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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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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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通用)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1.1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____年。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2.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名称)工作。

2.2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深圳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三、工作时间3.1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执行,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3.2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四、劳动报酬4.1 甲方根据乙方的岗位、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支付乙方每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4.2 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____日。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5.1 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

5.2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为乙方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解除或终止:(1)合同期限届满,双方不再续签;(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4)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甲方依法解除合同;(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违约责任7.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8.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8.2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4年最新深圳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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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深圳劳动合同甲方(工会或员工代表)乙方(企业)员工人数:人企业性质: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 协商首席代表: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_ 协商代表人数:__________ 代表产生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合作共事,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深圳市有关法规,规章,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二条工会是企业员工合法权益的代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本合同由工会(员工代表)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第三条甲乙双方依法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第四条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相互尊重,平等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不得采取过激行为.第五条本合同依法生效后,对企业和全体员工具有约束力.第二章劳动合同第六条本企业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七条劳动合同由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并经企业与员工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盖章后生效.劳动合同中的劳动条件和标准,不得低于本集体合同的规定.第八条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员工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企业应当与员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九条企业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员工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员工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企业与员工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第十一条企业或者员工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害或损失的,按《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赔偿.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二条本企业实行工资制度.第十三条本企业实行工资支付形式.第十四条本企业员工月工资不得低于深圳市政府公布的当年度最低工资.第十五条本企业以货币形式支付员工工资,每月至少发放一次.工资发放约定日为每月日(工资支付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不得超过支付周期期满后第七日).工资发放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的,应当在之前的工作日发放.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员工工资.第十六条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标准以为基数.按正常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分别支付150%,200%,300%工资报酬.第十七条员工病假,非因工负伤的工资支付办法第十八条员工产假,看护假,节育手术假期的工资支付办法第十九条奖金,津贴,补贴分配形式第二十条根据政府公布的年度工资指导线,工资指导价位和本企业员工工资水平及企业经济效益,经协商,确定本年度员工工资增(减)%.员工增(减)工资具体办法是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二十一条本企业依法建立工时制度按下列条件,标准处理相关事宜:(一)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小时,保证员工每周休息日;(二)根据本企业生产经营特点,特殊工种特殊情况的安排:.第二十二条本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员工加班加点的,严格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并依下列要求处理相关事宜:(一)乙方事先提出加班加点理由,确定工作量和加班人数;(二)与甲方或参与加班的员工协商;(三)乙方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加点时间不超过《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甲方和员工应当给予支持.第二十三条员工依法享受的带薪休假以及本集体合同约定的其他假期:.第五章保险福利第二十四条企业和员工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员工依法享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企业可以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费用负担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六条企业根据经济效益情况,逐步发展并改善员工的文娱设施,膳食,交通,住房等条件.第六章劳动安全与卫生第二十七条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及规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第二十九条企业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员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第三十条企业对在工种(岗位)的员工定期作专项体检.第三十一条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第三十二条对于危害员工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工作,工会有权代表或支持员工予以抵制.第三十三条发生员工伤亡事故,或出现危及员工身体健康和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企业应当及时处理,并在24小时以内向有关部门报告.第七章女职工,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四条企业禁止安排女员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三十五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三十六条企业不得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员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三十七条企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三十九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制订培训计划.员工必须接受职业培训,提高劳动技能.第四十条企业应当按照员工工资总额的1.5%提取员工培训经费,列入成本开支.员工培训经费应当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四十一条企业对员工进行的职业培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第四十二条根据实际情况,企业需要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当事人双方可以签订《培训协议》,订明培训时间,地点,专业,费用,培训后的服务期,违约责任等事宜.第九章集体合同的期限,履行及争议处理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从依法生效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严格遵守认真履行.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同意变更修改条款内容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程序重新协商,并将变更修改后的内容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第四十五条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员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第四十六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依规定执行;无规定的,双方应进行集体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并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3个月,双方应举行集体协商,重新签订集体合同.第四十九条本合同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自审查登记完成之日起生效.送达____日内审查机构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第五十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存档.甲方首席代表乙方首席代表(签盖章)(签盖章)____年 ____月 ____日 ____年 ____月 ____日2024年最新深圳劳动合同(二)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长沙市劳动合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遵循本合同所列各项条款。

深圳市用人劳动合同电子版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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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用人劳动合同电子版2022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深圳市用人劳动合同电子版2022,更多合同范本点击“劳动合同”查看!深圳市用人劳动合同1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第一条本合同为叁年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期自__年8月1日起至__年8月日止,共计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第三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担任技术员岗位工作,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根据现场工作需要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乙方的工作地点为甲方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公司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能力等,在与乙方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五条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时,不再与乙方另外签订劳动合同,只需在原订合同上进行相应的变更说明。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六条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工作和休假按甲方工程进度酌情安排,以每周休息一天为标准,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七条乙方依法享有的婚丧假、女职工产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三、劳动报酬第八条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按劳分配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和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及相应奖金。

第九条乙方劳动报酬月工资标准为6000.00元,如果甲方工程在丹江口市城区,乙方的衣食住行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甲方工程不在丹江口城区,乙方由此产生的生活费、住宿费、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通讯费用标准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第十条乙方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及相应物价水平进行对现行工资标准提出增加调整意见,调整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甲方于每月2日以货币形式,按照甲乙双方签订的月工资标准足额向乙方支付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提前一发放。

2022年最新版个人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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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2022年最新版个人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依法监督和保障实施。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更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时应当明确约定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有关职业危险、劳动强度、工作环境等情况,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和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设施和设备。

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变更第六条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变更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劳动者同意。

第七条劳动合同订立后,因生产或经营需要,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地点的,可以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

如果变更后劳动条件较原合同有所改善,劳动者不同意变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一节劳动报酬的形式和计算方法第八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形式可以是时间工资、计件工资、任务奖金、绩效工资等形式。

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按期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给予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计算方法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并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一节工作时间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制定工作时间制度应当遵循国家规定,并根据生产和经营需要,科学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安排加班工作。

第二节休息和休假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约定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不得少于法定年休假天数。

最新劳动合同法法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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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法法2022最新劳动合同法法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修订和完善的,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该法案不仅明确了劳动者和雇主之间的权利义务,还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有效防范了劳动纠纷的发生,维护了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根据最新劳动合同法法,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具体内容,并遵守国家相关劳动法规。

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同时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如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

最新劳动合同法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平衡和健康发展,有利于创造更加公平、稳定的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在最新劳动合同法法中,还明确规定了对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

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变更应当经过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书面文本中进行明确记录。

双方应当在合同变更前达成一致意见,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支付相应经济补偿,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和纠纷。

另外,在新的劳动合同法法中,明确了对于特定类型的劳动合同的规定。

比如,临时工、实习生、远程劳动者等特殊人群的权益保障和合同约定的内容应有所不同。

对于劳动力市场上的弱势群体,应当加强监督和保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在最新的劳动合同法法中,还对于用人单位提供的福利待遇做出了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带薪休假等福利。

雇主还应当建立健全的劳动关系和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劳动环境的安全和卫生,预防和减少工作中的事故和职业病发生。

最新劳动合同法法的实施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者权益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深圳地区劳动合同标准格式(2024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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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地区劳动合同标准格式(2024年度)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主体1.1 甲方(用人单位)1.2 乙方(劳动者)2. 劳动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2.2 无固定期限2.3 试用期限3. 工作内容3.1 岗位及职责3.2 工作地点3.3 工作时间4. 劳动报酬4.1 工资待遇4.2 奖金4.3 津贴补贴4.4 工资支付时间及方式5. 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5.1 养老保险5.2 医疗保险5.3 失业保险5.4 工伤保险5.5生育保险5.6 福利待遇6.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6.1 劳动保护措施6.2 劳动条件改善7.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7.1 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7.2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7.3 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8. 经济补偿和赔偿8.1 经济补偿8.2 赔偿责任9. 保密协议9.1 保密内容9.2 保密期限9.3 违约责任10. 知识产权归属10.1 专利权10.2 著作权10.3 商标权11. 违约责任11.1 劳动者违约11.2 用人单位违约12. 争议解决12.1 协商解决12.2调解解决12.3仲裁解决12.4 诉讼解决13. 其他约定13.1 培训13.2 试用期13.3 竞业限制13.4 补充保险13.5 住房补贴14. 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4.1 合同生效14.2 合同变更14.3 合同解除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主体1.1 甲方(用人单位)甲方名称:_______甲方地址:_______法人代表(或负责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1.2 乙方(劳动者)乙方姓名:_______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乙方联系方式:_______第二条劳动合同期限2.1 固定期限本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2 无固定期限本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止。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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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深圳劳动合同法作为中国劳动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行为,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市场的不断变化,深圳劳动合同法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以下是对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的主要内容介绍。

劳动合同的签订1. 合同类型: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三种类型。

2.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3. 合同签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劳动合同的履行1. 工作内容变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如需变更,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2. 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不得强制劳动者加班。

3. 工资支付:用人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无故拖欠或克扣。

劳动合同的变更1. 变更条件: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基于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变更程序: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劳动合同的解除1. 解除条件: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 解除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定程序,包括提前通知、支付经济补偿等。

3. 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终止1. 终止条件: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退休或死亡、用人单位破产或解散等情况下,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2. 终止程序:劳动合同终止应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书面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等。

特殊规定1. 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期限。

2. 保密协议: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保密协议。

3. 竞业限制:对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等关键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2022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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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托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酬劳。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刻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2024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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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全文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和用人单位的权利,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与和谐,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所有用人单位都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并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

第四条劳动合同内容由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商定。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因种族、性别、宗教、民族等进行歧视。

第六条用人单位不能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与劳动合同约定相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约定不得作为劳动合同。

•劳动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地质;•劳动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地点;•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合同期限的约定方式;•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情况;•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能够完成合同所需要的工作;•合同期限不超过十年;•合同期限满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有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合同的。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须提前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提前通知对方,或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四条劳动报酬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

第十五条劳动报酬的数额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约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应当按时支付。

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第十八条劳动者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二十条法定休假日应当放假,用人单位不能强制劳动者工作。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2024-全新深圳市劳动合同法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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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新深圳市劳动合同法下载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合同双方基本信息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章:合同期限与试用2.1合同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试用期雇员同意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进行为期____个月的试用期。

第三章:工作内容与职责3.1工作内容雇员同意并根据雇主的需要,担任____职位,负责____工作。

3.2职责范围3.2.1________________3.2.2________________3.2.3________________第四章:劳动报酬与福利4.1基本工资雇员的基本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月。

4.2奖金与激励雇员将根据其表现和公司业绩参与奖金分配,具体标准见公司内部规定。

4.3福利待遇雇员将享有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五章:工作时间和休假5.1工作时间雇员的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实行标准工时制度。

深圳劳动法规定(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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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劳动法规定(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2023年已过,2023年第一个月,许多影响我们社保、劳动合同、就业权益、钱袋子的新规已经落地,下面就跟随小爱一起了解一下吧~01全国性新规一、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用人单位可依法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

不少企业在招录人员时往往会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但如何确定拟招录人员提供的证明的真实性,以及从什么合法渠道核实,现实中却是个大问题。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若在职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通常难以核实在职员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

从2023年12月31日起,这种情况得以解决。

根据公安部印发《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查询本单位在职人员或者拟招录人员的犯罪记录了。

虽然相关法律出台了,但在实操过程中,HR还应该注意这几点:(1)法律、行政法规有职业禁入规定的,企业可以自行查询,也可以要求员工申报;(2)其他规范性文件等有职业禁入规定的,企业不可以自行查询,但可以要求员工申报;(3)没有法规依据,且不具有充分必要性的,企业不可以查询,建议不要求员工申报。

常见问题答复:① 查询员工犯罪记录不需要员工同意。

查询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有从业禁止的岗位员工的犯罪记录,不需要获得员工的同意。

② 企业不能查询的记录,可以要求员工自主申报吗?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关键词在于“直接相关”,结合《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明确有职业禁入规定的,或者有其他合理的必要性解释的,企业可以要求员工必须报告。

PS:虽然规定出台了,但在实操中还是有很多雷区,如果小伙伴们感兴趣,可评论区留言,51酱往后再详细为大家讲解实操问题。

二、《工会法》迎来修改,进一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利。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

深圳市劳务合同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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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务合同最新前言劳务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力使用和报酬问题等达成的协议,是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的重要法律依据。

深圳市劳务合同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合同,具有很大的约束力,也是双方进行权利和义务的规范。

最新法规随着时代的进步和人们对劳动关系的不断深化理解,深圳市劳务合同也因此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

下面是深圳市劳务合同的一些最新法规:1.公开透明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招聘前明确告知应聘者招聘职位、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地点、劳动时间、工作制度等信息,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双方合法权益。

2.合同期限劳务合同的期限应当根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个别约定确定,但是不得超过三年,在三年内不得签订两次以上的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到期后,鉴于双方需要继续使用劳动合同,应当在原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协商确定新的合同内容。

3.劳动报酬深圳市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并且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押金或者违约金。

4.劳动合同解除劳务合同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任何一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试用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内劳动者因特殊原因不能工作的,试用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三个月。

5.公共假期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安排公共假期。

劳动者在公共假期内获得的报酬不得少于其本人日工资的二倍,或者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的周工作时间和日工作时间相应的倍数发给劳动者。

常见问题在深圳市,签订劳务合同的双方应当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根据双方实际情况约定各项权利和义务,但也会出现一些常见问题。

下面列出了一些解释。

1.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是多久?按照深圳市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报酬结算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务合同可以签订多少次?人社部在发布的《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两个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之间的时间间隔不满三十日的,该劳动关系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2022年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2022年新规定

劳动合同法2022年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于2022年全面修改,并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旨在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劳动者有劳动作为基本经济单位的构成部分的权利作用。

新法的实施将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较大的变化,并且还有一些新规定,将对中国的劳动市场产生重大影响。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必须在劳动关系确立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在有效期内一次性或者分期付清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有效期至少为一年,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用人单位只能将有效期订立为低于三年的劳动关系,除非有特殊情况另有规定。

同时,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经双方协商,将单次合同的有效期最长延长为六年。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前,双方可以根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签订续约合同,续约合同必须书面签订,不得有任何违反劳动者权利的、不利于劳动者的条款,续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3年,不少于1年。

新《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订立低于该行业就业期限、劳动报酬标准或者比该行业实际就业期限少两个月以上的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对于家庭雇佣,新法规定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解决可能出现的劳动纠纷。

新《劳动合同法》还提出了有助于实现最低工资的基本保障机制。

新的最低工资将取消试用期,以更加及时公平的方式提高劳动者的薪资水平,新的最低工资也意味着劳动者不需要劳动报酬太低而受损,确保他们在遵守劳动竞争法原则的情况下获得良好的工作待遇。

再次,新《劳动合同法》要求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和其他权益时,需经劳动者同意才能生效,若劳动报酬不在劳动合同中规定,但在该行业中习惯性发放的,劳动者也可以享受此项报酬。

此外,用人单位也不得擅自终止劳动合同,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用人单位有责任社会保险,并为劳动者支付完整的劳动报酬。

总之,2022年新《劳动合同法》规定更多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更好地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关系,充分调动劳动力的积极性,促进中国的稳定发展。

2022最新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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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最新劳动合同法2022年,中国对劳动合同法进行了一些修订和更新,以适应劳动市场的变化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以下是一些关键点的概述:1. 劳动合同的签订- 书面形式: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 试用期:明确试用期的期限,不得随意延长。

- 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类型。

2. 劳动合同的内容- 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和岗位要求。

- 工作地点:明确工作地点,如有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

- 工作时间:规定工作时间,包括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

- 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支付时间。

-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3. 劳动合同的变更- 变更条件:变更劳动合同应基于双方协商一致。

- 变更程序:变更劳动合同应遵循法定程序,包括书面通知等。

4. 劳动合同的解除- 解除条件: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 解除程序: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包括提前通知等。

- 经济补偿: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情况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5. 劳动合同的终止- 终止条件: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合同期满、劳动者退休等。

- 终止程序:明确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6. 劳动者权益保护- 禁止歧视:用人单位不得因性别、民族、宗教信仰、残疾等原因歧视劳动者。

- 禁止强迫劳动:禁止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加班或从事危险工作。

- 劳动争议解决:劳动者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

7. 法律责任- 违法责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 特殊规定- 非全日制用工:对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有特别规定。

-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有特别规定,包括派遣期限、派遣费用等。

9. 劳动争议处理- 调解: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调解解决。

- 仲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2022年最新劳动合同法:2022年最新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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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最新劳动合同法:2022年最新劳动合同这篇《2022年最新劳动合同法:2022年最新劳动合同》是由整理提供的,请大家参考!2022年最新劳动合同法:2022年最新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2012年12月28日新华社北京12月28日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十七条修改为:“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二、将第六十三条修改为:“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那么,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方法。

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三、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根本用工形式。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广东省劳动法2022新规定十年后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的规定

广东省劳动法2022新规定十年后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的规定

广东省劳动法2022新规定十年后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的规定一、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规定(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劳动合同续订书范本二、如果不续签,如何进行经济补偿,补多少1、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应该分为两个部分计算2008年1月1日之前的应该适用原《劳动法》,而原来的劳动法规定,合同自然期满的,无需进行经济补偿;第二部分是2008年1月1日之后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既然《劳动合同法》无溯及力,则其对2008年1月1日之前的期限无法律效力。

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根据劳动者合同期满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以拿到手的工资为准。

2、综上所述,除了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这种情况以外,单位需要对员工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补偿的数额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

三、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从上述条文来看,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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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深圳,广东省辖地级市,简称“深”,别称鹏城,是广东省副省级市,国家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2022深圳劳动合同法,更多劳动合同法介绍可点击“劳动合同”查看。

深圳劳动合同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的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十一条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形外,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劳动合同的内容,双方应当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确定;对协商不一致的内容,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情形之外约定其他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和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按照用人单位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从其约定。

第十五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三)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四)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五)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六)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七)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八)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九)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十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十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十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十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依法终止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的,除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外,还应当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第四章劳务派遣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

第二十九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的义务,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招用被派遣劳动者。

第三十一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法津责任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第三十五条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六条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用来制约深圳市场上劳动关系当中关于劳动合同的所有细节问题都在此法中有所提到,劳动者所能够想象得到的关于在劳动合同当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事项,都在《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当中有着非常明确的法律条文,深圳企业拟定的劳动合同也必须要以《劳动合同法》为第一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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