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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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意见

各科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各项管理规定,根据我院临床诊疗活动的特点,针对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分级使用及围手术期应用,制定如下补充意见。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责

1、负责对联合应用抗菌药物的合理性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2、负责对限制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审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3、负责对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科室和病历及时通知整改。()

4、按照院职能部门的安排,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检查、分析、总结等工作。

三、奖罚措施

1、各科室必须按照此补充意见,办理审批手续,规范、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凡没有按照此补充意见执行的,每份病历扣罚科室200元。

2、接到整改通知的科室必须在2日内进行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医教科,对于未按时整改的科室,院周会通报,每份病历扣罚责任科室200元。

3、由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成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违规问题没有发现,每发现一例扣罚责任人200元。

4、管理小组成员认真履行职责,在上级部门的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问题的,每人每次给予200元奖励。

**医院

二〇一四年*月*日

附件:1、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

3、抗菌药物围手术期应用基本原则

附件1:抗菌药物的联合应用基本原则和规定

抗菌药物合用的目的是提高疗效,减少个别药物的剂量,从而减少不良反应,延缓耐药性的产生。对混合感染或不能作细菌学诊断的病例,联合用药可扩大抗菌范围,但使用不当也可产生严重的不良后果,如不良反应发生率增加,耐药菌株更多,故不宜盲目联合用药。

一、联合用药的适应症

1、病因未明的严重感染,可先依临床经验联合用药治疗,使药物的抗菌谱扩大,待确诊后再调整。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严重感染或混合感染,如肠穿孔所致的腹膜炎、细菌性心内膜炎、败血症、中性粒细胞减少者合并铜绿假单胞菌感染等。

3、长期用药,细菌可能产生耐药性者,如结核病、慢性骨髓炎、慢性尿路感染等。

4、联合用药使毒性较大的抗菌药物用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合用时可减少前者的应用量,减轻毒性。

5、感染部位药物不易渗入者,如结核性脑膜炎。

二、联合用药的原则和规定

1、用一种抗感染药可控制的感染,无须联合用药。

2、有明确联合用药指征者,一般限于两药联用,极必要时才三药联用。

3、联合用药中至少有一种对致病菌有明显的抗菌活性,其余的不应有明显的耐药性。除极少数情况外(如抗结核病时),不宜长期采用固定组分的联合用药,而且尽量缩短联合用药的时间。

4、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三联及以上,须提前办理审批手续,紧急情况和节假日可以顺延3天。

中心医院抗菌药物联合使用会诊单申请科室:申请使用抗菌药物通用名称:

附件2:

一、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规定

1.临床医师使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要严格掌握适应征,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严禁作为预防性用药和门诊用药。

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选用,原则上应根据病原学检查、药敏试验结果和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意见,如结果中有对非限制性或限制性抗菌药物敏感,不建议选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

3.危重患者在未获知病原菌及药敏结果前,在经本院抗菌药物专家指导组成员审批通过后,可以使用上述药物,但经验性用药不得超过3-5天,后须根据病原学及药敏结果及时调整抗菌药物。

4.使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必须由主诊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组织科内会诊,本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成员2人签名审批(特殊情况分管院长审批),并由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生开具医嘱,方可使用。

5.紧急情况下需越级使用的,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如需继续使用,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节假日顺延)。

二、江苏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年版)

三、中心医院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申请科室:申请使用抗菌药物通用名:

年月日

附件3:

抗菌药物围手术期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一)围手术期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 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 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 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4. 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以下简称金葡菌)选用药物。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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