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出厂检验控制流程精华版样本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出厂检验控制流程

1目的

确保公司内部加工生产的整机或组件产品的出厂检验处于受控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部生产的用于销售的整机或组件产品,以及XX产品。

3术语和定义

出厂检验:包括安全测试、FQC检验和OQC检验。

4职责与权限

4.1FQC/OQC:负责整机或组件产品的检验。

4.2质量控制部:经理或由其授权人员负责销售整机或模块产品合格入库的批准放行。

4.3物流部:负责每月统计成品库存并将需重工机器送检。

4.4计划部:负责开出对成品库整机复检的重工单。

4.5XXXX检验人员:负责XXX产品的检验。

5内容及流程

5.1FQC检验:

5.1.1送检

5.1.1.1组件产品送检:产品线装配组或调试组填写《产品送检/入库交接单》随组件产品送

至FQC•工序。

5.1.1.2整机送检:调试组将经检测合格的整机及所有涉及整机追溯的信息(如追溯表、整

机故障技术分析报告等)随机送至FQC工序。

5.1.2检验

5.1.2.1组件产品检验:按相应检验规范检验,检验合格后流到下工序,检验过程中发现的

不合格品处理按《制程不合格品处理规范》执行。检验记录应予以保持。

5.1.2.2整机检验:

A、整机安全检验:按《通用各机型整机批量安全检验规范》的要求检验。检验合格后流

到下工序,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处理按《制程不合格品处理规范》执行。检验记

录应予以保持。

B、整机常规检验:按各机型对应整机FQC检验规范或结合各产线通用FQC检验操作指

南进行检验作业,整机外观参照《XX产品通用整机外观检验规范》的要求检验。检验

合格后流到下工序,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处理按《制程不合格品处理规范》执行。

检验记录应予以保持。

C、整机配置、标识检验:按各订单要求配置逐一确认,对机器标贴、专利标贴以及特殊

的标贴、语言和丝印、硬件配置等需特别关注,具体可根据各生产线自行制定的《____

工序检查表》内容进行并保持记录。监护产品FQC按《通用监护产品FQC扫描检验工

艺》执行。检验合格后流到下工序,不合格品的处理按《制程不合格品处理规范》执行。

5.1.2.3整机批量性能外观检验

a)FQC检验员按《通用产品整机批量性能外观检验抽样规范》(Q-T-123 )从合格整机中

抽取样本进行整机性能外观的批量检验,检验记录由质量控制部相关授权人员进行审核,

给出是否合格放行的处理意见。

b)当出现不合格时,按《制程不合格品处理规范》处理,待原因分析出来后,需经过评审

决定本批产品的处理。

c)如果涉及整批机器的返工或让步放行,需由产品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处理方案,不

良处理后复检合格并经质量控制部审核批准后方可放行。

d)各检验过程需检查和复核“产品追溯表”的相关信息。

5.1.2.4检验记录归档:检验合格与不合格的记录都要予以保持并归档,包括《产品送检/入

库交接单》、《FQC检验记录表》、《XX类产品整机检验记录》、《整机抽检记录》以及

《整机故障技术分析报告》等。原则上《产品送检/入库交接单》必须与质量记录一

起归档,并保证其对应关系,记录的归档应便于查询。

5.1.2.5填写交接单:FQC根据检验记录填写《产品送检/入库交接单》并登记台帐。《产品

送检/入库交接单》质检编号栏填写《FQC检验记录表》编号。

5.1.3标识:产品的标识按《生产过程标识管理规范》的要求执行。

5.1.4审核:《产品送检/入库交接单》及《FQC检验记录表》、《XX类产品整机检验记录》、《整

机抽检记录》由FQC送质量控制部审核,以确认产品的最终检验结果,并由质量控制部相关授权人员依据提供的记录判断检验过程是否正确选用了DMR要求的检验标准、合格的验收设备以及提供的验收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填写是否正确等决定是否准予合格放行。5.2OQC检验

5.2.1送检:对于组件产品由包装作业员填写《产品送检/入库交接单》,整机则直接使用FQC

提供的《产品送检/入库交接单》送OQC检验。

5.2.2检验审核及标识:包装OQC按《通用XX整机包装检验规范》对包装进行检验,检验过

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处理按《制程不合格品处理规范》执行。检验记录应予以保持。

5.2.3检验记录归档:检验合格与不合格的记录都要予以保持并归档,《XX产品追溯表》由OQC

归档保存并按照《产品电子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转化成“产品电子档案”。

5.3XXC产品检验

5.3.1生产检验:按《XXXX生产检验规范》的要求对试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流到下工序,

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处理按《试剂不合格品处理规范》执行。检验记录应予以保持。

5.3.2出厂检验:按《XXXX出厂检验规范》的要求对试剂进行检验,并按照《XX包装标志、

标签和说明书检验规范》对试剂包装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货,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处理按《XX不合格品处理规范》执行。检验记录应予以保持。

5.3.3留样检验:按《XX留样检验规范》的要求对留样试剂进行检验,且每周需对留样稀释液

本底进行跟踪。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情况处理按《XX不合格品处理规范》执行。检验记录应予以保持。

5.3.4型式检验:根据《XXXX型式检验规范》的要求视实际情况(如新产品、重大工艺变更、

原材料变更等情况)需对试剂进行型式检验。检验合格后流到下工序,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处理按《XX不合格品处理规范》执行。检验记录应予以保持。

5.3.5检验记录归档:检验合格与不合格的记录都要予以保持并归档,包括《XXXX生产检验记

录表》、《XXXX型式检验记录表》、《XXXX出厂检验记录表》、《XX包装标志、标签和说明书检验记录表》、《XX留样检验记录表》、《样本底跟踪记录表》以及《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表》等。记录的归档应便于查询。

5.3.6审核:《XXXX生产检验记录表》、《XXXX出厂检验记录表》、《XX试剂包装标志、标签和

说明书检验记录表》由试剂厂送质量控制部审核,以确认产品的最终检验结果,并由质量控制部相关授权人员依据提供的记录判断检验过程是否正确选用了DMR要求的检验标准、合格的验收设备以及提供的验收记录是否齐全、记录填写是否正确等决定是否准予合格放行。

试剂生产的具体控制流程内容即流程图参见《XX生产控制程序》()的说明。

6流程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