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体检核心制度之三: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
健康体检科室规章制度
健康体检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健康体检科室的工作秩序,保障体检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健康体检科室是指专门从事健康体检工作的机构或部门,负责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和评估。
第三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疗”的理念,为患者提供全面、科学、个性化的健康体检服务。
第四条健康体检科室的管理机构应设立健康体检科室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健康体检科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规范、整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保障患者的隐私和安全。
第六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定期进行内部质量控制和外部质量评估,确保体检项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患者档案管理制度,严格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确保患者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八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卫生消毒管理制度,保障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降低病原微生物的传播风险。
第九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规范应对突发事件,保障患者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健康体检项目管理第十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和风险评估等因素,为患者制定个性化的健康体检方案。
第十一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严格执行健康体检项目标准,严禁随意添加、删除或修改体检项目,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和可比性。
第十二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向患者充分说明体检项目的目的、内容、风险和费用,征得患者的同意后才能进行体检项目。
第十三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为患者提供专业的健康体检指导,帮助患者理解体检结果并采取有效的健康管理措施。
第十四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对体检项目进行质量控制,定期对体检项目进行质量评估和改进,提高体检项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五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定期组织健康体检项目的培训和考核,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三章健康体检结果管理第十六条健康体检科室应当及时向患者提供健康体检结果,并对结果进行解释和建议,帮助患者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
健康体检核心制度之三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
健康体检核心制度之三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健康体检核心制度,通过不同科室之间的专家会诊,实现对体检者身体状况的全面评估和诊断。
1.会诊流程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的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步骤一:初始诊断体检科室对体检者进行初步诊断并获得相应的体检报告,包括身体指标、化验结果等。
步骤二:科室间交流体检科室根据初步诊断结果,将体检者信息、体检报告以及初步诊断情况传输给相应的科室,与科室间进行交流和共享。
步骤三:会诊讨论不同科室的医生和专家根据体检者的病历、初步诊断及化验报告等信息,进行会诊讨论,并制定详细的诊断方案。
步骤四:综合评估各科室的专家根据会诊讨论结果,综合各种诊断意见和建议,对体检者的身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步骤五:诊断结果反馈经过全面评估后,体检科室将会诊结果反馈给体检者,并提供相应的健康建议和治疗方案。
2.优势和意义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具有以下优势和意义:(1)专业性:不同科室的专家通过会诊讨论,能够针对体检者的不同病症和状况,提供专业的诊断和治疗建议。
(2)全面性:通过会诊制度,能够从多个角度对体检者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确保诊断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综合性:各科室的专家能够共同讨论,制定一份综合的诊断方案,为体检者制定个性化的治疗和康复计划,提高治疗效果和满意度。
(4)效率性:会诊制度能够加快诊断和治疗流程,避免因为缺乏专业知识而导致的误诊和漏诊,提高体检效率。
(5)合作性:不同科室之间的会诊讨论能够促进医疗团队的合作,加强各科室之间的互相了解和沟通,提高整体医疗服务的质量。
3.实施方法和要求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的实施需要满足以下方法和要求:(1)建立科室间沟通机制:不同科室之间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方便交流和共享信息。
(2)制定会诊规则和流程:制定明确的会诊规则和流程,包括会诊时间、会诊人员、会诊内容等。
(3)提供详细的病历材料和报告:确保会诊专家能够获得准确、完整的病历材料和报告,以便进行全面的会诊讨论。
医疗核心制度中会诊制度的落实
5.1会诊制度培训
定期组织会诊制度相关培训,使全院医师熟悉会诊流程,掌握会诊规范,提高会诊质量。
5.2会诊制度宣传
5.3跨科室交流
鼓励不同科室间开展学术交流,分享会诊经验,促进多学科合作,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六、会诊制度的考核与激励机制
6.1会诊考核
将医师参与会诊的情况纳入个人年度考核,作为评价医师业务能力和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6.2激励机制
对在会诊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激发全院医师参与会诊工作的积极性。
6.3考核结果应用
会诊考核结果作为医师评优评先、晋升晋级的重要参考,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罚。
七、会诊制度的监督与反馈
7.1监督机制
建立会诊监督机制,由医务部门牵头,对会诊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监督,确保会诊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四、会诊制度的持续改进
4.1医院应不断优化会诊流程,提高会诊效率。
4.2鼓励各科室开展多学科协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3加强信息化建设,推广远程会诊,实现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本制度的落实将有助于提高医疗核心制度中会诊制度的执行力度,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全院各级医师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2.1会诊申请
医师在诊疗过程中,如遇病情复杂、诊断困难或需其他科室协助治疗的患者,应及时向患者所在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提出会诊申请。
2.2会诊安排
科室主任或负责人收到会诊申请后,应根据患者病情和会诊需求,及时安排相关专家进行会诊。
2.3会诊意见
会诊专家在详细询问病史、查体、查阅病历及相关检查、检验结果后,提出诊断和治疗意见。
健康体检中心管理规范和基本标准
健康体检中心管理规范和基本标准健康体检中心管理规范(试行)为规范健康体检中心的管理工作,提高健康体检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健康体检中心。
一、机构管理(一)健康体检中心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颁布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保卫、应急疏散和医院感染防控等措施,保障健康体检服务安全、有效地开展。
(二)应当按照登记机关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健康体检服务,原则上不开展临床治疗工作(急救抢救除外)。
(三)健康体检中心负责人是本机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应当设置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质量安全管理与控制工作,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工作经验。
(四)应当参与各级健康体检质控中心的各项活动,并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者质控中心开展的质量管理与控制。
(五)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内部质量、安全、服务、技术、财务、治安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管理。
二、质量管理健康体检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质量管理工作:(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符合《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试行)》的规定。
(二)应当建立机构内部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制定质量目标,并根据目标要求定期检查。
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质量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三)应当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培训、执行、分析及改(四)健康体检各项检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
(五)健康体检至少应当包括健康问卷、临床科室检查、实验室检查、辅助仪器检查内容。
健康体检项目宜分为基础体检项目和备选体检项目,受检者可结合自身健康状况,在医生专业指导下选择适宜的体检项目。
(六)健康体检报告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健康体检报告应当客观、准确、完整,规范使用医学术语,表述准确,语句通顺。
(完整版)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2018版打印学习版)
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在诊疗活动中对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发挥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的一系列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共18项。
本要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施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首诊负责制度(一)定义指患者的首位接诊医师(首诊医师)在一次就诊过程结束前或由其他医师接诊前,负责该患者全程诊疗管理的制度。
医疗机构和科室的首诊责任参照医师首诊责任执行。
(二)基本要求1.明确患者在诊疗过程中不同阶段的责任主体。
2.保障患者诊疗过程中诊疗服务的连续性。
3.首诊医师应当作好医疗记录,保障医疗行为可追溯。
4.非本医疗机构诊疗科目范围内疾病,应告知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并建议患者前往相应医疗机构就诊。
二、三级查房制度(一)定义指患者住院期间,由不同级别的医师以查房的形式实施患者评估、制定与调整诊疗方案、观察诊疗效果等医疗活动的制度。
(二)基本要求1.医疗机构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查房制度。
三个不同级别的医师可以包括但不限于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
2.遵循下级医师服从上级医师,所有医师服从科主任的工作原则。
3.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各级医师的医疗决策和实施权限。
4.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明确查房周期。
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2次,非工作日每天至少查房1次,三级医师中最高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2次,中间级别的医师每周至少查房3次。
术者必须亲自在术前和术后24小时内查房。
5.医疗机构应当明确医师查房行为规范,尊重患者、注意仪表、保护隐私、加强沟通、规范流程。
6.开展护理、药师查房的可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三、会诊制度(一)定义会诊是指出于诊疗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机构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的活动。
规范会诊行为的制度称为会诊制度。
(二)基本要求1.按会诊范围,会诊分为机构内会诊和机构外会诊。
机构内多学科会诊应当由医疗管理部门组织。
十八项核心制度完整版
十八项核心制度目录一、首诊负责制度 (3)二、交接班制度 (3)三、查对制度 (5)四、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8)五、病案管理制度 (8)六、危急值报告制度 (9)七、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11)八、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制度 (12)九、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13)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5)十一、会诊制度 (17)十二、分级护理制度 (18)十三、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20)十四、患者抢救与转诊制度 (21)十五、术前讨论制度 (22)十六、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22)十七、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23)十八、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26)一、首诊负责制度门诊、急诊接诊病人第一个医生必须负责到底,检查,用药,住院一条龙服务。
严禁只开检查单不管检查结果和不管开药的现象发生。
(一)门诊首诊负责制对非本科室范畴疾病病员和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均不得拒绝诊治。
对非本科疾病患者,应详尽询问病史,必要的体格检查,按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并耐心向病人介绍其病种及应去就诊科室。
对边缘性疾病患者,首诊医师应负责诊疗。
必要时,可请相关科室会诊,严禁相互推诿。
(二)急诊首诊负责制1.一般急诊,参照门诊首诊负责制执行。
2.重危病人,如非本科室疾病范畴,首诊医师应首先对患者进行一般抢救,并马上通知相关科室值班医师,在接诊医师到达后,向其介绍病情及抢救措施并协同抢救,如提前离开,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首诊医师负责。
3.如遇复杂病例,需两科或更多科室协同抢救时,首诊医师应首先进行必要的抢救,并通知医务科或总值班人员,以便立即调集相关科室值班医师、护士等有关人员。
当调集人员到达后,以其中职称最高者负责组织抢救。
二、交接班制度(一)医师值班与交接班:1.各科室在非办公时及节假日,必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在下班前到达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主班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
交接班后,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人情况。
3.各科室医师(主班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人交班本,并作好口头交班。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
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严格遵守的相关制度。
1.首诊负责制度为切实履行医院救死扶伤的职责,规范医护人员对重危病人抢救的医疗行为,防止不安全医疗责任事件发生,特制定本制度:(一)因各种原因或疾病导致病人生命体征出现严重病态,威胁病人生命,或在治疗过程中有可能出现意外和并发症威胁病人生命安全的被视为危重病人。
(二)危重病人就诊实行首诊负责,首诊医师和医疗部门必须负责病人的急救和生命体征的维持直至落实好专门医疗部门和医师进行诊疗为止。
(三)危重病人抢救必须听从急救小组负责人或主管医师指挥,迅速将病人转入急救室和ICU进行救治,特别紧急设法转运的应就地抢救,召集急救车和医院急救小组赶赴抢救。
(四)在医院内发生意外和严重并发症导致病人危重状态或重危病人抢救需行政特别支持的,除按第三条处置外,必须立即上报医务处直至院长。
(五)危重病人的转送必须有主管医护人员或主持诊疗操作的医护人员陪同,根据病情由主管医师决定护送人员的医疗等级,请护士陪同需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医嘱。
无医嘱视为主管(治)亲自陪同。
护士站必须做好协调工作。
(六)各医疗部门必须组建抢救小组由科负责人亲自主持。
各病区要建立定期检查急救设备、药品制度,药剂科要保证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充足的急救药品,辅助科室要保证急救检查设备的完好和随时应急并建立制度。
(七)急诊科和ICU是医院处置危重病人的重要部门,必须保证急救床位和设备的应急使用和人员的紧急调用。
科室要建立相应的定期检查医疗制度。
(八)危重病人急救中全体医护人员应以抢救病人生命为第一,收到急救传呼6120,放下一切工作奔赴急救场所。
为救命,主持抢救负责人有权力签署“特急急救”意见,先救治后付费,但此权限仅限首次。
行使后应立即报告医疗行政和总值班,以后不付费诊治需请示医疗行政审批。
(九)如违反以上条例视为责任事件,医院将进行严厉处罚,因此所引起的后果,当事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各级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2019年版)
各级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基本标准(2019年版)目录一、诊疗科目 (2)二、科室设置 (2)三、人员配置 (2)四、基本设施 (3)五、分区布局 (3)(一)候检与咨询区 (3)(二)体检区 (3)(三)辅助功能区 (4)(四)管理区 (4)六、基本设备 (4)七、管理 (4)健康体检中心是独立设置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的体检中心和体检科室等。
健康体检中心主要通过医学手段和方法对受检者进行身体检查,了解受检者健康状况、早期发现疾病线索和健康隐患。
一、诊疗科目应当至少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二、科室设置应当包括内科、外科、妇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检验科、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质量与安全管理、健康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体检资料管理、信息、设备、消毒供应室等部门。
三、人员配置(一)至少有2名具有内、外科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负责审核签署健康体检报告;每个临床检查科室、医技检查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二)至少有10名护士,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主管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医技人员应当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
(四)质量安全管理、健康管理、医院感染管理、体检资料管理、信息、设备、消毒供应室等部门应当配备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相应人员。
四、基本设施(一)具有独立的健康体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医疗用房面积不少于总面积75%。
各检查科室应独立,每检查室净使用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
(二)整体建筑设施执行国家无障碍设计相关标准,并符合消防、安全保卫、应急疏散等功能要求。
(三)体检区域应当有空气调节设备,保持适宜温度和良好通风,各物理检查科室和辅助仪器检查项目独立设置并有规范、清晰、醒目的标识导向系统。
健康体检核心制度之三: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
健康体检核心制度之三:健康体检科室间
会诊制度
健康体检的核心制度之一是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
该制度旨在解决体检中出现的非本专科疑难问题。
在体检专项检查中,检查医生发现不能明确结论之处时,应及时询问体检顾客相关内容,并认真进行记录。
如果发现检查阳性体征及询问记录内容,体检医生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上级医师将进一步查看顾客及检查结果,判定为其他专科阳性体征后,应及时与其他专科联系,电话或口头提出会诊申请。
会诊科室接到会诊申请后,应在15分钟内赶到提请会诊科室或由陪检人员带顾客前去会诊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判断、分析顾客情况,并填写会诊意见,确定诊断建议。
最后,提请会诊科室应及时将会诊结果报告医务科。
通过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可以更好地解决非本专科疑难问题,提高健康体检的质量和效率。
18项核心制度
18项医疗核心制度第1项首诊负责制度(一)患者首次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
首诊医师要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二)诊断为非本科疾病,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三)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参加会诊。
(四)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要按时会诊,认真执行医院会诊制度,形成书面会诊意见交申请科室医师。
(五)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主管院长或医务科、总值班协调解决。
(六)复合伤或涉及多科室的急、危、重患者抢救,在未明确由哪一科室主管之前,除首诊科室负责诊治外,各有关科室须执行危重病人抢救制度,协同抢救,不得推诿,各科室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及时做病历记录。
(七)首诊医师对需要紧急抢救的患者,须先抢救,同时由患者陪同人员办理挂号和交费等手续,不得因挂号、交费等手续延误抢救时机。
(八)首诊医师抢救急、危、重症患者,在患者病情稳定之前不得转院,因医院病床、设备和技术条件所限,须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亲自察看病情,决定是否可以转院。
对需要转院而病情允许转院的患者,须由经治医师(必要时由医务科或总值班)先与接收医院联系,对病情记录、途中风险及注意事项、护送等均须作好知情告知和妥善安排。
(九)首诊医师应对患者的去向或转归进行登记备查。
(十)凡在接诊、诊治、抢救患者或转院过程中未执行上述规定、推诿患者者,要追究首诊医师、当事人和科室的责任。
第2项三级查房制度(一)三级医师是指科主任或主任(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经治医师。
(二)科主任、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固定时间,对急、危、重、新入院患者,必要时随时查房。
查房内容:解决疑难病例;审查新入院、危重患者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查房工作。
医疗核心制度学习感受(5篇)
医疗核心制度学习感受医疗质量是医疗工作的核心,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永恒主题。
医疗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不安全的医疗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有时还导致医疗事故引起医疗纠纷,影响单位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联系到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我们更应该引起高度警惕。
我们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应该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但是在我们这个队伍里,确实还有个别人,对工作漫不经心,松松散散,业务技术不高、服务态度不好。
更有甚至者,因为一时疏忽、工作不负责任或违章操作。
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社会负面影响。
我们在深感痛心之余,应该深刻地反省自己。
今天我的工作做的好吗。
今天我的工作有没有什么遗忘。
有没有什么疏忽。
还有什么地方需要进一步改善。
做为一名医务工作者就应该这样去做,这样去想,甚至是每时每刻都要想。
我们通过学习医院核心制度深刻地领悟到:安全工作无小事,病人的事就是我们自己的事。
我们在医院工作,要将高尚的医德、严谨的工作作风、温暖热情的服务态度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急病人之所急,想病人之所想,真正让病人在感到放心、满意。
为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坚决做到:一、加强业务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
无论是在工作中、在工作之余,都要不断地加强业务学习。
采取集体学习讨论、个人学习等多种方式,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地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二、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对工作精益求精,决不能因嫌麻烦而省略操作步骤,以免引起严重后果。
三、在实际工作中对任何有疑问的情况决不能放松,也决不允许放过,一定要弄清并解决为止,决不掉以轻心。
医疗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是医院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医院生存与发展的根本。
我们将以此为锲机,持续改进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切实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理念。
从自己做起,从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项操作上做起,时时抓安全,处处抓安全。
围绕“医院核心制度”的指导思想和内容,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排除安全隐患更有力的推进我院各项事业的发展。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3
十八项医疗核心制度(3)三、会诊制度(一) 医疗会诊包括:急会诊、科间会诊、全院会诊、院外会诊等,(二) 急会诊:患着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立即协助诊治,否则可能能及患者生命安全、导致病情加重的,需请急会诊,请急会诊医师下达会诊医嘱、提交会诊申请同时电话通知相关科室,相关科室在接到急会诊通知后,应在15分钟内到位(到急诊科总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
急会诊由总住院医师、值班医师负责,值班医师会诊后无法确定的立即请示上级医师,必须等待上级医师到达后方可离开。
(三)科间会诊: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要其他专科协助诊疗者,需请科间会诊。
科间会诊由责任医师提出,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要求和目的,由医务人员传送至被意请科室。
应邀科室应在24小时内派总住院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进行会诊。
会诊时经管医师或上级医师应在场陪同,介绍病情,听取会诊意见。
如需特殊专科(如眼科、耳鼻喉科、妇科等)会诊的轻患者,可到专科进行检查。
(四)全院会诊:病情疑难复杂、危重且需要多科共同协作者、重大医疗纠纷或某些特殊患者等应进行全院会诊,全院会诊由科室主任提出,报医务科同意或由医务科指定并决定会诊日期(组织会诊)。
请会诊科室应提前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和拟邀请人员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将资料传到各科参会人员处并通知有关科室人员参加。
会诊时由请会诊科室主任或医务科主持并总结,必要时业务副主任参加。
经管医师认真做好会诊记录,并将会诊意见摘要记入病程记录。
(五)院外会诊:参照(重庆市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关于外请及外出会诊制度》执行。
禁止私自外出会诊或请外院会诊。
申请院外医师会诊的,应由组长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后,报医务科审批、备案后,下达院外会诊医嘱,做好医患沟通,填写院外会诊申请,由医务科联系拟请专家所在医院。
如需急会诊,联系医务科,非工作时间联系中心总值班,但必须补开会诊医嘱,完善会诊记录。
到院外会诊的,由本院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人员承担。
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3
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
1、凡疑难病例或需要其他科室协助检查、诊断和治疗者应及时申请会诊。
申请会诊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各科应安排高年主治医师以上人员负责会诊~紧急会诊应在10分钟内到达~一般会诊应在48小时内完成。
3、会诊申请单应由申请会诊科室主治医师以上人员逐项填写~不得缺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所在科室,申请会诊时间、简明体检情况摘要及请求会诊目的。
5、会诊医师会诊前要仔细阅读病历~了解病情。
会诊时应亲自查看受检者~会诊结束后要及时书写会诊记录~包括对受检者会诊意见、诊断情况、治疗方案、签名及会诊完成时间。
6、各科室建立会诊申请单签收制度~会诊申请单由各病区护士站负责签收。
护士接到会诊单申请后~应尽快通知会诊医师。
紧急会诊可先通过电话申请会诊~然后补签会诊申请单。
7如因需借助仪器、设备进行会诊检查而要求患者前往他科时~应由申请会诊科室派医务人员陪同。
患者病历应由陪同人员携带~会诊结束一并带回~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病历交与患者或其家属。
8会诊科室需对患者进行有创检查、有创治疗时~必须同时签署《有创检查操作同意书》~执行《知情同意管理制度》。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院内科间会诊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院内科间会诊是指医院内不同科室之间为了共同治疗一个病例而进行的专业医疗讨论和意见交流。
院内科间会诊能够为患者提供更全面的诊疗服务,避免因单一科室的限制而导致的误诊或漏诊。
二、会诊管理的目的和原则会诊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医院科室之间的协作效率,改善病人的就医体验,确保会诊的质量和及时性。
会诊管理的原则如下:1. 会诊应明确目的和内容,在会诊前对病情进行充分调查和准备;2. 会诊应及时进行,减少因拖延造成的不利影响;3. 会诊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参会科室和患者本人;4. 会诊的内容和结果应当明确记录,便于追踪和跟进。
三、会诊的程序和流程院内科间会诊的程序和流程如下:1. 发起会诊:由患者所在科室的主治医师发起会诊申请。
申请书应明确描述申请的目的、病情及已有治疗方案,并附上必要的检查资料和检验结果。
2. 会诊协调:会诊协调员接到会诊申请后,负责协调会诊的安排和准备工作。
会诊协调员应尽快与参与会诊的科室取得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和地点。
3. 会诊讨论:参与会诊的医生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会诊讨论。
会诊讨论应充分听取各科室医生的意见和建议,共同制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4. 会诊报告:会诊结束后,由会诊协调员负责撰写会诊报告。
报告应准确记录会诊的目的、过程、结果以及后续治疗的建议,并及时提供给参与会诊的科室和患者本人。
5. 会诊跟踪:会诊结束后,会诊协调员应跟踪病人的治疗情况,并与参与会诊的科室保持沟通。
如有需要,可以再次召开会诊讨论,调整治疗方案。
四、会诊管理的责任人和职责会诊管理的责任人包括会诊协调员、发起会诊的医生和参与会诊的医生。
1. 会诊协调员负责协调会诊的安排和准备工作,与各参与科室进行沟通和协作,组织会诊讨论,撰写会诊报告。
同时,会诊协调员应及时跟踪会诊结果和治疗进展,与参与科室保持沟通,并根据需要进行再次会诊。
2. 发起会诊的医生负责申请会诊,并提供必要的病情和治疗信息。
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
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兖州九一医院医务部汇编二0一七年元月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规定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目录1.首诊负责制度··第1页2.三级查房制度··第2页3.会诊制度··第4页4.分级护理制度··第5页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第9页6.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第10页7.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第12页8.术前讨论制度··第13页9.死亡病例讨论制度··第13页10.查对制度··第14页11.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第17页12.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第18页13.新技术和新项目准入制度··第20页14.危急值报告制度··第21页15.病历管理制度··第23页16.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第32页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第34页18.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35页1.首诊负责制1.患者首先就诊的科室为首诊科室,接诊医师为首诊医师,须及时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作出初步诊断与处理,并认真书写病历。
2.诊断为非本科疾患,及时转至其他科室诊疗。
若属危重抢救患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抢救患者,同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坚决杜绝科室间、医师间推诿患者。
3.被邀会诊的科室医师须按时会诊,执行医院会诊制度。
会诊意见必须向邀请科室医师书面交待。
4.首诊医师请其它科室会诊必须先经本科上级医师查看患者并同意。
被邀科室须有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参加会诊。
5.两个科室的医师会诊意见不一致时,须分别请示本科上级医师,直至本科主任。
若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由首诊医师负责处理并上报医疗管理部门或总值班协调解决,不得推诿。
医院医疗质量安全管理18项核心制度会诊制度
会诊制度一、会诊申请提出:1患者所患疾病属于本科室执业范围之外,需转至相关科室开展诊疗的;2 .患者患本科疾病并伴有执业范围之外的疾病需同时治疗的;3 .患者住院超过72小时,尚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无效的等出于诊疗需要,需要由本科室以外或本院以外的医务人员协助提出诊疗意见或提供诊疗服务。
二、会诊范围:(一)院内会诊:1 .普通会诊:由主治及以上医师或三级查房中的中级及以上医师提出,原则上会诊医师为主治及以上医师。
普通会诊应当在会诊发出后24小时内完成。
2 .急会诊:对本科难以处理急需其他科室协助诊治的急、危、重症的患者,由经治医师提出紧急会诊申请,并在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在特别情况下,可电话邀请。
急会诊的请求医师和受邀医师不受资质限制,但必须为在岗的最高资质医师,会诊医师应10分钟内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
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会诊抢救工作。
3 .多学科会诊。
需要进行多学科会诊的,由医务科负责组织。
疑难病例需多科会诊者,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邀请有关医师参加。
一般应提前1—2天将病情摘要、会诊目的及邀请会诊人员报医务科。
医务科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科室及人员。
会诊由医务科组织,申请科室的科主任主持,必要时院长参加。
经治医师做会诊记录,并执行会诊确定的诊疗方案。
(二)邀请院外会诊:1 .前往或邀请院外会诊的,参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2 .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可聘请外院专家来院或者与患者一起去外院会诊。
3 .由科主任提出申请,主管医师填写申请单和会诊审批单,包括病情摘要、会诊目的、邀请专家,医务科同意,报请院长批准。
医务科与有关医院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及需解决的疑难问题。
4 .会诊由科主任主持。
院长、医务科长参加。
主治医师报告病情,分管住院医师做会诊记录,会诊医师填写会诊意见记录并签名。
5 .需转外院会诊者,经本科科主任审签,医务科批准,医师携带患者,持会诊单前往会诊。
外出会诊要带全有关医疗资料,并写明会诊目的及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健康体检核心制度之三:健康体检科室间会诊制度
1.对健康体检中发现的非本专科疑难问题,严格履行会诊制度。
2.检查医生在体检专项检查中,发现不能明确结论之处,及时询问体检顾客相关内容,并认真进行记录。
3.体检医生及时将检查阳性体征及询问记录内容,向上级医师汇报。
4.上级医师进一步查看顾客及检查结果,判定为其他专科阳性体征后,及时与其他专科联系,电话/口头提出会诊申请。
5.会诊科室接到会诊申请,15min内赶到提请会诊科室/或由陪检人员带顾客前去会诊科室,进行会诊。
6.对顾客进行认真会诊检查、判断、分析,填写会诊意见,确定诊断建议。
7.提请会诊科室及时将会诊结果报告医务科。
如超出我中心诊疗范围,及时告知顾客到上级医院进一步诊查、诊治。
办公室卫生管理制度
一、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办公室卫生管理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2.此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办公室卫生的管理
二、定义
1.公共区域:包括办公室走道、会议室、卫生间,每天由行政文员进行清扫;
2.个人区域:包括个人办公桌及办公区域由各部门工作人员每天自行清扫。
1. 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
1)保持公共区域及个人区域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5)保持卫生间、洗手池内无污垢,经常保持清洁,毛巾放在固定(或隐蔽)的地方。
6)保持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洁整理,保持清洁、摆放整齐。
7)垃圾篓摆放紧靠卫生间并及时清理,无溢满现象。
2. 办公用品的卫生管理应做到以下几点:
1)办公桌面:办公桌面只能摆放必需物品,其它物品应放在个人抽屉,暂不需要的物品就摆回柜子里,不用的物品要及时清理掉。
2)办公文件、票据:办公文件、票据等应分类放进文件夹、文件盒中,并整齐的摆放至办公桌左上角上。
3)办公小用品如笔、尺、橡皮檫、订书机、启丁器等,应放在办公
桌一侧,要从哪取使用完后放到原位。
4)电脑:电脑键盘要保持干净,下班或是离开公司前电脑要关机。
5)报刊:报刊应摆放到报刊架上,要定时清理过期报刊。
6)饮食水机、灯具、打印机、传真机、文具柜等摆放要整齐,保持表面无污垢,无灰尘,蜘蛛网等,办公室内电器线走向要美观,规范,并用护钉固定不可乱搭接临时线。
7)新进设备的包装和报废设备以及不用的杂物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时予以清除。
3. 个人卫生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3)禁止在办公区域抽烟。
4)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5)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4.总经理办公室卫生应做到以下几点:1)保持地面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浮土,无死角。
2)保持门窗干净、无尘土、玻璃清洁、透明。
3)保持墙壁清洁,表面无灰尘、污迹。
4)保持挂件、画框及其他装饰品表面干净整洁。
三、检查及考核每天由领导检查公共区域的环境,如有发现不符合以上要求,罚10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