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
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中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一、指导思想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评选管理办法,建立优秀人才成长的竞争激励和优胜劣汰机制,加强优秀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适应学校教育事业长远发展的需要,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
二、评选范围和对象:1、学校教坛新秀:原则上为30周岁以下、教龄3年以上的在职教师。
2、学校学科(学科教学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教师和行政人员。
3、学校学科(德育类)带头人:原则上为在我校参加工作5年以上(含5年)现任班主任和学校德育管理人员。
三、评选条件1、校教坛新秀: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B、至少完成一轮教学循环,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年超过z市平均成绩或在年级内处于平均水平以上。
c、近3年,在z市级及以上评优课中获奖,或承担达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好评,或在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获三等奖及以上。
D、近3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不少于1篇,其中必须有本学科的教学论文.E、近3年来,在z教育信息网或学校门户网站等有关教育网站发表教学博客或教学随笔.2、校学科带头人:①学科教学类A、热爱教育事业,高标准执行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师德修养,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B、教学能力强,教学质量高,所教班级学科平均成绩连续2在年级内名列前茅或在近三年中的中考成绩超过市平均。
c、近5年来,在z市级评优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或获z市级教学基本功竞赛二等奖及以上,或承担过z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教学并获得优秀等第。
D、近5年来,在z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科教学论文或在苏州市级及以上优秀论文评比中获三等奖以上论文2篇。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办法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关键。
为加快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造就一批在教育教学中发挥带头作用的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促进学校的专业建设和科研工作的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与管理原则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动态管理,保优汰劣”的原则,原则上每学年考核一次,专业带头人与骨干教师任职期均为三年。
二、评选条件(一)专业带头人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近三年内年度考核有一次为优秀或受到其他专门表彰。
2、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教学工作4年以上;近三年内获市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励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3、在本专业领域具有坚实而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胜利本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任务,能独立系统地讲授两门(不含两门)以上课程,其中一门为专业核心课程。
4、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并且已经担任过或者正在担任本专业的建设工作,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方面成绩显著;或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技能、动手操作能力,在指导学生参加各类专业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和社会实践等活动中,成绩显著,为学校取得过较高荣誉。
5、能积极更新教学内容,采用新的教学手段和方法;具有熟练应用计算机的能力,能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
6、近五年来,在市级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3篇论文,其中一篇必须为本专业领域内的学术论文,并为第一作者;或正式出版本人主编或者参编教材l部以上;或作为主要承担者参加并完成一项地市级以上科研或教研项目。
7、主持创建新办专业或者能主持实验室建设、实训室建设工作。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敬业爱岗,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和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两年及以上。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办法
肃州区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培养及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贯彻实施“名师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师德高尚、教学优秀、教研突出、教改先进、有影响力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队伍,充分发挥“名师”效应,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特制定本办法。
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评选(一)评选原则1、公平、公正、公开。
2、教师自己申报与学区(学校)推荐相结合。
3、师德、能力和业绩并重。
(二)评选条件1、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2)新课程达标创优活动达标教师。
(3)具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教龄3年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中学教师应具有所任学科本专业专科毕业学历,并具有中学三级以上教师资格,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应具有中师以上学历,并具备小学二级以上教师资格。
(4)中小学语文教师及幼儿语音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教师普通话水平不低于二级乙等。
(5)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具有教育部门颁发的计算机培训证书或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6)具有3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7)具有较高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科学文化素养,能熟练驾驭课堂,近五年所教学科教学成绩在本学区(学校)乃至全区居领先水平。
数、理、化及英语教师所辅导的学生在近五年学科竞赛中获省级以上奖励。
(8)近五年在片区以上优秀课评选中获奖一次以上或在学区(中学)组织的优秀课评选中获奖2次以上。
(9)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五年参与的教育科研课题通过区级以上鉴定或获奖,或近五年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在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论文评选中获奖2次以上。
2、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热爱祖国,热爱学生,模范履行教师职责,具有高尚的师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岗,团结协作,无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附件一:江西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全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是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中坚力量。
第二条评选范围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范围是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
特级教师不参加评选,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教师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指标的10%,正职校级领导不超过5%,副职校级领导不超过15%。
第三条评选条件(一)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2、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4、学科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50周岁;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以上(含本级,下同)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6、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的参评人员要按岗位职责出满勤,坚持参加教学、上示范课和公开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二)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学科带头人评选条件应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教育教学成绩突出。
遵循教育规律,关心学生全面成长,育人成绩突出;学科教学同行公认,在市级以上范围有一定影响;所上示范课、观摩课或专题讲座效果好,获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教学工作量饱满,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2、具有较强的教研能力。
对本学科的教育教学有独到的见解。
近5年来主持完成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或作为骨干成员(排名前三)参与一项以上省级以上科研课题研究并结题或有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本人独撰(或第一、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3、在关爱学生、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起示范作用。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1
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12.12 为优化我校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示范、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学校教育转型升级,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组长:副组长:二、评选办法1.校级骨干教师评选对象为在职在岗教师,评选类型为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2.校级骨干教师每两年评选一次(市、区级骨干教师可参评相对应的更高一级校级骨干教师),须逐层申报(首次申报不限类型)。
3.学校专门成立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小组成员在关系本人考评时需回避。
4.骨干教师的评选采用教师自愿报名并填写申请表的形式,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
5.各学科骨干教师指标按百分之二十下达。
评审时间另行安排。
三、评选程序1.符合条件的教师个人自荐填表申报,并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1)《寺巷中心小学骨干教师申报表》(附表1)一份,需本人签名,所提供材料真材有效;(2)近三年的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的原文等有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3)一寸彩色照片1张。
2.资格审定。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指定专人根据选拔条件负责候选人资格审定工作;3.考核评估(1)课堂教学评估:上一节全校性的展示课也是考评课(学校考核小组成员参与听、评课,并对上课人员打分),占总分30%;(2)教师综合素质评分(详见附表2),占总分70%。
学校骨干教师考评小组根据以上的两项的总得分初步确定骨干教师名单;(3)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送交行政会议讨论确定,并在全校公示候选人名单,公示时间3天。
公示期间,学校接受实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示结束后,确定本校本次评选的骨干教师人选。
(4)校长签名公布骨干教师名单并颁发聘书;(5)学校骨干教师享受待遇并履行相关职责。
四、骨干教师的基本条件1.具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和较强的开拓进取、改革创新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教师、家长、学生中反响较好,身心健康,无违反师德规范行为。
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教导处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一、背景教育事业是国家事业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的重要力量。
教师队伍的建设是教育事业发展的基石。
为了进一步激发师生的学习热情,同时也为了表彰优秀教师的贡献,教导处决定开展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教坛新秀评选活动。
二、评选目的1.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带头作用,激发全体教师的学习热情和教学能力。
2.为教育教学制度的改进和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借鉴。
3.为学校创设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和生活氛围,凝聚校园的集体精神。
三、评选对象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学科领域知名度高,教学成果突出,能够带领、推进学校学科建设、教育改革发展的教师。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成果优秀,能够带动教育教学实践与实验研究的教师。
3. 教坛新秀:教育教学实践优秀,有发展潜力和良好的师德师风,对学校和社会有积极影响的教师。
四、评选程序1. 推荐自荐:学校教育教学机构、师生自荐,由推荐单位填写推荐表。
推荐资料应真实、准确,不能有虚假内容。
2. 材料审核:由评选委员会对参评人员提交的推荐材料进行审查,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 现场展示:经过材料审核入围的候选人需进行现场展示,包括教学展示、研究成果汇报等。
4. 专家评定:评选委员会成员根据候选人的综合表现,进行打分评定。
5. 结果公示:优秀者进行表彰,并全校公示。
五、评选标准推荐人员应在以下方面取得显著成绩:1. 名师学科带头人:在所在领域取得突出成就并形成巨大影响。
2. 骨干教师:在所在领域具备深厚专业知识,并能够在教学实践中形成独特的经验。
3. 教坛新秀:在教育教学实践中表现突出,有较高的潜力和发展空间。
六、评选奖励名师学科带头人:表彰奖金2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骨干教师:表彰奖金10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教坛新秀:表彰奖金5000元人民币,颁发获奖证书。
七、其他事项1. 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有关信息严格保密。
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
XXXX中学学校“校级名师”评选方案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落实学校的“名师工程”,更好地发挥名优教师在教师队伍建设中的榜样示范、专业引领作用,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校级名师”评选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1.名师是一种特殊的荣誉称号,将授予职业道德高尚、教育理念先进、知识底蕴深厚、创新能力突出、工作成绩显著的一线教师。
2,校级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坚持德才兼备,以能力、业绩为主;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坚持选拔、培养、使用、考核相结合。
3.校级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在学校领导下进行,由教导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1.评选对象:全校范围内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和班主任,兼顾各学部不同学科和不同年级的教师分布,重点是某一领域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优秀教师。
2.名额:各学部各学科专任教师总数的10%,各学部班主任总数的10%(小学3人,初中2人,兼顾各学段、年级),按四舍五入法计算,不足1人的按1人计算。
三、评选条件(一)专任教师1.师德修养。
自到我校以来师德修养高,在教师和学生中享有较高威望,家长满意度调查无不良记录;师德考核居前60%区间。
2•专业素养。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研究能力强,主持或参与过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善于总结教育教学经验,曾在市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过教育教学论文,或在市级以上业务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做过专题讲座,经验交流等。
3.教学能力。
自到我校以来教学成绩突出,教学成绩在学校居同年级同学科前三分之一区间,任教初中学段的教师教学成绩达优秀等级;有抽测成绩的,抽测成绩应居全县前三名。
4.课堂教学。
教学理念先进,创新能力强,曾在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比赛中获一等奖,且能积极主动地发挥学科引领、示范作用。
5.课程创新。
积极研发具有个性特点的个性课程,开发的课程具有发展潜力,且具有引领和推广意义。
6,优先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并在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校的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教学质量,完善专业教师梯队结构建设,充分发挥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选拔原则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在学校专业建设中起带头和骨干作用,主要承担专业建设规划、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学校每一个专业(可涵盖几个相关专业)设置一名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若干。
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按聘任条件选拔,坚持符合一个设置一个的原则,以确保质量。
2 .选拔条件(1)具有优良的师德素质。
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精神。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2)职称及学历要求。
从事职业教育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练讲授三门以上专业基础课或专业核心课;专业课教师需具有非教师系列的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书。
(3)基础理论扎实,学术水平高,知识面宽广。
积极参加教育教学改革,承担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具有培养成为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潜质。
(4)具有一定的相关企业实践经历和行业沟通能力,近3年曾参加企业实践累计达2个月以上或参与1个本专业的校企合作项目。
(5)有较强的科研能力,近五年来,在省级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近五年来承担市级以上科研项目一项以上,并已结题。
(6)在本地区本行业(专业)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
3 .选拔程序(1)个人申报或教学部推荐,填写《专业带头人申报表》并提供有关内容材料复印件和原件(原件评审完后退还申报人),所在教学部签署意见,报教务处。
(2)教务处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报学校行政办公会批准后行文聘任。
(4)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每三年评选一次,动态管理。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二篇)
学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青蓝”工程、“名师”梯队建设,搭建教师专业发展平台。
以重业务、重师德、重能力、重实效为宗旨,为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师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良好的成长环境,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素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教师发展学校”。
现参照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校骨干教师评选标准。
一、评选对象本校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已取得国家、省、市、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教师不再列入评选对象)。
二、评选条件本项评选不受学历、职称的限制。
凡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虚心好学,积极进取,树立“德育为本,育人为先”的思想,师德高尚,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团结协作精神好,工作热情高,班级管理工作突出,得到师生的好评,符合下列评选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评比。
1.贯彻“___”重要思想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勇于创新,出色地做好本职工作。
2.能按时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教师中起表率作用。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自律。
3.个人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现代教育技术,灵活运用科学的教学方法,工作量满负荷,教学效果好。
4.每学年至少在校级开设___次研究课、公开课,两年内至少在校级以上开设___次示范课、观摩课。
5.必须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论文评比的撰写工作。
每年至少有___篇论文在校级及以上交流,其中有___篇在区级以上刊物(会议)发表(交流)或获区二等奖;或___次在校级范围内作教材分析、专题讲座。
6.积极参与学校主课题和个人小课题的研究,力争成为其中的骨干。
7.任期内,有计划指导学生参加区级以上学科竞赛,至少___人获区二等奖或市三等奖,或多人次获奖;三、评选程序1.教师申请。
2.学校评审组评审。
3.公示。
四、校级骨干教师待遇1.优先外派学习考察。
2.享受每月元补贴(待定)。
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方案
一、背景介绍
在小学教育中,优秀的教师是推动教育教学的重要力量。
为了发现、树立、宣传一批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给予其应有的荣誉,激励其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特制定本评选方案。
二、评选目标
通过评选,旨在发现、树立、宣传小学校级教坛新秀、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激励他们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三、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岗的小学教师,包括任课教师、学科带头人、年段骨干教师。
四、评选条件
1.品德优良,积极向上,无违法违纪行为。
2.教学水平突出,认真备课,教育教学成果显著。
3.注重班级管理,师生关系融洽,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五、评选程序。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
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及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一)名师评选条件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知识参考)
巩义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2015年)为培养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巩义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指标每年评出骨干教师30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名师50名。
二、参评对象全市小学、初中、高中、职专、幼儿园、特殊学校在职教师,且近5年连续任教所申报学科(指国家职称评定设定的学科,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仍然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且周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
(学校提供近5年的全体教师分工和工作量表册)三、评选条件(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骨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具有本周期或者上周期继续教育证书;(3)参加工作6年以上,能够胜任学段内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高中、初中教师具有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效果良好。
(学校提供近6年教师分工、综合评价表册)2、骨干教师业绩条件(近6年内取得的业绩,并且与申报学科相符)。
:申报骨干教师须具备至少3项业绩条件。
(1)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讲课比赛并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必备条件);(2)在市级以上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成果、论文评比中获得奖励,或者课题结项,或者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文章;(3)开发、实施校本课程(组织者、开发者、实施者),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4)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5)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6)教育教学成果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委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发〔2018〕21号)和《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政发〔2012〕121号)精神,加强全省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示范和引领作用,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
校(园)长参加评选,须近5年连续兼任本学科课堂教学工作,课时量应不少于该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一,参评人数须控制在分配名额的40%以内。
第三条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程序进行评选。
第四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同时评选,每两年评选一次。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从当届骨干教师中择优遴选产生。
已确定为特级教师、陇原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第二章评选条件第五条参加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治学严谨,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10年以上。
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三)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参评教师年龄,自评选通知发出当年计算,男55岁及以下,女50岁及以下。
(四)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和学历,具有一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五)教学理念先进,教学方法科学有效,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社会反映良好,近5年来教学业绩在当地教育质量测评中获得优秀(根据所教班级综合考评、学科质量测评成绩等确定,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六)已获得省级农村骨干教师、省(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学科带头人、市级骨干教师等其中一项荣誉称号。
第六条在具备基本条件的同时,骨干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3项;学科带头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当中的4项。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
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评选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实现我校“打造名校,培养高素质优秀人才”的办学目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能力过硬的师资队伍,特制订本方案。
二、评选条件(一)名师基本要求: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勇挑重担;2、担任班主任或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3、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高级职称,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深刻理解本学科新课程标准和高考大纲,对教材处理有独到见解;4、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教学类综合荣誉;5、曾培养出北大、清华或具有保送资格或高考加分的学生;6、全校教师评议,满意率达80% 以上。
教学、科研能力要求:1、教学能力强,在本校至少上过三届高三且教学业绩突出,具备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在本学科中享有较高的声誉;2、有教育教学类专著或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刊物中发表论文、省级以上(含省级)获奖论文累计达5篇以上;近三年教育教学科研业绩要求:1、年度教学业绩考核均为一等,在同年级同学科中成绩优异;2、是省级以上(含省级)课题的核心成员或参与了国家级课题的研究工作;3、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中发表或省级以上(含省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奖2篇次以上;或在教学类竞赛中获市一等以上奖项;注:同等条件下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二)学科带头人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善于团结,乐于奉献,勇挑重担;2、具备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教龄6年以上,曾获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教学类综合荣誉;3、专业功底深厚,教学基本功扎实,能深刻理解本学科新课程标准、高考大纲和教材。
在本校至少已完成一轮高中循环教学工作;4、具备指导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能力,上好示范课;5、带头执行教学常规,教学业绩显著,近3年教学业绩考核均为一等,或有突出贡献;6、近3年主持了1个市级以上(含市级)课题或参与了省级课题的研究工作;7、近3年在市级以上(含市级)教育教学期刊中发表或市级以上(含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论文、课件评比中获奖2篇次以上;或在教学类竞赛中获市二等以上奖项;8、全体教师评议,满意率达80% 以上;注:同等条件下担任班主任者优先,教学业绩突出者优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
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评选方案卓尼县___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新秀评选方案及办法为了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促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工作,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为了加强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了“卓尼县___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组长___和___,评审小组成员包括组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评选范围、对象及人数1.“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8年以上。
2.“骨干教师”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5年以上。
3.“教学新秀”评选范围及对象: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以上5年以内。
已评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享受科级行政待遇的学校管理人员不再参加评比。
4.评选人数:校级教学新秀取满三年至五年内人员的10%,校级学科带头人取教师总数的5%并保证每学科至少有1个名额;骨干教师取教师总数的10%。
凡符合条件的人选均可申报。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评及暂停骨干教师资格: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有侮辱、歧视学生言行造成影响的;2.擅自组班从事有偿家教,或私自在校外辅导机构兼职的;3.擅自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书或其它商品的;4.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的;5.没有参加当年学校组织教学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的;6.有其它违纪违法行为的。
三、评选条件参加学校教学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教学新秀最少具备3个条件(在学校工作未满五年人员参加),骨干教师应至少具备4条选择条件,学科带头人应至少具备5条选择条件。
1.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积极进取,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24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2024年市教育系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如下: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我市将开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工作。
评选对象包括所有在市教育系统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
评选工作分为提名、初选、终审等环节,评选结果将成为教师继续发展的重要参考。
评选工作将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各中小学校和教育机构负责推荐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提名要求候选人在本学科取得显著成绩,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实践能力,受到师生和家长的认可和好评。
初选阶段将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议,综合考虑候选人在教学、科研、校本课程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和表现,确定入围名单。
终审阶段由市教育局牵头召开专家委员会会议,对入围名单进行终审评议,最终确定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结果。
评选出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将获得市教育局颁发的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并享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支持和培训机会。
此次评选活动的开展,旨在发现和肯定优秀教师的成绩和贡献,激励广大教师积极进取,不断提升教学水平,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
希望全市各校教育机构积极参与评选工作,为市教育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共同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和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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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
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办法(XXXX年)为培养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充分发挥名优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引领和辐射作用,市教体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巩义市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评选工作。
一、评选指标每年评出骨干教师300名,学科带头人100名,名师50名。
二、参评对象全市小学、初中、高中、职专、幼儿园、特殊学校在职教师,且近5年连续任教所申报学科(指国家职称评定设定的学科,如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科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仍然从事学科教学工作,且周课时数不少于本校同学科专任教师周课时数的1/3。
(学校提供近5年的全体教师分工和工作量表册)三、评选条件(一)骨干教师评选条件1、骨干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具有本周期或者上周期继续教育证书;(3)参加工作6年以上,能够胜任学段内本学科各年级教育教学工作(高中、初中教师具有毕业班教学工作经历),效果良好。
(学校提供近6年教师分工、综合评价表册)2、骨干教师业绩条件(近6年内取得的业绩,并且与申报学科相符)。
:申报骨干教师须具备至少3项业绩条件。
以上奖励(必备条件);(2)在市级以上教科研部门组织的教科研成果、论文评比中获得奖励,或者课题结项,或者在省级以上教育刊物上发表文章;(3)开发、实施校本课程(组织者、开发者、实施者),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4)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5)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6)教育教学成果显著,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如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师德标兵等。
(7)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者业务部门组织的业务活动,并获得单项表彰的。
校级学科带头人、骨干评选细则
(讨论稿)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教师专业成长,努力构建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优化、富有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经研究,自2011年起在我校开展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பைடு நூலகம்范围、对象及人数
(一)“学科带头人”评选范围及对象:
学校在编在岗的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近三年指导培养青年教师至少有1人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
7、教育教学质量在年级名列前茅。
8、辅导学生获得区级一等奖以上的奖项。
二、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
2、有较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知识,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具有合作精神和创新意识,教学风格富有特色,教学实绩较好。
2、学校将组建评审委员会,对照条件严格评选。
四、组织领导
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坚持评选标准,严格按评选程序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评选质量。
学校对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以后每两年评选一次。推荐上一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原则上从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秀中挑选。学校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3、主动适应新课改要求,积极参加各级培训进修活动。近三年在各级教研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公开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作专题讲座至少1次,或参加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优课评比获得等级奖(提供获奖证书)。
4、每学期至少上1节校级以上示范课或研究课,能切实体现新课程改革精神。
5、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三年在区及以上教育、教学、学术刊物独立发表教育教学等研究论文不少于1篇(不少于1500字/篇)。
小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小学校第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乡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示范、带头、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评选及管理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我乡中心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考核顺利进行,乡中心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评审组:领导小组对乡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认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研组,办公室主任由李正平兼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一)评选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和教研员,乡中心校各科室在职在相应岗位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二)评选原则1.坚持评估标准、重视过程管理、促进业务提升。
2.保证质量、公开评选。
(三)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
(2)参评教师具有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原则上学科带头人不超过45周岁,骨干教师不超过40(截止20 年8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在同一条件下,承担学校管理岗位(校长、副校长、年级组长、处室主任、及班主任的)优先评选。
(5)20 年8月之前已经认定为县级特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第四批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具有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水平,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上形成了一定的风格和特色,教育教学业绩位于学校同学科教师前列,在学校及社会上认可度高。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在学校学科教学、教科研中能起到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
自参加工作以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①在州县级及其以上教育类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②主持或参与县级及其以上课题获奖的;③参与县级微型课题研究并合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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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及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切实实施教师培养工程,搭建教师专业发展的平台,建立教师快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激励教师立足岗位,钻研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教学、科研能力和水平,促进我校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评选原则及任期
1、评选原则:公平考核、注重绩效、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2、任期:每1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1年,凡已满任,自动取消所获称号。
二、“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构成
1、教龄满二年及以上,在第一线任教且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2、校内评选名师2人、学科带头人3人、骨干教师6人。
三、评选基本条件
(一)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德育和班主任工作中绩效显著,深受广大教师、学生和家长的欢迎。
2、必须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小学教师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同时还需具备相应层次的高级教师职称资格,教龄在5年以上,能深刻理解和驾驭任教学科课程、教材,担负培养骨干教师的责任。
4、教学思想端正,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带头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形成了自己的教学风格,为骨干教师的中坚者。
5、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积极开展教科研,成绩显著。
(二)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
1、忠诚教育事业,立志教书育人,有良好的师德素养。
2、有一定的教育理论水平,所教学科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教学基本功,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
3、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并取得较为显著的成果和较为成熟的经验,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学特色。
4、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显著,能起到带头、示范和指导作用。
5、能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开展教科研,成绩突出,达到以下条件:
(1)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2年以上,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
(2)小学教师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三)骨干教师评选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遵规守制,无违反师德行为。
2.在一线担任学科教学任务,且工作量达标。
3.具有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和相应的教师资格,具备教师职称资格,教龄2年以上,有良好的专业文化与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准确理解和独立处理任教学科教材。
4.注重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坚持教学改革,能运用现代教育思想、教学方式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在教学业务考核中名列前茅。
四、评选相关程序
(一)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我申报,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产生候选人名单,交教代会测评,确定正式人选。
5、公示评选结果。
五、“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度末实施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享受称号及待遇。
2、每学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骨干教师的名额,
增补的人员依据本方案进行评选。
六、“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大局意识、集体意识,服从学校安排,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3、教学成绩突出,获校级以上教学质量考核奖励;积极指导学生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相关学科指令性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绩。
4、任期内达到:
⑴每学期一次公开课;
⑵名师每学年必须带教一名以上教师或和一名以上教师"合作结对",且效果明显;
七、“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管理考核
1、校级“名师”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每一年评选一届。
不在教学一线、调离本校范围的名师,即取消其资格。
2、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学校审核,撤销其校级“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取消其待遇:
(1)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2)当学年请假累计达十个工作日以上者(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教育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有明显滑坡者。
(6)违背教育规律教学;
(7)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或受过处分、处理;
(8)违法犯罪。
七、本"方案"和"管理办法"解释权属学校评选小组。
附件1:
裕民县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申报推荐表
单位(盖章):
姓名:
申报类别:
填报时间:
裕民县教育局制
二○一六年六月
(一)个人基本情况
(二)教育教学教研主要业绩
1、近三年教学工作情况(包括主要教学环节工作)
2、近五年教学竞赛获奖情况
(三)自我业绩评价
(四)各级推荐意见
附件2:
裕民县第二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材料目录姓名:单位:学科学段:
附件3:
裕民县第二届“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评选标准及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