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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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资料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资料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及安全生产违章行为胜利石油管理局石油开发中心印制2009年8月目录一、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1)二、中石化安全生产十大禁令 (2)三、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3)四、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 (14)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对于油田查出的一般违章行为,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第八条对一个季度内查出3次以上(含3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或“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的二级单位,给予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一年内两次挂黄牌的二级单位,取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比资格。

第九条对承包商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参照本规定第五、六条对甲方单位进行处罚。

甲方查出的承包商违章行为并做出处理的,油田不再对甲方进行处理。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1. 背景作为中国石化旗下的重要油田,胜利油田在生产中始终注重安全生产。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在生产中仍然时有严重违章行为发生,一些职工因此失去了生命,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保障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必须加强对严重违章行为的管理,依法追究责任,维护社会稳定。

2. 目的本文档旨在规范胜利油田内部对严重违章行为的管理行为,明确各种违章行为和相应的处理措施,促进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

3. 定义3.1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是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伤亡,防止和减少财产损失的活动。

3.2 违章行为违章行为是指在生产活动中违反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3.3 严重违章行为严重违章行为是指因生产活动违反现行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及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的行为。

4.1 负责人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的指导,完善安全生产标准,制定防控方案,防止严重违章行为发生,并对鲁莽和不负责任的职工进行监管和管理。

4.2 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必须对本部门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推行安全生产意识,明确各项安全管理的职责、要求和标准,并及时发掘和纠正违规行为,建立安全用品管理制度,切实维护部门内的安全生产。

4.3 生产人员生产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主动参与各项安全教育,保障自身安全和周边职工生命安全。

5. 处理措施针对严重违章行为,采取如下处理措施:5.1 取消绩效工资对于严重违章行为的职工,取消其绩效工资。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造成的人员伤亡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停职处理,并对案发和责任人进行深挖调查,最终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5.3 监离对于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生产事故的违章行为,进行责任认定,并将相关责任人进行监离。

6. 结论胜利油田生产是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的,不论是平时还是工作中都必须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避免生产事故发生。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模版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模版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模版一、背景介绍胜利油田作为我国重要的石油生产基地之一,安全生产一直是企业发展的重中之重。

然而,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严重危害了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升企业的整体安全水平,制定严厉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模版非常必要。

二、违章行为模版1. 违规操作:员工私自操作或越权操作设备、工具等,并未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安全培训。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暂停操作,并进行面对面教育和安全培训;对严重违规者进行扣分、罚款甚至停职处理。

2. 违反安全禁令:员工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禁令,如吸烟、携带易燃物品进入危险区域等行为,造成火灾、爆炸等事故隐患。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制止违规行为,并进行严肃问责;对违纪者进行纪律处分,并进行安全培训。

3.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在作业过程中未佩戴头盔、防护眼镜、安全鞋等个人防护用品,增加了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要求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并进行警告处罚;对于多次违规者,进行停职、降职等处理。

4. 违反工作流程: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擅自修改、违反工作流程,导致设备操作不当、产生危险隐患。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暂停操作,整理工作流程,并进行培训教育;对于严重违规者,进行扣分、罚款甚至开除处理。

5. 非法使用“三无”产品:员工私自使用质量不过关、未经验证的“三无”产品,给企业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带来严重风险。

【处罚措施】一经发现,立即停止使用产品,将产品送交相关部门检测,并对违规者进行纪律处分和安全培训。

三、管理行为模版1. 安全培训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应急救援等,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执行措施】制定详细的安全培训计划,按照计划进行培训,并进行考核;对未参加培训者进行相应惩罚,如扣分、罚款等。

2. 现场巡查设立专门的巡查组,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

接油田安全环保处通知,油田主要领导对安全环保处监察支队的日常检查以及机关处室的专业检查蜻蜓点水不深入、不细致,暴露问题不痛不痒,没有真正反映基层安全环保工作问题和隐患提出批评,要求严格执行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加大检查频度深度和曝光问题的力度,对查出的问题要求在油田晨会及相关媒体进行曝光通报,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罚和问责。

因此,要求各三级单位认真落实采油厂HSE工作部署要求,严格落实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严肃岗位劳动纪律,加强现场问题隐患整改治理,杜绝违章问题,消灭低老坏现象,不当反面典型,不上曝光台。

要把精力放在抓管理、抓整改、除隐患、提水平上,不要等被查到问题、被曝光后被动地解释、检讨。

机关业务部门要按照一号文件要求落实好对分管业务系统基层单位及承包商的主管和监督责任,促进HSE管理水平提升。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和其它安全生产违章行为。

第四条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认定。

(一)油田机关有关部门及油田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监督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二)政府有关部门执法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三)上级机关有关部门安全检查查出的违章行为;(四)职工举报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五)油田外部施工队伍被甲方查出并经油田机关有关部门查实的违章行为。

第五条检查出一次违反“安全生产禁令”的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5-10万元,责令二级单位按照“安全生产禁令”和其他有关规定对违章人员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理。

第六条检查出一次“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3-5万元,责令二级单位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理。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1 基本要求1.1 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承担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统称油田)所属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外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工程分包商以及监理公司等。

1.2 油田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工程、检维修、维护保养、石油工程作业以及污染治理等项目。

1.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入谁负责”、“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HSE管理纳入建设单位HSE考核。

1.3.1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2 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对分包单位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环保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3 承包商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与油田内部事故同样对待、处理和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1.4 承包商分类与分级。

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承包商分为Ⅰ类、Ⅱ类、Ⅲ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保年度评审结果,各类承包商分为A、B、C三级。

1.5 各级各单位要对Ⅰ类、Ⅱ类承包商的市场准入重点把关,对Ⅰ类、Ⅱ类和C级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监控。

要求承包商建立与油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审核。

2 分工与职责2.1 石油工程管理处、采油工程处、基建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初审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准入审批与复审工作。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安全环保条件审核,负责《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审批与复审,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负有监管责任。

2.3 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细则,负责承包商施工资质、技术水平、安全保证条件审核以及《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相关材料初审。

2.4建设单位负责对承包项目安全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整改问题,进行承包商HSE业绩评价,组织承包商年度HSE评审。

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报

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报

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知书根据油田安全环保工作总体部署,安监支队将油田安全环保大检查与本季度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信息安全环保处结合油田安全生产形势,对钻井和作业队伍施工、地面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监督雨季和汛期安全生产,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大检查、油田上半年安全环保大检查和油田"解剖式"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查。

共检查二级单位58个(次)、承包商单位15个、钻井队9个、作业队57个、油库泵站64个、有毒有害场所18个、地面建设施工现场7个,查出并督促整改问题646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

二、主要问题(一)未执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安全承包不到位。

孤东采油厂采油三矿承包基层领导小组活动反馈卡不全,承包综合维修队负责人无1至4月份安全承包记录,承包采油9队负责人无1至7月份安全承包记录。

鲁明临邑公司无1至8月份领导承包检查记录。

二是个别单位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

渤海钻井管具公司钻具修理厂4月15日后无安全检查记录。

三是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站库管理制度。

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站值班领导不了解进站施工队伍和进站人数,进站人员未登记,进站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二)关键装置、关键部件安全规范执行不力个别单位不能够严格执行安全规范。

胜中社区加油站、加气站分界处没有明显隔离区,进出车辆混乱;加油站未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下发的《关于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仍进行容器分装销售汽油,部分车辆载客进站加油;加气站门禁管理不严,多台车辆载人进站加气,并在站内打手机,站内消防通道上停放员工自行车,加气机旁未配备灭火器。

胜中燃气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加气站,2名当班运行工无操作证,压缩机房多处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压缩机、干燥室电机外壳未直接接地。

胜利工程建设公司圣建加油站卸车平台前无静电放电装置,柴油卸油口没有接地报警装置。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规定_条例

1基本要求1.1本规定所称承包商是指承担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以下统称油田)所属工程项目建设任务的油田外单位,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商、施工总承包商、工程分包商以及监理公司等。

1.2油田工程项目主要包括改扩建工程、检维修、维护保养、石油工程作业以及污染治理等项目。

1.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谁引入谁负责” 、“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承包商HSE 管理纳入建设单位HSE 考核。

1.3.1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履行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2实行总承包的项目,总承包单位要承担对分包单位安全环保监管职责,对分包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与控制。

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环保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工程的安全环保负有监管责任。

1.3.3承包商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与油田内部事故同样对待、处理和考核,严肃追究责任人员相应责任。

1.4承包商分类与分级。

按照工程项目施工内容,承包商分为i类、n类、川类;按照承包商安全环保年度评审结果,各类承包商分为A、B、C 三级。

1.5各级各单位要对i类、n类承包商的市场准入重点把关,对i类、n类和C级承包商的施工过程实施严格监控。

要求承包商建立与油田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建设单位的安全监督和审核。

2分工与职责2.1石油工程管理处、采油工程处、基建处、设备管理处、科技处、信息中心等部门负责本系统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初审工作,经营管理部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准入审批与复审工作。

2.2安全环保处负责承包商油田市场队伍准入安全环保条件审核,负责《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的审批与复审,对承包商的安全环保生产条件负有监管责任。

2.3建设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的承包商安全环保监督管理考核细则,负责承包商施工资质、技术水平、安全保证条件审核以及《承包商安全资格证》相关材料初审。

2.4建设单位负责对承包项目安全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督促整改问题,进行承包商HSE 业绩评价,组织承包商年度HSE 评审。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背景胜利油田是中国最大的陆上油田,是中国石化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

安全生产一直是中国石化公司的重中之重,因此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近年来,胜利油田出现了多起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失误,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和舆论哗然。

本文将就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安全生产违章行为1. 溢油事故2018年12月3日凌晨,胜利油田临河油田石10-1井在开展油层水化学调剖作业时发生溢油事故,泄漏量达200多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经济损失。

造成此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首先,该井的设计不规范,存在设计缺陷。

其次,现场施工人员操作不当,没有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剖作业,导致了泄漏事故的发生。

此次溢油事故不仅给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也直接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

对胜利油田的形象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

2. 火灾事故2020年6月30日晚上,胜利油田苏9号井钻头井发生火灾事故,造成3人受伤。

对于此次事故,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苏9号井的管柱、下口、电缆并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此外,该井原有的安全防火设施没有进行有效维护,也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应急通道和二次溢油防护层。

由于安全防火设施不达标、维护不到位以及施工不规范等原因,导致此次火灾事故的发生。

同时,此次事故也揭示出了胜利油田在加强安全管理上还存在的很多问题。

安全生产管理行为1. 管理失误近年来,胜利油田的一些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管理上偏离了基本的规章制度,不重视安全问题,一些违章作业也得以长期存在。

例如,实验室存在化学药品过期使用的情况;场站存在未设防、无警示标志和压力容器不定期检测的问题;一些作业人员没有定期安全教育,等等。

这些管理失误虽然看似细枝末节,但在累积和放任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安全事故。

2. 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各级领导认真负责、安排部署,并不断加强督导检查。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胜利油田相关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并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近日,胜利油田发生一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导致多人伤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确保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胜利油田管理部门决定实施禁令,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厉打击违规行为。

首先,禁令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流程和操作方式。

在作业过程中要保持高度警惕,认真检查设备状态,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禁止在工作时玩忽职守,生活作风和工作纪律要严明,严禁私自带酒带烟等违规行为。

只有员工每个人都遵守相关规定,才能确保安全生产。

其次,禁令要求胜利油田加强对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要定期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对于老化设备要及时更换,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此外,胜利油田要加强对新设备的验收和培训工作,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

再次,禁令要求胜利油田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

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要加强对员工的岗前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

此外,要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组织演练活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最后,禁令要求胜利油田严惩违规行为。

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罚措施。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刑事责任。

只有通过严厉打击违规行为,才能警示全体员工,提高安全意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总之,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的实施是为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胜利油田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严厉打击违规行为,确保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

只有这样,才能使胜利油田成为一个安全、可靠的单位。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惩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胜利油田安全生产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员工身心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胜利油田的实际情况,订立本惩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油田内全部员工,包含外聘和临时工,以及本企业的承包商、供应商和访客。

第二章违章行为定义第三条违章行为的定义所谓违章行为,是指在胜利油田内,员工和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危及自身和他人生命资产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违章行为的分类(一)细小违章行为:指不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的工作习惯和操作规程,但尚未对人身、资产安全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二)一般违章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对人身、资产安全造成细小不良影响的行为。

(三)重点违章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对人身、资产安全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行为,尚未造成重点事故。

(四)特大违章行为:指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对人身、资产安全造成重点不良影响的行为,已经造成特大事故的行为。

第三章惩罚措施第五条惩罚范围对于发生违章行为的员工和相关人员,承包商、供应商及访客,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相应惩罚措施。

第六条细小违章行为惩罚(一)口头警告:对于第一次发生细小违章行为的员工,进行口头警告,要求其及时改正,并签署书面承诺不再犯同类错误。

(二)书面警告:对于多次发生细小违章行为的员工,予以书面警告,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要求其进行书面承诺,并在肯定时间内完成安全培训。

第七条一般违章行为惩罚(一)记过处分:对一般违章行为导致细小不良影响的员工,予以记过处分,并记录在个人档案中。

同时,要求其参加相关的安全培训,并在肯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扣除奖金:对一般违章行为导致资产损失的员工,除予以记过处特别,还将扣除肯定比例的奖金,作为经济惩罚。

(三)停职检查:对于多次发生一般违章行为的员工,或造成肯定人身损害的一般违章行为,将予以停职检查处分,期间停止其工作职责,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和安全意识培养。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胜利油田是我国石油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严重违章行为和管理不善会对油田的安全生产带来巨大的风险和隐患。

本文将从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两个方面,对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胜利油田存在严重的违章行为。

违章行为是指超出规定和标准的行为,主要包括操作不当、设备维护不当、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等。

在胜利油田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违章行为:第一,操作不当。

由于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不够高,或者缺乏必要的培训,导致操作不当的情况屡见不鲜。

例如,一些员工在作业过程中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方法进行操作,随意修改、调整设备,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二,设备维护不当。

安全生产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要求非常严格,但在胜利油田中,存在设备维护不及时、不完善的问题。

例如,一些设备长时间未进行必要的检修和保养,造成设备故障率增加,从而增加了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第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

安全操作规程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但是在胜利油田中,一些员工违反规程,不按照规程要求进行工作,从而增加了事故的风险。

例如,一些操作人员没有佩戴个人防护装备,或者无视有关禁止性规定,直接进行危险作业。

其次,胜利油田的管理行为也存在问题。

好的管理是安全生产的基础,但在胜利油田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管理问题:第一,责任意识淡薄。

一些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对违章行为和管理不善的问题漠视甚至纵容,从而导致了违章行为的频发。

第二,培训不到位。

胜利油田中的工作人员涉及到的技术和知识非常丰富和复杂,如果没有得到足够的培训和教育,就无法正确进行操作和管理。

然而,在胜利油田中,存在培训不到位或者培训内容不科学的问题,很多员工技能水平低下,缺乏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识。

第三,监督不力。

胜利油田中的管理人员对违章行为和安全操作的监督不足,没有建立科学的监督机制和评价体系,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这样一来,违章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约束和惩罚,也就更容易导致事故的发生。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第1 页共6 页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1、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2、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3、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5、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6、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7、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8、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施工服务队伍进入油田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9、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无防护措施下进行试验、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10、在生产紧急状态或复杂施工作业活动中擅离岗位或现场。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作业1、未办理作业许可手续作业。

2、施工作业前不检测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和氧含量。

3、无人监护作业。

4、未采取安全措施进入通风不良、缺氧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工作环境中作业。

5、施工作业过程中不采取强制通风措施。

6、工作负责人、工作监护人擅离工作岗位。

7、作业人员擅自变更作业内容。

第 2 页共 6 页8、无关人员进入有毒有害气体作业场所。

9、使用非防爆照明工具和施工器具。

10、使用超期校验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测设备和仪器。

三、井下作业专业安全生产禁令1、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

2、严禁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拆立井架。

3、严禁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司钻作业。

4、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

5、严禁井控坐岗人员擅离岗位。

6、严禁井下作业不按规定安装防喷器。

7、严禁试油、试气作业不按程序验收。

8、严禁使用无防碰天车的通井机、修井机,上下井架不使用防坠落器。

9、严禁违反规程进行抽油机操作。

10、严禁违章指挥和其他违章作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能源需求的增长,胜利油田的产量逐年攀升,企业的经济效益也相应提高。

但是,在此过程中,安全生产已成为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的身体健康,胜利油田制定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处罚规定。

二、违章行为在胜利油田,以下行为被视为安全生产违章行为:1.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作业步骤;2.擅自停机维修,未经批准私自启动设备;3.作业中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4.在作业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5.饮酒后上班或在作业期间饮酒;6.擅自向作业区域内引入异物或动力;7.使用过期设备或设备未经检验,存在未更换磨损较大部件的情况。

以上行为的发生均会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安全隐患,企业必须采取措施加以惩处。

三、处罚措施企业针对不同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制定了不同的处罚措施,具体如下:1.对于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擅自更改作业步骤的违法行为,企业将按照不同的情况给予责令改正、解除职务等处罚,并且将在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等方面加强管理。

2.对于擅自停机维修、未经批准私自启动设备的行为,企业将按照不同的情况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且加强设备维护管理,落实设备使用年限、检验制度等管理制度。

3.对于作业中未佩戴安全防护装备、在作业区域内吸烟或使用明火的行为,企业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口头警告和罚款等处罚,并且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4.对于饮酒后上班或在作业期间饮酒、擅自向作业区域内引入异物或动力的违法行为,企业将按照不同的情况给予处罚,包括惩罚性扣减绩效工资、解除职务等。

5.对于使用过期设备或设备未经检验并存在未更换磨损较大部件的情况,企业将按照不同情况进行处罚,包括责令停产整改、停工整顿。

四、结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胜利油田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定了严格的处罚规定,为保障员工安全、设备安全、生产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企业在日常生产运营过程中,也应该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来执行,并严格按照公司的处罚措施来惩处违章行为,以保持企业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严重违章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健康,促进油田安全生产,结合油田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和进入油田市场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严重违章行为是指严重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规定的管理行为或操作行为共15类、140项。

第四条凡出现1次严重违章行为,扣罚违章人员所在二级单位效益工资1-3万元,取消违章人员安全先进、油田文明等评比资格。

第五条一个季度内,查出3次以上(含3次)严重违章行为的二级单位,该季度安全生产考核挂黄牌,在全油田范围内通报批评;一年内连续两次或累计三次挂黄牌的二级单位,取消单位安全生产先进、油田文明单位等评比资格。

第六条因承包商严重违章、业主单位监管不力,导致发生井喷失控、油气着火爆炸、人员伤亡事故或重大环境污染的,参照本规定第四、五条对业主单位进行处罚。

第七条对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由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会同机关有关部门实施,分季度进行通报,年终一次考核兑现。

第八条各二级单位要参照本办法,制定对本单位严重违章行为个人和承包商的处罚办法。

第九条本规定自二○○九年五月一日起实施。

第十条本规定由油田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附件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1、强令员工违章冒险作业。

2、安排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上岗作业或无证操作。

3、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情况下组织生产施工。

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违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规定建设施工。

5、引进或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以及存在隐患的生产工艺和设备。

6、钻井、井下作业无设计施工或擅自变更设计施工。

7、不按规定为员工配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器具。

8、许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施工服务队伍进入油田市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胜利油田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暂行规定

胜利油田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暂行规定

胜利油田生产安全事故问责制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狠反违章,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职工的根本利益和合法权益,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促进油田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以《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指导,结合胜利油田生产特点而制定。

胜利石油管理局、胜利油田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下统称所属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事故责任追究处理遵循以下原则: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追究事故责任,要一视同仁、平等相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搞特权。

2、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标准、制度为准绳,客观公正地处理事故。

3、“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处理要做到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严肃处理不放过,确保处理事故责任人和教育广大职工相结合、查处违章与预先防范相结合。

4、“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发生责任事故后,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一责制”的要求,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职能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二章事故的分类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类。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油田实际,工业生产安全事故分为:1、轻伤事故: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重伤(或职业中毒)1-3人的事故。

3、大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死亡1人的事故;重伤(或职业中毒)3-5人;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30万元。

4、重大事故(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死亡2人的事故;重伤(或职业中毒)6-9人;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50万元。

5、特大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死亡3人及以上;(2)一次事故造成重伤(或职业中毒)10人及以上;(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范本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范本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范本引言:胜利油田作为我国重要的石油产业基地,安全生产一直是其工作的核心。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严重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严重威胁到工作人员的安全和油田的正常运营。

本文将结合实际案例,总结胜利油田中常见的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和管理不规范行为,并提出相应的范本,以便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参考借鉴,共同提高胜利油田的安全生产水平。

一、违章行为范本:1.1 未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个人防护装备是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安全的重要手段,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服等。

违章行为范本是未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的情况,此类违规行为是对从业人员安全的不负责任表现。

管理范本:- 加强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对个人防护装备的重要性的认识;- 建立严格的个人防护装备管理制度,明确佩戴规定和处罚措施;- 设立监督检查点,确保从业人员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1.2 擅自更改作业流程:作业流程是根据安全规范制定的,擅自更改作业流程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违章行为范本是工作人员在作业中擅自更改作业流程,不按照规定操作。

管理范本:- 加强对作业流程的宣传和培训,使工作人员深刻理解作业流程的重要性;- 建立作业流程管理制度,明确禁止擅自更改作业流程以及处罚措施;- 建立作业审核机制,对违规作业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处罚。

1.3 疏忽检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直接影响作业的安全性,疏忽检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可能导致使用不合格的设备和工具,增加工作人员发生事故的风险。

违章行为范本是工作人员在作业前不认真检查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状况,盲目进行作业。

管理范本:- 建立设备和工具管理制度,包括使用前检查和定期维护保养等;- 加强对设备和工具使用状况的培训,使工作人员能够熟练检查和维护设备和工具;- 设立监督检查岗位,确保设备和工具的使用符合要求。

二、管理行为范本:2.1 缺乏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意识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石,缺乏安全意识教育会导致员工对安全问题的忽视,从而增加安全事故的发生概率。

2023年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2023年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

2023年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2023年,胜利油田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了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着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也给公司的声誉和业务运作带来了巨大的风险。

以下是对该情况的详细描述和分析。

1. 违章行为(1)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使用:胜利油田在2023年违反了安全设施的使用规定,例如在作业过程中未正确佩戴安全帽、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装备。

这种行为不仅危及员工的生命安全,也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违反操作规程:在2023年,胜利油田发生了多起违反操作规程的事件。

员工在操作设备、车辆时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导致了工作事故的发生。

这些违章行为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利益。

(3)未及时报告事故:在2023年,胜利油田发生了多起事故,包括油井爆炸、泄漏等。

然而,一些员工没有按照公司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导致事故后果扩大,造成了更大的损失。

2. 管理行为(1)缺乏安全培训:胜利油田在2023年没有充分提供员工安全培训的机会和资源。

许多新员工在参加工作前并未接受过相关的安全培训,导致他们对相关操作规程和安全设施的使用不熟悉,增加了安全事故的风险。

(2)监管不力:胜利油田在2023年的监管工作存在一定的缺陷。

一些部门对于安全生产的监管不够严格,没有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导致一些违章行为得以长期存在。

(3)缺乏应急预案:在2023年,胜利油田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有效的应急预案。

当事故发生时,公司没有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灾难恢复,导致事故的后果扩大。

以上问题的存在,反映了胜利油田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严重不足。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胜利油田应采取以下措施:1. 制定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明确员工的安全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加强对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3. 加强对员工的监督管理,建立有效的监察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一、规定目的为规范胜利油田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实现安全生产的行为准则,规范和加强对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胜利油田工作和生产的人员,涵盖胜利油田所有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和勘探等相关单位。

三、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定义1.生产单位未组织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或未按规定组织职工参加考试、考绩不达标的;2.生产单位未明确职责、未制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的;3.未按规定使用安全标志、未配备安全防护设施或者使用已严重损坏的;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管理或未执行安全生产措施的;5.生产过程中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未进行巡检或未报告承包方等主管部门安全事件的;6.对防爆设备、通风设备、防护装备未按规定进行检测、验收或检修的;7.生产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或使用不合格工器具,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或保养的;8.对事故进行瞒报、谎报、迟报的;9.以酒精或毒品为媒介的非法行为;10.未按规定进行应急救援准备或应急响应的。

四、安全生产违章行为的处罚1.一般违章行为或有安全隐患的,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限期整改等处罚。

2.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或因未落实安全管理职责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刑事案件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还要依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纪要》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3.酒后驾车或醉酒上岗、无证上岗、使用麻醉药品上岗、私藏机关制式印章、瞒报、谎报、迟报事故、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强制停工整改的时间以整改内容的完成情况为准,必须消除隐患后,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5.对于隐患未及时整改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单位,应暂停生产至整改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6.决定立案调查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的,整个程序必须严格保密,保证其公正性。

五、上诉期限1.对责令停工整改、强制停产整治,处以罚款或处以行政拘留的,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提出申诉;2.对责令限期整改、口头警告、责令改正等处理决定,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申诉;3.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30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没有提出上诉申请或申请超过规定期限的,视为接受处理。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3篇)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3篇)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胜利油田是我国重要的油气生产基地之一,对于保障油田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然而,在实际生产中,仍存在着一些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问题,不容忽视。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严重违章行为是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

胜利油田中存在一些工人无视安全操作规程,擅自违反生产安全规定的情况。

例如,一些工人常常不穿安全帽、不戴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措施,这极易造成头部、眼部等重要部位受伤。

此外,一些工人对机械设备的操作不当,疏于维护保养,也给安全生产造成了较大的隐患。

其次,管理行为方面也存在很大的问题。

一些管理人员对于安全生产认识不足,存在着优先追求产量而忽视安全的现象。

他们往往将工人的工作绩效与安全指标挂钩,给工人施加过大的工作压力,使得工人在追求高产的同时往往忽略了自身的安全。

此外,胜利油田中的一些安全管理制度存在着缺陷,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导致违章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以解决。

首先,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

通过开展安全培训,增强工人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使其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于企业和个人的重要性。

其次,建立健全安全督查机制,加强安全检查力度。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建立健全罚则制度。

此外,应加大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确保他们不以牺牲工人安全为代价追求产量。

综上所述,胜利油田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严重的违章行为和管理行为。

要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全员参与,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并对违章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只有这样,胜利油田才能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为我国的能源安全做出贡献。

胜利油田安全生产严重违章行为、管理行为(二)胜利油田是我国重要的石油工业基地,安全生产是底线,也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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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油田安全监察通报总第11期胜利油田安全环保委员会办公室2009年9月30日根据油田安全环保工作总体部署,安全监察支队结合油田安全环保大检查和本季度重点工作,对部分二级单位进行了督查。

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安全环保处结合油田安全生产形势,对钻井和作业队伍施工、地面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雨季汛期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对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大检查、油田上半年安全环保大检查和油田“解剖式”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复查。

共检查二级单位58个(次)、承包商单位15个、钻井队9个、作业队57个、油库泵站64个、有毒有害场所18个、地面建设施工现场7个,查出并督促整改问题646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14份。

二、主要问题(一)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落实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安全承包不到位。

孤东采油厂采油三矿领导承包基层队活动反馈卡不全,承包综合维修队负责人无1至4月份安全承包记录,承包采油9队负责人无1至7月份安1全承包记录。

鲁明临邑公司无1至8月份领导承包检查记录。

二是个别单位安全检查制度不落实。

渤海钻井管具公司钻具修理厂4月15日后无安全检查记录。

三是个别单位没有严格执行站库管理制度。

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站值班领导不了解进站施工队伍和进站人数,进站人员未登记,进站施工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

(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安全规范执行不到位个别单位不能够严格执行安全规范。

胜中社区加油站、加气站分界处没有明显隔离区,进出车辆混乱;加油站未认真落实集团公司为确保国庆期间安全下发的《关于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仍进行容器分装销售汽油,部分车辆载客进站加油;加气站门禁管理不严,多台车辆载人进站加气,并在站内打手机,站内消防通道上停放员工自行车,加气机旁未配备灭火器。

胜中燃气有限公司租赁经营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加气站,2名当班运行工无操作证,压缩机房多处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压缩机、干燥室电机外壳未直接接地。

胜利工程建设公司胜建加油站卸油台门前没有静电释放器,柴油卸油口没有接地报警装置。

滨南采油厂采油一矿卸油台上4个防静电接地报警器中3个不报警。

胜北社区景苑加油站油罐阻火器逾期未检。

(三)直接作业环节作业许可制度执行不严部分单位对直接作业环节管理松懈,存在不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过程监控不力、现场确认敷衍应付现象。

胜利石油化2工建设公司桩西海工基地在建采油平台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在采油平台桩腿内刷漆,未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且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胜中社区城管大队没有执行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5月10日云门山路泵站1、2泵检修时,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四)井控设计不规范部分单位没有认真贯彻执行《胜利油田井下作业井控工作细则》要求和油田防范井喷事故大会精神,加强井控安全管理,出具的设计对井控的要求过于简单。

东辛采油厂作业20队营17-80井、作业19队营17-斜33井、石油开发中心服务中心作业2队草109-平10井、纯梁采油厂作业12队樊18-32井(东胜高青公司井)地质设计仅提示“注意防喷”,没有提出具体的井控要求。

(五)现场存在“低、老、坏”现象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金属结构厂、容器厂、桩西海工基地施工现场,安全标准执行不严,各类设备布局混乱,氧气瓶、乙炔瓶混放,施工机具不按规定距离和区域摆放,施工用电一个插座多用,用电缆线头直接插入插座,部分移动式、手持式电气设备没有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线路老化裸露。

胜利采油厂综合大队管修队动力电缆线直接架设在房顶和空气贮气罐体上,管修队洗车间配电柜前未铺设绝缘垫,输送油管的油水喷溅在配电柜上;管杆修复队对2009年3月隐患排查查出的油管输送线电缆老化问题至今未整改,且无防护措施。

##3(六)承包商管理存在的问题机关车辆管理中心与租赁经营单位胜中燃气有限公司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认真落实对租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东营海发船务有限公司“海运10号”油船(石油开发中心雇用)在船上有一张鱼网、织网工具和晾晒好的鱼干约3公斤。

博兴建安公司(孤东采油厂承包商)在孤东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施工现场,施工队伍无用火、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乙炔瓶、氧气瓶混放;2名焊工无焊工证。

三、考核根据《胜利油田安全环保考核办法》和《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处罚管理(试行)规定》,对安全管理和规章制度不落实,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扣罚效益工资。

1、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中“外来人员和机动车辆未办理进站手续的情况下进入站内,车辆未戴防火帽进入生产区域”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3万元。

承包商博兴建安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试压作业”和“无操作证从事电气、起重、电气焊、场(厂)驾作业”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5万元。

合并扣罚孤东采油厂效益工资8万元。

2、胜中社区胜中燃气有限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中“岗位员工未培训取证或非岗位人员操作加油、加气机”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3万元。

城管大4队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的规定,扣罚效益工资5万元。

合并扣罚胜中社区管理中心效益工资8万元。

3、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桩西海工基地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进行用火、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试压作业”的规定,扣罚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效益工资5万元。

4、石油开发中心的承包商东营海发船务有限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中“严禁在禁烟区吸烟、酒后上岗、捕捞、游泳”的规定,扣罚石油开发中心效益工资5万元。

5、机关车辆管理中心与租赁经营单位胜中燃气有限公司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未认真落实对租赁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予以通报批评。

承包商博兴建安公司、东营海发船务公司违反《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予以通报批评。

四、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胜利油田安全生产禁令(试行)》和《胜利油田安全生产违章行为处罚规定(试行)》的宣贯,加强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监管,加强井控设计审查和现场井控管理,强化生产现场安全监督,不断提高安全监督管理水平。

要切实抓好问题和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安全环保处。

对于通报中油田没有做出处理的问题,要求有关单位自行做出处理。

5附件:2009年三季度现场查出重点问题6附件:2009年三季度现场查出重点问题油田单位一、胜利采油厂综合大队管修队7月8日1、动力电缆线架设在房顶和空气贮气罐体上;2、内洗车间配电室一组配电柜无绝缘胶垫,输送油管的油水喷溅在配电柜上;3、对2009年3月隐患排查查出的油管输送线电缆老化问题至今未及时整改,且没有临时防护措施。

二、东辛采油厂(一)作业20队营17-80井7月11日1、地质设计井控要求只提示“注意防喷”;2、无灌液配套设施。

(二)作业19队营17-斜33井7月11日1、地质设计井控要求只提示“注意防喷”;2、无灌液配套设施。

三、纯梁采油厂作业大队12队樊18-32井7月26日1、高青公司发的地质设计无井控要求;2、值班房内地面有烟头。

四、渤海钻井管具公司钻具修理厂7月27日1、传动电机、砂轮机电机、钻床电机外壳没有接地;72、4月15日后的安全检查记录未填写;3、无“安全环保责任落实深化年”活动内容;4、没有开展应急演练。

五、石油开发中心服务中心作业2队草109-平10井7月29日1、高压软管保险绳不规范;2、地质设计未按规定提供井控相关数据,仅提示“注意防喷”。

六、孤东采油厂三矿8月10日1、无采油六队的“安全承包记录”;2、承包综合维修队负责人无1至4月份的“安全承包记录”;3、承包采油9队负责人无1至7月份的“安全承包记录”。

七、孤东采油厂新滩试采矿KD18沉降站8月20日1、进站施工人员未登记、没有进行安全教育,站值班领导不了解进站施工队伍和进站人数;2、进站施工人员没有佩戴出入证。

八、滨南采油厂采油一矿卸油站8月27日卸油台上4个防静电接地报警器有3个不报警。

九、胜利工程建设公司胜建加油站8月29日1、卸油台门前没有静电释放器;2、柴油卸油口没有接地线报警装置。

8十、胜中社区(一)胜中加油站8月25日1、三个加气机(东北侧1个、西侧2个)管线接地线断;2、压缩房2台电机外壳没有直接接地;3、加湿器压力表法兰、液位计法兰、中间油罐进口法兰、冷却器2个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

9月28日1、未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关于加强加油站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仍进行容器分装销售汽油;2、部分车辆载客进站加油,并在站内打手机;3、加油站、加气站分界处没有明显隔离区,进出车辆较乱;4、安全警示标示不明显。

(二)胜中社区胜中加气站9月28日1、门禁管理不严,多台车辆载人进站加气;2、安全警示标示不明显;3、站内打手机现象较多;4、6台加气机旁无灭火器,不符合“每2台加气机应设置不少于1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2只4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的规定;5、消防通道上停放自行车。

(三)胜中燃气公司租赁经营的(机关车辆管理中心)加9气站9月17日1、当班2名运行工无操作证;2、本站职工在加气站内打手机;4、压缩机房多处法兰没有按标准要求跨接。

压缩机、干燥室电机外壳未直接接地。

(四)城管大队云门山路泵站8月25日1、无临时用电、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2、5月10日,1号、2号泵检修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没有配备硫化氢检测仪;绝缘手套严重老化,且未检测;4、配电盘后电缆沟缺盖板、无绝缘垫。

十一、胜利石油化工建设公司(一)容器厂9月3日1、电控房配电盘未接零线;2、电控房外电焊把线多处裸露;3、氧气瓶、乙炔气瓶无防护罩和胶圈;4、打气泵房配电柜门接地线断;5、电焊房配电箱门未接地;6、配电室无安全护栏和挡鼠板。

(二)金属结构厂(复查)9月3日101、室外和车间配电箱一个漏电保护器配多个插座,室外一手持电动工具、砂轮机无漏电保护;2、临时用转台和控制箱外壳未接地;3、多个电焊钳把手坏仍在使用,三处氧气瓶和乙炔气瓶距离不够,室外氧气管严重老化;4、下料车间一台切割机没有接地,操作把手无绝缘护套,配电箱无绝缘垫子。

(三)海工基地采油平台施工现场9月4日1、氧气、乙炔气瓶多处混放、多处放倒使用,岸上一个氧气瓶上的2块表失灵仍在使用;2、平台上一台电动施压泵外壳没有接地;3、平台上电焊把线绝缘破损严重;4、在平台桩腿内刷漆无人监护,配电箱2个插座外壳破损脱落仍在使用;5、对设备修理厂一名技术干部和职工提问安全生产禁令、“我要安全”主题活动内容和岗位职责,均答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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