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部劳务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编号:

劳务承包协议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甲方同意将的人工费交由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及内容:(附工程量清单。清单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按业主规定的计量方法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具体的结构形式、结构尺寸、桩号以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为准。

1.4承包方式:乙方对工程实行单价承包,并承担“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中所涉及到的工程全部明示或暗示的劳务工作内容、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乙方实行包工、包辅助材料、包梁场外驻地建设、包梁场变压器以下部分的供电设施等全部与桥涵施工有关的工作内容,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施工和经营过程中的一切风险责任。

第二条合同工期

2.1合同工期:桥梁工程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交工,共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起算)。

2.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业主《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质量

3.1质量等级:。

3.2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与业主合同书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3.3乙方如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

3.4乙方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承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责任。

第四条环境、安全、标准化施工

4.1本工程乙方标准化施工须达到招标文件《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规定要求。

4.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4.3乙方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甲方对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五条工程价款

5.1本工程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元(¥元)。

5.2本工程计价方式为: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5.3上述工程价款不包括工程营业税,营业税由甲方负责缴纳。

5.4本合同所附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业主按计量支付规则规定的办法,以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工程量进行计量支付,最终工程造价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经审计部门审定价为准。乙方不得以实际结算工程量与合同清单工程量不符而对甲方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5.5其他约定事项:本工程所发生的设计变更、计日工均由乙方负责实施和完成,经过业主审批后所获得的设计变更、计日工,甲方只支付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乙方花费实际成本,剩余部分与乙方无关,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6.1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定前,乙方须提交合同金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为:元(¥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不计息,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即内外债权债务结算清为止10天内返回保证金。

6.2提交民工工资保证金:乙方执行业主对本标段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账户,必要时农民工工资由甲方按乙方每月实际发生的数额按月对农民工进行发放,在乙方工程款中支付。

6.3履约担保的支付方式:。

6.4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业主要求完成合同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承担在进度、质量、工期、安全、施工标准化等方面受到本合同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将

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之用。

第七条工程款的支付

7.1本工程工程款的中期支付按业主约定比例为:90%(其中:10%为业主预留质量保证金)。当业主工程款暂不到位时,乙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并应积极自筹资金以确保工程正常进行;同时,因业主不及时付款或拖欠工程款的行为造成甲方不能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时,乙方承诺绝不向甲方追究责任和提起诉讼。

7.2乙方工程款的收取条件:

7.2.1甲方每月按规定日期报送计量报表,经监理工程师、业主审核,通过审定后,在业主拨付的工程款到位后按合同的规定支付乙方。

7.2.2根据甲乙双方付款条款的约定,当甲方收到业主工程款,在扣除约定的款项后,余款作为支付乙方的工程款,在2日内乙方按业主的财务要求凭手续完备的合法凭据(正式发票)向甲方申请工程款的拨付,待甲方审核批准后支付,若乙方不及时提供发票(人工费、辅助材料费),甲方不予工程款拨付。

7.2.3本工程约定的款项指甲方收取的管理费(如果有)、除营业税外的其他税金、工程相关费用(指甲方代乙方支付的辅助材料款、工程款、开工预付款、农民工工资、工程罚款等)。

7.3以上约定的款项随每期计量款按比例扣回。

7.4工程进度计量款及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如果有),乙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乙方使用工程款时,事先必须填报《月份资金使用计划审批表》,待甲方单位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7.5本合同预留工程保留金为合同总价的10%。工程通过整体交工验收后支付5%;剩余部分待工程保修期满及业主将保修金余额返还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与乙方结清保修金。在保修期内若甲方通知乙方的保修内容不能得到及时响应,则甲方有权使用工程保修金对本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维修,如工程保修金尚不足于承担全部维修费用的,乙方承诺不足部分继续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甲乙双方职责

8.1甲方职责

8.1.1甲方任命为项目经理(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代表甲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8.1.2甲方负责项目管理、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安全生产合同》、《廉政合同》的实施。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