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预算管理办法
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大学预算管理是学校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开展、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大学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调整等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管理原则1、统筹兼顾原则预算编制应综合考虑学校的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重点,统筹安排各类资金,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2、量入为出原则根据学校的收入情况,合理安排支出,确保收支平衡,避免出现赤字预算。
3、保证重点原则在预算安排中,优先保障教学、科研、人才培养等重点工作的资金需求,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
4、勤俭节约原则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5、绩效导向原则建立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评价,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调整的重要依据。
二、预算管理体制1、学校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预算管理的决策机构。
预算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审议学校预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预算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2、财务处是学校预算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和调整等日常管理工作。
3、各学院、部门是学校预算的执行单位,负责本单位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并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三、预算编制1、预算编制内容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预算包括教学科研项目支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设备购置项目支出等。
2、预算编制程序(1)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学校的发展规划,确定年度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各学院、部门根据学校的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发展需求,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并报送财务处。
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学校(大学)预算编制、审核、执行和管理的工作,保障学校(大学)财务安全,落实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在中央和地方财务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社会捐赠等不同来源的资金预算编制和管理中,做到科学高效,透明公开,实现预算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校财务制度改革的通知》、《教育部财务司关于印发‘ 高校财务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大学)各部门编制、审核、执行、监控和评估各项预算的活动。
第三条预算管理的原则预算管理的原则是科学合理、预算财务安全、客观公正、透明规范、重点突出、长期规划、分类管理。
第二章预算编制和审核第四条预算编制的程序和方式各学校(大学)部门应根据本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部门实际制定预算,需经过以下程序和方式:1.预算编制时间:各部门应当于每年的8月底前参照上年度实际执行情况,结合新兴项目和预算调整,制定下一年度预算报告和预算细目表。
2.预算编制内容:各部门预算报告和预算细目表的内容应符合学校(大学)的中长期发展计划要求,区分管理费、教育教学、科研建设、资本经营等各项预算,逐年进一步细化、严格管理。
3.预算编制方式:各部门可采取多种方式编制预算。
包括:自下而上的“财源自治”方式和自上而下的“权责一体”方式等。
第五条预算审核的原则和程序1.预算审核原则:预算审核遵循“尊重与信任、审慎有序、科学公正、依法依规”的原则。
2.预算审核程序:预算审核组主要由学校(大学)财务处主管领导、学校(大学)会计师和审计部门组成,主要包括预算审核前置程序、预算审核审核、误差和调整核对和审计。
预算编制部门应在8月下旬提交预算报告和细目表及附属资料。
学校(大学)财务处主管领导、审计部门、帐务部门、预算审核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对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_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办法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_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办法学校预算管理制度_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办法为加强预算管理,保证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应制定规范的学校预算管理制度。
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有关学校预算管理制度的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的要求,落实《华东理工大学财务管理办法》和《华东理工大学经济责任制》的有关规定,规范和加强我校预算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它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两部分组成。
收入预算体现学校经费来源的多元性,反映学校依法多渠道筹集经费的能力和经费来源结构;支出预算反映学校的规模、发展方向和发展速度。
第三条学校预算分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学校综合预算(即中央部门预算),指预算年度内学校(包括校级和所属各级)在从事教学、科研和其他一切活动中的全部资金收支计划.它反映学校的总体收支和综合财力,是教育部和财政部核定我校预算的基础。
第二层次是校级预算,指预算年度内学校能够统筹掌握、支配和安排的资金收支计划。
收入方面主要包括教育经费拨款、教育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等;支出方面主要指由校级财务统筹安排的各项支出.第三层次是学校所属各级预算,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学校所属各级非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各学院、各部门)的预算;二是具有指定用途项目资金的收支计划,如科研项目经费、捐赠收入等.这些预算是校级预算的明细部份。
第四条校级预算和学校所属各级预算的编制工作遵照本办法。
学校综合预算编制工作参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
第二章预算的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预算在校长的主持下编制,经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后,由校长或分管财务副校长负责实施.第六条校领导组织其分管范围内的各部门预算编制,并向学校提交其分管条线范围内的收入与支出预算。
学校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学校所有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工作。
三、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原则: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科学合理。
2. 预算编制程序:(1)各部门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任务,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2)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编制学校总预算草案。
(3)学校预算草案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4)预算批准后,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预算,下达预算指标。
四、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原则:依法依规、勤俭节约、讲求效益。
2. 预算执行程序:(1)各部门根据预算指标,合理编制月度用款计划。
(2)财务部门按照月度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
(3)各部门按照预算项目和用途使用资金,不得挪用、挤占。
(4)财务部门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预算调整1. 预算调整原则:严格控制、合理调整、确保预算平衡。
2. 预算调整程序:(1)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2)财务部门对预算调整申请进行审核。
(3)预算调整方案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六、预算决算1. 预算决算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2. 预算决算程序:(1)各部门按照预算执行情况,编制本部门决算草案。
(2)财务部门汇总各部门决算草案,编制学校总决算草案。
(3)学校总决算草案经校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七、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预算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2. 财务部门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对违反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实施办法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的实施,学校将更好地发挥预算的约束和导向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学校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稳步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报办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预算管理是财务收支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和综合性的重要工作,按照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管理体制,实行学校校级预算(总预算)和各学院、处(部、室)部门预算("切块〃预算)有机结合,分级负责,综合协调,规范高效与公开透明的预算编制与执行管理机制。
第三条学校预算编制应依据学校财力状况与事业发展规划,遵循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原则,确保预算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充分发挥预算对基础资源的配置功能与传导作用。
第四条学校预算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的具体项目和标准,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政策和财力,结合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确定。
第五条学校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应遵循积极稳妥的原则,根基于客观基础,防止主观随意性,综合考量各种变动因素的影响与作用,实事求是编制;支出预算应遵循效率公平、量力而行、勤俭节约和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等原则,关注预期绩效评估,注重支出结构优化,科学合理编制;学校校级预算(总预算)应当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总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六条学校及各学院、处(部、室)编制预算,应严格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与〃统收统支〃管理规定与要求,并充分关注收入与支出的相互间的动态协调。
第七条学校和各学院、处(部、室)级单位,必须依法遵规、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编制报送预算及其执行结果报告(决算)。
学院预算管理办法
学院预算管理办法为有效发挥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科学配置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
根据《预算法》、《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预算管理体制第一条学校预算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预算管理体制。
财务部门组织编制学校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各行政处(室)及二级学校根据包干经费指标和学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发展需求,编制财务收支预算,报财务部门备案。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确定学校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明确年度财务预算编制的原则,审查预算建议方案;党委会审议批准学校财务预算。
第三条财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向上级部门报送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批准后落实各项预算经费;对基层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第四条各行政处(室)和二级学院是学院预算的执行单位。
第二章预算编制原则第五条预算编制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不搞赤字预算。
第六条预算编制坚持“积极稳妥”原则。
没有把握的收入只能积极争取,不列入预算:支出预算的编制尽量做到科学合理。
先保证基本支出,后安排项目支出;先安排人员支出,后安排公用支出;先安排重点、急需项目,后安排一般项目支出。
第七条预算编制体现效率、公平、透明的原则。
对经常性支出,建立科学的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实现预算分配的标准化。
对于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促进事业发展而发生的专项业务支出,通过填报项目申请,科学论证,建立项目库,编制滚动项目预算。
以减少预算分配的主观随意性。
第三章预算收支范围学校预算是学校根据承担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任务,以及事业发展计划,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计划。
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种渠道筹集的办学资金收入计划,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学费、住宿费等事业收入以及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等)。
第九条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中学校可用于教学、科研、基本建设和其他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
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一、概述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大学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督,保障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而制定的管理规章。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高等学府,在预算管理中起到指导、监督和评估的作用。
二、预算编制1. 基于战略目标:大学预算管理应与其总体发展战略相一致。
预算编制阶段应明确大学的战略目标,并将其落实于各个预算项目中。
2. 基于评估需求:根据学校各项事业的需求情况,编制相应的预算项目。
这些项目应包括教学、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人员投入等方面的经费需求。
3. 经费分配原则: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理分配经费资源。
根据学校各项优先发展的事业需求,将经费分配到合适的项目中。
三、预算执行1. 合理规划:大学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进行合理的规划。
依据预算项目要求,及时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并确保与项目进展相适应。
2. 资金管理:预算的执行过程中,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遵循相关法规和财务制度。
3. 绩效评估:预算执行完毕后,学校应进行绩效评估。
对于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四、预算监督1. 内部监督:大学应建立健全内部预算监督体系。
包括审计机构、财务部门等部门的参与,确保预算执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外部监督:大学预算管理也要接受外部的监督。
包括教育主管部门、相关社会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这种监督有助于保证预算的透明性和公信力。
3. 信息公开:大学应及时公开预算的编制、执行和评估情况。
为外界提供了解学校财务状况和经费使用情况的途径。
五、处罚措施1. 违规行为:对于违反预算管理办法的行为,学校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这些行为包括财务违规、不当使用经费、虚报预算等违规行为。
2. 整改措施:学校对于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要求违规部门或个人及时整改并报告。
确保相同问题不再发生,推动预算管理规范化。
六、总结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是大学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及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学校预算绩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目标管理原则: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责任追究原则:强化预算绩效责任,对绩效低下、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
(三)公开透明原则: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四)科学合理原则: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科学合理,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学校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制定预算编制方案,明确预算编制原则、范围、内容和方法。
(二)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编制部门预算草案,报送财务部门。
(三)财务部门对各部门预算草案进行审核、汇总,形成学校预算草案。
(四)学校预算草案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提交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学校预算经批准后,由财务部门下达各部门预算。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五条学校预算执行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严格执行预算,不得随意调整预算科目和金额。
(二)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确保预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三)严格控制预算支出,避免浪费和违规使用资金。
(四)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四章预算监督第六条学校预算监督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预算监督机制,明确监督责任和权限。
(二)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预算资金合规使用。
(三)定期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四)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五章预算绩效评价第七条学校预算绩效评价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制定预算绩效评价方案,明确评价范围、内容、方法和指标体系。
(二)定期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
学校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简称“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二)完整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全面、完整地反映预算单位的经济活动,确保预算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三)真实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确保预算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四)科学性原则:预算编制应当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资金,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五)绩效导向原则:预算执行应当注重绩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预算的绩效导向。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四条学校预算编制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五条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收入预算应当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预测各项收入来源和规模。
第六条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支出等。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七条预算单位应当根据学校预算编制要求,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报学校财务部门审核。
第八条学校财务部门应当对预算单位提交的预算草案进行审核,确保预算编制的合规性、完整性、真实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预算执行第九条学校预算经批准后,预算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十条预算执行过程中,预算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
第十一条预算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当按照学校预算调整程序办理。
第四章预算监督和评价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预算监督和评价制度,对预算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确保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高校预算管理办法
⾼校预算管理办法⾼校预算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条为进⼀步加强与规范学校预算管理,提⾼学校预算分配、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合理配置办学资源,提升办学效益,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学校预算编制坚持“量⼊为出,收⽀平衡”的原则。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组织到的收⼊情况,统筹合理安排⽀出项⽬,不搞⾚字预算。
第三条收⼊预算的编制贯彻“稳妥”原则,尽可能排除收⼊的不确定因素,不将上年⾮经常性的收⼊作为预算年度的收⼊依据。
第四条⽀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出预算分经常性⽀出和专项⽀出编制预算,⾸先保证经常性项⽬的⽀出,专项⽀出的预算按已落实的专项收⼊来源和单位⾃筹资⾦实际到位情况来相应编制。
经常性⽀出预算的安排“适度从紧”,专项⽀出预算的安排“量⼒⽽⾏”。
第⼆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预算实⾏“统⼀领导,分级管理,集中核算”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校财经⼯作领导⼩组负责审议预算建议草案,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核。
第七条学校预算建议⽅案、决算报告由党委会审定批准。
第⼋条计划财务处、部门、下属学院是学校预算管理的执⾏部门。
(⼀)计划财务处具体负责编制学校的预算建议草案、预算调整草案;负责落实年度经常性教育经费拨款计划;负责下达经批准的⼈员经费、公⽤经费等预算指标;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领导报告预算执⾏情况。
(⼆)各部门、下属学院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预算计划。
第三章收⽀范围第九条学校预算是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收⽀计划,包括教育事业经费、科研经费、基本建设经费等各项经费的收⽀,反映办学资⾦的总体规模和多渠道筹资办学的能⼒。
第⼗条收⼊预算,是预算年度内通过多种渠道所能组织到的各类⾮偿还性办学资⾦的收⼊计划。
学校收⼊主要包括财政拨款、基建拨款、上级补助收⼊、财政返还教育收⼊、科研业务收⼊、其他业务收⼊等。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3篇)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3篇)学校预算管理制度(通用3篇)学校预算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我校预算管理的综合性、有效性、严肃性和可控性,更好地贯彻“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预算法》和《会计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编制原则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既要考虑学校事业发展和建设的需要,更要考虑到学校财力实现的可能。
预算编制必须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编制支出预算,要坚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在确保人员工资和正常运行开支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事业发展支出。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程序1.学校各科室应于学期初向总务处报告本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执行情况,并根据学校总体目标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提出下一年度所需各项费用开支的性质、用途和金额。
2.学校财务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各科室提出的下年度事业经费支出预算,综合考虑增减变动因素,提出下年度收支预算建议数。
三、预算编制方法。
学校经费预算要根据财力实现的可能性,参照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并结合学校事业发展需要进行编制。
在编制时要区别情况制定各项经费的预算定额,使学校经费预算有据可依,防止预算编制的随意性,作到预算安排公正、合理、切合实际。
支出必须全部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其收入纳入学校收入预算。
四、预算的执行和调整。
1.预算的执行。
预算执行包括收入预算的执行、支出预算的执行和预算平衡三个部分。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既要积极组织收入,确保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帐,又要合理安排支出,实现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各科室负责人为预算管理执行负责人,各科室各项收入必须全部入帐,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绝对不允许私设“小金库”。
2.预算的调整。
为保证学校预算的良好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必须按以下程序和权限办理:支出预算的调整无论数额大小,必须由校长或办公会议批准后,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安排支出。
大学预算管理办法
大学预算管理办法一、概述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是按照国家有关预算法律法规,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的预算管理规定。
本办法主要包含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控、预算评估等方面的内容,旨在规范大学预算管理,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预算编制1. 预算编制主体大学预算编制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相关部门提供协助。
2. 预算编制程序(1)起草预算方案:学校财务管理部门与相关部门起草预算方案,按照国家有关预算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实际情况,制定预算方案,明确预算指标、预算额度、支出用途等。
(2)审核预算方案:预算方案由学校领导班子审核批准。
(3)编制预算报告:学校财务部门根据预算方案编制预算报告,明确收入、支出、成本等预算指标。
(4)审核预算报告:预算报告由学校领导班子审核批准。
(5)报送上级部门:学校将预算报告报送上级机构审核、审批。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主体大学预算执行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2. 预算执行程序(1)预算安排:学校财务部门按照预算报告的指标和用途,制定预算安排。
(2)预算支付:学校各部门按照预算安排的用途,向财务部门申请支付预算。
(3)审核支付申请:财务部门审核各部门的支付申请,核实金额是否符合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
(4)支付预算:财务部门根据审核情况,按照预算安排支付预算,确保预算资金的合理使用。
四、预算监控1. 预算监控主体大学预算监控由学校财务管理部门负责。
2. 预算监控程序(1)收集数据:各部门将实际收入、支出、成本等数据报送至财务管理部门。
(2)核对数据:财务部门核对所收集的数据,与预算数据进行比对。
(3)分析数据:财务部门分析实际收入、支出和成本等数据与预算数据之间的差异,找出原因,制定应对措施。
(4)调整预算:财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
五、预算评估1. 预算评估主体大学预算评估由学校领导班子、财务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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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学校(大学)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预算管理行为,充分发挥预算分配和监督职能,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科学配置办学资源,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预算管理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权结合、收支平衡”的总原则。
?第三条??学校预算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预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增加收入;科学合理地安排学校年度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办法和制度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预算由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其对预算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算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二)审查、批准学校关于预算管理的规章制度;?(三)确定学校预算编制的原则和要求;?(四)审议、批准学校预算建议草案;?(五)监督预算执行,审议、批准预算执行中的调整方案;?(六)审查、批准学校的决算报告。
?第五条??计财处作为学校预算的专职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预算的编制、执行、调整和监督工作等,其主要职责为:?(一)收集资料,分析往年预算执行情况,对学校各单位提出的明细预算建议案进行审核,并汇总编制预算草案;?(二)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编报学校预算建议草案;?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预算批复意见,编制校内预算,并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把学校的预算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实施责任预算管理;? (四)审批各责任单位具体预算方案;?(五)结合学校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提报预算调整建议;? (六)根据校长办公会的决议,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年度预算;?(七)监督学校各项预算的执行,督促各预算收入单位和缴款单位完成收缴任务,汇总、通报收缴情况,监督各责任单位管好用好资金,节约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准确、及时地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建立预算执行预警系统,强化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八)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九)年终全面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准确及时地编报年终决算。
?第六条??各预算责任单位(学院、部、职能部门等)是本部门预算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学校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提报本部门年度预算建议;? (二)落实本部门的预算收入和支出责任;?(三)按照“量入为出”的原则进一步细化本部门的预算,编报本部门具体预算方案和月度用款计划;?(四)坚持“一支笔”审批和会签制度,严格控制本部门的预算执行,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五)根据事业发展情况,年内确需调整预算的,要据实向学校提出预算调整建议,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三章??预算编制原则?第七条??预算编制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积极稳妥、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效益优先”的原则。
根据学校总体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年度可能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量力而行,量财办事,统筹安排支出项目,原则上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八条??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
逐项核实各项合法收入,尽可能排除收入中的不确定因素。
?第九条??支出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支出预算分为经常性支出和建设性专项支出两部分。
首先要保证经常性支出,并坚持适度从紧;其次按已落实的专项收入来源情况和学校自筹能力安排建设性专项支出。
?第十条??预算编制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所有收入全部由学校统一调度使用,全部支出由学校预算统一安排。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
要从学校和各部门的实际出发,对编制程序、重点项目、支出标准和定额、资金分配等,加强科学论证,努力做到客观、公正、透明,确保资金分配的科学合理。
?第四章??预算编制的内容和方法?第十二条??学校年度预算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任务编制的综合财务收支拟定计划,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
收入预算是预算年度内学校通过多种渠道取得的各类非偿还性办学资金的收入计划,包括:?(一)财政补助收入。
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拨款,包括教育事业费拨款、科研事业费拨款、公费医疗费拨款、住房改革拨款等,其中教育事业费拨款按核定的定额测算。
?(二)上级补助收入。
指学校从上级主管部门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按照有关要求测算。
?(三)事业收入(预算外资金)。
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教育事业收入和科研事业收入。
教育事业收入按收费标准测算;科研事业收入由科研主管部门按横向科研项目收入水平测算。
?(四)经营收入。
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分析往年的决算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业务量和取费标准测算。
?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参照往年上缴、收入情况,根据预算年度业务活动情况,采用增量预算按项目逐一测算。
?(六)基建拨款。
指由上级计划部门安排的预算拨款与基建基金拨款,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拨款计划计算。
?第十四条??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是预算年度中学校用于教学科研活动、基本建设和其他事业活动的资金支出计划,按现行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一)事业支出。
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专项支出(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缮)。
?1、人员支出。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按核定的编制数和工资、津贴、奖金等标准测算。
?2、日常公用支出。
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物业管理费、专业材料购置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招待费等。
视单位业务性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支出定额标准测算。
按会计科目编制详细预算,并按照事权和财权统一的原则分配到各责任部门,编制责任预算。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助学金等,按照核定的人数及规定的支出标准等因素测算。
?4、专项支出。
包括建筑物购建费、办公及专用设备购置费、图书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费及科研和三重点建设等专项支出,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统筹安排,采用零基预算方法测算。
从项目论证、实施到完工全面测算,并进行全方位的监控。
做到“按项申报、专款专用、单项核算、专项考核”。
?(二)经营支出。
根据计划安排,结合经营收入情况统筹测算。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参照历年实际,结合附属单位上缴情况测算。
? (四)结转自筹基建。
根据学校资金情况和基建计划统筹安排。
?第五章??预算的编制程序?第十五条??根据《预算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年度预算作为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亦采用“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有关预算法规、政策及自治区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每年6月份,由计财处向全校各经费使用部门印发编制下一年度经费需求计划和专项支出计划的通知。
?第十七条??各责任部门根据学校年度预算编制的要求,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发展需求提出本部门的预算建议草案,7月底前报计财处。
?第十八条??计财处通过分析、审核,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建议草案,报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复(一上)。
?第十九条??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下达的预算控制数(一下),对原预算草案进一步细化、调整,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查、批准后报自治区财政厅(二上)。
? 第二十条?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的预算批复(二下),按照学校内部预算执行格式编制收入预算表、支出预算表、责任部门经费分配表和基建收支表,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执行。
?第六章??预算的执行和调整?第二十一条??学校预算经批准后,即具法律效力,非经规定程序不得变更,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减收增支。
?第二十二条??与学校收入预算有关的各职能部门有权代表学校积极组织收入,有责任监督各项收入按计划足额上缴学校。
?第二十三条??各经费使用部门要本着精打细算、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按批复的预算安排好全年的经费支出,实行项目管理,不得随意变更资金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及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四条??计财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核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对无预算及变更资金用途的应予拒付;对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和分析,及时向校领导报告,并将具体情况通报有关经费使用部门。
?第二十五条??学校预算一经批复,一般不得调整,若遇非常事件不得不调整年度预算时,需按下列程序办理:?(一)?因国家政策、事业计划和任务较大变动引起的预算调整,有关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调整申请报告,报经财务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自治区财政厅审批。
计财处根据自治区财政厅批复调整年度预算。
?(二)?在学校总收入允许范围内,校内需要追加预算支出的项目,须由项目负责部门以书面形式向财务主管部门提出项目申请报告,财务主管部门初审后,5万元(含)以上的报校长办公会审定,5万元以下的由分管财务校领导审批。
计财处根据相关会议决议或校领导批示调整校内预算,并根据需要报自治区财政厅备案。
?(三)?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原定预算预计不周,预算支出项目间发生此余彼缺情况时,调整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调剂权限必须与审批权限一致;二是调剂只能此增彼减,不得突破预算;三是调剂须有利于提高效益,促进工作。
调整的程序是由经费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报财务主管部门,由财务部门据情况报分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执行。
? 第七章??决??算?第二十六条 ?计财处在年度终了,要按照《会计法》、《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年终清理、转账、结账并编制会计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的编制要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二十七条??决算报表完成后,须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查、批准后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第二十八条??审计部门应依法对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并出具审计报告。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九条??学校预算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三十条??本办法的具体执行规程见《某大学预算管理操作规程》。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计财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