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重点、突出难点,有效推进党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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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点、突出难点,有效推进党务公开

近年来,随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的快速发展,广大党员对实行党务公开、增加党组织工作透明度的要求也日益迫切。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中明确提出:“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认真贯彻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必将对党内民主的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开展党务公开工作不仅有良好的组织基础,更是企业党建与时俱进的要求。本人作为从事组织管理工作多年的组工干部,就企业党务公开工作谈点个人的认识和体会。

一、推行党务公开的意义和任务

党务公开是一个新生事物。从广义讲,它是指依照党章和党内法规正确履行对党员、党的组织、党的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职责,以及对经济社会生活实施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的各项党务公开。从狭义上说,党务公开包括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以及党的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等。实行党务公开,是党务工作的“阳光作业”,对于发扬党内民主,维护党员权利,形成内外、上下结合的监督体系,贯彻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推动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党务公开工作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服务发展、依法依纪、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积极稳妥”的工作原则,以监督、制约、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为着力点,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扩大党员群众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高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增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保持党的先进性,为实现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长期以来,由于党务工作的特殊性质,党内事务通常在组织内部通报,存在着公开渠道窄、信息量小、决策不透明等问题,成为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薄弱环节。如何改进党组织的工作方式,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保障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就成为基层党建工作关键。随着发展党员公示、干部考察任用公示、推优评先公示以及党费收缴与使用的公示的实行,党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二、突出重点,党务公开务求实效

党务公开要达到“四规范、三满意”效果(四规范,即:内容规范、程序规范、

时间规范、管理规范;三满意,即“党员满意、群众满意、社会满意”),关键要把握住重点,切实提高党务工作透明开放程度。不仅要公开结果,还要公开过程,特别是对于一个时期比较敏感、群众比较关注的热点问题,全程“透明化”,边做边公开,让群众在决策前知晓、决策中参与、决策后监督。要切实推行党务公开工作,就要力求突出党务公开的四个重点,增加党务工作透明度,力求通过扎实的工作取得实在在的工作成效。

1.突出决策过程的公开,推进民主化科学化决策。决策的民主化程度决定其科学化水平。首先要从健全集体领导机制入手,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建立专项工作报告制度,推进决策过程的公开。在重大决策议题的确立和提出上,探索建立双向提出制度,进一步扩大重大议题选择确定范围,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合理性。在重大决策议题的表决确定上,根据其性质和内容的不同,分别采取无记名票决、记名票决和举手表决的形式进行,使党委在审议和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上发挥好主导作用,同时保证决策参与者的意愿充分表达,增强参与决策者的责任意识。围绕一个时期、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安排,建立专项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推进和落实情况,组织集体评议,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推进决策过程的公开,推动决策的民主,确保决策的科学,使党组的各项决策赢得了干群的理解、信服、支持和执行。

3.突出党员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党员能否有效地参与党内事务是党的工作透明与否的重要标志。十六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试行党员代表常任制,具体负责做好代表参与党内日常事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建立代表经常性调研制度,切实为党委研究决策重大问题提供服务保证。建立代表定期督察检查制度,协助党委做好指导推进工作。建立代表民主评议制度,定期评议工作成效和现实表现,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考评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及时反馈党员群众的意见、呼声和要求,帮助党组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充分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同时,将党的领导工作和党的自身建设方面宜于公开的所有事项全部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形成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监督机制,以“他律”促“自律”,消除党群干群之间的隔阂和误解,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并以此激发广大党员群众的工作热情。

4.突出选人用人的公开,铸造高素质干部队伍。选人用人,事关党的事业成败,同样也事关企业的发展大局。推进选人用人的公开,确保干部选配的准确性和说服力,营造积极进取、竞争向上的良好氛围。一方面,扩大提名范围,确保选人的广泛性。在提名环节上,采取党委提名、基层提名、群众提名相结合的方式,变封闭式推荐为开放式推荐,切实解决在“小圈子”中选人的问题,真正把所有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都纳入到党组织的视野之中,便于在更广泛的基础上选出最适合的人选。另一方面,拓展考察方式,确保识人的全面性。在组织实施考核中,采取一岗多人的差额考察、任职经历与表现的延伸考察、各方面考核结果综合运用的多元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的参与面,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公正、合理的条件。此外,完善任用决策机制,确保用人的规范性。坚持研究决策前人事部门“把关制”,讨论酝酿中纪检监察部门“一票否决制”,形

成决策时党委会、支委会“票决选择制”,以此确保选人用人权力的规范运用。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任前“公示制”,形成上级主管部门面向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面向干部群众和社会的多层次意见征询机制,接受全方位的再监督,坚持群众公认、德才兼备的原则选人用人。

4.突出党风廉政建设的公开,树立强烈的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如何关系到党的形象与人心向背。首先应从制度建设入手,谋求监督制约新成效。在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上采取新办法,既要严格组织领导干部如实申报有关情况,更要将有关情况在适当范围予以公开,解决好申报与公开脱轨的问题,真正使领导干部始终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中。利用宣传媒体有选择地公布热点部门、要害部位、实权岗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其次要在探索建立询问和质询制度上取得新突破,采取以上对下的形式,针对发现和举报的问题进行公开的询问和质询,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有效的解释和说明,并将结果在适当的层面上通报。最后要在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问题力度上落实新举措,突出对执行有关事权、人权和财权制度情况的检查监督,采取明察暗访、公开评议、公开通报,以及拓宽群众举报渠道等措施,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管控。对于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典型案例及查处结果,根据需要、区分层次及时予以公开。领导班子成员自觉地把群众“满意不满意、支持不支持”作为衡量党务工作效果的标准,把党务公开寓于生产经营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措施之中,围绕党务公开,树立廉洁意识、服务意识和发展意识,实现企业的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三、建立长效机制,使党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党务公开是党建经常性工作的组成部分,要使党务公开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必须通过健全的保障机制和与之配套的一系列制度来保证其顺利运行,以适应不同时期党员意愿、群众呼声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1.健全党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坚持把党务公开置于党的各级组织统一领导之下,成立由“一把手”挂帅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分析党务公开的形势,及时研究确定党务公开的内容安排,认真解决党务公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上带下,把推进党务公开作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的重要职责,切实纳入到经常性工作内容之中,做到亲自过问、亲自指导、亲自督促,大力营造“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在此基础上,安排专人制定具体的计划安排,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研究摸索新的办法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2.健全党务公开的责任体系。健全规范的责任管理,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把各级党组织及工作机构的职责理清搞顺,把各个岗位和人员的要求明确到位,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形成上下贯通、权责分明的责任体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给予严肃批评,限期改正;对违背原则、弄虚作假、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力并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据党纪党规给予严肃的处理,以此维护党务公开工作的严肃性。采取有效的责任牵引,将调研工作与党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围绕如何履行好党务公开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重点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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