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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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深化新课程改革,推进素质教育,健全和规范我校的骨干教师选拔、培养、管理和考核机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科研、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在职、在岗的“骨干教师”,经教委重新考核审定的“骨干教师”三、考核办法1.骨干教师由教委、进修校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2. 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考核评价由区人力社保局进行考核。

3.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参照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的考核标准,原则上市级学科带头人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相当,市级骨干教师考核标准与区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相当,由学校进行考核。

4.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工作由校长室统领,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抓,教科室负责材料核实并作出初评,将考核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5.考核时间为每学年一次,由上级主管部门考核的各类人员的考核结果,学校得到正式通知后予以公布,由学校考核的人员其考核结果在每一年的12月份公布。

6.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优”的,学校按相关文件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1)市、区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人民币500、300元;(另政府每月应有津贴)(2)市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500、300元;(若政府每月有津贴则对优秀等级获得者的奖励与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同,无津贴则建议适当提高其标准)(3)区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人民币600、500元。

(政府每月无津贴)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在周期内考核等次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在年度考核、职级晋升、评先评优方面予以优先资格。

7.经过考核,等次被确定为“不合格”的,相关主管部门将作出取消资格的处理,有政府补贴的将终止发放,不再享受相应荣誉的一切待遇。

此外,学校还将取消其三年之内的年度考核优秀、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的申报资格。

县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县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

县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一、前言随着教育事业的发展,县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越来越重要。

而骨干教师则是这个队伍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他们的发展也是县小学教育的关键。

为了促进骨干教师的成长和提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具有重要意义。

二、考核对象县小学骨干教师。

三、考核内容1. 教学能力•教学设计能力•教学方法熟练度•教学效果及学生表现•教学态度和能力的发展历程2. 科研能力•科研项目申报能力•科研成果及荣誉•学术论文数量质量3. 学科建设能力•学科发展规划和目标制订能力•教材和教辅教材编写及课程设计•学科竞赛组织和指导能力4. 课外活动和综合素养•学生管理能力•组织活动能力•家校沟通和思想鼓励能力•师德师风表现及业界声誉四、考核方法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其中定期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

考核方法包括个人自评、同行、学生评价以及领导、家长评价等多项指标综合评估。

评价结果将作为提升、晋升或升职的重要参考。

五、考核标准考核标准根据不同年级、学科和任职时间等因素而异。

综合各项考核指标后,对达到成绩线的骨干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激励措施,同时针对未达成标准的骨干教师提供改进意见和帮助,推动其能力发展和教学水平提升。

六、管理办法县小学骨干教师应建立良好的师德标准,增强服务意识,建设教学团队,推动交流分享。

同时,骨干教师还应具有知识、能力素质与领导能力,为学生树立标杆、注重教学效果的同时,注重师德、团结协作等方面的表现。

此外,学校还应加强骨干教师日常管理和工作考核,对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同时,鼓励骨干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改革,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教师队伍的不断完善和发展。

七、总结县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管理办法是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县小学教师队伍的发展与提升,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希望各县小学可以参照以上办法,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方式,打造一支更加有实力、更加能干的教育精英队伍。

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范本

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范本

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范本一、引言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坚力量,他们在中学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1. 公平原则:管理和考核工作要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搞任人唯亲、一刀切的现象。

2. 激励原则:通过激励措施,激发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他们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

3. 导向原则:管理和考核工作要着眼于培养良好的教育教学风气,引导中青年骨干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三、管理措施1. 任职管理:a. 任职条件:中青年骨干教师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教育教学能力,并经过严格的选拔程序产生。

b. 任职程序: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任职程序要规范化,包括申报、评审、公示等环节。

2. 培训管理:a. 培训计划:学校要制定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计划,包括学科知识培训、教育教学方法培训、校本培训等。

b. 培训资源:学校要提供相应的培训资源,包括专业书籍、学术研讨会、培训经费等。

3. 激励管理:a. 薪酬激励:通过薪酬制度的激励,对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奖励,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b. 荣誉称号:学校可以设立骨干教师等级评定制度,授予中青年骨干教师相应的荣誉称号。

4. 师德管理:a. 规范行为:中青年骨干教师要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不搞个人崇拜、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b. 案例教育:学校要定期组织中青年骨干教师进行案例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家校关系等。

5. 教学指导:a. 导师制度:学校可以建立中青年骨干教师与资深教师的导师制度,进行定期指导。

b. 教学研讨:学校要鼓励中青年骨干教师参与教学研讨活动,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

四、考核办法1. 考核内容:a. 教学成绩: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学成绩进行考核,包括学生成绩、教学质量等。

b. 教育教学能力:对中青年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行考核,包括教学设计、教学方法等。

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模版

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模版

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办法模版一、引言本办法旨在规范和加强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质量提高。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师的权益和发展空间,激励教师持续成长和提升。

二、管理原则1. 独立性原则: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享有独立行业地位,不受其他教师或行政人员的任何干预或限制。

2. 公平性原则:管理和考核工作应公平、公正。

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价和奖惩。

3. 激励性原则:采取一系列激励措施,鼓励骨干教师积极投入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教育教学水平。

4. 持续性原则: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工作应长期有效,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三、管理目标1. 提高教学质量:通过管理和考核工作,激励骨干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 增强师德师风:培养高中中青年骨干教师的良好师德师风,做到德才兼备,成为学生的良好榜样。

3. 促进教师成长:为骨干教师提供广阔的成长空间,帮助其不断发展和完善教育教学能力。

4. 深化教育改革:鼓励骨干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改革实践,推动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和优化。

四、管理方法1. 管理流程(1) 设置骨干教师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2) 评选骨干教师,对申请或被推荐的教师进行评审和筛选。

评审主要从教育教学水平、科研成果、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等方面考核。

(3) 骨干教师培训。

定期开展骨干教师培训,提升其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能力。

(4) 骨干教师分享。

组织骨干教师交流和分享教育教学经验,促进协作和互相学习。

(5) 定期评估和调整。

每年对骨干教师进行评估,及时了解其工作情况,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和调整。

2. 考核标准(1) 教育教学水平考核。

评估教师的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学生评价等方面的表现,以及教育教学成果的质量和影响力。

(2) 科研成果考核。

评价教师科研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方面。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

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骨干教师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向专业化、名师化发展,使得全校教师在现有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本办法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本办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倾向于一线教学人员。

骨干教师的履职由学校管理考核,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学校可另行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同时要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手段的不断提升,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

骨干教师还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保持学科教学水平领先。

此外,骨干教师应当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应相统一。

骨干教师在充分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待遇。

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相应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有权根据其履职情况扣除其部分津贴直至取消其荣誉和待遇,用于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一)骨干教师的职责1、“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每学年主持或参加一项县级或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2)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教学论文在县域范围得以讨论交流或获县级以上奖励。

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公开发表。

3)每学年承担一次以上的县级示范课和片区校本研修专业指导任务,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骨干教师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

骨干教师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

xx学院骨干教师选拔及考核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版)培养高素质“双师型”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提升学院核心竞争力的根本途经。

为加强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教学团队,选拔一批具有良好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骨干教师,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示范作用,不断优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提高办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骨干教师资格的申请条件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风师德和敬业精神,治学严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并富有创新精神,近三年年度工作考核称职以上。

3.评选范围(满足以下任一条):(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教学一线或教学管理工作五年(含五年)以上的专兼职教师。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且获取学位后在教学岗位上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

(3)具有三年行业经历背景,且从事教学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的专职教师。

第二条骨干教师的认定标准1.教学工作(1)教学工作量满足学院额定工作量要求,两年内无教学事故。

(2)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要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

从事基础课和公共课教学的教师至少担任2门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一门为基础主干课,另一门可以为课程实践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顶岗实践管理、竞赛指导、就业指导教育等素质课程。

(3)教学质量较高,近三个教学年度内每年教学质量测评分均为良好以上。

2.产学研工作(满足以下任意两条)(1)近两年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刊物发表与所从事专业(或高职教育理论)有关的学术论文四篇;或者在核心期刊发表专业论文两篇(北京大学2008年版),以见刊时间为准。

(2)近两年正式出版本专业的专著、教材、教学参考书,且本人是副主编以上,以出版时间为准。

(3)近两年作为主要成员(排名前三)参与市级以上教改项目(已立项),并取得阶段性成果或者通过鉴定;(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近两年,获院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二名),获得市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参与者排名前三名)、国家级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参与者排名前五名)。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定稿)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定稿)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技师培训学院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与管理办法(试行)为了加强学院党委对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完善专业带头人及骨干教师队伍评选及管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加快推进学院专业建设进程,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激励在教学岗位既承担教学任务,又承担教改、科研的优秀教师脱颖而出,为学校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此办法.一、评选与管理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选拔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并将其纳入学院党委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的管理范畴。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评选坚持“德才兼备、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遴选、确保质量、动态管理,保优劣汰”的原则,促进优秀教师脱颖而出。

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考核一次。

二、评选条件(一)专业带头人1.基本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情操和职业道德,模范履行岗位职责;(2)严谨治学、乐于奉献,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3)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善于合作;(4)有较强的组织管理与协调能力,能够带领本专业群教师做好专业建设及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5)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定教学、科研等业务能力强;(6)近三年年均教学工作量,中层干部达120学时以上,其他教师达260学时以上;(7)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同时具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技师(特殊情况高级工也可)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8)学院督导室教学检查综合考核(含学生评教)85分以上,近三年无任何教学事故及其他违纪情况;2.业务条件(1)理论基础扎实,知识面广,有驾驭本专业(学科)理论与实践的能力,能熟练地、高质量地讲授本专业(学科)两门或两门以上课,教学质量优异。

(2)对本专业技术(学科理论)领域的前沿动态有较深入的了解,能及时提出本专业(学科)的发展方向,并具有对本专业(学科)的发展建设做出规划的能力;(3)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并能将其运用到教学、科研环节中去;少数民族教师汉语水平取得MHK4级证书;(4)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创新精神和教育科研能力,主持过一项学校级课题或省(部)级以上课题的子课题研究并已结题,或为省(部)级以上课题的主要成员;(5)近三年内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省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第一作者)2篇以上,或主编(含第一副主编)公开出版的教材1部,或著学术专著(含译著)1部;(6)聘期内主持完成本专业教学改革项目并达到学校验收标准,任职期内按专业建设规划分年度完成各项工作指标;(7)主持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工作及与专业有关的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工作;(8)聘期内参与2个以上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达到校企深度合作的管理目标;(9)专业课教师或专业基础课教师聘期内必须有三个月(累计)以上企业锻炼经历。

2024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2024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2024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____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一、背景和目标教育改革发展的需要,____年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管理考核方案的制定,旨在促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专业发展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高,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优秀的教师资源和学科带头人。

具体目标如下:1. 提高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2. 激发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3. 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价体系,选拔培养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4. 促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加强学科建设。

二、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教学工作表现: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效果、课程设计和教学组织等方面的表现。

(2)科学研究成果:包括研究项目、学术论文、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表现。

(3)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工作:包括学科建设、教材编写、教研活动组织等方面的表现。

(4)教育教学管理能力:包括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的能力表现。

(5)专业发展与学习能力:包括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专业发展和学习方面的表现。

2. 考核方式(1)教学观摩和评价: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教学课堂将进行观摩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师生互动等。

(2)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评审:评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评价内容包括创新性、学术影响力等。

(3)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评价:评价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学科建设和教研活动方面的工作表现,包括学科竞赛成绩、论文发表等。

(4)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评价:通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的考核评价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工作表现,包括课程管理、教材管理、教师培训等。

(5)专业发展与学习能力评价:评价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专业发展和学习方面的表现,包括参加培训、研修等情况。

三、考核流程和评价标准1. 考核流程(1)申报阶段: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根据考核要求和条件,主动申报参加考核,并提交相关资料。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

骨干教师管理考核

闫庄中心初中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规范闫庄中心初中骨干教师的管理与考核,发挥骨干教师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方面的示范、辐射和引领作用,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科研先进、教学有方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全面落实课程方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县教育局骨干教师管理考核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教研实际,对学校骨干教师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管理考核,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学校成立骨干教师管理、考核、评审小组,负责校级以上骨干教师的年度管理、考核和新申报骨干教师的评审工作。

组长刘立启副组长马良进杜福会刘光照成员于凤来陈长健王世忠赵国强何乃磊刘跃臣张新东二、管理考核对象市、县级教育局认定的任职内的在岗教学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

三、管理考核内容1.师德师风骨干教师必须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从教,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爱师生,合作共事,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

2.教育教学骨干教师必须坚持一线教学工作,深入进行课堂教学改革,优化教法,指导学法,逐步形成独特的教学风格,教育思想先进,教学效果显著。

市级骨干教师教育教学质量位次必须处居所在考核范围内同学科位次的30%前;县级骨干教师教学质量必须处居所在考核范围内同学科位次的50%前。

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等公开课的教学任务。

市级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举行公开课3节,县级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举行公开课2节。

3.教育科研骨干教师要积极承担教育科研任务,主持、参与、开展教育科研课题和教育教学专题研究。

市级骨干教师三年内至少主研一项市级以上研究课题,县级骨干教师三年内至少主研一项县级以上研究课题。

积极承担上级教育科研部门、培训部门以及学校教研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学习培训活动的主讲或专题讲座任务。

市级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在学校范围内做学术讲座2次,县级骨干教师每学期至少在学校范围内做学术讲座1次。

积极撰写学科教育教学教研报告,市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完成1份关于本校的学科教学研究、学科教师专业化发展调研报告,不少于3000字;县级骨干教师每学年完成1份关于本校的学科教学研究、学科教师专业化发展调研报告,不少于2500字。

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

骨干教师评选及考核办法骨干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是宝贵的教育人才资源,为了更好地推进和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我校“名师”工程建设,激发他们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整体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也为了更好地规范我校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制度,优化评选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面向一线教师的原则。

一线教师是教育教学的主力军,要注重从教育教学一线发现、培养、选拔骨干教师,切实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教育教学研究,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二)坚持分级评选、公正竞争择优和统一动态管理原则。

教师统一管理制度,把竞争机制引入学校骨干教师评选、培养、管理等环节。

学校骨干教师不搞终身制,定期进行目标考核,实行优胜劣汰、流动发展。

二、评选对象广东华文航空艺术职业学校专业教师(系部正副主任、兼职行政人员不参与)三、评选条件1、工作年限。

校内工作经验1年以上,且规划在我校长期发展的。

2、政治素养。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诚教育事业。

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敬业爱岗,遵纪守法。

治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高标准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范,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具有团结协作、改革创新精神。

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方面能起表率作用,在本校师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3、能力水平。

(1)具备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或初级(高级工)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

(2)能胜任3门以上专业课程教学工作,敢于勇于承担有挑战性工作。

4、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能服从教学工作安排。

5、兼任班主任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主要职责1、承担核心课程或重点课程教学工作2、协助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完善3、积极开展教研教改、创新教育教学模式4、指导培养新教师。

骨干教师同一时间指导新教师一般不超过2人,学期新教师人数较多的部门,可申请由具备指导能力的老教师指导,支付指导费5、推荐本专业学生教材的选用6、在技能竞赛、作品成果展示、开学接待、军训教育等大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四、选拔程序1、骨干教师每年选拔一次,每年7月由系部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人数不超过专业教师人数的30%。

二中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二中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二中骨干教师考核办法骨干教师是学校中承担重要教育教学任务、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专业素养的教师群体,其素质和能力的提升对提高学校整体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骨干教师的评价和考核工作,我校特制定了以下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骨干教师考核的目标是通过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师德师风以及教学成果,全面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进一步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效果、教学创新、师德师风、教育教研能力等。

二、考核内容1. 教学效果:考核骨干教师的教学效果主要包括学生学习情况、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师生互动。

评估通过学生评价、教学观摩、教学记录和教学成果等方式进行,注重考核教学效果在学生成绩和综合素质发展方面的表现。

2. 教学创新:评估骨干教师的教学创新能力主要通过教学设计、教学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教学方法的创新等方面考察。

评估通过教学设计方案、教学反思、教学课件和教学研究成果等方式进行,注重考核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 师德师风:考核教师的师德师风主要包括师德修养、教育教学态度、师生关系等方面。

评估通过学生、家长和同事的评价以及教师自评、直接观察等方式进行,注重考核教师表达真挚的爱心、尊重学生个性和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能力。

4. 教育教研能力:评估考核教师的教育教研能力主要包括教师自主学习、教育教研活动参与以及教育教研成果等方面。

评估通过教研报告、教育教研成果、学科竞赛获奖情况以及参与研修活动的记录等方式进行,注重考核教师的自主学习和教育教研实践能力。

三、考核方式骨干教师考核方式主要包括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

定性评价通过评委会评估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师德师风和教学创新能力等,其中评委会由校领导、学科带头人以及教研组长等组成;定量评价通过学生评价、教育教研成果的数量和质量等指标进行,其中学生评价由学生匿名填写,采用定量化评分的方式。

评定结果通过多轮评估、打分和综合汇总进行,评价内容和结果均进行记录和存档。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2024年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小学骨干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能力,促进小学教育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小学骨干教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小学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目的是选拔和培养一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的职业素养、优秀的教学能力和师德师风的骨干教师,进一步提高小学教育质量。

第四条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科学。

第五条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按照分区、分级、分层次的原则进行,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

第六条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同时可以委托专业评委和学科组长等教师参与评审。

第七条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工作的结果将作为骨干教师选拔进修、晋升、聘任等方面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八条小学骨干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教学实践、课堂观摩、教育科研和教学设计等方面。

第九条教学实践是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过程、评价反思等方面。

第十条课堂观摩是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对其他教师的优秀教学实践的观摩和评价。

第十一条教育科研是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科研项目的申报和教育科研成果的产出等方面。

第十二条教学设计是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十三条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的流程包括申报、资格审核、考核评审和结果公示等环节。

第十四条申报环节是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的第一步,教师需按照规定时间向所在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参加考核,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资格审核环节是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的第二步,教育行政部门对申报的教师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是否具备参加考核的条件。

第十六条考核评审环节是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的核心步骤,教师将接受由专业评委和学科组长等组成的评审团队的考核评审。

第十七条结果公示环节是小学骨干教师考核的最后一步,教育行政部门将公示考核结果,教师有权对结果提出申诉。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一、目的和意义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教学中的重要力量,他们在课堂教学、科研学术、教研组织和师德师风等方面发挥着示范和引领作用,对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科建设和推动学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规范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工作行为,落实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责任,推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工作,制订本方案。

二、职责和权限1.学科带头人的职责:(1)承担本学科的教学、研究、教材编写等工作任务。

(2)对本学科教师的教学、科研、学术水平进行指导和管理。

(3)推动本学科的发展和建设。

(4)协调本学科教师之间的关系,维护学科和教师的正常关系。

2.骨干教师的职责:(1)承担重点学科的教学任务,并做好教学质量管理工作。

(2)积极参加学科教研活动,并主持相关工作。

(3)积极参与学术论文、教材编写与评选等活动,并做好经验分享。

(4)积极参与精品课程、名校资源、教育教学改革等活动,掌握最新教育教学理论和技术。

3.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权限:(1)对本学科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价和指导。

(2)参与本学科相关的决策和活动。

(3)对本学科教师进行年度考核和奖惩。

(4)对本学科教研和课程标准进行质量监控和质量评估。

(5)与学校相关部门协商,决定学科教研经费的支出。

三、管理和考核1.管理方式: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管理,学科带头人由学校领导进行领导指导和监督。

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保证管理的公开、透明、有条不紊。

2.考核内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课堂教学质量、教学效果,学生评教。

(2)教学科研水平,科研成果。

(3)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学校和学科发展方面的贡献。

(4)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价评估和其他工作。

3.考核方法: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方法应当定期开展,采取多种形式,包括课堂观察、学生调查、专业评价、科研成果检查等方法。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

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考核方案背景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是学校教育管理中的重要角色,他们不仅具有教学能力,还要负责学科建设和带领团队。

因此,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尤为重要。

目的本方案的目的是规范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管理和考核,提高其教学水平和学科建设能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学校发展。

考核内容教学能力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课堂教学质量:包括课堂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掌握、教学目标达成情况等。

2.教学效果评价: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进行评估。

3.教学科研成果: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学科建设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需要对学科建设进行管理和推进,因此对学科建设能力进行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学科研究成果: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学科研究成果及其对学科建设的贡献。

2.学科发展规划: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学科建设的规划和管理能力。

3.学科建设实施: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学科建设的实施情况、资源利用效率等。

团队管理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在团队管理方面的能力进行考核,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评估:1.团队建设能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团队建设的规划和组织能力。

2.团队管理能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团队管理的能力,如协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决策能力等。

3.教育引导能力: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对教育引导的能力,如学生管理、学生发展规划等。

考核流程考核周期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周期为一年,每年考核一次。

考核方式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考核方式主要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包括考试、课堂教学观察、学科建设计划和成果汇报、团队管理等方面的考核。

考核结果根据季度考核结果,学校对优秀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考核结果不理想的师资进行约谈和教育,并为其提供帮助和支持。

结语本方案通过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教学能力、学科建设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的考核,进行科学和合理的评价和管理,有助于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科发展水平,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三篇)

2024年中学骨干教师考核细则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在教书育人、教育研究、指导培养青年教师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与辐射作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骨干教师的职责和义务(一)在师德修养方面,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主动地发挥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

(二)在教育教学方面,必须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任课,坚持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切实提高所任学科的教学质量,教学实绩在本校名列前茅,积极承担市、校级公开教学任务(公开课、示范课和教学竞赛课)。

(三)在教育科研方面,要能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教育科研论文,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积极参与课题研究,能够开设教育教学讲座。

(四)在培养教师方面,主动承担起指导本校新上岗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的责任。

三、骨干教师的管理和考核(一)建立骨干教师管理机构学校成立骨干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校骨干教师的管理工作,建立骨干教师档案。

(二)骨干教师常规考核程序学校加强对各级骨干教师常规性的管理和考核,努力使骨干教师成为师德的标兵、课改的先锋、教学的楷模。

骨干教师考核指导小组每学年对骨干教师的履职情况考核一次,动态管理。

考核程序有:骨干教师述职并填写骨干教师考核登记表;查阅印证资料;骨干教师上汇报课;召开教师代表座谈会;考核组综合考核情况确认考核结论。

(三)骨干教师考核内容及等级1.考核内容由考核项目和加分项目组成。

(1)考核项目主要包括学校年度考核等级、听课情况、示范课(公开课)、讲座、论文发表、课题研究、培养教师、教学实绩等。

(2)加分项目包括骨干教师在教学比赛、被培养教师晋级情况等方面。

2.骨干教师考核采用量化评分办法,考核结果分优秀(____分以上),良好(75—____分),合格(60—74),不合格(____分以下)四个档次,由考核领导小组做出考核结论,并反馈给被考核人。

(四)建立骨干教师管理制度骨干教师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骨干教师资格。

小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小学校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管理办法

小学校第一批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考核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全乡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示范、带头、辐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评选及管理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我乡中心校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及管理考核顺利进行,乡中心学校成立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评审组:领导小组对乡级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评选、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认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研组,办公室主任由李正平兼任,负责处理相关事务。

二、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评选(一)评选对象全乡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和教研员,乡中心校各科室在职在相应岗位的教师和工作人员。

(二)评选原则1.坚持评估标准、重视过程管理、促进业务提升。

2.保证质量、公开评选。

(三)评选条件1.基本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师德高尚,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

(2)参评教师具有小学、幼儿园教师具有大专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3)年龄原则上学科带头人不超过45周岁,骨干教师不超过40(截止20 年8月31日),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在同一条件下,承担学校管理岗位(校长、副校长、年级组长、处室主任、及班主任的)优先评选。

(5)20 年8月之前已经认定为县级特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第四批县级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2.学科带头人的评选条件(1)具有扎实的学科教学理论水平,教育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上形成了一定的风格和特色,教育教学业绩位于学校同学科教师前列,在学校及社会上认可度高。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2)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在学校学科教学、教科研中能起到指导、带动和示范作用。

自参加工作以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①在州县级及其以上教育类刊物发表教育教学论文1篇;②主持或参与县级及其以上课题获奖的;③参与县级微型课题研究并合格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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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教师管理考核办法骨干教师是教师队伍中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是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中起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是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中坚力量。

为充分发挥其示范表率和指导带动作用,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管理骨干教师队伍,根据县教育局骨干教师认定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1、本办法旨在加强我校的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向专业化、名师化发展,使得全校教师在现有基础上普遍有所提高,成为较具实力和竞争力的师资队伍。

2、本办法包括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的职责与待遇、考核与管理两个方面的内容。

3、本办法考核细则的制定倾向于一线教学人员。

4、骨干教师的履职由学校管理考核,待遇由上级任命部门支付,学校可另行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

二、职责与待遇骨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积极承担并圆满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积极带头参加教育教学研究,在本学科领域进行较为积极的探索实践,保持学科教学水平领先;同时要加强自身的专业技能,教育教学能力和手段的不断提升,并帮助同学科的教师提高课堂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与心得,参加上级组织的论文、课件、教学方案设计的评比活动,或在报刊杂志发表论文。

骨干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待遇与职责应相统一。

骨干教师在充分履行自己职责的同时应获得相应的荣誉和待遇;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其相应职责,发挥应有的作用,学校有权根据其履职情况扣除其部分津贴直至取消其荣誉和待遇,用于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建设。

(一)骨干教师的职责1、“学科带头人”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每学年主持或参加一项县级或县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2)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教学论文在县域范围得以讨论交流或获县级以上奖励。

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公开发表。

(3)每学年承担一次以上的县级示范课和片区校本研修专业指导任务;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4)积极配合教学处承担校内师资培训任务。

(5)每学年培养指导1名以上教师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现代化教学手段使用等方面的学习与提高并取得明显的效果。

(6)承担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教研指导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在培训工作中成效显著。

2、“教学能手”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每学年参与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2)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教学论文在校内得以讨论交流或获校级以上奖励。

每学年至少有一篇论文在县级以上教育刊物或利用网络平台公开发表。

(3)每学期承担一次校内示范课,并参与师资培训工作。

(4)每学年指导帮助至少1名教师,使其教育教学或现代化教学设备的运用能力有明显的提高。

(5)承担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在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

3、“教学新秀”应认真履行下列职责:(1)每学年参与一项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2)每学期至少撰写一篇具有较高质量的教学论文在校内得以讨论交流或获校级以上奖励。

(3)每学期承担一次校内示范课。

(4)承担教育管理工作,担任班主任或在培训工作中成绩较为突出。

(二)骨干教师的待遇骨干教师享受下列待遇1、每年度享受相应的津贴补助:“学科带头人”每年5000元;“教学能手”每年3000元;“教学新秀”每年1000元。

2、由认定单位颁发相应的荣誉称号。

3、优先参加有关学科的提高培训。

4、当前认定的骨干教师类别是晋升高一层次的最重要依据。

三、骨干教师考核与待遇兑现(一)考核组织管理1、设立学校考核领导组和考核工作小组专门负责该工作的考核。

校长任考核领导组长,具体考核工作由主管副校长和教学处负责管理。

2、考核组(1)考核领导小组组长:高云副组长:荆勇张智涛(2)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张智涛成员:张智涛、亓红莉、秦阿丽、刘明涛、韩永军、任延芳、雷军林及教师代表2人。

(二)考核的程序骨干教师实行学年度考核,考核小组对“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教学新秀”进行分别考核,由个人书面述职与考核小组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注重过程与工作实效。

具体考核程序:1、被考核的骨干教师对本学年度的教学工作、学习活动,教学研究、示范课教学、培养指导教师、工作的完成情况以及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进行书面总结,提交相关材料。

2、考核小组对骨干教师按考核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的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

3、学年度考核分为“不合格”“合格”“称职”与“优秀”四类,对学年度考核为“优秀”、“称职”、“合格”的教师按格次相应兑现待遇,不合格的教师不兑现待遇,并提出整改提高方面的建议。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其相应待遇。

(1)违背教师职业道德;有违法违纪行为;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受组织处分者;(2)学年内不能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相关职责。

(3)工作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或屡出一般事故者;(4)拒绝接受组织分配,屡犯校规校纪。

(5)无理取闹,严重干扰学校工作者;(6)旷工2天以上者;年度考核不称职的。

(三)待遇的兑现对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全额发放津贴,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对考核为“称职”的教师按其津贴全额的90%发放,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对考核为“合格”的教师按其津贴全额的80%发放,并给予相应的荣誉;对考核为“不合格”的教师不发放津贴,并取消其相应的荣誉。

四、考核细则考核主要分师德修养、工作总量、学习提高、教学研究、指导培养教师、加分、减分七项,其考核得分办法具体如下:1、师德修养:满分10分。

分教师民主测评和考核小组评议两部分,各占5分。

测评人对测评对象按从师德败坏0分至师德高尚5分打分,平均合计得分为本项得分。

2、工作总量:满分35分。

分专业课教学课时量和其它工作折合课时量两部分。

专业课校内教学50分钟为1标准课时。

下乡授课每课时计1.1标准课时,校内休息日授课每课时计1.3标准课时,下乡休息日授课每课时计1.4标准课时;其它工作折合课时量:副校长每学期计60标准课时,主任、班主任每学期计50标准课时,教研组长每学期计25标准课时,其它组织负责人每学期计10标准课时。

每学年累计满160课时即为合格,得35×60%=21分,超课时得分按比例计算:超课时数÷16×3.5=超课时得分。

两项合计得分为该项得分。

当合计得分超过35分时,超出部分计入加分项。

3、学习提高:满分20分。

分政治理论学习(6分)、业务学习(6分)、读书活动(8分)三部分,按教导处评议等级得分:A级得该项满分;B级得该项满分的百分之六十;C级由考核组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得分,但不得高于该项得分的百分之四十。

三项合计得分为该项得分。

4、教学研究:满分25分。

按骨干教师类别分别考核。

(1)学科带头人:分课题(10分)、论文(6分)、示范课(4分)、联片教研(5分)四部分。

本学年主持或参加一项市级课题研究,顺利结题,取得研究成果即计10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的计5分;市级以上顺利结题的计10分,并在加分项计3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的计6分;县级顺利结题的计5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的计2分;校级顺利结题的计3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不计分。

有一个以上课题者由考核组酌情予以加分,计入加分项,但加分不得高于本项得分的百分之四十。

本学年有一篇论文在县、市、省级教育刊物公开发表的分别计4、5、6分。

论文两篇得以在校,县范围内交流的分别计1、2分,未交流的每篇计0.5分。

未完成的在减分项计3分。

合计得分超过6分的计入加分项。

超额完成任务者由考核组酌情予以加分,计入加分项,但加分不得高于本项得分的百分之三十。

本学年承担示范课一次,校、县、市级分别计2、4、6分。

每增加一次,校、县、市级分别按1、2、3分计分。

累计分超过4分的计入加分项。

承担片区联片教研任务。

考核组按其效果每次计3、4、5分。

合计得分超过5分的计入加分项。

(2)教学能手:分课题(12分)、论文(8分)、示范课(5分)三部分。

本学年主持或参加一项县级课题研究,顺利结题,取得研究成果即计12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的计5分;市级以上顺利结题的计12分,并在加分项计3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的计6分;校级顺利结题的计7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的计2分。

有一个以上课题者由考核组酌情予以加分,计入加分项,但加分不得高于本项得分的百分之四十。

本学年有一篇论文在县、市、省级教育刊物公开发表的分别计6、8、10分。

论文两篇得以在校、县范围内交流的分别计2、3分,未交流的每篇计1分。

未完成的在减分项计3分。

合计得分超过8分的计入加分项。

超额完成任务者由考核组酌情予以加分,计入加分项,但加分不得高于本项得分的百分之三十。

本学年承担示范课一次,校、县、市级分别计2、4、6分。

每增加一次,校、县、市级分别按1、2、3分计分。

累计分超过5分的计入加分项。

(3)教学新秀:分课题(12分),论文(8分),示范课(5分)三部分。

本学年主持或参加一项校级课题研究,顺利结题,取得研究成果即计12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的计5分;市级以上顺利结题的计12分,并在加分项计4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的计6分;县级顺利结题的计12分,并在加分项计3分,申报成功但未能结题的计5分。

有一个以上课题者由考核组酌情予以加分,计入加分项,但加分不得高于本项得分的百分之四十。

本学年论文两篇得以在校,县范围内交流的分别计5,6分。

未交流的每篇计2分。

未完成的在减分项计3分;有一篇论文在县、市、省级教育刊物公开发表的分别计1、2、3分。

合计得分超过8分的计入加分项。

超额完成任务者由考核组酌情予以加分,计入加分项,但加分不得高于本项得分的百分之三十。

本学年承担示范课一次,校、县、市级分别计4、5、6分。

每增加一次,校、县、市级分别按1、2、3分计分。

合计得分超过5分的计入加分项。

5、指导培养教师:满分10分。

经考核组评议,每学年指导培养1名教师在教育教学、教学研究、现代化教学设备的使用等方面取得明显效果的酌情计分,但不得高于6分,每增加一名加计2分,合计得分超过10分的计入加分项。

6、加分:(1)考核得分项超出该项满分的。

(2)出全勤者,在加分项计5分。

(3)获得省、市、县、校级荣誉的,分别加4、3、2、1分,但同类别的不累计加分。

7、减分:(1)旷工每天计6分(累计超过2天者即为不称职);请假每天计1分;误会每次计1分;迟到每次计0.5分;早退每次计0.5分;(2)工作失误,每次计3分。

8、未尽事宜由考核组领导小组评议决定。

五、骨干教师评分表(后附)2015年4月17日骨干教师考核评分表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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