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试行)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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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上饶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培养教育教学骨干、‘双师型’教师、学术带头人和校长,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领军人才‛的要求,为提高全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造就业务精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应该是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的领头人、中坚力量,在教学教研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条评选范围
上饶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进修学校、职业中学、教学研究机构和电教馆(站等校外教育机构的教师。特级教师和任期内的省学科带头人不参加评选。
第三条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贯彻教育方针。
2、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3、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周课时量不少于8节(校级领导不少于4节,教学、科研和育人工作成绩显著。
4、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人员工作量达到岗位职责要求,坚持听课(市、县教研员每学年听课分别为50节、80节以上、上示范课或研讨课等教学教研活动。
5、具有《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和教师资格证,有中学高级(或小学高级以上职称。年龄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教龄在8年以上。
6、教育教学成绩突出。遵循教育规律,育人成绩突出,近
5年获过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学科教学同行公认,任教班级的成绩优良(学校出具详细证明,县教育局认可,‚课堂教学‛经县(市、区评委会(市直的经市评委会评定为合格以上。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近5年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①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作过专题讲座或上过示范课或观摩课(含送教下乡;
②在优质课或教学基本功评比中获过市级二等以上奖;
③指导学生参加学科比赛活动获过江西赛区二等以上奖;
④参加过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考试命题工作或在试题征集活动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⑤参加过经国家或省教材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的教材编写工作。
⑥在教学设计、课件、教具制作、说评课、教学反思、科研成果、调研报告等教研活动评比中获省级二等或市级一等以上奖。
8、教育科研能力强。近5年主持或作为骨干(前三名参与了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并结题或取得阶段性成果(教研员、校级领导必须为主持且结题。
9、近5年,论文、论著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②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③出版教育教学论著1部(主编或第一作者,或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
教研员、校级领导在符合上述论文、论著条件之一的基础上,须增加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
10、在帮助青年教师成长方面发挥传、帮、带作用。指导培养的青年教师至少有2人获得县级以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奖项(教研员、校级领导指导的教师须获市级以上奖项。
第四条评选办法和程序
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各县(市、区教育局‚差额推荐,等额上报‛,各直属单位、直属学校‚差额推荐,直接报送‛的办法。
(一成立评选机构
1、成立由市教育局领导及相关科室、下属单位领导和学科专家组成的上饶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研室,负责市级学科带头人评审的具体工作。
2、各县(市、区教育局、各直属单位、市直学校要成立相应评审机构,负责本县(市、区、本单位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评审推荐等工作。
(二组织报名
学校或单位按《上饶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管理办法》中所列条件,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进行初审。
(三单位推荐
学校或单位在介绍初审情况的基础上,对报名教师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投票确定推荐人选,向县‚评委会‛办公室推荐。市直学校或单位在单位公示7天后直接向市‚评委会‛办公室推荐。
(四组织考察
县‚评委会‛抽调专家组成若干个考察组到推荐人员所在学校或单位进行考察。考察组审核推荐人员的上报材料,并通过座谈、个别了解情况和对所任教班级学生、学生家长(各5人、学校教职工(10人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充分听取意见。市
直学校或单位的由市‚评委会‛组织考察。
(五课堂教学评定
县‚评委会‛抽调中小学课堂教学方面的专家(不少于11人
组成教学评委会,集中时间集中地点,对符合条件的推荐人员的课堂教学或课堂教学实录(1课时进行评定。市直学校或单位的由市‚评委会‛组织评定。评定分优、良、合格、不合格(不合格率不低于10%四个等次。
(六组织评审
在考察和对课堂教学进行评定后,形成考评材料,提交县‚评委会‛办公室(市直学校或单位的交市‚评委会‛办公室,县‚评委会‛对本县(市、区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并按下达的指标确定上报推荐人选(等于或小于指标数。在符合评选条件的前提下,按教学等次高低确定上报推荐人选。
(七上报人选
县‚评委会‛办公室将本县(市、区的上报推荐人选在当地媒体和人选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示7天后,上报市‚评委会‛办公室。
(八公布结果
市‚评委会‛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市级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人选。在‚上饶教育信息网‛和‚上饶教研‛网站上公示7天后,由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全市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名单。
第五条职责和待遇
(一职责
1、积极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和总结课程改革经验,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每学年作1次以上专题讲座;
2、每学年上4节示范课或观摩课(县级不少于2节,含送教下乡;
3、任期内积极指导和培养2名以上青年教师(含非本校的薄弱学校教师为校级骨干,使他们能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教科研
等方面的奖项;
4、积极投身教育科研,任期内主持或作为骨干(前三名参与一项市级以上科研课题的研究,在市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待遇
1、市教育局颁发市级学科带头人荣誉证书,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为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的候选人;
2、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参加高层次的培训、进修、考察等。
第六条考核管理
(一学科带头人实行动态管理,由各级‚评委会‛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结果分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
(二学科带头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委会‛报市教育局批准备案,取消其称号:
1、任期内违法乱纪、不履行岗位职责或考核不合格的;
2、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