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院级项目申报的通知【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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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文件
宁工经管办【2018】(016)号
经济管理学院关于2018年度院级项目申报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教师的研究意识和能力,促进教学团队合作,培育优秀项目,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学校《关于2018年开展“深化教学质量年”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2018年度工作计划和深化教学质量年实施方案,学院拟遴选立项一批院级项目,现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1、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项目(以下简称“教改项目”)旨在引导广大教师聚焦教育教学过程中的新课题、新情况、新要求,针对内涵式发展存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科学研究指导改革实践,进一步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和考核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改革、教学团队等工作。(参考自治区教育厅本科教育
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等)
本年度重点支持新商科背景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内容改革、考核方式改革、教学管理改革等项目立项。
2、科学研究项目
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广大教师围绕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实践问题,广泛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切实发挥科研反哺教学作用。(参考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教师科研项目、自治区科技厅自然基金项目、宁夏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等)本年度重点支持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应用性课题立项。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旨在引导广大教师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能力,指导学生团队开展创新训练、创业训练以及创业实践等活动。(参考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等)
以学生团队为申报主体,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申报条件
项目主持人要求是课程归属在经济管理学院的教师。项目团队成员不限定在经济管理学院内,鼓励与校外单位联合申报。团队人员总数原则上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实行主持人负责制。同意成果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
凡已获得各级各类项目立项者,不得以同一题目或相近题目重复申报。
如果项目主持人同时主持在研的各级各类项目超过2项,不得申请本院级项目。
项目主持人申报院级项目,最多申报2项。
院级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前,主持人不得申报或参与新一轮院级教改项目。
申请的项目一般应具备下列条件:(1)对提升学院教育教学质量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或实践应用价值。(2)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果,学生受益面广,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和推广价值。(4)项目前期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实施计划可行,人员组成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三、立项名额
1、教改项目,10项
2、科研项目,10项
3、大创项目,20项
四、申报与立项流程
各系办认真组织研讨,引导支持团队选题和组建,组织教师填报《经济管理学院院级项目申请书》(附件1),系办内组织遴选,择优排序推荐,切实把符合工作实际和具有研究价值的项目推荐上来。
学院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立项,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会议答辩。
拟立项结果面向全院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公布立项项目。
五、项目过程管理
教科办是院级项目的管理部门,负责院级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院级项目实行中期报告制度,项目建设中期,项目主持人应向教科办提交《经济管理学院院级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2),由教科办进行审核,并给出“合格”、“不合格”两类审核意见,作为项目经费使用、结题鉴定的依据之一。各系办应将实施中期报告制度作为帮助和督促项目组实施研究计划、安排经费、完成研究任务、达到研究目标的主要措施。
院级项目实施过程中,教科办要加强对项目的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尤其要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加强监督和管理。必要时,教科办可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的主要内容包括:研究进度、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的情况、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
院级项目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他重大变化的,按撤项处理,由所在系办出具说明签署意见后,教科办予以备案。
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如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的项目,按撤项处理。
六、项目经费管理
学院对立项建设的院级项目每项提供500元的资助经费。按照实报实销的办法进行经费管理,项目结题后一次性向教科办提交报销材料。由教科办统一办理报销程序,结余经费用于资助其他院级项目。
院级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项目开展所需的各类资料费和调研费。项目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项目研究无关的开支。教科办对项目经费开支行驶监督权,做到手续完备、账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措施有力,确保项目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1)图书资料费:指购买图书、翻拍、翻译资料以及论文版面费、打印、复印、誊录、制图等费用。
(2)调研差旅费:指为完成项目研究而进行的国内调研活动、参加相关学术会议的交通费、食宿费、通讯费及其他费用。
七、结项要求
1、结题验收组织
教科办每年组织一次结题验收工作。项目主持人根据项目任务书设定的研究任务实际完成情况,填报《经济管理学院院级项目结题验收报告》(附件3),向教科办提出结题鉴定申请。
院级项目成果的形式包括: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实验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教学实践资料(图片、作业、视频)等。
院级项目其他成果和复印件包括:(1)研究成果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应附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2)研究成果属于课件、软件等方面的,应付电子版和使用情况证明;(3)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项目成果已被采用、交流的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