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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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五篇)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五篇)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

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订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

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食品(成品)留样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薄(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考核经费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

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安全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

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戴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

把关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把关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生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生饭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饭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和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学生饭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和学生饭堂应当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生饭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学生饭堂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学生饭堂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

第九条学生饭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记录制度,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供应商等信息。

第十条学生饭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按照食品的种类、性质和保质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保持环境整洁,防止食品交叉污染。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二条学生饭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操作规范,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操作流程,防止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学生饭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清洗、消毒,保证食品加工工具的卫生。

第十四条学生饭堂应加强食品销售过程中的管理,防止食品变质、污染。

第十五条学生饭堂不得出售过期、变质、有害食品,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制作食品。

第五章食品卫生与健康管理第十六条学生饭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卫生。

第十七条学生饭堂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学生饭堂工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明,定期接受健康检查。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6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____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____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____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

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食堂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一、有餐具用具专用洗刷设备(水池),有充足、有效的餐具用具消毒设备(消毒柜、消毒池),有充足、完善的餐具用具保洁设施(碗柜、碗橱)。

二、餐具用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冲、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热力消毒按除渣→洗涤→清洗→消毒程序进行;化学消毒按除渣→洗涤→消毒→清洗程序进行,并有三联池(一洗、二消、三冲)。

三、煮沸、蒸汽消毒保持100℃作用____分钟,电烤消毒温度保持120℃作用____分钟,红外线消毒控制120℃作用15~____分钟。

四、已消毒和末消毒的餐具用具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

消毒过的餐具用具放在专用的保洁柜内或清洁橱内。

做好防蝇防尘。

五、餐具用具实行专人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并专人负责保管。

六、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完毕,废弃物及时清理,做好洗消间的清洗卫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生们的饮食安全,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提高食堂食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是学生饮食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学校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下面将从食材采购、食品加工、食品储存、食品销售和食品安全监督等方面,详细介绍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材采购管理:1.建立食材供应商的合作关系,定期评估供应商的食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企业信用情况,建立合格的供应商名录。

2.制定采购程序,明确采购人员的责任和权限,严格控制采购渠道,优先选择有生产许可证、合格供应商的产品。

3.建立食材入库检验制度,对所有食材进行检验,包括外观、气味、颜色、口感和质量指标等,不合格的食材要及时退换。

二、食品加工管理:1.制定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确保食品加工的卫生安全。

2.严格控制食品加工环境的卫生条件,保证加工设备、器具和人员的卫生状况符合要求。

3.加强食品加工人员的培训和健康管理,定期进行体检,严禁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参与食品加工。

三、食品储存管理:1.指定专门人员负责食品储存管理,确保食品的保存期限和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建立食品储存标识和记录制度,对储存食品进行分类、标记和编号,及时记录库存数量和批次信息。

3.定期对食品储存环境进行清洁和消毒,确保储存环境的卫生安全。

四、食品销售管理:1.制定食品销售操作规程,要求销售人员充分了解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知识,做到诚信销售,不销售过期和不合格食品。

2.加强食品销售场所的清洁和卫生管理,确保销售环境符合卫生要求。

3.建立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对于消费者的合理投诉要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和整改。

五、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2.定期组织食堂的食品安全检查,对食堂的各项管理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估。

3.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实施相应的惩处措施。

六、紧急情况处理:1.建立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包括突发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和食品召回管理制度。

院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院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院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院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坚持依法依规、诚信经营、责任到人、确保安全的基本要求。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1. 组长:院校主要负责人2. 副组长:院校相关部门负责人3. 成员: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卫生监督员等第六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定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监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协调解决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八条食堂应设立卫生监督员,负责食堂卫生管理工作,对食堂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第九条食品采购1. 食堂应从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采购食品及原辅材料。

2. 采购的食品及原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3. 采购过程中应做好采购记录,包括供应商名称、地址、采购日期、产品名称、数量、保质期等信息。

第十条食品储存1. 食堂应设立专用库房,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避光、防虫、防鼠、防蝇。

2. 食品应按照分类、分区、分层的原则存放,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

3. 食品存放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食品新鲜。

第十一条食品加工1. 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做到生熟分开、清洁卫生。

2. 食堂应定期对食品加工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3. 食堂应做好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二条食品销售1. 食堂应做好食品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管理,保证食品质量。

2. 食堂应定期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第四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负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成员职责:(一)学校领导:负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

(三)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四)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管理与操作规范第七条食堂应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八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留样、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第九条食堂采购食品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建立供应商评估和淘汰制度。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食品溯源体系,保证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食堂应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好食品加工、销售过程中的卫生管理,防止食品污染。

第十二条食堂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三条食堂应配备必要的食品安全设施设备,保证食品安全。

第四章食品安全监督与检查第十四条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应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五条学校应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1-2]食品安全第四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五条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条件。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对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第九条各地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1-2]基本要求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应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4篇)

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份____字的小学食堂安全管理制度,供您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学生食堂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食堂应按照食品安全的要求,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和管理制度,并向全体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第二章食堂管理人员第四条学校食堂应配备专职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的运行管理。

食堂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卫生操作技能,并按照食品安全法规要求取得相关的证书。

第五条食堂管理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管理好食堂的日常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采购、储存管理、加工操作、餐具消毒等,确保学生餐饮安全。

第六条食堂管理员应每月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训,不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考核,并将记录归档备查。

第三章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第七条食堂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经验,对进货的食材进行严格把关,确保食材的质量安全。

第八条食堂采购人员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供货合同,并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采购。

对于过期、变质、破损等食材,应及时退换。

第九条食堂食材储存应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环境应干净整洁,温度控制在适宜范围内,防止食材受潮、变质。

第十条食材应按照不同类型进行分类储存,并标明储存日期和保质期,确保食材使用前进行检查和核对。

第四章食堂加工操作第十一条食堂加工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加工技能和食品安全知识,严格按照所制定的操作规范进行加工作业。

第十二条食堂加工操作区域应保持清洁卫生,操作人员应穿着工作服和帽子,保持手部卫生,使用洗手液洗手后方可进行操作。

第十三条食材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物料应及时清理,垃圾应分类投放。

第五章餐具消毒管理第十四条食堂餐具应定期进行消毒,并按规定进行核实和记录。

第十五条餐具消毒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毒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消毒工作。

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食堂管理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学生在学校食堂得到营养均衡、安全卫生的饮食服务,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养成良好的饮食习惯,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是学生饮食服务的场所,学生应遵守本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饮食秩序。

第三条学校应设立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内的日常运营管理,制定食堂服务规程。

第四条食堂工作人员应经过相关培训,掌握食品安全和卫生知识,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

第二章食堂管理第五条学校应设立健康饮食服务专员,负责监督食堂食品的质量和营养平衡。

第六条食堂每季度应由健康饮食服务专员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口味进行菜谱调整。

第七条食堂每天提供丰富多样的菜品,确保学生的饮食营养均衡。

第八条食堂应提供充足的座位,保证学生就餐的舒适环境。

第九条学生应有序排队,不得插队,不得争抢餐具,维持良好的用餐秩序。

第十条学生应文明用餐,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乱扔食物或餐具。

第十一条食堂应定期进行卫生清洁,保持食堂的整洁与卫生。

第三章食品安全第十二条食堂食品应有专人负责采购,确保食品的新鲜和安全。

第十三条食堂食品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不得使用过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

第十四条食堂应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一旦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及时追查其来源,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第十五条食堂禁止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禁止使用从事医疗护理的人员从业第十六条食堂应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检查,确保食堂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七条学生在食堂就餐时,应注意饭菜的卫生情况,如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应及时向食堂管理人员反映。

第四章学生权利与义务第十八条学生享有在食堂得到营养均衡、安全卫生的饮食服务的权利。

第十九条学生有责任维护食堂的良好秩序和卫生环境。

第二十条学生有权拒绝食堂提供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正确使用餐具,不得浪费食物。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关注食堂的菜单和食品质量,对食堂提供的餐食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章违规处罚第二十三条学生不服从食堂管理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口头警告。

学校食堂食品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食堂食品管理规章制度学校食堂食品管理规章制度1、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

食品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工作台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地面每天完工后彻底清扫干净,墙壁、天花板、门窗、冷藏冷冻设施、排水沟、排烟设施等每周进行一次清扫。

2、食堂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变,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室内蝇密度不超标。

3、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每月处理一次。

5、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6、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7、食品加工场所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

8、学生餐厅及加工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等设施。

9、食堂周围 25米内不得有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10、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

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

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 1.5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1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

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12、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绝增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订立的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共享。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位同学的安危,大家肯定要认真重视,下面我为大家介绍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吧!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订本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原料子采购及索证制度: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料子,不采购以下食品:(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库房管理制度: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隔离存放,定期检查适时处置变质或超出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合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管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

生食品、半产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子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合及用餐场合。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任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子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同学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清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子、半产品、产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中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中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学生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学生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第三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一)合法经营,合规操作;(二)原料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安全可控;(三)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健全,管理人员职责明确;(四)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师生满意度高。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学校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分管领导,负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

第六条食堂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业务能力,定期参加培训和学习。

第三章食品采购与储存第八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供应商选择标准、采购记录等。

第九条食品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采购的食品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二)采购的食品应来自合法渠道,具备相关证照的供应商;(三)采购的食品应进行质量检验,确保安全合格;(四)不得采购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十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储存制度,明确食品储存条件、期限、仓库管理等。

第十一条食品储存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应按照种类、性质分类储存,防止交叉污染;(二)食品应存放于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仓库,保持干燥、通风、避光;(三)冷藏食品应存放于冰箱,冷冻食品应存放于冰柜;(四)定期对仓库进行清理、消毒,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章食品加工与销售第十二条食堂应建立健全食品加工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操作规程、卫生要求等。

第十三条食品加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食品加工工具应专用,不得交叉使用;(二)食品加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时间等,确保食品安全;(三)食品加工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消毒;(四)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3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精选3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篇1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行为,发挥快速检测设备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自身管理水平,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现就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自检工作制定本制度:一、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工作制度,指定工作责任心强的检测人员负责自检工作。

该人员须经相关培训后方可上岗。

二、检测人员负责快速检测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操作前应对快速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试剂)完好,符合检测条件;同时,仔细阅读设备使用说明书,并严格执行其中的规定和要求,保证自检结果的可靠性。

三、检测人员在对食品及其原料进行检测前,应先对待检样品进行初步感官检查,判断是否新鲜,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予以初步筛眩四、检测人员应随机抽取样品,保证待检样品的代表性。

发现抽检样品不合格时,应进行复检,如复检仍为不合格,通知食堂主管领导,停止使用该批次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积极查找原因;必要时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汇报。

五、各学校食堂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检测的项目和频次。

如农药残留的测定应尽可能每天测定,粮油、调味品等应按进货批次进行检测。

六、对于日常卫生管理中的一些动态指标,如餐具洁净度、紫外线照度、消毒液余氯浓度等,应结合日常的管理情况,定期开展检测工作;七、中高考等重大考试活动期间,应增加检测频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八、检测完毕后,工作人员应如实填写《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结果记录表》,并定期整理、归档。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篇2为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落实各项食品安全措施,提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业务素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食品卫生安全培训计划。

一、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了解并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及学生营养配餐等基本知识,进一步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工作主动性,提高食堂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安全。

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食堂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1、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安全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40学时,并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考试,对食品安全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1、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食堂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食品袋内。

3、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4、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5、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学校食堂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1、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五专”管理,即专店采购、专柜存放、专人负责、专用称量工具、专用采购使用台帐;2、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亚硝酸盐,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3、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4、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按规定称量,做好使用记录。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篇)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篇)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食堂经营者、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学校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学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一)组织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二)监督食堂食品安全制度的实施;(三)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四)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事故;(五)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食品安全保障第七条食堂经营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二)具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三)具备与食堂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设备;(四)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操作规程。

第八条食堂经营者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九条食堂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销售、配送等环节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条食堂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使用、销售,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

第十一条食堂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剂。

第十二条食堂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保存时间不少于48小时。

第十三条食堂经营者应加强餐具清洗、消毒工作,确保餐具卫生。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校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我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分管食品安全的副校长、总务主任、卫生保健教师、食堂管理员等为成员。

2.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活动,监督和检查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处理食品安全事故等。

二、食品安全管理1.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并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食堂必须建立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食堂必须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保存,以备查验。

5.食堂必须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严禁使用非法添加物。

6.食堂必须建立食品卫生消毒制度,确保食品加工工具、餐具等清洁卫生。

7.食堂必须建立食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三、食品安全宣传教育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学校应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班会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3.学校应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健康教育课程,使学生掌握基本的食品安全知识。

四、食品安全事故处理1.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学校应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学校应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对受害师生进行慰问和赔偿,确保其合法权益。

五、监督检查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学校应主动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预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安全管理原则(一)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

(二)学校餐厅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一)学校应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学校餐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二)学校餐厅应设立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对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确保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

第四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一)学校餐厅应配备符合条件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学校餐厅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

(三)学校餐厅从业人员应接受食品安全培训,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操作规范,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第五条食品采购和储存(一)学校餐厅应建立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

(二)学校餐厅应按照食品安全要求储存食品,做到分类、分区、分层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食品。

(三)学校餐厅不得采购和使用有毒、有害、过期、变质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六条食品加工制作(一)学校餐厅应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制作,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二)学校餐厅应定期清洗、消毒食品加工工具和设备,保持加工场所卫生。

(三)学校餐厅应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非法添加物。

第七条食品销售(一)学校餐厅应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销售时间等信息。

(二)学校餐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三)学校餐厅不得销售无标签、无生产日期、过期、变质的食品。

第八条食品留样(一)学校餐厅应建立食品留样制度,对每餐供应的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数量应满足检验需要,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学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学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食堂的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及餐饮服务等活动。

第三条学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风险控制、全程管理、社会共治的原则,确保食品安全。

第四条学院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人为食堂负责人。

食堂负责人应当具备食品安全管理知识,负责组织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并对食堂食品安全负责。

第二章食品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学院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组织,负责组织、协调、监督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第六条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应当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

第七条食堂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日常事务,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措施,保障食品安全。

第八条食堂应当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培训等工作。

第三章食品安全采购与储存第九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采购制度,明确采购要求,保证食品来源合法、安全。

第十条食堂采购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采购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食品。

第十一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并保存相关凭证。

第十二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储存管理制度,合理储存食品,保证食品储存条件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食堂应当定期对储存的食品进行检查,发现变质、过期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应当立即清理。

第四章食品安全加工与制作第十四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加工制度,明确食品加工操作规程,保证食品加工过程安全。

第十五条食堂加工食品应当遵循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防止食品污染,确保食品卫生。

第十六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制作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制作过程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第十七条食堂应当定期对食品制作设备进行清洗、消毒,保证设备清洁卫生。

第五章食品安全销售与服务第十八条食堂应当建立食品安全销售制度,保证食品销售过程安全。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3篇)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3篇)在当今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

二、建立员工健康检查花名册及档案资料,员工《健康证》实行统一保管,并随时接受卫生监督执法部门对从业人员的健康抽查。

三、严格控制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发现员工咳嗽、腹泻、发热、呕吐、手部皮肤破损、烫伤、皮肤湿疹或化脓、疥疮、咽喉疼痛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检查从业人员的穿戴是否规范: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六、检查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指甲(不留长、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戴口罩,工作前清洗、消毒手。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一、学校要对全体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的防范自我保护及救助方法的宣传、教育。

二、食堂一旦发现食品、饮水等有问题,要求学生马上停用,并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协助学校争取急救措施和补救办法。

三、学生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应立即报告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班主任或课任教师和医务室或食堂应立即报告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突发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卫生防疫机构报告。

四、按病人的情况立即送有关医院治疗,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

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炊事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时穿戴整齐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2、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加工时应遵守相应岗位的卫生操作规程,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3、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卫生整洁,每天进行卫生清扫,及时清运餐厨垃圾。

4、食品加工按照工序流程规范进行,各功能专间专用,不得交叉;生熟食品容器及工具标识清楚,不得混用。

5、及时修缮维护卫生基础设施,保证清洗、消毒和防尘、防蝇、防鼠设施的正常使用。

6、建立健全卫生管理档案,做好各类台账记录,并妥善保存二年。

7、食品采购渠道合法,验收认真,索证索票;食品和食品原料设专间储存,分类分架,隔墙离地。

8、规范进行餐(饮)具消毒,消毒岗位从业人员熟悉消毒知识,按规范开展餐(饮)具消毒和保洁,并做好台账记录。

9、食品添加剂使用实行专人专柜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使用,并进行公示。

10、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

要求生、熟食品,各100克,48小时,专人负责,锁存留样。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一、明确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职责,每天做好食堂内外环境保洁工作。

二、有专人负责餐厅、环境卫生的打扫,保持厨房、餐厅内外清洁卫生,水沟畅通,洗手设备运转正常。

三、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的条件,厨房、餐厅、仓库、凉菜等专用间视野内无、苍蝇、老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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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章制度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食堂(含伙房)是指设于学校(含托幼机构),供应学校学生、教职员工等集中就餐的提供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1-2]食品安全第四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实行属地管理。

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

第五条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目标考核。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改善学校食品安全基础设施条件。

第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依法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开展日常监管,查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第七条教育部门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行政主管工作,对下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进行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

第八条学校(含托幼机构)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托幼机构负责人)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学校食堂应当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从事供餐活动,确保食品安全并符合营养要求。

第九条各地要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的单位及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

[1-2]基本要求第十条学校食堂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学校应以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乡镇中心学校所辖的村小(含教学点)食堂应以中心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

第十一条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留样制度,关键环节操作规程,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投诉受理制度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制度。

第十三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和培训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

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含病原体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第十四条学校食堂应建立每日晨检制度,并做好记录。

食堂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十五条食堂从业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手部清洁。

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专间操作人员应戴口罩。

第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开展每年不少于40小时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学校应当组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自查及从业人员健康、培训等管理档案。

第十七条学校食堂食品处理区应设置在室内,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加工、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并应能防止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第十八条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台账。

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应通过公开招标、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

第十九条学校食堂应设置食品库房,食品库房应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等设施。

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标识明显。

第二十条学校食堂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第二十一条学校食堂烹饪的食品应烧熟煮透,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

烹饪后至食用超过2小时的,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生熟食品的加工工具及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设立固定区域或场所存放。

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应分开存放,半成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第二十三条高等院校制售凉菜,凉菜间做到专人负责、专间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冷藏专用。

第二十四条分餐应当在备餐间或符合要求的加工经营场所内进行。

供餐后多余的食品应冷藏,再次食用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二十五条餐用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用具应储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或私人物品。

第二十六条学校食堂不得超剂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食品添加剂存放应有固定的场所,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盛装容器上应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严格“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专用称量”。

第二十七条学校食堂提供的每餐次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量、留样时间、留样人员等。

第二十八条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应存放于标识清楚、密闭的容器中,并日产日清。

餐厨废弃物应由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单位或个人处理,并与其签订合同,索取其经营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建立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

第二十九条学校统一为学生订购学生餐的,应选择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B级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并对供餐单位的食品安全条件、供餐能力、运输车辆、检验室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实地查验。

学校应提供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分餐和就餐场所。

第三十条学校食堂供餐需分送各班级就餐的,其送餐车辆、容器和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

每次运输食品前应清洗消毒,运输装卸过程中应密闭加盖。

第三十一条学校食堂用水应符合国家标准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第三十二条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

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单位,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三十三条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野生毒蕈、发芽土豆、霉变红薯、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加工制作四季豆、豆浆等食品时必须烧熟煮透。

[1-2]应急处置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指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事发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应当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反应,采取措施依法处置。

第三十六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有权向学校了解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情况,要求学校食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并采取以下措施:(一)封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并立即进行检验。

(二)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及用具,并责令进行清洗消毒。

(三)经检验,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第三十七条学校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当发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一)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在2小时内报告当地政府、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二)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三)保留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四)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五)落实各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部门要建立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发布前的沟通和论证,及时、客观、准确发布权威信息。

[1-2]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进入学校食堂实施现场检查;(二)对学校食堂经营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法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或者被污染的工具、设备;(五)查封违法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第四十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人员对学校食堂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重点检查:(一)餐饮服务许可情况;(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建立档案情况;(三)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四)餐饮加工制作、销售、服务过程的食品安全情况;(五)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及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及执行情况;(六)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食品添加剂等的感观性状、产品标签、说明书及储存条件;(七)餐具、饮具、食品用工具及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情况;(八)用水的卫生情况。

第四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依法对学校进行监督检查,并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或者《责令整改通知书》等执法文书。

第四十二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学校食堂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及变更情况、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第四十四条地方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食堂建设规划和扶持政策,加强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逐步推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远程视频监控。

第四十五条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组织、家长和学生委员会成员、新闻媒体记者等成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第四十六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举报受理、查处和反馈工作。

[1-2]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四川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本办法自2014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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