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章程规章制度一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小学学校章程

(本章程自2016年9月1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小学管理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魏海小学;魏海学校是一所公办,全日学制为六年小学;校址:巨野县永丰街道办事处魏海村委会。

第三条、学校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要求,保障服务区内适龄儿童按时全部入学,接受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第四条、学校把“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作为办学指导思想。

第五条、学校以“团结、严谨、求是、进取”为校风;

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校训;

以“谆谆善诱,有教无类”为教风;

以“严肃、活泼、勤奋、向上”为学风。

第六条、办学理念:为学生的一生奠基,对民族的未来负责;

教育目标:培养学生有道德,有理想、有知识、有纪律的、能吃苦耐劳好品质,培

养爱好学习的兴趣,教以研究学问的方法。

具体要求是:

(一)、初步具有“五爱”的思想感情,具有基本的社会公德、以及分辨是非、自我保护的能力。

(二)、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讲普通话,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会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初步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和英语口语表达能力。

(三)初步掌握锻炼和保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能从事力所能及的劳动,具有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

(四)具有较广泛的兴趣爱好和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逐步形成自己的特长。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七条、学校设校长1人,教导主任1人,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

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导主任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教学和教务方面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做好教师的政治思想工作和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思想素质。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二)联系群众,团结同志,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顾全大局,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勇于抵制一切不正之风,言行堪为师生的表率。

第九条、校长要具有胜任领导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水平。

(一)关心爱护儿童,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胜任1—2门学科的教学能力,具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至少三年以上,有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

(二)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并要积极参加高一层的学历进修,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条、校长要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具有超前发展思维和勇于进取改革创新的开拓精神和艰苦奋斗、实事求是、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第十一条、校长要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组织能力。深入实际、全面掌握教育教学和其他方面的情况,遵循教育规律并具有一定的分析能力、决策能力、指挥能力、业务能力、社交能力、理财能力和克服困难的坚强决心。

第十二条、校长要有依法治校的能力。全面掌握教育法律、法规,合理解决各种问题,能依法按章自主办学。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能得到教师的拥护和社会的满意。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有如下权利:

(一)、决策权。校长主持学校的全面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事宜有决策权。

(二)、人事权。校长有权向中心校推荐副校长、主任人选,有权建议撤免主任,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使用,对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教职工有权批评教育或调离本校。(三)、财政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重大基建项目、大额采购经班子会议研究后,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一般仪器设备、办公用品的采购计划与实施。

(四)、招生权。校长有权按上级的有关规定招生,保证服务区域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第十四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依法实施全面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遵循教育规律,提高教育质量。

(二)、抓好教职工队伍建设,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三)、全面主持学校工作,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和

组织德育工作、教学工作、艺体卫生、保健工作、总务和勤工俭学工作。

(四)、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搞好学校教育、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密切配合,形成良好的育人大环境。

(五)、争取外界对学校工作的支持,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

第十五条、校长应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听取他们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

第三章、教职工大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七条:听取校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根据区教育局统一部署,积极探索用人制度改革。

第十九条: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业绩考核方案、奖罚条例及各项制度。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依据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从事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一条、坚持德育为首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有关教育教学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实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