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报告:关于预防机关“微腐败”问题的研究

调研报告:关于预防机关“微腐败”问题的研究

“微腐败”是相对于通常意义上的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而言,本质上二者并无不同,都有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职权假公济私的成分,无非是把公权力用以勾兑个人或个别小团体私利的腐败行为,其区别只在于腐败的方式、程度、等级、数量等方面。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一大批严重违纪违法的案件,“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赢得了党心民心。但是,在机关中一些部门个别干部身上存在的“微腐败”问题依然不容忽视。例如:有的挖空心思虚报冒领、私车公养、公款接待亲朋好友;有的利用掌握公权力,刁难群众,吃拿卡用,贪占便宜;有的有事无事到下属部门以调研指导工作为名,违规接受同城接待或者相互宴请等等,这些问题如果任其蔓延发展,势必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影响一个干部的健康成长,必须保持坚强的政治定力,下大力扼住此风蔓延。

一、当前机关“微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漠视群众“高高在上”。少数机关干部在位不作为、慢作为、怕作为,作风懒散,喜欢串岗、溜岗,上班时间办私事,对基层的办事要求有好处或者熟人就办得快,没有好处就拖拉、推诿、刁难,责任担当意识比较淡薄,基层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二)打擦边球发放津补贴。有的单位工会经费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执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有关规定,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单位节假日慰问职工不按规定发放

慰问品而直接发放现金,甚至有的单位超标准发放;有的单位虚列工会活动人均计发职工春秋游、优秀学员等费用;有的单位违规发放“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八一建军节”和民族节庆等节日慰问金。

(三)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食堂、乡下农家乐及家庭;有的单位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有的单位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管理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四)公私不分,以权谋私。个别公职人员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公私不分,把单位资产当家产,利用手中的权利长期占用单位笔记本电脑、照相机等公物,个别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长期占有单位加油充值卡私车公养等。

二、产生机关“微腐败”的原因及特点

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产生“微腐败”的根源是多方面的,归结起来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宗旨意识和纪律观念淡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八项规定”及一系列党内法规,但一些部门领导以工作忙为由不善学、不注意学,平时按规定组织单位集体学习活动都照本宣科,应付检查,流于形式。一些部门领导干部高高在上,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对党规党纪的理解一知半解,由此思想上产生“理想理想,有礼就享;前途前途,有钱就图”,“人不为已,天诛地灭”等人生信条,行动上不甘心于当人民的公仆,而是凭借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权力竭力追求物质享受,贪赃枉法,沉湎于纸醉金迷之中,失去了人生的方向,忘记了党的宗旨,背离了自己的理想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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