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员日常业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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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日常业务常识

一、安全员职责

1.分厂安全主管、安全员是分厂厂长安全工作的助手,在业务上受安全环保部的指导,协助分厂厂长贯彻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的规定、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

2.编制分厂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协助分厂厂长编制分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做好职业安全健康的监控工作,杜绝或减少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发生;负责对本单位的违章行为制止纠正和安全考核工作。

4.编制本单位每年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指标。

5.发生工伤事故后,严格遵守“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处理事故。

6.每年至少参与一次本单位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工作。

7.编制本单位每年申报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方案。

8.编制、修订分厂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

9.对新进员工进行分厂级安全教育和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

10.每周至少参与一次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协助厂长落实、整改现场安全隐患。

11.参与本单位事故、事件、不符合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二、特种作业管理

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

3.高处作业分类及审批权: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由分厂、部门和分厂安管人员审批)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由安环部安管人员审批)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由安环部长审批,并备案)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由生产副总审批,送安环部备案)

4.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有效期为24小时;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经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复检签字后,报生产副总审批。)

5.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24小时;由动火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初审签字,报主管安全防火部门审批。)

6.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有效期120小时;由动火地点所在单位的主管领导审批。)凡厂、车间或单独厂房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三、生产厂区十四个不准及各项禁令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起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号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护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法(票)。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定。

机动车辆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和空挡溜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火区。

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消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四、安全术语解释

1.危险化学品管理中的“五双”制度--------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另外还有一种说法是: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不过,第一个是主流说法。

2.“三同时”原则--------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与作用。

3.“三级教育”原则------入厂教育、车间教育、班组教育。

4.“三同步”原则--------考虑经济发展,进行机制改革、技术改造时,安全生产要与之同时规划,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运作投产。

5.“三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6.“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7.“五同时”原则--------企业领导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

五、分厂重点岗位分布

六、工伤上报程序

1.工伤上报时间要求

1、员工在厂区及工作场所内发生工伤,应及时打120急救电话,并在10分钟内向公司上报,白班向安全环保部报告(电话:XXXXXXX),夜班向生产管理部调度室报告(电话:XXXXXX)。

2、安全环保部人员接到工伤事故电话要在十五分钟内到达事故发生现场。

3、事故发生单位要在事故发生1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事件简要经过和伤情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并在两日内将工伤认定所需材料上报安全环保部。如未按规定提交材料而延误工伤认定,不能及时享受工伤待遇的,所发生的费用由有关人员承担。

4、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道路交通伤害和事故的,应及时打110报警,并通知本单位。

2.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的材料

1、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一份;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标明入院日期)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份(原件);

4、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蓝色或碳素墨水钢笔书写)两份;(附:证人证言格式)

证言

我系XXX分厂X班X组X岗位X工,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左右,事情的经过是…….。(落款姓名要按手印)年月日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员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参加工作时间、家庭住址、联系电话)

6、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由于机动车事故(包括摩托车驾驶员本身因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或者处理证明;

2)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抢救治疗记录、病历和死亡证明;

七、11种隐患人

1.不懂安全知识的糊涂人

2.违章蛮干的鲁莽人

3.新婚前后的甜蜜人

4.图省事怕麻烦的懒惰人

5.休班探亲的疲劳人

6.受处罚的情绪人

7.满不在乎的麻痹人

8.工作大意的粗心人

9.满腹心事的沉闷人10.见异思迁的分心人 11.身体不好的有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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