式起重机的工地必须保持通道畅通,确保起重机的正常工作。

第十六条使用塔式起重机的工地必须设置临时停机区域,并设置警示标志,确保起重机停机时的安全。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七条在使用塔式起重机的过程中,如发生意外或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应立即切断起重机的电源,并报告相关责任人。

第十八条发生事故后,应立即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人员安全,保护现场。

JG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纵使用规程(JG/T100—1999)之杨若古兰创作尺度规范发布时间:2004年10月26日16:05本尺度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工作人员及其在功课中的批示、使用、操纵、拆装和维修的请求. 本尺度适用理规则GB 5082 起重吊运批示旌旗灯号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6720 起重机司机平安技术考核尺度GB 工、批示人员酒后功课. 3.1 起重机司机3.1.1 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明程度. 3.1.2 每年须过省、市级劳动部分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也能够由专业(技工)黉舍培训.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培训的内容应包含基础理及工作道理;c.原动机及电气常识;d.操纵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须的力学常识;e.液压传动的基本常识;规、法令、尺度、规定等. 3.1.3.2 实习操纵的时间不得少于150个课时(1个月). 实习操纵应包含以下内容:a 常维修技术. 3.1.4 对司机培训期满后,省、市劳动部分应按GB 6720中2.2和2.3条的规定考核和发证. 3.1.5 除过程中,必须有该起重机司机的监护和指点. 3.1.7 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纵起重机的司机、企业主管部分必须登记其操纵证主管部分批准,司机不得答应非本台起重机司机操纵. 3.1.9 司机在正常功课中,应只服从佩带有标记的批示人员的批示旌能的批示;d.用不符合GB 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批示旌旗灯号. 3.1.11 在功课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不服从批示旌旗灯号,擅自操纵. 3.2 起重机的拆装工人3.2.1 拆装工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并应具备初.3 拆装工人必须经过6个月以上专门的培训(4个月以上的专业基础理论常识;2个月以上的实习)并经省、市级劳动部分考试合动基本常识;c.电气基础常识;d.起重机的普通构造及工作道理;e.起重机的拆装、顶升、爬升、附着锚固平安、消防及简单的平安救护常识;k.有关法规、法令、尺度、规定等. 3.2.3.2 实习的时间很多于300个课时(套、锥套等方法固定钢丝绳;e.大部件在运输车辆上的装卸. 3.2.4 拆装工人培训期满后,省、市级劳动部分应按GB ;c.选择合适的吊挂地位;d.精确的选择吊具和索具. 3.2.6 各拆装工人必须在指定的专门批示人员的批示丝绳、链条、卡环、吊钩、板钩、耳钩等各种吊具索具按有关规定做认真检查.合格者方准使用,禁绝超载使用. 3.2.9 起作. 3.3.2 批示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由持有主管部分发给批示证的人员担任. 3.3.3 患有色盲、耳人员在功课中,必须佩带有符合GB 5082中5.2.9条所规定的标记. 3.3.6 批示人员必须了解所批示功课的起重机功能.机的操纵发出批示旌旗灯号,严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司机发出批示旌旗灯号.其他批示人员只能互相传递批示旌旗灯号.利用通示人员批示时,彼此交接的批示人员必须事先联系好后方能交接,绝对不答应二个人同时批示、间断批示或无批示功课. 3.3.条件不符合有关平安规定时,批示人员不得批示功课. 3.3.11 批示人员要监督本职所辖范围的功课人员带平安帽、系平安带对批示旌旗灯号的请求:3.4.1 起重功课中所用的各种批示旌旗灯号通讯品种,必须符合GB 5082及GB 3811中5.10.起重机功课开始之前,批示人员与司机必须互相商定所采取的批示旌旗灯号品种. 3.4.4 起重机在运转过程中,禁绝半途改使用. 4 起重机的使用4.1 起重机的使用条件4.1.1 必须持有国家颁布的塔式起重机生产答应证(经省级以上鉴用前应对各部分(金属结构件、机构、电气、把持、液压零碎、平安装置等)进行检查、试验、包管其工作可靠. 4.1.4 大以上的起重机)应按说明书提供的功能,根据起重机生产国家的有关尺度或GB 5031第3~5章中的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并向上级地及轨道基础铺设的方案;次要功课对象及内容;最大起吊重物和放置部位等施工任务交底书. 4.2.2 对于须要起重机爬升重机轨道的铺设必须包管平安功课.与其有关的各种平安距离、基础的建造和轨道的铺设,均须符合GB 5144第8章中的规定.含土量不大于20%,以包管对路基排水、透气和摩擦力的请求. 4.3.6 在距轨道两端钢轨不小于1m处,可靠地安装防上起重机行走限位器碰块安装应牢固,且符合以下请求:a.碰块的外形、尺寸、材料与设计图纸分歧;b.碰块的安装地位应与的检查5.1.1 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记录及有关部分规定的记录等填写和记载得是否齐全.当轨. 5.1.3 轨道及路基应平安可靠. 5.1.3.1 清除行走轨道上的妨碍物. 5.1.3.2 用目力对轨道进行宏观检查条的有关规定检查. 5.1.3.3 凡糟朽、腐烂的枕木及断裂、疏松的混凝土轨枕必须立即更换. 5.1.3.4 路基如有沉降紧固,次要焊缝不该有裂纹和开焊. 5.1.5 按有关规定检查电气部分. 5.1.5.1 按有关请求检查起重机的接地和接零工作电源电压应为380±20V.5.1.6 检查机械传动减速机的润滑油量和油质. 5.1.7 检查制动器. 5.1.7.1 检钢丝绳应残缺,固定端应牢固可靠. 5.1.9 按使用说明书检查高度限位器的距离. 5.1.10 检查起重机的平安操纵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c.导轨与塔身的联接应牢固,所有导轨应平直,各接口处不得错位,运转中不得有卡塞景象.梯笼不得与其可,方可投入使用. 5.1.13 司机在功课前必须经以下各项检查,确认残缺,方可开始功课. a.空载运转一个功课轮回附着框架的检查:a.附着框架在塔身节上的安装必须平安可靠,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b.附着框架与塔接不得松动. 5.1.14.3 附着杆与建筑物的联接情况;a.与附着杆相联接的建筑物不该有裂纹或损坏;b.在工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和不明分量的重物. 5.2.2 起重机开始功课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旌旗灯号,以,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5.2.3.3 起吊颀长物料时,物料起码必须捆扎两处,而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全部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把持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须要的档位.传动安假装反方向活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纵,禁止越批示操纵. 5.2.6 司机应把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各种平安呵护安装的结构、工作道理及保护方法、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超载,不得超出额定载荷的10%,并由使用部分提出超载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及超载使用申请陈述,陈述应包含以负责人对上述陈述审查后应签署定见并签字. 5.2.8.1 超载使用,必须遴派有经验的司机操纵. 5.2.8.2 超载功课5.2.8.4 设备主管部分做好记录,并保管三年,记录的内容应包含5.2.8条的内容. 5.2.9 在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块约3m处,应提前减速停车. 5.2.12 功课中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妨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m. 5.2.13 术负责人批准;b.细心检查起重机各机构运转和各制动器的动作,必须灵活可靠;c.检查钢丝绳和吊索具均为残缺操纵手柄(钮)置于“零位”.如因停电没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与具体情况,由有关人员研讨,采纳适当的措施. 5.2.风格力等影响平安功课;b.起重机出现漏电景象;c.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d.平安呵情况时不答应功课:a.爬绳、乱绳、啃绳;b.多层环绕纠缠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5.2.18 司机必须在转半径内堆叠功课.在特殊情况下,须要堆叠功课时,必须符合GB 5144中8.5条的规定. 5.2.21 采取多机抬吊时,必须恪d.各台起重机的调和动作方案和批示;e.具体的批示方案;f.平安措施;g.功课项目和使用部分负责功课,并有具体的书面操纵程序. 5.2.22 起升或降低重物时,重物下方禁止有人通行或停留. 5.2.23 司机必须专心操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5.2.26 有电梯的起重机,在使用电梯时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和操纵,严c.在升降过程中,如果发生故障,应立即停止并停止使用. d.对发生故障的电梯进行补缀时,必须采纳措施,将梯笼规定操纵. 5.2.29 在同一工程中,起重机须要先行走后固定,在固定功课时应恪守以下规定:a.必须使起重机行走到手柄拉到零位,并将总电源切断. 5.3 每班功课后的请求5.3.1 当轨道式起重机结束功课后,司机应把起重机停放在不,小车变幅起重机把小车开到说明书中规定的地位,而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5.3.4 把各控制器拉拦杆的各个部位做检查、维修、调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平安带. 5.3.7 填好当班履历书及各种记录. 5.3.8 锁紧的起重机,拆装工人必须遵守以下准绳:a.了解起重机的功能;b.必须具体了解并严酷按照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安装及须按说明书的请求,按规定的时间,用规定的润滑剂润滑. d.了解每个拆装部件的分量和吊点地位. 6.1.3 功课过程、固定牢靠,并在安装后做具体检查. 6.1.5 在安装或拆卸带有起重臂和平衡臂的起重机时,严禁只拆装一个臂就间断功课部分发给的电工操纵证的正式电工或他同由他带领的电气徒工进行,严禁其他人拆装. 6.1.8 在安装起重机时,必须将大车行或裁撤缺少工作平台、栏杆和平安防护安装的起重机时,必须有经过技术平安部分批准的确保平安的拆卸方案. 6.1.11 安装在升降塔身的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细心留意检查,谨防电缆被押拉、刮碰、挤伤等. 6.2.3 凡有以下情况时,不得进行塔身升说明书的请求做出方案,写出包含下述内容的书面材料:a.各道附着安装之间的距离;b.与建筑物水平附着的距离相垂直的地位. 6.3.2.2 在安装每一道附着杆时,不得任意升高塔身,必须包管在未附着前起重机的自在高度部分符合产品,各联接件的固定要符合请求. 6.3.2.5 建筑物与附着杆之间的联接必须牢固,包管起重机功课中塔身与建筑物不发生绝对.4 各道附着框架与塔身之间的联接应符合请求. 6.3.4.1 各道附着点的高度,必须严酷遵守说明书的规定. 6.3.4.4.4 附着框架与塔身节之间应按规定的方法固定牢靠,不该松动. 7 起重机的维修与调养7.1 调养起重机功课中7.3 大修7.3.1 起重机经过一段长时间的运转后应进行大修,大修间隔最长不该超出15000h. 7.3.2 大修时必漆;f.对拉臂的钢丝绳或拉杆按GB 5972的规定进行检查和更换;g.起重机上所用的各种仪表应按有关规定维修、材料.严禁补缀单位自行改装. 7.5 停用时的保护长时间不使用的起重机对各部位做好润滑、防腐、防雨处理后停放好,每臂、脱轨、塔帽零落事故,不管有没有人身伤害及经济损失大小,必须按严重事故处理. 8.3 严禁发生的情况8.3.1 在装或固定其它电气设备、电气元件及开关柜. 8.3.5 将起重机的工作机构、金属结构、电气零碎做为其它设备的附属安装等.有关规定安装. 8.5 平安装置及仪表起重机上所使用的平安装置及各种仪表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标定、维修、报废更新,。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塔式起重机的安全操作。

第三条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并保证起重机的安全、稳定和有效的运行。

第四条对违反本规程的操作人员,将追究其责任,直至撤销操作资格。

第二章责任和义务第五条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操作证书,并且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

第六条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对起重机的各项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并报告任何异常情况。

第七条在操作期间,操作人员必须保持清醒状态,不得在饮酒、服用药物或其他不适宜的情况下工作。

第八条操作人员必须随时关注起重机的工作情况,确保起重机的稳定和安全。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起重机的使用规范,不得擅自更改或调整任何控制参数。

第三章安全操作规程第十条操作人员在开始操作前必须熟悉起重机的操作原理、工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第十一条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启动起重机,并进行必要的预热和检测。

第十二条在操作期间,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指令进行操作,不得随意调整操作参数或者进行未经许可的操作。

第十三条在起重机工作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载荷范围进行起重作业,不得超重操作。

第十四条在货物吊起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随时观察载荷的情况,并及时调整起重机的位置和高度。

第十五条在起重机移动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确保移动路线的安全,不得碰撞到任何障碍物。

第十六条在停止操作前,操作人员必须将起重机归位并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紧急安全措施第十七条操作人员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紧急安全措施,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第十八条在起重机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十九条在起重机工作过程中,如遇到极端天气等不适宜操作的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将起重机归位。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第九条操作人员基本要求1.塔式起重机司机应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了解塔式起重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经考试合格,取得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2.作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掌握塔式起重机常见故障的排除方法。

第十条操作须知1.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各种安全限位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异常时,应及时排除;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员时,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3.起吊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4.当起重机上或其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5.闭合主电源前,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在重新工作前,应重新检查各种动作是否正常;7.整机行走时,应将起重臂转至与轨道平行方向,空钩升至最高位置,变幅小车停于约35米处,并确认夹轨器是否全部打开、电缆有人看护,才可整机行走;8.每次吊起重物时,应在提离地面约0.3m处停留观察,若发现物件不平衡、绳索滑移、摆动幅度过大及超重等异常情况,应落下加以调整;9.起重机工作时,不准进行任何检修作业;10.风力大于6级时,应停止作业,收钩于最高处,变幅小车停于35米处。

拧紧夹轨器,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切断主电源;11.定期对高度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变幅限制器、行走限制器、卷扬制动器等进行检测,使之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做好有关记录。

第十一条操作运行1.进行起重机吊钩的升降、回转、变幅、行走等时,应鸣哨示意;2.作业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密切配合,指挥人员必须熟悉起重机的性能,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指挥信号,如信号不清或错误,操作人员可拒绝执行;3.起吊重物时,重物和吊具的总重量不得超过起重机相应幅度下规定的起重量,起吊重物应绑扎牢固,对吊装过程中可能晃动的重物,应栓拉绳。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一、设备使用前检查
1.确保起重机的电气系统和机械系统完好无损,无异常声音和
异味。

2.检查起重机的工作台、反臂和钢丝绳是否有异常磨损或损坏。

3.确认起重机的限位和安全装置是否完好,是否能正常工作。

4.检查起重机的润滑系统是否正常,需要添加润滑油的地方是
否已满。

二、起重操作规程
1.在进行吊装操作前,要对吊装物体的重量、尺寸和吊装点进
行评估,确定使用哪种吊索和吊具。

2.确认操作区域内没有人员和障碍物,避免发生意外。

3.使用起重机时,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超载和超速操作。

4.在使用过程中,起重机操作员要保持警惕,随时留意吊装情况,确保吊装物体的稳定性。

5.在吊装操作中,要严格遵守指挥信号,确保指挥与操作同步,
避免发生误操作。

三、结束操作后的检查
1.关闭起重机的电源和润滑系统,清理起重机和周围区域的杂物。

2.检查起重机的各项安全和限位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3.清洗和检查吊杆、吊具和起重钢丝绳,确保无损坏和磨损。

4.记录起重机使用情况和检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报告并进行维修。

以上就是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操作人员在实际使用中,严格遵守规程,确保操作安全。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 100—1999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工作人员及其在作业中的指挥、使用、操作、拆装和维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式、轮胎式、履带式、附着式、爬升式和固定式起重机。

2 引用标准 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031 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规范和方法 GB 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6720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J 232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 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信号工)及指挥信号 严禁起重机司机(以下简称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3.1 起重机司机3.1.1 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1.2 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能做司机工作。

3.1.3 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

3.1.3.1 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

培训的科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 b. 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c. 原动机及电气知识; d. 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需的力学知识; e. 液压传动的基本知识; f. 物体重量目测; g. 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 h. 指挥信号; i. 有关登高作业、电气安全、消防及有关的一般救护知识; j. 有关法规、法令、标准、规定等。

3.1.3.2 实习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0个课时(1个月)。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常见的建筑起重机械,用于建筑物的搭建和物品的运输。

它的操作需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施工的安全和有效性。

下面是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共。

一、操作前准备1. 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证件,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严禁无证操作。

2. 检查塔式起重机的整体结构、钢索、限位器等部件是否正常、完好,严禁在有故障或漏洞情况下操作。

3. 检查起重机周围的安全情况,清除起重机操作区域内的障碍物,确保没有危险源存在。

4. 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起重机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

二、操作流程1. 启动起重机(1)检查驾驶室内的驾驶座位、方向盘、油门、刹车、变速器等部件是否正常;(2)启动发动机,开始工作前预热,但不要超过5分钟;(3)将变速器放在空档,踩住踏板,放手刹。

2. 吊运物品(1)根据工地设计和建筑的需要,选好最适合的起重索,正确起重索的位置和方法;(2)将起重索的钢丝绳扣住吊钩,沿着竖直方向提升物品,确保物品在起重索的领导下运动;(3)在物品的运动过程中,注意起重机的平衡,避免起重索过度绷紧或松弛。

3. 移动起重机(1)向前移动:按下刹车踏板,将变速器放在一档,松开手刹,然后松开踏板,可以前进。

(2)向后移动:将变速器放在倒档,踩下刹车踏板,松开手刹,然后松开踏板,可以向后移动。

(3)转向:根据需要选择左或右方向,调整方向盘。

4. 关闭起重机工作完成后,按照以下步骤关闭起重机:(1)将起重机移动到安全区域,并清理操作区域内的杂物。

(2)关闭发动机,拔下点火钥匙,锁紧驾驶室。

(3)检查起重机的弹簧、保险制和限位器是否恰当,并执行必要的保养和维修。

三、安全注意事项1. 在操作过程中,一定要时刻关注起升钩的负荷能否超出限制。

2. 禁止超载操作。

3. 起重机在操作过程中,严禁将货物悬挂在人员或动物的上方或旁边,以避免造成危险。

4. 操作人员应保持镇静,不要轻信或随意更改操作流程。

(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 — 1999)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工作人员及其在作业中的指挥、使用、操作、拆装和维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式、轮胎式、履带式、附着式、爬升式和固定式起重机。

2引用标准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031 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规范和方法GB 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6720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 J232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3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信号工)及指挥信号严禁起重机司机(以下简称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3.1 起重机司机3.1.1 司机应年满 18 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1.2 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 1.0 、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者,不能做司机工作。

3.1.3 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

3.1.3.1 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50 个课时(5 个月)。

培训的科目应包括下列内容:a.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b .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c.原动机及电气知识;d.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需的力学知识;e .液压传动的基本知识;f .物体重量目测。

g.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h .指挥信号;i .有关登高作业、电气安全、消防及有关的一般救护知识j .有关法规、法令、标准、规定等。

3.1.3.2 实习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0 个课时( 1 个月)。

实习操作应包括以下内容:a .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操作安装、拆除、顶升、爬升、附着及锚固;b .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一般电气故障的判断和排除;c .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机械传动故障的判断和排除;d .一般的日常维修技术。

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JGT100-1999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并发布1988-09-20批准1989-01-28发布1989-07-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工作人员及其在作业中的指挥、使用、操作、拆装和维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式、轮胎式、履带式、附着式、爬升式和固定式起重机。

2 引用标准GB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031 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规范和方法GB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GB6720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J232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信号工)及指挥信号严禁起重机司机(以下简称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3.1 起重机司机3.1.1 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1.2 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者,不能做司机工作。

3.1.3 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

3.1.3.1 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

培训的科目应包括下列内容:a.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b.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c.原动机及电气知识;d.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需的力学知识;e.液压传动的基本知识;f.物体重量目测;g.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h.指挥信号;i.有关登高作业、电气安全、消防及有关的一般救护知识;j.有关法规、法令、标准、规定等。

3.1.3.2 实习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0个课时(1个月)。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章程1、司机接班时,应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和安全装置进行检查。

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2、开车前,必须鸣铃或报警。

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或报警;3、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

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任何人发出,都应当立即执行;4、当起重机上或周围确认无人时,才可以闭合主电源。

如电源断路装置上加锁或有标牌时,应当由有关人员除掉后才可闭合主电源;5、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6、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以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之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都正常;7、在轨道上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工作结束时,应将起重机锚定住。

当风力大于6级时,一般应当立即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对于门座起重机等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7级时,应当立即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8、司机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切断主电源并挂上标志牌或加锁。

如有未消除的故障,应通知接班司机;9、司机操作时,应当遵守下述要求:a.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b.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c.吊运时,不得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d.起重机工作时不得进行检查和维修;e.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能力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地吊运;f.无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的起重机,吊钩在最低工作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有设计规范的安全圈数。

g.起重机工作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及重物等,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下表18规定;表18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输电线路电压V(KV)<11-35≥60最小距离(M)1.530.01(V-50)+3h.流动式起重机,工作之前应按说明书的要求平整停机场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i.对无反接制动性能的起重机,除特殊紧急情况外,不得利用打反车进行制动;10、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吊运同一重物时,钢丝绳应当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转应当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也可由总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降低额定起重能力使用。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1.塔式起重机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特殊作业证才能进行塔式起重机操作。

2.驾驶员作业前必须检查:各主要螺栓应联结紧固,主要焊缝不应有裂纹和开焊,按规定检查电器部分,机械转动减速机的润滑油质和油量,各制动器应动作灵敏,制动可靠,吊钩,滑轮应转动灵活,各部钢丝绳应完好,固定端牢固可靠,力矩限制器,高度,变幅限位器。

3.开始作业时,应首先发出指挥信号,提醒作业人员注意。

4.禁止歪拉斜吊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在地上、设备上的重物以及重量不明的重物。

5.严禁用吊钩直接挂重物,必须用吊绳,吊具吊挂重物。

6.起吊的重物在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得在重物上悬挂任何物品。

7.操作控制器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变速向反方向运动时,必须先归零再逐级变速。

严禁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8.严禁使用限位装置替代停车装置。

9.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起吊时,必须先吊离地面50厘米左右停住,确定无问题后方可进行操作。

10.不允许超载和超风力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超载,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10﹪,并经专业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11.在起升过程中,当吊钩滑轮接近起重臂5米时,应减速起升。

12.严禁采用自由下降方法下降吊钩和重物,当重物下降至就位约1米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13.作业起吊平移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米。

14.不得起吊带人重物,严禁用吊钩吊运人员。

15.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将各手柄置于“零位”。

16.作业时严禁对传动部份,运动部份以及运动件作维修,保养,调整等工作。

17.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大雪,大雨,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起重出现漏电现象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打结,断股出糟,安全装置失效,各传动机构有异常现象金属结构部份发生变形等。

18.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不得少于三圈。

19.驾驶员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严禁从塔机向下抛物。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准备工作1、查看工作现场环境,对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2、作业前,重点检查各结构和传动部份、润滑部位是否完好,钢丝绳磨损情况及穿绕滑轮是否符合规定,安全装置、电源及控制部分是否正常。

二、具体操作要求3、操作人员得到信号后方可操作,操作前必须鸣号示意。

如发现指挥信号不清,操作人员有权停机。

工作现场只许有一人指挥,如发现多人指挥或指挥错误时,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4、操纵控制器时,先从零位开始,推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推到其他档位,严禁越档操作。

5、传动装置运转中需变换方向时,应先将控制器拨回零位,待传动停止后,再行逆向运转,严禁直接变换运转方向。

操作时应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6、在吊钩提升临近高度限位开关或起重机运行将要达端部时,分别降至“停止”位置,慢速靠近,吊钩与吊臂尖端的距高不得小于1m;起重机离轨道尽头不得少于3m。

7、使用两台同型号塔式起重机起吊同一重物时,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起吊时,要保持同速提升或降落。

荷重不得超过两机额定起重重量之和的75%。

8、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起重卷筒上至少应保留5圈钢丝绳。

9、起重机在强电磁波发射天线附近施工时,与吊钩接触的作业人员,应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并应在吊钩上挂接临时放电装置。

10、同一施工地点有两台以上起重机时,注意保持两机之间的距离,两机间任何接近部位距离不得小于2m,吊钩上所悬重物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11、停止作业后,将每个控制器及手柄拨回零位和规定的停机位置,吊钩落地,拉下配电箱总闸,收拾好工具,切断电源总开关,关好操作室门窗。

三、注意事项12、严禁超负荷起重和起重不明重量的物体。

13、严禁重物自由下落,在重物距离就位处1~2m时,可短时间使用手制动或慢速下降开关。

14、禁止进行斜吊、拉吊和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地面冻结或被其它重物卡压的物件。

现场浇筑的混凝土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安装作业:(1)塔吊的安装(包括锚固,拆卸)作业前,应由专业队(组)制定出详细,切实可行的方案,报经主管厂(站)长批准后方可实施作业。

(2)作业前做如下工作:A.检查场地,环境符合要求。

注:①严禁起重机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②指挥人员利用通过设备进行指挥工作时,之前必须检查对讲机的电池与司机频率相同,确应无误。

B.检查电源,备用发电机的情况,应符合要求。

C.检查安装人员的安全装备,工地现场的安全设施是否合格。

D.检查塔吊基础的交接手续是否完备。

摇测地阻应符合规定要求。

E.检查专用工具及一般工具是否齐备,有无损坏是否符合要求。

F.检查各工种人员配备情况。

向全体安装人员介绍工作要求的进度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遇有下列情况时,禁止进行塔吊的任何作业。

A.遇有6级以上大风或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

B.吊车超载。

C.吊车与架空输电线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

D.基础处理情况不明或没有交接手续的。

E.需要进行安装的塔件发现明显的变形、裂纹、锈蚀严重的。

附:风力达到4级时禁止安装。

拆卸前后臂及顶升,锚固作业。

(4)在安装,顶升拆卸工作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及时将塔吊拆、装到安全部位后方可停止作业。

必要时要对塔吊进行加固。

A.突然停电。

B.发生液压,电气或机械系统故障,短时间不能排除的。

C.突遇大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

D.因其他方面原因而影响继续施工的。

E.中午休息之前。

(5)对各连接件,钢绳及紧固的要求:A.按照安装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肖轴。

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拧紧力矩。

螺栓和肖轴要有可靠的防松装置或保护装置。

B.塔吊用钢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本塔吊要求。

卷筒上的钢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绳时,卷筒上至少要保留三圈以上。

收放钢绳绳时应防止钢绳打环、扭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扭结、变形的钢绳。

C.采用绳卡固定钢绳时,其数量不得少于三个。

绳卡的规格数量应与钢绳直径匹配。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一.开机前1、检查轨道上是否有障碍物。

2、取消防风措施,松开夹轨器和锚定装置并进行保险。

3、检查所有保护和安全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4、检查所有齿轮箱、液压油箱的油位是否正常,传动装置、电缆卷筒是否处于正常状态。

5、检查钢丝绳卷筒的排列、紧固、滑轮组情况是否正常。

6、取消起重臂风标志状态。

二.工作时1、用空载低速度试验各机构的动作是否正常。

2、塔机行走时,不要将载荷从人头上方经过。

3、不要在规定的幅度以外吊起超重的载荷。

4、操作各控制器时应从停止点(零点)转到第一档,然后依次逐级增加速度,严禁越档。

在改变运输方向时,应将控制器转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后,再转向另一方面不得直接变换运转方向,操纵时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5、司机必须在得到指挥信号后方可进行操作,操作前必须鸣笛,操作时精力集中。

6、大、小车运行接近限位器时,必须减速运行,不允许将限限器及限位开关当作正常停车的装置使用。

7、不要使用紧急停车按扭当作正常的停止动作,只能在例外情况、威协安全情况下使用。

8、旋转时,不得顺一个方向连续回转,应确保无任何障碍物进入起重臂回转区域。

9、当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停车修理,严禁带病工作。

10、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应将所有控制手柄置于零位,在重新工作前,应检查起重机动作是否正常。

11、提升或降落速度要均匀。

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

左右回转动作要平稳。

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作反向动作。

三.工作结束后1、提升吊钩至上限位点下方,禁止在吊钩上留有载荷。

2、将起重吊臂转至轨道中心线位置。

3、将小车开到接近塔身处。

4、将控制器拔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门窗,下机后切断总电源,打开高空指示灯。

5、做好防风措施:刹好铁草鞋、夹轨器、锁紧锚定。

6、交接班做好设备点检记录及“4S”工作。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最新版本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最新版本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最新版本引言塔式起重机是一种常见的高空施工设备,广泛应用于建筑工地、桥梁工程、风力发电场等领域。

为了确保施工安全和工人健康,本文档旨在总结和规范塔式起重机的操作使用规程。

请所有使用塔式起重机的工作人员必须仔细阅读、理解和遵守本规程。

一、作业前准备1.工地负责人应确保塔式起重机操作前的准备工作已完成,包括:–安装基础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调试已完成。

–塔式起重机安全控制系统正常运行。

–塔式起重机的额定载荷已明确,并进行了标识。

–工地已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分离区域。

2.操作员应在作业前进行以下检查和准备:–检查塔式起重机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如润滑油、防滑链等。

–检查操作台和控制按钮是否正常工作。

–检查防风装置是否安装牢固。

–核查塔式起重机的操作手册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二、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包括:–手套、安全帽和防护眼镜。

–防滑鞋和安全带。

2.操作员在操作前应熟悉塔式起重机的使用说明书,并确保了解以下内容:–各个控制按钮和操作方式的含义和作用。

–起重机的额定载荷和限制条件。

–操作规程中的注意事项和警示信息。

3.在操作过程中,操作员需遵循以下规定:–不得以危险的姿势操作起重机,应保持身体平衡和稳定。

–不得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载荷,严禁超载操作。

–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安全,并随时保持警惕。

–不得在离开操作台时将起重机处于运转状态,必须将起重机停止并设防。

–在遇到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上报负责人。

4.在使用塔式起重机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避免起重机和建筑物、电线、树木等障碍物的碰撞。

–不得在高风速、大雨、雷电等恶劣天气条件下操作起重机。

–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安全便携通讯设备,并与地面人员保持有效的沟通。

三、应急措施1.在塔式起重机发生故障或异常情况时,操作员应采取以下应急措施:–立即停止起重机的运转。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塔式起重机操作规程
1.作业前应检查塔吊各部位,并查阅交接班记录,如有故障应先排除;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制动器、限位器、安全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在变换运转方向时,应将控制器拨到零位,待电动机停止转动后,再转向另一方向;操作力求平稳,严禁急开急停。

3.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

4.提升的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0.5m以上。

5.两台起重机在相近处进行作业时,应保持两机之间任何部位接近距离(包括吊起重物)不得小于5m。

6.作业中,操作人员应集中精力,严格按照“十不吊”要求进行操作。

7.吊钩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缓速度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2.5m,起重机距轨道端部不得小于2m。

8.动臂式起重机的起重、回转、行走三种动作可同时进行,但变幅只能单独进行。

9.严禁在弯道上进行吊装作业或吊重物转弯。

10.作好运转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一旦发现故障,应立即报告并排除故障,作好记录。

贵州建工集团四公司(筑)材料设备科。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100—1999)标准规范发布时间:2004年10月26日16:05自1999-1-1 起执行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工作人员及其在作业中的指挥、使用、操作、拆装和维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式、轮胎式、履带式、附着式、爬升式和固定式起重机。

2 引用标准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031 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规范和方法GB 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GB 6720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 J232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3 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信号工)及指挥信号严禁起重机司机(以下简称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3.1 起重机司机3.1.1 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1.2 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它疾病者,不能做司机工作。

3.1.3 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

3.1.3.1 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

培训的科目应包括下列内容:a.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b.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c.原动机及电气知识;d.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需的力学知识;e.液压传动的基本知识;f.物体重量目测。

g.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h.指挥信号;i.有关登高作业、电气安全、消防及有关的一般救护知识j.有关法规、法令、标准、规定等。

3.1.3.2 实习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0个课时(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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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 100—1999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塔式起重机(以下简称起重机)的工作人员及其在作业中的指挥、使用、操作、拆装和维修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式、轮胎式、履带式、附着式、爬升式和固定式起重机。

2 引用标准 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031 塔式起重机性能试验规范和方法 GB 5306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GB 5082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6720 起重机司机安全技术考核标准 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J 232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 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信号工)及指挥信号 严禁起重机司机(以下简称司机)、拆装工、指挥人员酒后作业。

3.1 起重机司机3.1.1 司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

3.1.2 每年须对司机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癫痫、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能做司机工作。

3.1.3 司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进行培训,也可以由专业(技工)学校培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六个月。

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基础理论知识和实习操作两个部分。

3.1.3.1 基础理论知识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50个课时(5个月)。

培训的科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机械基础知识及简单的机械制图知识; b. 起重机的构造及工作原理; c. 原动机及电气知识; d. 操作和使用起重机所必需的力学知识; e. 液压传动的基本知识; f. 物体重量目测; g. 吊具、索具的种类、选择、使用方法、报废标准及吊重的捆扎方法; h. 指挥信号; i. 有关登高作业、电气安全、消防及有关的一般救护知识; j. 有关法规、法令、标准、规定等。

3.1.3.2 实习操作的时间不得少于150个课时(1个月)。

实习操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a. 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操作安装、拆除、顶升、爬升、附着及锚固; b. 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一般电气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c. 对所使用的起重机的机械传动故障的判断和排除; d. 一般的日常维修技术。

3.1.4 对司机培训期满后,省、市劳动部门应按GB 6720中2.2和2.3条的规定考核和发证。

3.1.5 除主管部门安排的实习学员外,严禁没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操作起重机。

注:实习学员是指在本规程3.1.3条中所规定的培训司机的学校、培训班里学习的学员。

3.1.6 实习学员操作起重机时,在操作的全过程中,必须有该起重机司机的监护和指导。

3.1.7 对于连续一年以上未操作起重机的司机、企业主管部门必须注销其操作证。

如再操作起重机,必须经过省、市级劳动部门重新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

对于取得操作证的司机,省、市级劳动部门或其指定的单位,应每两年按GB 6720中第3章的规定进行复审。

3.1.8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司机不得允许非本台起重机司机操作。

3.1.9 司机在正常作业中,应只服从佩带有标志的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对其他人员发布的任何信号严禁盲从。

3.1.10 在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司机不得操作起重机: a. 指挥信号辨别不清; b. 会造成事故的指挥; c. 不符合起重机性能的指挥; d. 用不符合GB 5082中规定的旗语、手势、音响的指挥信号。

3.1.11 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指挥人员,只有一个指挥人员发出指挥信号时,方可操作。

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

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指挥人员指挥才能操作。

严禁无指挥操作,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

3.3 指挥人员(信号工)3.3.1 在拆装起重机的作业过程中,必须指定专门的指挥人员,并在其指挥下工作。

3.3.2 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由持有主管部门发给指挥证的人员担任。

3.3.3 患有色盲、耳聋、矫正视力低于1.0、心脏病、高血压、美尼尔症、癫痫等疾病者,不能从事指挥工作。

3.3.4 在起重机作业中,指挥人员是唯一的直接发布号令者,严禁无证人员指挥。

3.3.5 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佩带有符合GB 5082中5.2.9条所规定的标志。

3.3.6 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所指挥作业的起重机性能。

3.3.7 作业中如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指挥同一台起重机作业时: a. 所有指挥人员必须佩戴相同标志; b. 各指挥人员必须使用同一种指挥信号; c. 作业中,只允许一个人对司机的操作发出指挥信号,严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对司机发出指挥信号。

其他指挥人员只能互相传递指挥信号。

利用通讯设备进行指挥时,所有的指挥人员所使用的通讯设备中,只允许有一个与司机使用的通讯设备的频率相同; d. 指挥人员之间必须有良好的配合,特别是在起重机作业中,由一个指挥人员转入另一个指挥人员指挥时,相互交接的指挥人员必须事先联系好后方能交接,绝对不允许二个人同时指挥、间断指挥或无指挥作业。

3.3.8 指挥人员必须了解每项作业的内容和要求。

3.3.9 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应按GB 5144中3.2、3.4条及GB 5972的有关规定,检查所用的钢丝绳和吊钩,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3.3.10 起重机的工作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规定时,指挥人员不得指挥作业。

3.3.11 指挥人员要监督本职所辖范围的作业人员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穿工作服和工作鞋。

3.3.12 在作业现场,各种指挥信号只能用来指挥起重机作业,严禁他用。

3.3.13 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集中精力从事专项的指挥工作,不得做其他任何兼项工作。

3.4 指挥信号的要求:3.4.1 起重作业中所用的各种指挥信号及通讯种类,必须符合GB 5082及GB 3811中5.10.3条的有关规定。

指挥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位于司机听力或视力所及的明显处,不允许进入司机的盲区和隔音区指挥。

3.4.2 所采用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可辨,随时都可传出指挥信号。

3.4.3 起重机作业开始之前,指挥人员与司机必须互相约定所采用的指挥信号种类。

3.4.4 起重机在运转过程中,不准中途改用未经约定的指挥信号种类。

在需要更换时,必须使起重机停止运转,指挥人员与司机取得联系,并经双方认可方可更换。

3.4.5 在作业中,各种指挥信号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两种信号配合使用。

4 起重机的使用4.1 起重机的使用条件4.1.1 必须持有国家颁发的塔式起重机生产许可证(经省级以上鉴定合格的新产品除外)。

4.1.2 有出厂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电气原理图及布线图、配件目录以及必要的专用随机工具等。

4.1.3 对于购入的旧起重机应有两年内完整的运转履历书及有关修理资料。

在使用前应对各部分(金属结构件、机构、电气、操纵、液压系统、安全装置等)进行检查、试验,保证其工作可靠。

4.1.4 大修出厂的起重机要有出厂检验合格证。

4.1.5 对于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起重机在启用时,必须做好各部润滑调整、保养、检查。

4.1.6 对所使用的起重机(购入新的、旧的、大修出厂的以及停用一年以上的起重机)应按说明书提供的性能,根据起重机生产国家的有关标准或GB 5031第3~5章中的规定进行检查、试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试验报告。

4.1.7 起重机的各种安全装置、仪器、仪表必须齐全。

4.2 使用前的准备4.2.1 在进入工地施工前,使用起重机的部门必须向起重机管理部门及司机提供起重机工作场地及轨道基础铺设的方案;主要作业对象及内容;最大起吊重物和放置部位等施工任务交底书。

4.2.2 对于需要起重机爬升、附着锚固的施工工程以及起重机易装难拆的工地,在使用前必须制定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拆除的方案。

5 起重机的作业5.1 作业前的检查5.1.1 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记录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记录等填写和记载得是否齐全。

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情况时,交班司机和接班司机必须当面交接,严禁交班和接班司机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

5.1.12 起重机遭到风速超过25 m/s的暴风(相当于9级风)袭击,或经过中等地震后,必须进行全面检查,经主管技术部门认可,方可投入使用。

5.1.13 司机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a. 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b. 试吊重物; c. 核定和检查大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5.2.1 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性能,并应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作业,不得斜拉斜拽重物、吊拔埋在地下或粘结在地面、设备上的重物以及不明重量的重物。

5.2.2 起重机开始作业时,司机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5.2.3 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5.2.3.1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5.2.3.2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

5.2.3.3 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

5.2.3.4 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

不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

5.2.3.5 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5.2.4 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挡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挡位。

传动装置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挡逆向操作,禁止越挡操作和急开急停。

5.2.5 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

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50 m左右停住,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指挥操作。

5.2.6 司机应掌握所操作的起重机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结构、工作原理及维护方法,发生故障时必须立即排除。

司机不得操作安全装置失效、缺少或不准确的起重机作业。

5.2.7 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精力,当安全装置显示或报警时,必须按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操作。

5.2.8 不允许起重机超载和超风力作业,在特殊情况下如需超载,不得超过额定载荷的10%,并由使用部门提出超载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及超载使用申请报告,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作业项目、内容; b. 超载作业的吊次和超载值; c. 超载的计算书及超载试验程序; d. 安全措施; e. 作业项目和使用部门负责人签字。

设备主管部门和主管技术负责人对上述报告审查后应签署意见并签字。

5.2.8.1 超载使用,必须选派有经验的司机操作。

5.2.8.2 超载作业前要做如下准备: a. 检查吊、索具; b. 检查重物吊挂; c. 安全措施; d. 按照审核批准超载使用的起重量和试验程序做超载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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