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丰丰捷物流有限公司“2·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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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

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

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目录一、内容概述 (3)1.1 桥梁施工的重要性 (3)1.2 施工事故的危害性 (5)1.3 本文档的目的和结构 (5)二、桥梁施工事故类型及特点 (6)2.1 常见桥梁施工事故类型 (8)2.1.1 物体打击事故 (9)2.1.2 脚手架坍塌事故 (10)2.1.3 高处坠落事故 (11)2.1.4 触电事故 (13)2.1.5 混凝土裂缝事故 (14)2.2 各类事故的特点分析 (14)2.2.1 物体打击事故的特点 (16)2.2.2 脚手架坍塌事故的特点 (16)2.2.3 高处坠落事故的特点 (17)2.2.4 触电事故的特点 (18)2.2.5 混凝土裂缝事故的特点 (19)三、国内桥梁施工事故案例解析 (20)3.1 “9.10”物体打击事故案例 (21)3.1.1 事故经过 (22)3.1.2 事故原因分析 (23)3.1.3 教训与启示 (24)3.2 “11.24”脚手架坍塌事故案例 (26)3.2.1 事故经过 (27)3.2.2 事故原因分析 (28)3.2.3 教训与启示 (29)3.3 “12.28”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30)3.3.1 事故经过 (31)3.3.2 事故原因分析 (33)3.3.3 教训与启示 (34)3.4 “3.28”触电事故案例 (35)3.4.1 事故经过 (37)3.4.2 事故原因分析 (38)3.4.3 教训与启示 (39)3.5 “5.16”混凝土裂缝事故案例 (40)3.5.1 事故经过 (41)3.5.2 事故原因分析 (43)3.5.3 教训与启示 (44)一、内容概述事故背景介绍:简要阐述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相关工程概况以及当事人员的基本情况。

事故经过描述: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包括施工流程、操作环节、设备使用情况等。

事故原因分析: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包括管理不善、操作失误、设备故障、环境因素等。

正面吊碰撞集装箱掉落事故报告

正面吊碰撞集装箱掉落事故报告

正面吊碰撞集装箱掉落事故报告
近日,一起正面吊碰撞集装箱掉落事故发生在某港口码头。

据了解,该集装箱重约30吨,高度超过5米,掉落时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经过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主要出在操作不规范。

在装卸集装箱时,工作人员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对集装箱进行牢固固定,也未对吊具进行充分检查,导致集装箱在升空过程中因为牢固不足而掉落,造成了极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此次事故不仅是一起重大的人员伤亡事件,更是集装箱码头管理和操作规程的严重警示。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对码头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确保工作人员能够熟知操作规程,严格遵守操作流程。

港口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吊装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吊装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一旦发现吊装设备出现问题,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维修。

在集装箱运输行业中,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码头管理部门和运输公司应加强对集装箱的检查和维护,确保集装箱的牢固性和安全性。

同时,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操作规范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此次事故的发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生命线,也是社会的责任。

我们要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为集装箱行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大丰港码头火灾事故原因

大丰港码头火灾事故原因

大丰港码头火灾事故原因据初步调查,大丰港码头火灾事故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一、人为因素人为因素是导致大丰港码头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在事故发生前,有人因违规操作或者使用不当的方式,导致火灾的发生。

例如,有员工在操作危险品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操作,或者使用明火进行作业,导致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在火灾发生后,部分责任人试图逃避责任,甚至破坏证据,给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此外,管理层对安全意识的薄弱也是人为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在事故发生前,管理层存在对安全生产的忽视,对员工的安全培训不足,对风险识别和评估不够严谨等问题,也为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二、设备安全隐患设备安全隐患是导致大丰港码头火灾事故发生的另一重要原因。

据悉,事故发生前,部分设备存在设计不当、制造缺陷、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这些问题对设备的安全性构成了重大威胁。

例如,部分化工设备的漏气、泄漏、腐蚀等现象不容忽视,而没有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及更换,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此外,设备管理方面也存在问题。

例如,设备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周期性的大修,管理部门的管理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维护等问题,这些都可能是设备安全隐患引发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

三、环境因素环境因素也是导致大丰港码头火灾事故发生的原因之一。

当然,环境因素所指并不仅限于自然环境,还包括人为环境。

在自然环境方面,例如温度、湿度、风向等自然因素对火灾的发生都有一定的影响。

在人为环境方面,例如大气污染、温室气体排放、化工危险品的存储、处理等工作环境都会对火灾事故的发生产生一定的影响。

目前,大气污染严重,温室气体排放量大,大气中化工危险品的含量也在不断增加,这些都为火灾事故的发生埋下了伏笔。

因此,在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方面,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品及工作环境的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对火灾事故的影响。

四、管理不善管理不善也是导致大丰港码头火灾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

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报告高处坠落坠落亡人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年10月6日17时许,xxxx居民小区19号楼外墙维保暴发现场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导致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准则》、《生产调查报告突发事件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徽省交通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安监局、公安分局、住建局、人社局、总工会和xx乡政府组成的xx居民小区10.6高处坠落亡人事故调查团联合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

调查组在妥善处理抗洪抢险救灾以后,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应急处置、火情随意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罪责,提出了对事故阐明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和相关人员情况1.xx市龙福置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xx市xx经济开发区*****;法定代表人:黄某;注册资金:贰仟万;成立日期:2021年9月1日;营业期限: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

2.霍某(死者),女,汉族,47岁,1972年3月5日出生,家住********,身份证号:342***********26。

3.姚某,男,52岁,系xx集团亚杰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xxxx居民小区18、19号楼总承包人。

20XX年10月24日该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保修期截止2021年10月24日。

4.朱某,xx工程部经理,男,57岁,家住:xx*****,身份证号码:342**********3x.联系电话139****9785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紧急状况1.事故经过:2021年10月6日下午16时20分左右,xx市龙福置地有限公司工程部经理朱某安排的控股有限公司外墙维修工人霍某,独自一人在xx居民小区19号楼2单元准备成功进行外墙模块维修施工作业时,在没有彻底做好下定决心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不慎踩空,从18层楼位置坠落至2层楼的雨棚上。

大丰仓库火灾事故原因剖析

大丰仓库火灾事故原因剖析

大丰仓库火灾事故原因剖析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大型火灾事故,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其中,仓库火灾是火灾事故中的一种常见类型,一旦发生,不仅可能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周边环境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

本文将以大丰仓库火灾事故为例,对仓库火灾事故的原因进行剖析。

一、大丰仓库火灾概况2018年8月17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发生一起仓库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在大丰果菜批发市场仓库,火灾导致8人死亡,3人受伤。

起火原因初步判定为施工作业引发。

火灾一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仓库火灾事故的思考和反思。

二、大丰仓库火灾事故原因剖析1.管理不到位大丰果菜批发市场仓库是一个大型的果菜批发市场,每天都有大量的货物存放在仓库中。

然而,在仓库的管理方面存在明显的问题。

首先,仓库内部的货物堆放杂乱无章,未按照标准进行分类和摆放,一旦发生火灾,将给救援带来巨大困难。

其次,仓库内部缺乏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缺乏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火灾隐患得不到有效控制。

在此背景下,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将呈几何倍增。

2.施工作业不规范火灾初步判定为施工作业引发,这说明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

施工单位可能在进行施工作业时未严格执行有关的安全标准,也未进行必要的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

此外,施工人员可能未按照标准操作,使用了易燃材料或未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导致火灾发生。

施工作业不规范是大丰仓库火灾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3.应急预案不完善在大丰仓库火灾事故中,应急预案执行不力也是事故原因之一。

一旦发生火灾,应急预案和逃生通道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火灾发生后,大丰果菜批发市场的应急预案执行不力,导致火势扩大,造成了8人死亡和3人受伤的严重后果。

这也折射出了仓库管理方对灾害预防和应急救援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和培训。

4.管理和监督不力大丰果菜批发市场仓库火灾事故的发生,也反映出地方政府部门在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高空坠落事故反思总结

高空坠落事故反思总结

高空坠落事故反思总结目录一、内容概述 (2)1. 高空坠落事故概述 (2)2. 反思与总结的目的 (3)二、高空坠落事故原因分析 (4)1. 人为因素 (5)a. 未系安全带 (6)b. 操作不当 (7)c. 安全意识不足 (8)2. 物理因素 (8)a. 高空环境危险性 (10)b. 设备设施不完善 (11)c. 环境因素如风速等的影响 (12)3. 管理因素 (13)a.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 (14)b. 监督不到位 (15)c. 应急预案不完善 (16)三、高空坠落事故预防措施 (17)1.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18)2. 完善安全防护设施 (19)3. 强化监督检查 (20)4. 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1)四、高空坠落事故案例分析 (22)1. 国内外高空坠落事故案例介绍 (23)2. 案例分析总结 (24)五、结论与展望 (25)1. 反思总结的主要发现 (25)2. 对未来高空坠落事故预防工作的展望 (26)一、内容概述本次高空坠落事故反思总结旨在深入剖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梳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

全文将围绕事故发生的背景、过程、后果及处理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对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查找在安全管理、教育培训、设备维护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

1. 高空坠落事故概述在过去的一段时间内,我们公司发生了多起高空坠落事故,给员工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威胁,也给公司的发展和声誉带来了不良影响。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我们对这些高空坠落事故进行了深入的反思和总结,以期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部分员工对高空作业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要求了解不足,缺乏必要的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导致在高空作业过程中出现失误。

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

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不合理,如未配备安全带、安全网等防护设备,或者设备损坏、失效,无法有效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二零二零年安全生产月事故汇总

二零二零年安全生产月事故汇总

二零二零年安全生产月事故汇总2020年安全生产月是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重要议题之一,它是一项旨在加强安全生产、保护人民身体健康、提供清洁环境的重要活动。

在2020年的安全生产月中,尽管加强了相关的安全措施,但在全国各地仍然发生了一些意外事故。

以下是2020年安全生产月期间发生的一些重大事故的汇总:1.浙江一工地起重机坍塌事故2020年5月24日,浙江省温岭市一个工地上的起重机倒塌,导致5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原因据初步调查是由于起重机载重过重,导致起重机倒塌。

2.四川一矿井突发事故2020年6月28日,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一个煤矿发生煤与气突出事故,导致至少15人死亡。

事故原因是因为矿井内部气体爆炸导致境况失控。

3.江苏一化工厂起火爆炸2020年7月16日,江苏省盐城市一化工厂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导致至少8人死亡、5人受伤。

事故原因据初步调查是由于公司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到位。

4.浙江一钢构厂坍塌事故2020年9月10日,浙江省台州市一个钢结构厂上铺楼层倒塌,导致3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原因是由于钢结构厂未正确安装支撑杆,导致楼层倒塌。

5.河南一家属楼火灾2020年10月11日,河南省新乡市一家属楼发生火灾,导致9名消防员牺牲,3人失踪,3人受伤。

事故原因据初步调查是由于家属楼的安全措施不到位,存在火灾隐患。

这些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安全生产不能掉以轻心,必须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加强安全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社会的持续发展。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吾悦广场 “7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吾悦广场 “7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吾悦广场“7?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公布日期】2021.09.26•【字号】岚综管综〔2021〕115号•【施行日期】2021.09.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关于海坛片区吾悦广场“7?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岚综管综〔2021〕115号区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你局呈报的《关于批复海坛片区吾悦广场“7?2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岚执法应急〔2021〕239号)收悉。

经管委会研究,原则同意事故调查组作出的调查处理意见。

根据有关规定,现将事故调查报告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事故调查合法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规定。

事故的性质及原因(一)事故性质该起事故的性质是“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的等级为“一般事故”。

(二)事故的直接原因上海建方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按《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要求,在旋转吧台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谭*安全意识不足,在指挥塔吊吊运地砖过程中因接打电话而未注意身后的危险因素,导致从旋转吧台边沿跌落至水池地面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的间接原因1.上海建方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该公司安全管理不规范,未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谭*作为该公司施工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7月24日-29日期间,安全员不在项目工地,该公司未安排其他具备资格的人员替岗。

2. 平潭鸿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工程发包方,对上海建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不到位,未及时督促上海建方公司在旋转吧台临空一侧设置防护栏杆,未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

江苏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25”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2020)

江苏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25”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2020)

江苏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25”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报(2020)2019年12月25日9时23分,由江苏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施工的新丰镇荷兰花海防洪闸口构造工程在吊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3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大丰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区政府授权,2019年12月26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局、住建局、总工会、新丰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和单位组成江苏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12 25”一般起重伤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并聘请钢结构行业技术专家参与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调查、查阅资料,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造成的人员伤亡,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1.建设单位:江苏裕丰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丰旅游),成立于2014年3月6日,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略)A,注册地址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新丰镇荷兰花海内,法定代表人王友宏,经营范围为旅游景点设计;旅游景区园林规划、设计;旅游景区管理;园艺作物种植、销售;文艺演出等。

2.施工单位:江苏浩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建设),成立于2003年10月30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略)X,位于盐城市盐都区潘黄宝才工业园区内(E),法定代表人陈银龙,主要负责人凌兆红,注册资本102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加工制作等。

深度剖析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

深度剖析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

深度剖析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近日,江苏盐城的一家化工厂发生了爆炸事故,引起了广泛关注。

据目前了解,事故发生在一家名为天嘉宜化工公司的工厂,造成了多人死亡和伤亡,同时也对周边环境和市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这起事故的原因和影响,本篇文章将对事故进行深度剖析。

事故发生的经过根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爆炸发生在2019年3月21日下午,当时事故发生地点在江苏盐城市滨海县东京集镇胥滩村。

天嘉宜化工公司的一座厂房发生了爆炸,导致多人伤亡。

同时,爆炸还引起了火灾,浓烟滚滚上升,现场局势十分危急。

据媒体报道,当天下午约3点,厂区内发生了一声巨响,随之而来的是橙色的浓烟和火光冲天。

当地居民和工人们惊恐地发现,火光所在之处的化工厂顶部和侧面已经被炸开,一些建筑物坍塌,严重影响了周边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当时,事故现场的救援工作和伤员救治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

据了解,此次爆炸共造成至少78人受伤,其中有重伤和轻伤,并造成了多人死亡。

同时,爆炸还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现场的救援和应急处理工作十分繁琐复杂。

事故原因的分析目前事故的原因还在调查中,但根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可能是由于工厂违反了相关安全规定。

具体来说,可能是因为工厂储存和处理危险品的方式不当,导致危险品泄漏或者疏忽大意,没有及时进行危险品的处理和清理,最终造成了事故的发生。

事实上,在近年来的一些爆炸事故中,也存在工厂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如储存危险品不合规等。

这些问题都暴露了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与政府部门和行业管理者的监管、管理等也密不可分。

据了解,为了减少类似事故的发生,国家和相关管理部门已经采取了多项措施,如加强危险品运输和储存方面的监管和管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全面审查,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等。

这也提醒我们在日常的生产和生活中,要加强对安全问题的重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

事故的影响和应对措施据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此次事故对盐城市和周边市民的生活、工作和环境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但同时政府和相关部门也采取了多项措施进行应对,以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和控制。

大丰仓库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大丰仓库火灾事故原因调查

大丰仓库火灾事故原因调查一、事故概述大丰市某仓库是一家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主要用于存放公司的仓储商品及设备。

该仓库位于市中心,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共有两层楼。

事故发生在2021年8月15日晚上8点左右,火灾持续了大约3个小时才得以控制。

事故造成了数十亿的财产损失,因此受到了公众和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二、事故原因初步调查1. 环境因素根据初步调查,事发当晚的大丰市气温异常高,达到了接近40摄氏度的高温,加之强风,极大地助长了火势的蔓延。

2. 设施设备问题据相关工作人员证实,该仓库虽然具备消防设施,但大多数设备已经使用了多年,且维护不及时。

火灾发生当晚,消防设备故障且无法及时启动,对扑救火灾起到了消极作用。

3. 货物堆放问题仓库内堆放的货物密度很高,堆放方式不合理,存在一定的混乱情况。

这导致火灾一旦发生,难以及时找到有效的控制点。

4. 人为因素事故当晚,仓库内有工作人员在值班,但相关工作人员未能及时发现火灾,导致火势蔓延至较大面积才得以发现。

三、问题解决方案1. 建议对火灾的预防措施进行全面升级,包括对消防设施的更换和维护。

此外,对仓库内货物的合理堆放也需要进行整顿。

2. 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的消防知识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火灾的敏感度和应对能力。

3. 在火灾高发期,增加对仓库的安全巡查频次,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四、责任认定及处理1. 对于设施设备问题,相关管理人员和维护人员将被追究责任,需进行整改或甚至进行相应的处罚。

2. 对于堆放问题,需要对仓库进行整顿和重新规划,确保货物的有序堆放。

3. 对于人为因素,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应的教育培训,并进行责任追究。

五、事故对公司的影响及进一步措施此次火灾事故对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对公司的信誉也造成了一定的损害,需要公司进一步优化管理机制,提高对安全管理的重视度。

此外,需要全面检查公司所属各仓库的安全情况,确保类似事件不会再次发生。

公司还需要加大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力度,提高员工对于安全问题的重视和实际操作技能。

2023年开发区安全生产反面典型案例

2023年开发区安全生产反面典型案例

2023年开发区安全生产反面典型案例
以下是2023年开发区安全生产反面典型案例:
1. 江苏扬州“2·28”重大事故:2023年2月28日,江苏扬州一环卫工人
在上班时因道路隔离钢板松动摔入中间隔离带,不幸身亡。

经调查,事故主要原因系企业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车辆运送垃圾,违规将建筑垃圾交由个人清运,且未对清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2. 江苏盐城“4·17”火灾事故:2023年4月17日,江苏盐城市一工厂发
生火灾,造成5人死亡。

经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企业车间内部装修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现场可燃涂料的挥发物所致。

3. 浙江台州“4·17”重大事故:2023年4月17日,浙江台州市一工厂发
生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

经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企业违法将乙炔气瓶存放在车间内,在气瓶压力异常升高的情况下,气瓶阀门因压力过大开启,乙炔气体高速喷出引发爆炸。

4. 湖北武汉“5·10”重大事故:2023年5月10日,湖北武汉市一建筑工
地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4人死亡。

经调查,事故主要原因是施工企业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作业人员未佩戴安全带且在无任何安全防护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

这些案例表明,安全生产需要每一个环节的细致入微和严格监管。

如需更多信息,可查阅中国政府网发布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2023年有关事故情况的通报》。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高处坠落事故案例

2020年“高处坠落事故案例”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某日下午,沛县未来城企业员工张某、王某、刘某3人跟随车辆从公司装货回到公司铁场空地处,当车辆停稳后,王某和刘某下车做卸货接应,张某从车厢前端的上落架爬上车顶解开绳子,翻开挡雨帆布后开始卸货,当他把货物推出车后门时,突然失去重心,不慎连同货物一同坠落至地面,头部着地。

送至医院后,经医院诊断张某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后死亡。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一)事故的直接原因装卸工张某违反了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忽视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在没有佩戴安全帽情况下,爬上距离地面3.4米的货车车顶上卸货,且操作过程中粗心大意,没有确认站立位置是否安全、脚下是否稳固,不慎失去重心,从高处坠落,导致死亡。

其不安全行为是造成本事故意外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事故的间接原因1、货车司机作为现场安全员,发现张某违章作业后,没有及时加以制止,导致卸货现场作业缺乏有效的安全监管。

2、该公司虽然制定了公司安全生产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但在制度执行和落实方面缺乏力度;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未能认真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未能及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现场的安全监管不到位,安全措施未能落到实处。

综合以上原因,可以认定这起事故的性质是一起因个人违章操作、忽视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该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并在全公司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切实整改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针对货车卸货存在的高处作业危险性,应制定卸货作业规程,明确卸货操作操作顺序、方法,为高处作业岗位搭设安全的作业平台,严格从业人员对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对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点应增加警示标志和进行必要的整改。

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深度剖析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

深度剖析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

深度剖析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
2021年3月21日,江苏盐城化工厂发生严重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9人受伤。

该事故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相关部门也开始对该事故进行深入调查,下面将对该事故进行深度剖析。

1.事故原因
据初步调查,事故原因是由于施工单位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因为操作不当,引发煤气外泄,最终导致气体爆炸。

除了施工单位操作不当外,一些监管部门也存在失职失责的情况。

据报道,该厂曾多次违规运营,并多次接到监管部门的通知,但该厂并没有进行整改。

2.事故影响
此次事故对当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影响。

然而,该事故的影响并不仅限于当地,而是对整个国家的重要性化工产业产生了一定的冲击。

由于化工生产具有高风险性和公共危害性,此次事故再次提醒我们,危化品的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3.反思与建议
此次事故的发生,再一次提醒我们化工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以及企业的高度重视。

作为企业,首先需要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操作人员应该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以保证其具备相关操作技能和知识。

同时,政府应加强监管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坚决予以关闭整改,并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和检查,确保其规范运营。

1。

大丰最新火灾事故调查通报

大丰最新火灾事故调查通报

大丰最新火灾事故调查通报近日,大丰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全面了解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政府组织了专门的调查组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

经过调查组的全面调查和研究,现将调查结果通报如下:一、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在大丰市一家大型工厂的生产车间,时间为当地时间下午2点30分。

事故发生后,工厂内的消防设备迅速启动,同时相关部门和消防队伍通过应急通讯渠道,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灭火和救援。

经过5个小时的紧急救援,事故火灾被扑灭,但是不幸的是,造成了5名员工死亡,12名员工受伤。

此次火灾还导致工厂内的大量设备和原材料受损,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二、事故原因分析经过调查组的认真分析和调查,认为该起火灾事故的原因可以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管理不到位:据调查组了解,该工厂在日常生产中,未能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未能做好防火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加之员工培训和应急预案不到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 电气设备故障: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情况显示,火灾起因是由于生产车间内的一台老旧设备发生了电气故障,导致了火灾的发生,而且该设备所在区域的防火措施并不到位,消防设备也发生了故障,无法及时启动。

3. 突发事件处理不当:当火灾发生后,现场的应急预案并不完善,员工们未能迅速有序地疏散,导致了人员伤亡和火势蔓延加快。

三、责任认定和处理针对上述的事故原因,调查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认定,并提出了如下的处理意见:1. 对工厂所存在的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决定对该工厂进行停产整顿,并责令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2. 对工厂存在的电气设备故障问题,责成相关监管部门对所有工业企业的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确保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3. 对突发事件处理不当的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对所有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全面检查和完善,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员工能够迅速有序地疏散和逃生。

大丰市场火灾事故通报图

大丰市场火灾事故通报图

大丰市场火灾事故通报图事故时间:2022年9月15日晚上10点事故地点:大丰市场B座事故经过:据现场目击者和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在晚上10点左右。

当时,市场内部突然传出一阵巨大的爆炸声,随之而来的是一片火光和浓烟。

大多数商铺已经关闭,但仍有少数商铺内有人员。

火势迅速蔓延,并引发了爆炸。

火势火势蔓延迅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物质损失。

事故影响:此次火灾事故给大丰市场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据初步统计,此次火灾事故共造成100余人伤亡,其中重伤和轻伤人员分别为30人和70余人,造成了数十家商铺的不同程度的损失。

此次火灾事故还引起了市场周边居民的恐慌和困扰。

事故原因:经过调查,初步认定此次火灾事故是由市场内部一家商户的违规操作引发。

该商户在夜间违规使用明火,造成可燃气体泄漏,并最终引发了火灾爆炸。

我们对此次事故深表痛心和遗憾,对受害者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和支持。

同时,我们将全力配合公安和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事故原因,严肃处理责任人,并加强对市场的安全管理和监督,保障市场的安全稳定。

另外,为了尽快安抚市场周边居民和商户的情绪,我们将组织专业团队对市场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治理,并加强对市场内各商铺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全市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我们真诚希望市场的受害者能够早日康复,市场的受灾商户能够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市场的周边居民能够早日走出心理阴影,我们也将尽最大的努力,以最快的速度,让市场恢复往日的繁荣和安定。

最后,我代表大丰市场,向所有关心和支持我们的人士表示真诚的感谢。

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严谨的态度,全力做好市场复工复产的一切准备工作,全市场员工将再次鼓足干劲,恢复市场生机,努力让市场更加安全、更加欣欣向荣。

愿火灾事故再次警示我们,让我们时刻保持警觉,从自身做起,共同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市场环境。

市场管理委员会日期:2022年9月16日。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上海其林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9·1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上海其林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9·1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上海其林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9·1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0.12.14
•【字号】沪应急事故批〔2020〕9号
•【施行日期】2020.12.1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
正文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关于上海其林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9·1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
沪应急事故批〔2020〕9号上海其林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9·1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组: 《上海其林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丰县分公司“9·17”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沪应急事故调〔2020〕6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该调查报告。

请事故调查组各组成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督促有关单位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有效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上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2月14日。

大丰火灾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大丰火灾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大丰火灾案例分析报告范文一、案例概述2023年4月15日,位于大丰市的某化工厂发生了一起严重的火灾事故。

火灾发生于晚上21:30分左右,火势迅速蔓延,导致工厂内多个仓库和生产车间被烧毁。

幸运的是,由于疏散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介入,对火灾原因进行了深入调查。

二、火灾发生原因分析1. 违规操作:据调查,火灾发生时,工厂内部分员工在进行化学原料的混合操作时,未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导致化学反应失控,引发火灾。

2. 安全设施不足:工厂内部分安全设施老化,如消防栓、灭火器等,未能及时更新,导致火灾发生初期无法有效控制火势。

3. 应急预案缺失:工厂未制定有效的火灾应急预案,火灾发生后,员工无法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火势迅速蔓延。

三、火灾发生后的应急处置1. 立即报警:火灾发生后,工厂值班人员立即拨打119报警,并向上级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2. 组织疏散:工厂管理人员迅速组织员工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撤离,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火灾现场。

3. 初步灭火:在等待消防人员到来的同时,工厂员工利用现场可用的灭火器材进行初步灭火,尽可能控制火势。

四、火灾对工厂的影响1. 经济损失:火灾导致工厂内多个仓库和生产车间被烧毁,直接经济损失达到数百万元。

2. 生产中断:火灾发生后,工厂不得不暂停生产,影响了订单的交付,对客户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3. 信誉受损:火灾事故的发生,使得工厂的安全管理能力受到质疑,对工厂的声誉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五、火灾事故的反思与建议1. 加强员工培训:工厂应加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培训,确保员工能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类似事故的发生。

2. 更新安全设施:工厂应及时更新消防设施,确保消防栓、灭火器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提高火灾初期的灭火能力。

3. 制定应急预案:工厂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发生后的疏散路线和灭火措施,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4. 加强监督检查:工厂应加强对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操作,消除安全隐患。

关上生命的阀门:大丰市化肥厂“2·27”爆炸事故纪实

关上生命的阀门:大丰市化肥厂“2·27”爆炸事故纪实

关上生命的阀门:大丰市化肥厂“227”爆炸事故纪实
薛家玉;马勇良
【期刊名称】《上海消防》
【年(卷),期】2001(000)006
【摘要】虽然只是一条极细微的裂缝,甚至肉眼都难以察觉.但如果不对它引起警惕,及时消除,裂缝往往就会在不曾预料之时,爆发出令人震惊的杀伤力。

【总页数】2页(PA044-A045)
【作者】薛家玉;马勇良
【作者单位】不详;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X928.7
【相关文献】
1.用责任与担当筑起一道海上生命防线——海南海事局“丰盛油8”轮机舱爆炸事故应急处置纪实 [J], 何志成;欧开锋;吕东星
2.生命大营救——山东莘县化肥厂“7·8”液氨泄漏事故抢险救援纪实 [J], 杜家栋;周瑞明
3.化肥厂爆炸事故的不安全动作分析 [J], 罗刚; 沙策; 张于祥; 吴冰心; 钱云楼
4.韦斯特化肥厂火灾爆炸事故给我们的启示 [J], 唐彬;何琛
5.关上鼻子的“排污阀门” [J], 李洵;肖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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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丰丰捷物流有限公司“2·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2020)2020年2月28日7时20分,位于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1号仓库装货处,盐城大丰丰捷物流有限公司重型半挂牵引车司机邵亚东在装运货物结束后为运输货物加盖油布封车时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邵亚东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3月20日死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大丰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经区政府授权,2020年3月23日,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总工会、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盐城大丰丰捷物流有限公司“2 28”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依法邀请区监察委派员参加,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通过现场勘验、询问调查、查阅资料,事故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造成的人员伤亡,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对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及有关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盐城大丰丰捷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捷物流),成立于2014年12月4日,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统一社会信用代(略)X,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常州高新区大丰工业园共建东路1号7幢,主要经营地址位于盐城市大丰区大中镇南翔东路89号,法定代表人宗海峰,经营范围为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件运输;货物运输代理;搬动装卸服务(除港口经营)等。

丰捷物流于2019年3月13日取得了大丰区交通运输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盐字(略)),有效期为2020年1月8日至2022年1月7日。

丰捷物流自有运输车辆4辆,挂靠运输车辆30余辆,配备1名兼职安全员。

(二)事故相关单位基本情况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纸业),成立于2010年10月11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略)P,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港区造纸园区环港东路东侧、四级航道北侧4幢,法定代表人赵兵,注册资本172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为包装纸板(限涂布白卡纸)制造、纸张销售等。

该单位配备3名专职安全员。

由于疫情期间,博汇纸业规定只能一车一人进入厂区装运货物,但未就疫情期间加强货物装运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三)事故车辆及驾驶员基本情况事故车辆为重型半挂牵引车(以下简称挂车),型号为“东风牌DFH4250A4”,车辆识别代码:LGAG4DY36H3041717,发动机号:H2037371,车牌号为“苏JV8255”,拖挂号为“苏JA926挂”车辆准牵引总质量40000kg。

2017年12月18日,该车辆取得盐城市交警支队发放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和《机动车行驶证》,车辆所有人登记为盐城大丰丰捷物流有限公司,实际购买和产权人为夏志军。

2019年3月邵亚东向夏志军购买了该车辆,并于2019年3月25日作为乙方与甲方丰捷物流、丙方夏志军签订《车辆挂靠单位协议书》,车辆挂靠在丰捷物流,实际使用人和产权人为邵亚东。

挂靠期限从2019年3月25日起到2022年3月24日止。

邵亚东,苏JV8255挂车驾驶员,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人,2002年5月30日初次领取驾驶证,2014年5月30日换领驾驶证,有效期至2020年5月30日。

2014年7月25日,邵亚东取得泰州市运输管理处发放的《从业资格证》,(略),从业资格类别为货运驾驶员,有效期为2014年7月25日至2020年7月25日。

(四)运输合同和安全协议签订情况2019年4月10日,博汇纸业与丰捷物流签订《运输合同》,合同编号:JSBHZY19041003,博汇纸业将成品纸、木浆运输服务业务委托给丰捷物流,目的地主要为温州、青岛、长沙等,运输方式为汽运。

博汇纸业在发货前一天将运输计划告知丰捷物流,丰捷物流调度员根据博汇纸业的运输计划制定本单位运输计划,确定运输车辆,在计划发布后的48小时内将博汇纸业货物运送到指定目的地。

博汇纸业对进入厂区的运输车辆由保管员负责与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书》,在执行过程中,博汇纸业保管员对于不经常到厂运输车辆要求签订,对于经常运输的车辆采取抽签。

2019年12月27日和2020年1月5日,博汇纸业保管员与邵亚东两次签订了《安全协议书》,事发当天博汇纸业保管员未与邵亚东签订《安全协议书》。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救援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20年2月26日博汇纸业物流部工作人员将运输计划发给丰捷物流对接员张荣锋,张荣锋将计划转发给丰捷物流调度员赵平平,2020年2月27日上午6时59分,赵平平在公司微信群里发布装运计划,其中安排邵亚东的苏JV8255挂车装运卡纸33吨送至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驾驶员邵亚东于2月28日凌晨驾车到博汇纸业装运纸卷。

2月28日6时左右,邵亚东驾驶挂车(苏JV8255)到达博汇纸业保管办公室进行了登记,领取发货单(单(略)),装运货物为275g高松涂布白卡纸A(700mm)24筒、275g高松涂布白卡纸A(960mm)21筒,总质量33.09吨。

邵亚东一人驾驶车辆进入博汇纸业厂区装货,其妻罗亚兰在厂区外等候。

博汇纸业保管员陈春凤在数据库里找到产品库位填写在发货单上,再将发货单交给叉车工骆保卫,叉车工骆保卫通知驾驶员邵亚东将挂车开到1号仓装货点,熄火下车等待。

骆保卫用夹包机将装运的纸卷运到挂车旁边,通知保管员陈春凤来扫码登记,确定出厂货物规格无误后,骆保卫开始将纸卷装车。

上午7时左右,纸卷装车工作全部完成。

因当天下雨,为防止纸卷淋湿受潮,邵亚东将挂车停在装货处雨棚下加盖油布封车。

7时20分左右,邵亚东不慎踏空,从高约4米的车顶摔落至地面。

(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发生后,周围作业人员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博汇纸业仓库部负责人何玉军接到消息后赶赴现场并将事故情况告知丰捷物流公司负责人。

8时13分左右,“120”急救车到达现场,将邵亚东送往盐城市大丰人民医院救治。

2020年3月20日凌晨6时45分伤者邵亚东病情突然加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上报情况2020年3月20日上午,盐城市大丰区应急管理局接到大丰港区安监局报告,称2月28日装货受伤的邵亚东经抢救无效死亡。

区应急管理局将事故基本情况报告至区人民政府及盐城市应急管理局。

(四)善后处理情况接到事故人员死亡报告后,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会同大丰港边防派出所开展事故善后处理。

2020年03月21日,丰捷物流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善后处理工作结束。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一)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死者邵亚东,(略),51岁,丰捷物流挂车司机,(略),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桥镇江岸村一组人。

(二)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80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挂车驾驶员在距地面高约4米的载货挂车上进行封车作业时,未系安全带、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从高处坠落到地面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间接原因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丰捷物流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装卸货操作规程不健全,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安全带、安全帽等劳动防护用品。

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

丰捷物流未对邵亚东进行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未安排邵亚东参加日常安全培训,不能保证驾驶员熟悉封车有关的操作规程和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3.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

丰捷物流、博汇纸业安全管理人员未认识到高处封车作业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就封车作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驾驶员未按照要求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封车作业的事故隐患。

4.统一协调管理不力。

博汇纸业未与丰捷物流签订专门的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协议,也未在《运输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仅与挂车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书》,疫情期间未针对限制一人一车进入厂区装运货物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对外包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不力。

(三)事故性质综上分析,调查组认为,这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属地及相关部门履职情况盐城市大丰区运输管理处(以下简称运管处)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具体实施物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运管处采取集体安全约谈及抽查的方式对全区物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常态化监管,2020年1月与全区物流运输企业签订了《2020年度道路危货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落实物流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019年10月24日、2020年3月19日(事故发生后)两次召集辖区内物流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体安全约谈,至2020年3月累计对全区物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抽查73家次(全区注册物流运输企业约500余家),所查隐患均督促整改到位。

但对全区物流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监督检查不够细致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不够到位。

大丰港造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对辖区内企业的安全监管,具体工作由安全环保科实施。

安全环保科每月对辖区企业(包括博汇纸业)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均已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但对博汇纸业承包商的管理监督管理不到位。

六、事故责任的认定及处理建议(一)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建议1.邵亚东,(略),51岁,丰捷物流司机。

安全意识淡薄,未按照本单位《货物搬运及装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封车作业,在封车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在未采取防高处坠落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违章冒险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予追究责任。

2.茅海明,(略),42岁,丰捷物流兼职安全员,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不力,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要求对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建议丰捷物流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其严肃处理。

3.宗海峰,(略),40岁,丰捷物流总经理,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消除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按法律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事故隐患,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

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4.赵兵,(略),41岁,博汇纸业总经理。

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疫情期间未针对限制一人一车进入厂区装运货物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未对外包单位加强统一协调管理。

建议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陈健,大丰港造纸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安全环保科科长,对博汇纸业承包商管理监督管理不到位,建议由大丰港经济开发区纪工委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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