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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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制度第一条目的与适用范围1目的:为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加强公司及下属各单位人员外出参加各项培训工作,进一步严格完善培训审批流程工作。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下属公司。

第二条培训制度规定各公司应按短、中、长期制定各种培训计划,并坚定不移的落实执行,培训分为内训及外训两种,公司人力资源部将各分公司的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作为考核依据之一,规定内容如下:1、内训新员工必须经岗前无薪培训,培训期限为3-10日,并且考核合格后,经培训师送到用人部门或单位,由其部门领导安排适合岗位进行工作。

考核不合格者,禁止上岗。

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公司不予聘用。

所培训的内容和形式,均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涉及参加授课、受训的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席,否则按旷工处理。

业务知识和技能方面的培训,可由主管业务经理依据培训计划安排时间进行培训,课程、方案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必要时可申请参加社会相关培训。

培训结束后,根据培训内容及实际需要,由授课人出题,人事部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考核依据。

所有培训记录在培训结束后应上交至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存档备案。

2、外训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机会,以提高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所有培训所需各种费用、物品、资料等由公司承担;外出培训签订培训协议。

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者,应由本人承担培训费用,其额度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管理流程一、公司及各下属单位人员外出参加培训、会议、考察、调研以及技术性培训等人员均统一填写《外出培训事项审批单》进行OA流程审批。

待审批流程结束后,方可外出参加培训。

同时其他原因需出差的人员仍继续使用原OA审批表单《出差申请单》审批流程。

二、具体审批流程:发起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此次培训事件内容的真实性必要性并备案)---如涉及差旅费与行政部审核费用核定---公司人事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三、要求:建立培训、会议资料归档工作,1.培训:外出参加培训人员待培训结束后,取得培训机构颁发的成绩单、相关证书、培训材料、书籍、光盘、电子版培训内容;受训后7个工作日内将荣获的相关资格证书《培训心得》统一归档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档。

国企单位培训制度范本

国企单位培训制度范本

国企单位培训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员工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培训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岗员工继续教育、管理人员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等。

第三条企业培训制度的目标是:通过系统的培训,使员工掌握岗位所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综合素质,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二、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企业培训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方式、时间和费用等。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培训师资队伍,选聘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内部或外部讲师进行培训。

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培训档案,记录员工培训情况,包括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效果等,作为员工晋升、考核的依据。

三、培训内容与方式第八条企业培训内容应涵盖企业文化、企业规章制度、岗位技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方面。

第九条企业培训方式包括:脱产培训、在岗培训、远程培训、实践培训、外部培训等。

第十条企业应根据员工岗位特点和需求,采用多元化的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四、培训时间与费用第十一条企业应保证员工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承担员工培训的费用,包括培训课程费、教材费、交通费、住宿费等。

第十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培训费用报销制度,明确报销流程和报销标准。

五、培训效果评估与改进第十四条企业应定期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包括员工满意度、培训知识掌握程度、实际工作能力提升等。

第十五条企业应根据培训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和内容,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效果。

六、违反本制度的处理第十六条员工违反本制度,不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按照企业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七条企业培训管理部门未按照本制度履行职责的,由企业追究相关责任。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国各类国有企业。

第三条培训原则1. 培训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发展战略。

2. 培训应注重实效,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3. 培训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培训管理部门国有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培训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员工培训工作的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五条培训计划国有企业应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方式和预算等。

第六条培训师资培训师资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学能力。

企业可聘请外部专家、学者进行授课,也可组织内部优秀员工进行授课。

第七条培训教材培训教材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发展需求,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八条培训效果评估国有企业应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机制,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评估,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三章培训对象与内容第九条培训对象培训对象包括企业全体员工,重点是中层管理人员、关键技术岗位人员和一线员工。

第十条培训内容1. 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 企业文化和企业价值观。

3. 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

4.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培训。

5. 其他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培训内容。

第四章培训时间与方式第十一条培训时间企业应保障员工每年一定的培训时间,具体时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培训方式1. 脱产培训:组织员工参加专门的培训课程,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等。

2. 在职培训:结合员工本职工作,进行岗位技能提升、业务知识学习等。

3. 网络培训:利用企业内部或外部网络平台,进行线上学习。

4. 其他培训方式:如实践锻炼、交流学习等。

第五章培训激励与考核第十三条培训激励1. 对积极参加培训、成绩优秀的员工,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 培训成绩纳入员工绩效考核,作为晋升、晋级、评优等的依据。

第十四条培训考核1.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培训考核制度,对员工培训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国企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国企员工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员工与企业的共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在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外出培训是指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企业安排或个人申请,到企业外部进行学习、交流、考察等活动。

第二章外出培训原则第四条坚持需求导向原则,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外出培训。

第五条坚持质量优先原则,选择具有良好声誉、师资力量雄厚、课程设置合理的培训机构。

第六条坚持成本效益原则,合理控制培训费用,确保培训效果。

第七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外出培训机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

第三章外出培训计划与实施第八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外出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主题、培训对象、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费用等。

第九条员工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结合企业培训计划,提出外出培训申请。

第十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的外出培训申请进行审核,确定培训名单。

第十一条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事项。

第十二条员工按照培训协议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定。

第十三条培训结束后,员工需提交培训总结报告,总结培训收获和体会。

第四章外出培训考核与评价第十四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外出培训效果进行考核,包括培训内容掌握程度、培训态度、培训成果等方面。

第十五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职称评定、晋升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成果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外出培训费用管理第十七条外出培训费用按照企业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外出培训费用包括培训费、交通费、住宿费、餐费等。

第十九条员工参加培训期间,严格按照培训协议执行,不得擅自增加费用。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国企员工外出培训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公司培训法律规定(3篇)

公司培训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公司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培训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培训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实用实效原则:培训内容应当紧密结合公司实际,注重培训效果。

(三)公平公正原则:培训机会应当公平分配,对所有员工一视同仁。

(四)持续改进原则:培训工作应当不断优化,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

第二章培训体系第四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培训体系,包括以下内容:(一)入职培训:针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岗位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二)岗前培训:针对即将上岗的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安全操作等方面的培训。

(三)在职培训:针对在职员工,进行业务技能、管理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培训。

(四)专项培训:针对特定岗位或特定项目,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五)晋升培训:针对有晋升潜力的员工,进行领导力、决策力等方面的培训。

第五条公司设立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培训内容第六条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以下方面:(一)法律法规: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公司规章制度等。

(二)岗位技能:包括岗位操作技能、业务流程、质量标准等。

(三)管理能力:包括团队管理、项目管理、沟通协调等。

(四)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团队精神、创新能力等。

(五)心理健康:包括压力管理、情绪调节、人际关系等。

第四章培训方式第七条公司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包括:(一)课堂教学:邀请专业讲师进行授课,系统传授知识和技能。

(二)案例分析: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高员工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情景模拟:模拟实际工作场景,让员工在实践中学习。

(四)在线学习:利用网络平台,提供自主学习的资源。

(五)外部培训:组织员工参加外部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课程。

国有企业培训制度

国有企业培训制度

国有企业培训制度国有企业培训制度是指针对国有企业员工实施的一套培训规定和方案,旨在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本文将从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和培训评估等方面对国有企业培训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培训目的国有企业培训制度的核心目的是为了提高员工的职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其对企业业务和发展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通过培训,员工可以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增强团队协作能力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培训内容国有企业培训内容的选择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员工的特点进行科学规划,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专业知识培训:包括行业背景、市场分析、技术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旨在提高员工对企业所处行业的了解程度,为其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支持。

2. 技能培训:根据员工的具体工作岗位和职业要求,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比如,对于生产岗位的员工可以进行生产操作、设备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对于销售岗位的员工可以进行销售技巧和沟通能力等方面的培训。

3. 管理培训:对于中高层管理人员,需要进行管理知识和能力的培训,包括企业战略、领导力、团队管理、决策分析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能力。

4. 职业素质培训:培养员工的职业道德、沟通能力、协作能力和创新意识等方面的培训,使其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三、培训形式国有企业培训可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以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和特点。

常见的培训形式包括:1. 内部培训:由企业内部的专业培训师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培训,可以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培训,更加贴近员工的实际工作需求。

2. 外部培训:借助外部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通常会邀请行业专家进行讲解和指导,能够让员工接触到更多的行业动态和前沿知识。

3. 在线培训: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网络培训,不受地域和时间限制,员工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提高学习的便捷性和灵活性。

4. 多元化培训:采用多种培训方式相结合,如培训课程、项目实践、研讨会、座谈会等,使员工在培训过程中获得更丰富的学习体验。

国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国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内部管理,提高员工素质,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企业员工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法治原则:依法依规制定和执行员工管理制度;2. 公平原则: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3. 激励原则: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4. 效率原则:提高企业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入职第四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按照招聘程序和条件,公开、公平、公正地招聘员工。

第五条员工入职前,企业应进行体检,确保员工符合岗位要求。

第六条员工入职后,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体系,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员工应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第九条企业应关注员工职业生涯规划,为员工提供晋升通道,激发员工潜能。

第四章员工考核与奖惩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第十一条员工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创新能力等。

第十二条企业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利益的员工给予处罚。

第五章员工福利与保障第十三条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

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以下福利:1. 工资、奖金、津贴等;2. 休息、休假制度;3. 住房、交通、医疗等补贴;4. 婚丧嫁娶、生日等慰问;5. 员工体检、培训等。

第六章员工离职与解聘第十五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企业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六条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或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员工离职或解聘后,企业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国有企业培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培训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培训管理办法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1)目的:为加强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规范培训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发展战略,特制定本培训管理制度。

(2)依据: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企业职工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发展战略、人力资源规划等内部文件。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1)职责:① 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企业培训管理制度;② 组织开展培训需求调查,制定年度培训计划;③ 负责培训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监控;④ 负责培训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包括内部讲师、外部培训机构等;⑤ 组织实施各类培训,跟踪、评估培训效果;⑥ 负责高层次学历/学位教育费用报批事宜;⑦ 指导和监督各部门的培训工作,提供培训支持;⑧ 定期向上级领导汇报培训工作情况。

(2)权限:① 对培训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② 对培训预算进行分配和调整;③ 对培训资源进行调配;④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⑤ 对违反培训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第一阶段- 培训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尽快熟悉企业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了解企业基本情况和业务流程,培养团队协作精神。

- 培训对象:当年新入职的应届毕业生。

- 培训时间:一般为1-2周。

-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参观、拓展训练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包括企业文化、企业制度、职业素养、团队协作等,由人力行政部、相关部门及外部培训机构共同承担培训任务。

- 培训要求: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

(2)第二阶段- 岗位技能培训,针对具体岗位需求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升新员工的岗位胜任能力。

- 培训对象:通过第一阶段培训的新入职应届毕业生。

- 培训时间:根据岗位要求,时间不等,一般为1-3个月。

- 培训方式:采用师带徒、岗位实操、内部研讨会等形式。

国企人员外出培训制度范本

国企人员外出培训制度范本

国企人员外出培训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人员外出培训的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员工因培训需要外出参加各类培训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企业人员外出培训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要;(二)注重培训效果,提高员工综合素质;(三)严格培训预算,合理控制培训费用;(四)强化培训安全管理,确保培训期间员工人身安全。

第二章培训计划与审批第四条企业应根据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

年度培训计划应包括培训项目、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费用等。

第五条企业人员外出培训,应提前向上级主管单位提交《外出培训申请表》,并附上培训计划、培训课程安排、培训费用预算等相关材料。

第六条上级主管单位应在收到《外出培训申请表》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培训。

第三章培训实施与管理第七条企业人员外出培训,应按照批准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进行。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提前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

第八条企业应加强对外出培训人员的管理,确保培训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秩序。

培训人员应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企业形象。

第九条企业应按照预算控制培训费用,合理支付培训期间的各项费用。

培训人员应严格按照费用报销规定进行报销。

第四章培训效果评估与反馈第十条企业应对外出培训效果进行评估,了解培训成果的转化情况,为今后培训提供参考。

第十一条培训结束后,培训人员应向企业提交培训总结报告,报告中应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收获、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培训人员如有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企业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处理结果记入个人档案。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培训费用报销规定的行为,企业应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2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3过程方法及要求3.1岗位培训管理3.1.1培训计划管理3.1.1.1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3.1.1.2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3.1.1.3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3.1.1.4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3.1.1.5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3.1.2培训人员管理3.1.2.1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3.1.2.2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3.1.2.3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3.1.3培训费用管理3.1.3.1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3.1.3.2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3.1.3.3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3.1.3.4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3.1.3.5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3.1.3.6兼职教师的代课费;3.1.3.7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3.1.3.8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3.1.3.9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3.1.3.10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3.1.3.11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3.1.3.12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3.1.3.13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法定假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60元计算;3.1.3.14由人力资源处统一安排组织的出题费用,每类试卷按50元计算,阅卷按每份0.5元计算;3.1.4培训形式管理3.1.4.1岗前转岗培训3.1.4.1.1人力资源处根据岗位职责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3.1.4.1.2员工可以在原岗位基础上,有针对性的选择其它岗位申请培训,员工岗位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处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按培训计划进行;3.1.4.1.3人力资源处负责员工培训的效果跟踪、考核、评价;经培训合格,员工业务技能没有提高,人力资源处应充分分析原因,进行针对性培训;对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后,业务技能还没有提高的,进行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按徐州市最低生活费执行;3.1.4.2岗位适应性培训3.1.4.2.1员工根据岗位要求,可提出岗位适应性培训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人力资源处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按计划进行;3.1.4.2.2人力资源处负责员工岗位适应性培训的效果跟踪、考核、评价;培训后员工业务技能没有提高,经人力资源处分析原因,进行针对性培训;对员工进行针对性培训后,业务技能还没有提高的进行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间按徐州市最低生活费执行;3.1.4.2.3岗前转岗培训、岗位适应性培训可以由员工个人申请,也可以由部门主管安排员工进行培训;待岗培训合格后,可安排员工试岗,如果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3.1.4.3企业内招聘过程的培训3.1.4.3.1人力资源处负责企业内招聘过程的培训工作;3.1.4.3.2人力资源处根据企业岗位招聘要求,组织人员对竞聘者进行相关知识培训;经培训后组织竞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及综合考核,并择优录用;3.1.4.3.3人力资源处根据岗位知识要求,对聘用员工进行岗前培训,本岗前培训适用于岗前培训各条款;3.2继续教育管理3.2.1报考程序3.2.1.1凡利用业余时间报考函授、夜大、电大及参加高等教育的自学考试者,其年龄不限,本企业工龄需满1年;报考研究生的本企业工龄需满两年;3.2.1.2凡进行继续教育者,应先到人力资源处领取员工外出学习审批表,本人填写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处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研究生要经分管领导审批;3.2.1.3员工外出学习审批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处存档,一份由员工本人保存;3.2.1.4学习毕业后,凭毕业证到人力资源处登记备案,并交一份毕业证书复印件;3.2.2继续教育费用管理3.2.2.1凡进行继续教育者其所有费用自理公派学习按有关规定执行,其费用应纳入教育经费预算管理;费用报销原则上先由本人支付,毕业后凭毕业证报销,单位承担80%,个人承担20%;3.2.2.2凡所学专业对口并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可享受相应奖励不含公派学习;3.2.2.3凡所学专业不对口,或未办理审批、备案手续的,不享受相应奖励;3.2.2.4根据徐州市委组织部、宣传部、市政府人事局、财政局联合颁发的徐委组通199418号文,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达到国家承认大专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达到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600元本奖励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3.2.2.5外出培训员工因工作需要外出培训的应有相关文件,经人力资源处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3.2.2.6外出培训费用由企业支付,凡未按规定办理手续者,费用自理;3.2.3继续教育的假期规定3.2.3.1各单位领导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员工参加自学考试,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阻挠;3.2.3.2考试前要妥善安排、调度好应考员工的工作,并视情况给予应考者一定的复习时间控制在一周以内;3.2.3.3应考员工在考试前应向本部门申请假期,并相应处理好手头工作,交验注明考试日期的准考证报人力资源处审核;其所报考课程考试的当天和赴考路程的往返时间,作公假处理;考试日期与本单位休假日包括双休日相重的,不再补假;3.2.3.4凡经批准的给假日,工资福利待遇按出勤对待,应考员工如在批准给假日缺考,又未到单位上班者,均做旷工处理;3.3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规定3.3.1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和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评定或考试合格者须到人力资源处登记,人力资源处审核原件后将复印件统一管理;3.3.2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指示精神,企业组织的职称、技术等级考试,其费用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3.3.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合格后,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70%,个人承担30%;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合格后,培训费用由企业承担70%,个人承担30%;3.3.4所有参加培训者,评审费、考务费自理;所有培训费用报销原则上先由本人支付,毕业后或结业后凭证书报销;3.4未在人力资源处登记的职称及技术等级发生的培训等费用全部自理;3.5技校毕业满一年,职高毕业满两年可申请参加相应技术等级的考试;3.6技术工人工种变换应进行相关培训;4附则4.1本制度若与上级文件相抵触按上级文件执行;4.2本制度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国企单位培训制度模板

国企单位培训制度模板

国企单位培训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员工培训管理工作,提高员工素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将员工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保证员工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第三条企业应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员工职业发展,为员工提供培训机会,促进员工个人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员工岗位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确保培训内容与岗位需求相结合。

第五条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评估,确保培训工作有序进行。

二、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六条企业应设立员工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员工培训工作。

第七条企业培训管理部门应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对象、时间、方式和费用等。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培训需求调查制度,定期了解员工培训需求,为制定培训计划提供依据。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内部培训资源建设,充分利用企业内部培训设施和师资力量,提高培训效果。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培训合作伙伴关系,与其他企业、高校和培训机构合作,共享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培训师的选拔和管理,确保培训师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培训需求。

三、培训实施与监督第十二条企业应按照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确保培训内容、时间和形式的落实。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培训现场的管理,保证培训秩序,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第十四条企业应加强对培训师资的监督,确保培训质量,对培训师资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十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培训学员的监督,确保学员按时参加培训,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讨论。

四、培训效果评估与激励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培训效果评估制度,对培训效果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培训达到预期目标。

第十七条企业应将培训效果评估结果作为衡量培训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依据,对培训部门和培训师进行考核。

国企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国企员工培训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增强国企竞争力,确保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所有员工的培训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新员工培训、在职员工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内容。

1.3 员工培训应当贯穿于企业管理的始终,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培训目标2.1 提高员工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培养员工的团队合作意识和创新能力。

2.2 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确保员工具备胜任岗位所需的能力。

2.3 培养员工的学习意识和自我提升能力,激发员工的学习热情和积极性。

三、培训内容3.1 新员工培训: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制度规定、岗位职责等内容。

3.2 在职员工培训:针对在职员工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进行定期培训,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等内容。

3.3 专业技能培训:根据员工岗位要求和业务发展需要,组织专业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水平和竞争力。

四、培训方法4.1 线上培训:通过电子学习平台等方式,进行课件学习、在线讲座等形式的培训。

4.2 线下培训:组织员工参加集中的培训课程、研讨会、讲座等形式的培训活动。

4.3 实践培训:安排员工参与实际项目,通过实践操作提升员工的技能和经验。

五、培训管理5.1 培训计划: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内容、时间表等。

5.2 培训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具体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安排培训师资力量,协调培训资源,确保培训效果。

5.3 培训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收集员工反馈意见,及时调整培训方案,持续改进培训质量。

5.4 培训激励:对参加培训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相应激励,如奖金、晋升机会等。

六、培训资源6.1 培训预算:企业应当合理规划培训经费预算,确保培训活动的顺利进行。

6.2 师资队伍:企业应当建设和培养一支专业的培训师资队伍,确保培训内容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是为了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

2. 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实效,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个人发展需求进行。

3. 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明确教育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组织管理等要求,确保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培训对象与内容1. 培训对象: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实习生、临时工等。

2. 培训内容: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员工岗位需求,确定培训内容,包括业务知识、技能培训、管理能力提升、团队建设、企业文化等方面。

三、培训方式与组织实施1. 培训方式:采取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多种方式,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2. 培训组织实施:企业应设立专门的培训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培训工作,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活动。

四、培训效果评估1. 培训效果评估是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培训效果评估体系,对培训效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

2. 培训效果评估方法包括:培训前后的知识技能测试、员工工作绩效评估、员工满意度调查等。

3. 培训效果评估结果应用于调整培训计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

五、培训费用与激励1. 企业应根据培训计划和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培训经费,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企业应对参加培训的员工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如提供培训补贴、晋升机会等,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培训,提高自身能力。

六、培训档案管理1. 企业应建立员工培训档案,记录员工的培训情况,包括培训课程、时间、成绩等。

2. 员工培训档案作为员工绩效考核、晋升、调岗等方面的依据之一。

七、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企业可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3.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2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过程方法及要求3.1岗位培训管理3.1.1培训计划管理3.1.1.1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培训人员管理3.1.2.1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培训费用管理3.1.3.1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3.1.3.3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

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国有企业员工管理,激励员工创新,提高企业绩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的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干部、普通职工等。

第三条国有企业员工管理应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合理、激励奖励的原则,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和企业共同发展。

第四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机制,明确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员工的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奖惩机制,激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行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第六条国有企业应注重员工培训和职业发展,提升员工素质和能力,确保企业长期稳定发展。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八条国有企业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不得超标准招聘。

第九条国有企业应采取统一的考核标准和程序,选拔合格员工。

第十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培训,了解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岗位要求。

第三章员工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国有企业应保障员工的基本权益,包括工作权、收入权、休息权、培训权等。

第十三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资制度,确保员工的工资按时发放。

第十四条国有企业应设立员工权益保障机构,解决员工的工作纠纷和权益问题。

第十五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福利制度,提供体检、住房、医疗等福利。

第四章员工考核与激励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确保考核公平、客观、准确。

第十八条国有企业应设立奖励机制,激励员工努力工作、提高绩效。

第十九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奖惩对等机制,奖励优秀员工,惩罚不良员工。

第二十条国有企业应建立员工晋升制度,鼓励员工自我提升,实现个人职业发展。

第五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二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定期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技能和业务水平。

国有企业员工的培训方案

国有企业员工的培训方案

国有企业员工的培训方案•相关推荐国有企业员工的培训方案(精选14篇)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我们需要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

那么大家知道方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国有企业员工的培训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国有企业员工的培训方案篇11.培训目标为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全体员工对公司的使命感和职责心,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企业管理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2.培训计划与管理2.1综合部是公司员工培训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协助。

2.2对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要纳入公司发展计划。

每年12月底前各部门要提报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并填写培训登记表(附件一)报总公司综合部。

3.培训方式3.1公司员工培训分为定期和不定期培训两种方式。

3.2全体员工每年至少安排一个星期的脱产培训学习。

3.3财务、合同、质量管理人员的定期培训不少于10日,重点是新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

4.定期培训定期培训要事先拟定计划,安排经费,做好教学安排,安排课程表(附件二)。

每期授课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发给合格证(附件三)。

考试成绩记入员工档案,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之一。

5.不定期培训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在全体员工中开展不定期的业务培训。

不定期培训由综合部按照专题提前安排,报公司经理会议讨论决定。

不定期培训能够采取专题形式,针对热点问题安排学习的资料。

6.培训教材6.1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教材由综合部根据培训资料选择,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购买。

教材费用每人每年________元。

6.2各部门培训的教材由部门经理决定,经费控制在________元以内。

7.部门培训各部室根据自身业务的需要,也能够结合本职工作安排学习资料。

各部室的培训计划应当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8.奖励8.1公司培训考试成绩优秀者,公司给予一次奖励________元。

异常优秀的,可安排到外地考察或者实习。

国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国企业员工管理制度

国企业员工管理制度一、员工招聘与录用1. 招聘原则:国企在招聘员工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歧视任何人,保障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公开性。

2. 招聘程序:制定明确的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应聘者资格审核、面试、选拔等环节,确保招聘程序的规范和合法性。

3. 录用标准:国企应根据岗位要求和招聘计划确定员工的录用标准,确保被录用员工具有专业知识和能力,能够胜任所需岗位。

4. 政策宣传:对员工招聘与录用的相关政策进行宣传,使员工了解招聘政策并能够积极参与。

二、员工培训与发展1. 培训计划:制定完善的员工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培训、在岗员工培训等,确保员工具备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 发展机会:提供员工发展的机会和平台,建立员工晋升制度,鼓励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

3. 培训成效评估:对员工培训成效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培训计划,保证培训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4. 学习氛围: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活动,提升员工整体素养。

三、绩效管理与考核1. 绩效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的绩效考核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绩效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考核的公平和公正。

2. 绩效奖惩机制: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给予奖励或处罚,激励员工提高工作业绩。

3. 绩效反馈: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和反馈,帮助员工认识问题、改进工作,提升个人绩效。

4. 职业发展规划:根据员工的绩效表现和发展需求,制定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目标。

四、薪酬福利与安全保障1. 薪酬制度:建立合理的薪酬制度,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进行薪酬调整,确保薪酬水平合理。

2. 福利政策:提供完善的福利政策,包括社会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带薪休假等,关爱员工的生活和工作。

3. 安全保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员工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安全,预防事故和职业病。

五、员工关系与沟通1. 领导沟通:建立开放的领导沟通机制,促进员工与管理层的沟通与互动,解决员工工作和生活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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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
规定
WTD standardization office【WTD 5AB- WTDK 08- WTD 2C】
国有企业“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员工参加提高其自身业务水平和技能的各种培训,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范围和原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均享有培训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员工培训是以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目标的,须有益于公司利益和企业形象。

第四条员工培训和教育以不影响本职工作为前提,遵循学习与工作需要相结合、讲求实效,以及短期为主、业余为主、自学为主的原则。

第三章内容和形式
第五条培训、教育形式为:
1. 公司举办的职前培训;
2. 在职培训;
3. 脱产培训;
4. 员工业余自学教育。

第六条培训、教育内容为:
1. 专业知识系统传授;
2. 业务知识讲座;
3. 信息传播(讲课、函授、影像);
4. 示范教育;
5. 模拟练习(案例教学、角色扮演、商业游戏);
6. 上岗操作(学徒、近岗上岗练习、在岗指导)。

第四章培训培育管理
第七条公司培训教育规划。

1.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由人事部拟订全公司培训教育规划。

每半年制定1次计划。

2. 各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部门业务内容,再拟订部门培训教育计划。

第八条公司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72小时,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进修时间累计不低于42小时,且按每3年1个知识更新周期,实行继续教育计划。

第九条公司定期、不定期地邀请公司内外专家举办培训、教育讲座。

第十条学历资格审定。

员工参加各类学习班、职业学校、夜大、电大、函大、成人高校的学历资格,均由人事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未经认可的不予承认。

第十一条审批原则。

1. 员工可自行决定业余时间参加各类与工作有关的培训教育;如影响工作,则需经主管和人事部批准方可报名。

2. 参加业余学习一般不应占用工作时间,不影响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公司每半年考核员工培训教育成绩,并纳入员工整体考核指标体系。

第十三条对员工培训教育成绩优异者,予以额外奖励。

第十四条对员工业绩优异者,公司将选拔到国内或国外培训。

第十五条凡公司出资外出培训进修的员工,须签订合同,承诺在本公司的一定服务期限;
1. 脱产培训6个月以上、不足1年的,服务期2年;
2. 脱产培训1年以上、不足3年的,服务期3年;
3. 脱产培训3年以上、不足4年的,服务期4年;
4. 脱产培训4年以上的,服务期5年。

多次培训的,分别计算后加总。

第十六条凡经公司批准的上岗、在职培训,培训费用由公司承担。

成绩合格者,工资照发;不合格者,扣除岗位津贴和奖金。

第十七条公司本着对口培训原则,选派人员参加培训回来后,一般不得要求调换岗位;确因需要调岗者,按公司岗位聘用办法处理。

第五章培训费用报销和补偿
第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员工,其在外培训教育费用可酌情报销。

第十九条申请手续:
1. 员工申请培训教育时,填写学费报销申请表;
2. 经各级主管审核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备案;
3. 培训、教育结束,结业、毕业后,可凭学校证明、证书、学费收据,在30天内经人事部核准,到财务部报销。

第二十条学习成绩不合格者,学费自理。

自学者原则上费用自理,公司给予一定补助。

第二十一条学习费用较大,个人难以承受,经总经理批准后可预支使用。

第二十二条学杂费报销范围:入学报名费、学费、实验费、书杂费、实习费、资料费及人事部认可的其他费用。

第二十三条非报销范围:过期付款、入学考试费、计算器、仪器购置费、稿纸费、市内交通费、笔记本费、文具费、期刊费、打字费等。

第二十四条员工在约定服务期限内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应补偿公司的培训出资费用,其范围为:
1. 公司出资接收的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
2. 公司出资培训的中、高级技工;
3. 公司出资培训的高技术、特殊、关键岗位员工;
4. 公司出资出国培训的员工;
5. 公司出资在外办班、专业培训累计超过4个月教育的员工。

不包括转岗再就业、领导决定调职、未被聘任落选后调离的情况。

第二十五条补偿费用额计算公式:
已服务年限
补偿额=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1-)
规定服务年限
其中,培训费用指公司支付的学杂费,公派出国、异地培训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等。

不包括培训期间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劳动福利费用。

第二十六条补偿费用由调出人员与接收单位自行协商其是否共同支付或分摊比例。

该补偿费用回收后仍列支在培训费用科目下,用于教育培训目的。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人事部会同财务部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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