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县(区)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干部工作岗位职责第一条、负责贯彻执行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做好区管科级干部的推荐、考核、任免、调配等工作的准备、材料收集、材料归档;第二条、负责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拟定选拔培养科级后备干部规划,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和档案,做好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调整、补充、审批、呈报工作,及时提出后备干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切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第三条、负责处级后备干部信息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并做好有关工作;及时将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后备干部材料实行统一管理。
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负责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以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为重点,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环境,努力塑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形象,总结推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典型经验;第五条、负责领导班子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党的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并按要求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方面的办法和规定;第六条、负责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质量测评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反馈,确保区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第七条、负责科级干部选拔任免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工作,按照市部要求,保证上报表格和材料达到完整、准确、及时、全面的要求;第八条、负责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根据干部培养和工作的实际需要,拓宽干部挂职锻炼选派渠道,丰富挂职锻炼的形式和内容,积极探索干部挂职锻炼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挂职锻炼选派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第九条、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干部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干部信息、资料收集、综合、上报和反馈工作,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文稿草拟和其他工作。
第十条、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务员职位中组织部的工作内容
公务员职位中组织部的工作内容组织部是属于公务员职位中很有发展潜力的一个岗位,但也是最累最忙的一个岗位了。
组织部是一个非常锻炼人的岗位,若是想在公务员的岗位中得到有回报的锻炼,不妨试试组织部吧!组织部的主要职责:1.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的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
2.负责干部宏观管理工作,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根据上级精神,向县委提出理顺干部管理体制、划分干部管理权限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乡局级领导班子职数、职务设置方案,经县委同意后组织实施程序。
3.提出关于乡镇(区)和县直副科级以上单位以及其他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常委会决定做好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到位等工作。
4.负责全县党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
5.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6.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
7.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全县的干部教育工作。
8.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参与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9.指导县属国有企业搞好企业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用人机制和管理体制。
10.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指导、监督及党员发展、教育与管理工作。
11.承办县委和省、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组织部又分为三个职能组:1.办公室综合协调本部日常工作,督办检查部领导交办的工作和部务会的决议事项;负责文秘、机要、会务、信访、建议、提案办理、保密、行政后勤和文印、收发、文书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负责部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工、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协助部领导抓好组织部门的自身建设。
晋组通字〔2007〕38号
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晋组通字〔2007〕38号)山西省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管理暂行办法晋组通字〔2007〕3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社区)干部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优化和改善农村(社区)干部队伍的结构,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根据《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办发〔2006〕14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社区)干部要坚持党管干部,客观公正,群众认可,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第三条选聘工作采取“省定规划、市里选拔、县(市、区)付薪酬、乡镇(街道)管理、服务基层”的运作模式。
第二章选聘第四条省委组织部负责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社区)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的实际需要确定选聘数量和人选条件等事宜。
第五条市委组织部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规划和部署,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研究确定等程序,发挥牵头抓总,协调服务的职能,负责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社区)干部工作的具体事宜。
第六条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农村基层和社区工作的实际需求,负责将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分配至乡镇(街道),发挥好承上启下的作用。
乡镇(街道)党委负责将选聘的高校毕业生安排到村(社区),并负责对他们的日常管理。
选聘的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须驻村(社区)工作,所在村(社区)要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
第七条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村(社区)干部,必须进行体检和任前公示。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的标准和项目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组织部基本规章制度
组织部基本规章制度
为了有效管理组织部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一些基本的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以下是组织部基本规章制度的内容:
1. 组织部的职责和任务:明确组织部的职责和任务,包括党员发展和党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人才引进等工作。
2. 组织部的组织结构:确定组织部的组织结构和职责分工,包括主任、副主任、科长等职位设置以及各个科室的职责。
3. 组织部的工作程序:规定组织部各项工作的程序和流程,包括党员发展程序、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等,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4. 纪律要求:明确组织部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包括工作时间、出勤、服装要求等,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
5. 工作责任制:建立组织部的工作责任制,明确各个岗位的责任和权力,确保工作的有效推进。
6. 保密制度:制定组织部的保密制度,保护有关党员和干部的个人信息,并保护组织部的工作秘密。
7. 业务培训:规定组织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求,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8. 奖惩机制:建立组织部的奖惩机制,根据工作成绩对工作人员进行奖励或惩罚,激励工作积极性。
9. 组织部会议制度:规定组织部的会议制度,包括会议的召开方式、议程和决策程序等,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以上是组织部基本规章制度的一些内容,具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市委组织部职能
市委组织部机构职能机构职能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综合职能部门。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和指导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研究和提出党内生活制度建设的意见,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建理论研究,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
(二)提出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管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退(离)休审批手续,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负责各县(区)、乡镇和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和宏观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干部的调配、交流、挂职及安置事项。
(三)研究制订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和后备干部、妇女干部及党外干部工作。
(四)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制度。
(五)综合指导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机关,群众团体和民主党派机关参照执行(管理)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
(六)负责组织、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了解反映犯有严重错误干部的审查和调查工作等。
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七)主管干部教育工作。
制订干部教育工作的规划,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的干部培训工作进行协调、指导、检查,组织市管干部和一定层次干部的培训。
(八)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
负责知识分子工作的检查、指导、综合、协调。
负责市管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九)负责全市计算机干部信息,多媒体干部音像资料收集、管理及报送工作。
(十)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
(十一)承办市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科室职能内设机构及职能:(一)秘书科主管本部机要、秘书、信访、文印、文书,负责本部会务组织、文电处理、文件审核及归档、督办检查和机关保密工作,负责本部的人事、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医疗、计划生育及本部退休人员管理、慰问工作,负责本部的财务、物资、房产、车辆、卫生管理和接待等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事宜。
县(区)委组织部行为规范及工作职责
组工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工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中心,顾全大局,按照加强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一章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组工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公正无私,唯贤是举。
第一条、任人唯贤,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第二条、扶正祛邪,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者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三条、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准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者讲人情,看关系。
第四条、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不准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评价干部,重才轻德或者重德轻才。
第五条、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第二章严守法纪,按章办事组工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工作的严肃性。
第六条、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第七条、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第八条、提高政治警觉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第九条、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三章牢记宗旨,端正作风组工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工作。
组织部职能
组织科职能1、负责研究和指导各地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相关部门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指导各地开展公推直选、实行社会评价、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全委会权力、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等工作,改进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研究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职能建设,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负责研究和指导各地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区市县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健全区市县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促进区市县党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乡镇综合改革。
3、负责检查、指导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的情况。
指导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办理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调整。
4、负责承办绵阳市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的各项工作,办理市委换届选举的具体事项。
协同研究制定区市县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政策,办理区市县委换届选举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各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有关工作。
5、协同抓好县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负责指导县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协助有关部门具体承办市委班子和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协调参加党的关系在绵阳的中央、省属单位民主生活会。
7、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干部监督科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监督管理科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行为规范》、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并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承办拟提拔县级干部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承办破格提拔、领导干部家属子女提拔、非公务员身份干部调任等特别情形干部任用事项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和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现实问题的收集、综合、使用工作;审理市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有关政策并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委组织部的工作内容
市委组织部的工作内容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的工作机构之一,主要负责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教育、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具体的工作内容如下:
一、党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市委直属单位、县(市、区)委和各部门机关的领导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工作。
其工作流程包括:编制选拔任用计划、开展选拔调查、组织考察鉴定、作出任用决定等环节。
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市委直属单位、县(市、区)委和各部门机关的领导干部进行培训教育。
其工作范围包括:领导干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业务知识培训、政策法规培训等。
三、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市委直属单位、县(市、区)委和各部门机关的领导干部进行监督管理。
其工作内容包括:干部考核评价、干部任免调整、干部纪律处分、干部廉政建设等。
四、党员组织工作
市委组织部负责对市委直属单位、县(市、区)委和各部门机关的党组织进行管理。
其工作内容包括:党组织建设、党员发展、党费管理、组织生活等。
以上是市委组织部的主要工作内容,这些工作都是为了保证党员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达到一定水平,以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 1 -。
组织部各科室工作职能
(一)办公室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服务管理和内部建设工作。
职能包括综合协调各科工作,协助部领导办理日常工作;承担部重要会议和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重要文章的起草工作;组织各类研讨活动,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门的调研工作;主管信访工作,对全市组织部门信访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全市组工信息的综合、传递和《庆阳组工信息》的编发工作;办理秘书事务、工作督查、文电处理、文件审核印制、文书档案、机关保密、部内统计、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部内干部管理、人事工资、教育培训工作;协调管理行政事务、后勤服务、由于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机关安全、会务、接待工作;承办省委组织部部刊《组织人事学研究》、《组织工作》的联络发行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办理机关党建、纪检、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等业务。
(二)组织科负责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职能包括调查和指导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有关的重大活动,总结推广经验,宣传和表彰先进典型;调查研究党组织的设置和管理范围的划分问题,承办经市委审定的党的组织机构的设立与撤销工作,办理有关党的领导关系的移交手续;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督促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领导班子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会同在关方面对县区委换届选举及县处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协同有关科审批县区党代会代表和委员的组成方案;按照省部要求,做好全国和全省党代表大会、党员代表会代表的推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会同宣传部门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的措施和办法,指导党员电化教育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指导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工作;承办追认党员、党籍处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手续;检查和指导全市党费的收缴、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党员和党和党组织的统计、综合分析工作;负责全市党组织史编纂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续编工作;实施有关调研课题和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承办庆阳市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县(区)委组织部行为规范及工作职责
组工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组工干部必须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切实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服务中心,顾全大局,按照加强党的建设的总目标、总要求,积极认真地做好本职工作。
第一章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组工干部要忠于党和人民的事业,坚持党的原则,坚持党的组织路线和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公正无私,唯贤是举。
第一条、任人唯贤,不准封官许愿,拉拉扯扯,搞小圈子。
第二条、扶正祛邪,自觉抵制以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升迁或者职务变动的行为,不准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
第三条、秉公办事,刚直不阿,不准在工作中掺杂个人好恶,或者讲人情,看关系。
第四条、全面地、历史地、客观公正地看待同志,不准孤立地、静止地、片面地评价干部,重才轻德或者重德轻才。
第五条、作风民主、善于听取各种意见,不准搞个人说了算。
第二章严守法纪,按章办事组工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组织工作的严肃性。
第六条、发展党员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办事,选拔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准违反工作程序,擅作主张,随意表态。
第七条、如实反映情况,敢讲真话,不准弄虚作假,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第八条、提高政治警觉性,不准玩忽职守,麻痹大意。
第九条、严格保守工作秘密,不准泄露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情况,干部任免调配的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干部任免调配决定,干部和党员的审查情况,干部档案内容以及其他属于组织内部掌握的情况。
第三章牢记宗旨,端正作风组工干部要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的统一;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以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对待工作。
组织部职务职责表范本
组织部职务职责表范本一、组织部部长职责1. 统筹安排组织部的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组织部内部的人员管理和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高效顺利进行;3. 承担与上级部门和其他部门的对接工作,确保信息的传递和沟通顺畅;4. 拟定组织部的发展规划和战略,提出改进和创新的意见和建议;5. 督促组织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和工作要求,完成各项任务;6. 负责组织部的预算管理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7. 协助领导履行组织部相关的工作职责。
二、组织部副部长职责1. 协助组织部部长完成部门工作,并在其暂时不在岗时代为其履行职责;2. 组织和协调部门内各项工作,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3. 分管组织部的日常事务管理和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4. 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促进信息的传递和沟通;5. 督促下属岗位人员按时完成任务,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6. 管理和监督组织部的文档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和管理;7. 定期向组织部部长报告部门工作进展和问题情况。
三、组织部人事处处长职责1. 负责组织部人事管理工作,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2. 负责招聘、选拔、录用、培训和绩效考核等人才管理工作;3. 组织和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干部队伍的优化和合理调配;4. 协助组织部部长进行干部考核和评价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5. 跟进员工离职和退休事宜,负责相关手续的办理;6. 组织和开展岗位培训和提升活动,提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7. 协助其他部门进行人员调配和流动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四、组织部综合处处长职责1. 负责组织部的会议组织和会务工作,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2. 负责制定和完善组织部的综合管理制度和规范;3. 管理和协调组织部内部通信和信息交流工作;4. 负责组织部内部的日常物资采购和管理工作;5. 组织和协调与其他部门的业务联络和配合;6. 督促和监督组织部内部的工作流程和效率;7. 负责组织部相关文件的起草、审核和归档。
县委组织部的职能
县委组织部是县委主管全县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县委有关的规定、决议,搞好全县组织、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2、负责全县党的基层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
对全县各级党的基层组建设进行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宏观指导,监督和检查。
负责县委管理的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年度考核和跟踪考察、届时考察、届示考察,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搞好向人大、县政协的干部推荐工作。
3、负责全县党建工作长远规划、年度目标任务的制定、督促和考核工作,承办县委党建领导小组的日常业务。
4、研究提出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意见。
5、规划、检查、指导全县党员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
负责县级部门党组织和乡镇机关支部党员发展考察审批,抓好党员电化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
6、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搞好党员“双评”、负责向省、市、县委推荐党内各类先进集体和个人。
7、负责县委管理干部和县、乡党群部门一般干部的培养、考察、调配、任免、审批、管理、退休及工资福利审批,负责落实知识分子政策等工作,促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8、研究制定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年度规划,做好科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
9、对全县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督促检查,组织县委管理和干部和各级党务(政工)干部的培训教育。
10、负责科级企事业部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审批,对全县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1、协调管理党的关系在县委的驻秦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12、履行党管人才工作牵头抓总职能,推动人才强县战略的实施。
13、指导全县干部审查工作,办理县委管理干部出国出境的政治审查,对干部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14、负责全县党费的收缴管理。
15、负责组织、干部工作年度统计工作,办理党员干部的来信访工作。
16、做好县委管理干部的档案管理,并指导全县干部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史资料征集、编纂工作。
县委组织部单位概况
县委组织部单位概况一、基本情况县委组织部属于行政单位,下属有举报中心参公事业单位和电教中心全额事业单位(均不独立核算),经费来源为全额财政拨款。
编制数34人,实有数25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事业编制14人。
二、内设机构县委组织部是正科级行政工作机构,内设办公室、干部科、组织科、大学生村干部管理办公室、人才工作领导组办公室5个科室。
组织部举报中心是副科级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电教中心是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下设办公室。
三、工作职责组织部工作职责:1.贯彻落实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
2. 协助党委做好干部工作。
抓好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干部的管理,做好对干部的考核、选拔、推荐工作,为党委选拔使用干部当好助手和参谋。
3. 搞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制度,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抓好党内评优工作,充分发挥党员在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举报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做好党员、干部来信来访工作。
电教中心主要工作职责:1.负责全县党员电化教育、远程教育、手机信息系统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2.组织制作党员教育电视片。
县委组织部决算情况说明本单位2016年度总收入276.17万元,支出275.8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42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结余8.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270.17万元,本年支出275.6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8.9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15万元;政府采购支出7.95万元。
有关组织部长的职责
有关组织部长的职责(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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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关于在县组织员有关问题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县(市、区)和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通高等学校中设置组织员
有关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1994]2号)
多年来,为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各地实行了组织员制度,这对做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考察,坚持党员标准,保证新党员质量,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机构改革和党的机关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工作中,各地要继续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妥善解决组织员设置方面的问题。
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县(市)委、城市区委和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普通高等学校党委中设置组织员,主要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县(市、区)委组织员,由县(市)委、城市区委领导,同级党委组织部门代表党委进行具体业务指导和管理。
三、县(市、区)委组织员,纳入党的机关中非领导职务序列,其职级可根据干部条件与主任科员或副主任科员相对应。
组织员编制和职数在县(市、区)级机关总编制和非领导职务职数比例限额中统筹解决。
四、国有大中型企业党委和普通高等学校党委,可根据工作需要配置专职和兼职组织员,其人数和专职组组员的职级。
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
一九九四年一月二十日。
组织部职能
组织科职能1、负责研究和指导各地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相关部门推进基层政权建设。
指导各地开展公推直选、实行社会评价、推行党务公开、扩大全委会权力、试行党代会常任制等工作,改进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研究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职能建设,指导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村党支部、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2、负责研究和指导各地加强组织制度建设。
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探索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规范区市县党委议事和决策机制,健全区市县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制度,促进区市县党委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民主化。
牵头协调有关部门搞好乡镇综合改革。
3、负责检查、指导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的情况。
指导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
办理市级部门党组(党委)机构的设置和职能调整。
4、负责承办绵阳市党代表大会和党代表会议的各项工作,办理市委换届选举的具体事项。
协同研究制定区市县和乡镇党委换届工作的相关政策,办理区市县委换届选举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各级党代表大会、党代表会议的有关工作。
5、协同抓好县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
负责指导县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协助有关部门具体承办市委班子和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协调参加党的关系在绵阳的中央、省属单位民主生活会。
7、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干部监督科负责对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监督管理科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全程监督;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行为规范》、组织人事纪律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和规定,并负责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承办拟提拔县级干部公示反映问题的调查核实;承办破格提拔、领导干部家属子女提拔、非公务员身份干部调任等特别情形干部任用事项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干部监督工作信息和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现实问题的收集、综合、使用工作;审理市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参加革命工作时间以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研究有关政策并进行宏观指导;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督查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组织部职务职责表
组织部职务职责表以下是组织部的职务职责表,具体职务职责可以根据组织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部长:1. 统筹组织部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
2. 负责组织部人员的管理和团队建设,包括招聘、培训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3. 指导和协助下属人员完成具体工作任务,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4. 与其他部门沟通合作,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进程和资源分配。
副部长:1. 协助部长完成组织部的日常工作,代理部长职务时履行职责。
2. 分管具体的工作领域,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
3. 组织部人员的管理和团队建设,包括招聘、培训和绩效评估等工作。
4. 协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推动工作进程和资源分配。
秘书:1. 协助部长和副部长完成日常工作,协助安排和组织会议及活动。
2. 负责文件和资料的归档和管理,以及部门的日常文秘工作。
3. 协助处理部门内外来电、来访和信函等沟通事务。
4. 协助部长和副部长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
人事主管:1. 负责组织部人事工作的执行和管理,包括招聘、录用、培训和绩效考核等。
2. 组织编制的管理和调控,协助部门内外部人员的调配和安排。
3. 负责制定和完善人事制度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推动其执行。
4. 解决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问题和难题,提出相关政策和建议。
培训主管:1. 负责组织部的培训工作,根据组织的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和目标,并监督执行。
2. 协调和管理内外部的培训资源,组织培训讲座、培训班和培训活动等。
3. 负责培训成果的评估和效果的反馈,持续改进培训工作。
4. 解决培训工作中的问题和难题,推动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组织部工作职能
组织部工作职能组织部工作职能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机构1个,为县新经济组织党工委,内设科室6个,分别为办公室、干部科(公务员管理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监督科、青干科、调研科,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县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其职责分别如下:1、办公室协助部领导组织管理部机关工作,协调部机关各科室的工作关系;制定和完善部机关各项管理制度;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机要保密、信访督查、文书档案、文印及微机信息管理;负责部机关安全保卫、文明创建、值班工作;负责部机关财务、行政事务管理及部机关退(离)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2、调研科负责全县党的组织工作重要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综合调研;负责起草有关文稿、规划;负责部内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指导、协调组工调研工作;参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承办本部新闻宣传、信息和刊物发行等工作;协助全县组织史及县委组织部部志的编纂工作。
3、组织科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的建设;检查指导全县创建五个好村党支部、六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活动;指导全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的坚持、完善工作;做好选派到村任职干部的管理工作;协调有关单位研究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检查和掌握乡镇和县直局以上单位党组织执行党的组织制度和党内生活制度情况,研究和提出具体措施、意见;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执行情况;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设置,承办县直机关设立和撤销党委、党组及县内党组织跨党委改变领导关系的报(审)批工作;检查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党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承办基层党代表大会请示报告的审批,承办县党代会(代表会议)的有关事项;研究和指导企业、农村、事业、机关、街道、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及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参与并指导行政村党支部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和提出党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协调、规划、检查、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的发展、管理工作;承办县委及本部开展的党内有关表彰工作;参与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县党组织和党员的统计上报工作;对组织员队伍建设工作提出意见;负责党费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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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工作岗位职责
第一条、负责贯彻执行和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做好区管科级干部的推荐、考核、任免、调配等工作的准备、材料收集、材料归档;
第二条、负责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拟定选拔培养科级后备干部规划,建立后备干部名单和档案,做好科级后备干部的选拔、考核、调整、补充、审批、呈报工作,及时提出后备干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切实抓好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第三条、负责处级后备干部信息的选拔、培养、管理工作,并做好有关工作;及时将后备干部登记表,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后备干部材料实行统一管理。
实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负责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以加强和改进思想工作作风为重点,以增强各级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目标,加强思想教育,推进制度建设,解决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环境,努力塑造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新形象,总结推广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典型经验;
第五条、负责领导班子宏观管理工作,贯彻党的干部工
作方针政策,并按要求研究制定干部工作方面的办法和规定;
第六条、负责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质量测评工作,认真做好准备,广泛征求基层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对征求到的意见要进行认真梳理和反馈,确保区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
第七条、负责科级干部选拔任免向市委组织部备案工作,按照市部要求,保证上报表格和材料达到完整、准确、及时、全面的要求;
第八条、负责干部挂职锻炼工作,根据干部培养和工作的实际需要,拓宽干部挂职锻炼选派渠道,丰富挂职锻炼的形式和内容,积极探索干部挂职锻炼的长效机制,促进干部挂职锻炼选派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九条、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干部工作的宣传报道以及干部信息、资料收集、综合、上报和反馈工作,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文稿草拟和其他工作。
第十条、完成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考核办主要工作职责
第一条、负责市对区主要责任指标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第二条、负责对全区林场所、其他企事业单位、区直机关部门及部分区属事业单位、群团部门和法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组织实施。
主要包括每年对《林场所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暂行办法》、《其他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和《区直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暂行办法》进行修改;组织协调有关责任部门对全区各被考核单位年度目标进行核定;对各考核单位目标工作的推进、督促和检查;对指标完成结果进行认定;对全区被考核单位年度考核情况综合汇总。
第三条、承担区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责任指标考核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完成部内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职责
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管理干部人事档案,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
第二条、及时收集、鉴别和整理干部人事档案材料。
第三条、按规定办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事项。
第四条、及时更新干部职务(职称)、学历、工资等变动信息。
第五条、积极为上级党委和有关部门提供干部情况。
第六条、全力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安全、保密、保管与保护工作。
第七条、经常调查研究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加强业务指导工作。
第八条、建立和不断完善干部人事档案的信息库,大力推广、应用干部人事档案现代管理方法和技术,逐步实现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
第九条、定期向同级档案馆(室)移交死亡干部人事档案。
第十条、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第二条、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规定和各项工作制度的要求,坚持原则,一丝不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三条、刻苦钻研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业务,努力提高管理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保密制度,严密保管干部人事档案,严防失密、泄密,保证干部人事档案的绝对安全。
第五条、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工作,对收集的材料要详细登记、认真鉴别、及时入卷归档。
第六条、严格履行查(借)阅干部档案登记、审核、签批程序,对查(借)阅干部档案手续不完备的,不予提供利用;对查阅后的档案,要认真检查核对,及时完好地归入库房。
第七条、热情接待查(借)阅档案人员,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第八条、工作调动时,必须做好档案和档案材料及业务文件的交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