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试点医院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公示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31•【字号】东府办〔2019〕6号•【施行日期】2019.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9〕6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31日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促进医疗卫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使人民群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的通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实施意见》和《东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要求,采取“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基本路径,分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不同级别医疗机构间和医疗服务项目的比价关系,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医疗控费、分级诊疗等政策的统筹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总体上不增加群众负担。
二、基本原则(一)总量控制,结构调整以医疗服务价格成本核算和比价关系调查、研究为基础,科学测算不同医疗服务项目之间的比价关系,保持调增总量与调减总量基本平衡,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结构性调整。
(二)三医联动,协同推进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步骤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通过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全面取消耗材加成、医保控费、规范诊疗行为等降低药品、器械、耗材等费用,严格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费用,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腾出空间。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6.09.25•【字号】粤价[2006]227号•【施行日期】2006.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二○○六年九月二十五日粤价[2006]227号)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根据省物价局、卫生厅《关于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及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6〕131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批暂行办法第一条为鼓励医疗技术创新,促进医疗事业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治病的需要,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维护医疗机构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现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审批,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是指《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省物价局、卫生厅粤价〔2006〕131号文下发,以下简称《医疗服务价格》)中未列入,医疗机构因临床需要而设立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第四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医疗机构因临床需要采用新设备、新技术(指《医疗服务价格》中未列入的设备、技术)开展的检查、治疗、手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二)医疗服务项目经国内外临床研究取得成果并已推广和应用;(三)地级以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允许开展。
下列项目不列为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二)仅用于医学科研的项目;(三)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服务项目;(四)预防保健机构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五)医疗机构购置的新仪器、设备等,其诊断、治疗内容与《医疗服务价格》所列项目相同的医疗服务项目。
VIP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疗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备注
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最高收费标准说明备注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vip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vip特需门诊服务含挂号费供健康手册参加健康教育讲座和专题健康知识讲座电话预约门诊最高收费标准
厦门大学附属中山医院VIP特需门诊医疗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最高收费标准 说明 一、 说 明 : (1)、 设 立 VIP 贵宾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待 室,配置 沙发、空 调彩电、 饮 水 机 等 ; (2)、 每位坐诊 医师有独 立诊室、 主动维护 患 者 隐 私,提供 全程陪同 的绿色通 道诊疗服 务 ; (3)、 服务对象 可点名门 诊、点名 手术,医 师点名门 诊量、手 术量不得
含挂号费 、诊查费 、提供健 康手册、 参加健康 VIP特需 教育讲座 门诊服务 和专题健 康知识讲 座、电话 预约门诊 。
次
一、 最高收费 标准:(1)、 专家(指具有副 主任医师职,并 具有院士学位或 博士生导师或享 受国务院津贴、 名老中医、并报 市卫生局、物价 局 备 案 ) : 150 元;(2)、主 任 医 师 : 100 元;(3)、副 主任医师: 50 元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
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7号)
无
【期刊名称】《广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2
【摘要】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为规范公立医疗机构特需医疗服务行为,根据国家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规定和我省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总页数】5页(P44-48)
【作者】无
【作者单位】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
【相关文献】
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0]4号)
2.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障省内跨市就医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1〕5号
3.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1号
4.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广东省乡村振兴局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4号)
5.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
于延长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3号)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15•【字号】东府办〔2016〕45号•【施行日期】2016.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价格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4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15日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函〔2015〕530号)和《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2015〕78号),积极稳步推进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进一步完善补偿机制,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建立新型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有序解决突出的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升。
二、基本原则(一)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城市公立医院药品(中药饮片除外)继续实施零差率销售。
降低部分检查检验医疗服务价格,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提高体现医护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财政投入进行补偿,保持公立医院人均费用水平相对稳定,患者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增加。
(二)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分批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首批降低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等医疗服务价格,提高中医、诊疗、护理、手术等不能合理反映医务人员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内部比价关系。
(三)动态调整,强化监管逐步建立有利于费用控制,以合理定价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表
E
E
121300001 1214
包括特殊物理升 特殊物理降 温。指使用专用 温 设备升、降温 12.坐浴 坐浴 13.冷热湿 敷 冷热湿敷 14.引流管 冲洗 引流管冲洗
小时
药物
次
药物
次
E E E
121400001
一次性引流 瓶(袋)
次 次 次
E E
E E E E E
121400001包括结肠造瘘冲 引流管冲洗 1 洗 121400001引流管更换 2 1215 15.灌肠 包括一般灌肠、 121500001 灌肠 保留灌肠、三通 氧气灌肠 包括经肛门清洁 121500002 清洁灌肠 灌肠 1216 16.导尿 包括一次性导尿 121600001 导尿 和留置导尿 121600001导尿 1 121600001留置导尿 2 121600003 121600004 1217 膀胱冲洗 持续膀胱冲 包括加压持续冲 洗 洗 17.肛管排 气 肛管排气 (三)社区卫 生服务及预 防保健项目 1.婴幼儿 健康体检 婴幼儿健康 体检 2.儿童龋 齿预防保健
F
120100004
F
120100005
F
120100006
F
120100007
F F
120100008 120100009
F
120100010
含需要护士每1530分钟巡视观察 一次,观察病情变 化,根据病情测量 Ⅰ级护理 生命体征,进行护 理评估及一般性 生活护理、作好 卫生宣教及出院 指导 含需要护士定时 巡视一次,观察病 情变化及病人治 疗、检查、用药 Ⅱ级护理 后反应,测量体温 、脉搏、呼吸,协 助病人生活护理, 作好卫生宣教及 出院指导 含需要护士每日 巡视2-3次,观察 、了解病人一般 Ⅲ级护理 情况,测量体温、 脉搏、呼吸,作好 卫生宣教及出院 指导 指气性坏疽、破 伤风、艾滋病等 特殊疾病护 特殊传染病的护 理 理;含严格消毒 隔离及一级护理 内容 含新生儿洗浴、 脐部残端处理、 新生儿护理 口腔、皮肤及会 阴护理、喂养材 料 包括新生儿干预 新生儿特殊 、抚触、肛管排 护理 气、呼吸道清理 、药浴、油浴等 精神病护理 含吸痰、药物滴 入、定时消毒、 气管切开护 更换套管及纱布, 理 包括气管插管护 理
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价格
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价格广东省作为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省份之一,医疗服务水平也相对较高。
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价格,涵盖了医院的各个科室、各类疾病的治疗、手术费用等多个方面。
以下是对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价格的介绍。
一、挂号费挂号费是患者在就诊前需要支付的费用,挂号费的价格因医院不同而有所差异。
在广东省的大部分三甲医院,挂号费一般在10元至20元之间,而在一些高水平医院,挂号费可能会更高。
二、门诊诊察费门诊诊察费是患者在医院门诊就诊时需要支付的费用,该费用主要用于支付医生进行初步诊断和开具处方的服务。
广东省的门诊诊察费一般在20元至50元之间。
三、住院费用住院费用是患者在医院住院期间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广东省的住院费用根据医院不同有所差异,但一般在数百元至数千元之间。
在高水平的三甲医院,住院费用可能会更高,尤其是在特需病房或VIP病房住院的患者。
四、手术费手术费是指患者在进行手术治疗时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手术器械费、手术刀片费、手术室使用费等。
广东省的手术费因手术的复杂性和疾病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数千元至数万元之间。
五、特殊检查费特殊检查费是指一些特殊的医学检查项目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如核磁共振(MRI)、CT扫描、PET-CT等。
广东省的特殊检查费因项目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数百元至数千元之间。
六、药品费用药品费用是患者在医院购买药品所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中药和西药。
广东省的药品费用根据药物的种类和剂量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在数十元至数百元之间。
七、特需医疗服务费总结:广东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价格涉及了挂号费、门诊诊察费、住院费用、手术费、特殊检查费、药品费用、特需医疗服务费等多个方面。
价格的大小主要受医院等级、科室级别、治疗方案、手术复杂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患者来说,了解医疗服务的价格项目是非常重要的,可以帮助患者在就医过程中进行合理的费用规划。
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随着医疗科技的进步和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也逐渐多样化。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1.门诊服务:门诊服务是指患者通过挂号后,到医院门诊科室就诊,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进行诊断和治疗。
门诊服务项目包括常规诊疗、检查、化验等。
常见的门诊服务价格如下:-普通号诊疗费:约10-30元。
-专家门诊费:由于专家的知名度和经验较高,专家门诊费通常会高于普通医生的门诊费,约50-200元。
-门诊常规检查费:不同检查项目有不同价格,如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等,价格一般在50-200元之间。
2.住院服务:住院服务是指患者因病情需要,在医院住院接受进一步的诊断和治疗。
住院服务项目包括病房费、手术费、检查费、化验费等。
常见的住院服务价格如下:-病房费:根据不同的病房级别和医院等级,价格也有所不同。
普通病房一般在100-300元/天,VIP病房则可能高达千元以上。
-手术费:手术费根据手术的类型和难度程度而不同。
常见手术费用如阑尾切除术、扁桃体切除术等,价格一般在1000-5000元之间,复杂手术可能会更高。
-各类检查费和化验费:住院期间,可能需要进行各种影像学检查、血液检查、生化检查等,各类检查费一般在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
4.健康体检服务:健康体检服务是指通过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对人体进行全面的体检,以了解自身身体状况和疾病风险。
健康体检项目包括基础体检和特色体检等。
常见的健康体检价格如下:-基础健康体检套餐费用:根据不同套餐的内容和细节,价格一般在500-2000元不等。
-特色体检套餐费用:一些特色体检项目,如肿瘤筛查、心脑血管评估等,价格相对较高,一般在2000-5000元之间。
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承诺函
广东省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特需医疗服务
项目和价格承诺函
我方已审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管理办法》的全部内容,认同并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并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按照特需服务项目范围和规模实施本单位特需服务项目,不超范围、超规模开展特需医疗服务。
二、自觉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定价格,正确行使特需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权力。
三、主动公示特需服务项目价格,并按公示的项目和价格收费,不收取明码标价之外的费用,确保患者知情权和权益。
四、配合医疗保障部门要求,主动将市场调节价项目(含新增和特需服务项目)执行情况上传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
五、所提交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如有不实之处,以及违反相关政策,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关单位
作出的信用评价结果以及相应处理措施。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承诺日期:年月日。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四篇)
2024年卫生院价格公示制度1、根据《____消费者权益保____》的规定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并告知患者费用查询方式。
2、在门诊、住院部等显著位置设置电子屏、自助设备以供患者查询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
3、物价管理部门负责医疗服务价格、药品的维护、核定、调整。
协调信息科负责计算机、公示、查询等系统的正常运转,并做好技术支持。
4、对所有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费明细清单。
5、公布物价管理科咨询电话和价格____电话,方便群众和社会进行监督。
6、定期听取患者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____医院乡卫生院基本药物价格公示制度一、全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单位必须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公示牌等形式对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试点单位公示的基本物价格必须标明药品名称、生产厂家、规格和剂型。
三、基本药物价格有变动的,试点单位必须在____周内更新公示内容。
四、基本药物价格公示后,对病患者及社会反映的有关问题,试点单位应认真听取和解答。
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1、根据《____消费者权益保____》的规定,医院有义务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的真实情况,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及医用材料价格进行公示。
2、可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示。
设立公示栏、公示牌、价目表(册)或电子屏、电子触摸屏等。
3、公示要以“竖得起、看得清、留的住”为原则,做的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合法、标识醒目、字迹清晰、长期固定设置在收费场所或方便群众阅知又不易破坏的地方。
4、公示内容不能随易删减,实行动态管理,对变更的价格及收费项目和标准,各执行单位应当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就是变更。
医疗价格公示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京发改[____]83____文件,贯彻落实____市发改委、____市卫生局、____市中医管理____《医疗机构实行价格公示的规定》____通知精神,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及医疗服务价格。
1:新增完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90
各类发光法,定量测定
250405002-a
项
118
各类发光法,定量测定
250405003-a
项
102
各类发光法,定量测定
250405004-a
项
90
各类发光法,定量测定
250405005-a
项
100
各类发光法,定量测定
250405006-a
项
126
各类发光法,定量测定
250501013-b
结核分枝杆菌培养
311000006-a
无肝素血液透析
包含碳酸液透析或者醋酸液透析;含血温、血压、血容量、监测
次
450
311000026-a
钬激光碎石术
含光纤、导丝
次
1800
311503011-a
经颅磁刺激治疗
含各部位治疗
次
100
每次很多于40分钟
320200002-a
每支血管
200
造影多支血管每支加收
320200003-a
超声胃镜检查术
包含超声肠镜检查术
311000031
膀胱灌注
包含膀胱冲洗
311400003
皮肤活检术
包含唇粘膜活检术、唇腺活检术
311400056
烧伤换药
包含撕脱伤换药
330201003
帽状腱膜下血肿切开引流术
包含头皮下积液穿刺术
330201016
开颅颅内减压术
包含开颅探查
330201017
经颅视神经管减压术
次
210
170
140
330201059-a
颅内瘤腔内化疗放疗药物注入术
药物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通知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布日期】2016.12.28•【字号】东发改〔2016〕692号•【施行日期】2016.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通知各镇街(园区)经信局(办)、卫生和计生局、社保分局,各有关医疗机构: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和《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有关医疗服务价格规定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807号)的工作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对《转发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服务收费现金结算尾数取舍问题的通知》(东价〔2000〕096号)等政策文件予以废止(详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实行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政策规定(一)在省出台公立医疗机构新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之前,按现行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制定价格。
我市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及价格按《东莞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6版)》(以下简称《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6版)》,见附件2)执行。
(二)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引导患者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流,形成“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机制。
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按三个档次制定价格,第一档为三级医院,第二档为一、二级医院,第三档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非医院延伸设置的门诊部、卫生站、医务室等。
《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6版)》为最高限价,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可按对应级别在不超过《基本医疗服务价格(2016版)》规定的价格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和申领指引
特定门诊指引一、特定门诊待遇参保人患特定门诊病种目录范围内的疾病,经批复为特定门诊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特定门诊待遇。
二、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泌尿系结石(体外碎石治疗)基本医疗费按比例报销注:①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和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等各项规定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②支付比例: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按7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按80%)核付。
③参保人患两种以上(含两种)特定门诊病种疾病,其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以其中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较高的一种确定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500元/年。
三、特定门诊办理1、一类特定门诊申报流程2、二类特定门诊申报流程(市内医院申报办理流程)3、二类特定门诊申报流程(市外医院申报办理流程)注意事项参保人患有二类特定门诊疾病,或同时患有一类,二类特定门诊疾病的,按二类特定门诊疾病规定的程序到社保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办理特定门诊申报、就医、待遇申领及结算手续。
四、特定门诊结算人员分类结算方式一类特定门诊就医及报销须知一、就医报销规定(一)就医点范围《东莞市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批复意见》中,有两家“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和不超过三家“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参保人就诊时须按规定在“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就医,或经过所属镇(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诊到“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医。
(二)就医及报销流程2011年1月1日起,参保人应先在“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就医并凭有关资料在现场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因病情需要,经“特定门诊指定就诊机构”同意,可转诊到“特定门诊选定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并按规定办理结算报销手续:如转往已电脑联网的医药机构的,就诊完成后可凭有关资料在现场办理结算报销手续;如转往未电脑联网的医药机构的,则需个人垫付费用后30天内凭有关资料回所属镇(街)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结算报销手续(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见下“就医报销流程图”)。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1广东省医疗保障局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促进医疗机构新技术发展,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V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医保发〔2023〕41号府关精神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是指按照一定规则和程序,将符合条件、全省统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未覆盖的新医疗技术或新医疗活动,转化为边界清晰、要素完备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作为医疗机构服务患者的收费依据和计价单元的管理过程。
第四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医疗机构申报、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受理并初审、省医疗保障局审核公布的程序开展。
第二章申报和受理第五条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实行属地管理,由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提出申请。
第六条医疗机构申报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应提交加盖公章的以下材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报表》、《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资料》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测算表》(详见附件1)θ(二)技术规范确认材料,其中属限制类医疗技术的,还须提供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备案的材料。
(≡)医疗机构价格管理部门审核论证同意新增的材料,涉及医疗新技术的须提交项目伦理审查结论。
(四)新增项目价值评估报告。
价值评估报告需从申报项目的临床价值、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等维度所涉及的安全性、有效性、创新性、经济性等评估指标进行评价阐述(见附件2),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属于项目预期价格较高的(见附件1《新增/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信息资料》3.2条款内容),医疗机构需在价值评估报告中单独以分报告的形式作出特别说明。
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公示
批次:第1批 核定床位:250
财务 分类 编码 T51110900001 -7 F T51110900001 -7a 项目名称 特需豪华病房 房间面积:30M2,一房一厅,配 置沙发、茶几、衣柜、冰箱等生 活设施。 住院部妇科1区2楼213号、215号房间,住 院部内科1区4楼407号、408号房间,住院 部内科2区5楼507号、508号房间,住院部 外科1区6楼607号、608号房间。
3、各项特需服务的“财务分类”、“项目名称”、“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说明”请仿照《医疗服务价格黄皮书》格式填写。 4、“编码”按照住院特需服务为T51、门诊特需服务为T52、医学整形为T53、产科分娩及新生儿特殊训练为T54设置,按照五级九位编码设置。 5、价格公示要求“物”与“价”一一对应,标示明确。请在“备注”中标示出特需服务的具体位置/具体服务提供人群体/具体服务行为等;特需服务有额外收费服务内容的请在 “除外内容”格列出全部除外收费内容。 6、网上公示流程:(1)填写表格后发送发改局进行格式审核;(2)格式审核通过后,提供《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表》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纸质盖章件一份送发改局 存档。
执行时间:2018年2月22日 总开放床位:170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 单位
咨询电话:0769-89196216 总特需床位:8
说明 价格 备注
Hale Waihona Puke 单人房日开设8间
200元
填表说明: 1、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45号)和《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关于东莞市市公立医院特需医疗 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卫函〔2016〕264号)的有关规定,公立医院提供特需医疗服务比例不得超过全部医疗服务的10%。控制特需病房床位的比例,特需病房床位比 例不得超过总开放床位数(不包括加床)的10%。目前,特需医疗服务仅限以下范围:住院特需服务、门诊特需服务、医学整形、产科分娩及新生儿特殊训练。 2、特需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公立医院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行为须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制度、一日清单制度等规定,由患者自愿选择。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的通知-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的通知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为促进临床医疗服务的发展、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印发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精神,结合我省医疗技术和临床需求的发展情况,经专家论证、向社会公示、省医药价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等程序,制定了“组织乏氧显象”等省第一批新增医疗价格服务项目(试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不超过附件所列的医疗服务项目最高价格标准内,自主确定具体的医疗服务价格,并报省物价局、卫生厅备案。
二、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附件所列项目提供医疗服务,执行市场调节价,并报同级物价、卫生部门备案。
三、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卫生局在不超过附件所列的项目最高价格标准内,于2010年5月20日之前制定当地政府指导价。
四、中央、军队、武警驻穗医疗机构和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2010年6月1日起执行省第一批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试行期限为2年。
五、自2010年6月1日起,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严格按《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粤价〔2006〕131号)、《关于公布机械辅助排痰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价〔2009〕189号)、《关于修订<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部分内容的通知》(粤价〔2006〕237号)、《关于修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相关内容的通知》(粤价〔2009〕8号)和本文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执行,原经各级物价、卫生部门备案执行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一律废止。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
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及限额标准
注:①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特定门诊病种目录和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等各项规定的特定门诊医疗费用。
②支付比例:特定门诊基本医疗费按75%(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按80%)核付。
③参保人患两种以上(含两种)特定门诊病种疾病,其年度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以其中基本医疗费限额标准较高的一种确定并在原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500元/年。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东莞市试点医院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表(互联网+)
试点医疗机构
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说明
东莞市人民医院 东莞市中医院
东莞市妇幼保健院 东莞市第三人民医院 东莞市第五人民医院
东莞市麻涌医院 东莞市厚街医院 东莞市樟木头医院 东莞市茶山医院 东莞市道滘医院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莞市虎门医院 东莞市凤岗医院
东莞市试点医院新增特需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公示
根据《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关于东莞市市公立医院特需服务医疗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东卫函〔2016〕264 号)和《东莞市卫生计生局关于 规范公立医院特需服务管理的通知》(东卫函〔2017〕38 号)的有关规定,经相关专业专家审核评定,现将新增特需服务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公示如下:
T550100001
互联网上门医 疗护理服务
资深医务人员上门提供基础护 理、慢病管理、康复护理、老 年护理、中医护理、母婴护理、 产后访视、骨科护理、健康教 育、安宁疗护等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 次
另行计费。
价格 300 元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