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交底 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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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管理暂行办法
(铁建设[2009]155号 2009年10月1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铁路建设标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工作,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现场管理,根据《铁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铁路建设项目技术交底包括设计技术交底和施工技术交底两部分。
第三条技术交底是铁路建设的重要程序,是铁路建设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各参建单位要提高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的认识,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完善技术交底程序、规范交底内容,切实做好技术交底工作,为建设精品工程、安全工程奠定基础。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第二章设计技术交底
第五条设计技术交底是指在建设单位组织下,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就设计内容、设计意图和施工注意事项向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说明,解答施工、监理等单位提出的问题。
第六条设计技术交底可分为首次交底、专项交底、新技术交底和变更设计交底。交底工作一般在现场进行。
第七条首次交底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在现场对整个项目的设计情况向施工、监理单位进行的全面技术交底。首次交底包括站前专业交底和站后专业交底。
站前专业首次交底主要包括项目总体情况、主要技术标准及设计原则、线路走向、接轨点及主要控制点、地质概况、不良地质及特殊岩土、重点桥隧、重点车站和重大路基工点,以及与站后专业接口等。
站后专业首次交底主要包括站后专业设计意图、技术标准、与站前工程接口、施工注意事项等。
站后专业在项目开工前不具备首次交底条件的,交底时间由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况确定。
第八条专项交底是设计单位针对工程项目的四电集成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工程、高风险工程进行的详细交底,包括大型客站、高等级风险隧道、跨越大江大河等特殊结构桥梁、铺轨架梁、无砟轨道、特殊路基、工程测量网、路基防排水系统等。
第九条新技术交底是设计单位对工程项目中采用的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及结合科研项目的单个工程进行详细的交底。
第十条变更设计交底是设计单位根据批准的变更设计图纸进行的交底。
第十一条首次交底为集中交底,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单位总监、副总监、主要监理人员参加。首次交底由项目管理机构总工程师主持,勘察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体介绍总体设计情况,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设计情况。
其他设计技术交底参加单位及人员由建设单位根据情况研究确定,交底由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管理部负责人主持,设计单位专业负责人介绍专业设计情况,对需要澄清的问题和建议意见进行解答。
涉及营业线的建设项目、特殊工点以及采用新技术的设计技术交底,应请运营维护单位及人员参加,运营维护单位及人员应准时参加。
第十二条首次交底、专项交底、新技术交底和变更设计交底前,建设单位应提前将审核合格的施工图交付施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应认真做好交底准备工作;施工、监理单位应在现场核对的基础上,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和建议意见,保证技术交底质量。
第十三条除首次交底外,设计技术交底时必须按照工点件名以及审核合格的施工图分件名进行,没有设计图纸或没有工点件名的不得进行技术交底,施工图未经审核合格的不得进行技术交底。
桥梁、隧道、路基防护及排水系统等应在工点现场进行交底。
第十四条施工、监理单位应全面理解设计意图,将勘察设计问题解决在施工之前。施工过程中需要设计单位解释施工图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技术交底申请;建设单位审核后联系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第十五条设计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设计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依据、设计原则、设计文件组成及内容、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工点、临时设施、用地、排水系统、测量控制网等)、主要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工程条件(地质、水文、气候、交通及有关建设协议等)、设计采用主要技术规程规范及新技术工程、工程数量、工程造价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施工注意事项。主要介绍重点工程以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工程的施工方法、检测要求和施工注意事项,技术复杂结构工程采取施工安全措施,对影响施工及行车安全、干扰运营所采取的措施等。
3.文件中尚未说明的问题。主要介绍施工图文件完成时尚未明确及需要建设、施工单位和地方进一步协调配合解决落实的问题。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应在设计技术交底结束后形成设计技术交底纪要,纪要内容包括:技术交底主持人、技术交底人员、设计技术交底内容,施工、监理单位参加人员,对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所提问题的答复及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待定问题解决时间等。纪要应及时下发给各参加单位并存档。
第三章施工技术交底
第十七条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及技术主管人员依据设计文件和设计技术交底纪要,将施工方案及施工工艺、施工进度计划、过程控制及质量标准、作业标准、材料设备及工装配置、安全措施及施工注意事项等向参与施工的技术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传达的过程。
第十八条施工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主管人员对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作业队技术负责人对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第十九条项目总工程师对项目部各部室及技术人员的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图纸、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总体施工顺序及主要节点进度计划安排;施工现场调查情况、施工场地布局、大临设施及过渡工程方案;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工艺方法,采用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的施工方法;工程的重难点、主要危险源;主要工程材料设备、主要施工装备、劳动力安排及资金需求计划;工程技术和质量标准,重大技术安全环保措施;设计变更内容、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第二十条技术主管人员对作业队技术负责人进行技术交底,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施工组织安排、施工作业指导书、分部分项工程交底;作业场所、作业方法、操作规程及施工技术要求;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的有关操作要求;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方面的具体措施及标准;有关施工详图和加工图,包括设备加工图和拼装图、模板制作设计图、钢筋配筋图、基坑开挖图、工程结构尺寸大样图、隧道支护设计图等;试验参数及配合比;测量放样桩橛、测量控制网、监控量测等;爆破设计;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措施;成品保护方法及措施;施工注意事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