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含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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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流程图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流程图安全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流程图1、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依法追究安全生产事故的行政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应当遵守本规定。

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安全生产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者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关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根据事故中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数额,事故分为五级:(一)一般事故,是指各类轻伤事故、一次重伤3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下的事故;(二)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下、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三)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重伤10人以上、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人以上50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四)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一次急性职业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一次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各类事故;(五)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一次急性职业中毒100人以上、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的各类事故。

第四条事故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五条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支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工作,并提供相应条件。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和阻挠事故的调查处理及行政责任追究工作,并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举报事故和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当对举报人予以保护。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为加强深圳地铁5号线5305标工程建设施工质量事故的管理、控制和处理力度,结合5305标实际情况在5305标项目经理部成立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深圳进行深圳地铁5号线5305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配合上级单位和地方有关部门参加本标段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质量事故调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组成:组长:王太平副组长:黄龙平成员:何太吉施建川曾宪龙邓胜利任联旭王勇耿华何泽刚贾科肖志云杨国林质量事故调查组的职责: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3、组织技术鉴定;4、明确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次要责任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划分原则;5、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6、提出对事故责任工区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一、工程质量事故特点及分类根据我国现行规定,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工程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㈠、工程质量事故的特点①复杂性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质量事故的原因错综复杂,即使是同一类质量事故,而原因却可能多种多样截然不同。

使得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判断其性质、原因及发展,确定处理方案与措施等都增加了复杂性及困难。

②严重性工程项目一旦出现质量事故,其影响较大。

轻者影响施工顺利进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费用,重者则会留下隐患成为危险的建筑,影响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更严重的还会引起建筑物的失稳、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③可变性许多工程的质量问题出现后,其质量状态并非稳定于发现的初始状态,而是有可能随着时间而不断地发展、变化。

因此,有些在初始阶段并不严重的质量问题,如不能及时处理和纠正,有可能发展成一般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有可能发展成为严重或重大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1、质量事故是指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监理、勘察、设计、咨询、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第一质量事故不是由于标准的提高而产生的。

第二也不是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如地震、战争、火灾、水灾等。

2、质量事故的特点⑴是一种事件,有具体的时间、原因、经过、部位。

⑵是由有关单位的人,或材料,或设备造成的。

⑶是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

⑷对工程的使用寿命造成影响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

3、事故的分类工程质量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

⑴一般质量事故指对工程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并不影响使用寿命的事故。

⑵较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延误较短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⑶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较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不影响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⑷特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特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工期,经处理后仍对正常使用和工程寿命造成较大影响的事故。

4、事故分类标准注:1、直接经济损失费用为必须条件,其余两项主要适用于大中型工程;2、小于一般质量事故的质量问题称为质量缺陷。

3、大体积与非大体积的划分标准采用表面系数M判断。

A(结构全部面积)M﹦———————— ( 单位:m-1)v(结构体积)M﹤5大体积,M≥5非大体积。

5、事故报告⑴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报告的部门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一般质量事故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

②较大质量事故逐级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图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图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调 查‎组进行调查处‎ 理
现场各有关方‎积极配合 调‎ 查组的工作
调查组将调查‎报告报至同级‎人 民政府,同时上报建设‎ 部
现场各方按照‎经设计单位批‎准并经质量监‎ 督部门备案的‎技术方案进行‎ 处理、验收
承包单位写出‎详细的事故 处‎ 理报告逐级上‎ 报
质量事故 资料归档
项目监督员接‎到《质量安全投诉‎ 书》后必须在 2个‎工作日 内与参‎建各方取得联‎ 系,确定现场查看‎ 时间
分管领导、监督科科长、项目监督员按‎照约定时间与‎参 建各方到投‎诉现场检查,责成建设单位‎组织责任方做‎出 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审‎查通过,监理单位作出‎意见, 并报监督科备‎案。(问题复杂应请‎ 专家)
(三)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流程‎ 图
发生安全事故‎
1 小时内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 建设‎主管部门及质‎量安全监督站‎ 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 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
较大安全事故‎逐级上报至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职责‎ 的有关部门
部 保护现场,采取措施抢救‎ 人、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承包单位填写‎事故报告,按 规定时限报‎质量监督部门‎
监理单位组织‎现场有关各方‎提 出经设计单‎位批准的处理‎ 方案
处理方案及相‎关资料报送质‎量 监督部门备‎ 案
备案通过后,监理单位监督‎承 包单位实施‎ 并组织验收
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及质量‎监 督部门报送‎质量事故处理‎ 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 安全监督工作‎ 流程图
(一)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流程‎ 图

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流程图

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流程图

较大\重大\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处理
组织相关方进行复查 否 复查结果 是 批准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批准 责任人处罚决定,报业主备案 资料归档 严重\重大事故处理完毕
重新处理
归档资料
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流程图
业主 总包部 分部
质量事故发生 总包质量部 收到事故报告
向总包部报告
启动事故应急预案
初步调查
向事故调查和处理小组汇报, 同时指示事故现场暂停施工 事故调查和处理小组组织调查 人员现场调查 确定事故等级 一般质量事故 否 收到分部报告 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复查 是 指示分部按照制度进行 调查处理

接到总包报告 决定是否参与调查处 理,以及参与方式,并 通知总包
配合事故调查
编制事故处理方案 提交事故处理方案
处理方案是否合理 是 批准方案,指示分部按 照方案进行事故处理 收到总包通知 决定是否参与复查,并 通知总包 收到分部报告,通知业主
按照审查意见修改方案 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事故 处理 处理完毕,编制事故处理 报告,提出事故责任人处 理决定,并提交 配合复查
暂停事故现场施工 等待调查 配合调查组调查
分部按照总包部的要求和相关制度 进行事故处理 处理完成,编制事故调查和处理报告, 提出责任人处罚决定,报总包部 配合复查 重新处理
一般质量事故处理
复查结果

是 批准事故调查和处理报 告,批准责任人处罚决定 资料归档 一般事故处理完毕 否 严重\重大质量事故 是 报告业主,同时指示分部保护 好事故现场 依据业主要求及合同约定,在事故 调查和处理小组的基础上组建事故 综合调查组,开始事故调查 依据调查结果,指示分部编制事 故处理方案 收到总包部通知 决定是否参与方案审 查,并通知总包部 收到事故处理方案,通知业主 组织各相关方审查处理方案 否 要求分部案审查意见进 行修改 按照总包指示,保护事故 现场,等待调查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图库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图库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
混凝土受腐蚀事故案例 房屋四周的底层和二层为490mm厚承重砖墙, 二层以上为370mm厚承重砖墙。全楼底层5.0m 高,用作餐馆,底层以上层高3.60m,用作客房。 底层中间柱截面为圆形,直径550mm,配置9 根直径为22的二级钢筋纵向受力钢筋, ¢6@200箍筋,如图2.35所示。柱基础的底面 积为3.50m×3.50m的单柱钢筋混凝土阶梯形基 础;四周承重墙为砖砌大放脚条形基础,底部 宽度1.60m,二者均以地基承载力 fk=180Kn/m2(持力土层为粘性土),并考虑基 础宽、深度修正后的地基承载力设计值算得。 该房屋的一层钢筋混凝土工程在冬季进行施工, 为混凝土防冻而在浇筑混凝土时掺入了水泥用 量3%的氯盐。 该工程建成使用两年后,某日,突然在底层餐 厅A柱柱顶附近处,掉下一块约40mm直径的混 凝土碎块。为防止房屋倒塌,餐厅和旅馆不得 不暂时停止营业,检查事故原因。 精选课件
精选课件
事故原因分析
施工缝留在梁端剪力最大部位; 施工缝处混凝土强度等级显然不满足设计要求,甚至不足C10,
严重影响梁端抗剪能力和粘着力强度; 新旧混凝土无法连接。
精选课件
事故处理措施
将梁端混凝土用工小心地凿成如图2.27乙所示形状,并将部分预 制楼板,以加强梁端的抗剪能力。
精选课件
北京某旅馆的某区为一6层两跨连续梁的现浇钢 筋混凝土内框架结构,上铺预应力空心楼板,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案例
梁、板、柱钢筋混凝 图片
精选课件
分析如下:
事故分析及 屋面局部倒塌后曾对设计进行审查,未发现任何 问题。在对施工方面进行审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原因
(1)、 进深梁设计时为C20混凝土,施工时未留 试块,事后鉴定其强度等级只是C7.5左右。在梁的 断口处可清楚地看出沙石未洗净,骨料中混有鸽 蛋大小的黏土块、石灰颗粒和树叶等杂质。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处理及责任追究管理规定一、质量问题的分类质量问题分为不合格物资、过程一般质量问题和严重质量问题,界定准则如下:(一)不合格物质(1)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品种、规格、尺寸、公差、质量证明文件等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2)受潮、受损、变质及过期的物资;(3)建筑设备、半成品等的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一般质量问题指未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但经处理不影响产品质量等级评定或返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下的不合格品。

如混凝土的几何尺寸超差或出现蜂窝麻面等。

(三)严重质量问题指严重性超出一般不合格品,不能满足产品质量等级评定为“合格”等级的质量问题,或返工处理直接经济损失在 1 万元以上的不合格品。

如:在检验批质量评定中未满足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性能的主控项目中一项或多项的质量问题。

二、质量事故分类、界定准则质量事故等级划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 号)文件进行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者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者10 人以上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上 5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造成 100 万以上1000 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按一般事故处理;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三、质量问题、质量事故上报(一)不合格进场物资上报及处理程序1、不合格自购物资:由材料员、项目工程师、质量员、试验员等相关人员参加评审,评价物资不合格性质及严重程度,对不合格物资的处理提出方案,由项目经理审批后对不合格物资进行处置;2、顾客提供的不合格物资:由项目工程师、材料员、质量员,并请顾客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参加评审,评价物资不合格性质及严重程度,提出处置方案,双方签字确认,做好记录,按合同约定进行处置。

事故处理鉴定流程图

事故处理鉴定流程图
2.6.3事故报告应以客观、公正为基准,事故单位须全力配合。
2.6.4一般事件的报告由副总经理签核即可结案,工伤事故及造成较大影响之事故/事件应上报总经理。
2.6.5工安环保课将发生之安全事故及工伤事故汇总至「安全事故统计表」及「工伤事故统计表」中。
2.7改善措施:
2.7.1工安环保课应于事故报告上明确指出相应的纠正及改善措施,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改善。
1.4制、修、废:
本程序之制定、修订、废止需经管理层审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决后实施。
1.5管理权责:
1.5.1档制、修、废之责任单位:工安环保课。
1.5.2档编号、送审之责任单位:总经理室。
1.5.3文件登记、分发之责任单位:总经理室。
制定日期:
事故处理鉴定流程
文件编号:
实施日期:
版次:
2.作业规定
2.1流程:
2.7.2当发生的事故超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时,工安环保课应进行分析,提出纠正及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
2.7.3在事故调查、处理时发现的不符合项,应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处理。
2.8工安倡导、教育训练:工安人员按事故的性质将所发生的事故制成工安倡导材料,于新进员
工教育、早会、宣传栏、联络单、MAIL等形式广泛倡导。
事故处理鉴定流程
文件编号:
实施日期:
版次:
3、送院急救需要住院的,工安环保课与总务课人员应陪同处理(包括常规护理、费用支付、联络安排手术等)。
4、工伤人员于医院急救时,经总务人员或者工安人员与医院行政人员联系后,急救费用及住院费用可记公司帐上,但复查时的门诊费用需由本人先垫付,待治疗完毕后一次性报清。
2.1.1事件/事故处理流程见附件1。
2.1.2工伤处理流程见附件2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修订标记实施日期质量事故处理办法编制部门:质保部发布日期:2009-12-24实施日期:2010-01-01修订日期制/修订人修订原因及章节号编 制审 核批 准朱杰李尚新苏长生1.目 的:及时有效的处理公司质量问题,落实责任,制定预防措施并监督实施,防止再发生。

2.范 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部客户投诉的所有质量事故的监督考核。

3.定 义: 在提供产品(模具或钣件)或服务的过程中,因非预知或违规作业原因造成产品或服务质量达不到客户(包含公司内部客户) 要求的产品或工作质量问题均视为质量事故,根据公司具体情况将质量事故分为以下五边类: 3.1一般质量事故: 由于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问题,造成:A.质量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B.发生部位为非关键产品(如外钣件模具、外部项目模具等为关键产品),返工后不影响产品原有质量;C.整改周期在一周以内,但不会影响产品交期的质量事故;D.以上3种定义,任意满足一种,即构成一般质量事故。

 3.2中等质量事故: 由于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问题,造成:A.质量损失在2000元以内;B.发生部位为非关键产品(如外钣件模具、外部项目模具等为关键产品)或关键产品非关键部位,返工后不影响产品原有质量;C.整改周期在一周至半月之间,不会对产品交期造成冲击的质量事故;D.以上3种定义,任意满足一种,即构成中等质量事故。

 3.3较大质量事故: 由于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问题,造成:A、质量损失在2000-5000元之间;B、产品返工复杂,而且返工后,产品质量有 所降低,但不影响产品交付;C、虽未造成实际损失或损失较少,但明显违反工艺或制作规范导致的质量事故;D、事故发生 后一周以内,又重复发生;E、整改周期在半月以上,但不会因延长交期造成客户抱怨的质量事故;F、以上5种定义,任意满 足一种,即构成较大质量事故。

 3.4重大质量事故: 由于产品质量或工作质量问题,造成:A.质量损失在5000-20000元之间;B.返工周期大于一个月导致客户抱怨的;C.因 意识问题导致影响恶劣的;D.事故反复发生,一月累计发生3次以上(包含3次);E.发生部件为关键产品(如外钣件模具、 外部项目模具等为关键产品),并且对产品的交付会产生影响的;F.整改周期在一个月以上或因延长交期造成客户抱怨的质 量事故;G.以上6种定义,任意满足一种,即构成重大质量事故。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图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流程图

项目监督员接到《质量安全投诉书》后必须在 日内与参建各方取得联系,确定现场查看时间
2 个工作
分管领导、监督科科长、项目监督员按照约定时间与参 建各方到投诉现场检查,责成建设单位组织责任方做出 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审查通过,监理单位作出意见, 并报监督科备案。 (问题复杂应请专家)
项目监督员督促责任方按照处理方案进行处理,并收集 资料
保护现场, 启动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措 施抢救人、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通知公安机关、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工 会、人民检察院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处
理(每级上报不得超过两个小时)
现场各有关方积极配合调查 组的工作
调查组在调查事故之日起 60 日内,将一、 二级重大事故调查意见报省、自治区、直 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三、四级重大事故调
竣工验收监督



竣工验收是否通过
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二)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
归档
一般质量事故
总承包单位报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报建设单位 后,下达暂时停工令
承包单位填写事故报告,按 规定时限报质量监督部门
监理单位组织现场有关各方提 出经设计单位批准的处理方案
处理方案及相关资料报送质量 监督部门备案
制定本制度。
2 、公司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公司档案分为受控档案和非受控档案。
3 、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
(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结案后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特别重大、重大安全事故 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

2023年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2023年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2023年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2023年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1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入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在十二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七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2023年质量事故处理管理制度2一、质量事故是指药品管理使用过程中,因药品质量问题导致危及人体健康的责任事故。

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1、违规购进使用假劣药品,造成严重后果。

2、未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造成不合格药品如柜(架)。

3、使用药品出现差错或其他质量问题,并严重威胁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的。

三、一般质量事故1、违反进货程序购进药品,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保管、养护不当,致使药品质量发生变化的。

四、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1、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在12小时内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

2、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并在7日内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书面汇报。

3、一般质量事故应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及时处理。

五、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控制补救措施。

六、处理事故时,应坚持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原则,并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企业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流程图和说明

企业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流程图和说明

企业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流程图和说明企业坍塌事故的发生不仅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导致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以提高事故处理的效率和有效性。

本课题旨在探讨企业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流程和完善措施,并就其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一、现状分析(一)坍塌事故现状分析近年来,我国企业坍塌事故频发,给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带来严重影响。

坍塌事故的原因主要包括建筑结构不牢固、自然灾害、人为疏忽等。

在坍塌事故现场处置过程中,存在着现场救援困难、处置流程不规范、缺乏关键技术和装备等问题。

(二)现行处置方案的分析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坍塌事故现场处置方案,但存在以下问题:1.处置流程不明确:现行方案中,对坍塌事故的处置流程和具体步骤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困惑和推诿责任的情况。

2.缺乏专业人员:现行方案中缺乏专业人员的规定,导致现场救援队伍的组织和管理无序,影响了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3.缺乏先进装备:现行方案对必备的现场救援装备的规定不全面,导致在救援工作中存在技术和装备上的欠缺。

4.风险评估不足:现行方案中缺乏对坍塌事故现场风险的全面评估和应对措施的规定,容易造成救援过程中的二次事故。

二、存在问题(一)处置流程不清晰现行方案中,对于坍塌事故现场的处置流程没有明确的规定,导致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决策的不确定性和推诿责任的现象。

这不仅增加了救援工作的难度,还可能导致事故处理时间的延误。

(二)缺乏专业人员现行方案中对于组织和管理救援队伍的规定不完善,缺乏专业人员的参与和指导。

这导致救援工作的效率低下,无法有效地应对坍塌事故现场的应急情况。

(三)缺乏先进装备现行方案对于现场救援装备的规定不全面,缺乏先进的技术装备来应对坍塌事故的复杂情况。

这不仅会增加救援工作的风险,还会影响救援的效果和速度。

(四)风险评估不足现行方案中对于坍塌事故现场的风险评估和应对措施的规定不充分,容易造成救援过程中的二次事故。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1.如何区分工程质量不合格、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我国有关质量、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的定义,凡工程产品质量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

根据1989年建设部颁布的第3号令《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和1990年建设部建建工字第55号文件关于第3号部令有关问题的说明: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 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直接经济损失在5 000元(含5 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2.常见的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原因主要有哪些方面?(1)违背建设程序;(2)违反法规行为;(3)地质勘察失真;(4)设计差错;(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7)自然环境因素;(8)使用不当。

3.试述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的程序。

当发现工程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

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

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

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事故管理办法》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结构分公司质量事故处理管理规定1总则为了控制工程质量,掌握工程质量动态,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分公司范围内承担的建筑和安装工程质量事故的管理。

3定义3.1质量事故凡在施工过程中发生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偏差超过质量标准范围,需要返工且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在施工(包括装卸、搬运、安装、试运)过程中由于操作、使用、调试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者,均属质量事故。

3.2质量事故的分类3.2.1重大事故的分类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3.2.1.1房屋及构筑物的主要结构倒塌;3.2.1.2超过规范规定的基础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3.2.1.3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3.2.1.4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3.2.1.5一次返工真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质量事故直经济损失金额=人工费+机械台班费+材料费+管理费-可以回收利用的器材残值)。

3.2.2普通质量事故未达到重大事故条件,其一次返工直接经济损失在1至10万元者(含10万元)。

3.2.3轻微质量事故未达到普通质量事故条件,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4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4.1轻微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报告;项目部质量管理部门在当日进行事故分析,并对事故作出记录备案4.2普通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向项目总工报告;项目总工应尽快组织调查分析,并于3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核后送分公司工管部。

4.3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人员应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

项目部同时向分公司工管部报告,工管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事故调查。

性质严重的事故,分公司工管部应立即报告分公司领导。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应采取措施维护补救,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制定处理缺陷方案。

过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

过程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
各分厂/车间/质检科将质量事故及时反馈到质管处
及时
质管处根据反馈信息组织分厂、质检科源自技术处共同对质量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及进行责任划定
依具体情况而定
任务重点
质量问题反馈、事故原因分析
质量分析及报告评审
C4
C5
任务程序
《质量问题分析报告》
质管处根据分析情况写出分析报告
1个工作日内
质管处组织分厂、质检科、技术处对质量分析报告进行评审
8-4.1
部门名称
生产技术部
流程名称
产品质量事故处理流程图
层次
3
任务概要
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
部门
总经理
分管副总
质管处
技术处
分厂/车间
质检科
节点
A
B
C
D
F
公司名称
密级
机密
第1页(共1页)
编制单位
签发人
签发日期
8-4.2
第1页(共1页)
任务
名称
节点
任务程序及重点
时限
相关资料
事故原因分析
C3
任务程序
《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质管处对验证报告进行审核
1个工作日内
任务重点
整改追踪验证
整改报告和处理建议
C12
任务程序
《整改报告和处理建议》
质管处对整改情况写出整改报告和处理建议
分管副总进行审批通过后由质管处下发相关部门执行并进行存档管理
任务重点
整改报告和处理建议下发执行
1个工作日内
任务重点
事故原因分析及评审
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D6
D7
任务程序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处理

凡工程产品没有满足某个规定的要求,就称之为质量不合格;而没有满足某个预期使用要求或合理的期望(包括安全性方面)要求,称为质量缺陷。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质量问题。

凡是工程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质量事故。

质量事故按照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可分为:一般质量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

较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质量事故);重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以下重伤,或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重伤,或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

2,操作责任事故: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按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分类:1,技术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在工程项目实施中由于设计、施工在技术上的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例如:结构设计计算错误,地质情况估计错误,采用了不适宜的施工方法或施工工艺等2,管理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管理上的不完善或失误引发的质量事故。

例如,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的质量体系不完善,检验制度不严密,质量控制不严格,质量管理措施落实不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不善而失准,材料检验不严等原因引起的质量事故。

3,社会、经济原因引发的质量事故施工质量事故处理依据:质量事故的实况资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状况描述,事故发展变化情况,观测记录,现场照片或录像,事故调查组获得的第一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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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问题事故处理(含流程图)
一、目的
分析事故原因,落实处理措施,消除质量缺陷和隐患,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

二、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程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三、定义和术语
质量问题:质量较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 万以下。

一般质量事故:质量低劣或达不到质量标准,需要加固修补,直接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修复费用)在20-300 万之间的事故。

根据《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111号),工程质量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工程质量事故分为4个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等级划分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根据直接经济损失或工程结构损毁情况(自然灾害所致除外),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和一般质量事故四个等级;直接经济损失在一般质量事故以下的为质量问题。

(一)特别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事故。

(二)重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者特大桥主体结构垮塌、特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大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三)较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者高速公路项目中桥或大桥主体结构垮塌、中隧道或长隧道结构坍塌、路基(行车道宽度)整体滑移,或者中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四)一般质量事故,是指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者除高速公路以外的公路项目中桥或大桥主体结构垮塌、中隧道或长隧道结构坍塌,或者小型水运工程主体结构垮塌、报废的事故。

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四、工程质量事故常见的成因
1、违背建设程序;
2、违反法规行为;
3、地质勘探失误;
4、设计差错;
5、施工与管理不到位;
6、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
7、自然环境因素;
8、使用不当。

五、程序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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