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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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2013年林业项目施工合同(1)

县乡(镇)村 2013年项目

施工合同

甲方:开江县乡(镇)村

乙方:

为全面完成2013年项目的栽植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职责

1.负责调剂实施本项目所需土地,并将土地和面积落实到山头地块和农户;

2.协助乙方召开银杏种植户会议、组建专业队伍,协助专业队与农户签订好种植合同;

3.协助乙方进行栽植,督促农户管护好所栽植的苗木,严禁牛羊践踏和人为破坏,一旦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4.负责给乙方出具项目资金结算的委托书等资料。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提供实施本项目所需的合格苗木(包括补植);

2.负责组织专业队按时按质完成栽植任务和补植任务,并负责乙方全村的技术培训和指导;

3.负责与专业队签订银杏种植合同,协助专业队与农户签订种植合同;

4.负责与县林业局、县财政局进行项目验收和资金结算。

三、附则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项目实施完毕为止。

2.合同期内双方不得违约,一方违约须赔偿另一方全部损失。

3.合同一式四份,签章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鉴证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签章)林业局(签章)

年月日篇二:林业生产合同书

沾化县2012年度下河乡

1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林业生产

施工合同

为高标准、高质量、高速度地完成2012年度下河乡1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林业生产建设任务,能顺利地通过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在工程施工中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建设单位:下河乡人民政府(简称甲方)承包单位:山东济青高速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第二条:工程地点:下河乡1万亩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区。

第三条:工程量及造价:

1、工程量:4.1万株(胸径≥2.5公分)。

2、工程造价:26.24万元(大写:贰拾陆万贰仟肆佰元整),其中:财政资金21.24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最后按签证的实际发生工程量结算。

第四条: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技术指导和工程监理。

第五条:乙方全包施工。机械调迁、工程人员组织、油料供应、保卫均有乙方自理。乙方要做到安全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发生机械或人身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乙方自己按照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工程铺工、组织施工。乙方必须做到放线施工。乙方如出现如下任何一种情况,甲方有权将其标段收回并将其标段另行处理:

1、乙方未按时开工;

2、乙方未按照设计标准要求施工;

3、乙方消极怠工;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返工达到三次或以上;

5、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不服从甲方工程调度。

第七条:施工要求:林带沟深30公分,坝高30公分,内外坡比1:1。所植苗木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标准要求购置,所购苗木要求无病虫害健康苗木,胸径不得小于2.5公分,弯度不得大于树木自身。栽植后2.8米定干,1.2米打红箍、涂白,浇水两遍。

第八条:工程验收:甲方依照标准进行验收,如未按照设计标准要求施工,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整改;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扣支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施工工期:该工程自2012年11月1日开工至2013年3月25日竣工。竣工工期每拖延一天,扣工程总造价的1%。由于乙方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后果或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付款方式:按照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县级报账实施办法》(财发[2011]22号文件)执行。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保证金按不高于合同金额的10%预留。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壹份,县开发办、财政局各执壹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下河乡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山东济青高速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2年10月12日篇三:林业承包合同

林业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央(83)、(84)一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甲方将座落在__的林地(山地)__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北至__,西至__,东至__。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为__年,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第三条林木收益分配

.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技术规定执行。第四条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_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间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第五条双方的义务

.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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