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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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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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目录1.总则 (1)2.职责 (2)3.操作要求 (3)4.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 (7)5.二次设备防误管理 (14)6.专业工作 (17)7.附则 (2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制定。

1.3本规定中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包括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和二次设备防误。

1.4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功能:(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开关);(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进、出手车;(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5二次设备防误应做到:(1)防止误碰、误动运行的二次设备;(2)防止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3)防止误整定、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4)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操作顺序错误。

1.6本规定适用于3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1.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维(制造)单位需遵守本规定,并根据本规定在设计、物资、建设、运检、调控等环节细化实施细则。

2.职责2.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标准、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召开专业会议。

2.2中国电科院高压所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完成防误专业年度工作报告。

2.3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及防误装置日常运行维护等专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气误操作事故严重威胁着电业生产安全,其后果将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为加强管理,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以及《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防误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

在严肃组织措施、严格“两票三制”的执行和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必须抓好技术措施的完善。

第三条防误闭锁装置作为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技术措施,对于减少误操作事故,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必须切实做好防误装置的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等工作,使其在电网运行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是: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电网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第六条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的电力企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含多经企业)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同时各发供电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防误工作机构设置。

1.省公司安全监察部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

2.各发供电单位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防误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技、运行、检修、调度、基建部门参加,并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设于安监或生技部门)。

第八条省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防误工作,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防误工作的规定和指示精神,负责防误工作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和修订。

2.制定公司系统防误专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工作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3.每年二月底以前向上级报送上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3篇)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3篇)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1.明确责任:制定明确的责任分工,明确谁负责对电气设备进行管理和操作,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2.标识警告:在电气设备周围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提醒工作人员注意安全操作,禁止非授权人员接触设备。

3.锁定设备:对于不需要操作的电气设备,应采取锁定措施,如使用锁和标签,确保设备无法被误操作。

4.限制权限:将电气设备的使用权限限制在有资质和培训的工作人员范围内,禁止非授权人员随意操作设备。

5.标准作业:制定统一的作业规程和操作流程,明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确保操作人员按照规定进行操作。

6.培训与教育: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使其了解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要点,并定期进行巩固和复习。

7.检查和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并及时处理发现的问题。

8.紧急处理:制定紧急处理方案,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能够在发生故障或事故时能够迅速反应并采取正确措施。

9.记录和报告:对电气设备的巡检、维修和故障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建立完善的管理档案,为安全管理和事故调查提供依据。

10.不安全设备处理:对发现的不安全设备,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隔离和停用,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2)电气误操作可能导致严重的事故和损失,因此需要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管理规定。

本文将结合实际情况,阐述一份____字的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气设备操作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在进行电气设备操作时必须遵守。

第三条本规定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员工电气操作行为,防止电气误操作,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二章电气设备操作责任第四条各部门、班组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组织有关员工参加电气操作培训,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

第五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设备的相关知识和操作要求,并持有相关证书。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气误操作事故严重威胁着电业生产安全,其后果将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为加强管理,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以及《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防误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

在严肃组织措施、严格“两票三制”的执行和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必须抓好技术措施的完善。

第三条防误闭锁装置作为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技术措施,对于减少误操作事故,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必-3-须切实做好防误装置的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等工作,使其在电网运行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是: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电网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第六条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的电力企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含多经企业)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同时各发供电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防误工作机构设置。

1.省公司安全监察部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

2.各发供电单位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防误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4-生技、运行、检修、调度、基建部门参加,并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设于安监或生技部门)。

第八条省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防误工作,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防误工作的规定和指示精神,负责防误工作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和修订。

2.制定公司系统防误专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工作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3.每年二月底以前向上级报送上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模版(2篇)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模版(2篇)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模版电气误操作是指在电气设备使用过程中,由于操作人员的错误操作或者疏忽导致的事故。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个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的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安全生产,防止电气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管理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反规定进行操作。

第四条: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

第二章:电气设备操作规定第五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取得相关证书,并进行系统培训。

第六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必须了解设备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安全预防措施。

第七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交底,了解相关安全规定并签署安全责任书。

第八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操作时,必须佩戴相关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九条:禁止操作未经检修或维护的电气设备。

第十条:禁止未经许可擅自拆卸或改变电气设备的结构或功能。

第十一条:禁止操作超过额定负荷的电气设备。

第十二条:禁止在临时线路上使用带电设备或工具。

第十三条:严禁在潮湿或有易燃易爆物的环境中操作电气设备。

第十四条:在操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并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电气事故处理规定第十五条:电气事故发生时,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向上级报告,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第十六条:电气事故应及时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第十七条:电气事故责任人应根据事故的情况追究相应的责任,同时还要对事故进行分析总结,提出相关的改进意见。

第十八条:电气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进行操作的人员,要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范本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范本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范本电气设备是现代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正确的操作和管理对于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至关重要。

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制定管理规定是必要的。

以下是一份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的范本,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人身安全,防止电气设备的误操作,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管理规定依据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制定。

第二条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气设备的操作和使用。

第三条定义1. 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电线、插座、开关、电源等与电力相关的设备。

2. 误操作:指对电气设备的错误操作,包括未经授权操作、操作不当、操作失误等。

3. 操作人员:指被授权操作电气设备的人员。

第四条责任1. 本单位的所有人员都有责任遵守本管理规定,并确保设备的正确操作和使用。

2. 负责人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责任和要求,并定期检查和评估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

第二章操作规程第五条授权操作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后,获得操作电气设备的授权。

2. 未经授权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第六条操作要求1. 操作人员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必须仔细阅读设备的操作说明书,并熟悉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规程。

2. 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设备或进行违反操作规程的操作。

3. 操作人员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注意周围环境的安全,并确保设备周围没有可燃物。

4. 操作人员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保持专注和集中注意力,不得与他人交谈或分散注意力。

5. 操作人员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6. 操作人员不得私自拆卸或修理电气设备,如发现设备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应负责人。

第三章监督和检查第七条监督1. 负责人有责任对操作人员的操作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2. 负责人必须定期检查和评估电气设备的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解决。

第八条检查1.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本(四篇)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本(四篇)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操作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各级单位的电气设备操作与维护工作。

第三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本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变更操作步骤,确保操作安全。

第四条国家电网公司各级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与专业技能。

第二章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管理第五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应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操作工作。

第六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佩戴工作证,并定期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七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得在操作工作中饮酒、吸烟或使用药物。

第八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确保身体状况符合操作要求。

第九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工作票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票中的内容。

第十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操作步骤进行操作,不得一次性跳过多个步骤。

第三章电气设备操作安全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在电气设备操作前,应先切断电源,并采取相应的电气安全控制措施,确保操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标准的工作服和个人防护装备,确保安全操作。

第十三条在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要求使用工具、设备和仪器,不得随意替换或使用损坏的设备。

第十四条在操作过程中,如发现电气设备存在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消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电气设备操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和操作规程的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纪律处分,严肃追究责任。

某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doc 19页)

某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doc 19页)

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气误操作事故严重威胁着电业生产安全,其后果将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为加强管理,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以及《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防误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

在严肃组织措施、严格“两票三制”的执行和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必须抓好技术措施的完善。

第三条防误闭锁装置作为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技术措施,对于减少误操作事故,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起到了重要作3 / 24用,必须切实做好防误装置的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等工作,使其在电网运行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是: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电网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第六条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的电力企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含多经企业)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同时各发供电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防误工作机构设置。

1.省公司安全监察部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

2.各发供电单位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防4 / 24误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技、运行、检修、调度、基建部门参加,并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设于安监或生技部门)。

第八条省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防误工作,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防误工作的规定和指示精神,负责防误工作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和修订。

2.制定公司系统防误专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工作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3.每年二月底以前向上级报送上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电气误操作是指在使用电气设备过程中由于不正确的操作或不当的操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或设备损坏。

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可以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1. 建立明确的操作程序和规范,包括设备的开关顺序、操作步骤、操作条件等。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严禁随意操作。

2. 对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提高其电气设备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培训内容包括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点、事故案例分析等。

3. 设备操作者应具备一定的操作资质和证书,确保其具备相关岗位技能和知识。

4. 设备的用户手册和标志应明确指示设备的安全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操作人员必须仔细阅读并遵守。

5. 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维修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且应按照操作手册和规定进行操作。

6. 对于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操作,在操作前应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和防护措施,如设备断电、防误装置等。

7. 在设备周围设置清晰明确的安全警示标识,包括高压警示、禁止触摸等,以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

8. 不得私自改装设备,如需要进行装置更改或升级,应经过专业机构或厂家的批准和指导。

9. 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10. 对于电气设备操作中的不安全行为和不合规操作应及时进行整改,并进行相应的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通过以上管理规定的执行,能够有效预防电气误操作带来的潜在危害,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电厂应制定以下安全管理规定:1. 颁布相关操作规程:制定详细的电气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流程、操作步骤、操作要点、注意事项等内容,确保操作人员能够按照规程操作。

2. 设立操作权限管理制度:根据操作人员的工作岗位和技术等级,设定相应的操作权限,确保只有配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才能进行电气操作。

3. 严格操作人员培训和考核:对电气操作人员进行系统、全面的培训,使其熟悉电气设备的结构、功能和操作流程,并进行定期的考核,确保其具备必要的操作技能。

4. 严格操作票管理:对每一次电气操作都需制定操作票,明确操作的目的、范围、步骤等,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票的要求进行操作,且操作票必须签字确认。

5. 安全联锁措施:通过对电气设备设置安全联锁装置,当设备处于危险状态时,其他操作无法进行,从而防止误操作导致的事故发生。

6. 建立信息交流机制:加强与操作人员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及时传达关于电气设备操作的各类信息,包括设备状态、备件更换等,以及针对不同情况的操作注意事项。

7. 做好巡查和检修工作:对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和检修,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存在的问题,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减少误操作的可能性。

8. 健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于发生的电气误操作及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 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定期组织电气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宣传电气设备操作的重要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增强他们的安全责任感。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规定,电厂能够有效地预防电气误操作,保障电厂运行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电厂还需不断完善和提升安全管理体系,从而不断提高电厂的安全水平。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模版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模版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模版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和操作电气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要求第三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电气知识和技能,熟悉电气设备的工作原理和操作程序。

第四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资格认证,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

第五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设备参数或操作程序。

第六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工作环境,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注意用电安全,合理使用电力资源,避免电气设备的过载和短路。

第三章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管理措施第八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操作管理制度,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单位应定期对操作人员进行电气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条单位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装置,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一条单位应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单位应建立健全电气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对电气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管理规定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是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的一个模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添加和修改。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经过合格的电工安装和检查。

2.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与正确的电源电压和频率相匹配。

3.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电线和插头,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4.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配备适当的过载保护装置,以防止过电流和短路。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配备可靠的接地系统,以防止电击和火灾。

6.所有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在易于访问和操作的地方,并保持清洁和整洁。

7.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电气安全培训,并熟悉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

8.员工必须遵守设备的操作说明和注意事项,并禁止进行未经授权的维修和修改。

9.禁止多次插拔电源插头、拆卸电气设备的外壳或盖板等操作。

10.员工必须立即报告任何电气设备故障、破损或异常情况,禁止擅自使用或继续使用有问题的设备。

1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并保持相应的记录。

12.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国家电器安全法规等。

13.制定并实施电气事故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

14.定期对员工进行电气安全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提高电气安全意识。

15.严格执行电气设备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和可靠运行。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
电气误操作是指在操作电气设备时,由于操作人员的失误或不当行为,导致电气设备发生故障、事故或损坏的情况。

为了防止电气误操作,可以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 培训和教育:对所有与电气设备操作有关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包括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安全操作规程、紧急事故处理等。

2. 操作规程:建立详细的操作规程,包括设备的启动、停机、调整等具体操作步骤和要求,确保操作人员按规程进行操作。

3. 操作权限控制:对不同等级和类型的电气设备设置不同的操作权限,只有经过培训和合格认证的人员才能获得相应的操作权限。

4. 定期检查和维护: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安全性能,避免由于设备故障引起的误操作。

5. 流程控制和监测:通过流程控制和监测系统,对操作进行实时监控和记录,及时发现和纠正不当的操作行为。

6. 安全警示标识:在电气设备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安全操作的要求和禁止事项。

7. 紧急故障处理:建立紧急故障处理机制,对突发的故障情况进行快速响应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故障影响。

8. 奖惩制度:建立奖惩制度,对操作人员的安全行为给予奖励,对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的行为进行相应的惩罚,以提高操作人员的责任感和安全意识。

通过以上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电气误操作,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人员的人身安全。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电厂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厂生产过程中的电气设备安全运行,防止电气误操作引发的事故和损失,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厂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发电机、变压器、开关设备等。

第三条电厂应当建立健全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

第四条电厂应当加强对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操作规程第五条电气设备的操作应按照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严禁私自进行操作,不得随意增减负荷、切换开关等。

第六条操作人员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应先做好设备检查和备案,确保设备无故障和安全隐患。

第七条在操作电气设备时,必须佩戴统一的工作服和必要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第八条操作人员禁止在操作台上放置无关物品,保持操作台的整洁和清晰。

第九条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设备的运行原理和工作特点,严禁进行不熟悉的操作。

第十条操作人员不得单独进行重要设备的维修和修改,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一条在进行变电设备操作时,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先检查设备的电气接地,确保接地良好。

第十二条在进行高压设备操作时,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好绝缘手套,并按照规定进行绝缘检测。

第十三条在进行开关设备操作时,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防止人员触电事故的发生。

第十四条在进行设备维护和修理时,必须按照设备的停工检修要求进行,严禁擅自开动设备。

第十五条在发现电气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修理。

第十六条储存和使用电气设备的易燃、易爆物品时,必须按照防火安全规定进行,严禁将其存放在设备附近。

第十七条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异常或异常声音,应及时上报相关人员并采取措施排查。

第四章培训与管理第十八条电厂应定期组织电气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九条电厂应建立完善的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管理制度,严格把关人员的资质和素质要求。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1.总则1.1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等制定。

1.3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

1.4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装置管理及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1.5国家电网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6国家电网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2.1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2.2中国电科院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每年三月底前发布防误装置年度分析报告。

2.3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DOC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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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DOC格式).DOC电气误操作事故严重威胁着电业生产安全,其后果将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为加强管理,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以及《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防误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

在严肃组织措施、严格“两票三制”的执行和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必须抓好技术措施的完善。

第三条防误闭锁装置作为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技术措施,对于减少误操作事故,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应此必须切实做好防误装置的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等工作,使其在电网运行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是: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电网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第六条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的电力企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含多经企业)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同时各发供电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结合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防误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机构设置。

1、管理工作由福建省电力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领导,配备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

2、各发供电单位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防误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技、运行、检修、调度、基建部门参加,并设立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设于安监或生技部门)。

第八条省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归口管理防误工作,职责如下:的归口管理。

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防误工作的规定和指示精神,负责制订防误工作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和修订。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以下简称防误装置的管理;做好防误装置的选型、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使其在电力安全生产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防误装置是防止工作人员发生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技术措施..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包括: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变电站、换流站、发电厂公司等防误装置的管理..第四条各区域、省区、市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按照本规定;结合运行规程、反事故措施及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第五条防误装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管理工作归口于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运营部;技术工作归口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日常管理工作和运行维护工作由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及直代管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分级实施;并配备防误装置专责人员..第六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应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误装置进行试验、检查、维护、检修; 以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对新建或更新改造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第七条各级负责防误装置管理工作的领导以及有关专业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等工作中贯彻执行..第八条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第九条防误装置技术标准根据技术发展和用户技术需求;每三至五年修订一次;防误操作年度技术报告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编写..第十条各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管理工作..1. 制定防误装置的管理办法、技术措施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计划落实情况..2. 省区、市电网公司每年二月底向区域电网公司上报三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附统计报表; 同时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区域电网公司汇总后于三月底前报国家电网公司;抄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3. 定期召开防误装置专业会议..4. 审定直代管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5. 参加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6. 负责所辖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第十一条各供电公司局、发电厂公司负责防误装置的日常运行、维护和检修工作..1. 制订防误装置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2. 每年一月底前上报上年度防误工作总结、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及相关电气误操作统计表及本年度工作计划..3. 将防误装置的反措和技改项目纳入各单位的反事故技术措施计划或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4. 组织防误装置的技术培训..5. 制定运行、巡视、验收、维护、检修、台帐、备品备件管理等规章制度..6. 参加新建、扩建、改建的变电、发电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选型、设计审查、投运前验收工作..第十二条防误装置正常情况下严禁解锁或退出运行..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解锁工具钥匙必须有专门的保管和使用制度..第十三条电气操作时防误装置发生异常;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运行值班负责人;在确认操作无误;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并做好记录..第十四条当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和检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解锁工具钥匙时;需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在专人监护下使用;并做好记录..第十五条在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且确需解锁的紧急情况下;经变电站负责人或发电厂当班值长同意后;可以对断路器进行解锁操作..第十六条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本单位总工程师批准;才能退出;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同时;要采取相应的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并加强操作监护..第十七条运行值班人员或操作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应熟悉防误装置的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做到"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新上岗的运行的人员应进行使用防误装置的培训第十八条防误装置的管理应纳入厂站的现场规程;明确吱术要求、运行巡视内容等;并定期维护..第十九条防误装置的检修工作应与主设备的检修项目协调配合;定期检查防误装置的运行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第二十条防误装置的缺陷定性应与主设备的缺陷管理相同..第二十一条防误装置应实现以下功能简称"五防" :1. 防止误分、误合开关;2. 防止带负荷拉、3. 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4. 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开关隔离刀闸;5. 防止误入带电间隔..凡有可能引起以上事故的一次电气设备;均应装设防误装置..第二十二条选用防误装置的原则:1. 防误装置的结构应简单、可靠;操作维护方便;尽可能不增加正常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复杂性..2. 电磁锁应采用间隙式原理;锁栓能自动复位..3. 成套高压开关设备;应具有机械联锁或电气闭锁..4. 防误装置应有专用的解锁工具钥匙..5. 防误装置应满足所配设备的操作要求;并与所配用设备的操作位置相对应..6. 防误装置应不影响开关、隔离刀闸等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如合闸时间、分闸时间、速度、操作传动方向角度等..7. 防误装置所用的直流电源应与继电保护、控制回路的电源分开;使用的交流电源应是不间断供电系统..8. 防误装置应做到防尘、防蚀、不卡涩、防干扰、防异物开启..户外的防误装置还应防水、耐低温..9. "五防''功能中除防止误分、误合开关可采用提示性方式;其余"四防"必须采用强制性方式..10. 变、配电装置改造加装防误装置时;应优先采用电气闭锁方式或微机"五防"..11. 对使用常规闭锁技术无法满足防误要求的设备或场合;宜加装带电显示装置达到防误要求..12. 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远方、就地操作均应具备电气"五防''闭锁功能..若具有前置机操作功能的;亦应具备上述闭锁功能..13. 开关和隔离刀闸电气闭锁回路严禁用重动继电器;应直接用开关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14. 防误装置应选用符合产品标准、并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鉴定的产品.. 已通过鉴定的防误装置;必须经运行考核;取得运行经验后方可推广使用..第二十三条新型防误装置的试用应经国家电网公司或区域、省区、市电网公司同意..第二十四条新建的变电站、发电厂110kV及以上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应优先采用单元电气闭锁回路加微机"五防"的方案;变电站、发电厂采用计算机监控系统时;计算机监控系统中应具有防误闭锁功能;无人值班变电站采用在集控站配置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时;应实现对受控站的远方防误操作..对上述三种防误闭锁设施;应做到:1. 对防误装置主机中一次电气设备的有关信息做好备份..当信息变更时;要及时更新备份;信息备份应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外介质上;满足当防误装置主机发生故障时的恢复要求..2. 制定防误装置主机数据库、口令权限管理办法..3. 防误装置主机不能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合用;严禁与因特网互联;网络安全要求等同于电网二次系统实时控制系统..4. 对微机防误闭锁装置:现场操作通过电脑钥匙实现;操作完毕后;要将电脑钥匙中当前状态信息返回给防误装置主机进行状态更新;以确保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5. 对计算机监控系统的防误闭锁功能:应具有所有设备的防误操作规则;并充分应用监控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闭锁功能实现防误闭锁..6. 对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要实现对受控站电气设备位置信号、电控锁的锁销位置信号以及其他辅助接点信号的实时采集;实现防误装置主机与现场设备状态的一致性;当这些信号故障时应发出告警信息; 中央监控防误闭锁系统能实现远程解锁功能..第二十五条新建的变、发电包括输、变电工程中采用防误装置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要求.."五防"实施方案;应经运行主管部门审查并同意..。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电气设备的操作行为,保障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电气误操作导致的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附属单位等所属单位的电气设备操作人员。

第三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定和相关电气安全操作规程,正确操作用电设备,提高电气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四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操作资格,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电气设备的操作工作。

第五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电网公司的工作时间制度,不得在非工作时间私自操作电气设备,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章电气设备操作员的义务和责任第六条电气设备操作员应当认真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一)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二)正确使用电气设备操作工具,保证设备操作的效果和安全性;(三)对设备的故障、隐患及时报告,及时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四)严禁私自拆卸、修理电气设备,如有需要,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五)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电气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六)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物品进入电气设备作业区域;(七)严防电气设备被他人非法操作,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八)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规定,保证自身的安全和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电气设备操作的注意事项第七条电气设备操作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一)仔细阅读操作手册和相关操作规程,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二)准确判断设备的运行状态,严禁在设备运行时进行操作;(三)在操作电气设备前,应检查设备是否正常,包括电压、电流、温度等指标是否正常;(四)操作过程中,应保持清醒状态,不得饮酒、吸烟或使用兴奋剂等影响判断和操作能力的物品;(五)在操作过程中,应确保设备周围通风良好,避免因过热或缺氧导致设备故障;(六)使用工具时应注意安全,保证工具的完好和正确使用;(七)操作结束后,应及时关闭电源,检查设备是否彻底停止运行;(八)离开操作现场前,应将设备的操作手册、工具和个人物品带走,确保操作现场整洁。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文件国家电网安监(2006)904号关于印发《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网运行公司,国网建设公司,国网新源公司,中国电科院: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公司制定了《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告知国家电网公司安全监察部。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公司二○○六年十月十七日附件: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 为了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试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试行)》等制定。

1.3 本规定适用于3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kV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企业、单位自行制定。

1.4 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装置管理及技术标准由生产部负责;日常管理和运行维护由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1.5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行单位都应遵守本规定,同时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1.6 国家电网公司内的设计、基建、生产、农电等有关单位颁发的相关制度不得与本规定抵触。

2.管理职责2.1 国家电网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技术标准的制定、修订,每两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2.2 中国电科院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每年三月底前发布防误装置年度分析报告。

2.3 区域电网公司、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直属公司应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副职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产、基建、农电、调度等部门参加,并在安监部或生产部设立专责(职)人员。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目录1.总则 (1)2.职责 (2)3.操作要求 (3)4.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 (7)5.二次设备防误管理 (14)6.专业工作 (17)7.附则 (20)国家电网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1.总则1.1为加强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和装置管理,防止电气误操作事故发生,保障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安全事故调查规程》等制定。

1.3本规定中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包括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和二次设备防误。

1.4一次电气设备“五防”功能:(1)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开关);(2)防止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刀闸)或进、出手车;(3)防止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4)防止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开关)、隔离开关(刀闸);(5)防止误入带电间隔。

1.5二次设备防误应做到:(1)防止误碰、误动运行的二次设备;(2)防止误(漏)投或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3)防止误整定、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定值;(4)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操作顺序错误。

1.6本规定适用于3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气设备。

3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电气设备的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1.7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内的电力企业和设备运维(制造)单位需遵守本规定,并根据本规定在设计、物资、建设、运检、调控等环节细化实施细则。

2.职责2.1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负责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防误装置管理规定、技术标准、重大反事故措施的制定和修订,组织召开专业会议。

2.2中国电科院高压所负责提供防止电气误操作技术支持,完成防误专业年度工作报告。

2.3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及防误装置日常运行维护等专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直属公司及所属单位分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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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电力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附件: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电气误操作事故严重威胁着电业生产安全,其后果将造成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为加强管理,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管理规定》以及《华东电网防止电气误操作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程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止电气误操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是防误工作的两个重要环节。

在严肃组织措施、严格“两票三制”的执行和提高人员素质的同时,必须抓好技术措施的完善。

第三条防误闭锁装置作为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技术措施,对于减少误操作事故,保证人身、电网、设备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必须切实做好防误装置的选用、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管理等工作,使其在电网运行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第四条本规定所指的防误装置是:微机防误、电气闭锁、电磁闭锁、机械联锁、机械程序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福建省电网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电气设备。

第六条福建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的电力企业包括设计、施工、监理、调试单位(含多经企业)都必须遵守本规定,同时各发供电单位应按照本规定,结合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七条防误工作机构设置。

1.省公司安全监察部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

2.各发供电单位成立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防误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生产的行政领导或总工程师任组长,安监、生技、运行、检修、调度、基建部门参加,并设一名防误专责工程师(设于安监或生技部门)。

第八条省公司安全监察部归口管理防误工作,职责如下:1.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防误工作的规定和指示精神,负责防误工作管理规定、重大技术措施和反事故措施的制订和修订。

2.制定公司系统防误专业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防误工作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专业会议。

3.每年二月底以前向上级报送上年度的专业工作总结。

4.审核各发供电单位年度防误装置技术改造方案及年度防误工作计划。

5.审核新建、扩建、改建变电项目防误装置技术实施方案及设计施工图审查。

6.组织电气误操作事故的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

7.监督各项防误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落实。

8.负责所辖单位的防误装置技术监督、信息反馈和经验交流。

第九条发供电单位防误工作职责:负责防误工作的日常管理。

1.制订防误工作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

2.每年一月底前向省公司安监部上报上年度防误工作总结、统计报表(见附件一)及本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内容应包含防误工作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各类型防误装置的运行情况。

3.将防误装置的改造纳入本单位的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4.组织防误装置的技术培训。

5.制订防误装置的运行、验收、维护、检修、台帐管理、备品备件管理等规章制度。

6.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变电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选型、设计审查、投运前验收工作。

7.定期对管辖范围内的防误装置进行试验、检查,以确保装置整体正常工作。

8.定期分析防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督促、考核防误工作的落实情况。

第十条建设、设计单位职责。

1.负责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有关防误装置的设计、安装、调试。

2.任何新建、扩建、改建工程中必须有完整的防误装置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中应明确现场防误锁具选用的类型,防误装置的设计应满足本规定要求。

3.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电气设备,防误装置必须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运。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十一条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

第十二条执行“六有、八步骤”。

生产现场“六有”:1.有考试合格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公布的操作人员的名单。

2.有现场设备的明显标志,包括命名、编号、铭牌、转动方向、切换位置的指示以及区别电气相别的色标。

3.有与现场设备和运行方式一致的系统模拟图。

4.有完善的现场运行规程。

5.有准确的调度指令和合格的操作票。

6.有合格的操作工具、安全用具和设施(包括对号放置接地线的专用装置),电气设备应有完善的防误装置。

操作过程坚持“八个步骤”:1.操作人员按调度预先下达的操作任务(操作步骤)正确填写操作票。

2.审票并经防误系统模拟预演正确。

3.操作前明确操作目的,做好危险点分析和预控。

4.调度正式发布操作指令及发令时间。

5.操作人员检查核对设备名称、编号和状态。

6.按操作票逐项唱票、复诵、监护、操作,确认设备状态变位并勾票。

7.向调度汇报操作结束及时间。

8.做好记录,并使系统模拟图与设备状态一致,然后签销操作票。

第十三条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现场管理。

1.保护装置的投切或定值更改,由值班调度员按定值单要求与现场核对并发布指令执行,然后在各自的定值单上签写核对日期、投用时间、双方姓名。

2.设备大修后调度部门与现场要及时核对继电保护整定单(书)及保护的实际状态。

3.继电保护装置的现场工作应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第十四条各单位运行部门负责防误装置的运行管理。

1.防误装置正常情况下严禁解锁操作。

防误装置的解锁工具(钥匙)或备用解锁工具(钥匙)应有保管、使用制度。

2.防误装置发生异常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报告运行值班负责人,在查明原因,确认操作无误,经变电站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行解锁操作,并作好记录。

3.当防误装置确因故障处理和检修工作需要,必须使用解锁工具(钥匙)时,需经变电站负责人同意,做好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专人监护下使用。

4.在危及人身、电网、重要设备安全且确需解锁的紧急情况下,可以对断路器进行解锁操作,但事后应做好记录并汇报。

5.防误装置整体停用应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的批准,并报省公司安监部备案。

同时,要有相应的防止电气误操作的有效措施,并加强操作监护。

6.运行值班人员(或操作人员)应熟悉防误管理规定和实施细则,并做到“三懂二会”(懂防误装置的原理、性能、结构;会操作、维护),经考试合格上岗。

7.防误装置应列入运行巡视内容,并定期维护。

防误装置的缺陷应与主设备的缺陷同等对待。

8.微机防误装置内驻一、二次设备的防误操作规则必须经本单位防误专责、安监、变电、生技共同审核,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投入运行。

9.变电运行专责和防误专责每年必须根据防误规则库的实际运行情况,提出防误规则库修改和完善的方案。

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10.以变电站为单位,建立防误装置的台帐,台帐的内容应包括防误主机、电脑钥匙、编码锁具、通讯设备等硬件设备的型号、数量,防误装置的竣工图;软件部分应包含防误主机运行软件版本、防误逻辑的软件版本;防误装置投运后的维护、检修记录,故障记录等。

第四章施工、检修管理第十五条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施工以及各项检修工作中,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严肃组织措施,防止流于形式。

第十六条运行单位负责做好施工地点的安全隔离措施,施工、检修和调试等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变动现场任何安全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申请,启委会(业主单位)组织由生产、施工(调试)、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运。

第十八条运行单位应在新设备投运前完成有关运行规程以及人员培训等生产准备工作。

验收性电气操作,必须执行监护制。

第十九条各单位检修部门负责防误装置的检修管理。

1.安排主设备年检计划时,要同时安排相应防误装置的检修项目。

2.封闭式高压开关柜电压传感器,应严格按互感器标准进行有关试验和检修。

3.防误专责应定期检查防误装置的检修完成情况。

4.应保证防误装置易耗品有一定的备品备件,防误专责应对防误装置备品备件的数量和是否完好进行检查。

第五章防误装置的选型、安装、投运验收第二十条防误装置的选型应满足本规定第六章的总体技术要求。

第二十一条省公司对防误装置(包括新建和技改项目)组织统一招投标,各单位防误专责、安监、变电专责参加评标,严格把好防误装置产品选型入口关。

第二十二条防误装置的现场安装由施工单位负责,厂家到现场调试,各供电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进行施工现场工作监护。

第二十三条防误装置的现场安装人员必须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并经考试合格。

第二十四条防误装置安装调试结束后,应有完整的安装调试报告。

第二十五条新投运防误装置验收工作由防误专责负责组织,安监、生技、变电运行、检修等部门参加。

(微机防误系统验收报告单格式见附件)第六章防误系统的技术原则和使用原则第二十六条防止电气误操作的装置可以由下列装置共同实现:微机防误装置、电气闭锁、机械联锁、机械锁、带电显示装置等。

第二十七条防误系统必须实现以下功能:1.“五防”功能:防止误分、误合断路器,带负荷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隔离开关),误入带电间隔。

2.防止电气二次设备误操作:防止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误(漏)投或误停(包括压板);防止控制回路空开或熔丝的误(漏)投。

3.防止操作顺序错误、操作跳项或漏项。

第二十八条微机防误系统。

1.防误主机上必须有完善的模拟图,能够实现所有一、二次设备的模拟操作。

一次系统模拟图应形象地表示出包括开关、刀闸、一次熔丝、网门、地线等在内的所有可能操作的一次设备。

二次系统模拟图应形象地表示出包括保护压板、二次熔丝等在内的二次设备。

通过实遥信或虚遥信,模拟图能直观、适时表示出设备的实际状态。

2.微机开票子系统:(1)运行人员能够根据防误主机的实时一次模拟图与二次模拟图,利用鼠标开列操作票。

(2)能够方便地调用操作术语库所包含的操作术语填写操作票。

(3)开列的倒闸操作票包含完整的一、二次设备操作项目,并应符合防误主机内存一、二次设备操作规则的要求。

(4)应能根据填写的操作票在主机上进行包括一、二次设备操作在内的模拟预演,防误主机应能对运行人员操作过程的问题,进行语音提示。

(5)对经模拟预演正式生成的操作票编号进行必要管理,保证微机生成后的每张操作票只有一个编号,不重复,不能修改。

未正式生成的操作票应能方便修改。

(6)微机开票系统操作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3.电脑钥匙:(1)模拟预演后,防误主机能把正确的操作票(一次、二次操作项目)输出并存贮到电脑钥匙。

(2)现场操作过程中,对与操作票不符的操作,电脑钥匙通过逻辑程序和编码锁的配合实现强制闭锁并以语音提示及液晶显示方式警告操作人员的错误操作。

(3)操作结束后,能正确向防误主机提供“虚遥信”对位,保证主机一次模拟图、二次模拟图与现场的实际状态一致。

(4)电脑钥匙应具备操作追忆、操作票浏览、适时时钟等功能。

4.具备与变电站综合自动化通讯接口功能。

防误主机通过串口或网络与监控主机或RTU通讯,获取断路器及电动刀闸的实时位置信息,可对监控主机的遥控操作和现场就地操作进行五防控制,可向监控系统(RTU)提供包括开关、刀闸、地刀、网门、临时地线等虚遥信量,确保监控系统及时刷新其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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