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与社会公民的关系(doc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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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与社会公民的关系(doc 7页)
浅谈地方治理
20 世纪80 年代中期以后,地方治理运动逐渐发展成为一个遍及欧美发达国家及许多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的国际性现象,“它是在民族国家受到经济全球化冲击,社会形态和国家权力性质发生重大变化的背景下,政府组织为有效回应环境变化和危机挑战而选择的一条新型发展道路。”而我国在此时也正努力探寻着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行政体制改革、政治民主化改革、中央放权、地方分权化改革、农村村民自治改革等正轰轰烈烈进行着。在未来的10-15年,地方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地方治理将日益成为一种主要的手段,今后将有可能走向一种地方管制的新时代。
在新时期,地方治理的重点是调整和完善政府机构及其功能,建立健全公民组织、公民社会,促进适度而且均衡的公民参与,完善与增强市场的机制和功能;重点发展完善政府、市场与公民之间的健康关系,达成三者间的良性互动;方法是政府善治、
市场调节和公民参与结合起来,建立公平、公正、高效、合理合法的地方治理模式。为此,地方治理需要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地方政府与社会公民的关系
地方治理的主体包括除地方政府外的第三部门、私人组织等,强调多主体的合作对地方公共事务的治理。应该看到,政府的作用是有限的,政府治理的目标也应该是有限的。构建适度而且均衡的公民参与制度是民主行政发展的总趋势,民主行政治理与公民参与公共行政是一致的,从目前的公民参与的实践考察中发现:具有民主治理的公民参与并没有因此而终结国家,或者终结政府,但是它却改变了国家和政府的行为以及治理的模式。在公共行政中公民至少扮演两个角色,一是公共管理的参与者,一是公共管理的对象。需要在这两个角色之间寻找一个满意的平衡,需要通过建立适度而且均衡的公民参与来实现。公民参与是建立在公民自愿基础之上的,适度而且均衡的公民参与表现主要是公民对公共利益达成适度的共识。为了锻炼公民参政、议政的能力,国家和政府要积极设置和培育公民社会和非营利性组织、社区组织,强化公民的美德和公民意识,构建适度而且均衡的公民参与制。
我国地方政府的治理模式可采用政府主导一合作型模式,即在治理模式中保留政府主导的因素,增强双方的合作因素。在此过程中, 地方政府应重视与其他组织的广泛合作,重视治理目标
的多元化和整合性,同时要加强中央与地方权力划分的制度规范。
二、要处理好经济效率与社会公平之间的关系
经济效率的问题应该更多地依靠市场的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政府的治理应该更多地放在社会公平上面,创造一个较好的、公平的外部环境,以及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的适宜于人类居住的人居环境。地方政府首先仍以公共服务为基本目标,有利于解决公共性和公共利益问题。我国的政府管理是以有效增进与公平的分配社会公共利益,为社会和公众提供服务为目标的。地方政府服务的重点应该是公共安全和秩序,公共卫生和环境,义务教育和培训,公共福利和救济,公共设施和便利等公共利益。其次,地方政府以规制治理为重要手段,便于提高政府行为的质量和有效性。规制改革的目的是提升政府能力丰富管理手段。因此将规制理念融入地方政府发展目标,可以弥补竞争性市场缺陷,便于保护消费者和环境。公正和效率是政府必须面对的,我们要改变效率优先的传统思路,把社会公正确立为政府发展的基本价值追求。因为效率本应该是市场要解决的,是市场经济的范畴。长时期来政府取代并履行了市场的职能,把效率作为政府的唯一目标,把规制作为一种制度来维护社会公正,社会公正是效率的前提。
三、要处理好各级政府之间的关系,包括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关系,建立一个高效的、合理的分级管理制度
对于中央政策与地区治理之间的统一,应该尽量做到以下几点:第一,作为统一的中央政策,如何能够在不同地区中获得贯彻执行,需要地方治理者的创造性的理解和执行。第二,地方治理者在统一的政策背景下,根据本地实际更能创造出体现特色的发展模式,对中央的政策能够给予补充。第三,当中央政策和地方实际发生矛盾的时候,中央治理者和地方治理者能够坐在一起探讨、协调,找出解决的办法,而不是对抗、对立、摩擦,贻误发展的时机。因此,说它是达到某种默契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实际上是一种运行机制。所谓运行机制就是中央能够给予地方一定的发展,自主运用政策的空间。而地方能够更有创造性的创造出一些新经验,成为已有政策修订的基础,为弥补政策不完善创造发展道路。
新的历史时期地方政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挑战,常常产生地方政府无法单独解决的跨区域的公共事务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应基于互利共赢的理念,开展跨区域的合作治理,尽量避免地方政府间的恶性竞争及地方保护主义。
我国现阶段地方治理的目标
目前,我国地方治理的目标选择主要表现为:逐步消除地方贫困、实现小康社会,保护环境、保持地方可持续发展,建立合理的地方治理模式和完善地方文化教育建设及公民思想教育工作等。
逐步消除地方贫困、实现小康社会。消除贫困是中国人一直
的愿望和期盼。因此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和促进地方发展就成了地方治理的首要目标。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地方的贫困问题,其他目标也就很难实现,地方治理也将失去意义。所以消除地方贫困、实现小康社会不仅是地方治理的目标,也是国家发展的目标。中央和地方政府加大投资地方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提升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为地方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国家应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生活和权益,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农民的收入,逐渐缩小贫富差距,真正做到藏富于民。
保护环境、保持地方可持续发展。在全球化背景下,地方治理的目的在于寻找平衡各种价值、促进地方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保持地方可持续发展是各国地方治理实践的重要目标,关系到地方治理行动的定位和导向。地方的可持续发展又是人类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构成部分,又是地方发展的决策实施主体,要求地方发展与国家目标保持一致,二者之间大方向是一致的,但实践中又存在着一定的冲突。地方的发展常常和自然资源浪费与自然环境破坏相关联。因此,保护环境、保持地方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治理目标要求地方发展既要重视经济的增长,又要保护环境、促进资源的持续利用。地方治理需要在地方发展和国家整体目标之间寻找自己的道路,实现地方经济发展方式的彻底改变建立合理的地方治理模式。我国地方治理建设的难点和薄弱环节是要求地方政府重新调整组织结构和政府职能,提供高效的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同时应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权力与利益关系,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