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国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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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汽车零件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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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汽车零件命名第三章车身零部件命名规则第一节白车身零部件编号原则汽车零部件的编号规则,行业标准—“QC/T265—2004”,明确了汽车零部件编号的表达式如下所示。

a)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一:b)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c)零部件编号表达式之二:汽车零部件及设计文件编号原则,企业标准Q/SQR.04.003—2007,明确了汽车零部件编号由整车设计代码(或机型代号)、分组号、零部件顺序号、尾注(设计变更代号)组成。

完整的零部件编号表达式如下,其中□表示字母,○表示阿拉伯数字。

组号: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

分组号:用4位数字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号,按顺序排列。

零部件顺序号:由三位数字表示功能系统内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等顺序代号;零部件顺序号应符合下列规则:1.零部件顺序号为001~009表示功能图、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2. 总成件顺序号的第三位必须是“0”,零件顺序号的第三位不得用“0”。

3. 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0”除外)。

总成件编号容量允许的情况下也遵循该原则,如总成对称,零部件顺序号上、前、左件总成为010、030,其下、后、右件总成的零部件顺序号分别为020、040。

4. 共用图(包括表格图)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且按尺寸加大或减小的顺序给。

5. 零部件编号同时遵循以下原则:(1)在编号容量允许的情况下,零部件顺序号在编制过程应尽量在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及零件之间建立隶属关系。

例如:总成的零部件顺序号为000,其分总成为 100,子总成为110,零件为111等。

(2)对某分组分解成多少分总成、子总成,依据该分组的复杂程度而定。

对于某分总成当其子总成总数大于9个,该分总成在编号时可占两至三个分总成号。

例如:一台车的制动硬管都是在十几根以上,而每一根制动硬管都是由两个以上零件组成的子总成,编号时可占用3506100、3506200两个分总成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_V1.0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_V1.0

零部件编号一、编号位数1、组号根据国家标准来确定:零部件编号采用7位数字1 2 3 4 5 6 7零部件顺序号1 2 组号;1 2 3 4分组号; 5 6 7 零部件顺序号;二、总则1、组号分组号按照国家标准执行;2、总成、分总成最后一位必为0,单个零件最后一位不得使用0;三、车身细则1、前门61001.1 前门骨架,国家标准是6101,由此:前门总成(左)6101100,前门总成(右)6101200;1.2左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101100内编号;1.3右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101200内编号;2、后门62002.1后门骨架,国家标准是6201,由此:后门总成(左)6201100,后门总成(右)6201200;2.2左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201100内编号;2.3右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201200内编号;3、侧围543.1侧围骨架,国家标准是5400,由此:侧围总成(左)5401000,侧围总成(右)5402000;3.2左侧围总成的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401000内编号;3.3右侧围总成的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402000内编号;4、发动机盖844.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8402,由此命名发动机盖总成8402000;4.2发盖总成内的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2000内编号;5、后背门635.1后背门骨架,国家标准分组号是6301,由此命名后背门总成6301000;5.2后背门内的总成、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301000内编号6、翼子板846.1国家标准是8403,由此:翼子板总成(左)8403100,翼子板总成(右)8403200;6.2左侧翼子板总成内的各级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3100内编号;6.3右侧翼子板总成内的各级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3200内编号;7、前地板517.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120,由此:前地板总成5120000;7.2前地板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120000内编号;8、后地板518.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130,由此:后地板总成5130000;8.2后地板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130000内编号;9、前围板539.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301,由此:前围板总成5301000;9.2前围板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301000内编号;10、顶盖579.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701,由此:顶盖总成5701000;9.2顶盖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701000内编号;11、前防撞梁9.1分配分组号是8407,由此:前防撞梁总成8407000;9.2前防撞梁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7000内编号;12、后防撞梁9.1分配分组号是8408,由此:后防撞梁总成8408000;9.2后防撞梁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8000内编号;13、前舱9.1分配分组号是2801,由此:前防撞梁总成2801000;9.2前舱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2801000内编号;14、前围539.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301,由此:前围板总成5301000;9.2前围板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301000内编号;四、内外饰零部件外饰:1、前保险杠国家标准分组号2803,总成编号28030002、后保总成国家标准分组号2804,总成编号2804000内饰:1、仪表板和副仪表板1.1 仪表板国家标准分组号5306,仪表板总成编号53060001.2 副仪表板国家标准分组号5305,副仪表板总成编号53050002、门饰板总成2.1 前门饰板国家分组号6102,左前门饰板总成编号6102100,右前门饰板总成编号61022002.2 后门饰板国家分组号6202,左后门饰板总成编号6202100,右后门饰板总成编号62022002.3 针对两厢车,尾门饰板国家分组号6302,尾门饰板总成编号63020003、侧围饰板、立柱饰板侧围饰板国家分组号5402,侧围饰板、A柱饰板、B柱饰板、C柱饰板、D柱饰板等按顺序编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 组号、零部件顺序号、设计顺序号和变更经历代号构成。
□□ ○○ ○○ ○○○ — ◇◇☆ □◇
企业名称代号
组号 分组号
零部件顺序号
设计顺序号
变更代号
1 企业名称代号由“浙江众泰汽车股份公司”“众泰”二字 的汉语拼音第一个大写字母“ZT”组成。当汽车零部件图 样使用涉及知识产权或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标注企业名 称代号时,可在最前面标注企业名称代号。一般企业内 部使用时,允许省略。
总成
010
直属零件(011、012) 直属总成(即:分总成) 直属零件(101、102) 100 … … 直属总成(即:小总成) 直属零件 110 ……; 111、112、113
以3500分组为例(制动系) 3500010 3500100 3500011 3500012 ┆ 3500101 3500102 ┆ 3500200 3500201 3500202 ┆
零部件编号中应注意的事项
★新车型零部件编号与被借 ★同一车型相同配置中同一零
用车型零部件编号之间没 有任何关系,不能连续排 号,同样新编明细表与借 用明细表不能连续排页。 例1:3701101-02 3701102-02 3701103-03B 件不同厂家生产,功能相同但 结构不同、或同一零件几种不 同的方案,可用方案号加以区 别(一般用英文字母表示,特殊情 况也可用汉语拼音)。 例1: 3701101-02 3701102A02 例2: 5701011-02 (顶盖) 5701011G02 (高顶) 5701011Z02 (中顶)
★设计顺序号
由二位数字组成,在零部件编号中代表车型代号或 车型系列代号,按产品开发顺序确定。当同一车型有不 同配置时,可在两位数字后边增加一位汉语拼音字母代 表车型配置区分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修订稿)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修订稿)

Q/LFQ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FQ J03.009.3-2014代替Q/LFQ J03.009.3-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送审稿)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汽车零部件编号 (1)5 产品特征代号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5)附录B(规范性附录) (31)Ⅰ前言本标准主要参照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本标准根据本企业汽车产品零部件的实际情况编写。

本标准与 Q/LF J03.009.3-200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汽车零部件编号中的分组号进行了修改、增补;—修改了4.3.2条,4.3.3条的内容,修改为产品代码基本型A不省略;—修改了4.7条的内容,修改为变更代号第一次变更用A1不省略。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提出。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归口。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本标准批准: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1、Q/LFQC J02.4-20042、Q/LF J02.009.2-20053、Q/LF J02.009.2-20074、Q/LF J02.009.2-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各汽车的辅助图号、总成和装置及零部件号的基本绘制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各汽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本企业各汽车所用标准件和轴承等的编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修订稿)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修订稿)

Q/LFQ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FQ J03.009.3-2014代替Q/LFQ J03.009.3-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送审稿)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汽车零部件编号 (1)5 产品特征代号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5)附录B(规范性附录) (31)Ⅰ前言本标准主要参照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本标准根据本企业汽车产品零部件的实际情况编写。

本标准与 Q/LF J03.009.3-200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汽车零部件编号中的分组号进行了修改、增补;—修改了4.3.2条,4.3.3条的内容,修改为产品代码基本型A不省略;—修改了4.7条的内容,修改为变更代号第一次变更用A1不省略。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提出。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归口。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本标准批准: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1、Q/LFQC J02.4-20042、Q/LF J02.009.2-20053、Q/LF J02.009.2-20074、Q/LF J02.009.2-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各汽车的辅助图号、总成和装置及零部件号的基本绘制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各汽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本企业各汽车所用标准件和轴承等的编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最新经营)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最新经营)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前言本标准规定了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企业乘用车《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于Q/SQJ216—2010《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这次修订贯彻了QC/T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和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内容,于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SQJ216—201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术语进行了增补;—增加了零部件号的编制原则;—附录A,附录B进行了修改、增补;完善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本标准由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企业技术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企业技术中心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企业技术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杨宇戴丽萍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2007年首次发布,编号为Q/SQJ216—2007;2010年第二次发布,编号为Q/SQJ216—2010;2012年第三次发布,编号为Q/SQJ-C-0002-2012目次前言 (Ⅱ)1范围 (1)2规范性引用文件 (1)3术语 (1)4汽车零部件编制原则 (2)5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3)6产品配置英文代号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6)附录B(规范性附录) (33)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四川汽车工业股份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川汽)乘用车的零部件号的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川汽乘用汽车的零部件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川汽乘用车所用标准件和轴承等的编号,乘用车所用标准件和轴承等的编号按标准件国家标准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265《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Q/SQJ-C-0006《车辆平台、项目及产品代号编制规则》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3术语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组组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3.2分组分组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修订稿)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修订稿)

Q/LFQ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LFQ J03.009.3-2014代替Q/LFQ J03.009.3-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送审稿)2014-XX-XX发布2014-XX-XX实施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汽车零部件编号 (1)5 产品特征代号 (4)附录A(规范性附录) (5)附录B(规范性附录) (31)Ⅰ前言本标准主要参照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本标准根据本企业汽车产品零部件的实际情况编写。

本标准与 Q/LF J03.009.3-2009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汽车零部件编号中的分组号进行了修改、增补;—修改了4.3.2条,4.3.3条的内容,修改为产品代码基本型A不省略;—修改了4.7条的内容,修改为变更代号第一次变更用A1不省略。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提出。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归口。

本标准由力帆汽车研究院标准所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起草:本标准批准: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1、Q/LFQC J02.4-20042、Q/LF J02.009.2-20053、Q/LF J02.009.2-20074、Q/LF J02.009.2-200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本企业各汽车的辅助图号、总成和装置及零部件号的基本绘制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企业各汽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本企业各汽车所用标准件和轴承等的编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后,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QC/T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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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53
54
56 分组号
00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00 01 02 03
顺序号
冷却系 13
LQX2
冷却系 13
自动液力 变速器
15
离合器 16
变速器 17 分动器 18
LQX2 BSQ3 LHQ2 BSQ3 FDQ3
14 、左件应先编号 为奇数,下、后
15 、右件后编号且
16
为偶数;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30
31
分组号
顺序号
供给系 11
GGX2
供给系装置 燃油箱 副燃油箱 然油箱盖 燃油管路及连接件 燃油粗滤器 输油泵 化油器 油门操纵机构 空气滤清器 调速器 燃油喷射泵 喷油器 发动机断油机构 燃油电磁阀 燃油细滤器 增压器 中冷器 燃油压力脉动衰减器 燃油分配器 燃油喷射泵传动装置 电控喷射燃油泵 电控喷射喷油器 油水分离器 冒烟限制器 自动提前器 高压燃油管路 燃油喷射管路 燃油蒸发物排放控制系统 燃油压力调节器
进气系统
释压阀
怠速控制阀
燃油供给系装置
贮气瓶
燃气管路
蒸发器
过滤器
混合器
燃气空燃比调节阀
燃气压力调节器
气体流量阀
气体喷射器
充气口总成
充气(出气)三通总成
燃气减压阀
燃气安全装置

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

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

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2009-6-18 14:02:22 来源:云南汽配城信息中心/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一、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则在我国,汽车零部件编号按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于199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统一编制。

其方法如下:(1)汽车零部件编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件号、结构区分号、变更经历代号(修理件代号)组成,如图所示。

结构区分号位于组号或分组号之后,表示该组或该分组的系统总成或装置的不同结构;结构区分号位于件号之号,表示该零件总成或总成装置的不同结构。

(2)不属独立总成零部件编号。

对于不属独立总成的连接件或操纵件,其编号的构成形式如图所示。

(3)属于独立总成的零部件编号。

对于属于独立组总成的零部件,其编号的构成形式如图所示。

二、对国产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的说明1.标准的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适用于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规则。

2)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编号,但不包括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

2.标准用术语1)组号: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代号。

2)分级号:用4位数字表示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分类代号。

前2位数字代表它所隶属的组号,后2位数字代表它在该组内的顺序号。

3)件号:用3位数字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代号。

4)结构区分号:用2个字母或2位数字字区别同一类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不同结构、性能、尺寸参数的特征代号。

5)变更经历代号:用一个字母和一位数字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更改过程的代号。

当零件或总成变化较大,但首次更改不影响互换的用A1表示,依次用A2、A3……;当零件或总成首次更改影响互换时,则用B1表示;若再次更改影响互换,则依次用C、D…表示。

6)修理件代号:在标准尺寸的基础上尺寸加大或减小的修理件,按其尺寸加大或减小顺序进行编号。

1-2汽车零部件的编号规则

1-2汽车零部件的编号规则

PART
进口汽车配件的品种规格及其 2 编号规则
()
1.编号组成

由10位数字组成,中间用符号“—”隔 开,部分配件用12位数字组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❶小组编码

❷部位编码

❸细分编码

❹发动机型号代码

❺设计代码
❻主要件设计更改代码
❼颜色号码
(一)丰田汽车原厂零件的编码
2.编号各部分的表示方法及含义
零件第三位不得为零;
3位数字为001~009,表示功能图、供应商图、 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 制造和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 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
共用图(包括表格图)的零部件顺序号一 般应连续。
(一)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u 6.变更代号 u 变更代号为2位,可由字母、数字 或字母与数字混和组成,由企业自定。
(一)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 7.代替图零部件编号 • 对零件变化差别不大,或总成通过增加或减少某些零 部件构成新的零件和总成后,在不影响其分类和功能的情 况下,其编号一般在原编号的基础上仅改变其源码。
l(二)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表达式
a
汽车组合模块组合功能码由组号合成,前两位组 号描述模块的主要功能特征,后两位组号描述模块的 辅助功能特征。例如:10×16表示发动机带离合器组 合模块;10×17表示发动机带变速器组合模块; 17×35表示变速器手制动器组合模块;18×35表示分 动器带手制动器组合模块;50×38表示驾驶室带仪表 盘组合模块。
汽 车

汽车零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件编号规则

汽车零件编号规那么(汽车零件分组号)与福田汽车零件图号全然一致主组10发动机总成1001发动机悬置1002气缸体1003气缸盖1004活塞及连杆1005曲曲折折曲曲折折折折轴及飞轮1006凸轮轴1007气门机构1008进排气歧管1009油底壳(机油盘)1010机油收集器1011机油泵1012机油粗滤器1013机油散热器1014曲曲折折曲曲折折折折轴箱通风装置1015发动机起动辅助装置1016分电器传动装置1017机油细滤器主组11需求系1100供油系装置1101燃油箱1102副燃油箱1103燃油箱1104燃油管路1105燃油滤清器(含粗滤器)1106燃油输油泵1107化油器1108油门操纵机构1109空气滤清器1110燃油喷射泵1117燃油细滤器1119增压中冷气主组12排气系1200排气系装置1201消声器1202排气系共振器1203消声器进排气管1204消声器隔热板1205排气净化装置主组13冷却系1300冷却系装置1301散热器1302散热器悬置1303散热器水管及软管1304散热器盖1305放水开关1306调温器(节温器)1307水泵1308风扇1309风扇护风罩1310散热器百叶窗1311膨胀箱(散热器)1313风扇离合器主组16离合器1600离合器总成1601离合器1602离合器操纵机构主组17变速器1700变速器总成1701变速器1702变速器换档机构1703变速器换档操纵机构汽车零件编号规那么(汽车零件分组号)--主组22~29 主组22传动轴2200传动轴装置2201后桥传动轴2202中桥传动轴2203前桥传动轴2204后桥第1中间传动轴2205中桥传动轴2206中桥中间传动轴2207后桥第2中间传动轴主组24后桥2400后桥总成2401后桥壳及半轴套管2402后桥主减速器2403后桥差速器及半轴主组25中桥2500中桥总成2501中桥壳及半轴套管2502中桥主减速器2503中桥差速器及半轴2507轴间差速器2506中桥差速锁及操纵机构主组28车架2800车架总成2801车架2802发动机护板2803前保险杠2804后保险杠2805牵引装置2806前拖钩(拖曳装置) 2807前牌照架2808后牌照架2809防护栏主组29汽车悬架2900汽车悬架装置2901前悬架总成2902前钢板弹簧2903前副钢板弹簧2904前悬架操纵臂2905前减振器2906前悬架横向稳定装置2911后悬架总成2912后钢板弹簧2913后副钢板弹簧2915后减振器2916后悬架横向稳定装置2918平衡悬架主组30前轴3000前轴总成3001前轴及转向节3002转向拉杆主组31车轮及轮毂3100车轮及轮毂3101车轮3102车轮盖3103前轮毂3104后轮毂3105备胎架3106轮胎主组34转向器3400转向装置3401转向器3402转向盘3403转向器支架3404转向轴及万向节3406动力转向管路3407动力转向油泵3408动力转向油罐3409动力转向助力缸3410整体动力转向器主组35制动系3500制动系装置3501前制动器及制动毂3502后制动器及制动毂3504制动踏板及传动装置3505动总泵3506制动管路3507驻车制动器3508驻车制动操纵装置3509气制动空气压缩机3511气制动油水不离器3512气制动压力调节器3513气制动排气筒及支架3514气制动阀3515保险装置3516气制动快放阀3517气制动紧急制动阀3518气制动加速阀(继动阀) 3519制动气室3520气制动不离开关3521气制动接头3522挂车制动阀3523辅助制动装置3525制动压力调节阀3526手操纵动阀3527感载阀3530弹簧制动缸3533双路阀3534压力保卫阀3539真空助力气带制动总泵3551真空泵主组37电器设备3700电器设备3701发电机3702发电机调节阀3703蓄电池3704点火开关3705点火开关3706分电器3707火花塞及高压线3709灯光总开关3710变光开关3711前照灯(前组合灯)3712前小灯3713仪表灯3714内部照明灯及开关3715工作灯3716尾灯(后组合灯)3717牌照灯3718停车灯3719遮光装置3720制动灯开关3721喇叭3722电路保卫装置(中间配电盒) 3723接线器3724电线束3725点烟器3726转向灯及操纵装置3729倒车灯及其开关3730挂车供电插座3731示廊灯3732雾灯3733侧位灯(侧反射器)3735组合开关3736电源总开关3737搭铁开关3740微电机3741刮水电机及开关3744热风电机及开关3745冷风电机及开关3746门窗电机及开关3747洗涤电机及开关3748后风窗除霜装置3749散热器风扇电机及开关3750起动预热装置3754电磁阀3757气压警报开关3758车门信号开关主组38仪器仪表3800仪表装置3801仪表板3802车速里程表及软轴3803远光信号灯3806燃油表3807机油温度表3808水温表3809气体温度表3810机油压力表3813转速表3815混合气点火器3818警报器3819蜂喊器3820组合仪表主组39随车工具及附件3900随车工具及附件3901通用工具3903讲明牌3904铭牌3910灭火器及附件3911轮胎气压表3913起重器3915活动扳手主组50车身(驾驶室) 5000车身总成5001车身固定装置5002车身(驾驶室)翻转机构5004车身(驾驶室)锁止机构主组51车身(驾驶室)地板5100车身地板总成5101车身地板零件5102车身地板护面5107车身地板盖板5108工具箱5109地毯5111进风口罩5112车身地板前纵梁5113车身地板后纵梁主组52风窗5200风窗总成5201风窗框5202风窗铰链5203风窗侧面玻璃5204风窗升落装置5205刮水器5206风窗玻璃及密封条5207风窗洗涤器5300前围总成5301前围骨架及盖板(或前围零件) 5302前围护面围零件5303杂物箱5304前围通气孔5310仪表板5315高架箱主组54侧围5400侧围总成5401侧围骨架及盖板(或侧围零件) 5402侧围护面5403侧围窗5404侧围升落机构5405中间支柱5406三角窗5408隔热层主组56后围总成5601后围骨架及盖板(或后围零件) 5602后围护面5603后围窗5604行李箱盖5605行李箱盖铰链及支柱5606行李箱盖锁及手柄5608行李箱护面5609行李架5610隔栅5613扰流板主组57顶盖5700顶盖总成5701顶盖骨架及盖板5702顶盖内护板5703顶盖通风窗5704顶盖外护板主组60车蓬及侧围6001车蓬骨架及侧围6002车蓬及侧围主组61前侧面车门6100前侧面车门总成6101车门骨架及盖板(或车门零件) 6102车门护面6103车门窗6104车门玻璃升落器6105车门锁及手柄6106车门铰链6107车门密封条6108车门开关结构6109车门限位机构主组68驾驶员座6800驾驶员座总成6801驾驶员座骨架6802驾驶员座骨架护面6803驾驶员座软垫6804驾驶员座调整机构6805驾驶员座靠背6807驾驶员座支架6808驾驶员座头枕主组69前座6900前座总成6901前座骨架6902前座骨架护面6903前座软垫6904前座调整机构6905前座靠背6906前座扶手6907前座支架6908前座头枕主组70后座7000后座总成(卧展总成) 7001后座骨架7002后座骨架护面7003后座软垫(卧展软垫) 7004后座调整机构7005后座靠背7006后座扶手7007后座支架7008后座头枕主组79无线电设备7900无线电设备7901收放机7903天线7908录放机7909扩音器79107911CD唱机主组81空气调节设备8100空调设备8101热气设备8102除霜设备8103冷气压缩机8104车身强制通风设备8105冷凝器8106膨胀阀8107制冷器8108输氟导管8109贮液器8110吸气节流阀8111冷气附件8112空调操纵机构8113空气净化设备8114空调电器设备8115加温设备主组82附件8200附件8201内后视镜8202外后视镜8203烟灰盒8204遮阳板8205窗帘8212座椅平安带8219下视镜主组84车前板制件8400车前钣金零件8401散热器罩8402发动机罩及锁8403前翼板8405足踏板主组85车箱8500车箱总成8501车箱底板8502车箱边板8503车箱后板8504车箱前板8505车箱板锁8506车箱挡泥板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那么一、国产汽车配件的编号规那么在我国,汽车零部件编号按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于1990年1月1日公布实施的?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那么?统一编制。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_V1.0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_V1.0

零部件编号一、编号位数1、组号根据国家标准来确定:零部件编号采用7位数字1 2 3 4 5 6 7零部件顺序号1 2 组号;1 2 3 4分组号; 5 6 7 零部件顺序号;二、总则1、组号分组号按照国家标准执行;2、总成、分总成最后一位必为0,单个零件最后一位不得使用0;三、车身细则1、前门61001.1 前门骨架,国家标准是6101,由此:前门总成(左)6101100,前门总成(右)6101200;1。

2左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101100内编号;1。

3右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101200内编号;2、后门62002.1后门骨架,国家标准是6201,由此:后门总成(左)6201100,后门总成(右)6201200;2.2左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201100内编号;2。

3右前门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201200内编号;3、侧围543。

1侧围骨架,国家标准是5400,由此:侧围总成(左)5401000,侧围总成(右)5402000;3.2左侧围总成的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401000内编号;3.3右侧围总成的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402000内编号;4、发动机盖844。

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8402,由此命名发动机盖总成8402000;4.2发盖总成内的下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2000内编号;5、后背门635.1后背门骨架,国家标准分组号是6301,由此命名后背门总成6301000;5。

2后背门内的总成、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6301000内编号6、翼子板846。

1国家标准是8403,由此:翼子板总成(左)8403100,翼子板总成(右)8403200;6.2左侧翼子板总成内的各级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3100内编号;6。

3右侧翼子板总成内的各级总成以及单件都在8403200内编号;7、前地板517.1国家标准分组号是5120,由此:前地板总成5120000;7.2前地板总成内的各级分总成以及单件都在5120000内编号;8、后地板518。

【汽车行业】汽车零部件编码规则

【汽车行业】汽车零部件编码规则

QC/T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前言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

在我国,汽车零部件编号按中国汽车工业联合会于1990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规则》统一编制。

其方法如下:(1)汽车零部件编号。

汽车零部件编号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件号、结构区分号、变更经历代号(修理件代号)组成,如图所示。

结构区分号位于组号或分组号之后,表示该组或该分组的系统总成或装置的不同结构;结构区分号位于件号之号,表示该零件总成或总成装置的不同结构。

(2)不属独立总成零部件编号。

对于不属独立总成的连接件或操纵件,其编号的构成形式如图所示。

(3)属于独立总成的零部件编号。

对于属于独立组总成的零部件,其编号的构成形式如图所示。

二、对国产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的说明1.标准的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1)适用于新设计定型的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规则。

2)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编号,但不包括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编号。

2.标准用术语1)组号: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代号。

2)分级号:用4位数字表示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分类代号。

前2位数字代表它所隶属的组号,后2位数字代表它在该组内的顺序号。

3)件号:用3位数字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代号。

4)结构区分号:用2个字母或2位数字字区别同一类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的不同结构、性能、尺寸参数的特征代号。

5)变更经历代号:用一个字母和一位数字表示零件、总成和总成装置图更改过程的代号,武汉汽车违章。

当零件或总成变化较大,但首次更改不影响互换的用A1表示,依次用A2、A3……;当零件或总成首次更改影响互换时,潮阳汽车违章,则用B1表示;若再次更改影响互换,则依次用C、D…表示。

6)修理件代号:在标准尺寸的基础上尺寸加大或减小的修理件,按其尺寸加大或减小顺序进行编号。

其代号用2个汉语拼音字母表示,前一个字母表示修理件尺寸组别,后一个字母为修理件代号,用“X”表示。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国标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国标

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前言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汽车零部件编 规则国标

汽车零部件编 规则国标

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前言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完整版)汽车配件编码规则

(完整版)汽车配件编码规则

大众零件号是由14位构成的,主要由大类(主组)、小类(子组)、零件号、变更代码和颜色代码组成。

一、大类(主组)车型、机组代码(1-3位)1、当该零件是发动机及变速箱件时,前三位为机组代码,一般情况下:026:代表四缸JW 发动机件034、035代表五缸RT、PR发动机件078:代表六缸ACZ发动机件077:代表八缸ABH发动机件012:代表五挡手动变速箱件2、当该件为除机组以外零件时,前3位代表车型代码,一般情况下,前三位为奇数时,代表左置方向盘车,为偶数时,代表右置方向盘车,具体如下:443:代表四缸、五缸车型447:代表AUDI200车型(德国大众原装车)4A0、4A1、4A5、4A9:代表C4V6车型441:代表AUDI 8 车型二、小类(子组)(4-6位)第四位数字大类1大类:发动机及燃油喷射系统.2大类:油箱及供油管路.排气系统及空调设备的制冷循环系统.3大类:变速箱4大类:前轴(前悬挂).差速器及转向系统5大类:后轴(前悬挂).差速器及转向系统6大类:车轮、刹车系统7大类:手操纵系统、脚踏板组8大类:车身、空调、暖风控制系统9大类:电器0大类:附件N大类:标准件第5、6位数字小类1大类:发动机及燃油喷射系统.100发动机或发动机总成103缸体、缸盖、缸头上布的通风软管、油底壳107活塞、活塞环109配气机构包括:进排气门、凸轮轴、正时齿轮、正时齿轮罩、皮带等115机油泵、机油滤清器、托架、油标尺121发动机的水冷却系统包括:水泵、散热器、进出水管、风扇等127燃油泵(化油器车用)、燃油储压器、连接软管129化油器及进气系统、包括空气滤清器、进气歧管等133喷射式发动机用的喷油器、燃油管路、冷起动阀、压力调节器、燃油计量阀(其中包括空气滤清器总成及空气计量阀)等141液压离合器(4、5缸通用)145动力转向液压泵198修理包包括:缸体密封件(包括:曲轴前后油封)缸头垫密片、活塞环、连杆、止推垫圈、轴瓦等199发动机悬置件2大类:油箱及供油管路.排气系统及空调设备的制冷循环系统.201供油系统包括:油箱、燃油管路、燃油滤清器及燃油泵253排气歧管及排气消音器260空调设备的制冷循环系统包括:蒸发器、膨胀阀、压缩机、冷凝器、制冷软管、高低压开关等298修理包包括:磁性离合器的一套附件等3大类:变速箱300 变速箱总成301 机械变速箱壳体和变速箱及发动机之间的连接部件311 4速和5速的变速箱所有齿轮、轴及换挡轴拨*等321 自动变速箱壳体322 自动变速箱前进、直接、倒档齿轮离合器、液压变矩器325 阀体、自动变速箱的油滤器398 修理包包括:变速箱密封件修理包,一套密片等399 变速箱悬置件4大类:前轴(前悬挂).差速器及转向系统407 导向控制臂及连接轴(驱动轴)、轮毂408 差速器和齿轮组及自动变速箱和发动机相连接的壳体及连接件411 前悬挂包括:减震弹簧、稳定杆等412 前减震器419 涡轮涡杆转向器、方向盘、转向柱(不包括动力转向)422 动力转向机及液体容器和连接软管498修理包包括:一套密封件(包括驱动轴油)、差速器齿轮、车轮支承座等5大类:后轴(前悬挂).差速器及转向系统500 后桥及附件511 后悬置512 后减震器6大类:车轮、刹车系统609 后鼓式制动器610 制动总泵及制动管路611 制动助力器(四缸机:真空助务、五缸机、液压助力)614 制动压力调节器615 前盘式制动器包括:制动片、制动柱塞缸、制动盘等616 自动调平系统包括:自动调平阀、压力真空罐等698 修理包包括:前、后成套刹车蹄片、制动水泵修理包、刹车衬垫、制动管及柱塞外壳的成套密封件等7大类:手操纵系统、脚踏板组711 变速箱换档机构、手制动操纵杆及冷起动钢索713自动变速箱的换档机构721 制动踏板、离合器踏板组、机械变速箱用的油门踏板及油门钢索722 自动变速箱用的制动踏板、油门踏板798修理包包括:制动总泵推杆等8大类:车身、空调、暖风控制系统800 车身体总成803前侧梁及轮罩、车身的前后地板总成805 散热器框及导水板807 前、后保险杠808 侧板(包括门框架侧板及后叶子板轮罩)813 后隔板(行李箱内侧)、后端板、后挡泥板817 顶板819 鼓风机及壳、驾驶座乘客座内的暖风和通风的通道及通风口820 自然通风和暖风控制(驾驶室内)、真空罐和真空软管(空调)821 前叶子板822 发动机罩盖827 行李箱后罩盖及箱锁831 前车门、车门绞链、车门密封件、限位杆833 后车门、车门绞链、车门密封件、限位杆837 前门把手、内护板、玻璃框架及玻璃升降器838 后门把手、内护板、玻璃框架及玻璃升降器845 车窗玻璃(共计8块)853 所有玻璃嵌条、车门保护条、散热器护栏、驾驶室内通风口装饰板857 主要包括:仪表板、杂物箱、遮阳板、后视镜、安全带(车前内部位等)860 灭火器862 中央门锁系统863 车身内各部件隔音板及装饰板(不包括前仪表板)867 车门、车门柱装饰板和顶盖的装饰板881 前座椅总成及头枕885 后座椅总成及头枕898 修理包包括:一套锁芯、一套保险杠安装件、叶子板修理包等9大类:电器903 发电机及连接固定件904 点火起动系统其中包括点火线圈、点火线、火花塞、分电器、点火开关等905 K-喷射霍传感控制单元(五缸机用)906 电控单元、速度传感器、防抱死开关、防滑控制开关911 起动机及其零部件915 蓄电池、蓄电池的固定件919 在发动机和变速箱一的各种开关、传感器以及仪表盘上的各种指示器和点烟器937 继电器盘及继电器(位置:方向盘下部)941 前大灯、前雾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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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T 265-2004(2004-03-12发布,2004-08-01实施)代替QC/T 265-1999
前言
本标准在QC/T 265-1999《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即原ZB/TY04005-1989)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内容和结构上有较大变化。

本标准与QC/T 265-1999在内容和结构上主要变化如下:
——本标准在修订基础上将原来57个组号增加为64个组号;
——本标准新增组号为40电线束、41汽车灯具、55车身装饰件、58乘员安全约束装置、59客车舱体与舱门、67中侧面车门、76卧铺;
——本标准在原版本修订基础上将原来637个分组号增加为1026个;
——本标准对在文中使用的有关汽车零部件名称给出了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合模块编号供参考;
——本标准增加汽车零部件组号、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本标准将无独立使用功能的19分组"副变速器"合并到17分组"变速器";
——本标准将原版本32分组"承载轴"更改为"附加桥(附加轴)";
——本标准将原版本79分组"无线电设备"更改为"车用信息通讯与音像设备";
——本标准新增零部件部分为近年来汽车行业所采用一些新零部件收录汇总组成;
——本标准对原版本中经过多年生产实践比较成熟的技术内容予以了保留。

本标准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C/T 265-1999。

本标准由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东风汽车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姒庆、余博英、鲍东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ZB/TT 04005-1989、QC/T 265-1999。

QC/T 265-2004
汽车零部件编号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汽车、半挂车的总成和装置及零件号编制的基本规则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汽车和半挂车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汽车和专用半挂车的专用装置部分的零件、总成和装置的编号及汽车标准件和轴承的编号。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组 complete group
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的分类。

2.2 分组 subgroup
表示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

2.3 零部件 part and component
包括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

2.3.1 总成 assembly
由数个零件、数个分总成或它们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一定装配级别或某一功能形式的组合体,具有装配分解特性。

2.3.2 分总成 sub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与子总成一起采用装配工序组合而成,对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3 子总成 subdivisible assembly
由两个或多个零件经装配工序或组合加工而成,对分总成有隶属装配级别关系。

2.3.4 单元体 unit
由零部件之间的任意组合而构成具有某一功能特征的功能组合体,通常能在不同环境独立工作。

2.3.5 零件 part
不采用装配工序制成的单一成品、单个制件。

或由两个及以上连在一起具有规定功能,通常不能再分解的(如含油轴承、电容器等外购小总成)制件。

2.3.6 零部件号coding for part and component
指汽车零部件实物的编号,亦包括为了技术、制造、管理需要而虚拟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3 汽车零部件编号
3.1 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
完整的汽车零部件编号表达式由企业名称代号、组号、分组号、源码、零部件顺序号和变更代号构成。

零部件编号表达式根据其隶属关系可按下列三种方式进行选择。

3.2 企业名称代号
当汽车零部件图样使用涉及知识产权或产品研发过程中需要标注企业名称代号时,可在最前面标注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代号。

一般企业内部使用时,允许省略。

企业名称代号由两位或三位汉语拼音字母表示。

3.3 源码
源码用三位字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混和表示,企业自定。

a) 描述设计来源:指设计管理部门或设计系列代码,由三位数字组成。

b) 描述车型中的构成:指车型代号或车型系列代号,由三位字母与数字混合组成。

c) 描述产品系列:指大总成系列代号,由三位字母组成。

3.4 组号
用2位数字表示汽车各功能系统分类代号,按顺序排列,见附录A。

3.5 分组号
用4位数字表示各功能系统内分系统的分类顺序代号,按顺序排列,见附录A。

3.6 零部件顺序号
用3位数字表示功能系统内总成、分总成、子总成、单元体、零件等顺序代号,零部件顺序号表述应符合下列规则:
a) 总成的第三位应为零;
b) 零件第三位不得为零;
c) 3位数字为001~009,表示功能图、供应商图、装置图、原理图、布置图、系统图等为了技术、制造和管理的需要而编制的产品号和管理号;
d) 对称零件其上、前、左件应先编号为奇数,下、后、右件后编号且为偶数;
e) 共用图(包括表格图)的零部件顺序号一般应连续。

3.7 变更代号
变更代号为2位,可由字母、数字或字母与数字混和组成,由企业自定。

3.8 代替图零部件编号
对零件变化差别不大,或总成通过增加或减少某些零部件构成新的零件和总成后,在不影响其分类和功能的情况下,其编号一般在原编号的基础上仅改变其源码。

4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表达式
汽车组合模块组合功能码由组号合成,前两位组号描述模块的主要功能特征,后两位组号描述模块的辅助功能特征。

例如:10×16表示发动机带离合器组合模块;10×17表示发动机带变速器组合模块;17×35表示变速器带手制动器组合模块。

组合功能码见附录B。

5 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见附录C。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中的组号和分组号A.1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中的组号和分组号见表A.1。

表A.1 汽车产品零部件编号中的组号和分组号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
B.1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如表B.1。

表B.1 汽车组合模块编号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
C.1 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如表C.1。

表C.1 汽车零部件组号和分组号中英文对照表
表C.1(续)
表C.1(续)
表C.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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