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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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则
1、工程项目部属工程总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为提高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2、本规章制度是规范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行为、明确项目部各层次与人员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关系、考核评价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的基本依据。
3、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应实行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4、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除应遵循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5、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6、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7、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8、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第一编日常管理
第一章行为准则
第一条严格遵守集团、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尊敬领导,尊重同事,礼貌待人。
第三条工作尽责,不贪污,不浪费,不破坏公司财物。
第四条工作认真,态度端正,服从安排,一切行动听指挥。
第五条公私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怠工,不旷工。第六条遵守作息制度,保证工作、生活秩序。
第七条不着奇装异服,挂牌上岗。
第二章办公管理
第一节工作人员守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
第二条项目办公室内的一切办公用品、物件,均由项目部配备使用。第三条项目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必须完备并上墙公示。
第四条项目部办公室内桌椅及其他办公物件的布置应当整齐;办公桌面应保持整洁;办公室内应保持地面清洁,办公室内不得给人
以脏、乱的感觉。
第五条一切办公用品均为公物,个人不得私自侵吞、转借、破坏,日常办公耗材须“以旧换新”。
第六条遵守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怠工,不串岗,公私事均须请假。
第七条工作人员着装必须整洁,语言文明,不得有损单位形象。
第二节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项目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技术员
一名、质量员一名、安全员一名、库管员一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项目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项目部根据工期、质量目标定期召开现场会议;
②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要求技术员会同安全员每天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
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组织月大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项目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
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
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工地安全、工程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第三节办公用品审批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办公用品管理,规范办公用品审批程序,明确审批职责和审批权限,控制各种办公用品的保管与使用,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各项目所有办公用品的审批。
第三条职责:经理及申请人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办公用品审批单并签字,如有需要,直属副经理也可代部门主管审核支出。
第四条物品入库后按办公用品管理办法进行发放。
第四节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办公用品应先由需要者作申请计划,经经理签字后,由项目办公室统一作购买计划采购。
第二条办公用品的购买应本着质量优先的原则,不能盲目追求价格便宜,要货比三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选择经济合理的物品
购买。
第三条在购买物品时,要尽量做到物尽所能,物尽其用,并当场清点物品数量,如实开具发票、货物清单、保修单等凭证。
第四条办公用品买回后应立即交保管人员验收、核实后如实入库,并在发票上面签字。
第五条办公用品的发放应本着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物品的损耗。每个人按需领取,如实登记。
第六条办公用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非本单位人员不得领用。
第七条管理人员应每月结束后制作办公用品损耗表,向项目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第五节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项目部所有收文和发文均由办公室统一处理流转。
第二条收文处理程序
1、对公司和项目部所有收文应送经理批示。
2、文件经经理批示后,根据批示意见复印或直接送交相关人员阅
办签字。
3、文件办理要及时、准确、符合程序,办公室负责监督办理工作。
4、对办理完毕的文件分类存档并编号。
第三条发文的处理程序
1、由资料人员根据需要自行拟文,用公司统一的拟稿纸打印,并
由项目负责人核稿签字后送予经理签发。
2、经项目经理签发后,由办公室统一编号。
3、由拟稿人校对无误后打印相应份数,加盖公章后下发或上报。
第六节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就公司和各项目部使用的印章的刻制、更正与废止、管理及使用方法做出规定。
第二条项目部各类印章的刻制应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填制“印章刻制申请表”提交主管领导审批,“印章刻制申请表”中应填制
印章名称、用途、式样、字体、大小等内容。
第三条印章刻制、监管由办公室负责,如有需要更换或废止的印章应由规定的管理人员迅速将旧印章交还公司办公室,废止印章由
公司办公室保存三年;任何其它部门或个人均不得私自刻制项
目部各类印章,一旦发现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条印章管理由办公室专人负责。
第五条印章原则上不准带出项目部,如确因工作需要,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带出。
第六条用印方法:
1、印章应盖在文件正面。
2、盖印文件必要时盖骑缝印。
3、盖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
4、公司文件、对外介绍信、证明材料合同及其它以公司名义出具的
材料盖公司印章。
5、任何人不得在空白介绍信或空白纸上加盖印章。
第七条如违反上述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的,追究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