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营运管理系统日清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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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管理系统日清管理制度

编号:Q/MN-YY/GL9.8-14-2012- (2)-0

1 目的

为了规范营运管理系统各层级人员2012 年日清管理,提升系统总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营运管理系统各部门。

3 文件换版说明

本制度对实施日期:2011 年8 月18 日,编号为

Q/MN-YY/GL9.8-14-2011- (2)-0《营运管理系统日清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修订,明确对运行岗位激励卡片人员日清管理的要求。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原制度废止.

4 工作标准

4.1 各层级人员日清种类选择及填写时间要求

4.1.1 总经理直管人员

总经理直管人员均填写台帐,根据阶段性的管理需求可针对台帐填写的频次进行调整(即可填写季度重点工作推进表),但最长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各中心于每月最后一天下班前将下月重点工作计划传递至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员处。

各中心于次月8 日前将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传递至人力资源部绩效考核员处。

4.1.2 副部级及以上人员所有副部级及以上人员均填写月度台帐。

每月5 日传递上月台帐完成情况、自评分和本月工作计划情况于直接上级处审核。

4.1.3 主管级、行政人员所有主管级、非生产班长、非考核期行政人员均填写月度台帐和旬清卡或周清卡。考核期行政人员填写台帐、周清卡。

每月5 日传递上月台帐完成情况、自评分和本月工作计划情况于直接上级处审核。

每月1 日、11 日、21 日将上旬工作完成情况及本旬工作计划填写完比报直接上级审核。

周清于每周一填写上周完成情况及本周计划。

运行岗位激励绩效卡人员或岗位明细帐人员,若岗位激励卡片或岗位明细帐工作内容可代替台帐进行工作管理,则可不填写台帐,但必须填写周清或旬清。

4.1.4 班长人员

所有班长人员根据情况选择:

(1)台帐及旬清卡;

(2)日清卡。填写时间要求同主管级、行政人员填写要求。

4.1.5 车间员工

各生产单位一线员工及外围人员 (保管员、叉车工、开票员、调度、质检员、一线统计类人员、录入员、制冷工、电工类、配电组长、制冷组长、维修工、盐水工、过程质检、原辅料质检、成品质检、模具间管理员、电工、机修工、电工组长、机修组长、焊工、主修、入库组长、内勤管理员、收发员、生产考核员、备件采购员等一般人员)采用3E 卡进行日清管理。

若该部分员工运行岗位激励绩效卡代替3E 卡进行日清管理,则可不填写3E 日清卡。

4.2 日清样表及填写要求

4.2.1 工作计划推进表总经理直管人员工作计划表具体内容请各中心负责自行确定,实施方案要具体、量化,要有阶段性的推进计划,填写完成情况时针对未完成的需明确改进计划,改进计划的填写要求与实施方案相同(附件1)。

4.2.2 台帐填写要求月度主要工作任务的内容来源于本岗位责任状、岗位职责、年度工作规划、部门月度工作计划、上级交办工作及客户方的需求。

月度台帐是计划控制管理工具。月度台帐不能简单罗列责任状和岗位明细账中的内容,要体现月度工作的差异性。

月度台帐中未完成的工作,则需说明原因和工作已开展的进度以及后续的计划完成时间。如被另一项工作替代,则需要将所替代的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描述清楚。

与直接上级不在同一基地办公的人员可填写电子版的月度控制台帐,通过网络传递给直接上级分别对计划及完成情况审批确认。(注:直接上级处需保留对月度台帐中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的审核签字记录。)各级人员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权重超过30%的工作发生变更,须重新调整《月度台帐》。责任人需在当月的20 日前调整完毕,并经过直接上级的签字确认。

4.2.3 周清、旬清填写要求

周清、旬清中未完成的工作,则需说明原因和工作已开展的进度以及后续的计划完成时间,并在计划时间内体现此项工作。如被另一项工作替代,则需要将所替代的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描述清楚。

4.2.4 日清审核要求

所有日清在填写人提交后两个工作日内,其上级必须进行审核。

生产一线员工的3E 日清卡,有上级及本人确认后,定期进行公示。

5 考核标准(不符合列项要求)

总经理直管人员:未按照时间传递《季度工作推进表》,负激励50 元/ 天。

其他人员:(1)未按时传递月度控制台帐、周清表、旬清表、日清表,负激励10 元/ 次;

(2)未按要求填写月度台帐或周清表、旬清表,负激励10元/ 处;未亲笔填写负激励20 元/次;

(3)台帐中工作任务制订不全面,缺乏具体的工作计划,与责任状指标一致,负激励20 元/ 项;

(4)因无工作调整原因导致台帐工作未完成的,负激励30元/ 项;

(5)月度控制台帐中填写的“完成情况”与实际不符合的,负激励30 元/ 项;

(6)台帐工作未实现追踪,负激励30 元/ 项;

(7)对日清工作中的纠偏项,未开展后续的整改工作,负

激励30 元/ 项;

8)其它不符合的情况,负激励10 元/ 次。

附件:1. 营运管理系统** 中心(部门)* 季度重点工作计划推进表

2. 营运管理系统台帐模版(部长级以上)

3. 营运管理系统台帐模版(部长级以下)

4. 营运管理系统日(周、旬)清卡模板

5. 营运管理系统员工3E 日清卡模板

营运管理系统人力资源部

实施日期:二0 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起草人:马书君审核人:黄小丽高峰审批人:朱春红

附件1:

营运管理系统**中心(部门)*季度重点工作计划推进表

编号:Q/MN -丫丫 /JL9.8 -4-2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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