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收、存、发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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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货的管理制度:
(一)餐厅采购任何物品,必须经申购人验收,并填制收货报告单一式三联,经申购人(部门)签收人签字(仓库一份,供应商一份,成本控制入帐一份)。
(二)收货时在验收货物时,必须按照已批准的“请购单”上的数量、质量要求验收货物,对于质量达不到要求,或临近有效期,或无批号等不予收货。
(三)厨房需要采购的干货、进口食品,行政总厨协同收货人进行验收,质量方面由行政总厨严格把关。
(四)当货物采购回来,供应商将货品送到,收货人需即刻通知申购部门主管来领取并验收物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签名确认。
(五)收货时要将所有收货报告编号,以便备查。
(六)仓库平时会有一份当期所有商品的执行价。填制收货报告时,也参照采购申请单,每日采购申请单上采购人填制的价格与采购人员提供的发票进行核对,不能超过执行价,特殊情况必须由财务(或经理)批准后,方能收货。
(七)如果各部门请购物品,必须是部门提前申请,采购需在市场上调查三家供应商。
(八)作好以上审查后,按下列程序办理收货手续:
1、直接入仓库,由收货员与库管员共同验收数量、质量、按要求开据收货报告单,并签字确认货已入库。
2、直拨部门使用的,由部门主管(或行政总厨)与收货员共同检查、验收、开收货报告并签字确认。
3、对于餐厅常用物品(除餐饮食品外)收货员及库管员要能够掌握物品的质量,不明确时请求财务总监。
有下列情形者,仓库不予收货,如收货所造成的损失由收货人承担:
(1)“请购单”手续不完备,或无“请购单”的。(无经理签字批准的)
(2)与请购单的数量、质量、规格、品名不符而使部门同意接收的。
(3)对价格未得到正式批复的。
(4)无法确定质量而使用部门又不验收的。
(5)假冒的、残次的、伪劣产品的。
二、存货管理制度:
(一)所有入库物品需由库管员验收规格、数量、质量、品名、有效期后方能入库;酒水需在收货时要求交货人在发票上加注批号并开箱逐一检验。
(二)各类货物按类堆放整齐,食品存放需离地隔墙30cm并在醒目位置标注物品名称。
(三)每隔十天向财务报告货仓存量。
(四)每月进行一次定期盘点、成本控制、财会人员需协助仓库一同盘点。对有疑问物品要随时盘点。
(五)保管员应注意六防工作:即防霉、防火、防鼠、防渗漏、防盗窃、并对货仓的安全完整负有直接责任。
(六)仓库保管员损耗按大类核定:即瓷器千分之一,零散食品千分之一、袋装食品千分之五、海鲜干货千分之一、瓶装物品万分之五、布草无保管损耗。所有非正常损耗均由保管员赔偿。(以上均为年损耗)
三、领发货(出货)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根据所需填列“物品申领单”,由部门总管签字并报财务总监批准后到仓库领取。
(二)任何部门或人员领用非本部门使用物品,特殊情况需注明原因,店经理批准后方能发给。
(三)领用除鲜活商品外有形物件,需交回原包装物(瓶、桶、箱等)具体办法按废旧物品管理执行。
(四)有下列行为者,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1、未经许可直接进入货仓的,口头警告。
2、在货仓内吸烟的,书面警告。
3、未经许可白条借货的(除营业部门急用的),书面警告。
4、领用单未具备相关手续而发货的,书面警告。
5、私自领用物品,严格处理有关条款处理。
6、“申领单”传递程序:
“申领单”一式三联。一联部门留存,在领货时,需注明实领数量,然后将第二联交至财务,第三联货仓留存记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