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房产增值部分三种计算方法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最新计算方法有哪些?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最新计算方法有哪些?在购买房子的时候,可能价格是只有一平方米两万元的价格,但是买了之后,经过一段时间,房价上涨,所以房子就增值了,那么离婚也经常会遇到类似的情况,增值部分的计算方法就成了人们关注的重点,有其中计算方式,其中可以是还贷的部分除以房子的总价款再成语离婚时候的市场价值就是增值的部分。
▲一、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最新计算方法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就得到增值部分了。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夫妻还贷部分除以房屋的实际总房款,即房屋购买价格与已偿还给银行的利息之和,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则为夫妻共同分割的部分,减去还贷部分即使增值部分了。
此种计算方式与第一种计算方式不同在于对房屋总价款的认定上,前者将离婚时未归还的银行贷款利息纳入了房屋的价值当中,而本计算方式则认为未归还的利息最终归银行所有,不是房产本身的价值,故不能将其纳入到房产价值当中。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还贷本金除以房屋当时购买价即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房产购买价比例,再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即可以得到夫妻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此种计算方式单纯以房产价值作为计算基数,并没有将银行还贷部分纳入房产价值当中。
第四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结婚时房屋价值)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此种计算方式是以双方结婚的时间节点为基础计算,因为现实生活中存在一方购房之后很多年才结婚,也就是说在购房和结婚两者中间还可能有一段空挡,而这样一段时间房产增值应算作产权登记一方个人财产的增值,而非产权登记一方对此没有任何贡献价值,故不能获得这段期间房产的增值。
婚姻关系中的房子孳息和自然增值指什么
婚姻关系中的房⼦孳息和⾃然增值指什么对于夫妻⼀⽅婚前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个⼈财产,但是如果是在婚后⾃然升值的,该利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具有平等的分割权的。
那么,婚姻关系中的房⼦孳息和⾃然增值指什么?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关系中的房⼦孳息和⾃然增值指什么孳息指的是从原物中所出的收益,通常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两种。
依照物的⾃然性质⽽产⽣的收益物称之为天然孳息,⽐如:植物结出的果实、动物的产物如鸡蛋、⽺⽑;依照法律关系产⽣的收益为法定孳息,⽐如:存款利息、有价证券收益、股权分红、未经共同经营管理的房屋租⾦等收⼊。
⾃然增值,是指该增值发⽣的原因是因通货膨胀或市场⾏情的变化⽽致,与夫妻⼀⽅或双⽅是否为该财产投⼊物资、劳动、努⼒、投资、管理⽆关。
⽐如,夫妻⼀⽅个⼈婚前所有的房屋、股东、字画、珠宝、黄⾦等随着市场价格的上涨⽽产⽣的增值。
若夫妻⼀⽅的婚前个⼈所有的房屋因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该房屋的修缮、装修⽽产⽣的增值部分则不属于⾃然增值。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夫妻⼀⽅个⼈财产在婚后产⽣的收益,除孳息和⾃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般⽽⾔,夫妻⼀⽅财产在婚后的收益主要包括孳息、投资经营收益及⾃然增值。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次明确夫妻⼀⽅个⼈财产婚后产⽣的孳息和⾃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
1、孳息孳息是民法中的⼀个法律概念,它指由原物所产⽣的额外收益。
根据民法,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指依物的本性天然⽽⽣长,不需要⼈⼒作⽤就能获得的孳息,如苹果树长出的苹果,草原长出的牧草等。
法定孳息,指物因某种法律关系所产⽣的收益,如房屋的租⾦、存款的利息等。
对于房屋来说,孳息主要指房屋的租⾦。
2、⾃然增值⾃然增值是属于不需要⼈为操作⾃然的增加某个东西,就是⾮⼈为的增值。
对于房屋的⾃然增值来说,主要指房屋在未来⼀段时间后的房屋价格的上涨。
房屋的⼈为增值是对房屋进⾏装修以及改造、改建和重建和添加等⽽带来的房屋价格的上涨。
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增值怎么认定?
The boss is like a tiger. The tiger's ass is untouchable, and the tiger's ass is not suitable for shooting.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增值怎么认定?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增值部分如果是婚前个人房产那么在婚后增值的部分仍然属于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如果是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增值的部分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离婚后财产纠纷房屋增值怎么认定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婚后婚前财产。
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2、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这种情况,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两部分: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和未偿还贷款的部分。
此时,对于共同还贷的升值部分,在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由个人偿还的增值部分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此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离婚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房产增值部分不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首先,对于房屋增值部分的计算标准,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我国房地产价格评估制度,也就是说,房屋的增值后的价值是由我国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评估程序进行评估后再进行申报计算的,并不能随当事人的意愿随便估价。
其次,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了夫妻在离婚时可协商财产的归属,如果协商不成,则此时起诉到法院的话,往往对共同房子的判决都是一方一半,实际因为房子的性质特殊,那么就是一方取得所有权和房贷,同时对另一方作出相应的补偿。
而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的部分,此时应该要给予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具体来说,对于房屋增值部分该如何进行补偿的具体计算,我国在相关判例中对其也有具体解释,即按照赔偿款=夫妻共同支付款项÷(购房款利息)*房屋评估现值*50%。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离婚房屋增值部分分割如下:双方可以先行协商。
协商不成要判断该房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如果是婚前财产,增值部分也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增值部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关于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的问题,下面由长沙律师为你解答。
一、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割
1、离婚房屋增值部分分割如下:双方可以先行协商。
协商不成要判断该房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
如果是婚前财产,增值部分也归一方所有;如果是婚后财产,增值部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怎么分
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房产增值部分三种计算方法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
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计算方式(一):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X200万专=12.5万
计算方式(二):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20万^2刈.25倍=12.5万
计算方式(三)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专=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X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 + (20万-^2X25%) =12.5。
离婚增值部分怎么算
Effort is the mother of success.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离婚增值部分怎么算所谓的增值一般是指房产的增值,因为这个部分是比较难处理的,房产是婚前其中一方购买的,那么这个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属于这一方的,不予分割。
婚前是由其中一方购买的,但是婚后是共同还贷款的,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
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所谓的增值一般是指房产的增值,因为这个部分是比较难处理的,首先是需要理解离婚的时候,房产部分是双方共同的,还是其中一方的。
只要了解这个了解之后,才可能解决离婚时的增值部分计算。
这个其中,会有几种情况第一个,房产是婚前其中一方购买的,按照法律的解释,在结婚之前使用个人财产购买的的房屋是不能属于婚后的共同财产,就是说这个房屋是不会按照财产分割处理的,是属于婚前购买了房屋的一方的,那么这个房屋的增值部分也是属于这一方的,不予分割,只会归于购买了房屋的一方。
第二个,婚前是由其中一方购买的,但是婚后是共同还贷款的,这个是比较常见的,一般情况下,这个房屋还是属于婚前购买的那一方的,但是增值部分就分为了两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已经还贷后的升值部分,第二个是还没还完的部分,对于共同还贷的部分,按照共同财产来分割,如果先前是任意一种还贷的,则这个升值部分也是由还贷的一方分割。
第三个,房产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并且婚后是共同还贷的,是这种情况的时候,房屋就是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同时法院也会考虑到对另一方的合理利益,会要求一方对另一个进行补偿。
无论是房屋本身的价值是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这个增值的部分就要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简单来说,这个增值部分就是无非取决于这个房子是谁的。
增值的部分是属于个人的财产还是共同的财产,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价值,经过能确定房产的具体增值部分,但是每个地方有很大的差异。
不能以一概全。
离婚房子增值部分咋算。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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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5
197源自2017/12/5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
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 买价成本(含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估值房屋购买价成本)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还贷本金除以房屋当时 购买价即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房产购买价比例,再 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即可以得到夫妻还贷所对应 的增值部分,此种计算方式单纯以房产价值作为 计算基数,缺点并没有将银行还贷部分纳入房产 价值当中。最大错误在于口径不一致。一个是生 产估值,一个是历史成本原则。与法律规定增值 部分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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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5
三、婚后夫妻共同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离婚 时房产增值部分怎么分? 此时,由于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婚 后共同还贷的,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 时房屋此时的价值就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房产增值部分御用单独列出来进行分割。 前面的计算方法就能够解决这个问题,这个是最 复杂的问题,通过前面7中方法。找到适合哪种 结婚与离婚情况下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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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5
一、婚前个人财产购买,婚后房产增值部分, 离婚咋分? 此处说的婚前个人财产购买是指婚前一方以个 人财产全额购买房屋。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 释的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 财产。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 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对于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 产权人。
2017/12/5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计算方法
1
2017/12/5
离婚咨询问题
结婚前,男方付首付买了一套房子,也办理了 银行贷款手续,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他 主要用自己的工资还贷款,有时候也用我的工 资还,贷款还没有还完,现在两个人感情不和 要离婚,请问这个房子我能得到一部分吗?如 果得不到房子,能得到补偿吗?
上海离婚房屋分割具体规定?
上海离婚房屋分割具体规定?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新婚姻法中对于夫妻离婚时双方的各自财产以及共同财产的归属和分割等各方面有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对于房产等不动产的分割标准、怎么分割都做了细致规定,确保当事双方的权益能得到最大保障,下面就介绍一下▲上海离婚房屋分割具体规定。
▲一、新婚姻法,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
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婚姻法房产新规定法律常识: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关于房产新规定如下:1、夫妻离异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子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分配方式,协商不成,由法院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2、如果属于个人财产的,则不用分配,谁的房子就归谁。
法律依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2024年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一、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婚姻法》已经废止,房子归属问题取决于购买房子的时间、方式等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一千零六十二条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二、离婚怎么分割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纠纷中婚前按揭房的归属与增值部分的分割——兼评析《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
提下 ,在 尚未完全 还清贷款前不 能确定按揭房的归属 ,不能
对其进行分割 。最 高人 民法院 《 关于适 用< 婚姻 法> 若干 问题
的 解 释 ( ) 的起 草 者 持 此 观 点 。“ 二 》 ( ) 笔 者 观 点 -
笔者认为 ,在 离婚 纠纷中确定婿前 按揭房 的归属和 对其
进行分割前 ,应 当首先明确当事人对该 争议房屋在离婚 时是
( )学界和实践中的分歧 一
对 于 按 揭 房 的 归 属 问题 ,学 界 一 直 存 在 着 争 议 , 未 能 达 成 共 识 。由于 法 律 法 规 、司 法解 释对 此缺 乏统 一 明 确 的 规 定 ,
产物 权的变动 由标 的物的移转和权利 的移转 两部分完 成,也 即不动产的交付和 登记 。完成不动产 的交付而未为登记 的, 仅在 当事人之 问发 生对抗效力 。在离婚 案件 - ,对 房屋权属 的认 定与在房屋转让 关系 中对房屋权属 是否发生移转 的认 定 是不 同的,现实交付 只是在 占有 、使用和 收益上完成移转 , 但 是处分权的移转最 终还需要依靠权属 登记来完成 ,如 果房 屋交 付后并未产生 房屋所有权取得 的公信力且最后未 能取 得 所有 权,则离婚纠纷 中的这种认定势必 会影响真正所有 权人 的合法权 益 。因此应 当以房屋权属证书取得 的时问确定婚 前 按揭 房的所有权取得 时间。 2 区分婚前取得与婚 后取 得。在 明确 了当事人对争议 的 . 婚前 按揭房 已 该房屋是属于夫妻 一方的个人财产或 是双 方共同财产 。 具体而言 ,应区分婚前 既 已取 得房屋所有权和婚 后取得所 有 权两种情 况。对于婚前 已经取得所有权 的,根据 《 婚姻法 》 第 l 8条第 1 项的规定,应 当属于夫妻一方 的个人财产 ,将 房 屋抵押给 银行,与银行发 生债权债务关系 ,此 为个人债务 , 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 ,夫妻共 同还贷 ,在夫妻之 问仅发生债 权 债务关系 ,享 有房屋所有权 的夫或妻对偿贷 的另一方 负有清 偿其所偿部分之债 的义务 ,但是并不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 。
离婚房屋折价款怎么算增值部分
Luck is an accessory to hard work.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离婚房屋折价款怎么算增值部分导读:首先评估现在的市值,减去首付-装修-利息-剩余贷款,剩余部分就是增值部分,利息=月供还款月数-(贷款额-剩余贷款)。
现如今,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以后就要面对房产问题。
如果房产为婚前购买并且只属于一个人的话,那还是很容易理清的。
但是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且贷款还并未还清的状况下,情况就会比较复杂,除了共同还贷部分财产,还要考虑到房屋增值部分。
那离婚房屋折价款怎么算增值部分呢?离婚房屋折价款增值部分计算方法我们国家的婚姻法中详细地规定了多种关于增值的法院计算方式。
首先,一定要明确首付款项、按揭的贷款总额、利息的总额、共同还贷总额还有房屋的现值数据。
明白了这些以后,再用婚后的共同还贷部分÷房屋的总价款(房屋价款总的利息数额)×房屋的现值÷2。
这项计算公式是比较好用的。
第一,如果共同还贷的数额是20万首付,然后是30万贷70万,那么贷款的总利息就是60万,总的房款数额就是100万 60万=160万,房屋的现值就是200万。
再来看一下共同的还贷部分。
共同还贷部分是本金利息,一般占房屋总额的一部分比例,这个比例是20÷160=12.5%。
那么财产的增值部分就是12.5%×200万÷2=12.5万。
这个计算方式如果还没有搞清楚的话,法院里的工作人员会提供帮助。
离婚房屋折价款增值部分怎么分配既然我们了解了离婚时的房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接下来就了解一下增值部分应该如何分配。
第一种情况,夫妻当中有一方在婚前支付了全部房款,并且将房屋的产权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而且婚前已经取得了房屋的产权证。
那么,离婚以后,这套房产的增值部分如果是因为市场的行情而自然增值的,就应该属于“自然的增值”,房产的增值部分可以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夫妻种的一方在婚前支付了首付款并且按揭贷款付完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屋的产权也是登记在自己名下的。
如何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如何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第一篇:如何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如何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04年1月,李女士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共出资20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50万元,并办理银行贷款,房产登记在李女士名下,2008年3月与王先生结婚前,李女士又用个人财产还贷50万元,剩下100万元贷款于2008年10月开始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并于2011年8月13日离婚前清偿完毕,此时离婚,房产市场价也已达到600万元。
离婚时该房产归李女士,李女士应向王先生补偿多少?另外,结婚当月,即2008年3月该房产市场价350万元;2008年10月该房产市场价为400万元。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该案中王先生取得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一、还贷支出部分,共50万元(100万元除以2);二、其支付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
一般情况下平均分割增值部分,即王先生对应的增值部分为25万元,但若考虑下列因素除外:(一)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二)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而不能简单地以增值部分除以二来处理;(三)增值的财产系产权人婚前购置,即增值基于产权人的行为;(四)另一方居住条件。
在该案中,计算时应注意两个问题:1、增值时点。
应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之时开始计算。
在本案中,应以开始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时间2008年10月为增值时点,此时的房产市场价400万元为计算基数。
而不能以购买时或结婚时的房产市场价为计算基数。
2、相应财产增值额。
应以增值时点房产市场价为增值基数来计算,本案中应以2008年10月的400万元房产增值基数,即:离婚时该房产增值部分为:6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增值部分200万元由原400万元财产增值,财产增值率为200÷400×100%=50%;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100万元×50%=50万元;王先生支付款项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50万元÷2=25万元。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增值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新婚姻法婚后房子增值的计算方式是怎样的
在计算房屋相对应增值部分时有多种计算方式,大概包括了七种。如: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 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此种计算方式最为繁琐,但实践中也因为这种间接计算公式中的参量都比较容易确定,反而相对来说争议更少,所以运用起来也比较常见。
离婚的时候虽然房子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要求分割的。但在结婚之后,房子可能出现增值的情况,对于这部分增值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其实也是有权要求分割的。不过,具体分割之前还是需要先对房屋的增值部分作出计算,才能确定究竟增值了多少,这才有可以分割的基础。
第六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购房成本(如首付、税费、装修、已还贷款等)×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用夫妻还贷部分除以已经花去的购房成本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据整个购房成本的比例,在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后减去还贷部分,即获得增值部分。但因为该计算方式将税费、装修等购房成本均纳入其中,而实际上房产随着时间的延长会不断增值,但税费是固定不变,装修部分不但不会增值,相反还会贬值。所以虽然有人认为该种计算方式对产权登记一方有利,但因为原理上分析不够合理化,所以实践当中这种计算方式运用的比较少。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 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最高院民一庭: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
最高院民一庭:离婚,房屋增值部分怎么分?一、案情简介甲男2004年购房一套,当时价格18万元,甲男首付8万元,从银行贷款10万元,契税等其他费用1万元,婚前甲男还贷本息合计5万元。
2008年甲男与乙女结婚,房屋价值41万元,产权登记在甲男名下。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还贷10万元将贷款清偿完毕,其中本金7万元,利息3万元。
2012年离婚时房屋现值90万元。
甲男与乙女双方对解除婚姻关系没有异议,但对房屋补偿款的数额有异议。
甲男认为,其婚前已经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从银行贷款,虽然婚后还贷本息共计10万元,但每月银行都是从其工资卡中定期扣款,女方并没有参与还贷,离婚时无权获得任何补偿款。
乙女认为,双方没有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男方的工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按房产现值90万元减去男方购房时的价格18万元作为基数对其进行补偿,即乙女应获得的补偿款是40万元。
展开剩余79%二、法院裁判情况第二步计算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即共同还贷部分乘以不动产升值率,该数额的一半即为应补偿的数额。
10乘以200%=20万元,非产权登记一方所得补偿款为1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诉争房产归甲男所有,甲男应支付给乙女10万元补偿款。
乙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主要观点及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解(三)》公布实施后,审判实践中对第十条涉及的婚内共同还贷增值部分的计算,各地法院做法不一,计算结果也存在较大差异。
对于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不动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形,离婚时如何计算共同还贷的增值部分,有法官提出了分步计算的方法,第一步是计算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升值率=不动产现价格除以不动产成本,而这里的不动产成本等于购买时不动产价格+共同已还利息+其他费用。
在计算不动产升值率时,必须考虑利息成本,不能简单地用不动产现价格除以结婚时价格直接得出升值率。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增值补偿的裁判方法
婚前购房婚后还贷增值补偿的裁判⽅法离婚纠纷案件中,对夫妻⼀⽅婚前购买婚后夫妻双⽅共同还贷房屋在离婚时分割补偿问题,《婚姻法解释三》第⼗条[1]明确规定,房屋权属获得⽅需要对另⼀⽅就共同还贷款项对应财产的增值部分进⾏补偿。
由于共同还贷款项对应财产不具有独⽴性,对其增值部分的计算只能依靠计算共同还贷款项在总资产中的占⽐及增值系数来确定。
实践中不同法院之间、同⼀法院的不同法官之间的计算⽅法存在较⼤差异。
下⽂着重对计算⽅法的核⼼要素购房成本进⾏细致剖析,⼒求总结⼀套相对公平、适宜推⼴的裁判⽅法。
⼀、共同还贷增值补偿的裁判现状评析我们通过在中国裁判⽂书⽹上的检索,按时序调取了2012年6⽉⾄2014年6⽉期间,12个省份207份准予离婚的民事判决书,以是否存在实质性分割房产增值为标准,筛选后得到涉及婚前购房婚后还贷增值分割的样本32个,其中典型样本15个,对15份判决逐份阅读解析,发现仅在15份判决中采⽤的计算⽅法就多达8种。
为了叙述和讨论⽅便,我们选⽤⼀则实践中的典型案例[2]作为样本,以各个地区不同法院的裁判⽅法[3]在该案例中进⾏验证。
案例2008年7⽉,李某购买某市房屋⼀套并登记在⾃⼰名下,购房合同价为120万元,⾸付36万元,贷款本⾦84万元,贷款期限20年,利息60万元。
房屋办理产权证时,李某另⾏⽀付了税⾦、维修基⾦2万元。
2010年,李某与王某登记结婚。
2014年王某诉⾄法院要求与李某离婚,并分割共同的房产。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婚前偿还房屋贷款本息14万,其中利息7万,李某与王某婚姻存续期间,双⽅共偿还房屋贷款28万元,其中利息为14万元,李某申请法院对结婚时和离婚时的房屋价格进⾏评估,评估价分别为结婚时190万元,离婚时300万元。
离婚时,李某应当给付王某的房屋分割补偿款如何确定?依托上述案例,我们可以对不同计算⽅法进⾏详细考察⽐较:通过上表可以发现,根据不同计算⽅法所计算出的补偿款存在较⼤的差异,计算公式展现的是如何确定增值部分的思考路径,也是法律语⾔与精神的另⼀种传达,通过对公式所表达法律意图的探究、公式间利弊的⽐较,可以更清楚地看出不同计算⽅法的法律实质。
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是什么?
read, study and learn about everything imporant in your lif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是什么?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
由于现在离婚的越来越多了,离婚后的财产怎么分配呢?其实关于这个是有一个具体的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的,只是我们很少人不知道的。
但是我们还是要去了解的,只要这样去多了解一点对于我们有用的知识,我们才可以在我们的生活中不会吃太多因为不知道的亏。
我现在具体说一下离婚房产分割计算公式是什么。
购房时间出资类型处理办法(不考虑另有约定/有无房本等情况)1 婚前购房双方(包含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落在一人名下1、如果在同居期间,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2、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3、双方出资,落在二人名下不考虑出资情况,一概平分4、一方出资,落在对方一人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
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5、一方出资,落在自己名下个人财产。
婚后共同还贷的,给对方补偿款即可6、婚后购房一方父母出资的,房子在自己子女名下; 如果是全部房款或者是全部首付款,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适用解释三。
共同还贷的部分,核算后给对方一半的补偿。
7、如果是部分首付款,那适用解释二,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计算是怎么样的?
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计算是怎么样的?我们都知道两个人在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还有离婚房产的分割了,房子属于不动产肯定是有增值的机会,那么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计算是怎么样的?一般就是有几种方法,就要看当时两个人是怎么协商的,根据协商的情况来进行计算,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我们都知道两个人在离婚之后最重要的就是孩子的抚养,还有离婚房产的分割了,房子属于不动产肯定是有增值的机会,那么离婚房产增值部分计算是怎么样的?一般就是有几种方法,就要看当时两个人是怎么协商的,根据协商的情况来进行计算,那下面就来听听小编的看法。
一共有七种计算方法。
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这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房屋的购买价格与贷款总利息之和即为购买房屋所支付的总价款,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款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整个房产的比例,用这个比例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值就等于双方共同分割的部分,再减去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就得到增值部分了。
第二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实际总房款(房屋购买价格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共同还贷部分。
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夫妻还贷部分除以房屋的实际总房款,即房屋购买价格与已偿还给银行的利息之和,再乘以离婚时房屋市场价,则为夫妻共同分割的部分,减去还贷部分即使增值部分了。
此种计算方式与第一种计算方式不同在于对房屋总价款的认定上,前者将离婚时未归还的银行贷款利息纳入了房屋的价值当中,而本计算方式则认为未归还的利息最终归银行所有,不是房产本身的价值,故不能将其纳入到房产价值当中。
第三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本金总额÷房屋购买价×(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房屋购买价)此种计算方式的原理为:还贷本金除以房屋当时购买价即得到夫妻还贷所占房产购买价比例,再乘以房屋的增值部分即可以得到夫妻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此种计算方式单纯以房产价值作为计算基数,并没有将银行还贷部分纳入房产价值当中。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
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1婚前个人财产全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婚前财产。
婚内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增值部分不予分割,只归属与房子的产权人。
2、婚前个人财产贷款购买,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这种情况,在房屋的权属上还是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因此,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分为:共同还贷部分和未偿还贷款部分。
推荐:离婚财产分割婚前财产彩礼夫妻查看共同财产婚内财产协议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我国的婚姻法在近年来做出了新的修订,适用于当今时代的各种婚姻纠纷。
在生活当中,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对房子的争夺肯定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今房产的增值是大家有目共睹的。
房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那么,增值部分该怎样分割呢。
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的问题。
▲一、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升值部分如何处理?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需要分割的,需要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也就是房屋评估部门。
经过评估后,才可以确定离婚时房产增值部分能分多少。
具体的增值部分怎么算有着地域的差别,具体的还是需要咨询当地的评估机构,这里就不能为您提供准确答案了。
▲二、离婚时房产增值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情况离婚房产增值如何分割,什么情形下房屋的自然增值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呢?一是夫妻双方共同出资,二是房屋产权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三是虽然房产登记于夫妻一方名下,但是由夫妻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的房产。
详细介绍如下:(一)、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
根据《物权法》规定的物权变动“公示公信”原则,登记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实质条件,尽管可能只有夫妻一方出资,但只要房产证是夫妻两人的名字,该所房屋即属于二人共同共有。
(二)、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夫妻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此条主要是考虑到双方父母的出资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屋的所有权也由双方按份享有。
2024年法律条文婚前贷款房增值部分计算公式
在中国,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方式。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前贷款购房的增值部分应当根据夫妻双方的情况进行合理的分配。
然而,具体的计算公式并没有在法律中明确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的原则,婚姻财产的分配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和充分考虑
双方的实际贡献原则。
因此,在计算婚前贷款房增值部分时,应当综合考
虑以下几个因素:
1.房屋增值的时间段:夫妻的婚前贷款购房是否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
完成。
如果夫妻婚前购房的增值是在婚姻成立后发生的,那么增值部分应当
纳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增值部分的
具体比例分配。
2.婚前付款的情况:夫妻的婚前贷款购房是否仅由其中一方支付。
如果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是由一方或者一方的家庭出资支付的,那么增
值部分的分配可以按照贷款支付者所支付的比例进行分配。
另外,夫妻也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增值部分的具体比例分配。
3.婚姻期间的贡献情况:夫妻在婚姻期间是否有过其他方面的贡献。
如果夫妻在婚姻期间对房屋进行了改造或维修等工作,或者提供了其
他形式的财务或非财务支持,这些贡献也应当纳入分配的考虑因素中。
双
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增值部分的具体比例分配。
总之,根据中国的婚姻法以及相关法律原则,在计算婚前贷款购房的
增值部分时,应当综合考虑房屋增值的时间段、婚前付款的情况以及婚姻
期间的贡献情况。
双方可以在协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达成一个公平合理
的分配方案。
如果无法就增值部分的分配达成一致,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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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计算方式(一):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共同还贷部分(本+息)占总房款(房款+利息)的比例:20÷160=12.5%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12.5%×200万÷2=12.5万
计算方式(二):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倍数:200万÷160万=1.25倍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1.25倍=12.5万
计算方式(三)
共同还贷20万
首付30万
贷70 万
贷款总利息60万
总房款:100万+60万=160万
房屋现值:200万
房屋增值比例:(200万-160万) ÷160万=25%
共同还贷的一半:20万÷2=10万
对应的财产增值:20万÷2×25%=2.5万
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20万÷2)+(20万÷2×25%)=12.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