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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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商业广告中形象代言的法律规制

浅析商业广告中形象代言的法律规制

浅析商业广告中形象代言的法律规制[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告业也越来越发达。

当前,各类商品生产者、经营者为了提高销售量,除了不断研发新产品外,就是投入巨额资金用以对产品进行广告宣传。

在各类广告宣传中,明星代言这种形式是各生产者、经营者普遍采取的形式。

然而,近年来各种各样的“代言门”层出不穷,形象代言的混乱与相关法律制度的不健全有着很大的关系。

作者试图通过对商业广告中形象代言现象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的法律规制措施,以期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一个思路。

[关键词]商业广告;形象代言;法律规制一、商业广告与形象代言(一)商业广告的概念商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所推销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的广告。

我国《广告法》就是专门规制广告问题的法律。

该法第3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根据这一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归纳出商业广告所必须遵循的三个基本原则:真实性、合法性和文明性。

(二)形象代言的概念对于形象代言广告的概念,学界并无统一的定论。

有学者称之为荐证广告,也有学者称之为名人广告、证言广告等。

笔者认为形象代言广告,是指以娱乐文化明星、体坛名将、专家学者、英雄模范、知名企业家、社会知名人物等在社会上有较高知名度和一定美誉度、能为社会公众心理所接受的、其行为能对社会公众产生较大影响的人物作为形象代表或商品的推荐者、使用者或证言人等参与拍摄或制作的广告。

二、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存在的不足我国现行有关规制形象代言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通则》、《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以及《广告活动道德规范》、《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等法规及规章。

通过对上述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分析,笔者发现我国现行这些有关规制形象代言的法律法规还是存在着一些不足的,主要表现在:第一,《广告法》规制的主体不完全。

明星代言责任法律问题研究

明星代言责任法律问题研究

明星代言责任法律问题研究引言在当今社会,明星代言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宣传手段。

明星代言不仅可以帮助企业提升产品知名度和销量,还可以为明星本人带来丰厚的代言费用。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明星代言责任问题。

明星在代言过程中如果出现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问题,可能会导致法律纠纷。

本文将围绕明星代言责任法律问题展开研究,并探讨相应的解决办法。

明星代言的法律基础明星代言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侵权法和消费者保护法。

在代言活动中,明星的行为可能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这属于侵权行为。

同时,明星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也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肖像权问题在明星代言中,明星的肖像权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明星享有对其肖像的权利。

其他人未经明星同意,不得以明星的肖像为广告、商标、标识等进行商业利用。

如果明星的肖像被用于代言活动,却未经授权或者超出授权的范围使用,就涉及到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当代言活动中未经明星同意使用其肖像时,明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问题明星在代言过程中,有责任对产品进行客观真实的宣传。

如果明星对产品作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就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对于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明星退还代言费用,并赔偿消费者因此产生的损失。

明星代言责任的界定和标准对于明星代言责任的界定和标准,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不同的案例中,法院往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明星代言责任。

一般来说,以下几个因素可能会影响法院对明星代言责任的判断:1.代言合同的具体内容:代言合同中对明星承担的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约定,往往是法院判断明星代言责任的重要依据。

2.代言广告的真实性:法院可能会通过对代言广告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判断明星是否对产品作虚假宣传。

3.明星代言的影响力:明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往往会对法院判断明星代言责任产生影响。

明星“代言”忌违法

明星“代言”忌违法

但 是 这 回有 人 出 来点 评 侯 先 生 拍 的 十 则 广 告 了 , 头称 来
呼“ 中国广告协会 ” 依我们 的 阅读 习惯 , 乎是 带有 某些 官 , 似
方色彩 的民间组织吧 , 一本 正经地裁判 其为“ 违法广告 ” 而 , 且“基本上 包含所有 名人代 言广告的违法形式” 有树其为典 ,
型 的 意 味 了。这样 的结 论 , 然侯 先 生 听 了不会 愉 快 , 家看 虽 商
行政主管部 门批准 , 并使 用专家 、 患者 、 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作 证明, 且均含有其他违法 内容 , 并先后 或分别被 浙江、 宁、 辽
山西 、 北 等地 工 商行 政 管 理 局或 食 品 药品 监 督 管理 局通 河
为 中国报 业扭 转乾 坤 的不二 选择 , 然 而 ,中周报 业发展环境之 下的诸 多现 实壁 垒并 未打破 ,报业 融合发展 的路 子并 不会 一帆风顺 , 一蹴 而就 , 未来 的
路还很漫 长。
注释
⑥ 姚林 :20 :中 国报 业广 告前 {0 9
瞻》《 ,传媒 》20 年 第 1 ,0 9 期
字教 授 在 《 合 传 媒 —— 新 媒 体 进 行 整 时》 文 中也 将 其 翻译 为 “ 一 媒介 整 合 ”
的大趋势》《 ,传媒》2 0 ,0 6年第 1 2期 ⑩蔡 雯:媒介融合发展 与新 闻资源 《
开 发》 《 传媒 》2 0 ,今 ,06年 1 月 1 ( 者 单 位 : 北 “ 全 十一 五” 发展 纲
要 》 经 明 确 提 出 了 “ 字 报 业 ” 发 已 数 的 展 战 略 : 建 报业 组 织 数 字 化 、 络 化 构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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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案例伦理法律法规(3篇)

广告案例伦理法律法规(3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广告行业在我国经济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广告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伦理和法律法规问题。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广告案例为切入点,分析广告案例中的伦理法律法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一、案例背景某知名品牌为推广其新产品,邀请一位当红明星代言。

该明星在广告中夸大产品功效,声称产品具有神奇的治疗效果。

然而,经过媒体曝光和消费者投诉,发现该明星所代言的产品并没有实际效果,甚至可能对消费者造成伤害。

二、伦理问题分析1. 明星代言伦理问题明星代言作为一种常见的广告手段,本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明星为了追求高额代言费,不顾产品真实情况,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这种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2. 广告创意伦理问题广告创意应尊重消费者权益,传播正能量。

然而,在这个案例中,广告创意过于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违背了广告创意的基本伦理。

三、法律法规问题分析1.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含有虚假宣传、夸大宣传、隐瞒事实、误导消费者的内容。

”该案例中,明星代言的产品广告明显存在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其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有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该案例中,明星代言的产品广告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1. 加强广告行业自律广告行业应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规范广告内容,杜绝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

2. 强化法律法规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广告行业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夸大宣传等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兼评中国《侵权责任法》第8条

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性质及责任承担——兼评中国《侵权责任法》第8条

告 法 》的 修 订 提 供 了 什 么 借 鉴 ? 《 品 安 全 法 》 《 权 责 任 法 》 在 什 么 内 在 联 食 与 侵 存
系 ? 深 入 探 讨 这 些 问 题 , 于 正 确 规 范 明 星 的 广 告 代 言 行 为 无 疑 具 有 重 要 的 理 对
论 和现 实意 义 。
重庆大学学报( 会科学版 ) 社 21 0 0年 第 l 第 2期 6卷 J UR A F C N QIG U V R IY( oil cec dt n o.6 N . 0 0 O N LO HO G N NIE ST Sca SineE io )V 11 o22 1 i
收 稿 日期 :0 0一O 21 1—1 1
作者简介 : 吴雪燕( 9 3一) 女 , 17 , 四川眉 山人 , 庆大 学法学 院讲 师 , 士研 究生 , 重 博 主要从 事 国际经济 法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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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 庆 大 学 学报 ( 会 科 学 版 ) 社
2 1 第 1 第 2期 00年 6卷
代 言 明星与 雇用 人 形 成 的是 劳 务 合 同关 系 , 那
么 , 言明 星 和消 费 者 之 间存 在 什 么关 系 呢?根 据 代
合 同 的 相 对 性 原 则 , 言 明 星 与 雇 用 人 存 在 的 合 同 代
是 我 们 分 析 各 种 法 律 问 题 的 重 要 工 具 , 过 观 察 现 关 系 对 作 为 第 i 人 的 消 费 者 并 不 当 然 具 有 法 律 约 束 通 实 生 活 中 存 在 的 各 种 法 律 关 系 , 们 可 以 把 握 一 个 力 。 由 于 明 星 和 消 费 者 之 间 没 有 书 面 或 是 口头 的 合 我 他 当 社 会 的 法 律 现 实 状 况 。 法 律 关 系 是 指 法 所 构 建 或 同 , 们 之 间 不 存 在 合 同法 律 关 系 。 因 此 , 消 费 者 通 调 整 的 以权 利 义 务 关 系 为 内 容 的 社 会 关 系 。 在 明 星 因 明 星 代 言 虚 假 广 告 而 遭 受 损 害 时 , 过 合 同 法 并 代 言 广 告 行 为 中 , 要 涉 及 代 言 明 星 与 雇 用 人 ( 要 主 主

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案例(3篇)

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营销的日益成熟,广告代言在商业推广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然而,广告代言人因其公众人物的特殊身份,一旦代言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便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本文将通过对几个典型的广告代言人法律责任案例进行剖析,探讨广告代言人在法律层面应承担的责任。

二、案例一: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案1. 案件背景2017年,某知名演员代言一款减肥产品,声称该产品具有神奇减肥效果。

然而,经过相关部门调查发现,该产品实际上含有违禁成分,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2. 案件处理法院认为,该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未对代言产品进行充分了解,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

根据《广告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该明星被处以罚款人民币50万元。

3. 案件启示此案例警示广告代言人,在代言产品时,应认真审查产品信息,确保产品真实、合法。

同时,代言人应对自己的言行负责,避免因代言虚假广告而承担法律责任。

三、案例二:企业家代言产品质量问题案1. 案件背景2018年,某企业家代言一款儿童用品,声称该产品具有防摔、防水等功能。

然而,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甚至导致儿童受伤。

2. 案件处理法院认为,该企业家作为广告代言人,未对代言产品进行充分了解,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

同时,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该企业家被责令退赔消费者损失,并处以罚款人民币20万元。

3. 案件启示此案例表明,企业家在代言产品时,应关注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

否则,一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代言人将面临法律责任。

四、案例三:网红直播带货侵权案1. 案件背景2019年,某网红在直播过程中推荐一款护肤品,声称具有美白、保湿等功效。

然而,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护肤品含有违禁成分,对皮肤造成严重伤害。

2. 案件处理法院认为,该网红作为广告代言人,未对代言产品进行充分了解,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构成虚假广告。

《2024年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研究》范文

《2024年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研究》范文

《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广告业的快速发展,名人代言广告成为了许多企业常用的营销策略之一。

但与此同时,由于广告中的不当言行、误导消费者或夸大产品功效等行为导致的纠纷日益增多。

对于名人代言广告中涉及的诸多法律责任问题,不仅影响着广告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也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产生深远影响。

本文旨在深入探讨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问题,以期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二、名人代言广告概述名人代言广告是指利用公众知名度较高的名人作为产品或服务的代言人,通过其影响力来吸引消费者关注和购买。

这种营销方式在国内外广泛流行,其优势在于能够迅速提升产品或服务的知名度,并增强消费者的信任度。

然而,随着名人代言广告的普及,其法律责任问题也逐渐凸显。

三、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分析(一)法律责任类型1. 合同责任:名人与广告主之间签订的代言合同,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侵权责任:包括名誉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利的侵犯,以及因虚假宣传导致的消费者权益受损等。

3. 行政责任: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二)法律责任认定1. 认定标准: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认定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及公序良俗等原则。

2. 认定过程:涉及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名人的尽职调查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四、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风险及防范措施(一)法律风险1. 虚假宣传:名人在广告中夸大产品功效或作不实宣传,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2. 侵权行为:如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姓名等,侵犯他人人格权利。

3. 违法违规: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未标明广告性质、夸大宣传等。

(二)防范措施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明确名人代言广告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2. 强化监管力度: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广告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3. 提高名人素质:名人在代言时应尽到审慎义务,了解产品信息,确保广告内容的真实性。

名人代言的法律责任

名人代言的法律责任

内容摘要:近年来,名人广告代言有越来越广趋势,从食品、药品、保健品到日用品,但是代言的产品却屡出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为了极大损失。

名人是否应该为自己的广告代言行为对消费者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熟虑的问题。

而我国现行法律在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制度上存在的缺失,是导致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不容置疑的重要原因。

关键词:广告法律责任当代商业竞争激烈,为了生存,商家们使用各种手段吸引消费者。

广告是运用最广泛且最有效的手段之一,利用影视、体育名人做广告或者形象代言,是国内外一些厂商进行商品和企业宣传、公众形象塑造的一个惯例。

据统计,央视晚间黄金时段(19 点至 21 点)名人代言的广告占该时段广告总数的 80%。

用名人代言广告,似乎成为了各种品牌发展的必然趋势。

名人在社会中的影响力、号召力和知名度使品牌窜红,从而增加产品的销售量,获得巨额利润,但名人所代言的广告如同一把双刃剑,一旦名人在其所做的广告中进行不实宣传或者引起消费者误解,给消费者造成的伤害是不可估计的。

其实近年来,名人广告代言有越来越广趋势,从食品、药品、保健品到日用品,但是代言的产品却屡出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为了极大损失。

名人是否应该为自己的广告代言行为对消费者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熟虑的问题。

而我国现行法律在虚假广告代言人责任制度上存在的缺失,是导致消费者造成重大损失不容置疑的重要原因。

《广告法》第五条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该条规定了广告法调整的主体范围,可见广告法调整的主体范围并不包括广告的代言人。

最新出台的《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伤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四十二条:“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伤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明星形象代言协议

明星形象代言协议

明星形象代言协议一、代言方对代言活动的义务1. 代言方必须确保在代言活动期间,其言行符合公序良俗,不得做出有损形象的言论或行为。

2. 代言方必须积极配合代理方的安排,按时参加相关活动并完成相关任务。

3. 代言方应当对代言产品进行真实宣传,不得做出虚假宣传内容。

4. 代言方必须遵循代理方的管理规定,不得与其他品牌签约代言同类产品。

二、代理方对代言方的支持与义务1. 代理方应当维护代言方的形象权益,保证代言方在代言活动中享有良好的形象宣传。

2. 代理方应当为代言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确保代言活动的顺利进行。

3. 代理方负责对代言方的形象宣传进行监督,及时指出代言方存在的问题并协助解决。

4. 代理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代言费用,并在代言活动结束后向代言方提供相关的税务发票。

三、代言费用与结算方式1. 代理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规定向代言方支付代言费用,并提供相应的结算明细。

2. 代言费用的计算方式为按照代言活动的具体情况与代言方的知名度而定,双方应当在协议签订时明确约定。

3. 代言费用的支付方式为 [具体支付方式],代理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费用支付至指定账户。

4. 双方如果就代言费用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四、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 代理方与代言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变更协议内容,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 如果一方违反协议内容,经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则对方有权解除协议。

3. 协议解除后,代理方不得再使用代言方的形象进行宣传,代言方也不得再以代言方身份参与相关活动。

五、保密条款1. 双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机密信息,在协议终止后,双方应该对相关信息做保密处理。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或机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否则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其他约定1.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品牌与明星2024代言协议样本

品牌与明星2024代言协议样本

品牌与明星2024代言协议样本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品牌:指X公司及其旗下所有产品与服务。

1.2 明星:指具有知名度的艺人,具体姓名在合同附件中注明。

1.3 代言:指明星为品牌提供形象代言服务,包括广告、宣传活动等。

第二条:代言时间2.1 代言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第三条:代言内容3.1 明星应根据品牌需求,参与广告拍摄、宣传活动、公众见面会等。

3.2 明星应保证代言期间,其个人形象与品牌形象相符合。

第四条:明星义务4.2 明星应按照品牌需求,提供相应的宣传素材。

第五条:品牌义务5.1 品牌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明星代言费用。

5.2 品牌应在代言期间,保障明星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代言费用6.1 品牌应支付给明星的代言费用为人民币万元。

6.2 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在合同附件中注明。

第七条:合同的终止与解除7.1 在代言期间,如明星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品牌有权解除合同。

7.2 在代言期间,如品牌因故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明星。

第八条:违约责任8.1 如品牌未按照约定支付代言费用,应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8.2 如明星未按照约定履行代言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9.1 对于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9.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附件10.1 附件一:代言费用支付明细10.2 附件二:明星个人形象保证书10.3 附件三:品牌宣传资料使用授权书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合同的修改与补充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双方应对合同内容及签订过程予以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14.1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4.2 本合同的签订地点为X市。

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品牌:指X公司及其旗下所有产品与服务。

广告代言法律风险案例(3篇)

广告代言法律风险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广告市场的蓬勃发展,广告代言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宣传手段。

然而,随之而来的广告代言法律风险也逐渐凸显。

本文将以某明星代言产品涉嫌虚假宣传为例,分析广告代言的法律风险,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借鉴。

二、案例简介某明星在2019年为一款保健品代言,声称该产品具有神奇的保健功效,能够治疗多种疾病。

然而,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该产品并未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其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

随后,该明星因代言虚假宣传产品被罚款30万元,并公开道歉。

三、案例分析1.虚假宣传的法律风险(1)违反《广告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在本案中,该明星代言的保健品产品宣传内容涉嫌虚假宣传,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

(2)损害消费者权益虚假宣传的产品往往误导消费者,使其产生错误的购买决策,损害消费者权益。

在本案中,消费者购买该保健品后,并未达到预期的保健效果,甚至可能对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2.明星代言的法律风险(1)代言虚假宣传产品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代言的产品往往受到消费者的关注。

如果明星代言虚假宣传产品,不仅会损害消费者权益,还会影响明星自身形象和声誉。

(2)代言责任承担根据《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广告代言人应当对其代言的广告内容负责。

在本案中,该明星因代言虚假宣传产品被罚款30万元,并要求公开道歉。

3.广告公司、广告主的法律风险(1)违反《广告法》广告公司、广告主在策划、制作、发布广告时,应当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如果广告公司、广告主明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然发布广告,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损害消费者权益广告公司、广告主通过虚假宣传谋取利益,损害消费者权益。

在本案中,广告公司、广告主因虚假宣传被追究法律责任。

四、防范措施1.明星代言选择明星在代言产品时,应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企业,避免代言虚假宣传产品。

2.广告内容审查广告公司、广告主在发布广告前,应对广告内容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娱乐行业艺人代言协议

娱乐行业艺人代言协议

娱乐行业艺人代言协议在娱乐行业中,艺人代言成为推广产品与服务的重要方式之一。

艺人本身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可以帮助品牌快速扩大曝光和吸引消费者注意。

因此,艺人代言协议成为品牌商和艺人之间合作的重要法律文件。

一、协议背景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品牌商希望通过与知名艺人合作代言来提升品牌形象,并吸引更多消费者。

同时,艺人也希望借助代言合作提升个人知名度和收入。

因此,双方达成代言协议,共同开拓市场。

二、艺人代言义务1. 艺人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协议内容认真履行代言义务。

2. 艺人应恪守保密义务,不得将代言过程中涉及的商业机密和合同细节透露给第三方。

3. 艺人需确保在代言活动中的形象和言行符合品牌形象定位,不做有损品牌形象的行为。

三、品牌商义务1. 品牌商应按协议约定向艺人支付约定的代言费用,并按时履行支付义务。

2. 品牌商应向艺人提供清晰明了的代言要求和活动安排,确保艺人理解并按要求履行代言义务。

3. 品牌商需保证代言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合法性,确保代言不会对艺人造成负面影响。

四、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的,均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因一方违约导致对方遭受损失,违约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协议变更和解除在代言过程中,如有需要变更协议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需要解除协议,双方应尽力减少损失,并书面通知对方。

六、法律适用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对于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通过签署本代言协议,品牌商和艺人在合作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了互信互利的合作关系。

艺人代言不仅可以带动品牌销售,也为艺人个人形象和事业发展增添亮点。

在未来的合作中,双方将共同努力,取得更大的成功和发展。

影视宣传法规

影视宣传法规

影视宣传法规影视宣传法规影视宣传是一种重要的营销手段,通过宣传可以为影视作品带来更多的关注和观众。

然而,在进行影视宣传时,需要遵守一系列的法规,以保证宣传活动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下面将对影视宣传的法规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广告法在进行影视宣传时,首先需要遵守的是《广告法》。

该法规定了广告的基本要求和限制。

根据这一法律,所有的广告都必须真实、合法、合规。

影视宣传中的广告,不得夸大事实、含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同时,广告中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商标权、名誉权等法定权益。

二、电影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对影视宣传也有一系列规定。

该条例明确规定了影片必须获得电影放映许可证方可公映,而宣传片或预告片则必须经备案后方可宣传。

影视宣传中不能出现不实的宣传内容,搭售其他产品或服务,利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或者利用明星权威性进行违法或不正当的宣传等。

三、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影视宣传活动开始在网络上进行。

《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互联网广告的管理要求。

根据该办法,任何在网络上进行的广告活动都必须符合真实、合法的原则,不得扰乱互联网正常秩序,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

此外,影视宣传中的网络广告还需进行有效的标注,以便消费者进行辨识。

四、明星(艺人)宣传管理规定在影视宣传中,明星的参与往往能够吸引更多的关注和观众。

针对明星的宣传,也有一系列的管理规定。

明星宣传时不能含有虚假的信息,不得利用明星形象进行违法、不正当或误导消费者的宣传。

同时,明星还需遵守平等、公平的原则,不得进行带有歧视性、不正当竞争的宣传。

五、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影视作品往往涉及到知识产权的保护。

在进行影视宣传时,需要确保不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权益,同时也要避免出现盗版、侵权等行为。

只有保护好知识产权,才能保证影视作品的正常创作和传播。

六、竞争法律法规影视宣传中也需要遵守竞争法律法规的规定。

宣传活动不得进行虚假、误导性的比较广告,不得采取恶意攻击竞争对手的宣传方式,同时也不能利用影片的宣传牟取不正当竞争的利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公布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公布日期】2022.11.02
•【分类】法规、规章解读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
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亟待切实整治。

《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不仅需要加强监管执法,更需要规范市场运行、强化行业管理,促进市场主体各负其责、市场有序竞争、行业加强自治,形成德艺双馨
明星被市场认可、违法失德明星被市场抵制的良性循环。

希望明星广告代言活动各方主体认真学习《指导意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和《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广告代言相关活动,创造更多无愧于时代的优秀广告作品。

广告主明星代言合同审核要点

广告主明星代言合同审核要点

广告主明星代言合同审核要点
广告主明星代言合同的审核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代言资格审核:确认明星是否具备代言该品牌或产品的资格。

这包括对明星的公众形象、社会影响力、粉丝群体等进行评估,以确保其与品牌或产品的定位和目标受众相符合。

2.产品质量审核:确认品牌或产品的质量可靠、符合相关标准,并且没有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

这需要查看产品的质量报告、认证证书等相关资料。

3.代言费用审核:对明星的代言费用进行合理评估,确保其价格与市场行情相符,并且费用支付方式合理、合法。

4.合同条款审核:对合同中的各项条款进行仔细审查,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合法,并且符合双方的利益和要求。

例如,合同应明确规定明星的代言范围、代言期限、代言费用、支付方式等细节。

5.法律合规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例如,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明星不得在代言期间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6.品牌形象审核:确保明星的形象与品牌形象相符合,避免出现品牌形象冲突的情况。

例如,如果品牌一直以健康、阳光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那么就不应该选择曾有不良记录的明星作为代言人。

7.竞争环境审核:对市场竞争环境进行分析,了解竞争对手的
营销策略和优势,以便更好地制定自己的营销策略。

同时,也要避免与竞争对手的代言人出现冲突或相似的情况,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总之,在签订广告主明星代言合同时,需要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工作,确保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同时,还需要根据市场环境和品牌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合同条款和营销策略,以达到最佳的营销效果。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民事法律责任研究以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等案为例

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民事法律责任研究以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等案为例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虚假广告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虚假 广告是指广告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者广告语、图像、声音等元素误导消费 者,使消费者产生误解的广告。如果明星在代言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 务,或者明知广告虚假仍进行代言,那么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具体来说,明星代言虚假广告可能涉及到以下民事责任:
在郭德纲代言“藏秘排油茶”等案中,郭德纲作为明星代言人,应当对所代言 的产品负责。然而,郭德纲在代言过程中未能充分了解产品的真实情况,导致 消费者受到了欺骗。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郭德纲作为广告代言人应当承担相应的 民事法律责任。
在此案件中,法院认为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存在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 者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因此,郭德纲被判处罚款和公开道歉 等处罚措施。这一案例充分说明了明星代言虚假广告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 责任。
3、提高公众意识。消费者应当提高警惕性,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轻信明星 代言的广告。同时,公众也应当加强对虚假广告的监督和举报力度。
参考内容
在当今社会,明星代言广告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商业现象。然而,近年来虚假 广告的频繁出现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尤其是当这些虚假广告由明星代言时,消 费者往往因为对明星的信任而受到欺骗。那么,当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时,他们 应该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责任呢?
2、侵犯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当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而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行为使消费者受到了欺骗,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3、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根据《广告法》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 广告发布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明星作为广告代言人,也应当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

明星代言合同注意事项

明星代言合同注意事项

明星代言合同是品牌方和明星之间的重要法律文件,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明确代言范围:合同中应明确明星代言的产品或服务范围,以及使用明星形象的时间、地域和媒体等限制。

2. 费用和支付方式:合同中应明确代言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以及是否包含额外费用,如差旅费、广告制作费等。

3. 知识产权归属:合同中应明确明星在代言活动中所产生的知识产权的归属,如照片、视频、音频等。

4. 保密条款:合同中应包含保密条款,明星和品牌方均有义务对合同内容和代言活动的相关信息保密。

5. 终止和解除条款:合同中应明确代言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以及双方在终止或解除合同时的权利和义务。

6. 违约责任: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以及在发生违约时的赔偿方式和金额。

7.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合同中应明确适用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方式,如仲裁或诉讼等。

签订明星代言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明确、详尽,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有需要,可以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

2017明星代言广告法规定

2017明星代言广告法规定

2017明星代言广告法规定明星代言化妆品品牌广告是中国化妆品市场上最常见的一种化妆品营销手段。

由于明星代言的广告有虚假的,从而每年都有官司缠身。

那么广告法对明星代言有什么规定呢?以下就是店铺做的整理,希望对你们有用。

2017广告法对明星代言新规定1、明确虚假广告的定义和典型形态。

虚假的宣传、引人误导的内容,均属于虚假广告。

2、新增广告代言人的法律义务和责任的规定。

在广告当中经常有一些明星、专家、社会知名人物做某产品的推荐和代言,在现行广告法当中对这些代言人是没有法律规制的。

2015广告法中对明星代言也做了法律责任规定,只要明星代言的是虚假广告,同样负有连带责任。

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明星代言产品,必须是明星真实使用过的。

3、新增关于未成年人广告管理的规定。

比如像在校园里面、少年儿童经常活动的场所里面,禁止做广告,特别是在教材里面不能做广告,为孩子的身心打造一个干净的环境,不要从小就受到商品的干扰。

4、严控烟草广告发布。

烟草广告在市场份额占的比例已经很小,违法烟草广告案件数量在全体广告案件中的比重也较少,烟草广告秩序比较好。

新广告法当中对烟草广告做了更加严格的规定,禁止在一切大众媒体和公共场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变相(冠名赞助等形式)的发布违法广告。

2017广告法新增内容1、新增保健品内容----保健食品非药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防治----保健食品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并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2、新增母乳代用品广告----不能“登”上公共场所、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发布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广告。

3、新增关于互联网广告的规定。

较现行广告法而言互联网一个新生事物,在现行广告法当中没有关于互联网广告的章节。

这次对互联网广告有了规定,比如互联网广告应一键关停,电子邮件未经同意不能发送。

针对垃圾邮件和垃圾短信,新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以电子信息方式发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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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广告市场上,明星代言越来越成为大小品牌不约而同的选择。

据美国学者谢尔曼(sherman)上世纪80年代末的统计,在美国电视广告中出现的人物,大约20%是名人,明星代言的费用占据了所有电视广告费用中的10%,并且这一比例正在迅速增长。

据西班牙media-analizer市场调查研究所的一项调查,近10年来,西班牙的名人广告增长了400%。

在我国,早在2006年上半年,央视一套晚黄金时间明星代言广告,占比即已高达80%以上,其中娱乐明星占总量的88%,其次是体育、商界名人。

与此同时,有调查表明,我国有91.8%的公众对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感觉“愤怒”。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立法对明星代言广告的行为并无明文,如代言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代言明星往往以道歉了事,至多会使其信誉遭受质疑,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简言之,在我国法上,明星代言广告长期无“规矩”。

6月1日实施的《食品安全法》填补了这一空白,该法第55条规定:“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至此,包括明星在内的个人代言广告,终于有了法律规矩。

但争议也随之而来,冯小刚认为这条规定“是片面的、不公正的”,“法律也开始欺负明星了”,张艺谋则持相反立场,认为“如果你代言错了,你就得认,要为自己的言行承担责任。

”那么,我国《食品安全法》这一规定究竟是不是“欺负明星”?连带责任的承担又是否属于“重责”呢?不妨先与国外相关立法作一粗略比较。

可以说,在其他国家,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定要比我国严格得多。

据了解,一些发达国家对名人、明星做广告都设有严格而侧重的法律规矩。

明星代言广告的“域外规矩”在美国,作为政府管理广告的授权机构联邦贸易委员会,为名人代言广告立下了明确规矩:广告词必须反映代言人真实的意见、想法和使用经验;代言人所声明的准确性必须得到广告商的证实;代言人在广告中有关产品效果部分的声明必须要有事实依据;如果广告中指出代言人使用该产品或服务,那么他必须是该产品的真实使用者;只有当该产品被使用者证实具有所述功效,并且代言人愿意坚持他在广告中所发的声明时,广告商才能继续使用该广告。

可见,美国对代言广告的真实性要求极为严格,广告中的语言是广告主对其商品的明示担保,一旦发现违背担保,消费者可据此索赔。

明星代言广告被看作“证言广告”和“明示担保”,一旦查出不实,即会遭遇重罚。

尽管说,美国演艺及体育明星充当代言人的现象非常普遍,但在严格的法律规矩面前,明星对代言广告却持有十分谨慎的态度,代言行为多见于大众消费品和服务类产品(如化妆品或银行信用卡服务等)的广告中,而对美容产品、保健品及药物类广告的代言则多是敬而远之,宁可只做公司品牌形象代表,也不愿去代言广告。

规矩如此严格,违法代言者注定遭遇“重责”。

代言虚假广告的明星,甚至很有可能倾家荡产。

比如,歌星帕特?布恩因在一则粉刺药霜广告中作了假证受到重罚;[1]摇滚巨星迈克尔?杰克逊因为没有喝百事可乐饮料而受到惩罚,并被公众列为普遍讨厌的知名人物;影视剧演员菲德勒尔为一种治疗十二指肠球部溃疡的药物代言,被查出虚假代言后,不得不将150万美元的代言酬金上交给警察署,另被罚款5万美元,3年内被禁止参与拍摄任何媒介广告;[2]一个好莱坞演员也被证实没有使用代言的美容产品而被罚款50万美元。

在法国,基于欧洲人相对理性的消费观及注重品牌的消费意识,广告大都注重通过“创意”凸显产品或服务品质,很少去单纯指望代言明星制造人气。

在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矩方面,当然也是非常严格的。

立法不仅规定广告必须真实、禁止误导消费者,还规定不允许那些定期在有关电视新闻节目中露面的人用其形象或声音做广告。

一旦有虚假代言,还可能会面临刑事责任,遭遇牢狱之灾,一位电视主持人就曾因为做虚假广告而锒铛入狱,罪名是夸大产品的功效。

因此,法国明星不会随便接受代言广告。

在韩国,政府通过预审制度来规范电视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3]电视广告由韩国广告自律审议机构进行预审,所有的电视和广播电台的广告在正式播放前必须经过该机构审查。

未经审查自行播放的广告,将被视为非法广告。

广告自律审议机构给广告行为制定了系列“规矩”,从广告用语、受众、表现形式等各方面对不同领域的产品作了严格限制。

另一方面,鉴于有限的国内演艺市场,明星的资源占有空间较为紧张,明星之间的竞争激烈,从而也使他们谨慎对待代言广告的行为,不会随便对产品质量和效果作出保证。

此外,代言广告的明星也十分重视自律,保证他们不涉足虚假广告。

因此,在韩国,虚假广告的问题很少发生。

在西班牙,尽管明星代言广告增长迅速,且60%的西班牙人承认,看广告时会受到名人效应影响。

但西班牙人成熟的消费心理、广告内容的严格审查制度以及商家的自律意识及良好实践,为预防虚假代言广告的滋生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

西班牙人不会盲目购买明星代言的产品,有调查显示,76%的西班牙人认为广告上明星太多反而不会带来很好的效果。

广告商特别注意广告内容,发布之前进行认真审查。

商家也十分重视自律,各大饮食连锁企业曾与卫生部签署自律协议,杜绝不利于儿童健康的广告宣传,尤其是可能引起儿童肥胖症的食品广告,且不能邀请明星、名人为这类食品代言广告。

在加拿大,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矩亦非常严格。

《广告标准准则》第七条规定,代言、推荐或证明者必须是该产品或服务的实际使用者,广告相关信息须有充分事实依据,禁止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民事或刑事责任。

加拿大广告标准协会从1972年起实行广告预审制,即对将要播发的广告进行预审,颁发播发许可证以及提供相关咨询的有偿服务。

显然,对明星代言的严格义务性规定及完善的法律责任安排,有利于避免明星代言带来的种种麻烦。

在瑞典,规范和制约明星代言广告者,主要是广告法律条文、自律规范和舆论监督等。

广告法对所宣传的产品质量和标准有非常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对企业进行产品推广作出了种种规定和限制,对食品、药品以及保健品等直接关系到人民健康的产品更是有许多补充条款。

广告行业协会会长皮亚?布里克尔说,名人、明星代言产品,就是将其名誉和代言的产品捆绑在一起。

代言的产品一旦出现问题,自然而然地会成为公众抱怨和指责的对象,有的甚至连自己的正业也会受到影响。

在智利,消费者法对广告和虚假广告有着明确的定义。

法律规定,如果某种产品的成分及其比例、产品价格及付款方式、质保方式等不符合广告内容,其广告都属于虚假广告。

此外,广告中的用语和表达方式都必须明确,且内容是可以被证实的。

例如,使用“质量有保证”这类用语,必须说明在何种条件下质量有保证。

如果有谁通过大众传媒发布了虚假广告,广告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对消费者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可被处以6万美元的罚款。

消费者有权将虚假广告告上法庭,法庭有权终止虚假广告的传播,而且可以要求做广告者自掏腰包发布“纠正广告”以“消除不良影响”。

[4] 在日本,虚假代言面临失业风险。

日本明星做广告的酬金十分高,所以这也决定了只有大企业才能请得起。

在日本,如果明星代言的产品属于伪劣产品,那就意味着明星本人可能会因此受到巨大影响,不但要向社会公开道歉,还会在很长时间得不到任何工作。

另外,如果明星本人出了问题,那么广告主也会因为担心自己产品形象受到损害,而立即停止有关广告的张贴与播放。

在日本,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者必须要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他们常常以泪洗面,可能不再会有商家找其代言,怕影响自己的产品销售,也可能很长时间找不到片约,对其今后的事业将影响很大。

世界其他国家也对明星代言广告作出相应规定。

比如英国负责电视广告监督的“独立电视委员会”对医药广告文字的规定有36条50多款,涵盖医药、治疗、保健、营养和食品添加剂五大类,规定广告中不准出现社会名人包括体育和娱乐界名人对产品的褒奖。

[5]在德国,广告法作为竞争法的一部分,要求“广告不得误导大众”。

不难看出,上述国家对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矩,大致可以归纳为这样几个特点:一是明星代言广告的义务性规定明确而严格。

即明星代言广告必须“求真务实”,强调实际使用、切实受益、真实感受,在一些特殊产品中,还会对明星代言行为作出特别的义务性规定;二是广告审查制度预防明星代言虚假广告。

即采用严格的广告审批或预审制,从程序和制度上保障商业广告的真实性;三是健全而侧重的法律责任。

即明星代言虚假广告,不管是否造成消费者实际损失,均有可能被追究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而不只是道歉、民事赔偿,也不只是行政罚款。

因此,国外明星对产品代言非常慎重,不仅考虑自身利益与前途,更要考虑代言产品是否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销售、消费者用后的效果以及对消费者后期的服务。

显然,这更体现了代言明星的浓郁法律意识及强烈社会责任感,也许基于此种认识上的差异,国外明星代言虚假广告的现象没有国内这般泛滥。

《食品安全法》的“宽松规矩”与明星代言广告的域外法律规矩相比,我国《食品安全法》第55条“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之规定,对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矩,显属宽松。

仅列五条理由如下:一是该条规定尽管首次确立明星代言责任,但基于《食品安全法》的调整对象所限,代言产品仅限于食品,即在现行法制环境下,尚未从整体上确立明星代言广告的法律规矩。

实际上,明星代言广告的产品和服务种类多样,食品只是其中一类。

与明星代言广告的实践相比,该条立法远远不足以约束明星代言行为。

二是该条规定并非只针对明星、名人而言,而是针对任何社会团体组织和个人。

单就个人来说,不管是明星名人还是普通个人,凡是“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食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均平等地“与食品生产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易言之,本条规定并非只针对明星、名人的特殊规定。

尽管广告实践中明星代言越来越普遍,也陆续出现了一些代言纠纷,立法者不可能熟视无睹,但从立法意图和技术上说,并非有意与明星作对,而仅仅是对《广告法》只规定团体责任之立法缺陷的一种补充和完善。

“法律欺负明星”一说显然不成立。

退而论之,即便立法在个人中专门列出明星、名人,也实属正常,毕竟立法是现实的要求,而代言广告的现实恰是明星代言铺天盖地,且对明星、名人代言广告作出特别规定已被国外立法证明。

三是该条规定适用的广告仅限于“虚假广告”,尚未就所有广告中明星、名人的代言制定规矩。

从立法技术上来说,要规制明星代言行为,不能仅限于虚假广告。

当然,说明这一问题,恐怕要对“虚假广告”进行界定。

美国邦贸易委员会对虚假广告的定义是:凡是广告的表述由于未能透露相关信息而给理智的消费者造成错误印象的,这种错误印象又关系到所宣传的产品、服务实质性特点的均属欺骗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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