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告家长书

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告家长书

《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区《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禁止性规定》(长教〔2009〕79号文)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流程》(长教〔2009〕78号文的附件)等上级工作要求,须向家长告知相关内容,特发此告知书。

一、关于《2009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禁止性规定》:

1、学校不得擅立收费项目,不得违规制定教育收费标准。

2、学校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据实结算,余额及时退还。

3、必须事先公示、明码标价。

4、严禁学校将校舍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违规办班收费。

5、严禁学校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办班收费。

6、严禁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

7、教师不得收受学生礼金、礼品,在教师年度工作考评及评优工作中,实施师德“一票否决制”,情节严重的,

取消教师资格。

二、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流程》

1、行政事业性工作流程:

学校向教育局递交收费申请教育局向财政局申请立项、向物价局办理核价手续,由物价局颁发《收费许可证》学校严格按物价局核价亮证收费学校公示,告知家长学生缴费,学校开具相应收据

2、非义务教育阶段代办服务性收费工作流程:

事业性代办收费(主要为课外教育活动费、幼儿园代办费)

学校公示事业性代办收费项目及标准学期始,向家长发放告知单家长填写回执上交

学校收取费用、保存回执、组织相关服务学期结束,向每位家长提供结算清单每位家长签字确认,多退少不补并归档

服务性代办收费(除事业性代办项目外的代办项目)

学校公示服务性代办收费项目及标准可集中听取家委会意见学校按要求向家长发放征询单家长按自愿原则填写回执上交学校根据家长回执情况收取费用学校将费用入账、保存回执、组织相关服务多退少不补,家长签字确认并归档

请家长收获告知书后,仔细阅读,填写以下回执交给班主任老师,谢谢配合!

虹桥路第二幼儿园2009.9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执

我已知晓《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告家长书上的各项内容。

班级幼儿姓名家长签字日期

虹桥路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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