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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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惠州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陈宏寿制作
建议民政部门采取法律途径,因为《合同 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 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 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 适用这一条款,捐赠企业必须及时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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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以是否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
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⑤以合同是否具有从属性为标准,分为主合 同和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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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以法律、法规是否特别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 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非要式合同。 合同的这种分类的法律意义在于,要式合同在 未履行某种特定程序或方式之前,合同未成立,因 而原则上不发生法律效力。
变更内容或者使效力归于灭 失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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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后果
(2)有下列情况之一,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 构请求撤销或变更:
①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②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③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 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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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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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
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1)承诺应具备的条件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向要约
人作出;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否则视为新要约;承诺必须在有效期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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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承诺的方式 承诺的方式是指受要约人将其承诺的意思
表示传达给要约人的方式。
(3)承诺的期限

西大街校区《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西大街校区《中级经济法》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西大街校区《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计39分)1、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单选题] *A.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30岁的李某(正确答案)B.9周岁的小学生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大学生王某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答案解析:【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选项B是有效合同;选项CD是可撤销合同。

2、下列关于质权设立时间的表述中,不符合担保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单选题] *A.以汇票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B.以基金份额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C.以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专利证书交付时设立(正确答案)D.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答案解析:【参考答案】:C参考解析: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3、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赠与人是否有撤销赠与权利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单选题] *A.赠与人对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可以任意撤销赠与(正确答案)B.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C.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D.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答案解析:【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因此,本题A选项属于不得任意撤销赠与的情形。

4、下列不属于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是()。

经济法详解之合同法

经济法详解之合同法

经济法详解之合同法合同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广泛的一种经济行为形式,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规范市场经济行为、维护经济秩序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要件、合同的种类、合同的效力等方面对合同法进行详细解析。

一、合同的定义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自愿行为。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由合同的当事人自由订立,受国家法律保护。

二、合同的要件1. 条件要件: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是真实、自由的。

2. 客体要件:合同的客体必须是具有合法的价值,如货物、服务、财产权利等。

3. 形式要件:合同的形式要件是指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或者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订立。

三、合同的种类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功能,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购买合同:即买卖合同,合同的一方将货物所有权转让给另一方,而另一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2. 租赁合同:合同的一方将所拥有的财产(包括房屋、设备、车辆等)暂时委托给另一方使用,而另一方支付相应的租金。

3. 委托合同:合同的一方委托另一方代表自己进行一定的事务或者为一方的利益进行管理、处分。

4. 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的就业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条件等。

5. 借款合同:借款人向出借人借入一定金额的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偿还。

四、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合同当事人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合同法》,合同受法律保护,一旦当事人达成协议,就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

1. 有效合同:合同的成立、内容符合法定要求,并能够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合同。

2. 无效合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是无效的。

3. 可撤销合同: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合同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4. 解除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章 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教学课件

第五章 合同法 《经济法基础与实务》教学课件

(三) 合同的分类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4.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5. 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 6. 主合同与从合同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
(一) 合同法的概念
合同法是指调整与合同有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的总称,这是合同法广义的理解。狭义的合同法仅指1999年 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三、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1.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 标的 3. 质量和数量 4. 价款或酬金
(一) 合同的内容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5. 履行的期限 6. 履行地点和方式 7. 违约责任 8. 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合同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 是合同内容的外部表现和载体。《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 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表明当事人 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 择合同的形式。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5-2
A公司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求购一批布料。传真载明了 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 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传真发出后10天,乙纺织厂为A公司 送来同类产品样品,价格比甲厂要低25%。于是A公司与乙 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了乙厂的布料。正在这时,A公司收 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为避免重复购货,A公司赶紧给甲 厂发去传真,声明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采购。但5天后, 甲厂将货送至A公司。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考点重点归纳总结

经济法合同法律制度考点重点归纳总结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本章叙述了合同的订立到合同的履行的全过程,概念较多,难度较大,实用性很强,历年考试分值都比较高,是重要的一章。

本章几乎每年都有主观题出现,所以要加强知识点的综合运用,而且本章的综合题很可能会与其他章的内容结合出题,要注意结合应用。

2013年本章教材有一些局部调整,并根据最新的法律规定做了一些实质性修改。

第一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对合同做如下分类:1.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做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2.按照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

3.按照法律、法规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按照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5.按照当事人权利的获得是否支付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6.以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合同法,即有关合同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商品交换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合同法调整的范围包括:(1)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2)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同时还包括自然人之间的买卖、租赁、借贷、赠与等合同关系。

(3)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时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4)其他法律对合同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

2.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相关考点】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例题·单选题】下列合同中,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 )。

中级经济法第5章合同法

中级经济法第5章合同法

中级经济法第5章合同法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判断题)(2018年)因借款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是从合同。

( ) [单选题] *A.正确B.错误(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一项借款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又订立一项担保合同。

其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2. (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单选题] *A.租赁合同B.借款合同C.买卖合同D.定金合同(正确答案)答案解析: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为实践合同;租赁、借款、买卖合同为诺成合同。

所以选择D选项。

3. (单选题)(2019年改)下列各项中,直接属于《民法典》合同编调整范围的是( )。

[单选题] *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B.陈某与张某签订的收养协议C.赵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正确答案)D.王某与钱某签订的子女监护权协议答案解析:选项A,适用《劳动合同法》;选项BD,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规定。

4. (判断题)(2014改)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视为书面形式的合同。

( ) [单选题] *A.正确(正确答案)B.错误答案解析: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5. (单选题)(2013年改)甲公司以招标方式采购新一年的技术服务,向包括乙公司在内的十余家技术服务供应商发出招标书,招标书中包含设备性能、规格、品质、交货日期等内容。

乙公司等8家供应商参与投标,按要求提交了投标书。

甲公司经过决标决定乙公司中标,并向乙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

下列各项中,属于发出要约行为的是( )。

[单选题] *A.甲公司发出招标书B.乙公司向甲公司提交投标书(正确答案)C.甲公司对所有标书进行决标D.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出中标通知书答案解析:招标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人投标属于要约;招标人定标属于承诺;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指定的期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买卖合同正式成立。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

2024版经济法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适用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五条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合同订立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七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九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十三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八章特别规定第十七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九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注: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具体法律条款应由法律专业人士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合同法引言经济法是国家经济管理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同法作为经济法的一部分,对于规范经济活动有着重要的意义。

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主体之间进行经济交往的基本形式,是经济法的基础。

本文将从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的成立、履行与解除等方面进行介绍与分析。

一、合同法的基本概念合同法是规范合同活动的法律体系,包括了合同的定义、合同的要素、合同形式等方面内容。

根据我国《合同法》,合同是自愿订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目的及合同的形式等。

合同的成立是指当事人通过双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形成共同意思表示的过程。

合同的成立需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1.双方意思表示的交互:当事人通过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思,进行协商和讨论。

2.合同要约的提出:一方或者双方通过书面、口头等方式提出要约,表达了达成合同的意愿。

3.合同要约的接受:接受要约的一方同意接受对方的要约,表示愿意与对方达成合同。

4.合同的约定和核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内容进行讨论、约定,并核对其准确性。

5.合同的签订和登记: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并根据需要进行合同的登记或备案。

6.合同成立:经过以上步骤,当事人达成一致,合同成立。

合同的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实现合同目的的过程。

合同的履行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应当自愿地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强迫或者限制对方的行为自由。

2.公平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进行交易,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3.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得采取欺诈、虚假的行为。

4.保护当事人权益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权要求对方按照约定进行履行。

合同的解除是当事人因合同约定的原因或者法律规定的情形,终止合同的过程。

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自愿解除和强迫解除两种情况。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考点讲义(一) 合同的概念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 《民法典》合同编的调整范围(1)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合同编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合同法》。

3.合同的分类4.预约合同 VS 本约合同(2022 年新增)根据合同的订立是否以订立另一合同为内容,可以将合同区分为预约合同与本约合同。

(1) 预约合同是约定将来订立相关联的另一合同的合同;(2) 本约合同是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例题·2018 判断题】因借款而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是从合同。

( )【答案】×【解析】当事人之间订立一项借款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又订立一项担保合同。

其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1)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3.其他形式(1) 推定形式当事人没有口头或文字的意思表示,由特定行为间接推知其意思而成立合同。

【举例】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当事人双方未明确续租,但承租人继续缴纳租金,出租人接受租金,自此行为可推定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成立有效。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合同法

经济法合同法经济法合同法是指对经济生活中的各种合同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的法律制度。

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实现利益交换和风险分担的基本方式,合同法的主要作用是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经济法合同法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一、合同的基本原则。

法律规定了合同的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等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为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决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合同的成立通常需要经过要约、承诺、接受等多个环节,法律规定了合同成立的条件和程序,确保当事人的真实意思得到有效表达。

同时,合同的效力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得违背法律规定。

三、合同的内容和变更。

合同的内容是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法律规定了合同必须具备的主要内容和可变更的条件。

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准予变更的情形和变更的程序,保障当事人之间的合法权益。

四、合同的履行和违约。

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对其所承担的义务进行履行的过程,法律对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同时,合同的违约行为也受到法律的制裁,当事人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合同的解除是指出现合同解除事由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除合同。

而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因履行完毕、期满或其他原因而终止,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不再享有相应的权利义务。

对于经济主体而言,经济法合同法为其提供了明确的权利义务,保护了其合法权益。

同时,合同法的实施也规范了市场经济的秩序,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经济法合同法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大学经济法考试合同法试题

大学经济法考试合同法试题

第五章合同法一、单项选择题四、在下列哪种情形中,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法律关系( )A.甲拾得乙遗失的一块手表.B.甲邀请乙看球赛,乙因为有事没有前去赴约C.甲因放暑假,将一台电脑放入乙家D.甲鱼塘之鱼跳入乙鱼塘1、甲欲购买乙所有的机器设备一台,双方就价款已经达成一致.因乙已将该设备出租于丙,故双方约定待租期满后由丙负责交付.租期满后,丙为交付,则甲应向谁请求给付? ( )A.乙B.丙C.乙或丙,二者承担连带责任D.甲不得向任何人请求,因为该种合同无效3.根据传统民法理论,下列合同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A.买卖合同B.租赁合同C.保管合同D.雇佣合同4.下列属于要约的有( )二、寄送的价目表三、招股说明书四、本店有大批高档衬衫,价格优惠,欲购从速.五、真丝袜子,每双2元,交款取货,欲购从速5.某商店橱窗内展示了衣服上标明"正在出售".并且标示了价格,则"正在出售"的标示视为( )一、要约二、承诺三、要约邀请四、既是要约又是承诺6.下列关于要约失效的陈述,错误的是( )A.甲以信件的方式向乙发出要约,要求购买某型号钢材10吨.乙打电话告知甲,无货可供.要约失效.B.甲以信件的方式于7月5日向乙发出要约,并确定了一个月的承诺时间.7月10日该要约到达乙处..乙于8月6日以信件方式作出承诺,8月9日到达甲处.要约失效.C.甲以信件方式向乙发出要约,并要求乙必须在一个月内作出承诺,信件落款时间为7月1日.但甲迟迟没有发信,直到7月10日才发出信件.乙于8月4日作出承诺,该信件于8月7日到达甲处.该承诺生效,因此要约没有失效.D.甲以信件方式向乙发出要约,要求购买某型号的钢材10吨,乙打电话告知甲,因为市场行情发生变化,要约中确定的价格应上浮10%。

要约失效.7.下列要约中可以撤销的有( )A.规格水泥10吨,单价100元,请于15日内与我厂联系,过时不侯”B“本要约为不可以撤销之要约”C.现有高档衬衫一批,单价150元,交款即购,欲购从速.D.某公司给某运输公司发来传真,称:“有小麦100吨需运往南京,请贵公司必为我公司安排5吨卡车20辆,切记!”运输公司立即取消了部分零担货运,腾出车辆供该公司使用.8.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信件寄至甲商场,适逢其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 ( )A.5月1日B.5月8日.C.5月9日D.5月10日9.甲公司4月11日以信件方式向乙公司发出采购100吨钢材的要约,4月14日信件寄至乙.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至甲,适逢其董事长旷工,5月9日董事长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打电话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何时生效?承诺期限从何时开始计算?( )A.5月1日4月11日B.5月8日4月11日C.5月9日4月14日D.5月10日4月14日10.甲厂向乙大学函表示:“我厂生产的X型电教师耳机,每副30元。

中级经济法_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_2010年版

中级经济法_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九节2_2010年版

1、甲公司于3月5日向乙企业发出签订合同的要约信函。

3月8日乙企业收到甲公司声明该要约作废的传真。

3月10日乙公司收到该要约的信函。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发出传真声明要约作废的行为属于()。

A:要约撤回B:要约撤销C:要约生效D:要约失效答案:A解析: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要约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约,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

2、关于担保法律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可以采用保证、抵押、质押作为反担保方式B: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应当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C: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可撤销D: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答案:D解析:本题考核担保法律制度。

债务人亲自向原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的,保证不得作为反担保方式;选项A错误。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将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也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选项B错误。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选项C错误。

3、甲与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借款数额为30万元。

甲以自有的一部价值10万元的汽车作为抵押担保,甲又请求丙为该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

合同到期后,甲无力偿还。

如果两项担保对担保责任约定不明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应当先要求甲以抵押承担保证责任B:乙应当先要求丙以保证承担保证责任C:乙即可以先要求甲承担保证责任,也可以先要求丙承担保证责任D:因为没有约定,丙不承担保证责任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点是保证责任。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求偿。

中级经济法第5章合同法重要习题及答案解析

中级经济法第5章合同法重要习题及答案解析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1.甲、乙签订仓储合同,存储期间届满后,甲作为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乙催告甲在合理期限内提取货物后,甲逾期仍不提取,乙将该仓储物提存。

提存期间,该标的物发生意外毁损。

下列关于该标的物损失承担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应由甲承担B.应由乙承担C.应由提存机关承担D.应由甲、乙共同承担2.下列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中,属于债务法定抵销的是( )。

A.甲公司为农机生产企业,欲从乙处购买白菜2000斤用于职工福利,与乙签订合同约定12月1日交货,后甲因资金周转问题,欲以农机一台抵销白菜款B.甲公司为医药企业,尚欠乙公司中药材款50万元,现乙公司业务从甲公司采购葡萄糖5吨价值60万元尚未付款。

乙公司以甲公司对其债务到期未清偿为由,主张与甲公司抵销债务C.债务人甲因债权人乙下落不明,欲终止合同权利义务,遂将合同标的物提存D.12月1日突发暴雪,致使甲乙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终止的3.根据规定,下列关于法定抵销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可以附条件B.可以附期限C.可以附条件和期限D.不得附条件或者期限4.债务人欲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通知债权人B.应当经债权人同意C.不必经债权人同意D.不必通知债权人5.根据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

A.20%B.30%C.50%D.15%6.债权人在其债权没有得到清偿,有权留置债务人的财产,并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履行期限。

根据规定,该履行期限为( )。

A.60日以上B.30日以上C.1年以上D.180日以上7.下列关于留置权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必须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B.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就不得留置C.留置权人有收取留置财产所生孳息的权利D.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丧失占有或者留置权人接受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的,留置权消灭8.根据有关规定,以本票、债券出质的,质押合同自( )生效。

经济法

经济法
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一、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
(一)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合同成立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但是合同成立不等 于生效,合同生效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拘束当 事人乃至第三人的强制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是两个既有联 系又有区别的概念。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二) 合同生效的条件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二) 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 的地点。”但不要式和要式合同有所区别。不要式合同以承 诺发生效力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要式合同以完成法定或 约定形式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同时,根据《合同法》第 34条、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 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 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 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一节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二)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1. 平等原则 2. 合同自由原则 3. 公平原则 4. 诚实信用原则 5. 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案例5-2
A公司向甲纺织厂发去传真求购一批布料。传真载明了 所要布料的品种、型号、价格、数量,以及交货时间、地 点和交货方式等内容。传真发出后10天,乙纺织厂为A公司 送来同类产品样品,价格比甲厂要低25%。于是A公司与乙 厂签订了合同书,购买了乙厂的布料。正在这时,A公司收 到甲厂同意供货的传真。为避免重复购货,A公司赶紧给甲 厂发去传真,声明已经购货,不再向甲厂采购。但5天后, 甲厂将货送至A公司。
6. 要约的失效 (1) 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 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 (4) 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024版)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024版)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乙方提供货物/服务的需要,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货物/服务内容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详细描述货物/服务的性质、数量、质量、标准、时间等)1.2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接收并支付甲方提供的货物/服务。

第二条货物/服务价格及支付方式2.1 货物/服务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

2.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价款。

2.3 支付方式为:____银行转账____现金支付。

第三条货物/服务交付及验收3.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质量标准将货物/服务交付给乙方。

3.2 乙方应在收到货物/服务后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通知甲方。

3.3 如乙方对货物/服务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合格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书面材料。

甲方应在收到异议后____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条违约责任4.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2 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地点、质量标准交付货物/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延迟交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延迟交付部分货物/服务价款的____%。

中级经济法(基础精讲):05.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中级经济法(基础精讲):05.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本章考情分析本章在考试中的分值在15分左右,年年涉及主观题,希望考生给予充分重视。

本章“入门易,得分难”,许多规定看似浅显、简单,但应用起来十分灵活,需要考生准确理解规定,并辅以适度练习。

2019年内容基本没变。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考点一:概述1.合同法中所称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分类没有明确规定的合同,适用本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本法分则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3.《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平等主体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设立、变更、终止的协议均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但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例题.多选题】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

A.监护协议B.政府采购协议C.专利转让协议D.股权转让协议【答案】BCD【解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考点二:合同的订立一、订立的形式书面、口头和其他。

【例题·判断题】王某与吴某通过电子邮件签订的化妆品买卖合同属于书面形式的合同。

()(2014年)【答案】√【解析】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二、格式条款【相关链接】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例题1·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的有()。

(2012年)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答案】BCD【解析】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非直接导致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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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效合同
• 无效合同是指不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不受国家 法律保护,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 也称为绝对无效的合同。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 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的意思表示。
三、合同的成立的时间和地点
•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
同 成立。”合同订立的方式决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二)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缔约过失责任
• (一)缔约过失责任的概念和特点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由于当事
人一方实施了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损 害赔偿责任。
立合同
缺点是发生合同纠纷时难以取证
书面形式
指合同书、信件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
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
电传、传真、电子数据 用书面形式;这种情况下,若当
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 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
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 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
的形式
该合同成立
其他形式
狭义的合同法仅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四、合同法的原则
• 合同法有四项原则
图6-4 合同法的原则
五、合同的法律约束力
•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 对当事人具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 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 合同。所以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即对当事人产 生约束力,合同的约束力表现为当事人必须遵 守合同的约定,依法成立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 的。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您的姓名: [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2020年卷2)梁某在路上遇见同村的丁某。

询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价格2000元,丁某当场未答复。

次日,丁某找到梁某表示同意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该摩托车,梁某告知丁某该摩托车已卖给邻村的林某。

丁某表示同意以2000元的价格购买摩托车的意思表示是()。

[单选题]A.承诺B.要约(正确答案)C.单方法律行为D.要约邀请答案解析:(1)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2)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3)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4)本题中,梁某问丁某是否愿意购买其某辆摩托车属于梁某向丁某发出的要约,丁某未回复要约失效;丁某次日欲以2000元购买摩托车的行为属于丁某向梁某发出的要约。

2.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发出要约邀请的是()。

[单选题]A.甲公司向数家贸易公司寄送价目表B.乙公司通过报刊发布招标公告C.丙公司在其运营中的咖啡自动售货机上载明“每杯一元”(正确答案)D.丁公司向社会公众发布招股说明书答案解析: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属于要约邀请。

3. (2018年改)3月1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到乙公司钱某,钱某告知赵某,乙公司现有钢材一批,价格合理。

3月2日,钱某以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

3月3日,快递被甲公司传达室签收。

3月5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因事务繁忙,赵某未能及时拆阅。

3月6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时间是()。

[单选题]A.3月2日B.3月3日(正确答案)C.3月5日D.3月6日答案解析:非对话方式作出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并不是指要约一定实际送达到受要约人或者其代理人手中,要约只要送达到受要约人通常的地址、住所或者其他能够控制的现实或虚拟空间,即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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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合同法 第一节 概述
一、概念 合同——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 止某种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 1、当事人地位平等 2、多方法律行为 3、确立权利义务关系 4、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适用
合同法: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公司法:法人、其他组织内部的管理关系 行政法:政府管理活动发生的行政关系 婚姻法:婚姻、收养、监护的身份关系 劳动法:劳动雇佣关系 等等
寄送价格表;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
但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商品房广告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 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而确定,并对合同订立 即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视为要约。
例如: 1、A向B表示愿以单价1000元,销售商品; 2、B回答愿以单价800元,购买20件,并要求了
律效力。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 6、无效的免责条款: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因故意
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四、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合同当事人一方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三、代位权与撤销权
1、代位权 ——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而危及债权人利
益时,债权人为保全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 代位行使债务人权利的权利。
债权人
合同关系
债务人







次债务人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的债权; 3、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方式 (依要约的要求,交易习惯) 期限 (要约要求、对话时即时或约定、合理
期限) 效力 (合同成立)
地点
承诺生效的地点:收件人的主营业地;经常居 住地。
一方实际履行,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 商品房的认购、定购、预订协议具备主要条款,
并已按约定收受房款的,视为成立。
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同时到达要约 人。
第三节 合同的效 力
一、合同生效
指合同符合法定生效要件,产生当事人所预期 的法律后果。具有约束力。
1、生效的时间
1)一般在承诺生效时合同生效。
2)附条件的合同 效。
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或失
当事人为自己利益不正当阻止条件成就的,视 为已成就;不当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不成就。
条件不成就时也有约束力,不能随意变更或解 除。
交货时间; 3、A表示愿以900元出售; 4、B表示同意。 问:何时为要约?及要约邀请?
要约的生效:到达受要约人时。 指定特定系统收据电文的; 未指定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
要约失效情形: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4)受要约人对合同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二、履行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应当同时履行。 全部,或部分。
2、后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又先后顺序, 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 后履行一方有拒绝其履行要求的权利。
3、先履行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 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法定情形的, 有中止履行合同直至解除合同的权利。 (不安抗辩权)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一、主体
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内容
1、当事人名称、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内容的 方式达成的协议。
如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传真、 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可以在合同成立前 要求签订确认书。
案例:王与李二同事。王患病休息,某月发工资,每个工人 摊派必须认购每券一元的文化宫建设奖券3张,从工资中扣 除,与工资一同发放。李代王领取时,抽出其中一张中特等 奖1万元。李先问王,若中奖,奖金如何处理,王答二人平 分,李出示奖券,王后悔,李起诉。
3)附期限的合同 指附有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件,并在
2、口头:当面或以通讯设备交谈达成的协 议。
常用于数额较小的或现款交易。
3、其他:根据当事人的行为或特定情形推 定合同的成立,默示合同。
四、程序
(一)要约 ——希望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求: 内容具体确定,包括主要条款; 一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有行使撤销权。 “一年”时效为不变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
或延长的规定。 2、有撤销权的人明知撤销事由后,明确放弃的。
未撤销部分仍然有效。
2005年3月10日甲以不动产为抵押,与乙签订为 期一年的借款合同。2006年2月10日,乙将甲抵 押的不动产作为标的与丙签订买卖合同,甲得 知后对此表示反对。问:乙和丙的合同在效力 上属于:
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4)法律有规定办理手续后生效的。
如:A企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向B银行 贷款,3月1日签订抵押合同,3月10日办理抵押 登记手续。合同自登记时起生效。
5)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 后生效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合同标的物的 所有权不能转移。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3、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案例:甲向乙借用一台电动车,约定一个月还, 两天后乙向甲借用一台彩电,未约定时间。一月 后,甲未归还电动车,乙也拒绝归还彩电。乙的 行为属于:
1、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2、行使不安抗辩权 3、行使留置权 4、行使后履行抗辩权
新要约:超过承诺期限发出的承诺,除要约人及 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视为新要 约。包括变更承诺。
迟到的承诺:通常应及时到达,但因其他原因超 过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超期 而不接受外,该承诺有效。
例: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 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 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 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清点后入库。次日 将合同发往乙公司,乙收到后,签字盖章。 问:该合同成立的时间是:
代理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 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 接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代理关系
被代理人
法律后果
代理人
代理行为
第三人
表见代理——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无权代 理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该代理行为有效。
情形: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
案例:某医院掌管公章的办事员,擅自向某公 司购买40万元纪念品,在合同上加盖了公章。 某公司知道该医院要办纪念活动,便积极准备 货源。医院知道后,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一、履行原则
——正确、适当、全面完成各项义务。 约定不明的,可补充;达不成协议,习惯;法律规
定: 1、质量: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价款:订立时履行地市价;政府指导价;
3、地点:货币,接受方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 其他标的,在履行一方所在地。
4、期限:随时。 5、方式:有利于合同目的。 6、费用:义务方。
如:房屋买卖合同。
2、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
视其是否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况相符分为:
效力待定 (需法定代理人追认)
直接有效
(追认;催告权,一个月,无表示视为拒绝)
2)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
如: 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
价格不低于3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2000元购买, 乙认为大家都是好朋友,甲会同意,于是卖给了丙。 无效?无权代理?可撤销?可追认?
要约的撤回
可以在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同时撤回。
可以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前送达撤销通知。 除外:
1)确定了承诺期限或明示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合
同作了准备工作。
(二)承诺 ——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条件: 1、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内容与要约保持一致。 3、在要约有效期内作出。
四、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因违
反法律规定、诚信原则,致使合同未能成 立,并给对方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的损害 赔偿责任。
1、假订合同,恶意磋商; 2、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 3、其他违背诚信原则(如泄露或使用对方
商业秘密)
条件: 1、当事人之间存在先合同义务并有一方违
1、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2、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3、甲公司将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4、甲公司收货时
例:某年5月6日上午10点,天津A公司董事长周 某给贵阳B公司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一份要约, 要求购买一批贵阳特产。要求在10天内答复。
B公司经理于5月16日下午5点发电子邮件答复完 全接受。周于5月17日,在拉萨查收到这份承诺。 6月1日发货并电话通知对方时,A公司要求停止 发货,理由是承诺超过了期限,合同未成立。
反该义务; 2、违反方有过错; 3、有损害结果发生; 4、当事人的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
果关系。
赔偿责任:以受害当事人的损失为限。 包括:直接利益减少(谈判费用)、失去
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机会的损失。
案例:
甲公司于6月5日以传真方式向乙公司求购一台 机床,要求“立即回复”。乙公司当日恢复 “收到传真”。6月10日,甲公司电话催问,乙 公司表示同意按甲公司的报价出售,并要求甲 公司于6月15日前来人签订合同。6月15日,甲 公司前往签约,乙公司要求加价,未获同意, 乙公司遂拒绝签约。
二、合同法的特征 1、强调主体平等、自愿协商、等价有偿; 2、贯彻契约自由原则; 3、从动态角度为当事人提供财产关系的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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