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一、简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医院内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提高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率,减少抗菌药物滥用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而制定的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该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使用抗菌药物的临床医生、药师、护士等医务人员。
三、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由医疗管理人员、感染科专家、临床药师等组成,负责抗菌药物的管理与监督。
四、抗菌药物使用的基本原则1. 合理使用:临床应用抗菌药物需符合诊断明确、感染证据明显、选择合理、用药及时的原则,避免滥用和过度使用。
2. 个体化治疗:根据患者的病情、病原细菌敏感性和相关因素,制定个体化的治疗方案。
3. 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在合适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需要进行抗菌药物联合应用,但需遵循适用范围和剂量的规定。
4. 优先使用“窄谱抗菌药物”:优先选择活性较窄、毒性较低的抗菌药物,并根据药敏结果尽量选择敏感药物,减少抗菌药物的副作用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
5. 遵守使用时限:使用抗菌药物的疗程应根据病情和临床反应来确定,不能出现过长或过短的现象。
五、医嘱和抗菌药物处方1. 医嘱:医生在书写医嘱时需明确患者的诊断、感染部位、给药途径、使用剂量、使用频率、疗程以及停药条件等,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 抗菌药物处方:临床医生在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时需填写患者基本信息、抗菌药物的名称、剂量、使用频率、疗程和签名等,并在处方上注明是否为抗菌药物。
六、抗菌药物使用审查和监测1. 审查:医院内设立药事管理部门,对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查,确保处方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 监测:医院内设立合理用药监测系统,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监测和分析,并及时提供使用情况的反馈给医务人员,以及时纠正不当使用。
七、抗菌药物的存储与配送1. 存储: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药品储存区域,对抗菌药物进行分类、分区、分格存放,并设立温湿度监测系统,确保抗菌药物存储环境的质量。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不仅会导致治疗失败、不良反应增加,还可能引发细菌耐药,给患者健康和公共卫生带来严重威胁。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由医疗管理、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培训、考核,监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对不合理应用行为进行干预和处理。
2、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调配,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估,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技术支持。
3、感染性疾病科负责对疑难、复杂感染性疾病的会诊,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4、临床微生物室负责病原学检测和药敏试验,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5、护理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使用进行护理观察和反馈。
6、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的落实,减少耐药菌的产生和传播。
三、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一)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三级。
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的抗菌药物。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具有明显或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新上市不足 5 年的抗菌药物,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不优于现用药物的抗菌药物;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二)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五)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六)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医学教育。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七)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组织及各部门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组织及各部门职责一、组织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推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与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2.临床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配药、配置和监测工作,包括制定抗菌药物的配置标准、配药准则和使用程序,审核和审批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并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药物敏感性。
3.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工作,确保抗菌药物的供应充足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和发放,同时开展药物的质量控制和不良反应的监测。
4.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指标和评价方法,监测和分析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5.医院感染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流程,协调相关部门的工作,监测医院感染的发生情况和病原菌的耐药性,提供感染的防控策略和指导。
6.临床部门:包括各临床科室,在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各临床科室负责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合理选择抗菌药物,并按照医疗机构的相关方针和规定进行处方和使用。
1.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和推进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与管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政策和指导方针,并监督各相关部门的执行情况。
委员会还负责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对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和管理的认识。
2.临床药学部门:制定抗菌药物的配置标准、配药准则和使用程序,并负责审核和审批医生的抗菌药物处方。
部门还要监测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和药物敏感性,提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建议和指导,参与临床抗菌药物的监测和研究工作。
3.药事管理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工作,确保抗菌药物的供应充足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和发放。
部门还要开展药物的质量控制和不良反应的监测,保证抗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
4.医疗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制定抗菌药物的使用指标和评价方法,监测和分析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使用状况,并提出改进措施。
医院感染各部门抗菌药物管理职责
医院感染各部门抗菌药物管理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医务科、药剂科、医院感染管理科和质量管理办公室等部门共同参与管理。
具体职能分工如下:
1、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召开1次会议,制定并监督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和指导全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
讨论审议医院抗菌药物阶段用药状况的报告,界定医院抗菌药物分类争议。
讨论并提出医师用药违规的处理建议,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事宜。
2、医务部:根据抗菌药物管理有关规定,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和检查工作,指导临床合理用药,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3、药剂科:承担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医院抗菌药物目录的分类,日常用药管理和监督,定期对医院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及合理性进行分析,通报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应用排序,定期发布抗菌药物有关信息,向药事管理委员会提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的报告,参与对临床医师有关抗菌药物应用知识的培训。
4、医院感染管理科:通过医院感染管理工作监控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情况和医院抗菌药物耐药情况,提出临床合理用药建议,每月1次通报相关信息。
5、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组织协调管理,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对临床医师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汇总各职能部门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控情况,组织协调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违规案例的分析和处理,每月1次通过《医疗质量管理督查简报》向全院反馈通报。
医院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的通知
医院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的通知院属各科室:为加强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遏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与安全,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xx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负责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一、组织机构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医疗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临床科室主任、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医务科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医务科、药剂科等部门共同负责管理日常工作。
二、工作职责1.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国家处方集》等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加强对抗菌药物遴选、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和药物评价的管理。
2.按照xx省卫生厅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xx县卫生局备案。
3.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
4.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及特殊使用级别的抗菌药物使用,定期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医师抗菌药物处方权限管理、药师抗菌药物调剂资格管理专项检查。
5.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并将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依据。
6.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三、工作制度1、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由医务科主任汇报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点评结果,分析讨论、协调和解决有关医院抗菌药物使用存在的问题,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
2、每两年调整医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品规,并在xx县卫生局备案;并及时通报xx 省抗生素分级管理目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1、建立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在院长直接领导下,建立权责明晰、分工合理的控制体系,以保证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工作的实施。
2、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制度和预警制度,将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3、制定本单位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各临床科室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度具体落实措施。
4、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包括血药浓度和耐药菌的监测,逐步建立符合标准的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建立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提高临床感染性疾病的治疗能力。
5、加强合理用药管理,重点考评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和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围手术期使用抗菌药物。
6、医院发布限制性使用与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通告每年不得少于两次。
每月对使用量位于前10位的抗菌药物实行跟踪调查制度,分析评价不符合分级使用规定的处方,坚决遏制不合理用药。
7、医院感染管理科应积极参与临床合肥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参与医院感染疑难病例的会诊、讨论及病人的诊治工作,以提高医院感染病例的治愈率。
8、抗菌药物使用率原则上应控制在50%以下,提高抗菌药物使用前的临床标本送检率。
生物安全管理制度1、微生物实验室建筑符合国家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2、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与其拟从事的实验室活动相适宜。
3、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生物安全第一负责人。
4、采集及运输病原微生物时必须符合卫生部《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之规定。
5、实验室工作人员操作时必须要求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6、废弃的微生物标本各种实验室废弃物应及时在实验室内行高压灭菌后再做处理。
7、医院感染管理科负责人对实验室的医院感染控制、生物安全防护及其废物处置等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8、如发生病原微生物扩散或实验室感染时,应立即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
医院感染管理科及时协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并上报院领导。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职责抗菌药物的广泛应用和滥用导致了严重的抗菌药物耐药问题,这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健康危机。
为了有效管理抗菌药物的使用和应对抗菌药物耐药性,各国纷纷设立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这些组织起着重要的角色,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保护患者健康、推动抗菌药物研发和监测。
一、制定和执行抗菌药物使用指南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的首要职责是制定和执行抗菌药物使用指南。
这些指南基于抗菌药物的治疗原则、临床试验结果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数据,旨在为医生提供科学、合理的抗菌药物使用建议,避免滥用和误用。
指南需要覆盖不同的临床情况和病原体特征,以确保抗菌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开展抗菌药物教育和培训抗菌药物的正确使用需要医生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负责开展相关的教育和培训活动,包括定期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线上学习等形式。
这些活动旨在加强医生对抗菌药物的了解,提高他们的处方准确性和合理性,同时加强对抗菌药物耐药性的认识,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意识。
三、监测抗菌药物使用和耐药性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在全国或地区范围内负责监测抗菌药物使用和耐药性情况。
通过建立数据库和信息系统,组织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抗菌药物的使用量、种类、目的、疗效以及耐药性的数据。
这些数据有助于制定政策、指导临床实践,并为抗菌药物研发提供重要依据。
四、推动抗菌药物研发和创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应积极推动抗菌药物的研发和创新。
通过与医药企业、学术机构和研究机构合作,促进新型抗菌药物的开发和上市,并鼓励采用新的研发模式,如合作研发、伙伴关系等,提高研发效率和质量。
此外,组织还可以设立奖励机制,鼓励科学家、医生和公司从事抗菌药物研究和创新。
五、加强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抗菌药物耐药性是全球性的挑战,各国需要加强合作,共同应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和机构,分享经验、数据和资源,共同制定抗菌药物管理政策和行动计划。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3.药学部门应定期对库存抗菌药物进行清理,避免过期、失效药物流入临床。
四、抗菌药物处方与使用
1.临床医师应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患者病情需要,合理选用抗菌药物。
2.处方抗菌药物应遵循以下原则:
(1)明确诊断,根据病原学检测结果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选用抗菌药物;
1.医院应加强抗菌药物政策宣传,提高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用药氛围。
2.临床科室应开展患者抗菌药物知识教育,提高患者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知,促进患者依从性。
3.医院可通过宣传栏、健康教育处方等形式,普及抗菌药物知识,提高公众合理用药意识。
十五、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落实与监督
1.医院应确保抗菌药物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加强对各临床科室执行情况的监督。
2.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3.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抗菌药物使用数据的收集与分析
1.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抗菌药物使用数据收集系统,确保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药学部门应定期收集和分析抗菌药物使用数据,为临床决策提供依据。
2.临床科室应定期对本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药学部门应加强对临床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定期发布抗菌药物使用相关信息。
4.医院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抗菌药物培训与教育
1.医院应定期组织抗菌药物知识培训,提高全院医务人员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认识和能力。
2.药学部门应结合临床需求和药物经济学数据,制定抗菌药物使用目录,引导临床选择性价比高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工作职责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结合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际情况,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教育培训、加大治理力度等综合手段,努力提高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能力和管理水平。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基本情况的调查。
对院、科两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开展调查,调查包括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规格、使用量、金额及使用量排名前10位的抗菌药物品种、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使用强度、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治疗抗菌药物预防使用率、门急诊抗菌药物处方比例。
二、建立完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技术支撑体系,对抗菌药物的应用进行技术指导。
医院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临床微生物室,配备感染专业医师、微生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和临床药师,为医师提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相关专业培训,对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三、加强抗菌药物购用管理。
对抗菌药物目录进行全面梳理,严格控制抗菌药物购用品规定数量,抗菌药物品种不超过35种,抗菌药物采购目录(包括采购抗菌药物的品种、剂型和规格)及时向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四、组织落实抗菌药物应用过程及效果的评价和分析。
定期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分析医院临床各专业科室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评估抗菌药物使用适宜性;对抗菌药物使用趋势进行分析,出现使用量异常增长、半年以上使用量排名居于前列且频繁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发生药物严重不良反应等情况,及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
五、对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和细菌耐药进行监测。
根据临床微生物标本检测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开展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建立细菌耐药预警机制,并采取下列相应措施:1.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样本送检率大于50%;2.对细菌耐药率超过30%的抗菌药物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医务人员;3.对细菌耐药率超过40%的抗菌药物,通报医务人员慎重经验用药;4.对细菌耐药率超过50%的抗菌药物,通报医务人员参照药敏试验结果选用。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精神,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部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一、组织管理(一)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是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的下设机构。
主管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处、药学部、门诊部、护理部、质控中心、信息网络中心、检验科和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
主要负责制定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及管理制度,对我院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小组由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医务处、药学部、细菌室、信息网络中心等工作人员组成,在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负责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和细菌耐药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公布反馈监测信息,为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提供科学指导与政策依据;组织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知识培训及考核,不断提高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水平。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1。
(三)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科主任任组长,成员由各医疗责任组组长和护士长等组成。
具体负责本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措施的制定、落实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监督指导。
二、抗菌药物实行分级管理根据抗菌药物特点、临床疗效、细菌耐药、不良反应、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进行分级管理。
(—)分级原则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3、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
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实施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修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评价管理组,管理组人员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成立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全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检查、评价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医务处。
二、抗菌药物遴选、购用的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与技术规范,加强抗菌药物新药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
根据国家及山东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要求,结合我院抗菌药物使用及细菌耐药情况,及时修订我院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并建立基本药物供应目录外抗菌药物采购管理规定。
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并制定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程序及方法。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重点环节管理(一)加强预防使用、联合使用和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管理。
(二)加强重点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控管理,对重症监护病房(ICU)、新生儿室、血液科病房、呼吸科病房、神经科病房等科室,要重点加强抗菌药物管理。
(三)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严格掌握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适应症,重视病原学检查和药敏试验结果,符合特殊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标准。
(四)落实碳青霉烯类抗菌药物和替加环素等实施的专档管理。
五、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制订符合规定的抗菌药物目录,并结合临床需求进行动态更新。
从院科两级层面,每月、每季度、每年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见附件6。
六、围手术期与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管理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相关规定,严格掌握围手术期与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的预防使用指征,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范
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范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感染性疾病的重要药物,但在实际应用中,抗菌药物的滥用和不当使用问题日益严重,导致细菌耐药性增强,严重影响了感染性疾病的治疗效果。
为了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行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制定本规范。
二、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组织机构,负责抗菌药物的应用管理、监测和评价工作。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应当由医疗机构负责人、临床科室主任、药学部门负责人、感染性疾病专业技术人员等组成。
三、抗菌药物采购和储存管理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临床需要,合理采购抗菌药物,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进行储存管理。
抗菌药物采购和储存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采购抗菌药物应当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优先采购疗效确切、安全可靠、价格合理的抗菌药物。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采购审批制度,明确审批程序和权限,确保抗菌药物采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3.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储存管理制度,确保抗菌药物储存条件符合国家规定,防止抗菌药物过期、损坏或丢失。
四、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规范抗菌药物的使用行为。
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严格掌握抗菌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和用药剂量,避免无适应症使用抗菌药物。
2. 根据病原微生物种类和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合理选择抗菌药物,避免盲目使用广谱抗菌药物。
3. 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使用的时间、疗程和途径,避免过度使用抗菌药物。
4. 加强对抗菌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及时处理抗菌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
五、抗菌药物应用监测和评价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应用监测和评价制度,对抗菌药物的应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
抗菌药物应用监测和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监测系统,定期收集抗菌药物使用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使用评价制度,对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经济性进行评价。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制度一、引言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性疾病的重要武器,但不合理使用甚至滥用抗菌药物会导致细菌耐药性的产生,不仅影响治疗效果,还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威胁。
为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监督管理制度。
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与职责(一)成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医疗管理、药学、感染控制、临床微生物等相关专业人员。
管理小组负责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明确各部门职责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培训、考核,监督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情况。
2、药学部门负责抗菌药物的采购、储存、调配,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和评估,为临床提供合理用药咨询和技术支持。
3、感染控制部门负责医院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协助临床科室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4、临床微生物部门负责病原微生物的检测、鉴定和药敏试验,为临床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根据抗菌药物的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
(二)各级抗菌药物的使用权限1、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经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均可使用。
2、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医师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开具处方,并有相关专家会诊记录。
四、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评估(一)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对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包括使用品种、使用量、使用强度、用药合理性等。
(二)定期评估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管理小组每季度对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
具体划分标准如下:(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报卫生部备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工作职责为了更好地管理医院的抗菌药物应用,保障用药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制定了以下工作职责。
1.工作职责1.1 根据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2 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制定本院的《抗菌药物使用管理细则》。
1.3 定期组织药师和临床微生物医生下病房检查、调查和分析本院抗菌药物使用的合理性,督促临床人员严格执行抗感染药物的管理制度和应用原则,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1.4 定期统计分析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随时掌握异常动态,针对常见病原微生物部分耐药情况提出临床经验用药方案。
1.5 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临床微生物学、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滥用与医院感染的相关知识宣教,提高全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水平。
1.6 组织评价各类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淘汰疗效差和不良反应严重的抗菌药物。
2.职责分工:2.1 感染管理科:2.1.1 协同医务科检查、监督医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并负责制定检查、考核、奖惩细则。
2.1.2 定期统计抗菌药物的使用比率。
2.1.3 定期汇总抗菌药物使用、监督、检查、奖惩的数据材料。
2.1.4 协助药剂科制定、修正本院抗菌药物使用原则。
2.1.5 协助科教科定期组织医疗、护理人员进行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研究培训。
2.2 医务科:2.2.1 组织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检查,促进临床合理使用。
2.2.2 督促临床医生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使用、更改、停用抗菌药物病程录中要有效果评价和更换原因分析记录。
2.2.3 督促临床医生根据药物敏感试验选用抗菌药物。
2.2.4 督促临床医生在使用抗菌药物前必须做到有样必采,及时留取标本送检。
2.2.5 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合理应用抗菌药物相关培训。
2.3 药剂科:2.3.1 提出针对抗菌药物的供应品种、淘汰意向的建议。
2.3.2 制定医院抗菌药物分线使用原则及分线使用的管理内容。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抗菌药物是治疗细菌感染的药物,但由于过度滥用和误用,导致细菌耐药率的上升。
为了保证患者的用药安全,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误用,医院应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
一、抗菌药物使用计划医院应制定抗菌药物使用计划,确保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抗菌药物滥用。
该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1.明确抗菌药物的适应症和限制性使用。
2.严格限制抗菌药物的非必要使用,尤其是广谱抗生素的使用。
3.针对特殊情况和病例,制定针对性的抗菌药物使用方案。
二、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医院应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药剂科、药师等人员组成。
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制定抗菌药物使用指南和方案。
4.监督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提供相关数据分析。
5.评估抗菌药物使用的疗效与安全性。
6.负责培训医护人员的抗菌药物使用知识,推广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理念。
三、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对于限制性抗菌药物的使用,应实行审批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由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和药剂科对医生开具的限制性抗菌药物处方进行审批。
2.在审批过程中,要评估患者的抗菌药物使用史、病情及病原学信息等。
3.对于不符合指南和方案要求的开药行为,应进行督促和指导,并建议修改药品使用方案。
四、抗菌药物使用监督管理机制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使用管理,医院应制定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抗菌药物合理使用。
主要内容如下:1.建立抗菌药物使用档案,记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
2.对于限制性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统计和分析。
3.对医院内发生的感染和抗菌药物使用不合理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
4.定期开展内部质量控制活动,深入推进合理抗菌药物使用的宣传和教育。
结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主要从抗菌药物使用计划、抗菌药物管理委员会、抗菌药物使用审批制度和抗菌药物使用监督管理机制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抗菌药物滥用和误用,从而达到保障医疗保健质量和安全的目的。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一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宣传教育。
第五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
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医学教育|网整理搜集。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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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组织
第一条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机构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级以上的医院、妇幼保健院及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以下简称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医务、药学等部门共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者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机构或者专(兼)职
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审议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制定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上报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
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范培训,组织对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
宣传教育。
第五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感染
性疾病专业医师。
感染性疾病科和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抗菌药物临床
应用管理工作。
第六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配备抗菌药物等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医学教育|网整理搜集。
临床药师负责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供技术支持,指导患者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参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
理工作。
第七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符合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的临床微生物室。
临床微生物室开展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和药物敏感试验等工作,提供病原学诊断和细菌耐药技术支持,参与抗
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八条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加强涉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相关学科建设,建立专业人才培养和考核制度,充分发挥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
作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