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C T 7-1992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QC T 3-1992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
QC T 3-1992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QC/T 3—9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及其要紧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新产品设计及老产品改进。
摩托车产品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GB 1.3 标准化工作导则产品标准编写规定GB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讲明期QC/T6 汽车产品叨细表编制规则3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3.1产品在设计、试验、鉴定和生产的各时期应具有相应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3.2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的完整性应按表列要求规定(见表)。
4设计文件的要紧内容4.1设计任务书a.设计依据,b.产品型号及其要紧使用功能;c.对打算任务书或技术协议书提出有关修改和改进意见;d.可行性分析:市场推测,企业技术开发和生产的能力,新产品的设计指导思想,估量的生产纲领和目标成本,技术经济分析;e.产品的差不多结构型式,整车应包括总成布置方案描述及各要紧总成的结构、特点参数以及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情形;f.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水平的对比、分析,新技术、新结构采纳的情形;g.对标准化的综合要求(按4.2条规定);h.关键技术解决方法及关键零部件、专门材料、货源情形分析;i.叙述产品既满足用户需要,又习惯本企业进展要求的情形;j.新产品设计、试验、试制周期的估算;k.提出单位、人员及时刻。
4.2标准化综合要求a.应贯彻的产品标准和其他现行技术标准;b.新产品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系数;c.对材料和零部件标准化要求;d.与国内外标准水平的对比;e.对新产品的标准化要求及预期达到的标准化经济成效等;f.提出单位、人员、时刻。
4.3试验大纲a.试验项目名称;b.试验目的和要求;c.试验条件(环境条件、试验装置、测试仪器设备等);d.试验方法、步骤和相应记录表格;e.试验注意事项;f.经费估算;g.提出单位、人员、时刻。
4.4试验报告a.试验项目及任务来源;b.试验目的和要求;c.试验起止时刻及地点;d.试验条件(环境条件、试验装置、测试仪器等);e.试验数据;f.特性曲线;g.试验过程中所发生的咨询题及分析处理情形;h.试验结论和建议;i.试验单位、人员及编制时刻。
QCT7_1992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中华人民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QC/T 7—921 主题容与适用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不适用于汽车产品图样、企业标准、明细表、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通知书的编号。
摩托车产品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GB 9417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ZB/T T04 005汽车产品零件编号规则3 基本要求汽车产品的每个设计文件均应有独立的编号。
4 设计文件编号的构成设计文件编号由文件类别代号、汽车产品型号(或零部件分组号)及序号组成,形式见图。
其中汽车产品型号或零部件分组号,根据设计文件是属于整车还是零部件分别选取。
4.1 文件类别代号文件类别代号是分别选取该类文件名称中,有代表意义的两个汉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组成的。
常用的文件类别代号按表选取。
4.2 汽车产品型号汽车产品型号按GB 9417的规定编制。
4.3 零部件分组号零部件分组号按ZB/T T04 005的规定选取。
4.4 序号序号按文件所属类别存档的顺序依1、2、3……由小至大编制。
注:1)整车及独立销售总成的技术条件按企业标准编号。
2)表可加以补充,但代号不得重复。
附录A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举例(参考件)例1.CK6560型汽车第1号设计任务书,其文件编号为:SR一CK6560-1或CK6560一SR-1例2.1700010一02 (变速器总成)的第1号说明书,其文件编号为:SM一1700-1或1700一SM一1附加说明: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传禹、力、东、朱锡全。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国标
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前言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汽车行业标准-QCT
32 QC/T 281-1999 33 QC/T 282-1999 34 QC/T 283-1999 35 QC/T 288.1-2001 36 QC/T 288.2-2001 37 QC/T 289-2001 38 QC/T 29009-1991 39 QC/T 29010-1991 40 QC/T 29011-1991 41 QC/T 29013-1991 42 QC/T 29017-1991 43 QC/T 29025-1991 44 QC/T 29031-1991 45 QC/T 29058-1992 46 QC/T 29087-1992 47 QC/T 29092-1992 48 QC/T 29099-2004 49 QC/T 29100-1992 50 QC/T 29101-1992 51 QC/T 29105.1-1992 52 QC/T 29105.2-1992 53 QC/T 298-1999 54 QC/T 310-1999 55 QC/T 316-1999 56 QC/T 3-1992 57 QC/T 327-1999 58 QC/T 328-1999 59 QC/T 329-1999 60 QC/T 330-1999 61 QC/T 333-1999 62 QC/T 336-1999 63 QC/T 337-1999 64 QC/T 338-1999
65 QC/T 340-1999 66 QC/T 343-1999 67 QC/T 344-1999 68 QC/T 345-1999 69 QC/T 346-1999 70 QC/T 350-1999 71 QC/T 354-1999 72 QC/T 355-1999 73 QC/T 356-1999 74 QC/T 357-1999 75 QC/T 362-1999 76 QC/T 363-1999 77 QC/T 364-1999 78 QC/T 368-1999 79 QC/T 371-1999 80 QC/T 372-1999 81 QC/T 373-1999 82 QC/T 374-1999 83 QC/T 375-1999 84 QC/T 376-1999 85 QC/T 377-1999 86 QC/T 382-1999 87 QC/T 385-1999 88 QC/T 386-1999 89 QC/T 387-1999 90 QC/T 388-1999 91 QC/T 39-1992 92 QC/T 40-1992 93 QC/T 407-1999 94 QC/T 408-1999 95 QC/T 410-1999 96 QC/T 411-1999 97 QC/T 41-1992
QCT4-1992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与更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 QC/T 4—92采用与更改办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以下简称图样及文件)的采用、 取消与更改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图样及文件的采用、取消与更改和底图的复制。
摩托车产 品为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ZB/T T04 005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QC/T 2 汽车产品图样格式3 术语3.1 影响互换:更改前后的零部件不能相互代替。
3.2 不影响互换:更改前后的零部件能相互代替。
3.3 需准备:更改需做生产准备才能实现。
3.4 不需准备:更改不需做生产准备即能实现。
4 图样及文件的采用、取消及更改原则4.1 图样及文件的采用、取消及更改必须填写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用 与更改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
4.2 通知书由产品设计部门填写,由资料档案部门管理。
4.3 图样及文件的更改不得降低产品质量,亦不得违背有关标准的规定,更 改后的图样及文件应正确、完整、统一和清晰。
4.4 新产品投入生产准备的全部图样及文件,应尽可能一次采用完毕。
4.5 一个更新项目所涉及到的全部图样及文件应成套改全。
4.6 一个更改项目涉及到几个专业时,通知书可由各专业室填写,总布置编页次,发一份通知书。
4.7 凡更改项目不需准备,且不影响互换的正式生产图样,允许将几个项目编 在同一份通知书中,但每个更改项门间应用贯通横线分开,以示区别。
4.8 凡更改需准备,且能独立实现的更改项目,应分成独立投产的最小单元分 别编制通知书。
4.9 已发出的通知书如发现错误,在生产准备期间,可采用补充更改通知书将 错误内容作废;对同一更改项目的遗漏也可采用此法给予增补。
4.10 当一个零件结构有较大改变(如铸件改成冲压件等)图样需要更换时,应改变图样编号中的变更经历代号,其变更经历代号按ZB/T T04 005中3.5条的 规定。
4.11 生产试制阶段的图样及文件,采用、取消和更改一律不填写通知书,需更改时,由有关人员直接在复制图上更改和签字,底图则在试制总结后一次更改, 并不加任何更改标记。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编制说明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编制说明Q/CACBW-7-2005 《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标准编制说明1 任务来源及工作过程本标准是根据2009-1009T-QC《工信部印发2009 年第一批工业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安排制定完成。
本标准是对QC/T 326-1999《汽车标准件产品编号规则》的修订。
QC/T 326-1999 已执行10年。
随着汽车产品的发展,标准件的品种也在不断地增加、变化和更新,该标准已无法规范如此的标准件品种的编号。
2 标准编制原则本次对 QC/T 326-1999 修订,编号的基本结构和表达方式等基本保持不变,并在QC/T 326-1999 的基础上拓展扩充了标准件编号的容量。
本标准与QC/T 326-199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在本标准第一章范围中,增加了“本标准未能涵盖的汽车标准件的产品编号,应在汽车标准件产品标准中明确地给出。
” 的说明。
——增加了标准件编号的扩容代号;——在品种代号第三位,规定了“对于具有普通螺纹的螺柱、螺栓和螺母,奇数表示细牙螺纹,偶数表示粗牙螺纹。
”;——增加了机械性能、材料和表面处理可选择种类及相应代号的种类;——在分型代号中增加了左旋螺纹代。
3 标准主要内容本标准规定了汽车、摩托车用标准件产品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摩托车行业用标准件。
本标准未能涵盖的汽车标准件的产品编号,应在《汽车标准件手册》的产品中明确地给出。
4 其它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C/T 326-1999ZBT 30001-1987本次标准的修订,由于在品种代号第三位,规定了“对于具有普通螺纹的螺柱、螺栓和螺母,奇数表示细牙螺纹,偶数表示粗牙螺纹。
”零件编号将与QC/T 326-1999 的规定有些不同,我们将进一步研究标准的贯彻方案。
I。
QC T 17—92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17—92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的内容、方法、条件及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橡胶、人造革、纤维等制成的汽车零件和汽车金属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线、轮胎、防振橡胶、空气弹簧等零部件。
2 引用标准GB 250染色牢度褪色样卡GB 2410透明塑料透光率及雾度试验方法GB 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 2941橡胶试样停放和试验的标准温度、湿度及时间GB 3511橡胶大气老化试验方法GB 3681塑料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GB 9754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的色漆漆膜元20°、60°和85°镜面光泽的测定GB 9277.2色漆涂层老化的评价第二部分起泡等级的评定GB 9277.3色漆涂层老化的评价第三部分生锈等级的评定GB 9277.4色漆涂层老化的评价第四部分开裂等级的评定GB 9277.5色漆涂层老化的评价第五部分剥落等级的评定GB 1767漆膜耐候性测定法3 术语3.1 耐候性:试样在日光、臭氧、雨雪、湿度、温度等自然气候条件下抵抗老化的能力。
3.2 耐光性:试样表面在光的作用下,对老化的抵抗性。
3.3 老化:试样暴露于自然或人工环境条件下,性能随时间变坏的现象。
3.4 曝露面:试样直接与日光、臭氧、雨雪等接触的表面。
3.5 有效面:零部件在工作中起作用的表面。
a.使用状态下直接可见的表面,b.由于表面状况变化直接影响零部件性能的表面。
3.6 标准样件:在规定条件下保存的作为定期观察与对比用的样件。
3.7 退色:试样在试验过程中,颜料色度、亮度变化及其他组分劣化造成的变色。
3.8 接触污染:不同材料接触中相互作用产生的变化。
3.9 污垢:空气中有害气体、有机物等粘附或渗透到曝露面上,且不能除去的污迹。
3.10 剥落:试样表面防护膜或粘接部分脱落或膨胀。
3.11 适用基准:由零部件的使用条件和重要程度所确定的试验规范。
汽车行业所有标准-QCT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QC/T 76.4-1993 QC/T 76.5-1993 QC/T 76.7-1993 QC/T 76.8-1993 QC/T 76.9-1993 QC/T 14-1992 QC/T 15-1992 QC/T 16-1992 QC/T 198-1999 QC/T 199-1995 QC/T 200-1995 QC/T 207-1996 QC/T 218-1996 QC/T 220-1996 QC/T 222-1997 QC/T 223-1997 QC/T 225-1997 QC/T 226-1997 QC/T 227.1-1997 QC/T 227.2-1997 QC/T 228.10-1997 QC/T 228.1-1997 QC/T 228.2-1997 QC/T 228.3-1997 QC/T 228.4-1997 QC/T 228.5-1997 QC/T 228.6-1997 QC/T 228.7-1997 QC/T 228.8-1997 QC/T 228.9-1997 QC/T 229-1997 QC/T 231-1997 QC/T 23-1992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QC/T 340-1999 QC/T 343-1999 QC/T 344-1999 QC/T 345-1999 QC/T 346-1999 QC/T 350-1999 QC/T 354-1999 QC/T 355-1999 QC/T 356-1999 QC/T 357-1999 QC/T 362-1999 QC/T 363-1999 QC/T 364-1999 QC/T 368-1999 QC/T 371-1999 QC/T 372-1999 QC/T 373-1999 QC/T 374-1999 QC/T 375-1999 QC/T 376-1999 QC/T 377-1999 QC/T 382-1999 QC/T 385-1999 QC/T 386-1999 QC/T 387-1999 QC/T 388-1999 QC/T 39-1992 QC/T 40-1992 QC/T 407-1999 QC/T 408-1999 QC/T 410-1999 QC/T 411-1999 QC/T 41-1992
32、《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编制说明
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汽车零部件编码标准1989年首次发布实施,该标准定义了汽车零部件的编码形式、组号和分组号划分原则及编码,为汽车零部件实现计算机管理提供了保障;2004年,结合汽车领域出现的新机构及企业需求,该标准进行第一次修订,极大的满足了企业管理零部件的需求。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智能网联等新技术日异月新,出现了大量的新技术、新机构,现有标准的组号、分组号已经不能满足新型汽车零部件编号的需要;另外,该标准编制时,主要参照了商用车结构和定义,随着乘用车产品的不断发展,该标准急需修订,以满足乘用车企业的需要。
本标准已列入“十三五”技术标准体系建设方案,体系编号为:QC-102-204-303-401-506-002。
2019年第一批行业标准项目计划表(汽车行业)发布了QC/T《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标准制定计划,计划编号为2019-0498T-QC,主要起草单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1.2.主要工作过程受汽车行业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基础分技术委员会于2017年底启动推荐性国家标准《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标准研究工作。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以下简称“东风公司技术中心”)作为牵头起草单位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东风商用车有限公司东风商用车技术中心共同成立标准起草组,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要求完成相关研究任务。
2016年10月,标准起草组开展了走访调研和预研交流工作,深入了解了汽车行业零部件编号情况,提出了零部件编号优化方案。
2017年3月东风公司技术中心代表起草在基础分标委年会上对标准的修订原因、修订思路及方案进行了介绍,听取了分标委委员和企业专家对标准制定的意见和建议,会议一致委员同意修订QC/T 265-2004标准。
2017年底,标准起草组完成了标准框架及正文内容编制,并对零部件组号、分组号梳理及完善工作进行了分工,从商用车、乘用车两个角度进行优化,确保标准覆盖范围的完整性。
QC T 6-1992 汽车产品明细表编制规则
QC T 6-1992 汽车产品明细表编制规则汽车产品明细表编制规则QC/T 6—92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的种类、作用、格式及其填写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明细表的填写。
摩托车产品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GB 9417 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ZB/T T04 005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QC/T4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纳与更换方法GB 3730.1汽车和半挂车的术语和定义车辆类型ZB T50 004专用汽车的术语及其定义专用汽车类型3明细表的种类明细表按照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的原则不同,分两大类。
3.1按ZB/T T04 005附录A中A1编号的零部件明细表包括:a.整车明细表(见格式1):表明该车型所包括的汽车总图明细表编号和组明细表编号;b.组明细表(见格式2):表明该组所包括的各分组明细表编号;c.分组明细表(见格式3):表明该分组所包括的装置图、总成图、零件图、总成与零件的数量和装配关系等:d.改装明细表(见格式4):表明变型产品与其基础产品在零部件配备上的差异;e.汽车总图明细表(见格式3):表明该车型所包括的总布置图、外形图等。
3.2按ZB/T T04 005附录A中A2编号的零部件明细表包括:a.整车明细表(见格式5):表明该车型所包括的汽车总图明细表编号、组号以及构成该组号的独立总成明细表编号、系统明细表编号;b.独立总成明细表(见格式6):表明该独立总成所包括的装置图、总成图、零件图、总成与零件的数量和装配关系等;c.系统明细表(见格式6):表明该系统所包括的装置图、总成图、零件图、总成与零件的数量和装置关系等;d.改装明细表:同3.1d条,e.汽车总图明细表(见格式6):表明该车型所包括的总布置图、外形图等。
4明细表编号4.1整车明细表和改装明细表整车明细表和改装明细表编号由明细表代号、产品型号、总页数和页次号四部份组成,其形式见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43—92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QC/T 43—92代替JB 3035—81汽车风窗玻璃气动刮水器技术条件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风窗玻璃气动刮水器(以下简称刮水器)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用风窗玻璃气动刮水器,其他机动车辆气动刮水器,也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GB 2828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QC/T 45汽车风窗玻璃气动刮水器型式与尺寸QC/T 44汽车风窗玻璃电动刮水器技术条件JB 2864汽车用电镀层和化学处理层JB 4159热带电工产品通用技术要求3 术语风窗玻璃气动刮水器风窗玻璃气动刮水器是指由气压驱动的风窗玻璃刮水器。
4 技术要求4.1 刮水器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4.2 结构4.2.1 刮片与刮杆、刮杆与刮水器轴的连接应紧固可靠,拆装方便;在使用过程中不得发生松动和明显变形。
4.2.2 刮水器轴与轴套间应密封良好,不得渗水。
4.2.3 同型号产品刮片和刮杆、刮杆和刮水器轴的连接应具有互换性,装配后的产品仍符合4.4.3和4.4.4的要求。
4.3 外观4.3.1 刮水器金属件必须经防腐蚀处理,或使用具有耐腐蚀性的材料制造。
4.3.2 刮水器金属件油漆层、塑料喷涂层应均匀,无气泡、堆积、溢流现象。
4.3.3 电镀部分应镀层均匀,不得露出基底,无明显裂纹和其他有害缺陷。
4.3.4 铸件表面应无铸造缺陷。
4.3.5 刮片胶条表面应光滑、平整,无伤痕、裂纹,刮刃无缺口。
4.4 性能要求4.4.1 密封性4.4.1.1 在规定最大工作气压下,刮水器固定密封(连接缝及一切堵口)不得漏气。
4.4.1.2 刮水器活动密封(密封圈、皮碗及开关)应能保证刮水器150×l04次刮刷循环耐久性的要求。
4.4.2 耐温性刮水器在-40~65℃温度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并能通过5.6.2和5.6.3所规定的试验。
qc t 17—92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doc
qc t 17—92 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则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一般规那么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零部件耐候性试验旳内容、方法、条件及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塑料、橡胶、人造革、纤维等制成旳汽车零件和汽车金属件。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线、轮胎、防振橡胶、空气弹簧等零部件。
2引用标准GB250染色牢度褪色样卡GB2410透明塑料透光率及雾度试验方法GB2918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旳标准环境GB2941橡胶试样停放和试验旳标准温度、湿度及时刻GB3511橡胶大气老化试验方法GB3681塑料自然气候曝露试验方法GB9754色漆和清漆不含金属颜料旳色漆漆膜元20°、60°和85°镜面光泽旳测定GB9277.2色漆涂层老化旳评价第二部分起泡等级旳评定GB9277.3色漆涂层老化旳评价第三部分生锈等级旳评定GB9277.4色漆涂层老化旳评价第四部分开裂等级旳评定GB9277.5色漆涂层老化旳评价第五部分剥落等级旳评定GB1767漆膜耐候性测定法3术语3、1耐候性:试样在日光、臭氧、雨雪、湿度、温度等自然气候条件下抵抗老化旳能力。
3、2耐光性:试样表面在光旳作用下,对老化旳抵抗性。
3、3老化:试样暴露于自然或人工环境条件下,性能随时刻变坏旳现象。
3、4曝露面:试样直截了当与日光、臭氧、雨雪等接触旳表面。
3、5有效面:零部件在工作中起作用旳表面。
A、使用状态下直截了当可见旳表面,B、由于表面状况变化直截了当阻碍零部件性能旳表面。
3、6标准样件:在规定条件下保存旳作为定期观看与对比用旳样件。
3、7退色:试样在试验过程中,颜料色度、亮度变化及其他组分劣化造成旳变色。
3、8接触污染:不同材料接触中相互作用产生旳变化。
3、9污垢:空气中有害气体、有机物等粘附或渗透到曝露面上,且不能除去旳污迹。
3、10剥落:试样表面防护膜或粘接部分脱落或膨胀。
3、11适用基准:由零部件旳使用条件和重要程度所确定旳试验规范。
基础通用标准
B型和C型蜗杆传动式软管环箍
QC/T 620—1999(2009)
A型蜗杆传动式软管环箍
QC/T 621—1999(2009)
钢丝钢带弹性环箍
ZB T 32 004—1988、
ZB T 32 009—1988
QC/T 622—1999(2009)
螺旋弹性销
QC/T 623—1999(2009)
端面凸焊螺栓
QC/T 600—1999(2009)
六角头螺栓和锥形弹性垫圈的组合件
QC/T 601—1999(2009)
锥形弹性垫圈
QC/T 602—1999(2009)
十字槽大半圆头自攻螺钉
QC/T 603—1999(2009)
A型卡扣
ZB T 31 025—1987
QC/T 604—1999(2009)
内六角锥形螺塞
ZB T32 001.3—1987*
QC/T 379—1999(2009)
方头锥形螺塞
ZB T32 001.4—1987*
QC/T 381—1999(2009)
六角头锥形螺塞
ZB T32 001.6—1987*
QC/T 382—1999(2009)
开槽锥形螺塞
ZB T32 001.7—1987*
QC/T 357—1999(2009)
汽车车轮螺母内螺母
ZB T31 030.6—1987
QC/T 362—1999(2009)
六角较薄螺母
ZB T31 034—1988*
QC/T 363—1999(2009)
盆型圆锥垫圈
ZB T31 036—1988*
QC/T 364—1999(2009)
QC T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QC/T 265-2004 (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前 言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中机函附件: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附件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1 目的为规范《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内汽车和挂车产品的型号编制,制定本规则。
2 适用范围实施《公告》管理的汽车和挂车产品。
3 引用标准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的分类》;GB/T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QC/T775-2007《乘用车类别及代码》;GB/T17350-2009《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术语》;4 术语汽车和挂车产品的型号:为了识别汽车而给一种汽车指定的一组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的编号。
企业名称代号:识别汽车生产企业的代号。
车辆类别代号:表示汽车所属分类的代号。
主参数代号:表示汽车主要特性的代号。
产品序号:企业自定的表示类别代号和主参数代号相同的车辆的序号。
专用汽车分类代号:识别专用汽车的结构类别和用途的代号。
企业自定义代号:企业按需要自行规定的补充代号。
5 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的构成汽车和挂车产品型号由企业名称代号、车辆类别代号、主参数代号、产品序号组成,对于专业汽车及专用挂车还应增加专用汽车分类代号。
必要时可以附加企业自定义代号。
如下图:5.1企业名称代号企业名称代号用代表企业名称的两个或三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5.2车辆类别代号车辆类别代号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各类汽车(包括底盘)和挂车的车辆类别代号按照下表进行编制。
汽车(包括底盘)和挂车产品类别代号5.3主参数代号主参数代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对于各类汽车的规定如下。
5.3.1 普通载货汽车、越野汽车、普通自卸汽车、半挂牵引车、专用汽车和挂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总质量(单位:t)。
当总质量存在多个数值时,以总质量最大数值进行修约作为主参数代号;当总质量在100t以上时,允许用三位数字表示。
5.3.2 客车的主参数代号为车辆的长度(单位:m)。
当车辆长度小于10m时,应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并以长度(m)值的十倍数值表示。
当长度存在多个数值时,以长度最大数值进行修约作为主参数代号。
QCT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QCT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汽车零部件的编号规则对于汽车制造厂商和维修人员来说至关重要,它能够确保汽车零部件的准确识别和定位,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提供高质量的维修服务。
以下将介绍一种常见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
数字表示零部件的主要分类,字母则表示具体型号或其他补充信息。
下面是一个例子:R4-145-678第一个数字“R”表示该零部件所属的系统或模块。
根据国际标准,汽车通常分为几个系统,如发动机系统、传动系统、底盘系统等。
每个系统都有自己的数字代码,以便对零部件进行分类。
在本例中,“R”代表发动机系统。
第二个数字“4”是指发动机系统中的具体子系统。
例如,4可能代表燃油供应系统,5可能代表冷却系统。
这些数字代码的具体含义可能因制造商而异。
接下来的三位数“145”表示零部件的具体型号。
这些数字通常按照一定的系统安排,以方便产品的定位和查找。
不同制造商可能有自己的型号编码规则。
最后的三位数“678”通常用于表示零部件的变种或其他特定信息。
例如,第一个数字可能表示左侧或右侧,第二个数字可能表示不同的尺寸或材料,第三个数字可能表示不同年份的版本等。
这些变体信息可以帮助车辆制造商和维修人员更准确地选择正确的零部件。
根据这种编号规则,汽车制造商可以根据需要轻松创建出一套完整的零部件编码体系,从而方便了产品管理、库存控制和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维修人员也可以凭借这些编号轻松定位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
当然,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汽车零部件编号示例,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和多样化。
不同汽车制造商可能有不同的编号规则,甚至可能根据具体车型或型号进行微调。
因此,对于汽车行业的从业人员来说,深入了解和熟悉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是为了确保汽车制造和维修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而设计的。
这些规则通常由数字和字母组成,表示零部件的分类、子系统、型号和变体信息。
准确理解和应用这些编号规则将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和优化维修服务,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汽车产品和服务。
汽车制造设计与工艺标准
汽车制造设计与工艺标准G1589《GB1589-2004 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12.00G5345《GB/T 5345-2008 道路车辆石油基或非石油基制动液容器的标识》19.20 G5910《GB/T5910-1998 轿车质量分布》7.20G11552《GB11552-1999 轿车内部凸出物》14.40G11557《GB11557-1998 防止汽车转向机构对驾驶员伤害的规定》9.60G11567《GB11567.1~2-2001 汽车和挂车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要求》14.40G12538《GB/T12538-2003 两轴道路车辆重心位置的测定》12.00G13057《GB13057-2003 客车座椅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14.40G13094《GB 13094-2007 客车结构安全要求》33.60G16735《GB/T16735-2004 道路车辆车辆识别代号(VIN)》14.40G16737《GB 16737-2004 道路车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12.00G16888《GB/T16888-1997 客车安全顶窗》7.20G17346《GB/T17346-1998 轿车脚踏板的侧向间距》7.20G17347《GB/T17347-1998 商用道路车辆尺寸代码》30.00G17351《GB/T17351-1998 汽车车轮双轮中心距》7.20G17354《GB17354-1998 汽车前,后端保护装置》7.20G17578《GB/T17578-1998 客车上部结构强度的规定》7.20G18363《GB/T18363-2001 汽车用压缩天然气加气口》9.60G18364.1《GB/T18364.1-2001 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口(螺旋式)》9.60G18364.2《GB/T18364.2-2005 汽车用液化石油气加气口:快插式》12.00G18410《GB18410-2001 车辆识别代号条码标签》9.60G18437《GB/T18437.1~2-2001 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12.00G19234《GB/T19234-2003 乘用车尺寸代码》18.00G19239《GB/T19239-2003 液化石油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9.60G19240《GB/T19240-2003 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的安装要求》9.60G19514《GB/T 19514-2004 乘用车行李舱标准容积的测量方法》9.60G19578《GB 19578-2004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14.40G20182《GB 20182-2006 商用车驾驶室外部凸出物》14.40QC1(合)《QC/T1~7、18-1992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管理办法》46.00内含以下标准:QC/T1-1992 汽车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QC/T2-1992 汽车产品图样格式QC/T3-1992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完整性QC/T4-1992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更改办法QC/T5-1992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标准化审查QC/T6-1992 汽车产品明细表编制规则QC/T7-1992 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QC/T18-1992 汽车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术语QC240《QC/T240-1997 车轮轮辐在轮毂上安装尺寸的检验方法》12.00QC245《QC/T245-2002 压缩天然气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12.00QC247《QC/T247-2002 液化石油气汽车专用装置技术条件》12.00QC261《QC/T261-1998 客车安全门技术要求》12.00QC262《QC/T262-1999 汽车渗碳齿轮金相检验》12.00QC266《QC/T266-1999 汽车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一般要求》12.00QC267《QC/T267-1999 汽车切削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12.00QC268《QC/T268-1999 汽车冷冲压加工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12.00 QC269《QC/T269-1999 汽车铸造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12.00QC270《QC/T270-1999 汽车钢模锻造零件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12.00QC272《QC/T272-1999 汽车用铝合金铸件技术条件》12.00QC273《QC/T273-1999 汽车用锌合金、铝合金、铜合金压铸件技术条件》12.00 QC276《QC/T276-1999 汽车零件热处理硬度规范》12.00QC484《QC/T484-1999 汽车油漆涂层》12.00QC488《QC/T488-2000 汽车燃油箱盖、加油口》12.00QC625《QC/T625-1999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12.00QC490《QC/T490-2000 汽车车身制图》12.00QC502《QC/T502-1999 汽车感应淬火零件金相检验》12.00QC698.1《QC/T 698.1-2004 车辆说明文件第一部分:车辆注册技术参数表》12.00 QC714《QC/T714-2004 汽车车身覆盖件未注形状与位置公差值》12.00QC715《QC/T715-2004 汽车用螺纹连接副摩擦系数的测试方法》12.00QC721《QC/T721-2004 汽车用锌铝铬涂层》12.00QC775《QC/T 775-2007 乘用车类别及代码》12.00HJ293《HJ/T 293-2006 清洁生产标准汽车制造业(涂装)》14.40JT324《JT/T 324-1997 汽车喷烤漆房通用技术条件》12.00QS9000《质量体系要求-QS9000》(第三版)(2001汽车版)90.00QSA《质量体系评定-QSA》(第二版)(2001汽车版)60.00APQP《产品质量先期策划和控制计划》(2001汽车版)90.00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PPAP》(第三版)(2001汽车版)70.00FMEA《潜在失效模式及后果分析》(2001汽车版)60.00SPC《统计过程控制》(2001汽车版)90.00MSA《测量系统分析》(2001汽车版)90.00。
qc t 1-1992汽车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汽车行业标准汽车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QC/T 1—92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图样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图样(以下简称图样)。
摩托车产品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QC/T 2汽车产品图样格式3 总则3.1 图样必须按照有关制图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它标准或规定绘制,达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
3.2 图样上的术语、代号、文字、图形、结构要素及计量单位等均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
3.3 图样上的视图与技术要求应能表明产品和零部件的结构、轮廓,并作为制造、检验的技术依据。
3.4 图样在能清楚表达产品和零部件的结构、轮廓、尺寸及各部分相互关系的前提下,视图的数量应尽量少。
3.5 每个产品或零部件,应尽量分别绘制在一张图样上。
如果必须绘制在数张图样上时,主要视图、技术要求一般应置于第一张上。
3.6 图样上的产品及零部件名称,应符合有关标准或规定,如无规定时,尽量简短、确切。
3.7 图样上一般不列入有限制工艺要求的说明。
必要时,允许标注采用一定加工方法的工艺说明,如“同加工”、“配研”、“车削”等。
3.8 每张图样按规定填写标题栏,在签署栏内必须经规定的有关人员签署。
标题栏格式见QC/T2的规定。
3.9 每个专用零部件无论是否绘制单独图样,均应具有独立的编号。
4 图样的绘制4.1 零件图4.1.1 每个专用零件一般应绘制单独零件图样。
4.1.2 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结构、尺寸都很简单的零件组成一个总成,允许只绘制一张总成图样,不再绘制单独的零件图,但须能清楚表达零件、总成的结构、轮廓、尺寸及其相互关系。
4.1.3 左右、前后、上下对称的零件,一般只绘制左、前、上件图样,不再单独绘制右、后、下件的零件图。
4.1.4 零件图一般根据装配时所需要的形状、尺寸和表面粗糙度绘制。
需要在装配过程中加工的零件尺寸,应标注在装配图上,如必须在零件图上标注时,应在有关尺寸近旁注明“配作”等字样或在技术要求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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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 T 7-1992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
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规则QC/T 7—92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的编号,不适用于汽车产品图样、企业标准、
明细表、图样及设计文件采纳与更换通知书的编号。
摩托车产品可参照使用。
2引用标准
GB 9417汽车产品型号编制规则
ZB/T T04 005汽车产品零件编号规则
3差不多要求
汽车产品的每个设计文件均应有独立的编号。
4设计文件编号的构成
设计文件编号由文件类不代号、汽车产品型号(或零部件分组号)及序号组
成,形式见图。
其中汽车产品型号或零部件分组号,按照设计文件是属于整车还
是零部件分不选取。
4.1文件类不代号
文件类不代号是分不选取该类文件名称中,有代表意义的两个汉字的第一个
拼音字母组成的。
常用的文件类不代号按表选取。
4.2汽车产品型号
汽车产品型号按GB 9417的规定编制。
4.3零部件分组号
零部件分组号按ZB/T T04 005的规定选取。
4.4序号
序号按文件所属类不存档的顺序依1、2、3……由小至大编制。
注:1)整车及独立销售总成的技术条件按企业标准编号。
2)表可加以补充,但代号不得重复。
附录A
汽车产品设计文件编号举例
(参考件)
例1.CK6560型汽车第1号设计任务书,其文件编号为:SR一C K6560-1或
CK6560一SR-1
例2.1700010一02 (变速器总成)的第1号讲明书,其文件编号为:SM一
1700-1或1700一SM一1
附加讲明: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总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组织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