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3.9红彦中学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方案
子长县红彦中学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队伍的带动引领辐射作用,促进我校教师专业发展,使更多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骨干体系建设的意见》(陕教师[2013]28号)等有关政策法规及《子长县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教师队伍的核心力量。
形成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骨干教师队伍体系至关重要。
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坚持规范认定、优劳优酬和动态管理的原则,对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带动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和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二、骨干教师的认定(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红彦中学在职一线教师。
(二)称号称谓骨干教师分别设A级、B级、C级三个级别。
原则上,高一级骨干教师从低一级骨干教师中认定,C级骨干教师从县级教学能手中认定。
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经学校考核破格认定为C级骨干教师。
(三)认定条件基本条件: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在红彦中学工作;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岗;熟悉教育法规,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对课程体系有全面系统研究,教学功底扎实,教学特色显明,有比较成熟的教学经验,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的精神。
专业条件:1、C级骨干教师认定条件①获得过县级教学能手荣誉称号;②履行相应称号的职责。
2、B级骨干教师认定条件①获得过市级教学能手或县级学科带头人以上荣誉称号;②履行相应称号的职责3、A级骨干教师认定条件①获得过省级教学能手或市级学科带头人以上荣誉称号;②履行相应称号的职责。
骨干教师的认定坚持梯次认定的原则。
学校“骨干教师评审领导小组”将根据骨干教师考核办法进行综合考评。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一、绪论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是学校建设优秀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具有推动教育发展、提升教育质量的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评选程序,确保评选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制定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旨在激励优秀教师的成长,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培养更多优秀的教育专业人才。
二、评选条件1.教学能力:具有卓越的教学能力和良好的教育教学方法,能够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专业素养:具备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育理论素养,熟悉教育教学改革的相关政策和要求,能够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
3.教学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一定的教学成果,如获得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等。
4.师德师风:不断提升自身的师德师风修养,具备良好的教书育人品质,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三、评选程序1.初选:根据学校制定的初选标准和条件,由各科组推荐1-2名候选人,形成初选名单。
2.资料审核:评选委员会对初选名单进行资料审核,确保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符合评选条件。
3.答辩评审:评选委员会组织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委员根据候选人的答辩情况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分。
4.公示投票:将候选人的资料和评审分数进行公示,并进行师生代表投票,选出最终获奖人选。
5.公布结果:评选委员会对评选结果进行综合考虑,最终公布获奖名单,并发放相应的荣誉证书和奖金。
四、奖励与管理1.奖励措施:对获得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称号的教师,给予相应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为他们提供进修学习和进修进修的机会。
2.岗位聘任:学校将获奖的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纳入学校领导团队,赋予他们相应的岗位,提供更广阔的平台和更好的发展机会。
3.培训与发展:对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定期培训和学术交流,提供专业发展的机会,进一步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
4.日常管理:学校建立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日常管理机制,教师需定期提交教学反思和教学计划,接受教学指导和评估。
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的使用管理办法鲁山县第十六初级中学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的使用管理办法为加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高我校教师素质和教育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骨干教师是学校及教学科研机构中的教育教学尖兵和主要力量;学科带头人是学校及教学科研机构中的学科领军人物和中坚力量。
随着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素质提高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定标准同步提高。
(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认定,由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业绩考核、能力考评等程序评选,教育局审核、认定、命名并颁发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证书.(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基本要求1、能带头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遵守师德和教育政策法规的带动、执行者.2、能带头学习教育理论、专业知识和现代教育技术,是教育教学改革的倡导、领航者。
3、能带头用新理念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是教育新思想、新方法的传播、指导者。
4、能带头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是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成果的总结、推广者.5、能上好示范课、观摩课和组织学术交流活动,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与水平的实践、主导者。
二、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义务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依法执教,爱岗敬业。
坚持工作在第一线,师德方面起表率作用,教育教学方面起示范作用;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显著成果;学术意识和研究能力较强,积极开展教育科研活动。
(一)骨干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1、担任本学科教学工作,高标准完成并达到工作数量和质量,按本单位相对评估,教学实绩突出.2、担任德育和班主任工作,积极营造班风正、学风浓的先进集体。
任职期间取得本级政府表彰的先进班级荣誉.3、担任示范课教学和优质课指导工作,每学年在本学校、本地区执教和指导两节以上示范课(观摩课)和优质课。
4、担任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工作,积极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和教学方法研究,任职期间完成1-2项教育教学成果总结.5、担任支教和新教师帮带工作,主动参与教师对口交流和老带新活动,任职期间完成一次支教,培养多名年轻教师。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模版
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模版绪论:本文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公正、有效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以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持续提升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一、培养骨干教师的目标1. 提升教师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技能。
2. 培养教师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 增强教师的团队合作和教学领导能力。
4. 培养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二、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为了确保骨干教师的认定公正、公平、科学,根据教师的业绩和表现,制定以下认定标准:1. 教学成绩突出,学生反馈良好,具有高度的教育责任感和职业操守。
2. 在学科教研活动中起到重要的带头作用,推动团队学习和相互促进。
3. 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实践,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
4. 被学生和同事普遍认可,以身作则,具备较强的师德师风。
三、骨干教师的培养途径1. 制定培养计划:根据骨干教师的个别需求和特点,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教研活动。
2. 举办教学观摩活动:邀请骨干教师参观其他优秀教师的课堂,通过互相借鉴和交流,提升教学水平。
3. 组织专业培训:邀请学科专家和教育教学研究者为骨干教师进行专题培训,提高其学科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4. 参加教学比赛和科研项目: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比赛和科研项目,提高其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四、骨干教师的奖励机制为了激励骨干教师积极进取,根据其教学成绩和表现,设立以下奖励机制:1. 教学成果奖:根据骨干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成绩和表现,评选出优秀教学成果,并给予奖励。
2. 学科带头人奖:鼓励骨干教师在学科教研中起到带头作用,评选出学科带头人,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3. 科研成果奖:根据骨干教师在科研项目中的成果和表现,评选出优秀科研成果,并给予奖励。
4. 荣誉称号奖:根据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的杰出贡献,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并给予奖励。
结语:通过制定科学、公正、有效的学校骨干教师培养、认定、奖励办法,将有助于发掘、培养和激励优秀教师,提升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学校的发展进程。
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遴选实施方案
附件1:2017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遴选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省中小学名优教师校长成长计划(2016—2020年)》(辽教发〔2016〕78号),加强中小学名优教师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遴选围遴选围为全省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在职在岗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或各级教育研训部门的研训教师。
二、遴选数量以“十二五”期间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名师培养工作为基础,2017年拟认定省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600人;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120人;中小学省级教学名师30人。
请各市按照省定分配名额择优推荐。
(各市分配名额见附件1、2、3)三、遴选条件(一)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人选遴选条件1.贯彻执行的教育方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乐于奉献,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2.具有正确的教育思想和先进的教育理念,在教育教学中能起到示和引领作用。
3.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教育教学效果好,“十二五”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示课(观摩课、研讨课等)至少2次。
4•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二五”以来,承担过市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并获得结题证书;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高水平教育教学论文或出版过教育教学专著。
5.小学、中学教师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中学教师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6.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将信息技术有效融合到学科教学中。
7.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满五年以上,现任本学科教学或教研工作,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正职校长不参加遴选。
8.身心健康,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人选遴选条件在具备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8条遴选条件基础上,还应具备:9.在本学科教育教学领域有较高知名度,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10.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十二五”以来,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课题研究,获得结题证书;在市级及以上教研、培训、送教下乡等活动中较好地完成研训专题讲座不少于2次。
德阳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2017
德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修订)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德阳市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是我市中小学各科教学的业务尖子,是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的骨干,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开展中小学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加强对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使用和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发挥他们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是建设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
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指的中小学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电教馆。
二、评选条件第五条凡在我市中小学校中取得相应层次教师任职资格的专任教师,身体健康,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具备继续教育相关技能证书,可以申报评选德阳市中小学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
第六条教坛新秀的条件(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教授同学科连续满3年,小学(幼儿)教师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二)业务水平较高,教学基本功较扎实,教学创新意识较强,教育教学效果好。
近三年在县级以上优质课竞赛、教学技能大赛获奖,或承担过县级以上的公开课、研究课、观摩课,获得同行较高的评价。
(三)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参加校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近三年至少有1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研会上交流获奖的论文、案例、经验文章。
(四)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辅助教学,有效提高教学质量。
第七条骨干教师的条件(一)新评选骨干教师年龄原则上男不超过45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教授同学科连续满5年,小学(幼儿)教师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学教师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教课时达到规定的要求。
关于重庆市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名师和第九批中小学市级骨干-渝北区教委
关于重庆市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名师和第
九批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推荐人选的
公示
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第三批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17〕3号)和《关于开展第九批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渝教师函〔2017〕4号)文件精神,经本人申请、学校推荐、区教委审查,拟推荐周敦鸾等17名教师参加市中小学学科名师评选,推荐杨小琴等57名教师参加市第九批中小学骨干教师评选(名单附后),现公示于后。
公示时间:2017年9月18日—9月22日
联系电话:67813597
附件:1. 重庆市中小学学科名师拟推荐评选名册
2.重庆市中小学市级骨干教师推荐拟评选名册
重庆市渝北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9月18日
附件1
附件1。
高中骨干教师考核方案两篇
高中骨干教师考核方案两篇高中骨干教师考核方案(篇1)高中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的素质和能力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成长。
为了全面、客观地评价骨干教师的工作表现,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特制定以下考核方案。
一、教学能力评估骨干教师应具备扎实的学科基础、出色的教学设计能力和娴熟的课堂驾驭技巧。
通过听课、评课、教案检查等方式,评价教师的教学设计是否科学、教学内容是否充实、教学方法是否得当、课堂氛围是否活跃等。
二、学生评价学生是教学的直接受益者,他们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方法、效果等有着最直接的感受。
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学生对骨干教师教学工作的反馈意见,将其作为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
三、教研活动参与骨干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
通过考查教师的教研活动参与度、贡献度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评价教师在教学研究方面的表现。
四、教学成果教学成果是骨干教师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
评价骨干教师是否取得了显著的教学成绩,如学生成绩提升、学科竞赛获奖、教学质量奖等,以及是否有创新性的教学方法和策略。
五、专业素养骨干教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包括学科知识的更新、教育理念的更新、教育技术的掌握等。
通过考查教师的继续教育情况、学术成果、专业证书等,评价教师的专业素养水平。
六、工作态度与团队协作骨干教师应具备积极的工作态度、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通过考查教师的工作纪律、工作态度、与同事的协作关系等,评价教师在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方面的表现。
综上所述,本考核方案旨在全面、客观地评价高中骨干教师的工作表现,为学校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同时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指明方向。
希望通过这一方案的实施,能够激发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提升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中骨干教师考核方案(篇2)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的脊梁,他们的专业能力、工作态度和团队协作精神直接影响着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成长。
2013—2017年度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拟认定人选的公示-省教育厅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2017年度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拟认定人选的公示为不断加强我省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的整体素质,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3—2017年度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琼教师〔2012〕34号),我省从2012年7月起,开展了2013—2017年度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评选。
基本情况如下:经个人申请,学校与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资格条件选拔推荐,共报送中学省级骨干教师候选人544名,小学省级骨干教师候选人547名。
我厅按中学、小学学段分别委托省中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中心、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开展资格条件审查及资格培训考核,经业绩考评、网络研修考评、培训表现考评及集中考核等综合评定,共评选出省级骨干教师拟认定人选900人;分别为中学450 人、小学436人,以及依据琼教师〔2011〕34号文、已取得《海南省2012—2016年度中小学省级学科带头人资格培训结业证书》并符合直接认定为2013—2017年度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条件的人选14人。
现将以上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3)。
公示时间为2013年9月27日—10月11日,如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间按信访规定举报投诉。
联系电话:(0898)65236870,联系人:林艺青,通讯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四楼412房,邮政编码:570203。
附件:1.2013—2017年度中学省级骨干教师拟认定人员名单2.2013—2017年度小学省级骨干教师拟认定人员名单3.符合2013—2017年度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直接认定条件人员名单海南省教育厅2013年9月27日附件12013—2017年度中学省级骨干教师拟认定人员名单附件2附件3符合2013—2017年度小学省级骨干教师直接认定条件人员名单。
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范文
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方案范文
一、评选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树立先进典型,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广大青年教师的工作热情和事业心,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推动学校持续健康发展。
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对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校工作满3年以上的教师。
三、评选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师德师风优秀,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业务素质高,教学工作扎实,勤奋敬业,工作成绩突出,教学效果好。
3.积极参与学校改革发展,工作作风积极主动,发挥骨干模范作用,在同事中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评价。
4.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和发展潜力,能够适应新形势下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
四、评选程序
1.学校成立青年骨干教师评审委员会,制订评审细则。
2.各教学单位推荐候选人,并提供相关材料。
3.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4.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正式任命。
五、评选名额和待遇
青年骨干教师约占专任教师总数的10%左右。
享受一定的绩效工资、职称评定、教学科研资助等政策支持。
六、其他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以上是一份青年骨干教师评选方案的参考范文,具体内容和安排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崇明区教育系统第六轮骨干教师考核管理意见
崇明区教育系统第六轮骨干教师考核管理意见沪崇教人〔2017〕21号崇明区教育系统第六轮骨干教师考核管理意见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及直属单位:为更好地发挥区级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关于崇明区教育系统开展第六轮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意见》(崇教人〔2016〕49号)的文件精神,在上一轮考核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完善了第六轮骨干教师的职责要求(考核要求),现就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职责要求(一)瀛洲名师(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恪尽职守,具有神圣的职业使命感。
为人师表,以身立教,行为示范,具有崇高的精神品质与高尚的人格魅力。
热爱学生,自觉承担起师长的责任。
(2)为人师表,无有偿家教,不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编写以习题试卷为主要内容的应试教辅材料及从事强制性推销活动。
(3)精通业务,依法执教,严谨治学,有求真精神和探究创新能力,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
(4)对本区教改与教师发展确实履行引领作用,积极承担相关任务。
(5)任期内主持1—2项区级以上课题研究,教育研究有鲜明的特色和专长;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或专著,并在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或区级以上较大型研讨会上作学术交流。
(6)当好崇明区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完成工作室指导任务。
(7)完成区教育局要求完成的其他业务工作。
(8)在区内教育系统履职、引领服务四年,调离所评学科岗位不再享受津贴待遇。
(二)学科带头人、首席教研员1.师德与修养(1)师德:师德高尚,无有偿家教,无强制推销资料现象。
为人师表,尊重学生,勇于创新,在教研活动中起表率作用,成为学校和学科教学的榜样。
(2)修养: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成为新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的先行者。
2.教育教学研究(3)课题研究:每年都有校级以上课题,其中,任期内主持1项区级研究课题,或参与1项市级课题研究,或主持1项优秀教改经验传播研究。
(4)课程研究:每年都有对课程研究的活动,包括课程评审、课程指导、参与课程开发或学习课程开发理论与经验等。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二篇)
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范文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加强中学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制定中学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该办法旨在规范评选程序,明确评选标准,确保评选工作公正、公开、透明。
二、评选标准1. 专业素质: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知识和深厚的学科教养,能够熟练运用多种教学方法,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学习成绩和素质。
2. 教学成果: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取得显著的教学成果,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
3. 教学能力:善于调动学生积极性,灵活运用不同教育教学方式,能创设良好的教学氛围,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4. 师德师风: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注重教育教学的规范与深化,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评选程序1. 推荐环节:(1)学校组织开展青年骨干教师的推荐工作,学校领导根据教师绩效考核结果和教学成果,向各学科组织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
(2)学科组组织评议会,针对候选人进行评议,确定候选人名单,并填写评议表。
(3)评议结果上报学校教科室,经审核合格后,将候选人名单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2. 评审环节:(1)学校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学管理人员、学科带头人等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2)学校评审委员会审查候选人申请材料,进行面试和现场教学观摩,同时进行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评估。
(3)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按照一定比例投票选出青年骨干教师。
3. 公示和奖励:(1)评审结果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各界对评选结果的监督,并向学校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2)评选优秀者将授予中学青年骨干教师的称号,并给予奖励和表彰,同时将其成果和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
四、管理办法1. 绩效管理: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将教师的教学成果、学科竞赛获奖等纳入考核指标,对青年骨干教师进行绩效评估和激励。
2. 培训发展:学校提供专业发展机会,鼓励青年骨干教师积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培训班等,提升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主要分为资格审核、组织推荐、评审选拔及公示公示等步骤。
一、资格审核阶段:
1.教师资格要求:申报教师需具备正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且在基本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以上。
2.自愿申报:符合资格要求的教师可以自愿填写申报表格,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二、组织推荐阶段:
1.评审委员会:学校组建评审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带头人、教研组长等组成,负责审核教师的申报材料。
2.材料评选:评审委员会根据教师的教学业绩、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评分打分。
三、评审选拔阶段:
1.面试选拔: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面试选拔,综合考察教师的教学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方面。
2.最终评选: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面试表现及评分结果,确定评选出学校级骨干教师名单。
四、公示公示阶段:
1.公示名单:学校公示评选出的学校级骨干教师名单,接受师生及社会各界监督。
2.奖励表彰:学校对评选出的学校级骨干教师给予适当的奖励及表彰。
以上即为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的相关步骤及流程,希望能够为学校评选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3.19•【字号】教高〔2021〕96号•【施行日期】2021.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结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根据我厅《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16〕403号)和有关文件要求,各高校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考核,经专家审核,我厅审定,郑州大学胡俊华等291名教师通过考核,获河南省高校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
根据本次考核情况,为进一步做好高校骨干教师培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总结成效,示范引领。
2017年以来,各培养高校能够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要求,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加强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期的过程管理,强化中期考核,确保培养目标按期实现。
2017年度考核的骨干教师在培养期内依托资助项目公开发表论文1178篇,出版学术专著181部,获得教科研项目、奖励1037项,获国家专利742项,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各高校要认真总结建设成效,充分发挥青年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加强管理,严格考核。
青年骨干教师集中考核实施以来,多数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能够严格按照《实施办法》和学校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任务。
但仍有少部分青年骨干教师未能完成培养计划,缺少相关论文、专著等培养成果,可延期一年进行考核。
各高校要加强管理,严格考核标准,督促完成建设任务。
省教育厅对延期后仍未完成目标任务或无特殊原因未参加考核的学校,将予以通报并减少所在高校申报名额。
三、加快培养,优化结构。
青年教师是高校教师队伍的中坚力量。
各高校要根据学科发展和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启动实施校级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培养建设工作,形成青年骨干教师建设梯队,加快培养,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持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2017年申报高级教师、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
2017年申报高级教师、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
班主任工作年限情况统计
申报类型:☐高级教师☐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打☑确认)
填表须知:
1、此表只统计可折算班主任的工作年限,如当年无可折算的班主任年限,不得填写;
2、凡申报高级教师的,请在下表“备注”栏相应行中填写“XX年被聘为中学一级”;
说明:
1.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含副职),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1年计算。
2.确系工作需要,学校安排在毕业班任教的学科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
3.确系工作需要,学校安排担任副班主任、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备课组长的教师,所从事教育工作的年限一年按0.5年计算。
4.上述范围的教育工作年限可互通累计,不可重复计算。
每年班主任年限最多为1.。
广教字〔2017〕号关于开展广丰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通知
是否公示
测评
结果
本单位共有教职工_____人,其中_____人参加测评,参加测评人数占教职工总人数的_____%。
经统计,“同意推荐”_____票,占参加测评人数的_____%。
测评组长签字
2017年月日
工作人
员签字
唱票人
计票人
监票人
注:测评组长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
附件4:
申报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017年广丰区__________
申报表
单位
姓名
任教学段学科
广丰区教体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日
个人承诺
本人申报,表中所填写内容及所提供参评材料是真实准确的。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评审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届评选。
承诺人(签字):
2017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供推荐人选使用(一式2份);
2.填表内容应具体、真实、具有代表性,并按要求填写。
情况
近四
年论
文论
著发
表或
获奖
情况
论文(论著)题目
发表刊物(出版社)、评比活动名称
发表(获奖)时间
刊物等级或获奖等次
近四年课题研究情况
课题名称
立项部门
开题(结题)时间
本人承担情况
(主持、核心成员、参与)
主要奖励、表彰(先个人后班级,分别按级别由高到低填写)
荣誉称号、表彰奖励名称
获奖时间
授奖部门
近四年辅导学生竞赛获奖情况
9
近四年科研课题立项、开题、结题等材料
10
近四年辅导学生竞赛获奖证书
11
培养和指导青年教师材料(限申报学科带头人人员提供,含青蓝工程合同、培养对象获奖证书等)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7〕2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教师发〔2017〕2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市教科院、市教育评估院、重庆教管校:现将《重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7年2月17日重庆市中小学骨干教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中小学骨干教师(以下简称市级骨干教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完善市级名师名家队伍建设梯队,充分发挥骨干教师队伍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级骨干教师是在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院校和教科研部门的教育教学岗位上起带头、示范、指导作用的一线教师和教研员,是推动我市基础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力量。
第二章培养和选拔第三条市级骨干教师采用先培养、后评选的方式进行选拔。
各区县要注重一线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推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中青年教师作为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
第四条培养对象在培养期内,区县和学校要积极为其搭建成长平台,提供培训机会,促进他们的专业发展。
第五条市教委定期组织培养对象开展专项培训,培养对象参加中小学(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或“国培计划”置换脱产研修、或教师工作坊研修项目培训,取得结业证书者才能参加市级骨干教师评选。
第六条市级骨干教师评选遵循德才兼备、公平公正、逐级申报、倾斜农村的原则。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和标准
教师D1
①在县级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在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市二等及以上奖次的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农村教师为县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论文评比中获得县二等及以上奖次不少于1篇)
(D+D1)
必具其一
分类选项
一般
文化课
教师C1
①在县级及以上各类课堂教学评比(如优质课大赛等)、业务竞赛中获得过二等及以上奖次(农村教师为县三等奖及以上)(必具)。②在片区或名师工作室组织的教研活动中,承担过校际公开课、示范课至少1次(须附活动通知、教学设计、活动计划及相关材料)。幼儿园教师需承担过校级及以上半日观摩活动的教学。③在中心(县直)学校组织的校本教研及研讨、交流活动中担任主讲教师或进行专题报告(须附活动计划、记录及讲稿等相关材料)④高中阶段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中获县级及以上奖励。⑤在文艺展演、体育比赛、信息技术比赛及科技创新活动中,所辅导学生获得县级及以上奖次。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和标准
条件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选项要求
基本条件A
1.热爱社会祖国,热爱教育事业。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师德高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依法执教,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2.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新课程标准,了解学生的发展规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教学效果突出。
(C+C1)
必具其二
教研科研能力
公共选项D
①主持或参与县级教育部门正式立项的教育、职教科研课题的研究并取得成果(须附课题立项通知书、个人研究成果应为县级及以上发表的论文或获奖论文等材料),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
②参与编写过有一定水平的论著或被校级以上区域采用的校本教材(须附相关证明材料)。
2017年兰州市骨干教师文件
2017年兰州市骨干教师文件一、背景介绍兰州市教育局近日发布了2017年兰州市骨干教师文件,旨在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升,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
骨干教师作为学校教学中的重要力量,其培养和选拔工作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文件内容1. 骨干教师评选对象范围2017年兰州市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全市各级学校的各科班主任、年级组长、教科组长、校本课程研究员等教师。
2. 评选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证书;(2)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教育教学才能;(3)授课成绩显著,教学效果明显;(4)教学科研成果丰硕,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5)为人师表,品德高尚,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3. 评选程序(1)学校初审。
各学校根据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教师进行初审。
(2)区县审核。
学校将初审合格的教师名单报送所在区县教育局进行审核。
(3)市级评选。
区县审核合格的名单报送兰州市教育局进行最终评选。
4. 评选奖励(1)市级骨干教师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金;(2)优秀骨干教师将被推荐参评省级、国家级教学大赛,取得优异成绩者将获得丰厚奖金及其他奖励。
5. 工作职责被评选为骨干教师的教师将担负起带头示范、指导培训、教研研讨等工作任务,对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意义和影响2017年兰州市骨干教师文件的发布,对于全面提高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通过评选出一批优秀的骨干教师,将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进一步促进了校内教研活动的开展,激发了全体教师的教育教学热情,提升了教学质量和水平。
也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训提供了示范和引领,有利于全市教育教学事业的持续发展和提高。
四、建议与展望由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是教育事业中的长期任务,2017年兰州市骨干教师文件的发布只是一个起点,建议兰州市教育局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完善和优化骨干教师评选机制,加强对骨干教师的培训和引导,使之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推动学校内涵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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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店初级中学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草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
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闵云昌
组员:万储章周振华吴涛
评委李本波卢运霞陈兵杨勇刚
本人或家属参评自动回避)
二、评选办法
1、成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评选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骨干教师候选人名单,评议,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条件及量化细则
一)、基本条件(每项5 分):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
表,在学生、家长及社会中享有较高声望,身体健康。
女教
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教师具有专科以上学历。
(学历一年 0.5 分,以毕业证为准。
)
分。
4、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合格 1 分,优秀 2 分)。
5、普通话达到规定标准 5 分。
语文及幼儿园教师取得 级乙等证书的奖励 1 分、取得一级甲等证书的奖励 2 分;
及以上证书的奖励 2 分;
活动中有优课上传的奖 2 分)。
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近三年担任班主任,每年加
培养对象(未淘汰者)奖 4 分,随州第三批学科带头人、骨 干教师奖 3 分,广水市级奖 2 分。
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0岁(1967年 1月 1 日之后出生) ,男教 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53岁(1964年 1月 1 日之后出生) 。
特别
2 .中学教师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小学(幼儿园)
3.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五年以上。
超过五年每年加
0.3
其他学科教师取得二级甲等证书的奖励 1 分,取得一级乙等
6、完成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在 一师一优课”
活动中成绩突出 5 分。
(继教优秀学员奖 2 分,“一师一优课”
7、从教经历中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或在农村中 小学任教
0.5 分,中层以上干部视同班主任) 。
随州
“ 2 • 1 • 5” 名师
二)、专业条件:(政治荣誉、教研成果、年度考核均从
2014、1 2017、5 月为有效时段,即上一批次至本批次的时间。
)
1、政治荣誉:获得党委、政府(教育局与人社部门联合表彰的视同
同级党委政府表彰)及教育主管部门、团委、妇联、工会、少工委、关工委等部门颁发的与教育教学工作相关的荣誉:国家级奖励5 分、省(部)级奖励4 分、地(省部门)级奖励3分、市(地级部门)级
奖励2 分、镇(市直部门)级奖励1 分。
取最高一次计入总分。
2、教研成果:
优质课:①参加市教育局及业务单位组织的优质课(说课按1/2计分)评选获得的荣誉称号或奖励:国家级奖励5 分、省级奖励4 分、地级奖励3 分、市级奖励2分、校级奖励1.5分(如有获奖等次,则
各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值比例按1:0.8:0.5 计算)。
②其他项目:参加市教育局及业务单位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含送课下乡、巡回演讲)、研究课等活动获得的教学教研业务证书,或参加学科业务活动获得优秀教师、优秀监考教师等称号:国家级奖励4 分、省级奖励3分、地级奖励2分、市级奖励1 分。
③该大项只取最高1 次计入总分,未经市教育局及业务单位组织的活动所获得的奖项不计分。
课题研究:参加市教育局及业务单位组织、申报的课题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结题,有成果认定结论及通报文件并在市级以上范围内推广使用):国家级奖励5分、省级奖励4分、地级奖励3 分、市级奖励2 分。
各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值比例按1:0.8:0.5 计算,2
人及以上共同完成的折半计分;立项未结题的折半计分,2 人及以上
共同完成的再折半计分
论文评选及发表:A :论文评选:参加市教育局及业务单位组织
的学科专业论文、征文、信息技术论文、实验操作论文、教案、案例、
课件制作等评选获得的荣誉:国家级奖励 4 分、省级奖励3 分、地级
奖励2 分、市级奖励1 分(各级一、二三等奖的分值按1:0.8:0.5
计算,2 人及以上共同完成的折半计分)。
B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
的论文:国家级4 分、省级3 分(2 人及以上共同发表的论文折半计分,2000 字以上,发表载体为面向全国发行、有统一邮发代号的正规刊物,不含无全国统一邮发代号的会议交流材料、论文汇编等)。
C、该大项只取最高1次计入总分,未经市教育局及业务单位组织的
课题研究和论文评选所获得的奖项不计分。
三)、教学效果(30 分):由学校教务处提供近三年教学效果资料作为参考条件。
由学校组织考核。
五)、教学工作量。
达到学校平均工作量计5分,超过平均数15%
奖1 分,最多奖2分。
低于平均工作量每15%扣1 分(班主任和中层干部基本课时量不得少于专任教师基本课时量的一半,校级干部不少于专任教师课时量三分之一。
由学校教务处出具工作量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参评资格:
1 、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
2、无故脱岗半年以上;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四、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评选小组。
李店初级中学
2017、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