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关于公布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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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关于公布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11年度复核结果的函
【法规类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发文字号】国科高函[2011]200号
【发布部门】科学技术部
【发布日期】2011.09.01
【实施日期】2011.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关于公布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11年度复核
结果的函
(国科高函【2011】2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高新技术(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复核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4号)的要求,按照2011年度复核工作的安排,在各地方科技部门认真组织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现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复核结果公布如下。
一、复核结果
1.通过2011年度复核、保持国家级基地资格。
共156家,具体名单见附件1。
2.进行整改。
共15家,具体名单见附件2。
3.调整为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
共29家,纳入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序列,具体名单见附件3。
二、根据地方科技部门的建议和专家意见,本次公布的基地名称为该基地的规范化称谓。
三、对列入整改名单的产业化基地,请省级科技部门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抓紧进行整改。今年第四季度,我司将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各地方科技部门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97号),加强对产业化基地的指导和支持,推动产业化基地集聚创新要素,加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培育区域产业集群。
专此函告。
科学技术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
二○一一年九月一日附件1:2011年度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通过复核、保持国家级资格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