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体损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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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体损伤鉴定课件

活体损伤鉴定课件
建立活体损伤监测系统, 及时掌握公共卫生安全状 况,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 依据。
法律与伦理问题及应对策略
法律责任与权益保障
明确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患者之间的法律责任 ,保障各方权益。
伦理审查与规范
建立伦理审查机制,规范科研和临床实践中的伦 理问题,确保活体损伤鉴定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 性。
THANKS
案例四:运动致伤的医疗评估与康复指导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运动致伤后的医疗评估与康复指导对伤者的预后恢复至关 重要。
运动致伤的医疗评估主要包括对受伤部位、损伤类型及严 重程度的诊断。根据评估结果,医生可制定相应的康复计 划,包括药物治疗、物理治疗、康复训练等方面。此外, 医生还会给予伤者生活方面的指导建议,如饮食、休息等 ,以促进身体尽快恢复。同时,对于严重运动损伤,可能 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良好的护理对于患者的恢复也非常重要,包括疼 痛管理、心理疏导等。
05
活体损伤鉴定案例分析
案例一:交通事故致伤者的法医鉴定
总结词
法医鉴定是交通事故中判断伤者损伤程度、评估健康风险的关键手段。
详细描述
法医鉴定涵盖了对伤者身体各部位的评估,包括皮肤、骨骼、器官、神经系统等,旨在确定损伤程度、预测康复 时间及判断是否存在潜在的健康风险。同时,法医鉴定还需考虑外部因素如车辆速度、撞击部位等,为责任认定 提供直接证据。
03
损伤病理学与分子生物学
炎症与修复
急性炎症
急性炎症是机体对各种损伤因子的刺激作出的适应性反应,其目的是清除损伤因子,修复 组织和器官,恢复正常生理功能。急性炎症期主要表现为充血、水肿、渗出和变质等改变 。
慢性炎症
慢性炎症是指炎症持续时间较长,通常超过数周,甚至数月或数年。其发生原因通常与急 性炎症迁延不愈、反复发作有关。慢性炎症期主要表现为纤维结缔组织增生、炎性细胞浸 润、血管通透性增高、局部组织变性坏死以及功能代谢障碍等。

活体损伤鉴定培训课件

活体损伤鉴定培训课件
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将有助于提高鉴定的准确性和效率,如生物传感器可以用 于检测生物组织中的微量物质,生物芯片可以同时分析多个基因或蛋白质的 表达水平,光谱分析可以无损地鉴定损伤类型和程度等。
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
发展趋势
未来活体损伤鉴定技术的发展趋势将包括综合应用多种技术、向非侵入性和实时 监测方向发展、以及推进标准化和规范化等方面。
分析要点
核实事故经过与保险责任范围,与 保险公司协商理赔事宜,落实赔偿 金额和后期医疗需求。
05
活体损伤鉴定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基础知识
法律法规的基本概 念、作用和分类
法律法规的适用范 围和效力
法律法规的制定、 修改、废止和解释
相关标准与规范
相关国际标准与规范 相关国内标准与规范
相关行业标准与规范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
鉴定结论的基本概念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方法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内容 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审查程序
06
活体损伤鉴定技术的发展与展望
现有技术的局限性及发展方向
局限性
目前活体损伤鉴定技术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对损伤时间推 断精度不高、对细微损伤的识别能力不足、受环境因素影响 较大等。
活体损伤的特点是具有明显的形态学特征,如出血、疼痛、 局部压痛等。
活体损伤类型
根据损伤部位和程度的不同,可以将活体损伤分为多种类 型,如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轻度损伤和重度损伤等 。
开放性损伤是指皮肤或黏膜破裂,导致身体内部组织暴露 于外部环境,如擦伤、撕裂伤等;闭合性损伤则是指没有 皮肤或黏膜破裂的损伤,如挫伤、肌肉拉伤等。
按照损伤性质
分为挫伤、裂伤、擦伤等 。
按照损伤原因
分为交管破裂出血或组织水肿引起 。

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

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

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法医临床鉴定包括哪些“法医临床鉴定”,俗称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法医临床学的理论和技术,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和评定。

其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性功能鉴定、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等。

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为了确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伤害情况或者生理状态,可以对人身进行检查。

被告人如果拒绝检查,侦查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强制检查。

检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或者医师进行。

”活体损伤的鉴定是以活体为主要研究对象,运用临床医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涉及法律问题的人体伤、残及其他生理、病理等问题。

它包括以下内容,律师咨询网来为大家解析:一、是损伤程度的鉴定。

这是活体检查中最常见的内容,确定损伤的性质与程度、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估价损伤的预后及可能发生的后遗症。

其中的损伤程度鉴定直接关系到定罪与量刑,民事赔偿和治安行政处罚。

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重伤、轻伤和轻微伤。

二、是伤残程度与劳动能力鉴定。

鉴定时须参考与残疾程度鉴定有关的法规,主要有道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分类法,职业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人身保险伤残程度分类表等。

三、是性问题鉴定,检验是否被强奸,有无性病传染,有无妊娠分娩,是否堕胎,确定性功能状态。

四、是疾病的`诊察确定现有疾病与损伤的因果关系。

疾病是否由损伤所引起,或原有疾病因损伤而加重、恶化。

五、是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诈病是身体健康的人为了达到个人目的伪装有病,如伪装肢体瘫痪或伪装精神病,造作病是故意毁损自己或授意别人毁损自己造成的损伤或疾病。

活体损伤鉴定,主要是根据伤病的具体情况选择应用相应的临床医学诊断方法,如采用视觉、听觉脑干诱发电位、ct、核磁共振、pet等检查方法,但应当注意的是在法医学鉴定中被检查者出于各自的动机,有可能夸大病情或伤情,也有可能隐匿病情或伤情,所以,要以客观检查为主,探讨各种症状,对被检查者的陈述和症状进行审查,才能保证鉴定的客观、公正。

(法医学课件)10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学课件)10活体损伤鉴定

DNA 鉴定
指纹鉴定
通过检测 DNA 片段、基因、 核苷酸序列等,帮助寻找真相, 方便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寻找嫌疑人和受害人之间的联 系,确定涉案人员身份,是重 要的犯罪侦破手段之一。
法医学报告的撰写
要点
用简单、理性、客观的语言 表达。
结构
按照规范化的结构来组织, 包括前言、病史、检查和分 析、结论、鉴定依据和后记 等部分。
活体损伤鉴定
活体损伤鉴定是法医学重要的分支之一。本课程将深入探讨这一领域的定义、 常见类型、鉴定方法与程序,以用科学,运用某些学科的成果,如法 律、医学、化学、生物学、物理学等来解决 在法律上的问题。
作用
通过分析和研究尸体、心理、药物、痕迹等 方面,依法鉴定案件,有助于制定合理的法 律判决和保护社会公正。
考察的内容
创伤的性质、部位、范围、程 度等,同时要考虑被害人的感 知能力、认知能力以及各种可 能对伤害产生影响的因素。
常见的活体损伤类型
1 打击伤
2 烧伤
如拳击、棒球击打等造成的损伤,常发生 于头部、四肢骨骼。
如热油、开水等造成的损伤,常发生于面 部、四肢等易接触部位。
3 挫伤
4 刺伤
如摔倒、碰撞等造成的损伤,常发生于全 身不同部位。
发展历程
最早可追溯到中国战国时期的《吕氏春秋》, 现代法医学则起源于 1752 年的法国。
领域
涉及刑法、民法、医学、生物学等多种领域, 主要运用于法院、公安、检察等机构。
活体损伤鉴定的定义
鉴定对象
涉及两人以上之间的人身损害 纠纷案件,如伤害罪、故意伤 害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
鉴定原则
严格按照《武器与物品损伤鉴 定规程》规定的鉴定原则,每 一个细节都需掌握到位。

法医学损伤的鉴定

法医学损伤的鉴定

关于法医学损伤鉴定的相关问题关于法医学损伤鉴定的相关问题法医学损伤鉴定是指应用法医学的知识和技能对诉讼案件涉及的活体或尸体及其生物源物质等进行检验并作出判断的过程。

包括法医学病理鉴定和临床鉴定。

一、法医病理鉴定俗称尸体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

尸体检验要求做到:详细检查死者的衣着情况,尸体的外表现象以及伤痕的形状、大小和位置;根据需要,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提取血、尿、胃内容等;对无名尸体的相貌特征,生理、病理特征,以及衣着、携带物品和尸体包装物的特征,进行细致检查,详细记载,并一律捺印十指指纹和掌纹。

病理鉴定中包括死亡原因鉴定、死亡方式鉴定、死亡时间推断、致伤(死)物认定、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

(一)、是确定死亡原因,死亡原因分为根本死因、直接死因、中介死因、辅助死因等等。

主要在于确定自然死亡(病死或老死)还是非自然死亡(暴力死亡),在同时存在损伤与疾病时,要分析损伤、疾病与死亡的关系,对于存在几种致命性损伤,应确定主要死因,以便澄清谁应负主要致死责任。

常见的死因有感染、出血、栓塞、全身衰竭、中毒等(二)、是判定致死方式,致死方式是指暴力性死亡所采用的致死方式。

确定了暴力死亡方式往往又是决定是否立案的主要依据。

因此,如确定为暴力性死亡的尸体,就必须进一步确定其死亡方式。

如暴力由他人所加导致死亡是他杀;暴力自己所加致于自己身亡称自杀;暴力来自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非人为故意因素导致的死亡是意外致死。

若经详细的调查和尸体解剖均无法判明,则列入死亡方式不明。

判断死亡方式至关重要,一旦误判他杀或其他各种死亡方式,轻则引起纠纷,重则导致错案。

所以法医在确定死亡方式时要慎之又慎。

判断死亡方式不是单靠法医病理学工作者单独能解决的,有时通过法医病理学检验能确定死亡方式,有时则不能。

往往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案件在判断死亡方式除法医参加外,还需侦察人员的合作,根据对现场资料和案情调查所得材料综合分析,才能做出准确的结论。

法医临床学-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临床学-活体损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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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 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 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 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 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 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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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03年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 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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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条 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 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 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 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 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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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医疗终结时间鉴定
损伤案件发生后,伤后均到医院进行治 疗,但有的伤者小伤大养,长期住院或 以伤未愈为由多次转院治疗,不仅使案 件不能及时处理,而且由于长期治疗增 加了医药费、误工费等经济开支,更增 加了案件处理的难度。
单纯头皮挫裂伤,医疗终结时间1~4 周;单纯肋骨骨折,医疗终结时间为 6~10周;股骨骨折的医疗终结时间为 6~12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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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凹陷性瘢痕
伴有深部组织缺损的严重损伤,伤口 愈合后常形成低于正常皮肤表面的凹陷 性瘢痕。
瘢痕基底部常与周围的肌肉、神经等 粘连,引起疼痛。
面部的凹陷性瘢痕可构成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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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学院教学 第9章 活体损伤鉴定

医药学院教学 第9章 活体损伤鉴定
临床表现为情感爆发,哭笑吵闹;或突发“晕 厥”、“抽搐”;或出现“失明”、“耳聋”、“失
语”乃 致“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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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意见供司法部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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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鉴定的内容
(一)刑事责任能力
1、医学上的评定
1)重精神病:发病期无责任能力 2)暂时性心理障碍:间歇期有责任能力 3)轻精神病:一般有责任能力 4)精神发育不全:重者无,中者部分,轻者有 5)病态人格:明显者有部分,轻者有
2、法律上的评定
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的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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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事行为能力
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依法享有的 权利和履行法律赋予的义务的能力。
取决于是否成年和精神状态是否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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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易导致行为异常的精神障碍
1、思维障碍:妄想 2、知觉障碍:幻觉 3、意识障碍 4、智能障碍与记忆障碍 5、情感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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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异常与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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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精神异常伤害的一般特征
1、作案的目的与动机短浅,令人费解 2、缺乏作案预谋和计划 3、缺乏保护性 4、作案手段的残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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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神异常鉴定依据
1、病史调查。 2、既要有精神病杀人的一般特点,又应
具备诊断某为一精神病的临床根据。 3、作案前有精神异常史。 4、为确定精神病,尚应对被告进行必要
的精神检查与其他辅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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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伪装精神病的特征
1、有一定的目的性。 2、起病急骤,结束也突然。 3、与精神疾病的一般规律不相吻合。 4、症状多夸张、离奇、造作。 5、易受外界影响,症状变化多端。 6、发作的间歇性:“人来疯”。 7、强调自己有病。 8、检查、治疗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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癔症
癔症又称歇斯底里(hysteria),是一种常见病。 好发于吵架、斗殴当时或以后。

法医学10活体损伤鉴定

法医学10活体损伤鉴定

六、诈伤/病 (malingering injury or disease)
身体健康的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伪装患病。
诈伤/病伪装得是否逼真,往往与其所具有的医学 知识,患病的经验及模仿的能力等有关。
特点 :
①过分夸大症状:超出了疾病或损伤本身应有的 症状或体征。
②对所述病情和经过前后矛盾,症状与体征不符 ③病程反常 ④诈病的发生常与损伤关系密切 ⑤查体不配合 常见诈病的法医学鉴定
5、皮肤瘢痕检验 6、活体损伤鉴定的时限
7、损伤与疾病的关系
损伤既可造成某种疾病,也可使。 ②损伤与疾病间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③损伤与疾病无关。
8、活体损伤鉴定的注意事项
四、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法医学将损伤分为致命伤和非致命伤 非致命伤又根据刑法规定分为
根据上述分级原则,该标准将工伤及职业 病所致的残疾分为十级, 其中一、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七、八、九、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2、道路交通伤残评定与赔偿
2002年GB/T18667-2002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该标准将伤残程度分为十级。 伤残等级与赔偿: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轻伤已是法律 上确定故意伤害罪的客体要件的最低要求,因此 在伤害案件中评定轻伤即成为确定罪与非罪的重 要依据。
3、轻微伤(slight injury)
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下,造成人体局 部组织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短暂 的功能障碍,恢复后不遗留明显后遗症, 达不到轻伤标准的损伤。
五、伤残程度鉴定
残疾(disability): WHO《国际残疾分类》 指出,对伤残的后果应从整体功能来评价,
包括--器官损害;能力低下;社会不利。

第九章活体损伤鉴定

第九章活体损伤鉴定
2. 补充鉴定 办案人员在审理案件时,认为临床法医学鉴 定结论不够完备,鉴定人没有很好地利用办案单位提供 的材料,没有完全解决案件中所提出的问题;认为临床 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论据不足或者发现了新材料,而提交 给原鉴定人进行补充或解答新问题称为补充鉴定。
3. 再鉴定 指委托方或当事人对原鉴定或补充鉴定持有疑 义时,委托其他鉴定机关对原有资料和被鉴定人进行鉴 定的过程,又称重新鉴定。
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内容
临床法医学研究的对象是活体。 1.损伤致伤原因(锐器、钝器、火器、物理、化学 及生物);性质(他杀伤、自杀伤及意外伤);损伤程 度(重伤、轻伤及轻微伤);伤残程度;损伤后经过 时间;致伤工具推断;致伤方式;损伤后医疗终结; 损伤和疾病的因果关系等。 2.疾病 与法律有关的疾病的诊断、疾病的程度、 疾病与损伤、职业及环境污染的关系、疾病与健康 保障等。 3.诈病、造作病(伤)。
3.活体检查
按照临床常规检查的方法和要求进行,应作全面系统检 查。
对损伤检查应作详细记录,包括损伤的部位、性状、大 小及数目、方向和颜色,有无异物遗留,伤与伤的关系 等。测量要准确,记录要规范。
由于活体损伤因检查时间不同常有差异,因此除文字记 录外应拍照。
在实际案件鉴定工作中,一般临床医学检查常常不能满 足鉴定工作的需要,还需要进行实验室和其他的特殊仪 器检查。
三、鉴定的特点及注意事项
(一)鉴定的特点 1.活体损伤检查和鉴定的对象是活体,所应用的理论知识、
方法、技术、诊断步骤和所涉及的领域与一般的临床医学 相一致,但主要目的则截然不同。临床医学诊断的目的在 于治疗,活体损伤鉴定则为法律诉讼提供证据,为法律制 定提供依据。 2.活体损伤检验和鉴定,要具备三性原则,即合法性、相关 性、和可信性。合法性,是指活体损伤鉴定合乎我国诉讼 法规,并通过有关部门或当事人的委托才能进行。相关性, 是指活体损伤检查、鉴定与法律案件密切相关,是针对委 托方所提出并要求解决的鉴定事项进行鉴定。可信性,是 指活体损伤鉴定人所应用的理论和技术以及所作出的结论 是科学和客观的,从而是可信的。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会因为被他人打伤或者交通事故等原因而受到伤害。

此时,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就显得尤为重要。

它能够通过对身体部位的损伤程度和病变特点进行CT分析,从而为司法事务提供科学的证据和法律支持。

一、概述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是一种专业的医学技术,主要用于法医学领域。

它通过采用计算机辅助诊断技术,对重大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引起的身体损伤进行鉴定,帮助法医人员进行科学鉴定和判断,为司法事务打下扎实的基础。

二、CT鉴定技术原理CT诊断技术是一种无痛伤、非侵入性的检查方法,通过X光机和计算机相结合,对人体进行断层扫描。

它能够在短时间内获得人体各个部位的详细立体图像,将检查结果转化为数字图像进行分析,从而为鉴定人员提供准确的诊断依据。

三、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的应用范围1. 刑事案件:在刑事案件中,法医人员需要根据被害人的身体伤情,分析病变特点、时间和程度等因素,确认罪犯的行为、死因以及负事故责任的程度。

2. 交通事故:在交通事故中,法医人员需要通过CT鉴定技术,对肇事者乘坐的车辆、路面状况和行车情况等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判定肇事责任和申索赔偿。

3. 劳动伤害:在劳动伤害事故中,法医人员需要通过CT诊断技术,对劳动者身体部位的损伤程度和治愈情况进行判断,为劳动者的赔偿提供准确的说明和证明。

四、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的优势1. 技术准确: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采用的是计算机辅助技术,能够提供非常准确的诊断结果,为司法事务提供了科学的证据和支持。

2. 时间效率:CT诊断技术采用的是全自动化技术,不需要复杂的操作,诊断时间快而且准确,能够在短时间内对案件进行判断和鉴定。

3. 无创伤性:CT检查是一种无痛、无创伤的检查方法,通过X 光机进行扫描,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伤害,是一种安全可靠的检查方式。

五、总结法医活体损伤鉴定CT诊断学是一种高精度、高效率的科技检测手段,能够为司法事务提供专业的验证和分析,从而支持司法判决的准确性。

第二章 活体损伤的鉴定

第二章  活体损伤的鉴定

活体损伤的分类
按损伤发生情况 工伤、生活中损伤、交通事故损伤等
按致伤因素 物理性损伤、化学性损伤、生物性损伤
按损伤部位 颅脑损伤、眼损伤、腹部损伤等
按损伤程度 重伤、轻伤、轻微伤及不构成轻微伤的伤
第二节 活体损伤的表现
局部表现
一般性局部表现 红、肿、痛、皮下出血、 血肿和功能障碍,为活体损伤的共同表现
第三节 皮肤瘢痕
是活体损伤检查的重要内容 可推断致伤工具和损伤时间 皮肤瘢痕的形成受多种因素影响 可影响面容、限制关节活动
皮肤瘢痕的类型
浅表性瘢痕 增殖性瘢痕 瘢痕疙瘩 萎缩性瘢痕 凹陷性瘢痕
各种损伤后皮肤瘢痕的特点
瘢痕组织形成时间的推断 肉眼观察 紫外线检查 毛细血管镜检查
第四节 活体损伤的检查
例如,肝、脾硬化早期,腹部受 到暴力打击致肝、脾破裂;高度近视眼视 网膜病变轻微。
• 相等作用(参与度 50%。)
虽属伤病共存,但损伤与疾病是 造成不良后果的共同原因,二者独立存在 均不会不良后果。
例如,肝、脾硬化晚期,腹部受 到一定程度暴力打击致肝、脾破裂;高度 近视眼视网膜病变轻微。
• 次要作用
同一致伤工具可以形成不同形状的损伤; 不同致伤工具可以形成相似的损伤;锐器 创口的长度和大小有时不代表致伤锐器大 小;瘢痕的局限性
损伤时间的推断
准确推断活体的损伤时间很难 活体影响因素多
一般根据临床医学的理论和经验进行推测 皮肤擦伤 皮内及皮下出血 骨折
新鲜骨折与陈旧性骨折
新鲜骨折:指骨折未充分纤维连接,时间在3 周以内。
虽然属伤病共存,但损伤是引起不良后果 的次要原因,即不良后果主要是由疾病引 起,即使没有外伤,后果也可能会发生。
例如,肝脏肿瘤晚期,腹部受到轻微暴力 打击致肝破裂;病理性近视眼视网膜严重 病变,头部受到轻微暴力打击引起视网膜 脱离。

活体损伤鉴定培训

活体损伤鉴定培训

2023-10-28CATALOGUE 目录•培训背景和目的•损伤鉴定的基础知识•损伤鉴定的专业技巧•实际案例分析•培训总结与展望01培训背景和目的培训背景介绍活体损伤鉴定是司法鉴定领域的一个重要分支,涉及法医学、临床医学等多个学科。

在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场景中,对受害者的身体损伤进行准确鉴定对于维护公正和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活体损伤鉴定领域存在专业人才短缺、鉴定标准不统一等问题,因此开展培训旨在提高鉴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

适用于法医、法医学研究生、临床医学等相关专业的技术人员、研究人员等。

对于从事司法鉴定、法律服务等行业的专业人员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培训适用对象02损伤鉴定的基础知识损伤鉴定的基本概念损伤鉴定是法医学、病理学、临床医学等多个学科的重要应用领域,也是司法鉴定、医疗纠纷处理等工作的基础。

损伤鉴定的基本原则包括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和合法性。

损伤鉴定是指对生物体的损伤类型、程度、部位等进行鉴别和判断的技术和方法。

损伤程度分级标准损伤程度分级是指根据损伤的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等级,以便更好地进行鉴定和判断。

常见的损伤程度分级标准包括:轻微伤、轻伤、重伤等。

不同的分级标准有不同的鉴定标准和程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03损伤鉴定的专业技巧显微镜是进行损伤鉴定的基本工具之一,通过显微镜可以观察伤口的形状、大小、深度以及是否存在组织挫伤等细节,帮助鉴定损伤的类型和程度。

显微镜放大镜可以更加细致地观察伤口或痕迹的细节,尤其是对于较小的损伤,可以帮助鉴定损伤的具体特征和性质。

放大镜测量工具包括卡尺、卷尺等,用于测量损伤的大小和深度,提供更加准确的数据,有助于判断损伤的性质和程度。

测量工具摄影设备摄影设备用于记录损伤的外观和细节,包括伤口的位置、形状、大小、颜色、质地等,以便进行后续的分析和比对。

专业软件专业软件可以辅助进行损伤鉴定,例如图像处理软件可以用于处理和分析照片,以便更好地观察和识别伤口的特征。

人卫版法医学之活体损伤鉴定教学护理课件

人卫版法医学之活体损伤鉴定教学护理课件

03
引起的疾病,如蛔
虫病、钩虫病等。
病毒感染
由病毒感染引起的 疾病,如水痘、麻
疹等。
03
活体损伤鉴定方法
体表检查
1 3
观察伤痕
注意伤痕的位置、形状、大小、颜色和深度,判断是否符合 外力作用所致。
检查肿胀和淤血
2
观察伤处周围组织是否有肿胀和淤血,判断是否有内出血或
炎症。
触诊
通过触摸伤处,感受肌肉、骨骼等是否有异常,如骨折、脱 位等。
人卫版法医学之活体损伤鉴定教学护理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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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活体损伤鉴定概述 • 损伤类型与特点 • 活体损伤鉴定方法 • 案例分析与实践 • 护理与康复指导 • 法律法规与伦理规范
01
活体损伤鉴定概述
定义与目的
定义
活体损伤鉴定是指通过医学手段 对活体上的损伤进行鉴别和判断 的过程。
鉴定实践技巧
现场勘查
介绍如何进行现场勘查,收集相 关证据,为后续鉴定提供依据。
伤痕比对
教授如何将现场发现的伤痕与嫌疑 人口供、证人证言等进行比对。
伤势评估
讲解如何根据伤情程度进行伤势评 估,确定损伤等级。
案例模拟与讨论
模拟案例
互动交流
提供模拟案例,让学生在模拟环境中 进行实践操作。
鼓励学生提问、发表观点,促进师生 之间的互动交流。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为活体损伤鉴定提供具体的标准和依据,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 靠性。
鉴定伦理规范
保持中立
鉴定人应保持客观中立 的态度,不受任何外界 因素干扰,确保鉴定结 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尊重隐私
鉴定过程中应尊重被鉴 定人的隐私权,不得泄 露其个人信息和医疗记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影像学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影像学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影像学
法医活体损伤鉴定影像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技术,主要用于判断人体表面的损伤情况。

在这项技术中,医生使用成像技术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拍摄和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任何外伤或内伤。

通过使用现代成像技术,如X射线、CT扫描、磁共振成像(MRI)和超声成像,医生可以获得人体内部结构的详细信息,从而确定是否出现任何形式的伤害。

例如,X射线可以用于检查骨骼是否有任何骨折或变形,而MRI可以揭示任何软组织损伤。

这项技术非常重要,因为它可以帮助法医医生为受害者提供准确的诊断,并且在犯罪调查中提供关键证据。

通过使用影像学技术,医生可以确定损伤的类型、位置和严重程度,以帮助警方追查作案者的行踪,并揭示作案的方式和动机。

总之,法医活体损伤鉴定影像学是一项关键技术,有助于确保正义得以伸张,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治疗和支持,并确保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

活体损伤鉴定

活体损伤鉴定

五、致伤因素的分析
(一)致伤物的认定 1.根据损伤的性质 2.根据损伤的形状和大小 3.从损伤附着物和衣服来推断 4.致伤物的检验和比对
损伤程度相关的问题介绍
一、损伤程度与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分为行政、民事与刑事责任,在 犯罪构成上分为行为责任、结果责任。在处罚 上分为加重、从重、减轻、从轻。轻微伤、轻 伤、重伤以及条件性损伤、诱因和多部位损伤 等与法律责任的关系(科学司法的问题)。
1. 根据形状:线状、条状、片状 2. 根据性质:浅表性、增殖性、瘢痕疙瘩、萎 缩性、凹陷性瘢痕 3. 根据致伤物:挫裂创、咬伤、切创、砍创、 火器创、 烧伤等瘢痕
二、损伤的时间 (一)表皮剥脱Stripping epidermal (二)皮下出血Subcutaneous hemorrhage (三)清洁创口Clean wound (四)瘢痕Scar (五)骨折Fracture
三、冻伤Frostbite (一)定义 (二)冻伤的分类 (三)损伤机制 (四)冻伤表现 (五)临床法医学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四、电损伤 Electric injury (一)定义 (二)电损伤表现 (三)临床法医学鉴定应注意的问题
五、损伤合并症—休克 Shock (一)定义 (二)外伤性休克的病因和分类 1.创伤性休克Traumatic Shock 2.出血性休克Hemorrhagic Shock 3.感染性休克Septic shock 4.反射性休克Reflex shock(心源性、神 经源性、血管源性)
第二节 损伤的一般表现 一、机械性损伤Mechanical injury (一)定义 (二)钝器伤特点The blunt injury (三)锐器伤特点Sharp instrument injury (四)火器伤特点Gunshot w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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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并发症危及生命的损伤,损伤造成重要器官的破损或 严重的功能障碍。损伤程度鉴定需从以下两方面考虑:一 是损伤当时情况;二是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
损伤程度鉴定需从以下两方面考虑: 1. 损伤当时情况。指损伤当时是否有危机生命的损伤存在, 或者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是否有危机生命的情况发生。 2. 损伤的后果或者结局。损伤后遗留严重器官缺损或功能 障碍,严重影响被鉴定人生活质量的,应属重伤。损伤后
临床法医学鉴定的内容。
二、鉴定程序和种类
(一)临床法医学鉴定程序
1.案件受理 刑事案件必须由司法机关委托方可受理。 民事纠纷可接受其他单位、妇联、民政部门等委托。委托 时应明确提出委托的目的和鉴定要求。 2.案情了解 鉴定人要认真阅读委托机关提供的案件材 料,仔细听取办案人的介绍和询问当事人。 3.活体检查 助检查 4.现场勘查 5.制作鉴定书 包括对伤(病)者身体检查和临床医学辅
6.由于损伤的多样性及伤后病情变化的复杂性,目前
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能穷尽所有的损伤情况, 鉴定时,对标准未作具体规定的损伤,可以遵循损伤程度 划分原则参照标准相近的条文做出相应损伤程度评定。 7.伤者的X光片对认定有无骨折、血气胸等有决定性 的作用,鉴定时要认真核实。 8.临床特殊仪器检查中鉴定人生活质量有一
定影响的,应属轻伤。损伤造成组织、器官轻微损伤,恢
复后不遗留功能障碍者属轻微伤。
二、分类及意义
(一)损伤程度的分类
依据损伤对人体损害的程度不同,损伤程度分为重伤、
轻伤和轻微伤。 1.重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
公安部(简称两院两部)公布的司法[1990]070号《人体 重伤鉴定标准》,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
个别省市制定了伤害案件评残标准外,大多数省市共
疑义时,委托其他鉴定机构对原有资料和被鉴定人进行鉴
定的过程,又称重新鉴定。
三、鉴定的特点
1.活体损伤检查和鉴定的对象是活体,主要目的是为法
律诉讼提供证据,为法律制定提供依据。
2.临床法医学检查和鉴定,要具备三性原则,即合法性、
相关性和可信性。
3.临床法医学鉴定涉及的面广、难度大,对鉴定人知识
的储备要求高。
临床医生参加鉴定,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准确无误。
4.鉴定人在鉴定工作中应按照相应的法规、标准执行。
5.在应用临床资料时,鉴定人必须以自己的检查结果去
和病历记载的伤情相印证、审核资料,只有证实与伤情符合
时才可以引用。
6.遵纪守法,尊重事实,实事求是,排除一切外界干扰,
认真做好每份鉴定。
第二节 损伤程度
法 医 学
第九章 活体损伤鉴定
编者 洪仕君(昆明医科大学)
第一节
一、概念及内容
概述
临床法医学鉴定是根据司法机关或有关部门的委托鉴
定要求,运用临床医学、法医学和其他学科的理论和技术, 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根据我国现行公布实施的法律条款 做出相应的临床法医学鉴定结论的过程。 临床法医学鉴定,为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调解、赔偿、 审判量刑提供科学证据。 在刑事和民事案件诉讼中,凡涉及到活体所要解决的与 法律有关的人身伤害、残废、劳动能力等医学问题,均是
(二)依据 活体损伤程度鉴定有其法律依据和医学依据。 1.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五条规 定:“重伤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伤害:①使人肢体残废 或者毁人容貌的;②使人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机 能的; ③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
2. 医学依据 : 从医学角度讲,重伤是指有危及生命,
如视觉丧失,听觉丧失,喉损伤后引起不能恢复的失
音、严重嘶哑,两侧乳房损伤丧失哺乳能力,尿道损伤后
引起尿道狭窄致排尿困难,阴茎损伤致缺损或严重畸形使
其功能严重障碍,泌尿生殖系统损伤造成生殖功能障碍、 肾功能障碍,颌骨骨折或舌缺损引起张口、语言、咀嚼及 吞咽功能明显障碍等。
(5)引起肢体残废的损伤。
肢体残废包括肢体缺失,或者肢体虽然完整但已丧失 功能。如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除拇指外其余 4指 中缺失任何 3 指,一足缺失 50%或足跟缺失 50% ,肢体因关 节受伤、软组织疤痕挛缩、重要血管或神经损伤严重影响 肢体运动功能等。
(二)临床法医学鉴定的种类 1.鉴定 临床法医学鉴定人接受委托方的委托,运用临
床医学和法医学理论和技术,对被鉴定人进行检查,按委
托鉴定事项讨论、分析,作出鉴定结论的过程。
2.补充鉴定 指在案件处理中,委托方认为临床法医学
鉴定结论的论据不足或者发现了新的资料,提交给原鉴定 人复查,对原鉴定作补充或解答新问题的过程 。 3.再鉴定 指委托方或当事人对原鉴定或补充鉴定持有
4.在引用临床资料时通常以原有病历和全面的临床检
查为基础,严格审查全部病历资料,以其中客观可靠的材
料作为鉴定基础。
5.鉴定时间应根据不同情况在伤后立即进行或在临床
治疗终结后进行。损伤当时情况可反映损伤后果者,验伤
后可即时作出鉴定。若损伤当时情况不能反映损伤后果者, 需待治疗终结后进行鉴定。有时为了办案需要,可先做出 临时鉴定,必要时治疗终结后再行补充鉴定。
直接危及生命的损伤。 致伤因子作用机体后,在受伤当时对生命有危险的 损伤应评定为重伤。 如脑、心、肺严重损伤,颈椎骨折或脱位时引起的 脊髓损伤,主动脉、肺动脉、颈动脉等大血管破裂,肝、 脾、胰、肾、膀胱等器官破裂性损伤等。
直接引起危及生命严重并发症的损伤。 如颅脑损伤致颅内血肿或颅内严重感染,严重损伤致 创伤和失血性休克,胸部创伤致呼吸困难、呼吸窘迫综 合征,创伤引起内脏器官感染、败血症,损伤引起脂肪 栓塞综合征或挤压综合征,大面积挫伤、烧伤引起严重 并发症等。
劳动能力(labour
capacity):指人类进行劳动工作的
能力,包括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总和。劳动能力往往是
判断一个人各器官功能是否正常的最低指标。劳动能力取 决于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包括个体的年龄、体质特征、 智力和体力的发育状况等生物学因素,还包括各种社会因 素和社会心理因素。
劳动能力可分为:
9.慎重鉴定损伤的并发症及后遗症。
图9-5 摄片日期为2004年3月15日, 见右桡骨茎突撕脱性骨折。
图9-6 摄片日期为2007年3月26日, 右桡骨茎突陈旧性撕脱骨折愈合。
图9-5、图9-6 为同一伤者在不同时间、不同医院拍摄的X线片,鉴定中需要 判断骨折的部位、性质、愈合的情况,以及是否为同一人的X线片等问题。
①一般性劳动能力:多指日常所需的劳动能力,包括
为自己服务和为他人服务的简单体力及脑力劳动; ②职业性劳动能力:是指经过专业训练,具备专门知 识的劳动能力。有些职业的专长性很强,又称专门性劳动 能力。
劳动能力丧失 (labour incapacity) :指损伤、疾病、 衰老等原因引起的原有劳动能力减弱或消失,使机体与所 从事劳动工作之间的不相适应。劳动能力丧失的分类,通 常依据劳动能力丧失持续的时间和丧失的程度双重标准来 区分。
4.对鉴定时限有严格的要求。
进行临床法医学鉴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临床法医学检查、鉴定,必须按法律诉讼程序及委托
方所要求的鉴定事项,对人身进行检查、诊断后做出鉴定 结论,以鉴定书形式提交委托方。 2.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有权查阅、询问本案卷宗和有 关情况,但必须严守秘密。
3.鉴定中涉及一些专门性问题时,应聘请有丰富经验的
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的重要依据。
一、概念及依据
(一)概念
损伤程度鉴定 : 指鉴定人依据委托对被鉴定人进行检
验,再依据我国现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进行评定, 做出是重伤、轻伤或者是轻微伤的判断过程。
损伤程度鉴定包括检查和评定两个过程。全面、细致
的活体损伤检查临床法医学科学鉴定的前提和保证,正确 引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的进行评定,是临床法医学科 学鉴定的关键。
(二)损伤程度鉴定的意义
活体损伤程度鉴定为司法审判提供定罪量刑和经 济赔偿的医学证据,是确定罪与非罪的重要依据。因 此,鉴定损伤程度必须严格掌握标准。 法律具体规定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条文。
三、鉴定的原则及注意事项 1.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2.必须坚持以致伤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 及由损伤引起的并发症或者后遗症为依据,全面分析,综 合评定。 3.活体的损伤必须由法医鉴定人亲自检查。
2.按劳动能力丧失的程度大体上可分为部分劳动能
力丧失与完全劳动能力丧失两种。 ①部分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从事通常的本职工 作,但能履行其他无损于健康的较轻的工作; ②完全劳动能力丧失:是指不能继续从事本职工作, 也不能从事任何职业性劳动,且生活不能完全自理。
(二)依据
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第三节
伤残程度
为了使受伤害者因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依 法得到经济赔偿,以保障其生活的权利,需要进行劳动能 力鉴定。
一、概念及依据
(一)概念
残疾(disability) 是指由于各种疾病、损伤、发 育缺陷或者精神因素所造成人的机体、精神不同程度的 永久性功能障碍,从而使患者不能正常生活、学习和工 作的一种状态。残疾可以因疾病造成,也可以因损伤造 成。因损伤造成的残疾称为伤残(impairment)。
损伤:指机体受外界因素作用,导致组织器官结构破坏或
功能障碍。
损伤是法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法医学将损伤分为致命 伤与非致命伤,凡是导致人体死亡的损伤称为致命伤,未 导致人体死亡的损伤称为非致命伤。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及损伤程度标准将各种各样的非 致命伤依据其对人体影响程度不同而分为重伤、轻伤及轻 微伤。 损伤程度的鉴定结论往往是法律上给予当事人刑事处罚、
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体
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致伤因素作用于机体出现下列情况都应评定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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