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航标知识
航标专业知识
航标专业知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航标是指航行中的标志物,是指示和指引船只安全航行的一种设施。
航标的种类繁多,包括灯塔、浮标、航标塔等。
航标是航行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设施,具有重要的指引和安全作用。
航标的种类及作用航标的种类很多,主要包括灯塔、浮标、航标塔等。
灯塔是用来指示航行船只的方向和位置的,通常在海岸线上建造,其顶部通常安装了灯光设备,以便夜间船只也能清晰看到。
浮标则是在水面上浮动的标志物,一般用以标示安全水域、航道等。
航标塔则是一种高大的塔式建筑物,用以指引航船的行进方向。
航标的作用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指引航行的方向和位置,二是为了提供安全的航行环境。
船只在航行过程中通过观察灯塔、浮标等航标,可以准确把握方向和位置,避免航线偏离或发生其他意外。
航标的存在也为船只航行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保障,通过航标可以辨认安全水域、浅滩等障碍,并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航标的设计与设置航标的设计与设置需要考虑航行船只的特点和需要,以及海域的地形、气候等因素。
一般来说,航标的设计应该具有醒目的特点,易于辨认和识别,以便船只能够迅速准确地识别并作出相应的行动。
在海域复杂、水深浅变化大的情况下,航标的设置也需要考虑更多因素,以确保船只能够安全地航行。
航标的维护与管理航标是航行中的重要设施,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和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航标主要包括清洁、保养、修理等工作,以保证航标设施始终处于最佳的工作状态。
航标的管理也需要确保其标志物能够及时更新、更换,确保其准确性和有效性。
总结航标作为指引和保障船只安全航行的重要设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航标种类多样,包括灯塔、浮标、航标塔等,各具特点并具有不同的作用。
航标的设计与设置需要综合考虑船只的特点和需要,以及海域的地形、气候等因素,维护和管理航标也必不可少,确保其正常运行。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对航标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能够更加重视航标在航行中的重要性。
第二篇示例:航标是航行中的重要指示标志,以其形状、颜色、灯光等特征,帮助船舶确定航线、行驶方向和安全通航。
第七章 航标与《航标表》
第七章航标与《航标表》第一节助航标志的种类一、助航标志符号1、灯塔:用来测定船位、方向以及指示危险物。
2、灯桩:设于岸上,规模较小的灯塔。
1、立标:设在浅水区,指示危险物或用作叠标。
4,浮标、灯浮标:设在水上,表示航道和危险物。
5、灯船:用来指示航道和危险物。
浮标的基本形状有如下几种:罐形、锥形、柱形、杆形、球形,共五种。
在灯标旁边除了标注灯质外,还要标注周期、灯高、射程、雾号。
光弧:方位指由海上看灯光的真方位。
二、灯质指灯光的节奏和灯光颜色。
灯光颜色:白、红、绿、黄。
基本灯质:定光、闪光、明暗光、互光。
常见的灯质有:定光,闪光、联闪光、明暗光、联明暗、互光、互闪、互联闪、互定闪、莫尔斯闪光。
(各举一例)另外,还有组合闪。
如:闪(2+1)、快闪(6)+长闪其中:闪光灯还分:长闪、快闪、甚快闪、特快闪。
第二节中国水上助航标志A系统:欧洲、非洲、大洋洲、印度洋以及除了日本、朝鲜、菲律宾以外的亚洲国家。
B系统:南、北美洲、日本、朝鲜、菲律宾。
一、侧面标志用来表示航道两侧的界限。
1、左侧标:设在航道左侧,标身为红色,顶标为红色圆罐。
灯光为红色,闪 4秒、闪(2)6秒、闪(3)10秒、快闪。
2、右侧标:设在航道的右侧,标身为绿色,顶标为绿色圆锥体。
灯光为绿色光,节奏同左侧标。
航道走向:(1)、从海上驶进港口。
(2)、围绕大片陆地顺时针的方向。
(3)、特殊地区用表示。
B系统侧面标的颜色和A系统侧面标正好相反,其他相同。
3、推荐侧面标志:设在水道分叉点上,用来推荐航道。
(1)、推荐左侧标:推荐航道在本标右边。
标身为红色,中间有一条绿色横纹,顶标为红色圆罐。
发红光、灯质为闪(2+1)6秒、9秒、12秒。
(2)、推荐右侧标:推荐航道在本标左边。
标身是绿色,中间有一条红色横纹,顶标为绿色圆锥。
发绿色光,灯质为闪(2+1)6秒、9秒、12秒。
二、方位标志指明危险物的位置以及安全通过的一侧。
1、北方位标:设在危险区的北面,船从本标的北面通过。
航道基础知识
航道基础知识一、航道的基本概念;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可供营运船舶及排筏在不同水位时期通航的水域。
二、航标的种类及其功能、形状、颜色、灯质、作用距离等;答:种类:过河标、沿岸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桥涵标。
(1)过河标功能: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形状:岸标:锥形、杆标或塔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两块,分别向上、下方航道。
浮标:锥形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三快,闭合组成。
颜色:左岸:白色右岸:红色灯质:左岸:绿色,顿光;或白光,莫尔斯信号“M”(——)右岸:红色,顿光;或白光, 莫尔斯信号“D”(——··)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2)沿岸标功能:设在沿岸航道一侧的岸上,标示延安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沿着本岸航行。
形状:锥形标身上端装球形顶标一个颜色:左岸:锥形标身白色,顶标黑色或白色右岸:锥形标身红色,顶标红色灯质:左岸:绿色,定光右岸:红色,定光最小按航行距离:30米(3)侧面标功能:社在浅滩、礁石、沉船等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或通航分到的近岸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也可以设在附近有足够水深的露出水面的航道碍航物上,称锥形岸标或罐形岸标。
形状:岸标:杆形或框架形,塔形体上端左岸加装锥形顶标,右岸加装罐形顶标。
浮标:左锥形,右罐形颜色:左岸一侧:白色或黑色。
杆形体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黑白相间横纹。
浮标追性标体、岸标锥形顶标为黑色或白色。
右岸一侧:红色。
杆形灯桩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红、白相间的横纹。
浮标罐形标体、岸标罐形顶标为红色。
灯质:右岸一侧:绿色,定光或单、双闪光左岸一侧:红色,定光或单、双闪光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10米(4)左右通航标: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新碍航物、航道分汊处或支流通航河口,标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形状:岸标:塔形浮标:锥形颜色:面对标体,每面中线两侧分别为左侧白色,右侧红色。
灯质:白色,三闪光;或红色和绿色并列定光灯各一盏,面向下游,标志左侧为红灯,右侧为绿灯最小按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5)示位标功能:设在宽阔水域,标示河口、进港航道的进出口、岛屿、浅滩区、礁石区等位置,供船舶确定航向,知识船舶循标志进入河口、进港航道,或警告船舶避离危险区。
航标知识
28/05/2019
The IALA WWA Level 1 Manager Cour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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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区可航水域桥梁助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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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区可航水域桥梁助航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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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遥测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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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GIS 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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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土倾倒场 军事演习区 电缆、管道、或摄入/排放口 娱乐场所 界限或者疏浚/锚泊区域 水产养殖区域 黄色的“X”顶标(可选) 黄灯除了用于表示方位标,还适用于标注孤立 障碍物或者安全水域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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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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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沉船示位标
垂直交叉顶标(可选)) 黄/蓝交替的灯光
1秒蓝 0.5秒暗1秒黄 0.5 秒暗
灯塔
大型显著建筑物
在海岬,海岸或沿海岛屿 和礁石上
充当日标–色彩带等
远程航标灯的安装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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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桩
较小的结构 特点:日标牌、顶标和数字 适合设置在港口的入口、码头和
近海的礁石上 近程航标灯的安装平台 可以替代灯浮使用
航标知识
目录
1、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 2、浮标位置 3、固定航标 4、桥梁助航标志 5、航标遥测系统
2
历史背景
年份 18世纪末 1936 二战以后
事件 浮动标志首次在航标上使用;多种制式 国际联盟(日内瓦)协议 – 未通过 日内瓦协议(横向/方位标志)通过,但是没有规定协调的方法。
1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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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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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明暗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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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测量与航标管理
第一节 内河水道
三 航道尺度
确定航道标准宽度时,应考虑的因素: • 船舶(队)的尺度、船(队)型、船舶(队)的操纵性、偏航程度; • 航道尺度、航道形态; • 流速、流态; • 气象条件。
长江干线对航道标准宽度Bmin的规定: • 川江—— 60m; • 中游—— 80m; • 下游——100m; • 当与Hmin的维护不能兼顾时可缩窄Bmin,不得小于:川江50m;中、
② 平原河流:流经地势平坦、土质疏松的平原地区。平原河流的形成过程主要表现为水流的堆积作用,在 这一作用下,河谷中形成深厚的冲积层,河口淤积成广阔的三角洲。主要特点如下: • 河床质为粗沙、中沙、细沙和粘土。 • 横断面在顺直河段多为抛物线形或矩形;弯曲河段的弯顶部分为不对称三角形;江心洲分汊河段呈“W”字形 (马鞍形);游荡型河段则十分散乱。 • 平原河流的水面比降一般都比较小、流速也较小;流态比较平缓,不正常水流较少,且强度较弱。 • 水位变幅不大;但河道多变。
1 2 L1 L2 L b1 b2 b d1 d2 d
Bmin 2(b L sin d ) c
C 1 (b L sin)
2
d
1 4
(b
L sin)
1 2
tVs
s in
Bmin 2(b L sin) 1.5 3(b L sin)
通常 ° 取3 ; Bmin 5b。
第一节 内河水道
一 河流基本知识
(1)河流:河流是指陆地表面上的线性凹地与在其上流动的河水的总称,是在地壳构造运动的基础上,水流 与河床长期不断相互作用下形成的。
(2)河流分类: ① 山区河流:流经地势高峻,地形复杂的山区。河谷的形 成一方面与地壳构造运动密切相关,一方面受水
航道航标常识[大全]
内河助航标志一、概述1、内河助航标志(简称内河航标)是反映航道尺度,确定航道方向,标志航道界限,引导船舶安全航行的标志。
现行的内河航标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4日批准,1994年9月1日实施的GB5863-93年《内河助航标志》,并引用GB5864《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2、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功能:内河航标是船舶在内河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其主要功能是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与碍航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3、决定河流左岸、右岸的原则:按水流的方向确定河流的上下游,面向河流下游,左手一侧为左岸,右手一侧为右岸。
对水流流向不明显或和河段流向不同的河流,按下列顺序确定上、下游:(1)通往海口的一端为下游;(2)通往主要干流的一端为下游;(3)河流偏南或偏东的一端为下游;(4)以航线两端主要港埠间的主要水流方向确定上、下游。
4、左、右岸航标颜色的确定:左岸为白色(黑色),右岸为红色;光色是:左岸为绿光(白色),右岸为红光。
不必区分左、右岸的内河航标按背景的明暗确定,其颜色是:背景明亮处为红色(黑色);背景深暗处为白色。
内河航标灯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5、内河航标按功能分为三类,即:航行标志、信号标志、专用标志。
二、航行标志航行标志指标示航道方向、界限与碍航物的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和桥涵标等十种。
三、信号标志为航行船舶揭示有关航行信息的标志称为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及节制闸标等六种。
四、专用标志为标示沿、跨航道的各种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域所设臵的标志,其主要功能不是为了助航的统称为专用标志。
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及专用标等二种。
五、内河航标配布1、内河航标配布类别内河航标配布类别分:(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
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
航海航标知识点总结
航海航标知识点总结航海航标是指在海域和水道上用于指示航行方向、安全标志和信息交流的设施。
航海航标的设置和使用对于保障航行安全、指引船舶航行十分重要。
航标种类繁多,每种航标具有特定的意义和用途,航标设置规范和使用方法也各有不同。
本文将对航海航标的种类、设置要求、使用方法和相关知识点进行总结介绍。
一、航标种类1. 岸上航标:岸上航标是岸边或沿岸水域上设置的用于指示陆地、水域地理和海事信息的航标。
岸上航标包括灯塔、标志牌、天线塔等。
2. 浮标:浮标是浮在水面上用来指示航行方向和水域危险的航标。
浮标通常由浮筒、支架、标志牌和标志灯等组成,根据用途和位置的不同,浮标又分为浮式航标和锚固式浮标。
3. 航标灯塔:航标灯塔是用于指示航线、灯光、水深和其他航行信息的设施。
灯塔通常分为陆地灯塔和浮标灯塔两种类型,其设置和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标准。
4. 警示标志:警示标志是用于警示船舶避让或注意水域危险的设施,包括警报器和警告标志等。
警示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对于确保航行安全十分重要。
5. 辅助标志:辅助标志是用于指示航线和辅助航行的设施,包括引导标志、航线标志和辅助装置等。
辅助标志的设置和使用可提高航行的效率和准确性。
以上是常见的航海航标种类,每种航标都有其独特的作用和用途,航标的设置和使用对于保障航行安全至关重要。
二、航标设置要求1. 航标设置地点:航标应根据航行需要设置在水道、岸边、浅滩和水域障碍的周围,以便于船舶识别和引航。
航标的位置应远离水域危险、交通干扰和自然灾害的影响。
2. 航标设置数量:航标的设置数量应根据水域特点、航行需求和安全要求确定,通常应保证航标之间的识别距离和连续性,以便于船舶安全和准确的导航。
3. 航标设置高度:航标的设置高度应根据水域深度、船舶高度和视线距离等因素确定,以便于船舶远景识别和近景识别。
4. 航标设置亮度:航标的设置亮度应根据水域条件、天气状况和夜间能见度确定,以便于船舶远距离和近距离识别。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精心整理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航道概述一、航道概念及分类(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
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
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
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第五节航标介绍
国际浮标系统的组成 侧面标志(Lateral Marks)
方位标志(Cardinal marks) 有五类标志组成 孤立危险物标志(Isolated Danger Marks)
2024/7/17
安全水域标志(Safe Water Marks) 专用标志(Special Marks)
航标
1.侧面标志(Lateral marks) 侧面标志标示可航航道的侧面界限。 按“浮标习惯走向” 标示航道左侧(Port)的称左侧标,标示航道 右侧(Starboard)的称右侧标。
航标
国际浮标系统适用的助航标志 除灯塔、扇形光灯标(光弧灯)、导灯(导标)、叠标、灯船 及大型助航标志外的一切固定和浮动标志。 即灯塔、扇形光灯标(光弧灯)、导灯(导标) 、叠标、灯船 及大型助航标志可自由设置,其余标志的设置必须遵守国际 浮标系统的规定。 国际浮标系统使用的浮标形状 罐形 、锥形 、球形、柱形和杆形等。
国际浮标系统区域划分——将世界分为2个区域,执行2种制度。 A地区(左红)(region A)和B地区(右红) (region B),或称为 A制度和B制度。
B地区:包括 美洲 和亚洲的日本、韩国、菲律宾。 A地区:其余地区。 A地区和B地区的区别仅在于两种侧面标志的颜色、顶标颜色、 20灯24/7光/17颜色正好相反。
Can or cylindrical buoy 、Conical buoy 、 Spherical buoy 、 Pillar buoy 、Spar buoy
2024/7/17
航标
国际浮标系统使用的灯光颜色:白、红、绿、黄
红光和绿光为侧面标志专用,黄光为专用标志专用; 白光用于其它类型的标志,并以发光节奏加以区别。
2024/7/17
航道专业知识——航道的概念
航道专业知识——航道的概念魏信号航道专业知识航道专业知识——航道的概念一、航道的概念在不同的学科中,对航道都有着各自的定义。
海洋测绘学中,航道是指舰船航行的具有限制性或推荐性的带状水域;在海洋工程学中,航道是指供船舶航行或进出港区水域的水上通道;在渔业工程与渔港学中,航道是指为保证船舶安全航行所开辟的具备一定水深、宽度及航标的水道;在航道与港口学中,航道是指在江河、湖泊、水库等内陆水域和沿海水域中能满足船舶及其他水上交通工具安全航行要求的通道;在交通运输工程学中,航道是指水道中具有一定深度、宽度、净空高度和弯曲半径,能供船舶安全航行的水域。
因此航道这一概念涉及到多个学科,如上图。
本文所研究的航道水域是指交通运输工程学中航道所围成的水域。
“航道”这一概念在不同时代、不同学科领域具有多重含义,仅在水路运输领域内部就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近年来生态航道、绿色航道、数字航道、智慧航道等航道概念的兴起,更是赋予了传统的航道概念(航道系统专用的概念)新的内涵,也扩大了航道概念多领域的解读范围。
所以单一的从航道系统内部的角度视野去看待新的航道相关概念是远远不够的,需要从一个相对宽泛的视野来看待航道概念,探索航道相关概念,梳理航道易混淆概念,重构航道概念体系,进而理清新时代航道的新内涵。
(一)水路运输领域内航道概念辨析水路运输领域内对航道的理解历来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广义的航道概念广义的航道基本上与河道或基本河槽等同。
国外也常用“水道(Waterway)”一词来表示航道,而“水道”亦即有较大水流经过的通道,包括江、河、渠道等。
德国《联邦航道法》将“供公共交通运输使用的联邦内河航道”列入航道法的附件。
2.狭义的航道概念航道的狭义理解等同于“航槽(navigation channel)”。
因为航道应当有尺度标准和设标界限,航道位置可以随河床演变或水位变动而随时移动,航道尺度也可以随季节与水位变化以及治理工程的实施而有所调整。
航标专业知识
航标专业知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航标是指用以引导船只行驶和标示航道的一种设施,也是航行安全的重要标志。
航标分为陆地航标和水上航标两种类型,根据功能不同,分为指示性、警示性和指挥性航标。
航标的种类繁多,根据其不同的用途和安装位置,可以分为灯塔、浮标、灯浮、灯浪等。
在航标专业知识中,首先要了解不同类型的航标及其功能。
灯塔是一种固定在岩石、礁石或岛屿上的塔式建筑物,通常用于指示陆地的重要地点、危险区域或航道。
浮标是一种可以随波漂浮在水面上的航标,用于标志水域的航道或危险区域。
灯浮是在水面上放置的一个光源,通常用于标志航道或水下障碍物。
灯浪是安装在固定浮标上的灯光设备,用于指示航道或危险区域。
航标的颜色和光信号也是航标专业知识的一部分。
根据国际海上航标规则,航标的颜色和光信号通常有红色、绿色、黄色、白色和蓝色等。
不同颜色的航标代表着不同的含义,例如红色代表危险、禁止,绿色代表安全、通过,黄色代表注意、警示等。
航标的光信号也是指导船只安全航行的重要方式,不同的光信号代表着不同的航道指示或警示。
航标的维护和管理也是航标专业知识的重要内容。
航标在海上承担着引导船只航行的任务,因此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
维护航标的人员通常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和专业知识,包括航标的结构、工作原理、维护方法等。
航标的管理也需要做好记录和跟踪,确保航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航标专业知识还包括航标的设计和布设。
为了达到最佳的导航效果,航标的设计和布设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如水深、航道宽度、潮汐、能见度等。
设计合理的航标可以有效地引导船只航行,减少意外发生的可能性。
航标的布设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确保航标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航标专业知识是航海领域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涵盖了航标的类型、颜色和光信号、维护和管理、设计和布设等内容。
掌握好这些知识,可以帮助航海人员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航标,确保船只安全航行。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读者能够对航标有更深入的了解,并加深对航海领域的认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
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航道航标管理基础知识第一部分航道概述一、航道概念及分类(一)航道:沿海、江河、湖泊、运河内船舶、排划在不同水位期可以通航的水域。
(二)航道分类1.按航道的级别划分为7级,即I、II、III、IV、V、VI和Ⅶ个等级航道。
通航标准低于Ⅶ级的航道为等外级航道。
2.按航道的管理属性划分为国家航道、地方航道和专用航道。
3.按航道所在地域划分为沿海航道和内河航道。
4.按航道形成的因素分为天然航道、人工航道和渠化航道。
5.按航道的通航条件划分:(1)依通航时间分为常年、季节性通航航道;(2)依通航限制条件分为单向、双向和限制性航道;(3)依通航船舶类别分为内河船航道、海船进江航道、主航道、副航道、缓流航道、短捷航道等。
6.按航道所在特殊部位分为桥区航道、港区航道、库区航道、内河进港航道和海港进港航道等。
二、航标的概念、作用及分类(一)航标:即助航标志,是船舶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二)航标的作用:标示航道的方向、界限与障碍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三)航标分类1.按航标的作用划分为:(1)视觉航标:是固定的或浮动的供直观的助航标志。
具有易辨认的形状颜色,可安装灯器及其它附加设备;常用标身的形状、颜色或顶标来区分或表示不同的航标功能,供驾驶员在白天观察使用,夜间则以灯光的颜色、节奏、周期来区分识别。
(2)音响航标:是指能发出声音信息以引起驾驶员注意其概位的助航标志。
有空中和水中音响航标两种。
(3)无线电助航设施:以无线电波传送信息供船舶接收以测定船位的助航标志。
有无线电指向标、无线电测向仪、雷达应答器、雷达反射器、雷达指向标、卫星导航等。
2.按航标设置水域划分为:(1)内河航标:有航行标志、信号标志和专用标志。
航行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过渡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桥涵标;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节制闸标;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和专用标。
港航知识点总结
港航知识点总结一、港航的定义和分类港口航道主要是为了确保货物和人员从一个港口到另一个港口的安全和高效的运输,它包括航道、船舶和文书是从港口驶入或者驶出的水域。
根据国际海事组织的分类标准,港口航道可以分为主航道、支航道和未定深航道,而根据不同的商船类型更有不同的港口航道分类。
此外,港口航道的长度也各不相同,从数十公里到数百公里不等,这就需要港航人员有非常高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二、航道维护和管理航道维护和管理是确保港口航道畅通的一项基本任务。
这需要港口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密切协作,确保港口水道的安全和通航条件。
通过进行海底调查,维护航道标志和航标,清理水道垃圾,航道浮动物等,保证航道和港口水域的安全通行。
此外,还需要定期检查和清理航道上的长期堆积物和杂草,确保航线安全通畅。
这项工作需要港航工作人员耐心和细心的工作。
三、航道标志和航标航道标志和航标是港航知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它们是为了避免航行中产生的碰撞和事故,以及确保航线通畅的必备设施。
航标是设置在海面或者水底的设施,用来标记出安全水域、航线、航道交汇处、港口入口等重要水域,航标通常有航行灯、声光信号等辅助装置。
而航道标志是指为航行提供临时性引导或者警示,确保船只安全通行的标志物。
港航工作人员需要了解和掌握各种航标和航道标志的类型和功能,并在实践中熟练掌握使用方法。
四、港口驾驶员的技能要求港口驾驶员是掌握港口航道标志和航标的港航工作人员,他们需要熟练掌握港口航道的布局和水深,掌握船舶航行技艺和应急处置技能。
此外,港口驾驶员还需要熟悉航行规则、通航限制和潮汐情况,保证船只在港口航道的安全通行。
因此,港口驾驶员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和资格认证,才能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
五、船舶安全管理船舶安全管理是保障船只在港口航道安全通行的重要保障措施,它包括船舶设备和船员管理。
在船舶设备管理方面,需要定期对船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船舶设备的正常运行,例如船舶航海仪器、通讯设备、机械设备和消防设备等。
内河航道标识讲解
第一章内河助航标志第一节航标发展简史航标的产生和发展是与航运事业紧密地联系着的,是随着航运事业的发展而逐步发展和完善的,在有水运的初期,船夫渔民仅以天然目标和最简易的标志、标记来辅助航行,例如易于辨认的山峰、岛屿、土丘、石堆、岸形、孤树及宝塔等,或者水中插牵引、设竹竿,或者在沿岸和礁石上画标记,或者在个别重要口门张挂旗蟠,燃点篝火或在旗杆上悬挂灯笼。
据考证,由政府出面设置航标始于元代的1311年12月,当时元朝海道府接受常熟船户苏显的建议,在刘家港(今太仓市浏河口)西暗沙咀(甘草上沙附近)设置了标船二艘,船桅上竖立几面色彩鲜艳的旗帜,用以指引粮船进出河口,1314年7月又根据船户袁源的建议、在长江江阴一带有浅滩暗礁处设置了九处航标。
十九世纪中叶帝国主义列强相继入侵我国,各国海军在我国沿海、长江、黑龙江及珠江等水道横行霸道,强行从事航道测量,并在清咸丰元年间(公元1851年)派洋人一名为港务长管理洋船事务;咸丰五年(公元1855年)长江口铜沙设置灯船一艘指示铜沙咀之用。
1868年在英帝国主义控制的中国海关总署内成立了海务部门,便直接派员在我国沿海和内河开始设置和管理航标工作。
据收集到最早的官方统计资料:清光绪34年(公元1908年)邮传部统计当时我国内河航标总数仅81座。
1903年在上海首次举办“税务专门学校”第一分校培养航标管理人员的海事班。
解放后,在吸取了前苏联内河航标经验的基础上,于1953年4月29日交通部以交河107案河标字95号文颁布了《内河航标规范(草案)》,1953年一1955年对长江及各省、市、自治区的航标分批进行改革,1955年4月5日交通部正式颁布《内河航标规范》,1960年3月交通部参照前苏联经验颁布了《湖泊、水库、运河、船闸航标规范(草案)》,确定了内河航标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使内河航标朝着正规和统一的方向发展。
1954年在素以汹滩恶水闻名的川江航道上进行了锁链式航标配布,使千里川江分段开放夜航.设标前,从宜昌至重庆客轮往返一般需10天,设标后,最快的航班往返缩短到5天左右,大大地加快了船舶的周转。
航标基础知识
航标基础知识航标是指用来引导船舶航行和标示航道的设施,它们在海洋、河流、湖泊和港口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航标的种类繁多,包括灯塔、浮标、标杆、标牌等,每种航标都有其特定的用途和标识。
航标的主要作用是为船舶提供导航信息,帮助船舶确定航道,避免危险。
航标通常设置在水上或水下,通过特定的形状、颜色、灯光、声音等特征来区分不同的航标类型和功能。
我们来了解一下灯塔。
灯塔是最古老、最重要的航标之一,它是一座高大的建筑物,通常设置在陆地或海岛上。
灯塔的主要功能是通过发出明亮的光束,引导船舶在黑暗中找到正确的航道。
灯塔的灯光通常是白色的,但也有一些特殊的灯塔会发出不同颜色的光,以区分不同的航道或警示危险。
接下来是浮标。
浮标是一种设置在水上的航标,它通常是一个浮在水面上的平台或柱子。
浮标的形状和颜色各不相同,用来标识不同的航道或危险区域。
一些浮标还会配备灯光或声音设备,以增加其可见度和警示作用。
除了灯塔和浮标,还有一种常见的航标是标杆。
标杆是一根直立的柱子,通常设置在陆地或水下。
标杆的形状和颜色可以有多种选择,用来标识不同的航道或警示危险。
有时,标杆上还会设置指示牌,提供更详细的导航信息。
航标中还有一种重要的类型是标牌。
标牌通常是一块板子或牌子,上面标有文字或符号,用来提供导航信息。
标牌可以设置在陆地上,也可以浮在水面上,以便船舶更容易看到。
标牌通常用来标识航道、禁止区域、危险物等,对船舶的安全航行起着重要的作用。
航标的设置和维护需要专业的技术和知识。
航标的位置、高度、颜色、灯光等参数都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同时,航标的维护也是非常重要的,定期检查和维修航标设施,保持其正常运行,对船舶导航至关重要。
航标基础知识对于航行安全至关重要。
船舶通过观察和识别不同类型的航标,可以确定航道、避免危险,确保航行顺利。
航标的种类繁多,每种航标都有其独特的形状、颜色、灯光等特征,用来传递导航信息。
航标的设置和维护需要专业的技术和知识,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航道基础知识
一、航道的基本概念;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江河、湖泊、水库和运河可供营运船舶及排筏在不同水位时期通航的水域。
二、航标的种类及其功能、形状、颜色、灯质、作用距离等;答:种类:过河标、沿岸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桥涵标。
(1)过河标功能:标示过河航道的起点或终点形状:岸标:锥形、杆标或塔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两块,分别向上、下方航道。
浮标:锥形标身上端装正方形顶标三快,闭合组成。
颜色:左岸:白色右岸:红色灯质:左岸:绿色,顿光;或白光,莫尔斯信号“M”(——)右岸:红色,顿光;或白光, 莫尔斯信号“D”(——··)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2)沿岸标功能:设在沿岸航道一侧的岸上,标示延安航道的方向,指示船舶沿着本岸航行。
形状:锥形标身上端装球形顶标一个颜色:左岸:锥形标身白色,顶标黑色或白色右岸:锥形标身红色,顶标红色灯质:左岸:绿色,定光右岸:红色,定光最小按航行距离:30米(3)侧面标功能:社在浅滩、礁石、沉船等碍航物靠近航道一侧,或通航分到的近岸一侧,标示航道的侧面界限;也可以设在附近有足够水深的露出水面的航道碍航物上,称锥形岸标或罐形岸标。
形状:岸标:杆形或框架形,塔形体上端左岸加装锥形顶标,右岸加装罐形顶标。
浮标:左锥形,右罐形颜色:左岸一侧:白色或黑色。
杆形体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黑白相间横纹。
浮标追性标体、岸标锥形顶标为黑色或白色。
右岸一侧:红色。
杆形灯桩的标杆、塔形标标体为红、白相间的横纹。
浮标罐形标体、岸标罐形顶标为红色。
灯质:右岸一侧:绿色,定光或单、双闪光左岸一侧:红色,定光或单、双闪光最小安全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10米(4)左右通航标:功能:设在航道中个别河新碍航物、航道分汊处或支流通航河口,标示该标两侧都是通航航道。
形状:岸标:塔形浮标:锥形颜色:面对标体,每面中线两侧分别为左侧白色,右侧红色。
灯质:白色,三闪光;或红色和绿色并列定光灯各一盏,面向下游,标志左侧为红灯,右侧为绿灯最小按航行距离:岸标:30米浮标:20米(5)示位标功能:设在宽阔水域,标示河口、进港航道的进出口、岛屿、浅滩区、礁石区等位置,供船舶确定航向,知识船舶循标志进入河口、进港航道,或警告船舶避离危险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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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助航标志
一、概述
1、内河助航标志(简称内河航标)是反映航道尺度,确定航道方向,标志航道界限,引导船舶安全航行的标志。
现行的内河航标是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年12月4日批准,1994年9月1日实施的GB5863-93年《内河助航标志》,并引用GB5864《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外形尺寸》。
2、内河助航标志的主要功能:内河航标是船舶在内河安全航行的重要助航设施。
其主要功能是标示内河航道的方向、界限与碍航物,揭示有关航道信息,为船舶航行指出安全、经济的航道。
3、决定河流左岸、右岸的原则:按水流的方向确定河流的上下游,面向河流下游,左手一侧为左岸,右手一侧为右岸。
对水流流向不明显或和河段流向不同的河流,按下列顺序确定上、下游:(1)通往海口的一端为下游;
(2)通往主要干流的一端为下游;
(3)河流偏南或偏东的一端为下游;
(4)以航线两端主要港埠间的主要水流方向确定上、下游。
4、左、右岸航标颜色的确定:左岸为白色(黑色),右岸为红色;光色是:左岸为绿光(白色),右岸为红光。
不必区分左、右岸的内河航标按背景的明暗确定,其颜色是:背景明亮处为红色(黑色);背景深暗处为白色。
内河航标灯质应符合有关规定。
5、内河航标按功能分为三类,即:航行标志、信号标志、专用标志。
二、航行标志
航行标志指标示航道方向、界限与碍航物的标志,包括过河标、沿岸标、导标、过渡导标、首尾导标、侧面标、左右通航标、示位标、泛滥标和桥涵标等十种。
三、信号标志
为航行船舶揭示有关航行信息的标志称为信号标志,包括通行信号标、鸣笛标、界限标、水深信号标、横流标及节制闸标等六种。
四、专用标志
为标示沿、跨航道的各种建筑物,或为标示特定水域所设置的标志,其主要功能不是为了助航的统称为专用标志。
专用标志包括管线标及专用标等二种。
五、内河航标配布
1、内河航标配布类别
内河航标配布类别分:
(1)一类航标配布:配布的航标夜间全部发光。
白天,船舶能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夜间船舶能从一盏标灯看到次一盏标灯。
(2)二类航标配布:发光航标和不发光航标分段配布。
在昼夜通航的河段上配布发光航标,其标志配布与一类航标配布相同;在夜间不通航的河段上配布不发光的航标,其标志配布密度与三类航标配
布相同。
(3)三类航标配布:航标配布的密度比较稀,不要求从一座标志看到次一座标志,对优良河段的沿岸航道可沿岸形航行不再配布沿岸标,但每一座标志所表示的功能与次一座标志的功能应相互连贯,指引船舶在白天航行。
(4)重点航标配布:只在航行困难的河段和个别地点配布航标。
优良河段一般仅标示出碍航物。
根据需要与条件配布发光航标或不发光航标。
船舶需要借助于驾驶人员的经验利用航标和其他物标航行。
2、内河航标的配布原则
航标配布应当根据江、河、湖泊、水库的具体航行条件,简单明了地指出安全、经济而又便于船舶航行的航道。
配布航标应注意岸标与浮标之间的有效结合,务使每一座标志发挥最大作用。
由于岸标作用可靠,受自然界影响导致失常的因素比浮标少,因此应注意发挥岸标的作用。
设置岸标时,可根据各河区具体情况规定岸标的最小安全航行距离(俗称:作用距离),该值自标位处的水沫线起算。
设置侧面浮标时,应保证在航道同一侧相邻的两座浮标或同一侧相邻的浮标与岸标规定的最小安全航行距离的相连直线内,不得有小于维护水深或揭示水深的碍航物存在。
在特定的条件下,也可规定某些浮标和水中灯桩最小安全航行距离(自该标标位处起算)。
侧面浮标设置地点的水深,可根据各个水位时期的不同维护水深而统一变更。
在水位上升时期,侧面浮标的设置,应在保证维护水深
的前提下,适当将航道放宽。
在水位下降时期,可逐步缩窄航道宽度,保持维护水深。
深槽河段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一般为航道标准宽度的两倍。
如果沿岸航道宽度小于两倍航道宽度时,必须在碍航物近航道一侧设置侧面浮标,标示航道界限。
在水面宽阔的河道上,沿岸航道的可航范围可以放宽,但最大不超过枯水河面平均宽度的三分之一。
洪水期,河面增宽,水深、流速增大,因此,必须注意标示出淹没的河岸、岛屿和其它碍航物,并及时开辟经济航道。
枯水期的航标配布应准确标示航道方向,注意标示浅滩航道的轮廓和揭示浅滩航道的最小水深。
当水位陡涨陡落时,应及时调整标位,注意岸标不得距水沫线过远、过高或被水淹没。
在潮汐河段,航标的配布应当保证所揭示的航道在所规定的基准面下有足够的水深,并应注意潮流变向时浮标的回转范围。
在湖泊、水库及其它宽阔水域,应在岛屿、浅滩、礁石、通航河口适当配布示位标,供船舶定位或确定航向。
水网地区应着重标示河口、湖口、突出的岸嘴和弯曲的岸形,并在支河汊港处指示航行方向。
3、附则
在某些条件特殊的河流、过河标、沿岸标的标身可以根据当地条件采取特定的形式,但其顶标必须符合《内河助航标志》GB5863——93的有关要求,并按河区作出统一规定。
六、长江下游航标
长江下游航标,是根据《内河助航标志》(1993)而设置的昼夜航行标志,船舶应直接利用现场各种标志、信号航行。
武汉至江阴的航标配布,是在主航道的沿岸设置各种岸标,指出沿岸或跨河航道所在,同时并用浮标标明狭窄弯曲地段的航道轮廓或障碍物;此外缓流经济航道亦多用浮标标示。
江阴以下因江面辽阔,并受风浪海潮的影响,均以大型浮鼓、柱行浮标标示航道,并从原来的单侧设标改进为双侧设标,因此对安全航行有了进一步的保证。
除了引导航行的标志外,还有各种根据需要而设置的信号标,如在浅窄水道或捷水道处,当其水深接近于标准尺度时,即设置水深信号杆标示当地航道水深;在单线通行的航道则设置通行信号标以指挥上下交通。
长江下游的航道和航标,由长江航道局所属南京航道区和汉口航道区分别管辖,以黄颡口为界。
航道区以下设有航道段、站,船舶对航道、航标如有联系事宜,均可就近与有关机构联系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